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收徒传戒与僧团管理
第九条 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办法和手续发给度牒。
第十条 皈依三宝,须本人自愿,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础,经佛教徒介绍,皈 依师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应郑重如法进行。皈依人须填表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及介绍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条 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正常,法务、生活设施完备,方有条件传授三坛大戒。能够举办传戒法会的寺院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院不得擅自举办。
具备传戒资格的寺院传授三坛大戒,须事先由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报中 国佛教协会审批。
全国每年传授三坛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处左右;每处每次受戒人数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不少于四周,以利组织新戒学习戒相律仪。
第十二条 受戒者必须年满二十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件,经传戒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甄别鉴定,方可允许进堂受戒。年龄超过六十周岁,除增戒、补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条 传授三坛大戒,对象以本省受戒人为主;外省受戒人必须由所在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四条 传授三坛大戒期间,必须分别讲授戒本。传授比丘尼戒,有条件的实行二部僧授戒制度。废止烫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省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 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 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单。对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常住僧人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外出参学,并须经寺院同意开具证明,注明参学地点和往来期限。滥开证明酿成严重后果者,须追究责任。接待寺院应验明有关证明,方准挂单,并按公民迁徙流动的规定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
凡挂单僧人须遵守寺规,随众修持、劳作。如有违犯,劝说不听的,应随时起单。回答者:无谓忘情 -秀才 二级 10-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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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考研才行 不难你一些经书看不懂.回答者:淼鸽 - 秀才 二级 10-26 23:21haha
这么多的朋友回答的问题太经典了。
你去少林寺咨询下噻,全当作是旅游观光了啊。回答者:wl86413226 -秀才 三级 10-27 11:52少林寺出家听说也不是很难,只要能够被看上,寺庙里还会邀请你去那。只要你到少林寺走一遭,佛结有缘人。回答者:028wangzh -初入江湖 二级 10-29 17:27可以去学厨,比如说中国厨艺培训中心回答者:yuyuppy - 试用期 一级 11-2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