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绢《我的藍》 席绢言情小说



他们同样在哈佛,却不曾碰过面。

一个是可爱又清丽的二十岁天才美少女,

早早修完了硕士学分、通过了论文,却无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只想“探索”,做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

一个是全身散发著无从掩藏的贵气光芒的二十四岁“王子”,原想延揽这位天才进“莫氏”,却想著: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他们,注定要碰面……

她说: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他说:我是无法代你过你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著你的时候,听你说话,让你觉得快乐。

他们,决定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

相 关 信 息

出版社   飞田文化

小说系列  单行本

系 列    当红罗曼史 0040

男主角   莫靖远

出版日期  2005-05-18

女主角   罗蓝

故事地点  美国

第一章

爱是拘束,爱是桎梏,爱是一根麻烦的心头刺。

以莫靖远这样身分背景垣赫得不得了的人来说,通常不会对这种平民留学生才会来的聚会感到兴趣,甚而参与其中的;就算基于礼貌寄邀请卡给他,想也知道他不会来--大家都这么想,非常理所当然,又有点愤愤不平地。

而当他意外出现时,大家不免涌起中了乐透的错觉;生性机灵些的人,一回过神,确定不是自己在发梦后,自是马上趋上前去,不敢想要结交,但总想在他记忆里留个印象,日后或许因此能得到飞黄腾达的机会呢。

姑且不论他的身家背景如何的富贵,不认识他的人光是看他出色的外表、翩翩的仪态、优雅的举止,便要不自禁倾倒叹息。富家公子通常骄傲,不管如何善掩饰,还是让人觉得目中无人、眼睛仿佛生来就长在头上。可是莫靖远不同,他全身确实散发着无从掩藏的贵气金芒,但却不见他有一丝骄傲之气呈现。富而不骄恣,贵而不凌傲,他就只须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必说的,就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展现;那种温文风采、贵族雅致,让他即使站在人群里,也像立于高台上,令人不禁以瞻仰的角度看着他。

「好出色的一个男人!听说才二十四岁呢,可是看起来却沉稳极了,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毛躁。气质真棒!」几名女生躲在一处好望角,双眼直勾勾看着莫靖远,嘴巴也没闲着。虽极想挑剔出这个贵公子兼美男子的缺点来嗑牙嫌弃一番,但因为找不着,只好不断叹气又叹气,不甘愿的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了。这种家世外表皆非凡的男人,对身为凡妇俗女如她们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她们非常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趋上前去自讨没趣;虽然大家平平是远渡重洋出国留学,都是留学生身分,但到底还是有高低之差的。当然,还是会有人大作着麻雀变凤凰的美梦,但那是美女的权利,有自知之明的就只好在一边叹气啦。

「真好!果然那句话是对的--望子成龙,还不如望父成龙。妳们看,这个台湾五大世家之一的贵公子,有个出身名门的妈妈,又有个超级富有的公子爷爸爸,一出生就非--常的有钱,真好,真好。望子成龙表示孩子还没成龙之前,我们得吃很多苦栽培他;可是如果父母本身就是龙凤的话,那真是生来好命到连老天爷都要眼红啦……」

周围的人点头同意,同时四下找着有没有水果醋之类的东西可以拿来喝喝,顺便应景一下。

「嘻。」在这一群人里,有人突然轻声笑了一下。因为音色干净而清脆,所以极之吸引人注目,于是几个人循声看将过去,很快便看到了一个长得白净明皙的小女生。

小女生脸上有着兴味的笑,年纪看来约莫十七、八,一身的清新,有着不染尘世的味道;那味道,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人。而她眉眼间的聪慧灵黠更是别人将目光投向她身上时,第一眼会停驻的地方,并忍不住想着:这个女孩一定是个很聪明的人吧?

当然,她的长相绝对是无法被忽略的地方。一个可爱又清丽的小女生,正含苞待放,可想见不出多久,马上就会被某个手脚快速的男人追走……不过那不重要啦,此时大家心里只有一个共同疑问--她是谁呀?

「小妹妹妳是?」一个女学生问。

在波士顿地区的台湾留学生约莫有一百多人,看久就记得了,就算不认识,也会有印象;但这小女生很面生,不在大家的印象之内,所以女学生才会这么问。

少女秀气的眉毛微挑,正要开口,却已有人代她发言,而且还足以惊呼的高扬语调叫着:

「呀!妳是Violet罗!那个有名的哈佛研究生Violet罗!没想到今天妳也来了!今天到底是什么大日子?!我的天!」公布少女赫赫身分的女学生一副快不能呼吸的夸张模样,就算在场有人完全不知道、没听过这个名为Violet罗的大名,也会在这个女学生强力的演出下,深深认为他们眼前这名少女绝对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何况她更点出了眼前这个少女来自剑桥学区的名校,光这一点就非常非常的不得了啦!能进这所世界知名学府就读的人若不是家世极之垣赫,就得是脑筋超级聪颖。而眼前这位,正是脑袋好到很罪恶的那一种。

于是本来就不缺嗑牙话题的小圈圈一下子更是热闹了起来,光是打听少女的来历就花去半小时,简直就当少女不存在一样的大方打探。

少女既不害羞,也没显现任何的不自在,就随他们去叽叽喳喳;若有资料不完善之处,她也会在他们询问的目光下给予肯定或否定的示意,好让他们可以继续谈下去。

终于,这些人谈到了一个小段落,都知道了这个Violet罗,是一个天才少女,今年二十岁,拿全额奖学金进哈佛就读研究所,目前是硕二生,但已经修完了所有学分,也通过了论文,若不是学校不肯提早把毕业证书发给她,听说她早跑到纽约攻读博士去了。

这个天才少女据说出生在一个专门出产天才的家庭。她的父母是台湾学术界的知名教授,生了四名孩子,都是一路跳级读书,每一个都在二十四岁以前拿到最高学位,然后被国内外大学争相邀聘任教,要不就是被大企业延揽,主持一些开发研究的工作,都算是成就斐然。

少女是家中的老幺,是意外被怀有的,所以与兄姊的年纪颇有一点差距;但这一点也无碍她继承罗家天才的基因,才二十岁,就要完成硕士学业了,非常的了不起。虽然说哈佛大学里不乏这种天才,但是在这里、在这个台湾学生聚会的场合,就是非常的不得了,身分非常的金光闪闪,其闪亮的程度就跟那位降临错地方的白马王子一样……说到王子,咦!他去哪了?怎么没见到他身影?大伙后知后觉的四下张望。

「想是走了吧。他那种大人物,肯来一下就很了不起了。」叹气。又想到,「对了,Violet,那个王子不是跟妳同校的吗?妳认不认识他?你们见过吧?」

「没见过。」少女摇头。

「对喔,妳读生物科学,他读经济,不容易碰上面,更别说校区那么大了。虽然说大家都同样是台湾来的,应该会彼此照顾,但他是王子,不同啦,除非妳去找他,不然两人是没可能见上面的。再说哈佛不好读,尤其是研究所,所以你们每天光是念书就念不完了,根本没空交际应酬对吧?」

「是呀。」少女温顺的同意。

少女任由这些同乡对她好奇的发问各种问题,脸上带笑的回应,虽说明不多,但极有诚意,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敷衍;更没有找借口离去,态度随和得就像一般普通平凡的留学生,没有天才的身段,也没有名校生的高傲,所以很快被列为同一国的人,话题再度聊回那个王子身上--

「Violet,妳刚才有看到王子的长相吧?他很帅对不对?啊,又帅又有钱,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得到他的心?一定也是身世非常优的公主才行了。身世垣赫、长相美丽,头脑也不可以太抱歉,想要三者兼具很难耶。我看他这一辈子保持单身好了,妳认为呢?」

少女想了一下道:

「他看起来就像是会一辈子单身的人呀。」

「妳猜他不会结婚?不可能吧,他家人会放过他?想得到他的女人会放过他?光这么想就不可能了。」

「不是。我指的是,不管他结不结婚,他都会单身。」

听不懂。大伙一脸茫然,觉得天才的头脑果然与凡人不同,组合出来的字句恐怕只有老天爷才听得懂。既然不懂,那就不研究了,反正只是嗑牙闲聊,不必太认真的,所以话题继续,卡到的地方就直接跳过吧。

「我听说哈佛里面有好多人在追王子呢,其中更不乏大财团千金,不知道谁会得到他……」

「有长得很美的吗?」

「他家里应该希望他娶华人吧,有钱的洋妞应该没希望得到他吧……」

少女站在一边听了好一会,直到开始打呵欠,决定今天到此就好,可以回家睡觉了。悄悄退出八卦圈,往门外走去。

这栋老房子是台湾驻外单位提供给留学生聚会的地方,也是一处青年会馆,提供楼上的空房给初来乍到的留学生在还没找到房子时可以暂住。地段还算不错,在波士顿市的小巷子里,交通很方便,只要步行十五分钟左右就到了地铁站。

走出大门,正习惯性的要看向天空,此时是黄昏,天空一定很美……

「嗨。」有人自身后叫住她。

她的眼光没放上天空,转身,看到了大家口中的王子正站在那里。

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在一根漆色斑驳的廊柱旁,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内,身子半偎着廊柱,不是很笔挺的站姿,一点也不贵族,却很潇洒。

果然是个非常帅的男人,而且不因「王子」的身分而拘泥了举止,不被安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框架里僵化。

「叫我?」她落落大方的问他,两人还是隔着五、六步的距离,没更前进,谁也没试着拉近。毕竟这样已经够近了,她想。

「是。」他回应得也简洁,唇边一抹笑意,看起来温和可亲。

「为什么?」

「愿意告诉我妳的中文名字吗?」

「这是你叫住我的原因?」她螓首微偏。

他扬眉,点头。

「罗蓝。」她以食指点了点自己,算是介绍完毕,就要走了。

「我是莫靖远。」

她点头,算是幸会了,转身走,回家去,不忘礼貌的对背后的他挥了下手。

王子没试图叫住她,但跟在她后头走着。脚步沉稳,不疾不徐地。

一前一后,两人没有交谈,走过长长的小巷子,眼前是大马路了,马路旁停着一辆亮晶晶的黑色豪华房车,司机已打开后座车门,正等着主子搭乘。

她脚步没停,往左转;左边是走向地铁的方向,也是夕阳的方向。彩霞布了满天,让她心情霎时美好起来,步履为之轻快,双手背在身后,轻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这时不知打哪传来钟声,咚咚咚地在黄昏里回响,以前读过的某些诗句突然闪进心臆,让她好心情地轻唱起来--

「古老时钟敲出的

微弱响声

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但房间传来

笛声,

吹笛者倚着窗牗,

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俄国·茨维塔耶娃)

她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身后那名王子走了没有,不知道他是否站在车边等她回头,等着跟她说一声客气的拜拜,或等着说出「要不要我送妳一程」这样的话。她不知道,不介意,所以没想过要回头。

他们,不会再见面了吧?莫靖远心里这么想着。

希望不会。

「少爷?」司机轻声唤着。

莫靖远还是没有动,看着那抹身影化为小点,终于融入人群中,不复捕捉。

他可不希望日后每次见到她时都是这个模样--她离开,唱着歌儿离开,留他在原地,只能看她快乐远去,毫无留恋。

一种不太妙的预感在心头生根,让他很快决定放弃延揽这个天才少女进「莫氏」的念头。虽然这正是他今天之所以会前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她的课业已经告一个段落,教授建议她可以到研究室帮他的忙,加入他的研究团队。这是极大的荣幸,但她婉拒了。

这一生虽然才过了短短的二十年,但从她有记忆以来,没有一天不是在学习,不是在与课本为伍。她喜欢吸收新知,热爱探索她所有不知道的事物,但现在,她突然想把这些东西都暂时远远的抛开。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是想这么做而已,便也真的这么做了。

虽然家人不断建议她可以趁现在的空档到处走走,看是去纽约的哥伦比亚,或康乃狄克的耶鲁看看;反正这些学校都会张开双臂欢迎她的就读,先去了解一下环境也不错。所有的建议当然绝对不脱长春藤盟校的范围,仿佛她的未来只能这样的局限。

她知道自己书读得比一般人好,对知识的追求也充满兴趣。但不该只是这样的,只能这样循着前人的选择而走下去,因为这是世人一致所公认的优等。可优等这字眼从来就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喜欢学习而已。

来到波士顿已有一年半,却从没好好看过这个城市,所以从上星期起,她便开始做着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比如说去参加留学生的聚会,跟人闲谈着于己无关的八卦,并试着学会享受。他们约她吃饭聊天,她通常都会去。也比如说像现在,每天搭着地铁东晃西晃,没有固定要去的地方,端看当天的心情是趋向哪边而定,东南西北都无所谓。

今天她来到卡布利广场,本来想去公园的,却在地图上看到「中国城」字眼,步行不太远,便决定去了。

她预期会见到很多黄种人,会闻到四处飘散的腊肉、卤肉味,油腻腻也香喷喷的,让人唾液泌了满嘴……可是她没想到除了这些之外,她还会见到他,那个王子,那个莫靖远。

她以为自己没把他放在记忆里的,以为那次偶遇之后,便很快把他抛在脑后,不管他有多帅,每每忆起,都只有面目模糊,纵使再见也不相识。

也许是距上次见面的时间相隔得不够久远,于是一眼就看见他,也认出他。是她记忆力好得太超过吧,即使认人并不是她的强项。

他没有发现她的注视。他站在一间港式茶楼门外,正与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谈话。在他们身边停着一辆黑色房车,亮晶晶的模样与那日相同,仿佛都是刚从汽车公司制造出来般的崭新,司机一如以往的静立在车门边候着。

她笑了笑,决定看到这里就好,咕咕直叫的肚子正催促着她的关照,她也就从善如流的走到一家香味四散的包子店前等着新蒸好的包子出笼。

「就快好了,请问小姐妳要几个呀?」老板是个香港人,说着广东话。

「一个。谢谢。」她比出一只手指,说着中文。

「妳哪儿来的呀?大陆?台湾?新加坡?」老板改以港式中文与她交谈。

「台湾。」

「呀,这几年台湾留学生来得少了,反而大陆留学生多了好多,这是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她微笑耸肩。看着老板将蒸笼盖子掀开,一阵白雾夹带浓浓的肉香味笼罩她周身,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全身毛细孔都觉得心满意足。「请先给我一个好吗?我想马上吃,不必包装。」

老板得意的点头,马上夹了一个肉包子给她。「小心烫。」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为太烫,她只敢以牙齿咬住,呼呼呼地吹气,不敢马上往舌头上放,捧着热烫肉包子的两手也交替的抓着,被烫得好过瘾。这辈子难得有机会这么自讨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很好吃的样子。」一个带笑男音打她身后传来,说着中文,走进她独享的这片腾腾白雾中。「请给我一个。」他对老板说道。

她抬头看了他侧面一眼,然后带着些许疑惑很快的半转身看向路的另一边,看着本来他待着的地方,发现那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不见了,亮晶晶的名贵轿车也不见了。那么,王子为什么还在?

嘴里享受着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复嚼嚼,没空问他话,默默看着他,仿佛正在看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而他也真的像幅画,一个多么好看的男人。

波上顿的三月初,空气里还挟着冷意,或许已无须穿着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风衣哪、毛衣之类的,还是华人在这里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备。而他把简单的小羊皮风衣与高领毛衣穿得多么有味道呀,连她这个向来不会注意别人穿着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对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与浅驼色的搭配,极之简单的色调,却不会让他显得贫乏单调,看起来好干净清爽好温暖,整个人温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脸上和煦的笑,让乍看到他的人,会以为看到春天。如果没发现他眼中淡淡的距离感的话,大概从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温文有礼贵公子」的印象,不会变了。

她看着他学她当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将起来,差点没把眼睛瞪凸出来。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这个王子这辈子从没这样随兴过。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无表情,正等着她的反应,终于见到她明净可爱的少女脸蛋浮现错愕,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时一点也不像个天才,只是个单纯的少女。

好可爱。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为什么笑?」好不容易吞下嘴里的食物,她问。

他没回答,付了两人的包子钱,有礼的询问她:

「一起走?」

「走去哪?」虽然还没决定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但她认为跟他肯定很不顺路,不大适合一起走。

「妳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后那大半块包子全塞进嘴里,在他面前把一张俏脸鼓得变形,像在等着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没得到,直到满口的食物吞下肚后,她才有些不情愿地道:

「我要去公园。」举起左手往后指,马上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去。「然后我打算以公园为起点,走『自由踪迹』。我要去看新州议会大厦、皇家教堂、富兰克林像……把十六个景点都走完,然后到昆西市场吃各种小吃。」如果当真把四点八公里长的Freedom 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该有运动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双被浅驼色直筒休闲长裤所包覆的长腿上,想着这样一双好看的长腿,出身尊贵,是否曾经被长时间的健行劳累过?

「看来妳今天打算当一个波士顿的观光客。」

「是呀。所以拜拜。」也就无须问他是否还坚持要同行,小姐她兰心蕙质,偶尔也善解人意,所以就识趣的不问了。

转身要走,也向前走了三四步,但也就只有那三四步了,一只手掌向她探来,轻而坚定的抓住她正在挥别的手。

好错愕的回头,不敢置信他会这样做。她先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掌,再度确认是否为幻觉?不是。那……为什么?

目光直直望进他那一双看起来特别漆黑的眸子里,心跳得有点快,不知道生来得天独厚拥有深邃眼神的人,会妨碍别人的心脏健康到这种难以想象的地步。怦怦!怦怦怦--心脏被当成一只鼓,不知是谁在乱打一通,让她连呼吸都开始觉得困难。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很不喜欢。

「一起走好吗?」他的询问好有礼貌,听起来像是请求,可是他不经她同意就抓住她的手--而且还一直抓着没放,让他「有礼」的假象立时破灭。

这人是个独裁者。

「我想你将来也只能当一个总裁了。」她叹气的说着。

「这口吻听起来像『这辈子只能当乞丐』一样的悲哀。」他笑。

她无奈的看着他把她的手包覆得像是属于他的一部分,而且看不出有放开的打算,点头道:「差不多了。」说完,晃了晃被他抓住的手,提醒这位先生,这只手掌是她的,请不要因为握得很顺手,就打算牵走。

「我能继续握着吗?」他问。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这样我不好走。」虽然他的手很温暖,但她却觉得太过烫人,非常怀念空气中的冰冷,于是轻施了点力道挣脱开来;他也没有为难,让她手掌得回自由,这让她松了口气,对他笑道:

「来吧,如果你真的也想要健行一下的话,就一同走吧。」

虽说是一同走,但她的步子已先跨了出去,没有等他。

莫靖远看着她轻快的往前走,没有回头看他是否跟上,不在乎他有无跟上,一径地开始起观光客的行程……

多么自我的一个女孩子。

喜欢她的男人将会很累吧?

他想,他应该不会是那个男人。

他的脚程并不特别快,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得太开--就算她几乎是出于一种故意,愈走愈快,像一只风筝急于趁着风起,升空飞翔而去。

以为她就要飞走了,而他也打算任她飞走,没想到她却无预期的回头了,笑得好甜的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摊子道:「我请你吃冰淇淋奸不好?」

好天真,也好邪恶。像是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其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可以被摧毁到什么程度。

好可爱,也好可恶。不会有人能掌握得住她--如果当真有男人试图那么做。

他不会是那个男人的。

莫靖远非常确定。

哈佛大学占地六百亩,校内有五百栋建筑物,共有一万八千多名学生。就算是同一个时间在这里就读的人,也可能从来没机会碰上面,即使大家都是黄种人,同样来自台湾。

所以莫靖远以为那次的「波士顿一日游」就是他与罗蓝最后一次见面了。

可他没想到今天会在图书馆见到她。

当然,图书馆是每一个学生必定会使用的地方,可是哈佛有九十所图书馆,而且还是分类图书馆。他读经济、她读生物科学,照理说,他们不可能会在同一处图书馆见到面才对。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好吧,他承认他也不该来这里。这里是燕京图书馆,全美收藏中国书籍最多的地方,研究东方学术的人通常会来这里找资料,可他与她都不是研读这方面知识的人,出现在这里显得非常奇怪。

他并不想走过去跟她打招呼。而她也正在忙,坐在阅读机前专注看着微缩片,萤幕上呈现的是一些古文页面……

「妳对这些善本书感兴趣?」

「啊!」罗蓝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身边会有人,而且还在这么近的距离对她说话,而且……而且……居然是他!

莫靖远发现自己对她开口,心里不无讶异;可见到她惊吓的表情后,所有对自己的疑惑都暂且抛开不愿再想,将一边空着的椅子拉过来,从容就坐,两张椅子边缘相抵,与她相距极近,一副打算与她说话的样子。

「看得懂吗?」他下巴微点了点萤幕问着,声音好低,像不意被轻轻撩动的大提琴声在久寂里蓦然响起。

「不大懂。」她老实道,声音也好细微,几近气音似的无力。

「只能看微片吗?不能把书借出来看?」

「我不是研究版本学的学生,所以馆方不能出借。」

两人靠得好近,只为了可以小声交谈,不妨碍到别人的安静;但这样单纯的原意很快就因为一种没来由的亲昵感而形成莫名的紧绷,让她渐渐不自在,有种想要离他远远的冲动。

「妳的兴趣好像很广泛?」他当然轻易看出了她的不自在,因为她正在偷偷移动椅子,不肯让两人靠得太近,眼睛也非常专注的放在电脑萤幕上,坚决不肯看池。

怎么办?脸一定红了!好讨厌的感觉,这到底是怎么了?上次跟他在街上乱晃一天都没这么不自在过,怎么今天会这么坐立难安?只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出现,还坐在她身边吗?大概是吧,两人靠那么近,她都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了。「我不知道我的兴趣有多广泛,不过我正在探索。」

「在探索吗?」他轻喃。没对她显而易见的不自在穷追猛打,却也不是视而不见的当作没这回事。事实上就是:他的存在很明显的困扰到这个天才少女了。为此,他心中才会突然浮现一个念头--一个非常不理智的念头,而且也没让理智有千思百虑的机会,便把这念头脱口说出了:

「告诉我,妳的探索里……愿意包括谈一场没负担的短暂恋情吗?」

她差点从椅子上跌下,但幸好没有。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但他的表情虽是笑笑的,却没一点开玩笑的意味。所以当她镇定下怦怦狂跳的心之后,居然非常慎重的考虑起来,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而更着魔的是,经他一提,她突然觉得把本来不在计画内的爱情,放到目前最想探索的第一顺位也不错。

是的,她会同意他,但有两个前提--

「这是我跟你的事,单纯简单,不必张扬。你同意吗?」

她希望两人之间若有往来的话,愈少人知道愈好。

「同意。」他的回答温和无比,完全让人猜不出她的这项要求令他感到生气或松了一口气。

「最后一点,如果我决定要走了,但愿我们可以笑着说再见。」

「我做得到。」

像顺利谈成了一笔生意般,她觉得两人没有大声呼喊出「成交」两字,然后击掌来个high five一下实在可惜……才这么想着呢,就见他有动作了--

他伸手向她,她也笑着把右手举起,以为他要握手,没想到他把她的手掌轻轻包覆,不是为了握手,也不是为了击掌,他就只是,在她洁白的手背上,印下一个温暖的吻。

第二章

天长地久,你的牵绊,我的拘束,爱情的牢狱之灾。

虽然从来不曾预期爱情的样貌,也没有别的经验可做比较,但罗蓝觉得能眼莫靖远共同经营爱情这块领域,是件很幸运的事。

是的,他很帅,相处时赏心悦目,是这份情感的福利之一。

当然,他很有质感,举止优雅,动作精准而规格化,简直像橱窗里陈列的假人,假得让人想破坏他的气质,也是这份情感附带的福利之二。

还有,他虽然从小没有让人在他身上强加着「天才」的注记,但他的脑袋其实非常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观察力更是敏锐得惊人,有时她差不多要怀疑这个王子是不是练有读心术,似乎只要他想,就可以把别人脑中正在想的事猜个八九不离十……所以,能近他身,探测他的「异能」,是她的福利之三。

最后,福利之四,是他很忙。忙着繁重的功课之外,还要忙着工作,所以两人注定要聚少离多,正好符合她的需要……可能,也恰恰符合他的需要;所以两人才会兜在一起,决定谈一场短暂的感情。

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黏腻到教人难以忍受,也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拖到索然无味、无言以对,因为在彼此厌倦之前,他们就会结束。

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跟他谈恋爱。没有告诉他,是认为他应该不会在意。

「妳在想什么?」他轻抚她头问着。

「为什么这么问?我正在看书呀。」她晃了晃手中的书说道。

今天天气非常棒,温度难得的爬升到摄氏十五度,太阳也出来了,所以莫靖远在上完早上的两堂课后,便来到她的住处,约她到哈佛广场走走,买书也看书。花了一个半小时挑书,已经是中午,他们找了家小餐馆吃饭;因为阳光很优,所以两人就坐在餐馆外头,享受食物、阳光,以及书本。彼此相伴,却又不相干扰的做着自己的事,以为将会在这样的气氛下,安静祥和的过完一下午,直到黄昏,直到风起,天气再度冷了起来,他会送她回家,然后在门口吻别,接着,拜拜。

可是并不,他开口了,在不知道注意她多久之后,这样问了她,问她在想什么,不相信她专心看书。他又说了:「如果我猜错了请纠正我,我认为妳此刻比较像是在瞪着书本发呆。」

「才不,我看书时表情一向呆呆的。你不知道我们这种人人称羡的天才,另一个别号就叫书呆子吗?」她下巴神气的扬起,就是不想让他知道他的观察力果然精准到吓人。

「哦?」莫靖远缓缓将桌上的书签拿起,放在他看到的那一页,然后书本合上--一副像是打算好好跟她长谈的架势,然后他问道:

「那请妳告诉我,妳手上那本《遗传学新论》讲的内容大概是什么?」

「还不就是课堂上讲的那些,介绍DNA的复制与修补、基因突变、遗传讯息的储存与表现、遗传控制等等……我需要继续说下去吗?」

「不用。」他笑着摇头。

「承认你猜错了?我没有在发呆的。」

「我没有猜错,只是问的方式错了。」

「你就是猜错!」她下巴还是抬得很高,就是不想承认他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不讲理,但对他不讲理却显得好容易,也好快意。

「对妳所学的专长部分要妳说得滔滔不绝想来不是问题,但妳脸上却有着茫然;那茫然不在于妳对书本的不感兴趣或看不懂,可我却也说不出来由,只觉得妳此刻的心思并不在妳眼睛所待着的地方。蓝,妳的硕上课程已经结束,对于下一步,妳有什么打算?」

「打算?」她一怔,没料到他居然知道她课程已经修完,也注意着。

「还是,没有打算正是妳茫然的原因?」他又伸手摸她的头。那只修长而好看的手,不摸她红扑扑的白里透红脸颊、不调情她藏在发里诱人吮含的耳朵、不亲吻她粉红色的少女唇瓣,就只摸着她头,像是爱上了她那头在阳光眷顾下黑得发亮的及肩秀发,即使那头黑发并不柔丝水滑,它是直的,但其实带着一点自然卷,所以发尾部分常是东翘西翘地,谈不上特别,也称不上美丽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你还能摸得下去吗?」她天外飞来一笔问着。

他手一顿。以为他会很不动声色的、但非常快速的把手收回去,并且努力维持贵公子该有的优雅,绝不让人发现他有一丝丝失礼与狼狈……

她猜错了,他没有。他手顿住,是因为正专心在看她,以一种好气又好笑的目光瞅着她看,手非但没有抽回去,反而--

「啊!」她突然叫出来,因为他那只向来有礼而且尊贵的手掌正在做着不可饶恕的事--在她头上乱拨乱撩,把她的头发搅成鸟窝!

