2015年第一届沈阳国际传统武术锦标赛暨首届东北三省武术比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5年8月14日至16日在沈阳奥体中心网球馆。
二、参加办法:
各国家或地区的武术团体、武术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及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注明套路名称),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48式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规定套路。
南拳类:(请在报项表中注明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背拳、劈挂拳、螳螂拳、翻子拳、戳脚、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少北拳、鸳鸯拳等其它拳种的传统武术套路(请在报项表中注明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扑(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3、国际竞赛规定套路
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国际规定长拳、南拳
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国际规定剑术、刀术、南刀、南棍、棍术、枪术
4、自选套路
拳术:自选长拳、自选南拳、自选太极拳
短器械: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南刀、自选太极剑长器械:自选棍术、自选枪术、自选南棍
5、个人全能
拳术一项、短器械一项、长器械一项
6、段位制套路
(一)中国武术协会《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长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通臂拳、螳螂拳、戳脚的单练和对练套路
(二)对练项目:徒手、器械、徒手与器械。
(三)集体项目:内容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团长、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不限;报名20人以上的代表队可报随队裁判一名(须有一级以上裁判员等级证书,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个人项目(参加段位考试者不受此限制),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个参赛队限报3人以内对练二项(段位考试者自之对练不受此限制),男、女可混合编组。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一项,性别、年龄不限,但不得少于六人、多于十人。
(五)参赛运动员须办好保险和体检证明,必须签署《责任声明》,否则不能参赛。
(六)本次赛会增设了大奖赛:凡参加个人全能比赛者均有参加大奖赛资格,各组别(不分男女)全能总分第一名者参加大奖赛,报名表上需注明参加大奖赛的运动员和项目。
(七)赛会期将举办辽宁省武术段位制技术、理论考试及武坛名师、武林精英、优秀拳种展演。参加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者限报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长拳、通臂拳、螳螂拳、戳脚,必须报名参加该拳种所申报段位的单练、对练及另一个自选套路(任选一种拳术或器械套路,但报名时须注明)。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及全能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及团体对抗赛。
(二)比赛采用国际武联认定的最新《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三)项目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可超过2分钟 (太极拳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3-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剑演练时间2-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其它太极器械不得少于1分钟。
4、国际竞赛规定套路及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分20秒。
5、对练项目不得少于50秒。
6、集体项目不可超过4分钟,须配乐 (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该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四)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
B组:12周岁至17周岁。
C组:18周岁至29周岁。
D组:30周岁至39周岁。
E组:40周岁和49周岁。
F组:50周岁和59周岁。
G组:60周岁以上。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各单项、各年龄组男、女分别设金奖20%、银奖30%、铜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录取名次。
(二)个人全能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与奖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三)对练项目按两人对练和三人对练分别录取,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比例同单项。
(四)集体项目前三名颁发锦旗,录取与奖励比例办法同单项。
(五)各单项按拳种、器械、组别、性别进行编组,报名人数在三人以下者,并入同类或相近拳术、器械组录取。
(六)参加晋段考试者,技术三项平均分须达规定标准:四段8.5分,五段8.75分,六段9.00分,赛后到辽宁省武协领取技术和理论考试合格认定证书,同时交纳130元晋段考试评审费。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诉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织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
3、仲裁委员会根据书面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如确认裁判员判定是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队必须服从。如果申诉是正确的,则对责任裁判进行相关处罚,裁判结果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更改,并退回申诉金。参加复审人数必须超过仲裁委员会的半数以上。复审后,作出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并上报大会组委会备案。
4、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其他奖励: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入选个人全能决赛者的教练),颁发奖杯。
2、“特别贡献奖”将授予最多参与者的队伍前三名,颁发奖杯,第1名同时颁发奖金2000元。
三、报名及报到
1、报名时需要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表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交电子版报名表一份,并上传到在赛组委会公共邮箱,比赛规程报名表可登陆www.tieyunwushu.com或www.tongyuanwushu.it下载。
2、各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由领队签名于截止日期前寄到辽宁省武术协会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
电话:+86-(0)24-23206386
传真:+86-(0)24-23206386
电子邮箱:Lnwx1980@126.com
组委会联系人:竞赛部关铁云13066679298
刘云婷13998126177
财务部梅景文15998819816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
3、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如要更改项目每项交纳100元。
4、各参赛队于2015年 8月14日派一人到辽宁省武术协会(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D309室)报到,领取秩序册、证件等。
5、组委会、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定于2015年8月14日18时在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A108(一楼阶梯教室)举行。
6、裁判员自带规则、自备深色裤子黑皮鞋,2015年8月14日下午2点前到辽宁省武术协会(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一楼会议室)报到。
四、经费:
1、收费标准如下:
国内收费:
报名费、会务费:每人人民币200元
项目费:每项(含对练)人民币100元,集体项目600元/队国内外地运动队10人以上可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A 260元,B220元,包括住宿、交通(接送站、住地至赛场)、餐费。
国外收费:
报名费、会务费:每人美金260(包括14至16日3晚的住宿、机场及酒店往返交通、区内交通、膳食、欢迎宴)项目费:每人每项美金30
备注:
1、14日下午两点方可入住酒店、17日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
2、房间为2人一间,
3、膳食为15日及16日早午晚餐及17日早餐
4、旅游费另计。
5、报名费、会务费、项目费、食宿费请于报名时汇到指定账户。
五、其他事宜
1、大会可代办保险,有需要者请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乘车路线:沈阳地铁2号线奥体中心站下车东行200米,辽宁省武术协会(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D309室。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