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鞅 论商鞅 苏轼

梁 效

商鞅是我国历史上法家的杰出代表。他所进行的变法运动,是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时代的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但是,由于尊儒反法思想的反动宣传,商鞅这位大有作为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政治家,在很长的时期内却一再受到攻击和诬蔑。“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二千年”!(章太炎:《訄书》)叛徒、卖国贼林彪和苏修社会帝国主义也拾历代反动派的牙慧,恶毒咒骂法家和商鞅,借以攻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事业。今天,我们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上儒法斗争的阶级内容,正确评价商鞅和法家在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



商鞅(?—公元前三三八年),本名公孙鞅,卫国人。他“少好刑名之学”,(《史记·商君列传》)年轻的时候,就跑到法家发祥地之一的魏国,在崇尚法家的魏国宰相公叔痤那里当一名家臣,研究和总结了李悝、吴起等早期法家的理论和变法经验。后来到了秦国,由于主持变法获得显著成功,当上了秦国的大良造(相当于相国兼将军),并被封为商君。因此,历史上又称他为商鞅。

商鞅所处的时代,是新兴的封建制度取代腐朽的奴隶制度的社会大变革时代。那些反动的奴隶主贵族,被奴隶起义和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杀得落花流水,人仰马翻。没落奴隶主阶级同人民大众、新兴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新兴地主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统一要求同奴隶制分封制造成的割据状态之间的矛盾,极为尖锐;革命和复辟、前进和倒退的斗争,十分激烈。“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之下,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集团中还各有各的主义。”(《新民主主义论》)在当时这样一个“天下大乱”的形势下,社会向何处去?人们向何处去?各个阶级、各个政治集团都纷纷提出自己的方案。这就是当时“百家争鸣”的历史背景。儒家的孟轲,大言不惭,把自己比作“救世主”,狂叫:“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公孙丑下》)然而这个家伙抛出来的仍是一条“克己复礼”、让历史大开倒车的反动路线。其他各家各派的人物,也都拿不出切中时弊的有效办法。只有法家才看到了社会前进的方向,而商鞅在和儒家的尖锐斗争中,继承和发展了法家前辈的学说,制定和实践了一条比较完整的法家路线,适应了时代提出的任务,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纵观全局,我们可以看到:在同时期形形色色的政治家、思想家中间,商鞅是一位最能适应时代要求的人物。

思想路线是政治路线的理论基础。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和反动儒家之间的两条思想路线斗争,主要表现为主张社会变革的进步历史观同主张复古倒退的反动历史观的斗争。儒家的祖师爷孔老二就是一个反对变革,主张“克己复礼”,倒退到西周奴隶制社会去的复古狂。与商鞅几乎同时的孟轲,继承了孔丘这条复古路线,主张一切按旧章程办事。他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今不如昔,一代不如一代,咬牙切齿地诅咒历史上代替旧事物的新兴力量都是罪上加罪的大“罪人”,攻击当时的革命形势和新生事物。针对儒家复古倒退的反动历史观,商鞅痛快淋漓地驳斥了那种“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谬说,针锋相对地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战斗口号,指出“法古”则落后于时代,“修今”则跟不上形势,坚决反对复古倒退,反对故步自封。他从“世事变而行道异”的历史观出发,提出了“适于时”,(《商君书·画策》)“恃其势”,“恃其数”(《商君书·禁使》)的原则,就是要认清时代的变化,根据形势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办法。李悝、吴起在变法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他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提出象商鞅那样鲜明和完整的变革路线。商鞅在创立法家思想路线方面有着重要的建树,超过了他的法家前辈。

在政治路线方面,商鞅提出了“法任而国治”(《商君书·慎法》)的“法治”路线,和儒家的“礼治”路线鲜明对立。在阶级社会中,没有超阶级的礼,也没有超阶级的法。儒家给“礼治”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从孔丘念“仁”经,到孟轲讲“仁政”,仿佛“礼治”之下,一切都是“以德服人”,充满了人类普遍的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其实,那“礼治”并非不讲镇压和刑法。礼治礼治,“克己复礼”而治,就是要恢复周代的奴隶制度。儒家反对变法,要保护和实行的正是旧的奴隶主阶级的法。看,孟轲之流对于新兴地主阶级的革新活动是何等残忍:搞进步的统一战争吗?“服上刑”!要用最重最重的刑法。开垦荒地,发展封建经济,破坏井田制吗?也要重法处置。在这里,恻隐之心呀,仁爱之心呀,统统抛进茅厕里去了,“礼治”终于露出了它残暴的奴隶主阶级专政之法的狰狞面目。