贵公子是这么当的吗?这人有没有身为贵公子该有的矜持道德呀?她很想开口问他,把他问到无地自容最好,可是因为她正忙,忙着反攻回去,也忙着笑,于是这个念头便没机会付诸实行了。

想反攻,谈何容易!这时候身高的不同与手臂长度的差异就是件很血淋淋的事了,因为她根本构不到他的头,两只爪子乱挥乱拍的,顶多只能把他身上原本平整的毛衣给拉皱,再也没能有更多漂亮的战绩。

她笑,也看到他笑,极之真心的;他眼中有她,专注看着,也为了她的张牙舞爪而笑,带着罕见的顽皮模样。不知为何,这样的他,让她笑得更开怀。直到她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拍向他毛衣的爪子变得虚软无力,他才停止这场笑闹,将她拉到自己怀中,牢牢搂好,不让她像只虫子般的蠕动,担心她会一路蠕到地上去瘫着。等她顺过气后,才把微温的开水端来喂她喝。

她躺在他怀中,身子放得软软的,不理会自己的鸟窝头,声音低低的问道:

「为什么今年二十四岁的你,今年才硕一?」

「快二十岁时当完兵退伍,来美国读大学,接着读研究所,二十四岁读硕一,很合理。」

「你当兵?!」这个讯息让她跳起来。「那你一定是台湾特权阶级里的异类。」

「只异类了一半。我那一年多的兵当得很轻松。」

「我不明白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去当兵,可是至少你跟其他有特权的人不同,这让我很佩服你。」

「那么,为了保有妳对我的佩服,我还是别跟妳说为什么我会在高中毕业后跑去当兵吧。」

她嘿嘿直笑,为了防止自己忍不住问出口。就算好奇,她也不要问,不喜欢他吊人胃口的姿态,超讨厌的,不想被他钓成功。

「今天天气不错。」她别开眼,不跟他对视,伸出一只手指向蓝天。

「胡说,今天天气坏透了。」他帮她调了个舒适的位置,完全贡献出自己的胸怀给她当枕头,方便她伸展脖子望向天空。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哪里坏透了?」她白他一眼。

「妳的脸色坏透了。」他轻点她软嫩的粉颊说着。

她一怔,这才知道他方才由着她闹、陪着她闹,只是为了松弛她的防备,其实一直把她脸上的茫然放在心底,也打定主意要弄清楚。把她搂在怀中,是为了让她觉得舒适,也是为了不让她躲开。

「靖远……」她第一次叫他的中文名字。以前不是戏谑的叫他「王子」,就是直接叫他Eric,而此刻,她只想叫他的名字。

「嗯?」

「是的,我很茫然。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的心情坏透了。可是我不想跟你告解,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我是无法代妳过妳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着妳的时候,听妳说话,让妳觉得快乐。」

「这样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她不解,忍不住问:「你总是这样吗?想法子让你身边的人满足快乐?那你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像是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所以莫靖远没有马上回答。想了一想,笑笑的回答她:「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虽然许多人都以为什么都有的我,应该富足到想不出世上有什么是我觉得欠缺的了。」

「你缺什么?」

他不答,反问:「妳缺什么?」

面对这个不肯吃亏又记忆力好得惊人的男人,她完全放弃挣扎。说道:

「我不缺学校读,不缺全额奖学金,不缺对自己能力的了解,我只缺……对自己未来的肯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得走那样一条路,读完博士,然后进入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主持一个研究中心,每天沉浸在一堆研究中,或许是专注于基因工程的破解,或者是想尽办法让女人脸上的皱纹可以少一条……我觉得很悲惨,好像天才就只能走向那种合理的结局。」

「妳觉得无聊?」

「不能说无聊,只是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时,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只能那样做?」好吧,说到这里,她承认了:「是的,我觉得无聊,觉得抗拒。为什么一定要专精?为什么一生只能专注在一件专业上?我又不想当权威。我想要学习的事物太多太多,可最后一定是落得什么都不精的窘况,我怕我承受不起那样的结果,我更怕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虚掷浪费,这是很糟的。」不知不觉,居然把所有的心事都说出来了。她拍拍头,无奈的看着他,叹气道:

「这个学期是我这一生最空闲的时候,所以我才会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吧。如果眼前有山一般高的书本必须学习,我想我就不会想太多了。」

「那不好。」他摇头。

「为什么不好?」

「因为那么一来,我们就不会恋爱,妳不会有空理我。」

她再度怔住。这人……一直都知道她是怎么愿意眼他走进这一段感情的,是吗?他知道,而且毫不犹豫的立即把握住,完全没有其它的胡思乱想。

「靖远,请你告诉我,除了天时、地利恰好之外,你选我当你短期女友的原因是什么?应该不是只为了我不会黏你、不会让你后患无穷吧?」

天时,指的是他目前还年轻,还是学生,在尚未正式进入家族事业里去卖命前,他有一点时间可以过自己悠闲些的生活,包括谈一场甜甜的小恋爱当消遣。

地利,指的当然是这里--美国、异乡,不必受人目光注意、指指点点的地方,可以活得像个平凡人,也得到充分的隐私。

「妳该自己想的。」莫靖远这么说着。

「为什么?」她听了愤愤不平起来,尤其明白他打算就这样打发掉这个问题之后。

「因为妳是个天才少女呀。」他还是笑。仿佛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正暗暗磨着爪子,企图把他脸上的假笑狠狠刮下来。

非常好!他把她的心事都摸透了,可她却还是对他一无所知。不,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她有些赌气的说道:「没关系,至少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是当然的呀,不喜欢,为何要与妳交往。」他眼神温柔,不隐藏也不闪躲,反倒她没来由的害羞起来,不敢再与他直视,眼睛别了开去。

躲开他的眼后,对自己的孬样觉得生起气来,让她很想很想扳回一城。如果他不要再笑下去,不要再那么温柔的看她,也许今天就是到此为止,不会有以下这类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的对话产生了……

「听说男生在皮夹里准备保险套是一种礼貌,是这样吗?」她眼睛不敢看他,只盯着他围在她腰上的双手,恍惚想着他这双手多么好看。

那双好看的手似乎轻轻震了一下,很细微,让她怀疑只是自己心跳太快的错觉。是错觉吧?

「妳想参观我的皮夹?」他的气息热呼呼的吹在她耳畔。

「呀……呃……」不行,她要振作!「对呀,我没看过保险套,想开开眼界。」

「那妳可能会失望。」他笑了。「因为我的皮夹里没有那种令妳好奇的物件。」

「这样可以吗?如……如果突然有艳遇了,你怎么办?」

「亲爱的,我们何不一起来研究看看该怎么办。」诱哄,魅惑,仿佛有某种势在必得的况味正在弥漫。

这个男人在邀请她呢!她心蓦地揪紧,什么话也讲不出来;而且她震惊的发现,即使她现在说得出话,肯定也不是跟拒绝有关的辞令……

他没有马上行动,虽然身体渐渐紧绷起来,但仍是静静的看着她,约莫有两分钟之久;他在等她拒绝。

但她没有。虽然表情带了些惊慌失措,可是粉红的小嘴除了微颤外,没有其它的示意,没有任何可称之为拒绝的动作。

对性,她非常惶恐;对他,却不。答案非常明白了。轻抖的小手俏悄滑进他炙热的大掌里,由着他把自己温热起来,一路热到心口,怦怦地发烫。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欲是一种冲动,禁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各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床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激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床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满满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爱。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激。」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小腹甚至结有六块肌肉,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肉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胸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妳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妳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很肯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性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妳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迎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床头柜上抽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妳。」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妳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嫩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胸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迷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勃勃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妳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狈,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床、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精壮裸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床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三大谎言,4:00~4:30p.m.  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第三章

说了再见,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请勿回头。

不管他们对这段感情有过怎样的设想与预期,决计没想过会是这样--如此的迅速,又这么地契合,仿佛他们生来就是为了与对方恋爱,没有其它选择似的。

从陌生到习惯,把亲吻与搂抱练习成一种娴熟。两个喜欢独寝的人,开始觉得床的另一边有些空旷冰冷,放上了一颗枕头,像随时在等待谁来。没人来时,把那一边弄得凌乱,像是来过,想象着某种温存--真是糟糕的习惯,太糟了,他们决定不让对方知道。

已经太过喜欢了,超出他们原先的打算。才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会进展得这么难以收拾?再这样下去,该怎么办?

爱情居然变成一个难题。

「要一起吃晚餐吗?」星期天下午三点,他从纽约打来。

「吃晚餐?可你不是还在纽约?」她正在宿舍看书,手上一本建筑概论,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艺心理学》正在Stand by中。

「如果我们共进晚餐,我会开车赶回去。」

「你要大老远的开回来?」两三个小时的车程耶,有必要这么舟车劳顿吗?以一个已经二十个小时没合眼的人来说,还是不要这么奔波比较好吧?

「如果妳要,我马上开车过去。」

如果我要?罗蓝听了,忍不住皱眉,想也没想的就冲动的回答他:「不必麻烦,我没要的。」

说完,那边沉默,她也沉默,为着这听起来过分尖锐的拒绝。噢!她在搞什么呀!懊恼的把书丢开,转而耙抓着头发,用力过度到有几根被扯下来。痛,却还是下收手,继续自虐着。

不,她的意思不是这样。没想与他斗气,只是想着他从昨天去纽约后,就一直在工作。身为「莫氏」王国的未来继承人,他有太多严苛的训练要捱,每个假日都被召到纽约去受训,回来还得全力应付繁重的功课。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看书,所以他的辛苦她都知道的……

「对不起,莫,我的口气太冲了。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特地赶回来,只为了吃一顿饭。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良久之后,她艰难的道歉,并解释着。

「我了解了。」他平淡的回道,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还是一样的好听而沉稳。

你了解?你了解什么呀!她在心里叹气,知道虽然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非常的理解,情绪也非常的温和,但其实他已经生气了。不然他不会只敷衍的讲完这四个字后,就继续沉默,让人七上八下的吊着一颗心。

「莫,本人竭诚欢迎你回到波士顿与我一同共进晚餐,不过我希望你身边有人可以帮你开车。我们吃义大利菜好不好?」她低头,可以了吧?

「……抱歉,恐怕我必须拒绝妳。因为我突然发现纽约这边待做的工作还很多,不宜为了私人任性的理由而耽搁。」声音有礼、客气、疏远。

「你……」火山爆发啦?!罗蓝当下傻眼。

他接着说:「那些工作会让我一直忙到凌晨二点,然后我会『一个人』开车回波士顿,赶着上明天早上八点的课。」

「莫,你是故意气我的吗?」她不可思议的对话筒叫着。

「妳多虑了,蓝。」

「这真是太幼稚了!」她忍不住批评。「只不过是基于关心所以拒绝,为什么你要生气?」

他更生气了,所以他平淡地道:「再见,蓝。」挂电话。

可以想象罗蓝在电话那头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气得丢电话,然后不断的埋怨他、骂他,却又「骂到用时方恨少」地缺乏可用词汇,只好在屋子里绕圈圈地发泄怒火,无计可施。让她生气,是他挂电话的目的。她是生气了,可他的心情却没有因此而好转一点。

这是在干什么呀!这样的心乱,不该出现;如同心底那把无名火,晓得极之可笑。情绪失控是他最不能忍受的事,但现在他确实是处在这样的情境里自厌。为着一个小女人无心的话而生气,简直是荒谬。太荒谬了,她的拒绝不该会影响他的,她骗小孩似的哄语也不该会教他火冒三丈的。

双手负在身后,微仰着头看着窗外的天空。天是蓝的,难得的万里无云,与他阴霾的心情全然不搭。蓝天,只会让他的心情更恼。

「表哥,你工作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下午茶?」一个俏丽的女子敲了敲敞开的门板走了进来。

「下午茶?」莫靖远没转过身,还是在看着天空。没有人家觉此刻他的心情有多差,除了那个名字与这片天空相同的人之外,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他情绪的真正模样。

一只滑腻的玉臂探进他臂弯中,撒娇地道:「表哥,你为什么要是我的表哥呢?如果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多好。你这种人存在这世上,对其他男人是件多么残酷的打击呀。」

他只是笑,像是闲情正好,由着表妹去表演胡扯,看她还能变出什么把戏。

「既然不能嫁给你,就只好请你陪我去吃下午茶来安慰一下这个遗憾了。」演到一半,女子突地一笑。「表哥,你不会不知道这幢大楼里有多少女人想要得到你吧?就算不能当你的女朋友,有一夜情也甘愿,她们都是这么说的。你年轻、英俊、有钱、有礼貌、有能力,简直是女人眼中再理想不过的白马王子。连洋妞都觉得你很帅,你知道的吧?所以爷爷他们一直都在偷偷担心你会在哈佛交洋人女友。」

原来是当探子来着。莫靖远微微一笑,问表妹道:

「既然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得做,我想我还是接受妳的提议,跟妳去吃一顿下午茶吧。妳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楼下的咖啡厅?J表妹没想到真的邀得到莫靖远,所以有点愣住。

「不,那太不慎重了。难得在公司遇见妳,我们就到城中区那边喝一点……义大利咖啡吧。」

表妹闻言,双眼不敢置信的一亮!有人要当散财大爷,那她还客气些什么!

「既然要去曼哈顿,那当然要顺便逛逛第五大道。表哥,你逛过没有?有没有想顺便买些什么首饰小玩意儿送给女友?」竹杠要敲,探子的工作也不可忘,不然她下个月的零用钱就堪忧啦。身为莫家的子女,除了必须上好学校之外,也得学着体会何谓刻苦耐劳,所以她一直都过得很苦哈哈。这辈子活到现在二十一岁,还没有能力买上一件象样的首饰。

莫靖远笑着看表妹亮晶晶的大眼,绅士的挽着她走出办公室。随口说道:

「想逛第五大道,没问题。妳的生日好像还有三个月才到,但我可以提前送妳礼物。」

呀!表妹一愣。真的假的?表哥居然记得她的生日?此等神功未免也太可怕了吧?!不过,不管可怕不可怕,最重要的是--「那上限呢?礼物的金额有没有上限?」

「妳就自个儿斟酌吧。」

好犀利的回答。既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凯子,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铁公鸡,反而让受礼的人不敢太贪心,还得自个儿掂掂斤两,忐忑小心得紧。

「……如果这句话是你女友问的,不知道会不会是同样的答案哦?」她继续斗胆的试探。

「我想,我们还是在楼下吃下午茶好了。」莫靖远很善变的说着。

「不不不!不要啦!表哥,亲爱的表哥!人家不敢了啦!」表妹哇哇大叫,非常能屈能伸的告饶,发誓就算下个月的零用钱没有着落的话也没关系,干嘛为了那一点点生活费,而被财神爷讨厌呢?

反正不管表哥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交到洋妞女友,问题都不大。表哥才二十四岁,以后的人生还很长。再说学生时代的恋曲往往都是无言的结局,不会有结果的啦,那些大人真的没有必要现在就担心这么多。表哥一向注重隐私,就算目前没有女朋友,他也不会让人知道,搞不好还会放很多烟幕弹来装作有的样子;再恶搞一点,找一个男同学来友情客串同性恋也不无可能。真弄成那样,到时就难看了。

所以,这个表妹决定了,从此辞掉探子的工作,好好巴住这个大方的财神爷才是正事。第五街,我来了!

等到晚上八点,果真没有等到莫靖远的人;当然,也不会有电话。他生气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罗蓝知道自己其实心里很难受。用了一下午踱步消气兼骂他,骂到口干舌燥,也没创造出什么别出新裁的骂人名句,真是浪费时间。而这种浪费时间法,让她好唾弃自己,这些时间拿来看书多好,结果居然给虚度掉了!

「可恶!太可恶了!要冷战是吧?那就来呀,不,干脆直接分手算了……」突然住嘴,为着胸口猛然袭来的闷疼。「分手」是他们共同的计画,要把这两个字说出口一点也不困难,总要说的,而那日也愈来愈近。只是没想到当真诉出于口时,心会这么痛。

甩甩头,刻意忽略没来由冒涌而上的酸楚,不愿多想,大声对自己道:「不要想了!管他接下来是大吵大闹还是冷战,眼前最实际的是出去找东西填饱肚子!我决定了,订一个大披萨来吃。对了,也可以叫义大利面,我一个人也可以吃完!」快步跑到电话边,抓来电话本子乱翻,还没找到披萨店的电话,一旁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了她好大一跳,但那一点也妨碍不了她接电话的速度--

「喂!」

「小蓝,是我,我是妈妈……」

是个女声,是她的母亲。是从台湾打来的,不是从纽约。是她亲爱的家人,但却不是她此刻最思念的人。

「哦,妈妈呀,有什么事吗?」她软软的滑坐在地毯上。

「小蓝,妳最近在忙什么?还在帮教授的忙吗?我在想已经快五月了,妳几时才要去纽约哥大看环境?如果妳还没空去的话,可以先把资料寄过去,可别因为忙着研究而忘了这件事。」

「妈,我会去纽约的,但我不认为我会进入哥大攻读博士学位……」

「呀!妳在说什么?妳不会是打算读完硕士就算了吧?小蓝,妳告诉妈,妳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罗母好震惊,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一个好好的女孩儿,怎会突然有脱轨的想法?莫非是受了什么刺激?

「妈,放心,我没发生什么事。只是觉得……这世界好大,可以学的事物好多……」她试图表达自己的看法,不奢望得到家人的认同,但至少愿意谅解。「妈,我想去旅行、想去看一些建筑物的结构;还有,我想到法国的酒庄学酿酒;再有,我想去南非了解保育动物的生态环境,我……」

「小蓝,妳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想法!妳该知道如果这些事妳都去做了,除了满足妳的好奇心之外,什么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是浪费生命。妳不是全能的天才,妳有资优的脑袋,但一生还是只能专注一件事。把那件事做到最好,是妳的责任,也是上帝赋予妳比别人更优秀脑袋的原因。我知道妳现在因为生活一下子清闲下来,难免会胡思乱想,所以妳还是赶快去纽约吧,不要耽搁了。」

「妈,请您听我说,我不是胡思乱想,虽然我曾经以为它是。但……」

「别再说了!」罗母轻斥,「我无意表现得像个权威的母亲,但为了不让妳的人生虚度,并在三十岁之后不断为自己荒唐虚掷的一生后悔,现在我必须阻止妳再这么想下去!妳听好,小蓝,最慢五月中,如果妳还没有去哥伦比亚报到、还没有搬到纽约,那么,妳就得回到台湾来。听清楚了吗?」

「……妈……」她一颗心荡到最底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小蓝,妈是为妳好,别让家里担心好吗?」罗母也在那头叹气。

「我知道了。」知道了家人永远不会了解、不会支持,她无力地闭上眼。

「妳乖。我知道妳从不让家人担心的,妳一向聪明又懂事。」

母亲又叨叨说了一些家常,嘘寒问暖的要她早晚多加衣服,也问她一些研究上的成果,她机械式的回答,想也不必想的;那些研究都牢牢记在脑海里,是她的专长,让她轻易回答,如数家珍。

就算是个真正的天才,一生也只能专注一件事,得到一种成功。莎士比亚再天才也不可能成为爱因斯坦,事实就是如此。但,她从没想过要得到各方面的成功,对专一的成功也没多大兴趣。她只是想去学习各种她感兴趣的知识,完全没想过成就那方面的事。

只是,不能专业、没有成就,却是家人眼中不可饶恕的罪过。因为她有比别人更好的头脑,应该珍惜,应该善用,不该把日子过得散漫无目标。
席绢《我的藍》 席绢言情小说

挂上电话,忘了自己肚子还空着,她蜷着身子,双手抱住膝盖,叹了口气,不想睡,也不想打电话订晚餐了。眼下,还是只能做着浪费时间的事--发呆。

凌晨三点,一辆轿车缓缓停在罗蓝住处前的马路上。

万籁俱寂,连天上的星子都不见半颗。莫靖远有些疲倦的将双手交放在方向盘上,下巴靠了上去。没打算去敲她的门,不愿惊扰她的睡眠,却又忍不住先开车过来她这里。他已经很累了,一大早还有课,实在不该还在这里发呆,回去睡个好觉才是真正该做的事。

车子的引擎声还在暗夜里低咆,没有熄火。他该走的,也是这么准备着的,但身体却懒洋洋的不肯动。或许,就在车上耗到天亮,心中挂念着那个白天在电话里惹得他很火的家伙,却不愿下车去敲她的门。

他不是来求和,也不是来示好,更不是来见她吃她排头。这辈子他没做过这些事,当然不会从现在开始。

他一直没动,但她家的那扇门动了。随着一条昏黄光影拖曳而出,半开的门后方,探出一张美丽脸蛋,是她!

为什么这么晚了还没睡?为他失眠?不可能。虽然心里想的是「不可能」的答案,但整晚显得冷峻的唇角却被春风给融化了。他还是在车上没有动,但她已认出他的车来,接着快步向他跑过来,他缓缓按下车窗,当她跑到他跟前时,车窗正好摇下。

两人靠着他车内的那盏小灯对望。

「要……要进来吗?」无言了好一会后,她先打破沉默。讲出口后,开始害怕,害怕听到他的拒绝。

「要吃……消夜吗?」他从身旁的座位上拿过一袋东西,里头有满满的食物。

「我还没吃晚餐。」突生的一股委屈,让她声音带着些哭意。

「很公平,因为我也是。」他终于愿意下车。

天气很冷,温度很低,他碰触到她冰冷的脸蛋后,才发现她身上穿的实在太单薄,拉超大衣包住她,对她道:「我们快进去。」

「我以为你会跟我冷战。」她闷在他怀中说着。

「我何必。冰冷的天气已经让妳有足够的冷颤,不必多我一个。」

「莫……」她叹气。

「嗯?」

「我很高兴今晚你还愿意来,我现在非常需要你。」

他没应声,进门后,被暖气包围,而他牢牢的将她圈围在自己双臂里,仔细看着她泛红且疲倦的双眼,那里头有着淡淡的忧伤,非常无助。这模样不可能是与他吵架造成的,他……对她还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怎么了?」他关怀的问。

「靖远,可不可以请你跟我说--你支持我的梦想,支持我所有的决定,就算未来印证了我现在的想法是错的,人生走得一塌糊涂,你还是愿意当那个唯一支持我的人,盲目的支持。」

看来,她是与家人谈过了,而且谈得非常不愉快,毫无共识,彼此都不退让。

「我说了支持,对妳有任何作用吗?」他问得温和平淡,让人闻不出一丝丝索讨意味,只听得出关怀。

「在全世界都反对我时,我不怕对抗,可是我需要知道自己并不孤单。」她对他的了解一定比自己以为的多更多,因为她居然看出他的索讨,于是回答得含蓄,也小心,不想让他太高兴。

「只为了不孤单?」

这样还不够吗?她埋怨的瞅他。

妳认为够?他没低头,从上往下看人的眸光好睥睨。

肚子好饿。她决定不跟他做无谓的意气之争,所以叹气,于是屈眼「我需要你的支持,因为你的支持会让我产生义无反顾的力量。靖远,请帮帮我,不要让我屈服在家人的『晓以大义』下,让我去飞……」

这女孩,此刻在他怀中,但在下一刻,就要飞走了。她的背后没有翅膀,但正在期待他给她装上去。如果,他愿意当那个全世界唯一支持她的那个人,那她就有了翅膀。

他……很不想,非常不想。但即使是几乎什么都有的他,也无法常常的为所欲为,所以他只能在她渴望的眸光下,不大情愿的说着:

「我支持妳。去完成妳对世界各种知识的好奇吧,反正生物科学界少妳一个也不会因此停止发展,妳参不参与一点也不重要,千万别往脸上贴金。」

「你支持别人时,都会顺便踹人家一脚吗?」楚楚可怜的眸子当下「生气」勃勃起来,非常不善的瞇起双眼。

他轻笑,不让她挣脱,低头吻住她的唇,并道:「可不,每一个ending都不该以泪水作结,那太煽情了。」

罗蓝听了,咭咭笑出声,笑得好不夸张,为了忍住泪意,只好一古脑儿往他胸怀里钻去。

怎么办?这个男人已经让她太过恋恋下舍,到时要怎么说再见?

这天,他们约在哈佛餐厅会面。一大早,他有课,而她被教授找去谈话,两人都会待在大学里,于是相约见面。

莫靖远十一点半就来到餐厅门外,确定她还没到后,随意坐在一旁的公园椅上,把握时间看书,也等她来。

他的时间永远不够用,现在面临的每一件事他都必须全力以赴。繁重的功课,以及莫家对他继承人的训练,在在都考验着他的智力与体力。如果他现在就负荷不了这些压力,那日后他就没资格当莫氏的掌舵者。

与罗蓝相处时,各自看书的时候多;她喜欢这样,而他没有时间可以挪出来计画吃喝玩乐的事,只能陪在她身边,看书。偶尔她会问他商学方面的事物,听他对全球经济情势的分析;偶尔他会问她现在在看哪一类的书,有什么心得?分享彼此的学习见闻,一天往往就这么过去了。

这就是他们交往的方式,很不生动,也谈不上趣味,更与吃喝玩乐都无关。在别人眼中看来,根本是两个很理智的书呆子,不浪漫到爆。可他们觉得很宁馨自在,这样就好。

「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一只玉臂懒懒搭上他肩头,仿佛两人非常相熟。

莫靖远抬眸,看到一个金发蓝眼的尤物,正在对他摄着金红色的长睫毛。

「不了,我有约。」眸光移至她那只搁在他肩上的手。

金发女郎噘着丰厚的红唇,虽接到了他的暗示,但一点也不想把手收回来。

「哎呀,别这样嘛!这里可是美国,你老是这么拘谨可不行。你该知道我喜欢你,给自己一个机会嘛!别以为每一个老美都歧视东方人,我就不会,我喜欢东方人,尤其非常乐意……」美眸勾逗他,声音当下沙哑起来:「跟你有『深入』的交流……」

「抱歉,我无此意愿。」他身体仍然没动,即使美女一直偎过来,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在他身上了。

无此意愿?!美女被他的拒绝弄得脸上无光,恼怒道:「你一再的拒绝,让我不得不猜测着如果你不是太自卑,就是性无能!」

「不管真相如何,妳永远不会知道。」他轻且坚定的把肩上那只手臂移开,确定她站得够稳后,才放开她。

美女气白了脸,又不知道能怎么办。她知道Eric向来斯文有礼,但那并不表示他好欺负,如果真惹火他,下场肯定悲惨。她听说过一些他在大学时期的传闻,他「处理」起人来,狠得教人心惧;可是不被他当成一回事,感觉也一样难受。从没有男人让她这么吃瘪过,真是气死人了!可生气又能怎么样呢?最后,唯一的方法只有「哼!」地一声,扭身快步走人。

仿佛没有发生过金发美女这段插曲似的,莫靖远依然是相同的姿态--静静看书,等着罗蓝前来。

但他的安静撑不了一分钟……

很雷同的场景,一只白嫩的玉臂横来、一个娇嗲的声音穿脑,跟方才一模一样的搭讪动作--

「哈啰,Eric,难得看到你,要一起用餐吗?」

莫靖远这次不仅动也没动,他甚至连根睫毛都没拾起,对这位搭讪的小姐道:

「我只跟地球人用餐。再不,最低限度是,就算不是地球人,外表至少要装得像。所以请阁下把火星腔收拾好,然后,我会给妳这个荣幸请我吃饭。」

说完,抬头,罗蓝正抱着肚子笑得毫无形象,显然被她自己的烂演技逗得很乐。

「你是在暗示我,这辈子别想当演员吗?」她擦擦眼泪。

「妳当然可以当演员。」他合上书本,站起身,牵起她小手走进餐厅。

「真的?」她才不信,等着他说出未竟的毒话。

「当然是真的。而且妳还会因为把植物人演得太过传神而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肯定,扬名全球。」

「莫靖远!」她又气又笑的低吼,伸手就要捏他,却被他抓住了手,还在上头印下一个吻。

唉……她突然好想叹息。分开的时候快到了,他知道吗?

