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虎泉椪柑生产,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结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交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本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定期组织社员进行学习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2次。
三、根据业务需求理事会可组织部分社员外出参观学习、取经。本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由理事长主管,分管的副理事长负责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的合法收入,均应纳入账内核算,不允许资金体外循环。
三、各种收据、银行支票、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四、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支出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由理事长审批;501—2000元的,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财务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
五、财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实行凭证上岗。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会人员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不得弄虚作假,杜绝贪占、挪用。
七、库存备用金最高不得超过200元,超限额存放的备用金发生被盗等安全问题由财会人员负责。
八、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接受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管、检查。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九、财务管理实行民主、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至少每年度向成员(代表)大会公布一次。
十、建立会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有专室办公,会计资料有专柜存放,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全面、安全。
本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本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虎泉椪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
3、具有较好的生猪饲养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成员服务,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生猪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及成员增收金额等。
四、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成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成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