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就比较坦白些。他公开主张“法治”,其本质就是主张变革,要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阶级专政。这是他分析当时社会矛盾得出的正确结论。他认为治理国家必须“察要”,也就是要捉住社会时弊的要害。什么是“要”呢?他认为,当时社会的大问题就是“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一人耕而百人食”。从事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的人太少,而游手好闲的人太多了。商鞅把社会上的游食者列为五大“奸民”,即“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这五大“奸民”,主要就是那些享受世卿世禄的奴隶主世家贵族,大工商奴隶主,以及那些为了维护旧制度到处奔走、钻营官职的孔老二的徒子徒孙们。这些人不但象病虫害毁庄稼那样挥霍劳动人民创造的社会财富,而且还在上层建筑领域里鼓吹礼乐、仁义,反对新的封建生产关系。商鞅对此尤为深恶痛绝,点名痛斥儒家“仁义、礼乐”这一套是危害人类的“虱”!他认为,当时最大的急务就是去掉这些“奸”和“虱”。商鞅的这一主张确实是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的。随着奴隶制度的日益崩溃,寄生的奴隶主阶级及其腐朽的意识形态,就越来越突出地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除掉这个社会赘瘤,才能使社会前进一步。

为了除掉“奸”和“虱”,商鞅提出以法和农战为主要内容的变法路线。就是充分发挥地主阶级专政的作用,一方面作为“去奸之本”,以严厉的刑罚狠狠打击奴隶主阶级反动势力;另一方面采取重农抑商、奖励耕战等措施,以壮大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商鞅认为,“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商君书·开塞》)这比起李悝的“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晋书·刑法志》)来,其不同之处是把主要打击矛头明确地指向没落奴隶主阶级。当然,李悝和商鞅的法治,也包含对劳动人民的镇压,这是他们的剥削阶级本质所决定的。另外,商鞅“以战去战”,“以刑去刑”的思想,闪烁着朴素辩证法的光辉,毫不含糊地公开主张用新兴地主阶级进步的统一战争去消灭反动奴隶主的诸侯割据战争,用新兴地主阶级专政代替没落奴隶主阶级专政,鲜明地反映了地主阶级上升时期生气勃勃的革命锐气。



商鞅变法是商鞅一生的主要政治实践。他运用法家的革新学说,紧密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先后两次在秦国实行变法,制定了一系列破旧立新的变法措施: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确立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普遍推行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坚决实行“法治”,进一步强化地主阶级专政;废井田,“开阡陌封疆”,重农抑商,招民垦荒,从法律上确认封建土地所有制,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他借助革命暴力,摧毁了秦国奴隶制的政治、经济制度,在新旧社会制度的大变革中起了重大的进步作用。

列宁说:革命“就是用暴力打破陈旧的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又说,革命首要的基本的标志就是“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手里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论策略书》)在秦献公武装夺取政权的基础上,商鞅变法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需要,打破了秦国陈旧的政治上层建筑,使秦国由一个奴隶制国家转变为一个封建制国家,这是商鞅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分封、等级、世袭的制度是奴隶社会上层建筑的主要部分,是奴隶主阶级层层统治和世世代代剥削广大奴隶的制度。商鞅废除奴隶主贵族的分封、等级和世袭特权,代之以新兴地主阶级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正是当时新旧社会制度斗争的重大问题。商鞅规定,“国以功授官予爵”,(《商君书·靳令》)不以农战,则无官爵,沉重打击了那些“贵族卿士之家”和依附于他们的“游惰之民”,改变了奴隶主贵族把持政权的“君弱而臣强”的局面。同时,通过奖励军功“而显耕战之士”,使各级政权逐步转移到新兴地主阶级手中。后来,商鞅又在秦国普遍推行县制,剥夺了奴隶主贵族的地方特权,废除了他们的私家武装,把政治、军事和财政经济大权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地主阶级专政。

商鞅充分发挥新的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采取种种办法帮助新制度去消灭旧的经济基础,用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这是商鞅又一重大的历史功绩。