她屋子里的杂物一天天减少,纸箱一一装满之后,便先拿去寄了。

她在搬家,即将搬到纽约。他不知道她即将搬去哪里,可是知道两人说再见的日子就要到来。虽然一直都不动声色,他没有开口问,她也没有主动谈,任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

五月中旬,她把屋子还原到当初租来时的模样,还非常勤快的花了一天时间打扫得亮晶晶。当房东来点收时,对她赞不绝口,坚持要请她去吃一顿饭--

「不用了,桑顿太太,我等会就要去搭地铁到纽约去了……」

但热情的老太太不由分说,已经将她拖到车上去。「地铁班次那么多,何必赶!走走,我请妳吃中国菜去!」

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跟莫靖远聚聚聊聊,但被这件事情一耽搁,恐怕是没机会了。若还能清楚明白的说一声再见,便已算是好聚好散了吧?这样也好,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话别,那么,他就不会看出来她有多难过了。跟桑顿太太吃完中饭后,她会打电话给莫靖远,以最轻快的口气跟他说珍重拜拜,很成熟的感谢他给了她所有美好回亿……

桑顿太太说的中国菜,指的是一家港式饮茶,而且还是一家看起来很昂贵的港式饮茶。向来节俭的老太太怎么突然大方起来?罗蓝好讶异。然而更教她讶异的还在后头,因为她看到了心里正在惦念着的那个人--莫靖远。

她与桑顿太太正站在餐厅玄关前等侍者带位,而他,莫靖远,以及一些人正用完餐要走。两双眼睛对上,各自都因为这个意外相逢而怔仲,忘了周遭种种。

「嗨。」他走到她面前,有些迟疑,但还是停住步子。

一时想不出能跟他说什么,于是也只能说声:「嗨。」回应。她已经开始在想他,而在他面前,居然只有怨言,怎么回事呢?

「来吃饭?」

「……欸。」唉。

跟他一同来用餐的人已走到门外,虽没开口催促,但不断的向这边张望,似乎在赶时间,就等莫靖远一人了。

「妳……有什么想说的吗?」莫靖远无视外头那些人的动作,双手缓缓插入裤袋中,悄悄将微颤的手指隐藏,也藏住他的紧张。

她抬头瞅他一眼,又很快低下去。轻声道:

「我等一下就要……离开这里了。」

「然后?」他盯着她的头顶心。

「……再、再见。」

他没应声。

她不敢抬头看,不是怕看他的表情,而是怕他看到她眼中满满的泪,把潇洒的分手演成煽情的芭乐戏。这样……是不可以的。

依然低着头,她努力了好久,终于能更清楚的说出--

「莫,Eric,靖远,再见,我要走了。所以……再见。」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厉害,当心口闷闷疼着时,当眼眶没来由的红起来时,当快乐自由到极致却叹息时……还在想:我渐渐不爱他了吧?最近都没想起他了呢。

会来到纽约,是因为家里在这里买有房子。三十几年前父母来美国求学时,家里就买下一幢房子给他们住,后来就一直留着没卖,非常有先见之明;因为她的哥哥姊姊、还有一些堂亲跑到美国留学时,都曾在这边住过一阵子。而父母他们常来美国参加一些研究与研讨会,也是在这边落脚。

虽然哥伦比亚大学不是父母替她挑学校的第一个选择,但里面有一些很优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范围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业界丰沛的资金挹注,前景看好。这一阵子由于罗蓝并没有明确的表示,好像对未来尚无计画,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决定,要她来到纽约,进入哥大就读,为她读完博士之后的路做好规画。

她很听话,一到纽约,便马上去哥大拜访了父母所指定要见到的人,参观了研究室,该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没做的是--她没有交出申请资料,没打算进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读。虽然说她还是进了哥大,但她修读的是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学分班,科目是视觉艺术,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

罗蓝当然知道她的不听话将会很快的引起一些风波,所以她才没有将这课程做长远的打算。留在纽约三四个月,除了学一些艺术概念外,主要还是等家人前来,让他们来说服她,也让她说服家人;就算还是没有共识,但至少家人会明白她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是一时迷惑,也不会如他们所愿的走回「正途」。当然,他们会很生气、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是交了什么坏朋友,被坏朋友蛊惑失去神智,才会叛逆学坏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顿就跟莫靖远做了了断也好,这决定是正确的。她不想把无辜的他牵连进她必须自己面对的风暴中。如果他们没有分手,家人一定会怪罪他,认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纽约与波士顿相距不远。就她所知,他每个周末都得来到纽约工作,所以她与他其实无须那么快分手。她没让他知道她下一个落脚处就在纽约,虽然心里挣扎过,但还是没说。怕……若有更多的时间跟他相处下去,会太过喜欢他,喜欢到连自己的梦想都可以抛弃掉;然后,在日后老去时,永远活在抱怨与后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时他居然还在她身边的话。

他很喜欢她,她知道。他喜欢她现在所具备的一切,独立、聪明、漂亮、自主、明确知道自己的路、海阔天空的飞翔、没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种人,只是一个爱他的女人,那又会怎样呢?

罗蓝发现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没想过,但想到后来却是恐惧了。

与人有关的事物,永远复杂到难以捉摸。梦想就简单一点,它只是困难,但并不复杂。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没有觉得受伤。不过她想,他会很快恢复的。因为他太出色,身旁不会寂寞太久,就算他无意,那些女人也不会放过他。所以另一个出色的女人会出现,一个又一个的来丰富他的生命与历练,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点缀到缤纷极致;然后他的事业也有所成就后,他会结婚,或许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也或许是聪明灵慧到可与他心灵匹配的优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这一区块,他会过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梦,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谁也动摇不了她,所以她才会在这里等候家人,不选避,不马上远走高飞的离去。她当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钱,家人再怎么气她,也不会因此而断掉她的经济支应,每个月汇入她户头的钱是曾祖母过世前就分配给她的学习金。生在书香世家,读书是顶重要的事,五代以来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学习金可支领到二十五岁。但逃走闪避不是对待家人的方式,对自己的家人不该任性的加以伤害。

她在纽约的生活虽然还不太久,但每天都过得很热闹。家人轮番打电话来找她,一谈就是通宵,仿佛越洋电话不用钱,都忘了家训第一条第四款第一点叫做「节约有度,用所当用」。电话炮轰还不够,还号召美国的亲戚三不五时的来拜访她,连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来纽约找她吃饭;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着把堆积如山的研究工作挪开,挪不开的就用力赶工,谁先得空就先来美国找她。就罗蓝所知,最先会来的应该是大哥,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国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国的人是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一次。

她等着家人来。等人的同时,每天都排有两小时的课,所以日子并不难捱。虽然是两个小时的课,但对于她这个大门外汉来说,却学习得非常辛苦,于是图书馆又成了她长时间待着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学生多以社会人士为主,教的课程偏重于艺术欣赏,而非艺术学理。不过对身为研究科学的人来说,追根究柢是一种可怕的瘾,戒也戒不掉,于是她还是从基础理论开始学起,所以才会这么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让她的每一种学习都只能学到皮毛,那她希望那个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础,而非学完了还只是门外汉到此一游的欣赏。

有点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书十个小时也就算了,她甚至还有空跟同学到苏活区去欣赏纽约街头艺人风光。虽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叹的年轻人本钱吧。

在她上课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哥来纽约了。

这天,谈得非常不愉快,没有共识,一直谈到她上课时间到了,出门前,大哥说等她回来,话题还会继续。

「我不会太早回来。」她这么告诉大哥。

「没关系,我可以边工作边等妳。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务实的回答她。

上完课之后,下午三点,她不想回家,听到几个从台湾来短期进修的同学说要去逛传说中的第五大道开眼界,问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点头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宝首饰也好,也许会挖掘出斩的兴趣。

她打算在外面闲晃到晚上七点再回去与大哥共进晚餐、听他的训。曼哈顿那一大片商圈够她耗的了,想杀时间绝不是问题。

「……哥哥,你为什么说没有回台湾的计画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吗?」电话那头传来轻柔的女声,这声音犹带着点童音,但随着年岁逐渐长成,渐渐低沉,只有惯常带着的鼻音依旧。

这是一个今年即将满十五岁的女生声音,她叫单晓晨,是莫靖远最疼爱的亲妹妹。对她,他从来是有求必应。想来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设法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单晓晨对测试兄长能耐这方面的事没兴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却不要哥哥为她做什么,也实在没什么好做,因为她把生活过得很满足充实,从不感到匮乏。

「妳诗萱表姊明天会飞回台湾,她会帮我把生日礼物送到,妳八月十五生日,我不会忘记的,就算我人没回去。」

「那有没有夜茴的礼物?她的生日在十二月喔。」妹妹口中的夜茴,是他们兄妹的同父异母妹妹,是晓晨的童伴兼保镳。

「我怎么会忘呢。十二月时,妳靖方表哥会回台湾,到时夜茴的礼物就托他了。」莫靖远回答得非常闲适,仿佛他每件事都有妥善的安排,有条不紊地,从不会有疏漏的时候。

「靖方表哥会回来?我记得他才刚到美国准备入学不是?为什么十二月就有空回来?」

「他有事。」莫靖远非常肯定的说着。

「是这样吗?」还是很疑惑。

「是的。」身为小朋友,对这个世界要有一点信心,切莫随便怀疑呀,妹妹。

「那好。哥哥,到时你可别忘了。」妹妹提醒。

「是,我的小公主。」莫靖远低笑。

「哥哥,你好像没什么精神,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哦?妳怎么会这么说?哥的口气有这么气若游丝吗?」

「嗯……我说不上来。可是前一阵子你感觉上比较快乐,我没有办法说得很确实啦。总之,我觉得你这几天好像不大开心。哥哥,你怎么了吗?」

「妳觉得我可能怎么样了呢?」他反问。停下手边的工作,抬头看着窗外,七月的纽约,天空好……蓝。

「会不会是恋爱了,还是最近被美女追得很心烦……呀!」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忙住口。

「嗯哼,最近被美女追得很烦?亲爱的妹妹,谢谢妳让我知道,还有谁是我身边的探子。」

「哥哥……你不要这样啦,是我自己要问的,我打去问靖龙表哥,他提了下,猜想你不开心应该是为了那个女秘书的事。你不可以怪表哥喔。」

「妳都提了,我还怪些什么。」他笑。不再看天空,眸子转回桌上的相框,相框里是他十二岁时拍的全家福,里头有他病弱的母亲,还有她可爱的妹妹,他站在她们身后拥抱住她们,而她们都笑得好开怀。「晨,妳知道哥哥不会生妳的气,也不会找靖龙麻烦。刚才只是在跟妳开玩笑。」

「那哥哥,你心情什么时候会好起来?」

「很快。」他保证。

「你真的不跟我说是什么事让你这么不愉快吗?」

「好,跟妳说。哥哥被女人狠狠的甩了。」

「呀?!」

「听不懂什么叫甩了吗?就是你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转身就走,完全不理你的意思。如果还不懂,那哥哥希望妳这辈子最好都没机会懂。」

「哥哥,我当然知道那个意思,人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妹妹在太平洋的另一头大声抗议,气呼呼地道:「哥哥,你又在开玩笑了!你说这种话谁会信呀?你就爱哄我,讨厌!」

「呀,我被自己亲爱的妹妹讨厌了……」他作态低吟。

「哥哥!我不理你了啦,要挂电话了。人家要跟夜茴去手工艺品店挑毛线。夜茴多好,她说要织一双手套给我,才不像你,坏哥哥。」

莫靖远失笑,轻哄了妹妹好久,才挂上电话。

办公室复又沉寂,新上任的美丽助理走进来,偷瞥上司一眼后,眼睛牢牢盯着自己手上的记事本,尽量表现得公事公办的报告着:

「莫先生,这是董事长的指示,他请你今晚八点代他去参加『东龙』陈家的宴会。宴会的目的是新居落成,所以董事长请你挑件合适的礼物带去祝贺。在七点半时,司机会到你的住所接你。若你没有合意的女伴,我、呃……我不介意加班。」虽然口气有点抖,但还是很公事公办的神气。

莫靖远手上的工作没有停,随口回道:

「妳不介意加班正是我所需要的,在此先谢谢妳。这份月报表打错了,希望明天早上七点放在我桌上的是一份正确无误的报表。」他合上文件夹,没有多看助理羞红满面的表情,起身走出办公室。

现在是下午四点,还有一点时间可以让他去挑礼物;但在那之前,他得先去顶楼的机密档案室调出东龙陈家的资料,查查看他们家的喜好与品味为何,以及陈家目前的情况;还得了解他们成员的长相与名字,对每一个人有基本的认识,然后,今晚才能不过不失的应对得体。

是,这些日子以来,他心情很烂。舅舅不断的派工作给他,正是他需要的。那就工作吧,别让自己闲下来。

他不肯让自己闲,怕闲时会觉得寂寞;正如他最近都不照镜子,怕看镜子时会看到自己困兽的模样。

或许,他根本不该认识她。

「Violet,妳累不累?我们接着往五十三街的班尼顿杀去,然后五十四街的古奇。呀!五十七街有爱马仕,虽然买不起,可是我们可以在外面流一下口水;还有那个……」几个女生兴奋的吱吱喳喳,围着地图叫着。

罗蓝逛得肚子咕咕叫,决定先去找个地方填肚子,对同学道:

「我肚子饿了,接下来妳们自己逛,我要到刚才经过的五十二街那里吃三明治。如果等会有机会碰头再一起走,若没有,就各自回家。」

「妳都没有买什么东西耶,就要走了哦?」一个同学好可惜的说着。

罗蓝晃晃左手的小提袋,笑笑道:

「这样就够了。」

「妳只买一条围巾不是吗?」

「才不,我买了两条。」她比出一个V字,向她们道别后,往回走,目标是五十二街那间很有名的三明治店。

黄昏时分,白天的燥热渐渐转为清凉,她低头数着步子,偶尔抬头看橱窗里的摆饰。虽决定了不要太早回家,但一时还真想不到等会填饱肚子之后还能往哪里去。

也许,到书店去,去买一点书看,看书的同时也歇歇自己定得好酸的双腿。

「请给我一个三明治。」她对店员说道。

「什么口味呢?」店员指着灯箱上琳琅满目的菜色问道。

「最好吃的口味。」她笑。

结果店员给了她一个比她脸还大的三明治。

这是法国面包夹火鸡肉,里头有软起士,火鸡肉上头还抹着满满的蜂蜜芥茉酱,都溢出来了。这个三明治大到她得以双手拿,甚至不知该从何下口。

当她还在研究该从什么地方咬下去,才不会给自己弄成一张猫脸时,她并不知道有人正向她这边走来。而当她知道时,已经是把嘴张得好大,狠狠朝法国面包咬下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双与她相同诧异的眼……

莫靖远没想到真的是她!

远远的,他走在街上,发现前方有个东方女孩,身形模样年龄都肖似罗蓝,虽然不认为会是她本人,但为着某种无法克制的冲动,他还是向她走来,想看看她,确定不是她,好让自己死心……

可,没办法死心。唉,是她。

她觉得好糗,把三明治移开嘴,伹嘴里却还有满满的食物,嘴的周围想必都沾满了蜂蜜芥荣酱,模样狼狈得教她糗到不能更糗,而她甚至没有嘴巴可以出声为自己抒解尴尬,也没有手可以掏出面纸来擦擦嘴……呀!这时才想起,她好像没有带面纸出来……

莫靖远在短暂的讶异过后,微扬着眉,看着她的嘴,接着缓缓的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包面纸,打开它,连着抽出两张,动作慢调斯理,非常优雅。

哦!多么善解人意的男人,他是王子!他是翩翩浊世佳公子!她在心底欢呼,眼中闪着亮晶晶的感激,嘴里不忘拼命咀嚼。

他向她走来,更近更近的接近,直到两人的鞋尖已相抵,无法再近后,他低下头,在她的瞠目下,狠狠咬向她手上的三明治。

每咬一口,三明治的版图就消失一大角,面纸也用得极凶,因为他咀嚼的同时,会顺便擦嘴--擦他自己的嘴。擦一次就用一张,非常的浪费,令人发指!

一口一口又一口,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面纸即将被他用完,三明治也只剩不到两口。她终于回神,忙着抢救,把最后那一块全往嘴里塞去,可惜面包太大,只能塞一半,而他的嘴已凑过来,咬住另外一半,两唇相触,分开。

她觉得浑身麻麻的,不知道是黄芥茉的麻辣效果,还是他那张久违的唇所致。

他手上还有一张面纸,在她发怔时,静静地为她抹嘴,让她回复原来的白净美丽,正如他向来所思念的样子。

面纸没了,可他不知道他脸上还有一点脏。她举起衣袖轻轻为他抹去,顺手拿过他手上那些用过的面纸丢进一旁的垃圾桶。丢完后,方觉一切都就绪,该来个重逢时该有的画面;她打算回身用力抱住他,但来不及了,因为他已由她身后将她抱住,箍得好紧实。

她闭上眼,深呼吸了下,才能发出声:

「你抢劫了我的三明治,接下来呢?」

「妳可以报复。」他的声息拂在她左耳畔。

「哦?」她声音不稳,所以不敢说太多。

「把我抢劫走。」

她低笑,掩饰着紧张。「恐怕不行,我抢不起你。」

两人没再说话,他把她转过来面对他,然后又将她抱住。现在有比讲话更重要的事--重逢的拥抱。

很老套,但每一对恋人都需要。

那天,她没有答应(因为没人问她)就被拖去挑礼物、被拖去买晚礼服、被拖去化妆、全身造型,然后一辆南瓜马车把她与王子载去参加上流社会的晚宴。她待在他身边,完美扮演花瓶,微笑、点头,小口小口的吃东西,安静的看他长袖善舞,那是她所陌生的、所从来没机会了解的面向,完全是一个「现任贵公子」,以及「未来大企业接班人」该有的架势--冷淡,却也有礼得难以挑剔,很高深莫测的样子。有身分的人是不会在一个宴会里耗太久的,他们的时间向来宝贵(莫靖远有偷偷咬她耳朵说:就算接下来闲到没有任何行程,只能回家抓蚊子,也要装出很忙的样子,切切不可因为宴会上的食物太过美味而流连忘返,那太不优雅了),所以半小时后,他便带她告辞了。

那天,九点,她在他的住处换回原来平民美少女该有的衣服,被他送回家;然后,他当然就知道了她在纽约的什么地方落脚。「不太远。」他笑笑的跟她吻别时说道。

「莫。」下车后,她走了两步,迟疑的回头看他。

他坐在驾驶座上看她。

「这样好吗?我不会在纽约待太久。」

「有什么不好?反正我也是。」他的眼神冷淡,像是完全不在乎。

她看得有些难过,但不敢表现出来,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纸袋,突然打开它,把里头那两条围巾拿出来,向他走去。

这是两条一套的情人围巾,米白色与天空蓝两色混织,方格子图形。在不起眼的角落,女用的那条绣有米白色的心形图案,而男用的那条则绣有天空蓝的心。

她把男用的那条围在他脖子上,见他表情难得的呆,于是顺便打了个蝴蝶结,让他看起来可以更呆。虽呆,但还是很帅。唉,恶搞失败。拍拍他胸口,挥手走人了。

家门内,有一场疲惫的轰炸正在等她,可她却无法克制自己脸上的笑意与眼中的泪意。为着……还能再见到他;也为着,她没有自己错以为的潇洒。

不该与他继续下去的,但她没有办法。

快乐又痛苦,是她目前的生活写照。

跟莫靖远在一起时,她开心快乐得随时可以在街上跳舞唱歌,有种只求今朝醉的堕落快感,肆无忌惮地。而每天早上与晚上,家人与越洋电话对她施予酷刑则是她的痛苦。沟通没有用,不认同、不谅解、一顿又一顿的指责,最近甚至要求她回台湾。大哥回台湾了,接着父亲来到。大家都想好好谈,但总不免谈成僵局,因为她不会回头,而他们的坚持也不会变,怎么可能会有共识?战争怎么可能会停?

他们更不谅解了。

幸好她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待在纽约三个多月的日子不可能轻松,因为家人的反对将会使她非常痛苦。

唯一没想到的是居然会遇到莫靖远,而他成了她呼吸新鲜空气的窗口。在这一刻,他是她的氧气,也是她的勇气。她非常感激他。

「今晚留下来。」在他的床上厮混了一下午,吃完她随便煮的肉燥干面当晚餐,他在她的监视下乖乖洗碗时,对她说着。

「我不能。」她坐在流理台上轻晃双脚,身上穿整完毕,是一副随时打算走人的样子。

「不能?」

「对,不能。」不想多做说明,但她其实知道他希望她可以说更多。

相逢至今,他们都没在彼此的地方过过夜,而他更是没踏进她的屋子里过。她没说明什么,他也像是从不在意的没问过。可是今天他像是下定了决心,非要问个明白不可,所以才会开口要她留下来。

「因为我的公寓太简陋?」他洗完最后一个碗,脱下塑胶手套问着。

她水灵灵的大眼在他开放式的公寓里兜转了一圈后叹气--

「如果这叫简陋,那我真不知道自己的住处可以叫做什么了。」

「我不介意帮妳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这人是在暗示要去拜访她的居处吗?哦不,不能说是暗示,根本是明白表示了。除非她想耍白痴,否则没必要装傻当作听不懂。

「莫,我不能留下来过夜,你也不能去我那里。老实告诉你,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是我的打仗期,我与家人对抗的战场就在这里。也许你心里猜想到了,也许没有,而我只能说,我不希望你蹚进这场战争里,所以才什么都没对你说。」

「我不可能帮上忙吗?」

「你或许可以,但我不要。」她摇头。

「为什么?」他心里梗着一口闷气,想着有多少人想得到他的帮助,并以为他无所不能、大方慷慨,都向他索求着「我要」,没听过有人当他的面说「不要」,她是第一个,还是他最想伸手的那一个。但她说不要!这令他心情闷透了。

「我喜欢你,只想喜欢你。与你交往,并不是因为你可以当我的屠龙王子、可以为我排除所有的疑难杂症。我只想很纯粹的跟你在一起而已。」见他脸色没有丝毫改善,所以她下巴也自卫的抬高。「你是怎样?偶尔人家不想利用你,你就浑身不对劲是吗?如果自己的仗还要别人帮忙打,那我还谈什么海阔天空的未来?还不如现在就抓住你这条大鱼嫁掉算了!因为不能独当一面的我根本只能把梦想当成幻想,每天光是空口白话的呓语就能穷开心,这样--」

他突兀的截断她的话,问她:

「妳为什么不?不抓住我这条大鱼?」

咦!他这是在指控吗?她睁大眼努力打量他,却看不出他深沉眼里的真正情绪,只能直接回道:

「我不能抓住你,就算我其实很想。可是不行,现在不行。」

「『现在』不行?妳以为机会永远长在?」

「不。」她叹气,「机会稍纵即逝,我很了解,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天真。可是靖远,我没有抓住你的自信。而且,我的梦想若是因此搁置,我不敢想象以后的我会变成怎样,一定很面目可憎吧。」

莫靖远双手撑在她身侧,犀利的眼神有一些黯淡,不知是被说服还是失望,声音也显得低沉无力--

「如果这是妳要的,那么,这次分手,就让我们真正的了断吧。我不会再找妳,妳也别让我找到。」

「嗯。」她点头,举起双手搂住他脖子,小脸埋进他颈窝里。「这次,『再见』由你说。一人一次,很公平。」

「真是小孩子,这种事永远不会有公平。」他在她发问轻道。

不会有公平吗?那为什么受伤的程度却一样?她没反驳,不想说话,只想趁还能拥抱时,以各种方式记忆住他。

因为再过不久,就得说再见了。

她会离开美国,到他此刻不会去的地方;他还得在美国停留好久,所以她与他真的不可能再见了。

再次重逢,情爱更浓,距离却远了,有种绝望的味道,谁也洒脱不起来。

「靖远……」她轻唤他。

「嗯?」

「如果可以不爱,多好。对不对?」

他没回答,只是吻住她。

第五章

分手之后,没想过从此的日子竟会变成这样--

不断分手,然后又意外相逢。

一再、一再地重复。

当命运还不觉得疲惫前,他们只能像跳针的唱盘,一再又一再地……

八月底,罗蓝的抗争告一个段落,家人决定给她一年的时间去碰壁、去对世上所好奇的种种幻灭,并相信她最后会回到正轨,重新投入最适合她的领域。对于这一点,罗蓝没有反驳,打算以未来向家人证明她从来就不是一时糊涂,她想走的路也不叫「行差踏错」,那条路顶多毫无成就,却不能说是浪费生命。

当抗争结束,同时也表示她得离开了。

这日,她整理好行囊,慎重的邀请莫靖远到餐厅吃饭,像等待一个神圣的仪式似的,挺腰端坐,肃穆无比的等他开口说出再见,让两人有平和的结束。

食物很美味,但没有人在乎。他们相视了很久,时间仿佛就此凝结住,不会再往前推移丁点。

然后他说了:「祝福妳,愿妳不管身在何处,都能平安快乐。还有,再见,蓝。」

他说了再见,两人于是分手。这次,他还是让她先走,而他立在原地看她走,正如初见面时的预感,他总是只能看着她的背影远去,什么也不能做。幸好,这是最后一次了。

也只能是最后一次,再多些,他恐怕没法子保持良好的风度。

她的身影已经远到看不见,他低下头看着不知何时握成拳的双手……这拳,握得再紧,也是空的,当脑子钝钝地想到时,终于不情愿的张开。

这手,她赞美过好看,却从没打算让她自己的手就此停留。想来说他手好看,只是客套话。她这客套话本事若是用于从商,应会有不太差的成就,因为连他都相信了,以为她真的欣赏,真的很爱。连他都能这么容易被哄骗,若要哄客户掏出口袋里的钱买她所推销的种种货品,当然太容易不过了。就不知从商会不会是她未来的好奇之一……唉,还想这些做什么,她已经走了。走好远了。

这时再来说后悔认识她,也实在是太晚了些。当她出乎意料的把他的心乱成这样,烦成这样,患得患失成这样,怪谁呢?也只能说他是自找的了。

而那个家伙呀,已经毫无牵挂、没心没肺的跑掉了,好像随便说了声「再见」,就能把所有抛却。

已经是第二次了。

所以,他要忘记她,从现在起,真正的忘掉。

再见,罗蓝。

因为会说法文,所以离开美国后,她第一个想到的国度是法国,也就马上出发了。

既然来到法国,她打算先从酿葡葡酒这个工作做起。既是学酿酒,那她落脚的地方当然不会是繁华的巴黎,也不是著名观光地里维耶拉,而是法国西南部的酒乡波尔多。

在巴黎住了几天,弄清楚所有交通系统的搭乘方式之后,她打电话给波尔多每一家酒庄,探问着有无短期工作机会,理所当然的被一一打了回票。她只沮丧了一天,便很快振作起来。想想也对,谁会随便雇用来路不明的人当工作人员?而且还是个外国人呢!每个国家对外来人士的工作规定不尽相同,她会找得到工作才有鬼。

不过她很快就找到进入酒庄的方法--参加酒庄所开办的酿酒、品酒体验营。不过在那之前,她打算先以参观的方式对波尔多每一家酒庄加以了解。

从巴黎搭TGV(高铁)到波尔多约莫要三小时的时间。她在这段车程里还遇到了个小惊喜--一群从台湾来的旅客。国语、台语、台湾国语混杂在她的前后左右,让她好讶异的东看西看,发现是一群好珠光宝气的观光客,有男有女,每个人都在比阔气,都说在巴黎买了多少名牌,回去好怕飞机会太重飞不起来。见她东方人长相,人不亲土亲,非常亲切的试图与她交谈,言简意赅的问她:「Japanese?Hong Kong?啊是台湾?」最后四个字的发音是亲切的台语。

罗蓝笑着指自己。「台湾来的。」

「那真是太好了!妳也要去波尔多吗?妳会不会说法文?噢!这些日子以来,我们真的被拒绝说英文的法国人给搞得快疯掉了!他们明明听得懂英文,却不肯说,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不理人。我们是顾客耶!买东西还要受气,这些欧洲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顾客至上』,真是气死人了……」几名妇人开始叽叽呱呱的对罗蓝吐苦水。听到罗蓝说会法文,马上像挖到宝似地惊叫欢呼一片,缠着她,问她有没有短期打工的意愿。这些人接下来还有十天的行程,目标都是在法国洒钱,迫切需要一个会法文的人随行,所以纷纷开出优渥的条件--

「罗小姐,妳可以眼我们一起住五星级大饭店,我们会供应妳。」

「还有,吃的方面,都会跟我们一样,全都是豪华的法国美食喔!」

「当然钱的方面更不会亏待妳,这十天我们会给妳二千美元的薪水。」

其实根本无需开出什么条件,当她们开口提出这份工作时,罗蓝便打算答应了。至于吃喝玩乐上的保证,她没概念,也没意见。

真是有意思,想都没想过生平第一份工作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得到。虽然完全不在她预期内,但她很能变通,马上同意了。生活的体验、对世界种种事物的好奇,都不该再像二十岁以前那样,永远都按着功课表的进度去走,没有任何意外,呆板保守。从现在起,她要随兴过日子,满足所有她好奇的、想去尝试的种种。

这些妇人似乎对她的表情不大满意,好像是因为她表现得太平淡,没有对她们开出的条件做出适切的反应。

她一直在读书,家里环境又下错,从没打工过,所以对薪资的高低没概念。当这些穿着贵气的妇人说出这么多条件后,以一种「妳应该很讶异我们居然这么大方慷慨吧?」的表情等她反应时,她愣了一下,久久之后,才不置可否的「哦」了一声,笑了笑,对她们道:

「那些都不重要。能在法国四处走走才是吸引我接下这份短期工作的原因,我想应该会玩得很尽兴吧。」

本来第一个工作是想学酿酒的,没想到却意外当了旅游翻译。人生一旦决定脱轨演出后,好像随时都会有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真有意思!

