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背后的黑暗历史故事——《成人成语》 龙猫背后的黑暗故事

成语是很有意思的词语,因为成语都有成语故事,市面上成语故事多了去了,不过那都是给祖国花朵看的过滤版,笔者这里讲的成语故事,则是成人版,每个成语背后都有一段隐藏而黑暗的历史。

已写完八十余个,等待集结出版,先发一部分。

不识大体

不识大体这个成语听上去就是用来批判某些见识不足之人的贬义词,而事实上这也是其出处的意思——太史公教训平原君:

“平原君,翩翩浊世之佳公子也,然未睹大体”

此话出自《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太史公的意思是平原君是乱世之中长得帅、又潇洒、且富贵的一个公子哥,却不懂得从大局考虑问题,言下之意,即这个君乃鼠目寸光之人了。

似乎是嫌“未睹大体”还不够力度,意犹未尽的太史公在后面进一步补充了对于这个乱世帅哥的鄙夷之辞:

“鄙语曰:利令智昏,平原君贪冯亭邪说,使赵陷长平兵四十余万众,邯郸几亡”

原来利令智昏也是用来批判平原君的啊,其大意是乱世帅哥听信一个名叫冯亭之人的邪说,害得赵国在长平损失了四十万大军,连都城邯郸都差点赔进去了。

看来平原君冤枉不冤枉,还得从头说起。

话说战国晚期,人才市场高度发达,各国都出现了大量“收养”人才的大贵族,其中最出名的便是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魏国信陵君和赵国平原君。这四个基本上活动于同一时期的所谓公子,各自“收养”的人才都号称两三千,而且由于身份特殊——都是国君的兄弟,因此对国运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其中尤以平原君为最。

此公子乃是赫赫威名的赵武灵王之子,时任赵国国君惠文王之弟,长时间担任赵国相国,实际上总揽赵国军政大权。由于当时战国七雄之中,能和秦国单挑的,只有赵国,而且赵国又处于抗秦的第一线,因此平原君的表现好坏,实际上就决定了赵国国运的好坏,进而决定了天下的大势——要是他乱来,那赵国就很快会为秦国所灭,然后等不到嬴政长大,天下就被秦国提前统一了。

而赵国灭亡于平原君死后31年,仅此一点,便可大约知道,平原君没有乱来。

那太史公为什么说他“未睹大体”、“利令智昏”——与乱来差不多?

因为一个兵家要地——上党。

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秦国攻打韩国上党,招架不住的韩国命令上党郡守冯亭向秦国投降,冯亭也确实投降了,但投降的对象却不是秦国,而是赵国。

“韩氏上党守冯亭使者至,曰:韩不能守上党,入之于秦。其吏民皆安为赵,不欲为秦。有城市邑十七,原再拜入之赵,财王所以赐吏民”

这可是非同小可的投降,并非是因为城池多达十七座,而是在于冯亭带来的这个上党,是秦赵战争中具有如同人之咽喉一般的超级战略要地。

上党大体位于今天山西省的东南部,是由群山包围起来的一块高地,东为太行山,西南为王屋山、中条山,西为太岳山脉;北为五云山等。其位据中原要地,地势险要,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被称为天下之脊:

“跨太行之巅,居天下之脊。负太原,履蒲津,带汾河,裣伊洛”(明,计富)

具体到当时的战略态势,如图所示,上党若归了秦国,那赵国不仅面临秦国南北两面夹击的危险,都城邯郸更是直接暴露于秦国的刀剑之下;反之,若上党归了赵国,则可以对秦国形成夹击态势,且进可攻、退可守,为邯郸取得一有力屏障。

傻子都看得出来,既然冯亭主动降,还坐着干嘛,赶紧收地去啊。

但若收了上党,必然会惹恼秦国,一场大战不可避免,因此惠文王有心去收,却又差些胆量,于是先找了一个名为平阳君的亲戚商量:

“召平阳君豹告之曰:冯亭入城市邑十七,受之何如……对曰:韩氏所以不入于秦者,欲嫁其祸于赵也……不可与为难,必勿受也”