商鞅变法前,秦国奴隶制的井田制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地大而不垦”的情况,“有地方数千里”但粮食还不能满足国家的需要。尤其是,井田制的存在,保存了奴隶主贵族在土地上的世袭垄断特权,妨碍了封建国家的政治统一。商鞅颁布“开阡陌封疆”的法令,废除了井田制,承认地主、自由民土地私有制,这是生产关系方面的一次根本性的大变革,它摧毁了奴隶制度的经济基础,奠定了地主经济在秦国的支配地位。在新的封建所有制下,社会仍然是建立在阶级剥削的基础上,但剥削形式改变了,原来完全没有权利的奴隶,变成了“在某种程度上是由自己支配自己”(列宁:《论国家》)的农民,即已经不算地主的直接私有物了。他们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秦国“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的落后面貌。

为了保证变法革新的顺利进行,商鞅坚决实行法治。他认为,法令是地主阶级的生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主张“刑无等级”,赏罚要“不失疏远,不违亲近”,彻底否定了奴隶社会“刑不上大夫”的制度,公开宣布对敢于违法的奴隶主贵族要实行坚决镇压。他在秦国公布了统一的法律,禁止奴隶主势力为非作歹,使他的变法事业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路线正确,后来居上。商鞅变法的正确路线,使秦国“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国以富强”,(《韩非子·和氏》)迅速由一个被诸侯看不起的奴隶制弱国,一跃而成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战国策·秦策一》)的封建制强国。苏修社会帝国主义攻击商鞅的“法治”“包含着一系列反动的概念”,叛徒、卖国贼林彪也咒骂法家是“罚家”,这不过是孔老二徒子徒孙的老调重弹。恩格斯说:“没有暴力,没有坚定不移的无情手段,历史上任何事情都是不会成功的。”(《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商鞅坚决实行法治,充分发挥暴力的革命作用,对反对变法革新的反动势力采取坚定不移的无情手段,这正是他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苏修、林彪咒骂革命的暴力,把进步说成反动,这正说明他们和历史上的没落奴隶主贵族一样,都是人类社会的“奸”和“虱”,是倒行逆施的复辟党。



在商鞅变法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贯串着两个阶级、两条政治路线极其激烈的斗争。商鞅的一生就是在与奴隶主反动势力顽强斗争中度过的。

变法前,在秦孝公面前,商鞅与旧贵族政治代表甘龙、杜挚就“要不要变法”问题,展开了一场尖锐的论战。斗争的结果,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的革新理论,击败了儒家鼓吹“法古”、“循礼”的陈词滥调,从思想理论上为变法扫清道路。变法刚开始,奴隶主贵族利用传统习惯势力,煽动成千成千人在首都闹事,“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史记·商君列传》)妄图一举扼杀初试锋芒的变法运动。后来,他们又唆使太子犯法,公开挑衅,蓄意破坏变法路线的贯彻。面对着这种严重的政治形势,商鞅没有被反动保守势力的其势汹汹所吓倒,也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他敏锐地抓住问题的症结,指出:“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史记·秦本纪》)决心狠狠打击那些破坏变法的顽固派。割了公子虔的鼻子(劓刑),在公孙贾脸上刺字(黥刑),严惩了太子的两个师傅――真正的幕后策划者;还杀了犯法的奴隶主贵族祝懽;并把捕获的七百多个破坏变法革新的反革命分子全部在渭水边镇压了。商鞅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对奴隶主阶级复辟势力实行专政,对旧社会旧势力的垂死挣扎实行革命镇压,充分表现了商鞅作为地主阶级上升时期政治代表敢作敢为的战斗精神。

但是,失败的阶级还要挣扎。公子虔八年闭门不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纠集一小撮死党,继续策划反革命活动。一些本来“怨毒商鞅之法甚于私仇”的旧贵族改变策略,装作奉公守法的样子,挤出一副笑脸,竟娓娓动听地论起变法的好处来;而反动儒生赵良则是另一副面孔,在奴隶主贵族指使下,赤膊上阵,舔起儒家唾余,跑到商鞅跟前,歇斯底里地咆哮:“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指责商鞅变法不得人心,要商鞅弃政下台,隐退归田,否则就要来收拾他,反动气焰嚣张已极。阶级敌人软硬兼施,又是阿谀奉承,又是威胁讹诈。商鞅头脑清醒,坚持了法家路线,他痛斥那些“当面捧场、背后骂娘”的旧贵族是“乱化之民”,把他们统统迁到边城去,摧垮这伙地头蛇的老巢;并断然拒绝奴隶主复辟势力的“最后通牒”,以把变法事业进行到底的决心和行动,回敬了赵良这帮反革命侏儒。