罗蓝这份临时工作所服务的旅游团,有个专有称呼,叫做「贵太太团」。她们来到风景迷人的欧洲,游玩看景倒是其次,重点是出来洒钱,务必要让这些鼻孔总是朝天的欧洲人明白亚洲人的经济实力,常常一个不小心购物过度,把人家整间店搬走都不是太稀奇的事。她在一旁看了好笑,不知道这是台湾人特有的购物嗜好,还是有钱人家都是这种大气的洒钱方式;反正她跟着这些奇人走,总是在扮演着「刘姥姥」的角色,如今五天下来,也扮演得很驾轻就熟了。

在波尔多买了几十箱的葡萄美酒后,这些贵太太们的下一个行程是波尔多北边的干邑,那边的白兰地相当知名,她们决定去那边耗两天。

「Vi,妳知道白兰地的等级吗?存放在木酒桶里两年半以上的,叫做VS,也就是非常特级的意思;再来就是VSOP,非常超级的老白酒,放在酒桶里四年半以上。但是!注意我这个『但是』哦,我们大老远跑来这个乡下,当然不是为了买这种等级的东西回台湾,我们的目标是XSOP。一般人通常都不知道什么叫XSOP,不过一提到简称XO,大家肯定就知道了。我们就是来买最高等级的白兰地XO,这种酒都放六年半以上,愈陈愈香。等一下我们到了干邑的酒厂,妳只要跟老板说他有多少XO,都拿出来给我们看就对了,其它杂酒,我们是不考虑的。」

反正「最好的」、「最贵的」,是这些贵太太们最极致的追求,其它不必多说。

有钱人都是这样子的花钱法吗?她偏着头想了想。不是故意,却不由自主就会想到那个已经跟她分手的贵公子--因为她真正认识的有钱人就他一个,实在也只能想到他了。

有点无奈又有点甜的想起他,不知道能拿这个情况怎么办,只好一直想下去,叮嘱自己不要忘掉想起他是为了用来比较这些贵太太们的购物行为,不是为了……想念。好,开始努力比较,不要胡思其它。

对,她不记得莫靖远曾经这样子花钱过,他花钱的方式跟她一样寻常。

听说莫靖远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很不得了的地步。可是他对钱的看法很轻忽,好像常常忘了他家很有钱的样子,因为从来没看过他用洒钱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家世垣赫绝非唬人。

是他个人太不合群,还是这些贵太太们太过特立独行?她想,很偏心的想,应该是他太不合群,天生的与众不同吧。

「Vi,妳在想什么?笑得好甜。」一直跟她聊天的贵太太察觉她的心不在焉,已经静静看她好一会儿了。

「我在笑吗?」罗蓝回神,忍不住抬手轻抚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想掩饰那份不该存在的甜意,还是想留住一些什么……

「对呀,妳在笑。像妳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应该常常这么笑,好像有着什么甜蜜的秘密藏在心底似的。妳应该有恋人了吧?」贵太太非常铁口直断的说着。

一听到年轻小美女有恋人,在一边闲聊打发时间的其他太太都停止交谈,围了过来,对她的好奇心可浓了,希望可以从小美女身上听到美丽浪漫的恋史。她是美女嘛,故事理所当然要精采。

「已经分手了。」她还是带着笑,但笑里已经不带甜意,反而带着些自己不知道的落寞。

「他抛弃妳?!」那个男人一定是个笨蛋!贵太太们心里一致对男主角开始唾弃起来。虽然才相处五天,可是她们对这个小美女随和的性情、聪明的脑袋、赏心悦目的外表都打了很高的分数。如果她们这些挑剔的妇人都能这么轻易的喜欢她,以同是女人的身分接纳她的美丽而不感到威胁嫉妒的话,实在难以想象会有男人舍得抛弃她。

罗蓝失笑,对这些太太们凝重的脸色有点心惊,虽然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突然变成一副准备骂人的模样,可是她很确定自己不需要她们这种热情支持。

「不是。应该说是……我抛弃他。」她跟他都知道两人总有一天要分手,但因为先离开的人是她,所以,真要在爱情里谈是非对错的话,她大概就是错的那一方了。

「呀?妳抛弃他?那……一定是他配不上妳了。」贵太太们很能变通,马上把沉重的睑色一收,换上笑脸。「来,告诉张姐,是不是有一个条件更好的男人跳出来热烈的追求妳,给妳那种真命天子的感觉,所以妳现在才会笑得这么甜?」

「不是的。」她摇头。很遗憾自己不能提供高潮迭起的连续剧情节来满足大家的看戏兴致。她的爱情,起落都太平和--至少两人努力撑着平和冷静,没有什么抛头颅、洒狗血的内容好期待。非常平凡的。

「这样喔……」再次感到失望的太太们挥挥手,决定不追着小美女没什么好谈的乏味爱情史问,以一种打发的口气作结道:「反正就是他配不上妳就是了。人往高处爬嘛,妳早早抛弃掉条件差的男人也是件好事。」

「不,以世俗的眼光来看,是我配不上他。」

「咦!妳的意思是……妳的前男友其实家世很优吗?有多优呢?」贵太太们再度被勾起旺盛的好奇心,又要追着她问了。

罗蓝只是浅笑不语,转头看向车外,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闲谈,幸好酒厂也远远在望了。在贵太太们开口继续追问不休之前,她指着外面说了:「各位,HENNESSY酒厂已经到了,请大家提振精神,准备下车喽。」

视线专注停留在酒厂方向,心思再度飞得老远,完全不受捉控的去想着那些一再告诫自己不要想的--想着他,想着如果喝葡萄酒是上流社会人士必备的休闲活动之一,那么,他应该颇懂品酒吧?

没见过他喝酒,不知道他会喜欢酒吗?会比较喜欢红酒还是白酒?他爱独酌还是与众人欢聚畅饮?他……

唉,想这些没用的做什么。他跟她已经不会再见了呀。

敲敲自己的头,别再想了,这种事一开始就不该放纵,不然以后要怎么收拾?所以别再想了,相思是最没有用的东西,因为再怎么想念,也改变不了已分手的事实;再怎么想念,那个人也不会平空掉到眼前来。

别再想了,相思无益。

不管莫靖远多么笃定的认为罗蓝的离去没有改变他什么,他的心情还是始终如一的沉静冷然,喜怒哀乐都在自己控制内,没有人可以左右他。但是,当他发现自己连客套的笑容都撑得很辛苦时,才终于肯承认再次跟罗蓝分手,不是说有第一次经验就能以轻松心情去看待第二次的道别。这种事永远不可能调适习惯。

若有人能等闲看待感情约起落来去,那只表示他一定没有对那份感情真正投入过。

他是这么一个功利且善于算计的商家之子,却也得在感情这条路吃上这么一顿苦头。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自找的,因为打一开始他的理智便已警告过他,要他离罗蓝远远的,那个女孩身后长有翅膀,随时都会飞走,不会因为他的世界特别金碧辉煌便就此停留下来,就算他有全世界无人能比的财力,可以以黄金宝石铺满地球上每一吋土地来供养她,她仰望的方向还是天空。他的王国扩张得再大,也大不过天空,所以他的魅力自然也是不敌她对飞翔的渴望。

刚交往时,他不要她像个寻常女子--一心想与他天老地荒,渴望分享他背后所代表的荣华富贵,希望谈到一份爱情的同时,也附加着一生豪奢的保证。果真,他完全没看走眼,她对他的渴望,除了一张长得好看的睑、一具年轻结实的身体外,再没有其它了。

爱情的可爱与可恨就在这里:他的心态会改变。当他愈来愈喜爱她,觉得跟她在一起比他预期的更美好舒服、再对不过,于是希望这种日子可以长久过下去,就算心里还抗拒着天长地久,总也希望两人的生活可以延续得更久一些,至少久到发现彼此有难以忍受的缺点,再也无法一起生活下去为止。

可能,他跟罗蓝的问题就在于对彼此的观感还那么美好,依恋还深,却要道别,难以再见,所以才会有这么深重的后遗症压在他胸口;而这个后遗症,就叫失落。而失落,则给了他坏心情。

当他心情这么坏时,日子却还走要过,要处理的事情一件也不少的来到跟前。虽然才二十四岁,但许多公司上的事、家族里的事,都已放在他身上,要他处理、负责,甚至是裁决。

他不否认自己是主控欲强、权力欲旺盛的人,他没有天真的童年,所有成长的历程都在为了长大后领导庞大跨国企业做准备。成就一个身分,走向专精之路,本来就得舍弃许多事情;从来他也不曾为此感到遗憾,不管是没有玩乐的童年或长大后没有玩乐挥霍的时间,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他有目标,有野心,如果可以,他想要得到全世界。

他不是守成型的富家子弟,对于商业经营,他有太多开拓计画。长辈对他的想法往往感到心惊,他的目标太远大,几近不切实际,而且没想过会失败。非常吓人的野心,也自信得近乎狂妄,没有人相信他能做到。事实上,殷富了五代的莫家,在事业上的经营只求子孙做到稳健,不求什么更了不得的成就,也认为莫家的发展差不多已是顶尖到没有更上层楼的空间了。

想办法在瞬息万变的商场生存良好,不被时代淘汰,是每一个老企业体共同的课题,而莫氏一直做得很好,这也就很够了。每一个大老都为此感到心满意足。

若他没有亲自逐步去达成他所有计画出来的事业版图的话,那他说出来的种种,就只是一个富家子不知人间疾苦、不了解商场险恶的天真呓语罢了,他必须向所有人证明并非如此。

不过,在那之前,因为罗蓝的出现,他知道了自己不是机器人的事实,他没有那么无坚不摧,更没有精准掌控自己情绪的能力,他还是会被动摇。至少在分开后的这半个月以来,他心情坏透了,却又无力自我调适,只能一直一直的任凭心情坏下去,无计可施。

唯一可以庆幸的是没有人看出来他的心情是这么坏。他的亲人很多,他的世界却很孤单。当然,这也可以说是他自找的,因为他从来不打算让任何人了解他。不想让人了解,可以得到完全的隐私,相对的,得有独尝孤独的准备。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了。

「靖远,你说说,你爷爷是不是很过分?!」一个激昂愤慨的声音穿透他的思绪,将他拉回现实,他这才想起自己正在与人谈话。

「怎么可以这么说爷爷呢?」因为一直分神想着旁杂的事,所以根本不知道先前十来分钟里,这个中年男子滔滔向他告了什么状。但这并不重要,反正抱怨绝对不是每一个人来找他的原因,抱怨完后的素求才是重点。

这个长相体面的中年男子,叫做单丰琉,今年五十四岁,是单氏企业第二代太子,是莫靖远的生父。

莫靖远长相俊美,有一半功劳来自眼前这个男人,但他的俊美更加的青出于蓝,看起来尊贵而精致;不若父亲长年沉浸放纵于享乐与美色,不事生产、不用脑袋,一张好看的脸皮显得流气,像个俊美却迟暮的牛郎,怎么也撑不出富家公子的气质--虽然他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公子哥儿。父子两人五官相似,别人却不会将他们两人放在同一个水平上去看待,那样对莫靖远太失礼了……大家心里都是这么想着的。

「为什么不可以说?!他对我做得这么绝,难道我还得忍气吞声下去吗?我一个美国分公司总经理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把我调去印尼?!他不知道印尼的华人常常遇害吗?我是他将来的继承人耶!他应该要更珍惜我一点不是吗?不是我要说,靖远,你爷爷真的是老番癫了!你一定要帮帮我,你跟你爷爷说我不要去印尼,反正我不会去就是了。」拍了下桌子以示决心后,声音转小,客气而且几近谄媚的问着莫靖远:「靖远,你会帮我对吧?」

莫靖远浅浅牵起唇线,问父亲道:

「先不说那个了,我比较想知道的是,您打算如何处理那个香港名模为您生下的儿子。」最近港台最流行的八卦话题正是这一桩。名模未婚生子,公开泣诉被大企业名流公子始乱终弃的不堪过往,如今希望透过媒体讨回一个公道,至少让孩子认祖归宗。而那个「大企业名流公子」有名有姓,就叫单丰琉。

一直以来单丰琉的风流事迹就比他经商的能力出名万倍,常常有女人抱孩子上门要求认祖归宗,这种事已然不稀奇,单家人对这种事也打发得很习惯了。但这次闹得太大,那个名模带着孩子、通知所有媒体来到单家大宅门口搭帐棚绝食抗争炒出热闹的话题,还当众表演写血书的绝活,让记者代为送给单家大老爷。新闻炒得轰轰烈烈,如今延烧了半个月还没冷下来,简直气煞老太爷;所以身在美国乐不思蜀的单丰琉才会突然接到这一份人事命令,要他即刻到印尼某荒凉小岛上的小工厂当厂长,不许抗命。

这也是单丰琉急巴巴跑来剑桥市找儿子的原因。单丰琉来到美国一年了,连这次算在内,父子俩也不过见上两次面而已,而且每次见儿子都是有事相求,不可能只是纯粹的共叙天伦。

「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单丰琉好错愕,没想到儿子的消息如此灵通,远在美国居然也知道这件事!「谁告诉你的?」他要宰了那个人!

「爷爷说的。」莫靖远笑笑的看父亲悲惨的脸。

「他,他打电话给你?为什么?是不是知道我一定会来找你,要你不要帮我对不对?他就是要把我丢到印尼就对了,谁也说服不了他,你也没办法。」单丰琉绝望得开始抓头发。

「我有办法。」莫靖远淡淡说着。

「真的?你没骗我?」

「事实上,昨天爷爷打电话来时,我便已说服他改变主意。」

「儿子!你真是我的好儿子!我就知道你是站在我这边的!爸爸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我没想到你居然可以说服那个顽固的老头。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单丰琉开始手舞足蹈,一时忘了这里是咖啡厅,欢呼的声音大到每一个人都听得见。但他一点也不在乎,既然麻烦的事已经被儿子轻易解决,那他也就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靖远,你功课忙,我不打扰你了,司机还在外面等我,我……」

「请等一等,父亲。」莫靖远没打算留他,叫住他只因为话还没说完。

「还有什么事?」单丰琉的一颗心老早飞远了,不大有留下来的心情。

「爷爷认为这种『认祖归宗』的事不宜再发生了。」

「我会注意、我会注意。」很敷衍的说着。

「那还不够。」

「什么不够?」

「还不够让爷爷平息怒火。」

「你帮我安抚一下就好了,反正你爷爷那个老番癫只听你的。」语气显得有点酸。

「爷爷希望能看到您真切的反省。」

「那他想怎样?」

莫靖远以一种转述的口气道:

「去结扎。」

轰!单丰琉惊吓得有如被雷打到。

还不够。莫靖远又接着道:

「您的信用卡额度每月是一万美元,若是花用超出此限,请向我的秘书支领。」

不!他不相信!单丰琉张口结舌。

最后一记。

「您不必调去印尼,但必须调去底特律的汽车零件厂一年。」

那个工厂,位于底特律边疆地带,重点是--那里没有豪华的享受,没有女性员工、没有美女。

「天呀!」单丰琉惨号。「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

也许您可以开始试着跟同性发展出风流史,父亲。莫靖远在心底祝福他。

爷爷要他适度的给父亲一些教训,让他以后不敢再把楼子捅得这么大却不收拾,以为别人活该要帮他擦屁股。

莫靖远想,以上的惩罚应该够了。

只能说父亲这次出现的时机真的不大好,当他心情极端恶劣时,有求于他的人最好不要挑这个时候出现。

「靖远、靖远……你帮帮我,我是你爸,你帮帮我,我不要……」

「我也不想这样,不然……您马上回台湾见爷爷好了,他老人家还为了名模待在家门口不走的事伤脑筋呢。如果您愿意回去处理这件事,也许爷爷就愿意撤回上述几件惩罚。」

「是这样吗?那我……」单丰琉六神无主,对回台湾一事有点心动了。

「对了,名模扬言如果您还是不出面认儿子,她会等到您出现后,以自杀明志,打算跟你一起殉情。」

「殉、殉情?!」不要吧,这么吓人!

「父亲,您要回台湾吗?」

毫不迟疑!「我马上去结扎!明天马上出发去底特律!」

又过了好些天,当他的心情终于从坏透的境界转得平和一点后,他接到宝贝妹妹的来电。东扯西聊的闲话家常,问了她的身体健康情况、问了她的课业,也听了她以有趣的口气说着最近学着使用电脑上网的情况后,好像也没什么其它话题好说的了,但他察觉妹妹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让她拼命打着爱困的呵欠却不肯挂电话。于是他问:

「晨,很晚了,妳也该上床去了。有什么话要告诉哥哥就快点说吧。」

「好像也算不上是什么必须说的事耶,哥哥。也许你听了会觉得超无聊,可是又跟你有关。」低低嫩嫩的女音传来,莫靖远几乎可以想象妹妹正在皱眉搔头的可爱模样。

「反正只是闲聊,说说无妨。」对这个珍爱王极、呵护备至的妹妹,他有全世界的时间可以留给她说些闲扯淡没营养的话题,而且还是专心的听着,绝不轻忽。

「嘻,是很小的事啦!你听了一定不会放在心上。哥,在外公家这边,有一些你的礼物喔。以前你在台湾读书时,留在学校的通讯地址是大宅这边,所以有人要寄东西给你都会寄到这里来。已经累积了好多你的礼物哦,保全组的人扫描过没有危险性之后,全都往仓库里堆去。」

「是这样吗?」

「我就知道你不认为这有什么,很无趣对不对?」

「怎么会。」

「你当然会,但是我还是要接着说。哥,跟你说,今天有个关系很远的表亲送来一箱红酒还有一瓶白酒。很奇怪对不对?虽然说亲戚常常礼物送来送去的,但我倒还没看过有人是这种送法的,居然送一箱零一瓶。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都猜不出来。而且那一瓶还指名是要送你的喔。」

「哦?」莫靖远听到这里,也感到有点好奇了。「是哪一个表亲?为什么会送酒给我们?」

「是外婆那边的表亲,关系很远,在中部经营零件工厂,算是莫氏的下游厂商。那个表亲的太太最近去法国旅行,知道三个舅舅都喜欢品酒,所以送来一箱。舅妈已经指示秘书去挑回礼了,只不过对于这一瓶白酒不知该怎么处理才好,她也猜不透为什么要特别送你一瓶,你又不认识他们。」

「那位表亲没有说明吗?」

「他说得好含糊,说他太太在法国认识一个台湾女孩,那女孩说是跟你同校的校友,知道表亲跟你有点关系,便临时起意,买了一瓶白酒托她带回台湾送给你。虽然表亲的太太有说你人现在不在台湾,那女孩说没关系,她知道你还在美国。哥,你有印象吗?你知道是谁吗?」

莫靖远心口蓦然一动,抓着话筒的力道加重,口气却平和得近似无聊。「没印象,不知道是谁。」

他的妹妹夸张叹气道:

「我想也是。那个女孩只以铅字笔在玻璃瓶上面写字,又不让人知道是谁。怎么会有人这么奇怪呢?这样会让收礼的人感到很困扰耶。舅妈说来路不明的礼物一定得丢掉,不能留下来的。」

「写字?」莫靖远心跳得有点快。

「对呀,有写字喔。上面写着:你喝酒吗?我猜你喝白酒。这瓶好贵,花掉我所有打工的钱。感觉上跟你好像很熟耶,但是你从来不跟任何一个小姐相熟的呀……算了,那不重要,反正舅妈说明天就要叫管家拿去丢掉。」

明天要拿去丢掉?!莫靖远开始明显的着急起来,因为他的手有点抖。

「晨,妳那边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还想跟哥哥聊天的话,明天再继续好吗?哥不要妳熬夜。」

「我已经十五岁了,又不是小孩子,是大人了。」虽然很明显打着呵欠,但还是要抗议。

「是大人了就可以熬夜吗?妳就这么想跟趴趴熊结拜成黑眼圈姐妹花吗?」

妹妹被咭咭咕咕逗笑,终于愿意挂上电话,乖乖睡觉去。

莫靖远挂上电话后,想了十秒,马上拨电话回台湾给大表哥莫靖凡--

这通电话拨到南投的埔里,把宁静的田野都惊醒了,也把正在做玫瑰改良实验已经两天没睡、如今好不容易能爬上床休息的人给吓得跌到床下去。

「喂……唔!」撞到的闷哼。艰辛的发出声音:「是谁?」

「表哥,我是靖远。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你。」

不管对方听到他的声音有多么震惊、有多么惊疑不定,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瓶白葡萄酒将会在最快的时间内送到他手上。

第六章

我吞了几口我爱人的美酒,如今犯病,体热身痛。

他们请来医生。

他说:喝下这茶!

好吧,该喝茶了。

把这些药吃下!

好吧,该吃这些药了。

医生说:丢弃他唇边的美酒!

好吧,该把医生丢弃掉了。(波斯·鲁米)

他来到法国。

让助理去订机票时,他觉得自己失去理智了。

上飞机之后,他还是满心荒谬的感觉。

飞机抵达欧里机场,他踏上巴黎的土地,依然在质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明明想离她老远,从此再不见面的。明明打定主意缘尽于纽约,今生最好不要再见到她的。

然后他知道了,理智是一回事,心却是另外一回事,由不得人。

「我到底在干什么呀?」出关后,他站在机场候车处,终于开口问自己,有些烦躁的耙梳着头发,对接下来的行程感到茫然。

他想去哪里?去干邑?去波尔多?去了又怎样?她就一定在那里吗?就算在,他也找不到她,而若是幸运的找到了,又怎么样呢?

又怎么样呢?已经分手了呀,分手后的每一天都在信誓旦旦约告诉自己,这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她可以无牵无挂的去飞,而他可以静下心计画自己的事业版图,不再有任何干扰。

如果相恋的两人不能有一致的志向,那么爱情对他们而言,不过是麻烦的羁绊而已;而麻烦,将会随着情感更深而转为痛苦,最后终究要互相伤害的。这一点他们都知道,所以离别时才会顺便分手,不谈等待,也不说天涯海角心仍相守。

太理智了,却不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归理智管。所以他才会在脑袋一团混乱的情况下冲动来到法国,只为了想看看她曾经走过的地方……非常无聊的行为,让他在心底唾弃自己千百次。

而现在,该怎么办呢?在冲动行事之后……

终于想到得跟助理联络行踪。他突然只身来到法国,已经给那些负责保护他的人造成了困扰,得快些打电话回美国。

走向离他最近的一具公用电话,脑中也在想着要怎么解释他一个人来到法国没让他们随行的原因。无意识的扫到有些人拿着行动电话自他身边走过,令他目光一凝,精明的脑袋霎时转动了起来。

当美国与台湾还在以B.B.ALL为主要约通讯大宗时,一些商务人士已经开始以行动电话取代B.B.CALL。行动电话造价昂贵,通讯清晰度也有待加强,而它体积庞大碍手也是困扰人的问题,所以在台湾有许多人都认为行动电话是中产阶级以上才买得起的奢侈品,永远不可能普级。

不可能普级吗?

物件之所以昂贵是因为产能低,才会造成成本居高不下。这可以克服。

通讯清晰度有赖于基地台的建立,使其尽量减少通讯死角。这一点也不难处理。

而「轻薄短小」是商品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如果体积是销售上的最大问题,那么就得成立专门的研发部门,让有些人致力去为缩小体积做努力,也让有些人去设计精美外观以利行销。

行动电话除了可以是必需品外,更可以是流行性的消费品。一样物件若可以创造流行性消费,获利将无上限。

他身上从不带B.B.CALL或行动电话这类物品,没打算让人随时找到,而用不惯也是原因之一,反正他身边的人会带。也许,等到行动电话的面积变得比名片夹还小后,他会愿意随身带着吧?然后,她也在身上带着,让她不管身在天涯海角的哪一处,都能让他知道她是平安的,让他想关心她时,可以找到她。

如果,他与她还能再次相见的话,他应该会跟她这么说--

如今又再见面,我们应该认命,我们不能再分手下去了,那只是折磨。与其折磨彼此,还不如折磨爱情,把它磨得面目全非,然后才能死心,真正结束。

她听了之后会怎么回答呢?

光是笑着这么想时,便已开始为下次的见面做起准备,更期待着。

他们还会再见面吧?说不上理由,这种预感来得全无道理,反正爱情从来就没道理可言。当她不知道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寄了那瓶酒给他后,所有的事情便改变了。而,那条被两人执意剪断的情缘,又悄悄向他们靠近,谁也躲下开了。

如果,下次再见面的话……

电话响了一声梭,飞快被人接起。莫靖远没让那头的人有痛哭流涕的机会,轻笑地开口说道:

「瞿昙,是我。我会在法国停留三天,你立即订机票,明天赶过来。在赶过来之前,请你把法国行动电话大厂的资料都搜集过来,我等着用……」

他不会再天南地北的瞎找她,他会静静等待,等待她又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当人生不再按部就班之后,生活上随时来个脱轨演出,当然会渐渐变成一种常态,所以她已经很习惯,不容易为此感到惊吓或困扰了。

原先来到法国,是为了学酿酒;看了好多书、找了好多资料,但是当她还没找到进入酒庄工作的门路时,便成为一名临时旅游翻译。

所谓临时,当然就是指短时间的打工,很快就结束了。她以为她接下来会回到波尔多与葡萄酒耗上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可是并不。当她联络上以前在台湾教她法文的老师,想请教她有关枉法国短期打工的问题时,却意外接下另一份为期一个月的临时工作。然后,三天后,她搭上厂飞往中国的飞机。是的,她还是当翻译。被一群准备去西安秦皇陵发表考古论文的巴黎大学师生们拉去做临时中文翻译。

虽然还是没达成酿酒心愿,但是罗蓝并不觉得遗憾,反而兴奋不已。因为这份临时接到的随行翻译工作,要去的地方可是秦皇陵呢!跟着这些考古学者专家同行,能看到的秦皇陵古文物必定比一般观光客所能看到的多更多,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奸机会,她怎么可能放过!

她觉得好快乐、好期待,心里有满满的喜悦想要找人倾诉……

很想很想找个人倾倒她难以言喻的欢喜,当然她身边并非没有人。那些年轻的法国大学生对她都非常友善,认为她是个漂亮的东方女孩,充分发挥法国人天性中的浪漫因子,总是围在她身边以眼睛发电。人很多,每个人都想跟她说话,也听她说话,但他们却不是她所要的那一个人。

手边的诗集翻到关于想念约那一页,便再也翻不下去了……

渴望见到他,渴望

被他见到--

他若是每日早晨

我面对的镜子

就好了。(日本·和泉式部)

渴望见到他……也渴望着被他见到……可是,他与她还有再相见的一天吗?

