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门牌号及如何制作安装门牌?
(一)向民政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1、门楼牌申请表;
2、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或者国家机关批准建设的其他文件;
3、民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出号码并填发《门牌号证书》。
(二)制作安装门牌(按国标制作)
1、新建房屋(含拆迁安置房)首次安装门(楼)牌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安装并承担制作、安装费用。
2、现有房屋和院门须按规定补充安装、重新安装的门(楼)牌,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属于法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的,由产权单位负责按规定制作、安装并承担制作、安装费用;产权不属于法人单位的,由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制作、安装,制作、安装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3、因城市改造、道路更名须变更门(楼)牌的,由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制作、安装,制作、安装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4、门(楼)牌因自然损坏、脱落需维护的,维护费用比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分别承担。
5、因擅自拆除、改装或人为损坏门(楼)牌需重新制作、安装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由财政部门承担的门(楼)牌制作、安装、维护经费,民政部门提出预算方案,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核拔,专款专用。
二、房产证上登记的门牌号与实际不相符时,如何开具门牌证明?
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办理门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