然而,商鞅变法毕竟是地主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有其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支持变法的秦孝公一死,与旧贵族勾搭在一起的太子驷上台执政,阶级斗争的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牛鬼蛇神纷纷从阴沟里爬了出来。公子虔们立即大肆造谣,诬告“商君欲反”,(《史记·商君列传》)秦惠文王(即太子驷)下令逮捕商鞅。公元前三三八年,反动派用“车裂”的酷刑杀害了这个杰出的法家战士。商鞅以身殉职,为新兴地主阶级革新事业献出了生命,结束了战斗的一生。

杀害商鞅,是奴隶主复辟势力对新兴地主阶级血腥的反攻倒算,是继孔丘杀少正卯,楚国旧贵族乱箭射死著名法家吴起之后,又一起严重的反革命暴行。这些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儒家与法家两条路线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阶级大搏斗,没有调和的余地。苏修叛徒们宣扬儒法合流论,说什么儒法两派“追求同一目的”,这种拙劣的谎言,卑鄙的伎俩,既不能抹煞血迹斑斑的历史事实,也丝毫无助于掩盖他们自己今天对革命力量的法西斯暴行。

商鞅被害后,秦惠文王推行了一条排斥法家、信用旧贵族的政治路线,秦国的政局出现了暂时的反复,这说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迂回的”。(列宁:《当前的主要任务》)然而,“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商鞅被害,“秦法未败”,商鞅的路线和事业并没有被消灭。这一点,值得分析和研究。

列宁说:“革命愈深入,旧制度复辟就愈困难,即使发生复辟,保留的成果也会愈多。革命把旧地基掘得愈深,旧制度复辟就愈困难。”(《社会民主党在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商鞅在变法期间,从开阡陌封疆、奖励耕战到废除奴隶主贵族世卿世禄制度,从建立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到“燔诗书而明法令”,总之,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个领域,都深深地掘了旧地基,给奴隶主阶级以强有力的打击,使新兴地主阶级成为左右秦国政治的强大力量,使商鞅之法的继续推行有了一个牢固的阶级基础。同时,商鞅在变法过程中,比较注意宣传,他认为“为法,必使明白易知”,使“万民皆知所避就”,(《商君书·定分》)因而使得“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战国策·秦策一》)人民群众从切身经验中体会到变法革新的好处,就成为抵制和反对旧制度复辟的巨大物质力量。总之,秦法之所以未败,根本的原因在于,商鞅之法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复辟势力只能得逞于一时,决不能倒转历史的巨轮,决不能改变封建制度必然要代替奴隶制度的历史规律。

商君身死法未败,秦皇终奏统一功。尽管出现了一些波折,秦国还是继续沿着商鞅变法的法家路线前进。王充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颁布“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乃至采取焚书坑儒的坚决镇反措施等等,都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更深的基础上,成功地实行和发展了商鞅等人的法家路线。沿着这条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路线前进,秦始皇为祖国统一、历史进步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成为封建社会的“千古一帝”。

对于商鞅这样一位在历史变革激流中斗争一生的人物,千百年来,众说纷纭,褒少贬多,但却营垒分明。历史上那些主张革新的进步人们,大都肯定商鞅的历史功绩。战国末年的韩非在自己的出色著作中,记述了商鞅的英勇业绩,发展了商鞅的先进思想,成为法家理论集大成者。西汉著名法家桑弘羊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丰富了商鞅的学说,他针对儒家贤良文学攻击商鞅“峭法长利,秦人不聊生”的谬论,指出商鞅“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功如丘山,名传后世”。(桓宽:《盐铁论·非鞅》)宋代的改革家王安石在顽固党对商鞅一片咒骂声中,以大无畏的精神,写出了“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的战斗诗篇,(《商鞅》)并在变法实践中,贯彻商鞅的理论。与此相反,历史上那些守旧、复古派则从反动的政治需要出发,往往大骂商鞅变法。西汉的“孔老二”――董仲舒就恶毒攻击说,秦国“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造成了祸国殃民的后果。(《汉书·食货志上》)宋代保守派苏轼,攻击商鞅变法使老百姓“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亡”,借此发泄对王安石革新事业的刻骨仇恨。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苏修社会帝国主义这伙披着羊皮的豺狼,他们手中没有真理,只得捡起这些儒家肮脏武器,妄图借攻击商鞅,来诋毁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看,这批马列主义的叛徒,已经堕落到何等地步!
论商鞅 论商鞅 苏轼

“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说?”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儒家的对立面法家,正确评价和阐述法家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深入批判孔孟之道和尊儒反法思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战斗任务。(《人民日报》197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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