她猜测着托人送去台湾给他的那瓶酒,八成会被送进垃圾桶。没有人知道,他也不会知道,她曾经在非常思念他的心情下,什么也没法想,就冲动的以两千美元买下白葡萄酒,千里迢迢的送给他,就算知道其实那瓶酒不可能会被送到他手上……

后来,她不是没有为自己的冲动感到后悔的。但她能怎么办呢?她不知道能对这样汹涌的思念怎么办。

幸好他不会收到那瓶洒……

她不该把自己的思念转成他的困扰,这样太不理智,也太任性了。他不该被这种事骚扰,因为已经分手了,她的哭或笑,想念或难受,都不关他的事了。

「Violet,妳在看什么?」几名男同学用完早餐后,来到饭店大厅,找到坐在窗边看书的她,都围了过来。

「诗集。」她浅笑的扬扬手上的小本子。

「啊,妳真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女孩呢。」一个男学生这么说,接着其他人也忙着发表同样的看法。

在这个阳盛阴衰的团体里,女生当然像稀世珍宝一样的受瞩目。这对罗蓝来说也算是个挺有趣的体验。如果她的生命仍是一成不变的待在研究室里的话,那么这些属于女性虚荣的时光,她不可能有机会领受得到。

被男生众星拱月只让她觉得新奇,却没有太多的快乐。可能是因为她心中已经很明确的有个人,其他人再也动摇不了她分毫了,就算处在极端虚荣的情境里,也不会感到得意洋洋。

「你们今天打算做什么活动呢?」还有四天发表会才登场,这些学生做完所有准备工作后,这几天属自由活动,他们差不多已经跑遍西安所有名剎古迹了。他们每次都邀请她同行,若是当天行程她感兴趣便会参加,但不是每天都跟着出去;留在饭店读书与想念心中那个人,也算是很丰富的过着日子。

「我们今天要跟交通大学的学生打网球友谊赛,妳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那些中国学生都觉得妳很漂亮,想跟妳聊聊认识一下,怎样?一起去吧。」

「今天不行。马迪斯教授请我帮他翻译一些古文献,下午得陪他去兵马俑博物馆开会。」说到那个行程,让她双眼完全无法克制的闪闪发亮起来。

因为这次与会者都是中国鼎鼎大名的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所以除了开会之外,重要的是可以参观博物馆的特藏室,去看那些平常甚少呈现在世人眼前的古文物,甚至有机会亲手触摸看看呢,想起来就好期待!

「妳这样不行哦,Violot。一般女孩子只有在谈到恋人时才会有妳这种表情,可是看看妳,妳居然把这种表情浪费在二千年前的古物上,如果妳有爱人,那么他一定会觉得很想哭。像我现在就很想哭了。」耍宝的男同学夸张的作拭泪状,非常肝肠寸断的样子,让一旁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罗蓝也眼着笑了,但很快便笑得无奈起来。

她的快乐,已经无法纯粹的快乐了,总有那么一点如影随形的失落埋伏在每一件让她展笑的路上;当她笑时,就会出奇不意的突袭过来,将她的笑容注上一抹苦意。

那个人呀,那个人。

让她尝到了什么是牵念,让她清楚明白了,不是轻易说了声「分手」,挥手拜拜,就让能一切事过境迁。

爱情没有那么简单,她知道了。

可这又能怎么办呢?虽然思念日甚,但是……

她还是要飞翔。

这是一个不公开的小型座谈会,由西安当地大学临时决定举办的。

与会者是十个来自世界各国的汉学教授,而一旁五六个身为考古学家的学者们,只是受邀来旁听,并不参与讨论。

座谈会的名称是「千秋笔,月日一评,从十三经谈儒家正宗」。

在前几分钟的客气寒暄与久仰声之后,炮火很快轰隆隆起来。起因是儒家第一号人物、凛然而不可侵的孔圣人实在太被抬举了,于是有人就不爽啦--

「好,既然你们尊称孔子是孔圣人,圣人不是不会犯错的吗?那么我请问你,为什么他要住《春秋》里写『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如果不是他没有常识,那就是他习惯歪曲历史!郑庄公可是个『公』,不是『伯』,写历史的人就要忠于历史,不能掺入个人好恶加以胡乱删改!」一个历史学教授痛心疾首的说着。

「哎,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啦,孔圣人重视教化不重历史,人各有所好嘛。比较重要的是,身为一个圣人,把好好的一本《春秋》写得这么乏味可以吗?还给宋代的王安石评了句『断烂朝报』,也真是贻笑啦。」这位经学专家一辈子都在研究孟子,对于孔圣人成为这次会议被炮轰的对象,没有任何意见。

「请问什么叫『断烂朝报』?」罗蓝悄悄扯了下马迪斯教授的衣袖问着。

「泛指没有意义的流水帐记录。」马迪斯教授听得津津有味,很快回答完她后,又专注的去听这场学术吵架。

「一个失败政客讲的话有什么好放在心上的?还有,孟教授,请您不要笑得这么幸灾乐祸。别忘了《孟子》是最后一部被列入十三经的经书,苦苦等到宋朝时才被朱熹给拱进去。但可惜好景不常,没多久就被明朝的朱元璋拖出孔庙,还把《孟子》这本书给禁了。真是成也朱家、败也朱家。您现在对朱教授嗤笑成这样,莫非还在怀恨那件事?」

「等等,请不要转移话题,我们要讨论的是《春秋》对后世的影响不是吗?请大家听我说,对于孔圣人会那么说的用意,《公羊传》与《谷梁传》里都有详尽的微言大义解释,这是很明白的事。当然,你们要是觉得那两本读起来太无聊,那么就读《左传》吧,定能满足各位的视觉享受。」一生都在研究推广春秋三传的日本学者努力要转回正题。

「这是怎么啦这?」有人问。

「儒家在搞分裂。」研究道家的人很冷静的在一边看。自从韩愈发表了一篇叫做〈原道〉的文章之后,佛道两家自此对儒家就非常不谅解,此时一副隔岸观火模样,完全不打算站在儒家那边帮忙说话。

真是开了眼界。罗蓝当然知道既然身为汉学专家,有丰富的古文知识、有引经据典的好口才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倒不知道这些学者专家可以为了自己所坚持的学术理论辩成这个样子,而且每人口才之好的;这才知道以前大家刻板的认为研究古文学的学者都是口拙的书呆子,根本是个误会。

她自己参加过许多生物相关的发表会,也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争论。可能是生物研究这领域,向来以研究成果论断一切。有明确的实验成果示人,才得以支持自己的论点,口舌上的争辩是没有意义的;但在文学历史的领域,就必须以这种方式做研讨了吧,因为可以从中磨砺出新的文学趣味。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啦,但罗蓝个人看了倒觉得非常有趣。因为从她这几天的观察里知道,这些专家们,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士,大家常在国际学术会议上见面,也算是非常有交情的了,可是一辩论起来,没有人会因为交情深厚而客气上几分,简直辩到脸红脖子粗。

但是,一旦会议结束之后,大家又开开心心的一同聚餐去了,就算谁也没有说服到谁去同意自己的论点,也不是太重要的事。

「教授,如果每一次研讨会都是这样没有任何结果就结束,您还会觉得有趣吗?」散会后,罗蓝陪着马迪斯教授走回饭店,两人闲聊着。

「当然有趣。研究学问,本质上就是很孤独苦闷的一件事,我们这些人大多时候都守在学校,不是看书就是教书,差不多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也没什么其它娱乐消遣。偶尔大伙千里迢迢的飞到同一个地方聚在一起,发表自己的研究所得,当然也找机会闹一闹,不也是很好的抒解剂吗?」

罗蓝想想,同意的点头。

老教授又道:

「再怎么喜欢独处的人,偶尔也有渴望不要过得那么寂寞的时候。喜欢在蓝天飞翔的老鹰,也需要找到支点降落休息,然后再飞回任牠翱翔的天空。就好比妳说妳想要四处旅行增长见闻吧,如果妳有爱人的话,让爱人当妳的心灵支柱,妳会更能专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且信心满满,不会有迟疑的时候……哎,我跟妳说这个做什么呢?妳还年轻,不会懂得的。」

不,我懂。罗蓝在心底默默地道。

现在的她,好想好想他。想得好累,就像飞在天空太久已然筋疲力竭的鸟儿找不到落点休息,四周极目望去,都是苍茫无垠的海洋……

好想、好想他呀……

想念那个已经不再跟她有关系的男子。这该怎么办呢?

也许,她该赶快去找人谈一场恋爱吧。

为了忘记他。

至少,这样就可以不必太常想起他了……

对吧?

他们都在想,也许两人还有机会见面,但一定是很久很久以后了吧。

这个「很久很久」,虽然是隔了一段时曰,但却是来得比他们所预期的更快。

在分手近一年之后,他们意外的又重逢了……

夏天 南非 开普敦

太阳城大饭店的第一宴会厅里,所有人都忙碌不休,为着从今晚开始,一连三天在这里举办的名流慈善晚会做准备。

这个晚会由国际鸟盟所主办,目的是为了拯救南非受难企鹅。起因是巴西一艘载运铁矿的货轮在南非外海沉没,沉船里的汽油不断外泄,不只污染到罗宾岛沿岸,如今更往达森环岛污染而去,而那里正是南非企鹅的栖息地;牠们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生命也大受威胁,已有两万三千只企鹅遭受油污的污染,所有保育组织的成员都大举投入抢救中,除了要赶紧将剩余未受污染的两万只企鹅送往八百里外的干净海域外,也得花费大量的财力与人力去清洗那些已受污染的企鹅。

钱钱钱,所有想做的事都得用上钱,而且还是一大笔,不是国际鸟盟或保育协会可以负担得起的。于是在南非政府的帮助之下,顺利策划出了一连串的名流慈善晚会。

这场晚会,邀请来的客人不只是南非知名企业家,也有更多打算在南非投资的外国财团代表;如果募款节目设计得宜,慈善捐款所得将会非常可观。

为了不让晚会显得太乏味单调,晚上的活动除了纯粹的募款外,还有知名服饰、珠宝公司所提供的义卖品给大会拍卖。可是拍卖品不是每样都上得了台面,也不见得珍贵到足以吸引贵妇人去竞标。所以承办单位还力邀了南非知名男女影星、帅哥美女前来参加这场盛会,除了表演外,还在他们同意下,拍卖明星的浪漫晚餐券,希望回响热烈。

罗蓝从早上忙到现在下午四点,中间只停下来三次--吃午餐、喝两次水,然后就继续拼命的忙。由于人手严重短缺,她什么工作都得学着去做,然后终于在心底产生了一个结论--如果不是她生来天赋异禀的话,那就只代表着人都是可以被训练的。

以此类推,所以手无缚鸡之力的林黛王身上肯定拥有神力女超人的潜质;所以许久前只懂得读书、只会做实验的她,如今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了会场布置、顺活动流程、帮忙人力调动事宜……甚王是「扣扣扣」--没错,右手拿着乡头、左手拿着铁钉,把翘起的布景木板给钉回平整原样。

她怎么会在南非呢?

结束了中国大陆的行程之后,她还是不改初衷的打算回到法国去学酿酒--遗憾的是,她好像总是只能跟这个心愿擦身而过。因为马迪斯教授将她介绍给杜潘教授,他是一个生态保育学家。杜潘教授向巴黎大学请了一年假,打算来南非做野生动物疾病研究,他需要一位懂生物学的助理随行,觉得她条件完全符合,便请她一同来了。

计画于是又产生变化。她没想过会来南非,但是既然有这个机会,那计画改一下又何妨,所以就改了。

开始幻想在南非大草原奔驰的情景、在野生动物保护区里克难的研究生活,偶尔有机会的话,也许可以在休假时去看看供应世界四成黄金需求量的矿坑长成什么样子,然后愈想愈开心,就欢欢喜喜的上路了。

她一直以很稀奇的眼光看待自己所经历的种种。来到南非之后,自然而然的与保育人上有所往来,平常他们有活动的话,如果她手边没事,就一定会参与其中。但像这次帮忙到这种程度还是第一次,因为她已经累到腰都直不起来,只想回宿舍一睡了事;但不行,因为晚上她也是拿着募款箱游走在宾客问请人捐钱的义工之一,今天八成得在这里耗到半夜。

她发现自己已经渐渐的不娇生惯养了,多么的吃苦当吃补,她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她的转变,莫也一定不相信……唉,怎么又不小心想起他了。笨脑袋,警告过要少想的,一点都不听,老是要偷渡。

「Violet,要不要喝可乐休息一下?」一名金发蓝眼的美国大男孩拿着可乐向她走来。

「太感谢了,山德勒。这正是我此刻所需要的。」接过冰凉的可乐,她道谢。

「妳为什么还在工作呢?其他女孩子都跑去准备晚礼服了,妳的准备呢?」

「我的行李里没有那样的东西。」

「怎么可以没有!每个女孩都该有一件美丽的礼服,这样王子才会出现邀舞!」山德勒瞪大眼。

「我今晚不打算跳舞,我要募款的,你知道。」

「妳不跳舞?!那我怎么办?」他一开始就跟所有人说Violet是他要追的人,谁也不能跟他抢。而且今晚他们会跳舞,并一起度过美丽的夜晚。

罗蓝不是不知道山德勒对其他人宣告了什么,不过那是他的事,她又没有义务奉陪。

「什么怎么办?我以为你也是那个抱着募款箱的人。」

「当然不是!我得跟着我爸妈一道在门口等待市长到来,我今晚很忙。」山德勒无法想象自己捧着捐款箱要人塞钱的蠢样。他是要为生态保育做更多更伟大贡献的人,不能耗在那种小事上瞎忙。

「那我就不打扰你了。」罗蓝耸肩。

「打扰我?」大男孩不解。

「快五点了哦?你不是该去打理一下门面了?」

他跳起来,「对喔,我得走了,造型师还在楼上等我,我妈订了一间房,给大家换衣服用。」跑了两步,才想到他今晚对Violet是有浪漫计画的,很快回身道:「Violet,不管怎样,今晚让我送妳回去好吗?当然,如果时间太晚,我们就在饭店住一晚,妳认为如何?」

「不如何。因为我今晚的计画不包括你。」她向他挥挥手,不在意的打发掉这个粗率的美国男孩。

时间很快走到夜晚。她累得气息奄奄,却还是得强装振作,在心里祈祷今晚赶快过完。

「妳没穿礼服?」一个女孩换好礼服下来后,对罗蓝身上的工作服不以为然。因为她居然只穿鸟盟发的印有抢救企鹅图案的运动服,真是太不起眼了,饭店服务生的制服都比她体面。

「我没准备。」她笑,拿起劝募箱往会场走。

女孩也抓了一个箱子跟她一起走。「为什么?这么盛大的宴会,我们就算再忙,至少也可以下去跳一支舞吧。」对罗蓝眨眨眼,「也许可以遇见白马王子呢。」

「那将是我对妳的祝福。」罗蓝摇摇头笑着。

「谢啦!希望我的白马王子对企鹅有足够的爱心。」举高手上的捐款箱,希望今晚能够满载而归。

「我们一起努力吧。」罗蓝对女孩笑完,定进会场,猜测客人目前只来了六七成;现在是用餐时间,他们都围在自肋餐桌前聊天夹食物,此刻不是进行劝募的好时机,她也没打算太快开始,眼光打算四处浏览一下,想先找个好角落方便等会儿的工作。但她的浏览并不顺利,因为她拾起头的第一眼便望进了一双等待与她眼光遇上的沉静眸子里,然后便跌了进去,再也爬不出来了……

她看到了他……

她看到了莫靖远。

第七章

腰瘦故知闲事恼,

泪多只为别情浓。(唐,鱼玄机)

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宋?朱淑真)

在心底想过千百次,不断模拟着:如果再见到他,要对他说些什么?常常一直想一直想的,想到头都痛了起来,也想下到一句最适切恰当的。不是没话可说,反而是想说的话太多了,怕再多相逢的时间也不够她表达完整,不够让他印象深刻。所以想了又想,拟了许多讲稿,又将之毁去,总是不断徒劳无功的重复着这动作,直到累得再也无法想,才愿意作罢。

结果是,她还没想到最恰当的开场白,他却已经住她面前出现。

太快,还是太慢呢?这次的相逢。

自从去年八月底她与他分手、她离开美国,如今已过了九个月。在秋天的纽约道别,在夏天的南非重逢。四季还没轮完一序,可是她却觉得像是已分开了九辈子。

对思念来说,这相逢来得好迟缓,让她等得好痛。

对遗忘来说,只九个月的别离,怎够她去忘记?

她还没想到要对他说什么,只能痴痴看他,把距离不断拉近;而他也向她走来,没多久,已来到她面前,并且先开口了。

「如果我说,这莫非是天意,妳会不会觉得用语太过老套?」

「会。」她回答得太快,声音藏不住哽意。但在几个深呼吸之后很快平复。这是重逢,满心想欢呼的心情下,不应该哭泣,「可是我会原谅你,因为你只是个鄙俗平庸的商人,不是专事浪漫的诗人。何况这些都不重要。」

他的眉微挑,让整张本来显得严肃紧绷的俊脸开始往春天的方向融化。

「那什么才是重要的呢?」他问,口气里带着隐隐的期待,重要的是,我非常非常想念你,而你终于出现在我面前!她的心臆正在大声吶喊,而她明白这同时也是莫靖远期待从她口中听到的话,可是她没说出来。对他的思念深重到就算脱口说出一万次想念也还是显得太轻描淡写,所以她不想说,不想在此刻说出来;要让他知道她的想念,应该有其它更慎重的方式,而现在,她只想小小惩罚他来得太慢。

于是灵眸轻转,淘气的光芒闪动,脱口说道:

「最重要的是,请发挥爱心,为拯救可怜的企鹅尽点心意吧!」双手高举,举箱齐眉,请施主大方乐捐。

莫靖远的发愣没有太久,可能是,当罗蓝眼中闪动着不轨的光芒时,他心底已悄悄做了预备,所以当下反应的动作也挺流畅的。

就见他缓缓的探手进西装口袋里,作势掏呀掏的,终于掏出一张纸钞,那张纸钞的面额是五美元,本来想丢进她身前的捐款箱里的,但想了一想还是没丢,改而往另一边口袋里掏去,又掏出一张纸钞,这次不是美元,是兰特。面额大一点,是十元。他脸上带着好诚恳好有礼貌的笑,将十兰特丢进她的箱子里后,还体贴解释道:

「我想还是给南非币会让你们比较好支使。」

罗蓝震惊了好一会后,才有办法说话。咬牙切齿的请教他:「先生,请问这就是你的爱心吗?」

「太多?」他挑眉。

「才十块?!」她变脸。

「礼轻情意重,妳无须太感动。爱心的多少,不能肤浅的以金钱来衡量,妳一定同意吧?」他还是笑,像是没看到她的变脸。

然后她知道了,他在生气。气她把眼下的工作看得比相逢更重,将他辜负。

虽然不容易从他的笑脸上分析出怒意,但他确实在生气。

因为他一整个晚上都在惹她生气,以做报复。

而且做得很成功,

彷佛他来到南非,不是为了投资考察;来到这个慈善会场,不是为了了解南非上流社会的往来情形,他来南非、来这里,就只是为了--对她搞破坏!

「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毁了我今晚的募款工作!」

「怎么这么说呢?妳箱子里那仅有的十兰特还是我丢的呢。」

他还有脸说!罗蓝简直气到没力。

「那是说,我还得谢谢你的大恩大德喽?」

「自己人无须道谢,那太见外了。」莫靖远以一种纵容的口吻说着。

「谁跟你是自己人!」她瞪他。

「原来我是不相干的别人?」口气冷了几分。

「你、你是故意气我的吗?!」

「我怎么会做这种事?」他无辜的摊手。

看吧看吧,这家伙是那种愈生气愈能把别人气个半死的吵架强者,他不仅有办法用很冷静的态度气坏吵架对手,还能弄得对手像是无理取闹的一方。明明事实并非如此啊!

她很认命的了解到,除非他有心让她,不然她永远吵不赢他。如果她还要坚持向他讨公道下去的话,搞不好五分钟之后,她会莫名其妙的跪在地上向他叩首认错……想来就好可怕。

她认了,吵架实在不是她的强项,不管她再说出什么气话,他都有法子找出话来反堵,然后气死她。所以她不要再说了。反正今晚她的募款箱里只有十兰特的成绩,已经是血淋淋且改变不了的事实。

现在是晚上十点半,宴会已经结束,前来参加慈善晚会的名流都走得差不多,剩下几个还没离开的,也都在协会理事们的安排下到别处小酌去了。

曲终人散,苦命的义工为了节省经费,自行留下来做清洁工作,顺便也开始布置明天的会场。明天除了有拍卖会之外,也有歌舞秀,所以舞台布置跟今天不同,虽然鸟盟的工作人员建议她直接回家休息,不必留下来帮忙了,可是她觉得体力还可以负荷,打算等会跟莫靖远吵完后就上楼去帮忙打扫。

现下,既然吵不赢他,继续留下来耗时间也是浪费,所以她道:

「算了,我不跟你吵了,我要回楼上打扫去。」心里还有气,转身就要走。

可是她忘了一件事--如果莫靖远会等在饭店大门外等她追出来吵架,那就表示他今晚不打算让她随便打发掉。

冷然看她负气的转身走,就只看着。看着她先是一副义无反顾的样子大步走,一步两步三步后,终于显得迟疑,步子缓了,最后定住,不再走。他没出手拉她,将双手插进长裤口袋里,立在原处。直到看她停住身形,模样显得进退维谷,才开口问着:

「就这样吗?」

「什么这样?!」气自己的没志气,所以口气粗率僵硬。

她屏住呼吸,等待身后的他再多说些什么,但一直没等到。就在她心慌的以为他已经走掉了、不理她了,着急的想回身找他时,终于听到他以沉静声音说着:

「算了,就这样吧,如妳所愿。」

作势要离开,而他甚至还没开步走,她就已经急急追过来,从他身后一把将他抱住。

「别走。」将他抱得好紧,脸蛋埋进他宽广的背里。

她站在他身后,所以没看到他唇边泛扬而起的浅笑,与眼底雪融般的释然。他没有要走,但要她亲自来留。这份总是分分合合的情感,若还能接续下去,必是两人都有这份心,她必须让他知道她有,而不是总由他一个人在苦苦守着这份情意,为着她的难以掌握而忐忑。

她追过来,很好。但这样的拥抱还不够,依恋还不够浓,不够让他消掉剩余的火气,与心底那一点点小心眼的介意。所以他说道:

「别这样,妳不是还有事忙?」好体贴的问,作势要扳开环住他腰的手臂。

她不放,搂得更紧。「我没其它事了!」

「真的吗?千万不要为了不重要的人而耽误其它大事,那多不好意思。」

这个人!「你就是我唯一重要的事!」她对他的背影翻白眼。

「我重要?想想看,妳还为了十兰特跟我生气呢。」他口气多讶异。

够了哦,这位先生!「莫靖远,你还要气多久呀?!」不再紧箍他腰,松开双手后,跑到他面前瞪他,警告他做人要有分寸,太得寸进尺是不行的。

虽然出口警告他,但她认为莫靖远还会阴阳怪气好一阵子,不会让她今晚太好过,但并不,他已经不再生气了。

当她走到他面前,望进了他那双温柔的眸子里后,她便知道了。没有气怒,只有温暖的莞尔,眼底满满的都是她的身影,哪里还找得到一点生气的痕迹?他本来是真的在生气的,但不知何时已转为逗她了。

在好不容易重逢之后,他舍不得对她生气太久,即使她的反应很教他生气。

于是她才开始忏悔起在相见的第一眼,不该因为无法确切表达出思念,便轻率的对他所期待的反应开玩笑。那时他其实很失望吧?她那么漫不经心的对待他的出现,好像不把两人的重逢当一回事,甚至还为了募款忽略他……

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需要离开他一会儿,给自己清醒的脑袋好好去计量要怎么让他今晚留下来,去想想要怎么合宜的面对这个让她九个月来思念得发狂、却又是已经分手的「前情人」?但是这样类似忽略的行为却伤害了他,才教他一整晚都如影随形在旁,有意无意的破坏她的募款。

是她的错。

一直以来,都是她的错……

当他在分手那么久之后,还以如此温柔的眼光看她,她便知道,在这段感情路上,都是他在迁就她、成全她。而她对他却不是太好,一旦走掉了,就是完全的音讯全无,以为这样对两人最好,以为这也是他所希望,她多么自以为是呀……

「靖远……」忍不住情生意动,她双手环住他颈项,将他的面容拉低,低到她的吻随时可以偷袭到的角度后,轻轻地唤着他。

「嗯?」他的唇线漂亮的扬起。

禁不住他唇的勾引,吻了上去,稍稍餍足了后,才以甜蜜的声音道:「你只捐十块钱实在太小气了。」

纤腰蓦然被重重箝锁住,榨出她一声低呼。有人不悦了,丢出一张黄牌作警告:「妳还有一次机会。」别开唇,不给吻。

真没幽默感!她心里直咕哝。

比起他端得高高的身段,她在这方面实在非常随和?再度将他头拉下,看着他的眼,这次不顽皮了,很真诚地、好轻好柔的对他道:

「我不想分手,因为分手阻断不了我爱你的事实。虽然我曾经以为它可以,但我错了。我爱你,靖远,我好爱你!好高兴在这里遇见你,因为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她不记得自己说了多少次「我想你」,如同她不记得两张吻得发痛的嘴,在今夜交换了多少个吻……

天亮了,他们都已醒来,却没有起身的打算,依然并躺在她那张小size的双人床上天南地北的聊着。除了陪伴彼此之外,别的事都懒懒的不想做。

「在我这里睡很不舒眼吧?」她住的地方是野生动物园提供的宿舍,很简的单身套房,所有的家具都是木板做的,当然连床也是。就算她已经在床板上铺了厚厚的软垫,也改善不了床非常硬的事实。克难、简陋,是每一个来非洲做研究的人必须有的觉悟。唯一可庆幸的是这间套房的冷气至少会凉--她现在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已经低到随时可以为了一点点舒适而感动流泪的地步了,可见有出来磨练过真的有差。

这种生活她已经过得很习惯,但他一定很不习惯吧?因为他的身体绷得很紧,尤其是他的背,简直硬到可以拿来当皮鼓打了。

「是不舒服。」他老实回道。

「谁教你坚持要来我这里!就跟你说我这里不可能让你得到好眠,你不信,现在得到教训了吧?」她虽然嘴里叨叨不停,但已经坐起身,指示他翻身趴着。

他依言动作,无言的挑眉询问她想做什么?

你说呢?同样回以挑眉后,开始帮他僵硬的背肌按摩。

他微愣,但发愣很快转为舒服的叹息,颀长的身躯完全放松了。

「谢谢。」他道。

她笑,虽然双手开始因为过度用力而发酸起来,但一点也不想停。听说对一个男人太好,就是存心跟自己过不去,男人是宠不得的。但她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介意,更少此刻她挺爱看他像只舒服得直打咕噜的大猫模样,好像随她搓圆捏扁都没关系似的。

边整治他的酸痛边问他道:

「你毕业论文应该通过了吧?」现在是六月,如果他的学业没有任何意外的话,现在应该是准毕业生的身分。

「嗯。」闭上眼。

「那接下来呢?你打算留在美国还是回台湾?」

「长辈希望我回台湾,但我考虑留在美国几年。」

「纽约?」

「不。」他轻哼,舒服得快要睡着的模样。「我打算去硅谷。」

「去找人才?」

他张眼,给她赞许的一瞥。「这是目的之一。」

「那是说接下来几年,你会处在空中飞人、行踪难测的情况了?」双手一顿。

「嗯哼。」他翻身,将她拉到怀里来,把她的双掌包覆在自己的掌心里轻缓的揉捏。「既然谈到这里,我得问问,等到南非的工作结束之后,妳打算去哪里?」

「没有意外的话,会去法国学酿酒。」昨夜在欢爱暂餍的空档,她已把分开后的生活经历向他说过一遍--除了寄酒给他的事没脸提之外,什么都说了。

「可是妳在这方面一向有意外。」

「对呀?所以我其实不知道明年的此刻我人会在哪里。」她显得有些苦恼,不喜欢这种谁也找不到谁的情况。悄声问他:「我们这样,以后怎么办呢?」

虽然没有宣之于口的大声叫「复合」!但他们确实是直接忘掉「分手」那两个字,当作那件事从来没发生过的复合了。可是复合之后,又是一个难题,因为他们还是要离别,谁也没法陪伴谁。

「蓝,妳还是可以自由的去飞,但要让我知道妳人在哪里,这是我对妳的要求。」就算相爱无疑,她也没想过要从此留在他身边,随他四处走。因为他们的行程与目的永远不会相同,他是知道的。

「可是我甚至不知道你人在哪里,怎么让你知道?」

「毕业之后,我将不再有自己的时间,至少有三年的时间会忙到难以想象的地步?这样一来,我们确实很难随时保持联系。而这种私人的事,我不打算交给助理去帮我注意。」关于这点,他早就想过。从床头柜上抓过纸笔,写下他私人的e-mail,以及目前可以联络上他的电话。写完后,又想了想,下床走到西装外套那边,掏出皮夹,从中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她道:「妳可以写E-mail、打电话。若偶尔嫌麻烦,两样都不想做,那就去刷卡买点东西,这样也可以让我从帐单上知道妳人在哪一个国度。」

罗蓝瞠大眼,没接过那张金光闪闪的信用卡,虽然有些张口结舌,但还是努力说话:

「哪有人用这种方法去了解别人行踪的,你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还有,你随便拿一张信用卡出来,就叫我去刷,如果真的可以刷的话,那我倒想问问是哪一家发卡银行那么随便,真是金融界一大隐忧。」

「这是我的副卡。」他只是笑着又躺回床上,将卡片塞给她后,便从她草莓斑斑的玉颈上寻到一处还没被烙印的地方下嘴,又吸又吮的痒得她直躲。

「签名处是空白的!」她嚷。伸手推他。

「妳签上名之后就可以使用了。」把她的手抓开,烙印继续往下往下……

「真的假的?」她喘息,推他的力道绵软到连只蚊子都打不死。

「我只亲自为两个人办过副卡,银行那边有记录。」攻占住一处顶峰,唇舌蕴火,贪婪采撷,再不肯离去……

她喘得更急,觉得他他他……进步得非常神速……比起昨天的猴急、粗鲁、横冲直撞,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啊,她好喜欢这种温柔慵懒的爱抚,充满了被疼爱的感觉……

啊,不、不可以沉沦下去!她还有好多问题要问他的,而且因为这张信用卡的出现,让她从电视上偷学来的一些经典台词(例如:你有钱了不起吗?有钱就可以拿钱砸死人吗?有本事你拿钻石丢我好了等等之类的)终于可以派上用场,怎么可以不趁机好好发挥一下呢!再说她不想收下他的信用卡,这点一定要跟他说清楚。别说她不缺钱了,就算缺也不想花他的钱。呀!他吻得好色情,不……可以不可以不、不、不……哦!算了,随便他啦!

许久许久之后。

「刚才……」好喘。拿信用卡戳戳他,要他收回。「你说只帮两个人办过副卡?一个是我,那……」

他拿过信用卡,半转个身找到她放在床头柜上的皮包,放了进去,根本不理她的瞪视,让她好无奈。

「另一个是我妹妹,她叫晓晨。」这是第一次,他向她提起家中的人。

以他这么注重隐私的人来说,会主动跟她说,是因为重视她。而他第一个提起的家人,是他的妹妹,也表示着他这个妹妹定是他最重要的家人,他想让她知道。

在不确定他们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时,他便已将她列入他最重视的人之一,划属于极私人、极欲保护的领域里,不让任何人知晓,这个男人哪,以他所能做的方式对她好。对于再次相见,他比她更期待,也更积极。想到这里,对他有些心疼,所以便没提想退回信用卡的事,也没再瞪着自己床头柜上的皮包了,一头倒进他怀里,很屈服的轻叹着。

她难得的顺服看在他眼底,不禁笑了起来,对她道:

「若有机会一起同台湾,我想带妳见见晓晨。」

她听了,没太大反应。以他们现在的情况来说,见双方家人这种事还太遥远了,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下一次相聚都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谁有勇气谈将来?

他与她,谁比较像是对方的灾难?

「靖远,如果我们一直没有再见,也许对我们来说会比较好吧,你认为呢?」

他看她,不答。

「你一定想过这问题的,对不?」

「妳很遗憾爱上我?」不答反问。

「不遗憾,只是觉得悲惨。」她拉过他一只手掌贴在面颊上。「我太爱你了,让我变得一点也不洒脱。每一次看到有趣的事物,都会希望你也能看到;当我笑时,不管多么快乐,也会因为想到你不在我身边而笑到想哭。这实在太悲惨了,你怎么能把我影响到这种可怕的地步。」

「再多说一些。」他道。口气像个问诊的医生,惹来她白眼一枚。

「我的症状甚至严重到就连随便抽本诗集看,都能自动翻到跟爱情有关的页面去流眼泪,实在不象话!」说着,又愤愤不平起来。

「还有吗?」

「当然有!」

「那继续说。」他鼓励着。

她睨他,觉得他唇角上钩的样子有够碍眼。「你很得意?」

「怎么会?」

「哪不会!你的嘴巴都笑裂到耳后啦,先生!」拿枕头丢他。

他接住,将枕头放到一边,拉她过来,轻轻对她道:

「我喜欢听妳说这些。」

「很荣幸这些话能愉悦到你。」她可不喜欢,觉得自己逊透了,老是在想前任情人,真是不象话,「你以为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很好受吗?」

「当然是不好受的。」他了解的。

「最可恨的是,我们对这一点无计可施。」

他安抚的拍拍她。

「既然情势已是如此,我们只能继续走下去,为了我们两人好。」

「但……问题还是很多,你知道。」她提醒。

他点头。「我们这段感情势必要经营得比别人困难。我们没有办法长期相聚、互相照顾,时间与空间都是耗磨掉这份感情的不利因素。但我们一连分手了两次都没成功,只觉得一次比一次更遗憾,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解脱感,事情只住更坏的方向演变而去,而没有结束。那时我便已在想,就算分隔两地,也不表示非分手不可,也许我们应该试着再一同走下去,直到有人决定放弃,就此打住,那么我们之间才会有真正结束的一天。」

她微怔。不为了他过于实际的分析,而在于从这一番话里,她能体会出莫靖远在这段感情里曾经感觉到受伤。即使打一开始,他是基于「她不会在他身边久留」、「以后不会痴缠」的考量下,邀她谈一场短暂没负担的爱情。但爱情这东西一旦当真陷入了,又岂能被理智控制?

所以他们都失控了,在爱情里七荤八素,如今还找不到出路。这些日子以来,他过得并不比她好。

「所以,我们要继续交往下去,直到我们都再也没力气对这份感情付出?」

「这是结局之一。」他点头。

「还能有其它的结局吗?」她不认为。

「有。」他点头。「我希望有。」

「为什么?」

莫靖远诚实的对罗蓝招认:

「因为我不认为这一生还会对第二个女性付出这么多情感,让自己失控、精神体力无可遏抑的消耗,却还是患得患失。既然如此,我应该得到比『不爱了』更好一点的结局。」

「比如跟我结婚?这算好结局吗?」她皱眉。才二十一岁的大女孩,想都想不到那么久远的事。

「够好了。毕竟我只是个鄙俗平庸的商人,不该奢求太多。」他笑。

真是个欠扁又爱记恨的男人。罗蓝磨牙的想着。

由于罗蓝前一晚的募款成绩实在是惨不忍睹,所以今天晚上,她不必抱着捐款箱周旋在宾客之间,工作人员给她两个新任务作选择--一是,穿得美美的上台,展示要拍卖的名牌礼服,并且陪得标者共进晚餐。

二是,穿上可爱的胖企鹅装,除了满场走动,负责发送气球糖果给小朋友外,更要在每一个表演节目的空档,上台热场子,唱歌跳舞吞火都请便。

她的选择当然是第二。

没穿过企鹅装,所以想穿穿看,是原因之一。不想上台给人沽价、品头论足,是原因之二。还有,反正在场穿企鹅装的人有十侗,她扮成企鹅中的一只,既不显眼又不孤单,最符合她的需求了。

不知道莫靖远今晚会不会再出现?已经八点半了,第一轮的拍卖会已经进行完毕,现在是中场的点心时间,来宾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乐队演奏着轻柔音乐,他们这些扮成企鹅的工作人员已经上台去跳过企鹅舞,也下来了,但他还没出现,像是今晚不会出现,让她的心情乱了起来。

他会来吧?会吧?

今天下午,他打了一通电话让助理过来,只是为了要助理送来他的换洗衣物以及笔记型电脑而已。拿过提袋就想把那个看起来很精明厉害的助理给打发走,而结果当然是不可能。

因为助理传达了一道从美国公司捎来的重要讯息,要他马上裁决回应,莫靖远不得不先回饭店处理,只好回头亲吻她,浅促的说声「再联络」后,留下笔记型电脑,说是要给她使用的就离开了,没做解释。他离去的速度之快的,连让他的助理满足一下好奇心、看看她长得怎样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再联络」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一直忘了问他会在南非停留多久,可能是一两天,也可能是七八天……唉,就算会留下来半个月好了,他终究还是会离开呀。

分别,将是他们日后最常见的场景,她最好不要这时就开始多愁善感起来。虽然她已经在愁眉苦脸了……

「哈啰,企鹅小姐。」一道温醇的声音在她耳边扬起。

是他!是莫靖远!她惊喜的抬起头,但头上过大的企鹅帽没有跟着上扬,直接罩住她的视线,让她什么也看不见,只能苦急的拍动翅膀。

莫靖远帮她把半罩的帽子拉到颈后,露出她一张姣好的东方美女面孔,对她温柔的笑着。

他眼底有她,专注的对她笑,她牢牢看着、往心里收藏着。前一刻的忧伤像是从没存在过;当这男人终于出现,什么悲惨都不见了,她的心情倏地高昂,迫不及待的耀武扬威--「我今天不当劝募义工,你没有办法对我搞破坏!」

「我可不敢造次。看看,妳这身子多么强壮,随时可把人撞倒;还有妳这两翼翅膀,虽不能飞,但用来揍人想是不成问题。」

他拉起她两边的翅膀,好生打量着她。这身企鹅装的体积是她身材的三倍,圆圆胖胖的造型,让她一旦跌倒就绝对无法自己爬起来;可能也有些重,使她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起来笨拙又可爱。

「你不会是想要把我推倒吧?」她怀疑的看着他笑得有点诡异的表情。

莫靖远微怔后,居然一副「这真是个妙主意」的恍然样。

「你别想!」她很慎重的警告他。收回双翅不给握,又在圆滚滚的水桶腰上随时戒备着。

这时不远处传来两声痛呼的哀号,他们分神看过去,是两只意外撞在一块的企鹅,此时仰面倒在地上的情况就跟一只被翻肚的乌龟没两样--怎么蠕动都爬不起来。

莫靖远看得好兴味,以眼光询问正在全神戒备、以防他下毒手的罗蓝:很好玩呢,妳真的不想玩玩看?

不要!她瞪回去。开始考虑用她粗壮的水桶腰把他撞飞,因为这男人实在欠扁得很严重。

原本安静的会场因为这场意外的企鹅对撞事件而轰轰轰地喧闹起来,所有人都往那边聚过去,有的抢救,有的指指点点看热闹,把轻柔的音乐声完全掩盖;而此时乐队演奏的曲目正是旋律轻缓慵懒的MOON RIVER(月河),是一首适合跳慢狐步的舞曲。

「蓝,来。」莫靖远向她伸出右手。

「你忘了我身上穿着什么吗?」她也听到了音乐,不过双翅还是叉在腰上没动,不理他的邀请,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穿什么很重要吗?」他不以为。说完后便拉起她两只翅膀,将她领入无人使用的舞池里。不管别处正在喧闹笑叫,把音乐淹没得似有若无,他们自成浪漫宁馨的天地,完全不受干扰。

画面不能说是太迷人,毕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王子配着一只胖企鹅。

但王子含笑的神情像是怀里的企鹅是世界第一美女,而胖企鹅的表情也很快的从别扭里振作,投入王子的温柔里,认为自己身为个鹅界的第一美女,跟他跳舞其实是给他荣幸。

「对了,一直忘了问你,你会在南非待多久?」她问。

「不会太久?」他看着她,目光始终专注的只看她。

他的表情让她心口一沉,小声地猜:「很快就要走了?」

「今晚十点的飞机。」本来今天下午就该马上飞回美国,但他让助理去改机票,当时助理的表情简直惊骇到差点怀疑他被外星人附身。

马上……就要走了……这消息让她声音一哽,讲不出话来,只能看着他。

莫靖远低头亲吻她的发梢,叮嘱她道:

「把电脑带着。平常拿来当作妳的随身笔记,记录一些妳觉得有趣、想跟我分享的事。里面有一个信箱,妳可以用来发e-mail给我,以后网路科技会愈来愈发达,不管妳在世界的哪个地方,随时找到网路线上网应该不是问题。」

她点头,还是无法说话,眼睛着慌的四处找时钟,想要看看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相聚。但视线太朦胧,什么也看不到。

「别哭,蓝,不要哭。」他将她搂进怀里,以西装将她所有的泪水吸纳。

乐队里的钢琴手将一曲MOON RIVER重复又重复的弹奏,旋律将他们包围,像是永不会停止。

可是,时间一直在走,走到夜的深处……

然后,因为夜深,所以分别的时候到了……

这次,离开的人是他。

第八章

复合,为了等待最终的分手。

离开,为了把爱情慢慢消耗。

他们朝这个目标努力,

在每一次相逢里验收。

不爱了吗?

已经不爱了吗?

他们嘴在吻、心在问,

他留给她的电脑,她已经用得很上手了。

有时打开它,记录心情,偶尔也写信,不过大多时候,打开电脑只是为了呆呆的想念他……唉,爱情让她从一个小女孩往小女人的路途上走去。这很逊,她知道,但怎么办呢?只能「唉」一声后,接着还是想他。

这是他的电脑,交给她时,里头还放着一点东西。要不是离开得太匆促,想必他会一一删除掉后,再让她使用。幸好他来不及删,不然她还能凭借什么去想念他?当她不想写信给他、不想打电话给他,却又很想他时,就只能看着这些了。

电脑里放的东西其实不多,除了一些他用来写论文的零星资料外,还有一些草稿、计画大纲、统计表格等,都是她看不懂的商业用语。

其中比较让她常打开来看的,是他写的一份个人资料,资料并没有填完,想来这是一份准备作废的表格,三分之二以上都是空白,内容非常的乏善可陈;之所以会让她勤于打开看,只有一个原因--这里有他的照片。

虽然只是一张随便拍来扫进电脑的大头照,把他拍得好糊好丑,一点也不玉树临风,失真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境界,但至少认得出来是他,就很够了。这张照片每次都会让她有无限的想象与猜测,想着他一定很讨厌拍照吧?他太过注重隐私,又长得太体面,就算他一心想低调,台湾的八卦媒体也不会放过他?应该是为了预防后患,所以他把自己的照片都弄成这样,不求写实,反而愈丑化愈好。

他很忙,虽然希望她常常写信给他,但他并没空做回信这样的事。他当然还是会回信,只是信件的内容言简意赅到像是上司对下属下指令。

这男人第一次回给她的信,已成了他接下来每一封回应的模式,让她信愈写愈无力,觉得他回一封信跟回一百封信都一样,不可能会出现令人惊喜的内容,所以信也愈写愈懒了,最后写成流水帐,也实在不能怪她。

她是不知道别的情侣通信时是怎样你侬我侬的啦,但像他这样的回法肯定很有问题。

记得她写给他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的--

靖远:

今夜有点失眠,为了入睡,决定读点诗。

这本诗集跟爱情无关,但我还是想到你。失眠的灾情更加严重,我猜再这样下去,我可能得请医生开个助眠的药给我了。

所以决定起来写信给你,虽然你现在可能还在飞机上,而我这么快就写信给你,显得毫无矜持,我应该让你等更久,让你更思念,然后姗姗来迟的信件才送进你等待已久的信箱里,我甚至不该是先写信的那一个,听说。

好啦,我想睡了,晚安。

对了,顺便问一下,你这台电脑里有一些档案,我该寄去给你吗?



他的回信很快,在两天之后。

蓝:

一、出门在外,不要随便请医生开药,若妳需要安眠药,我寄给妳。

二、不要道听途说。

三、结果妳还是睡了,所以妳不需要安眠药。晚安。

四、不必寄,不是重要文件,妳可以删掉。

靖远

嗯……她可以理解,在他精英教育中,定是没有「抒情文」这方面的训练。可是一个看起来这么聪明机敏的男人,写起信来怎么拙成这样?要不是对他有一点起码的信心与基本的了解,这种冷冰冰硬梆梆的回信内容,还真难让人相信他是在写给情人,而非下属。

渐渐她不大乐意写信,那就偶尔打个电话吧,她后来想。

可是她忘了他很忙。给了她六组电话号码,除了他家里的,还有公司里他的私人专线,反正是他会亲手接的私人电话就是了。但号码虽多,却无一可用,因为不管打哪一支,通常都是在没人接的状态下,曾经有两次她很幸运的打过去时,他正好在。可是打通过后反而成了她从此不爱再打电话给他的原因。这方面的第一次,她也记得很清楚。那时,终于打通时,她非常开心--「靖远,我是罗蓝!」她欢喜的叫。

「嗨,蓝。妳有事吗?」

有事才能打给你吗?突然意兴阑珊起来。「没事。你在忙?」

「我们还有四分钟。」

「如果我的话超过四分钟呢?」话筒抓得好紧。

「那我将赶不上那班即将飞往墨西哥的飞机。」

「你忙,再见。」挂掉。

后来他抵达墨西哥后马上打电话给她,两人没聊多久,而他的助理却已敲了他房门无数次加以催促,知道他得马上出门,他的行程满到根本没有私己的时间去儿女情长,他们连说话的时间都是勉强挤出来的。

虽然有点遗憾,但她很谅解。他对事业有远大的野心,早就说过接下来数年他将不会有自己的时间,怎么可能因为现在多了一个爱人便改变主意去「从此君王不早朝」起来呢?他不是这种男人,至少现在不是,他有凌云壮志正待施展。

他给她很大的自由,完全支持她的理想,放弃要她守在他身边的念头。而在第一通电话之后,她也领悟到了自己必须为这段感情付出什么--体谅他永远都在忙,就算常常找不到他,还得相信这样的爱情可以继续下去。

可是,关于爱情……

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爱情吧?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深深明白想经营这段情感有多艰难。莫靖远可能打一开始就全盘考虑过了,所以才说继续交往下去是唯一解决掉这个困境的方法,而她却后知后觉到打过电话才知道--继续,是为了求取一个真正的结束。若是有梦幻的结局,反而是一种意外。

爱情,是一场耗磨的过程吧?相爱了之后,等的就是谁先不再爱谁。虽然口口声声说着天长地久,但实情就是这样,就只是任等待不爱了的那天到来而已。

他一直在等这天是吧?也许她也是。所以复合。

与其分手分得不干不脆、藕断丝连、牵牵念念,还不如交往到底,至少会有结束的一天。

相爱,是因为着迷于对方的优点;不爱,就是把对方的所有缺点都看透,并且不再忍受。

以前她不会想那么多,只要纯粹的想他就够了?但现在一想起他,感受却是复杂万般,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收拾。

给他打电话、给他写信,是觉得情侣间应该是这样的吧?虽然不确定,但因为思念他,就做了。但后来发现如果这种事做得太频繁,只是给彼此找麻烦罢了。找不到人的一方,与被找的一方,若是时间没法配合,简直是找气受了。

所以当她结束了南非这边的工作,因为家里要求,所以打算回台湾一阵子时,心里同时也重新定位好她与莫靖远之间的分寸。黏腻或许适合每一对恋人,但肯定不适合他们;她也不要让自己沦为那样的女人,为了成就一份爱情而自暴自弃,只会成天对男人的行踪态度斤斤计较。所以,就算他们是恋人,也不要改变生活方式。写信或打电话的事,都不必刻意,想到再做就好了。

飞离南非的前一天,她给他寄了封信,信里只提及南非的工作已经结束,会先回家一趟。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话了,连思念也不说。她再度像只飞走的鸟,回到她最爱的天空。不过这次不只给了自己自由,也给他自由。

以他们现在的情况,这是最好的方式。她想。

「瞿昙,未来一个月之内,我有没有空档?」莫靖远盯着电脑萤幕,公事交代到一半,突然对一旁正在做速记的特助问道。

「你没有。」那名姓瞿昙的男子想也不必想,直接回答他。

「台湾那边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回去办的事?」

生性机智的瞿昙恃助马上知道主子的意思,而且拜先前被主子数次脱轨演出的惊吓之赐,他已经愈来愈处变不惊了。回身找来行事历,十秒后回答莫靖远:

「十一月二十七日,令尊五十五岁生日。」回台借口一,孝亲,莫靖远面无表情。

「十一月十五日,单家二房十九岁的三子结婚兼长女满月之喜。二房全家都致电请你务必要拨冗回去参加。」可用借口二,敦亲。

莫靖远还是面无表情。

「十一月六日,也就是后天,勉强可以为你排出三天假。虽然令妹先前一直来电要求我这么做,但我不认为你会同意,也就没放在行程表里,但现在似乎有此必要。」

「十一月六日,为什么?」

「因为那天是你的生日。」瞿昙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莫靖远平淡道:「我从不过生日。」母亲过世后,他便不再过生日。

瞿昙特助推了推鼻子上的金框眼镜,「当然。」他很了解的说,然后谦恭地探询:「订明天晚上十一点的飞机可以吗?」

然后,莫靖远回到台湾。

十一月六日那天,下飞机后没有休息,立即到妹妹就读的学校去接她出来吃饭。原本只打算两兄妹好好相聚,但因为晓晨坚持,所以连异母妹妹单夜茴也一同带着了。他这妹妹总是希望把夜茴拉进他们共享的世界里,但夜茴的抗拒力道之强,不是这种亲情的力量可以破解。若她自己想不开,别人为她做什么都没有用,偏偏晓晨就是不肯放弃,也只好随她了。

各自的人生得各自面对,谁也帮不了谁。这两个女孩正在成长,有一天终会了解这个道理。

与妹妹们聚完餐后,接下来他的时间便不再是他的了,父亲那边的单家亲戚与母亲这边的亲戚,很快知道他回台湾,都在最快的时间之内竞相找他相聚,说要庆生、说要接风洗尘的,名目五花八门,电话一通一通催,甚至直接派司机过来载人,简直可以说是在抢人了。

从他去美国读大学至今六年,他只回过台湾四次,每次回来停留的时间从不超过半个月,这次难得回来,又听说只回来两天,大家当然会抢成一团。

先别说他是莫、单两家大老最看重的下一代企业接班人,光是他从母亲那边继承到的巨大财富,就足以让他成为两大家族里,说话最有份量的人之一。

他到底多富有?也许没几个人弄得清楚,可是光是知道每年年终,莫氏企业与单氏企业所有的营利分红至少有一成五以上会汇进莫靖远的户头里,就足够让人吓得张口结舌了,哪还有力气去想他是否还有其它转投资的收入。

就算莫靖远日后没有成为这两大集团的继承人,他也有足够的权力去左右这两家企业体未来的发展。所以打一出生起,莫靖远就是莫单两家的宠儿,钻石镶出来的人儿都没有他来得尊贵。

每个人都想巴结他,想跟他保持良好关系,却又觉得他虽然客气有礼却难以捉摸。即使如此,他们还是用尽方法占去他的时间,为了让他印象深刻,以后能前途更加光明;攀住他,就是攀住未来荣华富贵的保证。

「听说我凌晨两点要回美国?」

深夜十一点,他刚从爷爷家的饯别宴里脱身。被敬了太多杯酒,虽然有人帮他挡去大半,但还是有推不掉的,所以他喝得有点醉,闭上眼,头往后靠,开口问着前面开车的贴身特助。

「每一个人都这么以为没错,」特助这么回答他。

莫靖远笑了,可能是酒精的关系,让他少了一些老成矜持,比较像个二十五、六岁的正常年轻人。「真有你的。」

瞿昙特助只微微一笑,很快又扳回一本正经的原样,专心开车。他跟在莫靖远身边已有六年,一路陪他上大学?上研究所,而今正式进入莫氏效力。莫靖远身边有许多功能不同的助理,但他还是莫靖远身边最不可或缺的助手。他的能力好、反应快,当然是受重用的原因之一,但却不是不可或缺的主因;对莫靖远来说,他这特助最大的优点是--聪明、体贴、对主子的隐私完全尊重不探问。

莫靖远很重隐私,虽然他的私领域少得可怜,但当他需要私己的时间时,就必须有个善体人意的帮手代他调整时间,做适当的掩护,并且那个人最好不要试图打探分享主子的隐私,就算只是为了满足单纯的好奇心也不行,那是莫靖远的大忌。

霍昙特助--其实他的全名是瞿昙逸达,虽然常常很多人都不知道,以为他就姓瞿名昙,不过他也懒得为此做解释了。此刻瞿昙特助将车暂停在人来人往的市中心路边,问主子道:

「莫少,现在送你回公寓吗?」

莫靖远睁开略显疲倦的眼,想了一下道:「不了,你直接开车去机场。我在这里下车。」美国那边还有好多事得处理,每件事都在喊急,所以瞿昙必须先回去。

瞿昙下车帮他开车门,同时提醒道:

「你的搭机时间是明天晚上九点。」

莫靖远拍拍他的肩表示了解,并说道:「辛苦你了,谢谢。」

瞿昙笑笑的领受,觉得自己确实挺辛苦的没错。

见主子正往最近的公用电话走去,瞿昙特助决定看到这里就好,该去机场了。身为莫靖远最重要、而且可能还是今生最信任的重要特助,他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帮主子挪出私人的时间,而不要去猜测这些时间里,主子在做什么。

虽然罗蓝从没有对他说过她台湾家里的电话与住址,但这些不必她提,他早就知道了。

当初他会跑去参加波士顿的留学生聚会,目的就是为了把她这个研究生物科技的天才给延揽进自家的生物科技研究所。所以在他还不算认识她之前,就已经看过她所有的生平资料了,那里头的资料详尽且辉煌,甚至有她幼稚园到大学毕业的每一阶段毕业照,照片里的她,很可爱、很漂亮、眼睛水灵灵地,一点也不像科学怪人该有的样子,让他有点失望……太吸引人了,不该是这样的。

他现在才愿意对自己承认,那时去见罗蓝,想认识她的意念大过延揽人才的想法。所以见过她之后,其实很抗拒,不想再见到她;为了不要再见到,所以决定她永远不会成为替莫氏效命的员工之一。二舅后来打电话问他吸纳到多少哈佛里的可用人才,还特别问起名单里的那个天才少女的情况时,那时罗蓝正睡在他臂弯中,而他轻浅地回答道:「没有。她不适合当我的员工,我不会再找她。」

后来,他把她的档案从莫氏人才资料库里抽走,表示罗蓝今生不会有机会成为莫氏的员工,不会成为他的下属。她的资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儿,她在台湾的永久住址与电话,他当然知晓。

他打电话到她家里,虽然知道她人可能在台湾,却不确定她会不会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运气了。而他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她在,电话很快转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讶异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电话,然后大大震惊于他现在人在台湾、在台北、在离她家不到十分钟的地方。这怎么可能?!所以她跳起来大叫,匆匆问明他的所在位置后,没多久立即飙到他面前来。

好可爱。车可爱,人也可爱。

她开着一辆时下最受女性青睐的流行车种出现在他眼前,这款可爱造型的迷你小车,有个昵称叫做「小march」,它的颜色也是目前最为抢手的粉红色。虽然内装配备不能说很优,坐起来也颠得很,但全台湾的女生却爱死它了。从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车子也不再只是用来交通的车子,而挤身为流行性消费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销莫过于此。

「快上来,这里不能停车太久。」罗蓝打开他这边的车门对他叫着。

莫靖远也很想马上坐进去,但有点困难,因为车子里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满了东西,不是外套就是书,还有一些笔记本与笔杂放,他找不到地方窝进去。

罗蓝终于察觉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来,东西全往后头一丢作数。

「这是妳的车?」

「嗯。我二十一岁生日时,外公外婆买来送我的,但那时候我在南非,家人觉得我不听话,所以没让我知道有这个生日礼物,这次回来才知道的。」

「我不记得妳的房间曾经凌乱过。」所以难以理解她会把车子弄得这么乱的原因,罗蓝咭咭一笑,「这样很方便,想要看什么书随时都有得看,」

「只是这样?」

「还有就是不想让不熟的人说要搭便车。」对,她就是故意的。这习惯在南非就养成了,那时她每次开着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车进城去采买东西时,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为很帅的年轻人问也不问的跳上她的车,说是要搭使车,然后就不肯下去了。后来为了杜绝后患,她开始在车上堆积物品,效果还不错,从此养成习惯。

莫靖远何等聪明,听到她这么说后,马上知道这是她的经验之谈,而这个经验似乎还在持续累积中,这当然令他心里不快,所以声音凉凉地:

「妳回到台湾应该没几天,还不至于已经有这方面的困扰了吧?」

「嘿嘿……」她只是笑,才不回答他。答案当然是有,不过这不重要,比较重要的是:「你喝酒了?」空气里有隐约的酒味,她努力嗅了几下,终于确定。

「喝了一点。」他有点疲倦的闭上眼。回来两天,不是没闭上眼睡觉过,但来到她身边,身体才终于真正放松下来,得以休息。

「我们要去哪里?去你的地方好吗?我想你需要休息。」他这摸样让她觉得不舍,要不是得专心开车,她还真想抱抱他。

「不要。」他摇头。

「为什么不要?难不成你还是想去窝我的床?」她跟家人住在一起耶!

「虽然很想,但也不行。」他笑,眼睛张开一条缝,伸手轻抚她粉嫩的脸颊。

「为什么?」

「因为,只要我们沾上床,不管是妳的,还是我的……」他声音哑哑的:「我就一定会赶不上明天晚上的飞机。」

他明天晚上就要离开台湾了吗?罗蓝一怔,虽然完全不意外他会这么说,但真听到他就要走了,还是会感到揪心。

「你……几时回台湾的?」她声音沉了下来。

「昨天早上。」

「特地回来忙些什么?」停留的时间好短。为什么他会忙到连回家的时间都少成这样?她将车子停在麦当劳的停车场里,觉得现在这样纷乱的心绪,还是别开车比较好。

「回来看妳。」他拉过她微微抖动的手,她想挣脱,但他不让她这么做,「这样有什么意义?」她有些生气地问。「如果你想看我的话,那我就给你一张大头照,让你放在身边天天看就好了,何必这样?!」她气他把自己弄得这么累,气他一从她的信里察觉到了她的冷淡,马上出现又来将她的心搅乱,这个男人实在太狡猾了!

「蓝,不要生气。」他将她拉到怀中。「来,跟我说,妳会在台湾留多久?下一个计画是什么?」

「那你呢?你会在美国停留多久?下一个计画是什么?」不说,就是不说!

他没意思跟她斗气,那不是他见她的目的,时间也不该为此浪费,于是回道:

「我会在美国待五年。下一个计画是,如果妳还没有确定下一个计画的话,就将妳打包带去美国,跟我一同生活一阵子,直到妳又想离开为止。」

没意料到他会这么说,所以她怔住。

「我想念妳,想跟妳一同生活,再短的时间都可以。」

他下巴顶在她头顶心,淡淡酒气与他身上清爽的薄荷香气在空气中交融成迷魅的味道。他一定是醉了,而她也是,被他染醉的。

一起生活……想眼妳一同生活……多么诱人的字句,她都快答应了,几乎要脱口答应了,但幸好只是几乎而已。

她的没有回应,让莫靖远出声催促:「蓝?」

她抬头看他,依恋的轻抚他脸,也瞧见他眼底深处那份期待。

跟他一同生活,那一定很棒吧?她好想知道天天看着他,直到把他看腻会是怎样的滋味。她也想跟他一同生活的,她想!

「靖远,我极愿意跟你一同生活一段时日。」

他眼闪过惊喜,但她的口气却教他戒慎起来,所以他没有立即因她的回答做出反应,静静等待她把所有的话说完。

罗蓝被他凝重的神情惹笑,本来想拖他下车到速食店里吃完消夜再完整说明的,但喝了酒的他可能没有耐性欣赏她吊人胃口的欠扁行为,所以直接说了:

「以后,每年,我们可以约个时间相聚。或许是一星期,也或许是一个月。那时我不要工作,你也不要,都把手边的事情丢下,你来找我?我去找你,反正就是约个两人都方便的时间相聚就是了。」

莫靖远怔了下,不语。

「我不要现在跟你去美国,因为我下一个计画不在那里;事实上我一个月之后就要离开台湾了。家人对我还是不谅解,而我不希望用负气的方式解决双方的歧见,所以答应家人一个要求,未来两年内,我的计画已经排好了。再说,就算没有那个计画好了,我也不想过那种被有钱人供养的小女人生活,成天没事,只能等你下班回来。靖远,这样的爱情品质很糟,我不喜欢。」

她话已经说完,不过莫靖远还是没有说话。

「你同意吗?靖远?」她催促着他做反应。

「……未来两年,妳会在哪里?」

「嗯……英国……还有德国……好像还会去瑞士……」她扳着手指算了下。抬头发现他的表情有点惨澹,于心不忍,决定不强人所难,轻声对他道:「不然不要好了,一切都不要勉强,我们还是这样子就好了。」

「不会勉强。」他想了一会,轻轻叹了一口气,寻到她的唇,印下今夜第一个吻。她好甜……

「真的……唔……不勉强吗?」他一定不知道他眉头是锁着的。

「谢谢妳,蓝。」

「呃?!」她错愕。这男人真的是醉了吧?

「我会安排休假,完全放开公事?我会去找妳,去看妳,也会让妳看到没有因为太狂热于工作而过劳死,胃出血的我。我会在那一段时间完全属于妳。」

讨厌!他知道了!罗蓝俏脸一红,不甘心的大嚷道:

「你胡说什么呀!我才不是因为担心你这个工作狂不知节制才做这种建议的!我只是觉得恋爱要专心,只是在要求恋爱品质而已,你想到哪去了!」

不承认!死不承认!可是这男人笑得好迷人也好可恶,还,还一直吻她,也一直道:「我知道……我知道……」瞧瞧这是什么哄小孩的口气嘛,可恶!

「不!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根本不知道好不好!」

在她的抗议声中,他们一路玩闹到午夜。虽然很想劫她回他的公寓,但他不能这样做。若罗蓝一夜未归,她的家人会担心,也会对她更加不谅解。她现在的处境已是十分困难,不宜再加深她与家人的嫌隙。所以凌晨一点,便已送她回家,约了明天见面后,他搭计程车回公寓。

回到住所,虽疲惫至极,却也没有马上入睡,脑中一直在想着事情……

这件事情很快便做下决定,并要求马上去执行,甚至不想等到回美国后再去下这道指令。

第二天下午,算好瞿昙特助抵美的时间,马上打过去找他--「哈啰?」非常困倦的声音。

「瞿昙,抱歉打扰你的休息。」

「莫少?老板?」不大确定的声音。

「我需要一架私人飞机。明天我回去后,请你安排波音公司的代表来见我。」

第九章

莫靖远有一架私人飞机。使用率很高,不使用时,停在墨西哥。

每个对他高度瞩目的商场人士都在窃窃私语--「这年轻人好大的手笔,居然自己买下一架飞机!他三个舅舅共同拥有一架飞机已经够吓人了,没想到他更惊人……以后我们更要好好观察他,他一定有什么远大的计画要施展,搞不好他将成为台湾商业史上第一个同时继承两大财团的顶尖商业巨子。」

他有一颗地球仪,让人买来后,放在他最常使用的那间办公室里最显眼的地方。据说他常常转动它,像是要转动全世界。

每个密切观察他的商业人士与那些对莫靖远开始高度瞩目起来的商业八卦媒体都在窸窸窣窣--「瞧,我就说吧,他要全世界!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不只要接手莫、单两大家族既有的事业版图,他还想走出亚洲,赚全世界的钱,那一颗地球仪就是铁铮铮的证据。」

「未来将举起地球的男人!」

某媒体忘了自己是硬绑梆的商业杂志,为莫靖远特别出了一集八卦号,内容极尽能事的夸张吹捧,最后下了这个结论。

他每年会有一段时间行踪成谜。所谓的行踪成谜,意指连他最贴身的助理也不清楚他确实的所在位置;听说他是去度假,度假时绝对不管世事,不让人联络上他--「那是障眼法!为了不让别人抢走他相中的商机,他以度假为名,偷偷评估他下一个准备出手投资的标的去了,开什么玩笑!度假?!那个年轻人根本是工作狂,他需要度什么假?」不信。

「如果一个人手下拥有五十个以上的特别助理,而日那些助理常常被指派飞往世界各地工作,你想那个日理万机的头头怎么会有空休假?」完全不信。

「当我们以为他全心往手机通讯业钻去时,下一刻却听到他跑回台湾,在竹科成立电子公司,不只接下欧洲大厂的代工订单,还打算专门研发笔记型电脑,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得到大量的获利、然后他又放下这只金鸡母,交给下面的团队去掌管,下一次上商业新闻版面时,居然是因为又在别处赚大钱的消息!这种抢钱抢得这么凶的人会跑去度假?谁信!」所有人都一致不信。

最近,莫靖远又有个奇特的举动,而这次这个举动,不只外人一头雾水,连他最贴近身侧的特助也深感不解……

「莫少,你是说……诗集?帮你采购世界各国的诗集?」瞿昙好久不曾在主子面前张口结舌了。

「你没听错。」莫靖远神色平常的点头。

「你要看诗集?」主子哪来的时间。

「不成?」莫靖远挑眉问。

「恕我提醒你,你恐怕没有时间做这方面的阅读。」

「谢谢你的提醒,我确实没有时间。」他是个很能接受劝谏的主子。

「那?」还要买?

「买。你有空就看。」

「……请问,我看诗集做什么?」瞿昙极小心地问。

「虽然对你很抱歉,但我可能用得着。」

「用得着?」虽然生性聪明机敏,但瞿昙特助发现自己今天脑袋的况状很不好,因为他猜不出来为什么主子会用得着。

莫靖远很同情的看着他最信任的特助,虽同情,但事情还是得进行下去。从印表机上抽过一张甫列印出来的纸,递过去道:

「来,先想办法查出这首诗是哪个国家,哪个人写的诗,我有急用。」

急用?诗怎么可能会有急用?!瞿昙再度错愕,但还是没忘接过那张纸。一看,这首诗……非常幸运的有点眼熟……好像是在哪里看过,他有印象……想到了!他脱口而出:

「这是〈爱人的近旁〉,德国诗人哥德的诗!而且是一首……」情诗。最后两个字,硬生生被瞿昙给吞下去,当下心里也雪亮起来。这是他主子多年来最私密的隐私的部分,给了答案后,他最好马上退下。

所以不待老板下逐客令,他很快走人。走出老板的办公室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命令自己的四个秘书在最短的时间内搜罗来所有世界情诗。

我想起你,每当太阳从大海上 辉煌照耀;

我想起你,每当月亮在泉水中 抖动彩笔。

我看到你,每当在大路的远方 扬起灰尘:

每当深夜,浪游者在山间小路 哆嗦战栗。

我听见你,每当大海掀起狂涛 发出咆哮;

在沉静的林苑中,我常去倾听万籁俱寂。

我伴着你,即使你在天涯海角,犹如身边!

太阳西沉,星星很快将照耀我。

呵,愿你也在这里!

「妳希望我过去吗?」莫靖远轻轻说着。

寄来这首诗,而不肯直接说她目前的行踪,偏要他猜,为什么呢?

他们虽不常见面,但罗蓝承诺过他,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要让他知道。一直以来,她都乖乖的联络他,绝不让他担心。而,罗蓝偶尔会有淘气的时候,但从不拿自己的行踪开玩笑。拿别人的担心开玩笑这种事,她从来不做,更不可能会认为这样做会很好玩。那么,这次要他猜谜的原因是什么?

他们两个月没联络了,没有电话也没有信,因为那两个月她在英国一处管制严格的实验室当她二哥的实验助理,那个实验室为了防止任何研究机密有外泄的可能,于是要求所有研究人员都不得私下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直到实验结束、成果发表出来为止。

今天突然接到她的电子邮件,想来罗蓝的工作是告一个段落了。他不认为她会随她二哥回台湾去,可她的来信却只是写了一首诗,其它什么也不肯说。为什么?

搁在桌案上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敲两下,决定先回信给她,不动声色的试探。

--德国,哥德,〈爱人的近旁〉

打完这些字,立即传送过去。

罗蓝正在线上,一分钟之后,他接到她的回信:

--猜对了。我即将出发到法兰克福。PS.你不是不读诗的吗?

莫靖远笑了笑,开始打字。

--身边有人读便成。妳打算在法兰克福待多久?

罗蓝回:

--五天,陪我二哥参加发表会。

才五天?莫靖远想了一下才回信。

--五天之后呢?

--我决定后会告诉你。

也就是说,她还没其它打算。

意思是,她接下来是有空的?莫靖远马上打出邀请,眼底蕴满深思。

--蓝,若妳暂无其它计昼,来美国好吗?我们聚聚。

她的回信有点慢,像在考虑。而这个考虑在五分钟之后有答案。

--我要开始收拾行囊了,再联络。拜拜。

她在生气。莫靖远至此终于确定。

但,她为什么生气?

两个月前最后一次通电话时,她心情还很好,对他抱怨着家人这么多年以来,从不死心的想拉她走回「正途」的种种劝诫,对她的毫无成就多么不满……她很少这么叨叨念念,除了难得有时想对他撒娇之外。

一切都很好,那么,她为什么要生气?在他什么事也没做的情况下。

上次他们见面时,是在半年前,在印度。他们总是一年一会,虽然没有特别约定,但七、八年来已成为一种默契。她在世界各地走,虽然常说自己一事无成,但她其实做什么事都能做得有声有色,得到快乐也得到收获。当然,她的家人依然不死心的想拐她这只黑羊走回「正途」,于是常常有所动作。罗蓝也在不甚得已的情形下,学分一个一个的修,居然在这些年内拿到博士学位,也在家人的要求下,无奈取得助理教授的资格。有了教师资格后,只要她得空,家人都会千方百计的让她去学校帮他们代课。

严格说来,罗蓝并不能说是有正式职业的,但她永远都很忙。有时他们想相见,他的时间挪出来了,她却无法从她的忙碌里脱身。对于这一点,莫靖远不是没有微词的。

可,纵使这段感情谈得辛苦,他们终究也一同走了过来,如今他三十二岁,算了算,也与罗蓝纠葛了近八年。

八年呀……

虽然他其实是一直想要分手的,但还是走了这么久,还是分不了手。他的手不愿放开,于是一切就这么着了。

还在想着罗蓝,但响个不停的私人电话,以及助理的敲门声,让他再也无法想下去。只要是坐在这里,在这个位置上,他,莫靖远,永远不会有自己的时间。

莫靖远已经三十二岁了,

年龄对她从来不是问题,一直没有在意过,所以才会忘记莫靖远年过三十之后,以他的身分,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要求与压力。

他必须结婚。就算他没想过,但很多人会替他想,而那些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大富豪们,定也帮莫靖远想得更多了,毕竟他是个这么出色的人。

罗蓝有气无力的戳了戳那本商业杂志上的封面人物。

这次实验室闭关期间,研究赞助者怕他们这些人关在实验室太无聊,于是替所有人准备了自己家乡的书报杂志给他们看。拜这个贴心服务之赐,她看到了许多台湾的讯息;而那些讯息里,包括着莫靖远这一号人物--也就是现在她手指正在用力戳的人。

成功、年轻、多金、英俊,将来成就不可限量,所以他不只是每一个人眼中的乘龙快婿不二人选,更是每个怀春少女心目中最想嫁的男人。

刚开始看到这些报导时,罗蓝觉得好新奇,虽然知道莫靖远是个很有成就又很有钱的人,成为商界的风云人物一点也不意外,但亲眼看他被媒体追成这样,活似个大明星,还是感到不可思议。

杂志里的他被捧得简直不像是她认识的那个男人,看到头昏眼花之时,忍不住偷偷怀疑一件事--是我从来没有了解过他呢,还是我只了解到的,是在我面前的他?我对他居然忽略到这种地步吗?

才要暗自忏悔呢,却看到了一张莫靖远与某位千金的合照大剌剌的摊在她眼前。照片很大张,标题也够大字,大黑字上呈现的意思是--莫氏太子与王氏千金好事近?

拍照的地点是个宴会场合,莫靖远与一名美丽千金小姐举杯对望,他在笑,但眼神平淡,而那千金整张脸都是笑,像朵盛放的花,艳丽不可方物。

这张照片让她张口结舌了好久,错愕、不敢置信,然后是生气。

杂志上说,他从不让人拍到照片的,那为什么这张偏偏被拍了?!而且还是合照!太过分了!她与他交往多年,两人连一张合照都没有,她手边甚至没有他的照片……喔,有啦,有一张,就是当年他放在电脑里那张大头照,超模糊、超难看的那一张。而,即使模糊难看,她还是把照片列印出来,好小心好珍惜的放在自己皮夹里呀!他怎么可以跟别人合照!好吧,合照也就算了,居然还给她看到!这样的一张照片会害人产生多少不当的联想他知不知道呀!

因为太生气了,所以离开那间实验室后,她把这本杂志带出来,放在身边,决定拿来练习射飞镖。

「蓝姐,妳也喜欢Eric莫吗?」几个小女生凑过来对着这本杂志惊呼。她们是罗蓝二哥的学生,趁着暑假跟教授出来游学,如今教授从实验空出来,一伙人会合后,准备一同去德国,然后再回台湾。

罗蓝没想到这些学化工的研究生也会对商业人物感兴趣,居然知道莫靖远。

「妳们知道他?」

「对呀,当然知道!他这几年好红,很会赚钱又很神秘。蓝姐,妳长年在国外,对他一定很不了哦?他很帅对不对?」

「还……好吧。」罗蓝有点哭笑不得的回着。

「还好?!他真的很帅耶,妳怎么可以说还好!」女生们愤愤不平的叫嚷抗议。

「我男朋友也差不多长这样,所以我觉得还好。」罗蓝发现自己很不喜欢听到别人谈莫靖远,因为每个谈他的人,表情都带着想把他吞掉的垂涎,让她很不喜欢。

「骗人!妳男朋友怎么可能会长成这样!不然妳把照片拿给我们看!」女生们开始起哄,磨着罗蓝非要看照片不可。

罗蓝无奈,只好拿出皮夹,很珍惜的摊开给她们看。然后,所有的起哄都化为无言……这点,罗蓝可以理解。可定,这些小女生的眼眶为什么默默的红了起来?还以充满哀悼的表情看着她?为什么?

「蓝姐,妳不要难过,我相信他在妳心目中一定是全天下最帅的人。」

「我是这样觉得没错呀。」有什么问题吗?

「蓝姐,妳可以一辈子怀念他,可是人生还很长,妳一定要节哀顺变喔。」

嗄?!

「蓝姐,现在科技已经很进步了,那个……黑白照片有时候看起来有点吓人,妳要不要请人帮妳把照片翻拍上色一下?」

所有小女生点头如捣蒜,齐声道:

「对呀,去翻拍上色啦,现在已经没有人在用黑白照片当遗照了啦!」

遗照?!

罗蓝好震惊的愕住。原来……这张照片不只糊,不只丑,还像遗照?!

好吧,靖远,我对不起你。她在心里默默垂泪忏悔,考虑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张照片销毁,如果她舍得的话。

这些日子以来,她的手机都没有开。莫靖远试过几次后,明白她的意思,她暂时不想跟他说话。于是耐着性子静待她的来信。而,从她的信件里可以知道她这几个月来其实非常有空,因为她一直都在玩,在欧洲的各国玩。

还有,她不知道为什么生气,而这气,至今未消,所以猜谜的游戏继续进行中。可能是上次他猜诗时答案给得太快,于是她刁钻的决定不再写诗当谜题,让莫靖远在心底默默的对瞿昙感到抱歉。瞿昙这阵子有空就在读诗,他是知道的,可惜用不着了……

她留在德国一个月,然后寄来一张郁金香的照片,让他知道她去了荷兰。

半个月后,他信用卡的刷卡帐单上有一笔机票消费,是荷兰飞往比利时的行程。所以,她接着去了比利时。

在比利时只待了四天,这次她寄到他的电子信箱里的,是一串拼得莫名其妙的英文字母--ix kml ixy bn xiy ketr ye。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莫靖远一个头两个大之余,非常「恳切」的要求瞿昙在两天之内把答案找出来;然后瞿昙只好把下属压得口吐白沫,可答案还是无解。最后才在一名打字小妹的意外发现下,知道了这是「呒虾米输入法」的字码,意思很简单,就是「我现在人在瑞士」如此而已。蓝,妳到底在气什么?又有什么事值得妳气这么久?莫靖远在心底叹息的问。

又过了十天,他在信箱里收到一张工笔人物画,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是谁的作品,他的特助很快帮他解答出来。那是捷克国宝画家慕夏的画。于是莫靖远知道,她去了布拉格。不知道她还要在欧洲闲晃多久,希望她既然有空的话,应该来到他身边,两人谈谈,于是写信问她下一个行程。可是她不是让信石沉大海,就是回答一些无关紧要的。

她愿意回信打哈哈,表示她已经不大生气了,但还是有些不满的情绪。莫靖远有点头疼的知道她现在是这种情况,可是她偏偏不肯与他联系,不想让他弄明白她生气的原因。这样猜下去,是想猜到什么时候?无法与她说话、无法知晓她确切的行踪,让他如何定下心去做事?

终于,在最近一封信里,他察觉出事情可能的肇因。

她的最新一封信,只有一句话与一张照片。

那句话是--克伦洛夫城堡的骑士好帅。

那照片里有两个人--罗蓝与一个外国男子。笑得好甜的罗蓝站在一个穿着十八世纪骑兵服的捷克美男子身边,背景是一匹马与古老的城堡。

这是以手机拍的,而且是他给她寄去的手机,这款手机甚至还未上市、若不是罗蓝嫌弃数位相机太笨重碍手,他不会快马加鞭的驱策研发团队快快做出手机加相机两机合一的手机,而且一定要体积小、要重量轻、更要美观,以便利她使用。结果这家伙把他的心血拿去拍帅哥也就算了,居然还把自己放在里面!

这是很明显的挑衅。

莫靖远深吸了口气,生气的事,等见到罗蓝后再说,知道问题从何而来就成了。按下电话上的一个键,不久,他的超级特助轻敲门板两声后,推门进来。

「莫少,请问有什么吩咐?」

「瞿昙,麻烦你把这几年以来与我有关的报导拿过来。」

「请稍等。」瞿昙马上去办。

一分钟后,莫靖远翻阅着两大迭档案,一边听着特助的口头报告。

「单老爷子希望你这个月内能拨一天给他,他想介绍李家千金给你。」

「我有空吗?」莫靖远漫应。

如果你愿意当然就会有空。不过瞿昙特助很聪明地回道:「您恐伯是没空的。」

「很遗憾,」

你怎么可能会遗憾,瞿昙特助默默腹诽着。接着道:

「莫家大舅希望你能带晓晨小姐一同回去给他庆生。他的生日在三天后。」

「晓晨会回去,你飞机准备好,明天晚上就送她回去。」莫靖远脸上闪过一抹诡笑,让翟昙特助好替晓晨小姐那个可怜的未婚夫感到十分的同情。这些年来,莫少将妹妹带在身边,非常悉心的照顾,也非常用力的考验着一双小恋人的爱情坚贞度。

「莫少这阵子不使用专机吗?」这点倒是出乎瞿昙特助的意料之外。

「不了。」莫靖远目光定在一张照片上,这是唯一的一张,被媒体拍到他与女人的合照。他猜,罗蓝看到的正是这一张吧?「还有什么事吗?」他抬头问着还杵在面前的特助。

「最后一件。」其实还有好多事得报告,但显然莫少现在需要独处,所以特助很快道:「老爷子从加拿大打电话过来,希望你有空时能拨通电话给他,他老人家想知道你对终身大事有何看法。」这老爷子,指的自然就是莫靖远最敬重的外公莫伯刚。

「我知道了。」莫靖远点头,摆了下手,让特助退下。

终身大事吗?

从他二十八岁开始,这件事情就成了单莫两家人的共同催促。他偶尔虚应,从来没放在心上。家人都知道他对事业的专注与野心,不认为他会经心这种事,所以都认为有义务代他找个适合的伴侣。开头被设计去吃过几次相亲饭之后,他便不再上当。只是,他的冷淡一点也无碍于那些长辈要帮他找妻子的决心。

听说已经开始有传言说他是个同性恋。不知道罗蓝有没有看到这方面的报导?如果有:,想必是笑翻了过去吧?

现在的罗蓝在做什么呢?还生他的气吗?还在吃醋吗?都寄来这张照片了,想来气也该消了吧?

那么,他们可以相见了吗?

蓝,我们见个面吧。

他来信了,说要见面。罗蓝想了好久,决定约他香港见。

罗蓝,今年二十八岁,还是留着及肩秀发,长度一如当年莫靖远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如今在岁月与爱情的养护下,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少女的青涩味道褪去了,她身上散发的是成熟知性的气质,一颦一笑,风韵自成。

这些年来,她在世界各国游走,一直有追求者在身边绕,加上她的父母家人都曾想以爱情的力量把她这只黑羊给拉回来,给她介绍过不少青年才俊,所以她认得的男人可以说不在少数,但她从没放在心上。

年纪这东西,还未在她脸上刻划出痕迹,但有时候经由某些刺激,心情不由自主的就是因此而波动了。这一动荡起来,许多曾经认为不会改变、不必多想的事情就渐渐在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发酵、不断的膨胀,然后控制不了的怀疑猜忌起来……

当他不工作时、不想她时、得空时,他在做什么?身边有谁?

以前她告诉自己:如果不能常伴他左右,那么如果他背着她花天花地的,只要她不知道,那就不算数、不能在意、不能问。

可是近来要执行这样的信念变得好难。这个男人是她的!他们已经交往了八年,虽然相处的时间加起来甚至不到两年,但他是她的!

为什么只是一张照片,只是认知到了他的年龄已是适婚,就能把她的心情乱成这样?

这样的小心眼、这样的嫉妒、这样的患得患失、这样的恐惧。

你有别的女人吗?当我不在你身边时。

这句话,以前是不能问、不要问,一种随便他去的姿态。可现在却是……害怕答案,不敢问了。

气他,也气自己。怨恨自己这一阵子的煎熬,到处玩耍却只有灰头土脸的感觉;拒绝去美国与他相聚的当下有一种快意,可拒绝之后,却好想哭。

她不要变,她怕失去他,可是所有事情都变了,时间一年一年在走,她可以把这种交往模式展延到什么时候?

也许他是愿意纵容她一辈子的,但他的身分有他必须做的事。若不结婚、生子,再拖下去,三五年后,希望成为他伴侣的人,可能将不只是女人,连男人也开始要对他垂涎了。

她很在意,在意他的寂寞,在意他的处境逐渐艰难。若他还想与她交往下去,势必得承受事业以外许多莫名的压力,他……是怎么看待这段感情的呢?虽然当年复合,说好了以后要分手,不爱了之后就分手。可是那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他(或她)可以确定不爱了?

她爱他,一直爱他,如今甚至爱得连嫉妒这种负面的情绪都出来了。她有不爱他的一天吗?那个尽头在哪里,她不知道。

所以只能等他了,等他的不爱,让这段让他很累的爱情有个结束。

八年了,还要多久?

她在香港的饭店等他。两天后他也来到,带她到他私人的公寓。她对他笑得一如往常,他的吻也一如往常的温暖眩人。

可是他们心底都知道,这次会面,不同于以往只是因为他们恋人的思念而相众,也不只是为了让日理万机的他得以休息。这次相见,比较像是谈判。

交往了八年?然后呢?

未来该怎么走?

如果对对方不再那么放牛吃草,不再那么放心,以后该怎么走下去?

这是她最大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将会是他日后的灾难。

因为罗蓝直到现在才终于认知到,莫靖远不是等闲人物,他有太多的女人欣赏喜爱,他有太多的机会去认得更美更好的女人,他有太多的诱惑,而他又……太寂寞。

她不是个好爱人,嫉妒的同时,心隐隐的为他疼着。

他曾怨过她吗?

他曾想过分手吗?

这次相见,不会太愉快吧?

第十章

在你寻我的场所,

也许没有我。

也许没有你,

在我寻你的场所。

在这个辽阔的空间,

为了准确地相遇,

只有l条路。

你开始想了吗?(日本?饭岛耕一)

每一次见面,很难不从床上开始。

刚开始总是显得迫切,谈不上什么技巧,后来则一次比一次更美妙。他的喘息、沉重的吐纳、他汗水滴到她身上的感觉,到后来经历极致后的松弛身躯,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都让她熟悉得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辈子,她也只承受过他的重量,只见过他的裸躯,再没有其他男人能像他这样被她所习惯,裸裎相对得如此自然。就算以后他们走向分手,她再遇见其他男人,怕也是不能有新的习惯了。

「靖远,你在投资上曾经失败过吗?」她气息稍缓下来后,轻声问着。

他抬起一只手,慵懒的插进她汗湿的秀发里,轻柔的耙梳,梳顺之后,大掌定在她的后脑勺,将她的脸蛋压进自己的颈窝中,并在她雪白的额头上辗转亲吻。

「为什么这么问?」

「有没有?」她想抬头看他的眼,可又舍不得他温柔的吻,最后还是乖乖的偎靠在他颊颈边贪恋他的吻。

「有,我当然有投资失败的时候,不过知道的人不多,没人感兴趣。我所投资的物件,也不是每一件都赚钱,只是媒体并不想知道我如何赔钱,这对他们来说没卖点。」停住亲吻,以食指勾起她下巴,两人对视。

「那……我是不是归列在你失败投资里的一项?」

「妳是这么认为的吗?」他的声音没变,但眼神沉了下来。

「投资是为了获利,你是商人,理应很会计算投资报酬率。你在我身上投资了八年感情,却没有任何回收可言,不就是一项失败吗?」

「妳不爱我了吗?」

我爱你。她看他,却无法把话说出来。

「若妳已经不爱我,才能叫做投资失败。」不让她躲避他的目光灼视,他拉她坐起身,两人面对面的坐着,对视着。

「不是这样算的。你这么精明,应该有更厉害的算法。除了爱之外,你没有对我索求过什么,这样你不觉得很亏本吗?」她挫败的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正确表达出心口那股又是气他又是怜他,却又酸味弥漫的情绪,讲话完全的词不达意,不知道自己怎会笨成这样。

「如果我索求妳其它更多的,例如陪伴,例如放弃自由,妳不会还在我身边。」他平静的说着。

「那很重要吗?也许我的离开,可以让你得到更美好的幸福,不必跟我走到现在,开始被压力为难。我什么也帮不上你,我无法分享你的荣耀成功,我也无法分担你的失败寂寥。」

「蓝,妳从没走进过我的生活……」

「很抱歉我是个失职的女友。」她哼。

莫靖远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抓住她不让她走。

「妳没走进我的生活,所以妳可能知道我的长辈很多、压力很多、别人对我的期许很多,但妳却不知道我在家族事业体里占有什么样的地位、握有多少权力、可以左右多少事情。」

「我是不知道。」她迟疑的看他。「因为你没说过,我不记得你说过。」

他点头。「我们相聚的时间总是太少,没有多余的空闲去谈那些枯燥的东西,加上我不觉得那些会影响到我们,所以不刻意去提;妳不爱我在度假时还满嘴公事,记得吗?」

「我当然不爱!也不想想是谁工作过度,在我面前大病一场,害我差点……」考虑去学医!她咬住唇,不肯再说下去。

他二十八岁那年,在工作上拼得过头,两人约在义大利相见时,他先是高烧不退,后来又诊出胃出血,前前后后病了半个月,一直好好坏坏的,像是他全身的机能都出了问题。幸好医生后来诊断的结果是他工作过度才会让身体状况失衡,只要时间安排得宜,不再没命地上作,他身体就可以回复健康强壮,毕竟他平日有运动的习惯,体质锻练得很扎实。

「我知道,那一次我吓到妳了,从此妳拒绝我在妳面前谈任何跟家业有关的话题,所以妳不知道我事业的情况。」他微微一笑,看着她闪避的模样,也就不提他知道她后来回到台湾学了一年厨艺,也到香港学养生煲汤,这些都是为了他。

她一个娇滴滴的、本来只会微波加热冷冻食品的小姐,为了他变成如今拥有厨师执照的厨艺高手,还曾在法国美食展的比赛中拿到中华美食类的金牌。后来他们再见时,他的每一顿餐点都是她精心料理出来,不再吃外食。而她却什么也不肯说,只说突然对煮菜感兴趣,决定抓他当白老鼠实验……

罗蓝别扭的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绕,很快转回正题:

「就算你在家族里很有权有势好了,难道就可以把那些压力置之不理吗?就算可以好了,你不曾为了我们这样的相处模式感到厌倦吗?」

「厌倦?」

「对,厌倦。你……当你很寂寞时,希不希望有人可以给你慰藉?一个更体贴的、更知你心的人。」

莫靖远没有马上回答,他沉默的看她,看得她心怯起来。然后他才道:

「如果妳是要问我这些年来,身边有没有其他女人的话,我的答案是没有。」

「我、我、我不是……」她想辩解,可是却讲不出更多的话。是,她是在试探,她最想知道的是这个。他太精明,所以蒙骗不了她;她太诚实,于是无法欺骗自己。

「再告诉妳更多一些也无妨。」莫靖远放开抓她的手,两人之间有了些距离,像在对峙。「这一两年,我逐渐把事业重心往台湾移,回台湾的时间多了,认识的女性当然也就多了。我有十二名女性特助,年长的、已婚的不论,年轻漂亮又有能力的占了四个。从她们对我过分殷勤与忠诚上来猜,也许她们对我有一些私人的期望,我与一些女企业家、千金小姐吃过饭,有的很美,有的很聪慧,有的经营理念跟我特别契合,而她们以各种方式暗示着对我的心仪,希望我能有更明确的表态。除了这些以外,当然还会在一些逢场作戏的场合,遇到一些酒国名花、明星名模之类的女性,她们有的希望被我收为情妇,有的只想一夜倩,我有太多机会去风流,就算我不想,她们还是会主动前来。」莫靖远口气清冷的说着他生活上当常遇到的情况,然后以礼貌而危险的声调道:「来,蓝,妳接着质疑,说妳不相信我会洁身自爱,说妳不相信男人懂得自律。」

「靖远,你别再说了!」他生气了,真正的生气了。罗蓝低叫,想摀住耳朵不要听。

「妳应该问的,这样我才能接着告诉妳,我曾经想过的。当我非常渴望有妳在身边时,只听妳的声音、只看妳的信件根本满足不了我;而这时如果刚好有一朵温柔似水的解语花出现在我身边,而她的眉眼跟妳还颇相似的话,我一个克制不住,妳猜会发生什么事?」他一把拉她过来,亲吻她的鼻尖,以折磨人的声音道:「我会亲吻她的唇,比较着亲她是否跟亲妳的感觉一样。我会爱抚她的身体,在她的曲线上找寻我记忆中应该有的线条;我会脱掉她的衣服……」

「莫靖远!你够了!」不要听,她不要听!「你说你没有的!你刚才说你没有的!这样就好了,其它不要再说了!」她凝聚全身的力气推开他,火速跳下床,一心想离开,远远的跑到再也听不到他声音的地方。

「蓝!」他一脚跨下床。

「不要过来!我今晚不要看到你!」碰!甩上门,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客房,而且还是离他最远的那一间,然后关上门,像要关住所有的谎言或……真话。

主卧房这边,莫靖远没有追出去,虽然他也下床了。定定的盯着门板许久才移开目光,缓步走到窗边往外看去,赤柱湾的海水在华灯照映下粼粼波涌,闪烁着东方之珠的辉煌。

他一直看着夜景,没有考虑过去安慰罗蓝,这或许是她目前最期望他去做的,给她更多的保证与安心。可是他无意离开房间。

她可能在哭,可能在咒骂他,也可能计画着离开。想离开,是因为无法承受他所说出来的这一番话,害怕那可能是真的,就算这不是真的,从此也将成为她的苦恼与担心,怕它有一天终会成真。

爱情,不会永远只有快乐,没有苦恼。她开始体会了吗?就像他一直以来的体会。

轻轻吁出一口气,表情有些凝重,但唇角却有着隐隐的笑。

终于走到这一步了吗?她对他开始患得患失,她对这个世界渐渐满足了好奇。虽然日后还会涌现更多新的好奇,但那些,将不再比他更重要了。

如果说爱情是一场投资,他花了这么多年下去,怎么愿意得到失败的结果。

蓝,我亲爱的蓝,妳不曾进入过我的生活,所以妳不知道我是怎么经营事业;妳不知道,凡能让我执着投资五年以上的物件,到最后肯定会得到丰收的结果。

他爱着罗蓝,虽然从来不希望自己这样。

而罗蓝被他爱着,算来也是她的灾难。

「要出去?」莫靖远从报纸后头露出脸来。

罗蓝正是一副准备外出的打扮。穿着浅蓝与米白混色的套头毛衣,配着深蓝色窄裙,一双黑色及膝长统靴。初冬时日,天气乍暖还寒,她这身打扮正是得宜,既温暖又轻俏,加上她脸上适切的浅匀着淡妆,将她甜美灵秀的特色都展现出来。

她很少化妆,在他面前尤是。若她特地化妆了,以前是为了博他赞美,而今天,则是为了遮掩一夜未睡的憔悴。

「嗯。」她轻点头。昨天算是吵架了,她不知道他怎么能表现出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但她没办法学到他这种高超修为。

「需要我送妳吗?」他将报纸放一旁,向她走了过来。

「不必。不太远,就在两条街外的咖啡匡。朋友有事约我谈。」她退了一步。

「约几点?」他更加走近,

「十一点。」她背贴着门板,而他已来到她跟前。

莫靖远瞥了下壁钟,现在是十点二十五分。

「还有点时间,妳不想先跟我谈谈吗?」

昨夜各自待在房里,都没出来,也没人试图去为那僵局做任何补救。当他早上七点走出房间时,她睡的那间客房还是紧闭着,但餐桌上已经做好简单的山药排骨粥等着给他填胃。

他吃完早餐,接着看报纸,没有打扰她,静静坐在客厅等地出来。而她终于出来,却是妆扮得美丽迷人,准备出门。

「我不想谈。至少不要是现在,我没有准备。」她低着头。

「蓝,等会妳要见的人,是男还是女?」

「男的。」她回答完后,有点错愕的抬头看进他眼底。「为什么问?」

「当妳不在我身边时,妳会猜疑我身边可能有别人。可当我不在妳身边时,妳怎么知道我不曾对妳有这方面的猜疑?」他抬手,想轻抚她脸蛋的,但又不想弄坏她的妆,所以顿了下,抬起的手只好搁在她颊边的门板。

「我没有--」她低叫,生气的想说清楚。

「我知道妳没有。」他点头。「可是,我怎么可能不去想?每次让妳离开,世界各地的跑,都是一种冒险。妳的天空很宽广,如果妳不想飞回来,我就再也找不到妳。有爱情,就会有猜疑,然后就是连绵不断的忐忑担心。」

罗蓝不喜欢看到他眼底的落寞,不爱在这个自信精明的男人身上看到不确定的阴影。她双手勾住她颈子,将他用力往下拉吻住。「笨蛋,胡思乱想的笨蛋,」喃喃骂着,一直吻着。

「蓝,妳的唇膏糊了。」他低笑的提醒。

「还不是你!」她不管,继续吻他。

「怎么说是我?」他口气好冤枉。

「你故意惹起我的愧疚心,故意让我心疼,非要我证明你在我心目中比任何人都重要?就算打扮得美美的准备要出去见别人,也不惜为你而毁掉一脸的妆,」她的吻进行到他喉结处,探出舌与之上上下下的舔吻嬉戏,最后一个做二不休的在那里吸出一只吻痕。

莫靖远低笑的紧拥住她,任由她在身上作威作福。

「我不喜欢妳精心打扮就为了给别人看。」

「其实我是为了给你看。」她老实承认。「我希望看到你嫉妒。」

莫靖远托起她的脸轻问:「蓝,我已经让妳这么没把握了吗?」

「我爱你,好爱你,爱到开始害怕。」是她自己的问题,不是他不好。

「那么,如果我说请妳嫁给我,让我们一起终止这份害怕,永远在一起,妳会考虑答应吗?」

他的求婚来得好突然,她整个人猛地错愕住,不可置信的瞪着他,什么也无法想,只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不。」

「蓝?」他凝眉看着她惊吓的脸色。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我们有一天会分手……」

「那只是可能性之一,若没有分手,那我们就会结婚。」

「可是、可是……」

「妳从没想过嫁我?」他眼神隐隐失望。

「我想跟你在一起!可是……你的家庭……我还有一些工作……有人找我去做研究……莫斯科中山大学正在跟我接洽客座事宜……我想去看俄罗斯的建筑;还有香港这边有个唱片公司委托我帮忙掌镜拍歌手的MV……」有很多事是一旦嫁给他之后,就不能再做的了,当了莫太太的她,将会失去很多很多的自由。

莫靖远闭上眼,在她结结巴巴的说明中,默默收拾好所有的表情,包括失望与气怒、难过与灰心。当他再度睁开眼时,所有的情绪都收拾得一乾二净了。他让自己扯出微笑,以无比温和的声音对她道:

「别说了,我明白了。妳跟人有约,现在是十点四十五分,不出门不行。还有,妳的唇膏糊掉了,等会记得在电梯里擦掉重新抹上。」

轻轻将她拉离门边,替她把门打开,送她出门。

「靖远……」

「别迟到了。」他对她点头。

「除了结婚,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她轻叫。

「当然有。我们继续这样下去吧。」他笑。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你为什么要提结婚?」

「因为妳不安,因为我寂寞。」他还是在笑,但眼底一点笑意也没有。「可是这又怎样呢?反正我们都得学着克服,学着解决,然后就习惯了。」

「靖远!」

「去吧,还有什么要谈的,等妳回来再说吧。」他关上门。

她去赴了友人的约,可是忘了与友人谈了什么。匆匆赶回公寓时,他人已不在,在桌上留了张纸条,说他有事出去了,晚上会回来。

可是到了晚上,他却又来电告诉她,他临时约见一个客户,打算与那个客户马上出发去深圳看厂房,明天才会回来,也不给她多说话的机会,便收线了。

他对她很失望吧?暂时很不想看到她吧?她蜷缩在两人共眠的大床上,抱着他睡过的枕头把脸埋进去,用力呼吸,想要找寻他的味道。

以前他们相聚时,他天天陪着她玩要观光,绝口不谈公事,就算偶尔手机不得已的响起,他也是在三两分钟之内解决那通十万火急的电话,然后吩咐对方别再打来了。可是他今天却跑去工作了,明知道她会很快回来与他深谈的情况下,他走开了。

这是他不想谈的表态。如果事情不可能有其它的改变,结果仍是「照旧」两字的话,一切还有什么好谈?她讲得再多,也不过为了博求他亲口的谅解,让自己好过一点罢了。但他不想浪费这种时间,以实际的行动让她了解与其留在家里听她说这些话,他宁愿去工作。去工作还能赚钱,听她说着自由飞翔梦想什么的,又能干些什么呢?这些话他八年前已经听过了,也给了她她需要的支持,如今他一点也不想听她倒带重说一次,就为了日子以后还是这么过下去。如果她觉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话,又哪需他再次表明支持?

他很生气吧?当他很明白的对她说着寂寞时,她却只想到自由,想到当了他的妻子之后会有多么不自由,于是想也不想的拒绝他。

她……真的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他吗?

罗蓝窝在他的枕头里胡思乱想,最后居然对自己的心浮起了这个疑问。

「我是爱他的!我爱他就跟爱着自由一样多!甚至……可能更多些!」她对着空气叫。

为什么爱他与爱自由不能同时并存?

为什么年纪与岁月的流转,会让人产生这么多惶恐?

自从开始为了他患得患失、担心惶恐之后,她以后不管飞到了世界的哪一个国家工作或学习,还能拥有真正的自由自在吗?

她已经不能了。

会挂心着他的寂寞,会担心着他因为寂寞而终于让身边的女人进入他生命中,会害怕他对她的爱转变成怨……

「靖远……你怎么可以在我心烦意乱时,偏要抛下我让我去胡思乱想?你可以劝诱我点头嫁你,以你的口才当然做得到。可你不,就要我一个人想,要我完完全全的在自己意志下,在放弃自由或放弃你之间选一边站。」

她不会天真的以为如果她不肯选择,一切就能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的照旧。即使他嘴上是这么说过没错,可她怎么可能会天真的相信?他说了结婚,就表示不会用一辈子来等她从自由里厌倦,再回来与他厮守。因为他虽可不必屈服于长辈的成家压力,但他想跟她结婚,就算不是马上结婚,至少也要得到一个确实的承诺。

怎么办呢?她要他,还是要自由?

莫靖远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回来。他回来时,看到她抱着他的枕头沉睡,脸上满是疲惫,想来是一夜无眠的结果。他坐在床沿静静的看她,没有叫她,就一直看着,直到天黑了也下打开灯,怕扰了她的好眠。

结果这一坐一睡的两人,一直耗到晚上九点才有所动作,因为她醒来了。

「呀!你回来了?什么时候了?九点?我没有煮晚餐,我马上去--」她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在他体贴的为她按亮床头小灯时,看到时间走到晚上九点。天,她居然睡了那么久!

「别急。妳去洗把脸,换个衣服,我们出去吃。」他拉住她,轻声吩咐。

她点头,很快的照做。

两人都知道有些话得重新谈开,他在等着她思考取舍之后给他的答案。但这些都不急,首先,他们先去吃饭,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来下饭,吃完饭后,两人住弥敦道上散步,欣赏着每一家商店的橱窗布置,看到有特色的就停下来多看一会儿。

然后他们经过了一家珠宝店,这间店的橱窗布置主题是「恋恋情深」,里头放置的主打首饰是结婚对戒。

她不意触及,有点怔愣了下,不自在的先开步走了,也不管他有没有跟上来。

她还没有下好决定。她会嫁给他,可是却还不能对习惯了的自由生活死心。她会嫁他,可是不知道该拿心头那份执拗的抗拒怎么办。

也许她爱自由甚于爱他,是这样吗?她不够爱他吗?她明明很爱很爱呀!

到底自由与他之间,她选了哪一方才不会后悔?

她心慌意乱的乱走,不知道为什么竟走进了人群汇集的地方。这里是一间大饭店前的广场,常常被传媒借来办活动,今天好像也有什么活动在举行。这时人群在主持人的指示下,拍起手来,因为新的表演就要开始了。她茫然的随着众人的眼光看向台上,台上站了二、三十个小朋友,他们都打扮成小天使的模样,站好后,音乐响起,她们唱起歌来了,那歌,清清甜甜的直注她焦燥的心口淌流而去,把她所有迟疑都淹没……

「黑黑的天空的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 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 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

(虫儿飞。词:林夕)

「靖远!」她猛地回头找他,却只看到四面八方围着的都是陌生人,她刚才走得太快,他没跟上吗?还是他一直跟着,却被人潮冲散了?她没有回头,没有睬他,却以为他永远都会牢牢的在她身后支持她、守护她!

她没想过这份支持会消失,没想过他会真正的不见,所以才会心烦意乱的既想要他又想自由。如果他不见了,她还要自由做什么!

「靖远!」她拨开人潮找他,不知道他人在哪里,只能慌不择路的在人潮里东闯西走,但却看不到他。明明他是这么显眼的一个人,为什么她找不到他?!

终于冲出人群,视线不再被阻挠,她四下看着找着,儿童清越的歌声还在空气里散播,她的心已然再无迟疑;如果他从此不在她身边,她的自由将不会有任何快乐可言。

「靖远……」她喃喃叫着,希望他仍然像以前的每一次那样,在她最想念时,走进她的视线里。

可是他不在,她怎么找也找不到他,她的目光所及之处,都没有他的身影。

「靖--」

「蓝。」一个声音从她身后传来。

「你在哪里?」她不敢动,怕转身之后,他又不见。

「我在妳身后,妳回头就看到了。」

「我刚才一直在叫你,我找不到你。」她还是不敢回头。

「也许妳该开始学着习惯。」

「习惯什么?」她心一悸!

「习惯我的不在。」

「不!我不要!」她低叫,转身用力抱住他,「我要嫁给你!我要跟你在一起生活!我不要你不在!」

「蓝,不要勉强。」

「我不勉强!我们可以马上去公证结婚!」

「不。」莫靖远轻笑的摇头。

「不?你说不?」她好震惊的瞪他,心口猛然狂涌起一股恐惧,「你不要娶我了?」

「我想娶妳。但妳还没有准备好,所以不是现在。」

「我准备好了!」

「妳想去莫斯科教书,妳想去拍歌手的MV,记得吗?」

「我会推掉!」

「不,妳要去做完这些事。等妳从莫斯科回来,我们结婚,我预定是一年半到两年以内。」

「明明说想结婚的人是你,现在你又说不急了!」她瞪他。

「蓝。」莫靖远低下头吻她。「我们今晚订婚,两年后结婚。妳有两年的时间去留给自己,然后一边调整心态,学着把妳自己交给我。这样对妳比较好,我不忍心让妳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成为我的太太,我不能这样对妳,」

「靖远……」她听了好感动,也好感叹。「你对我真好,不过你也好奸诈,只要你想,一定没有女人可以逃过你的手掌心对吧?你的事业一定比我所能想象的更成功。」

他笑,重重吻着她。「我不知道。冈为我没为别个女人费心过,当然如果妳真的很好奇的话,那我会趁这两年做一下实验以满足妳的好奇……唔!」有人的腰侧被重重的捏了下。

「我都说要嫁你了,你就不能停止恐吓我吗?这样我怎么放心去莫斯科呀。」讨厌讨厌!

「那妳就快点回来,回到我的身边来。」他捧住她两颊,不知餍足的再度细细印下吻。

远方的人群还在喧哗,台上的表演者换了一批又一批,都在唱着情歌,有快乐的、有哀伤的,有吵闹的,唱出种种爱怨嗔痴恨悔,远远传到相拥的两人这边来,都只剩噪音了。

没有怨离,不再追素,他们的爱情已经结果,两年后,在波士顿最知名的大教堂内,走向红毯的那一端之前。

罗蓝问他:

「我们一点也不门当户对,对不对?」

「为什么这么说?」莫靖远止在为她调整头纱,但显得漫不经心,因为贪看着她的美丽。

「你看,我们相恋十年,十年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同样的十年,我却只是一事无成,」

「妳哪里是一事无成?」

「我是只小麻雀。」她装模作样的叹气着。

「胡说,妳这十年来的成就可高了。」莫靖远笑。

「我哪有?你是指我升上正教授的事吗?」

「不是。」他摇头。

「那还有什么?还是指我绕着地球跑的圈数?」这也很值得说没错啦。

「不是。」

「那?」

他笑,忍不住低头亲她。「十年,让我成为很会赚钱的商人,而妳更厉害,因为妳得到那个很会赚钱的商人的心,光这样就轻易接收他的全部,一点也不费力。妳真厉害,我的蓝。」

她笑,脸蛋红扑扑地。「记得你一直想分手的。」

他将她一只手牵起,勾枉自己的肘弯中,颐道让两人的十指紧扣。分手?谁还记得这样的事!如果根本执行不了。

「我们无法分手,只好牵手。」

婚礼的音乐已经响起,助理们在外头敲门催促,所有仪式都准备妥当,就等新人出去了。

「蓝,准备好了吗?」推开门之前,他轻声问她。

「我准备好了,老公。」她深吸一口气。

莫靖远笑了,心满意足的知道这次她真的准备好了。飞到他的怀抱里,完完全全的属于他,不再有任何迟疑。

【全书完】

后记

没想到最后我写出来的会是莫靖远。

本来我比较喜欢李家大哥的,可是他的故事一直没有架构得很理想,反而莫靖远的故事一直冒上来,一个场景又一个场景浮现脑海,成天对我叫着「写我写我写我!趁妳还没忘掉这个设定时,快点写我!写我写我写我我我我……」我被煽动得手很痒,只好就范。

很没志气的就范后,才发现要准备的资料很多,要伤的脑筋也很多。以我现在超不灵光的记忆力来说,执行上恐怕有忘东忘西之虞,我这是在自找麻烦什么呀我!

好,从现在起发誓,再也不要大嘴巴的说着「某某人我以后可能会写」这样的话,绝不说了。人生非常美好,没事千万不要为难自己,我知道了。

这个故事在二○○五年的一月一日开稿,是个寒流乍访的日子,冷得我几乎没把棉被拖到桌边来当外套穿。但新年新希望,我喜欢一切代表新生的事物,所以勇敢而坚强的在这一天开稿,就算这种突然冷下来的天候让我冻得头都痛了起来,还是要开稿。

上一本《相思与君绝》在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完稿。那时就打算休息半个月后就开始对莫靖远下手,即使完整的架构还不是那么确定,但男女主角的性情抓得差不多之后,已经可以动笔;反正就算资料找了一堆,还是永远会觉得不够齐备,认命吧。

在决定了女主角的名字之后,才熊熊发现我好像太过喜欢「罗」这个姓,以及「蓝」这个名,然后这次终于非常随便地……啊,不是啦,是终于非常慎重地把这两个字兜在一起用在女主角身上了,后知后觉的想着这也算是完成一种想望吧,因为没来由的喜欢,就索性用个彻底。

接着谈回男主角吧。虽然一直有写他的打算,但因为一直没有适合他的故事,所以也就干脆搁下,想说反正只要我的手还在敲着键盘打着字写着小说的话,总有一天会写到他;只要有个非常适合他的故事出现,等个十年八年好像也不算久是吧?反正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不会老,很耐等的啦。不过从今年起,我的想法有点改变了,若有想写的故事,还是速速出清吧,老把债积着也没意思。幸好今年有个觉得适合男主角的故事,就写了。感谢这一对的配合,本人铭感五内,虽然说年代上而言可能与前几本兜下起来,但请大家就将就一下吧,这一点我无能为力,也有努力在忏悔了。

在这里提-下,这本书里所找的资料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世界旅游丛书。

第二类,世界知名大学介绍。

第三类,世界情诗选。

也就是说,若是你用一个小时看完这本书,会得到三个世界,虽然也许你可能完全没有感觉……

最后,若书里有引用错误的地方,则表示我看错了书、找错了资料,欢迎指正。

好,闲话不必哈啦太多,结束这件悬念,心情轻松得不得了,咱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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