看得出来这个平阳君十分惧怕惹恼秦国,给惠文王的建议是别理那冯亭,将上党乖乖送给秦国吧,最好做个顺水人情。

这种很有些屈膝称臣味道的策略,显然不合惠文王的心意,之后,他又问了平原君:

“赵豹出,王召平原君……对曰:发百万之军而攻,逾岁未得一城,今坐受城市邑十七,此大利,不可失也。王曰:善。乃令赵胜受地”

平原君极力主张收了上党,称之为“大利”,之后又成了收地的负责人,可谓赵得上党,主要责任人就是他了。

结果秦国果然大怒,派大军进攻赵军驻守的上党长平地区。由于后来赵国在这场规模惊人的长平之战中惨败,史书称有四十余万降卒被坑杀(水分很大),导致国力一蹶不振,因此太史公认为立主收上党的平原君是最大的罪人——不识大体,利令智昏。

那按照太史公的意思,应该听那软骨头平阳君的,将上党这个“利”送给秦国,才不是“智昏”,才算识大体?不利令智昏,又识了大体之后,秦国也不会被激怒,长平之战自然不会发生了,赵国国力未损,天下后来就未必归于嬴政了?

愚蠢!

秦国拼死拼活的攻打韩国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获取上党,以取得攻打最强对手赵国的制高点。太史公倒好,认为应该将这个制高点送给秦国算了,他的意思是嫌秦国扫灭六国的速度还不够快,还是对嬴政有个人的情绪,十分乐于幻想应该由其之前的秦国国君早早统一天下?

可见,不识大体的,根本就不是平原君,他也并不是什么利令智昏,反是用这些词语批判他的太史公,才是在“大体”上很有些问题的“昏者”。若上党真被直接送给了秦国,那长平之战肯定不会发生,因为,赵国很快就会被秦国给灭了。

再说,虽然赵国在长平一战中惨败,秦国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高昂:

“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若无平原君收上党,只怕秦国至多损失十分之一的兵力,就能从上党出发攻下邯郸了。

而秦国以惨重代价在长平击败赵国,占有上党全境后,又于公元前259年发大军攻打赵国都城邯郸,企图一举将这个最强对手“斩首”。平原君在邯郸保卫战中的表现,则完全有理由让他以一个堪称伟大的人物形象留名于青史,而非太史公那样横加批判。

作为一个在当时具有极大“国际”影响力的人物,当都城邯郸被围之后,平原君便将其“收养”多时的人才拿出来,用于外交战——主要是向各国求援,其中就包括带着毛遂等人,以半威胁的危险方式使楚王答应出兵救援。在其努力之下,楚魏出兵总计达二十万前来救援赵国。

而在楚魏援兵到达之前,为了抵御秦军攻势,平原君还听从门人的建议,散尽家财募得三千死士,让妻妾去后勤部队干杂活,结果将秦军一举击退三十里,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平原君既返赵,楚使春申君将兵赴救赵,魏信陵君亦矫夺晋鄙军往救赵,皆未至。秦急围邯郸,邯郸急,且降,平原君甚患之。邯郸传舍吏子李同说平原君曰:……今君诚能令夫人以下编于士卒之间,分功而作,家之所有尽散以飨士,士方其危苦之时,易德耳。”于是平原君从之,得敢死之士三千人。李同遂与三千人赴秦军,秦军为之却三十里”

此后,楚魏救兵到达,战国三大公子:楚国春申君、魏国信陵君与赵国平原君,上演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联手御敌,结果久战已疲的秦军,被打得大败,就连有战神之称的白起,也不敢接任统帅以阻败局,竟然要装病逃避:

“秦王使王龁代陵将,八九月围邯郸,不能拔。楚使春申君及魏公子将兵数十万攻秦军,秦军多失亡……强起武安君,武安君遂称病笃……居三月,诸侯攻秦军急,秦军数却……(秦将)郑安平为赵所困,急,以兵二万人降赵””

此后,三大公子率领三国联军,一路追杀,收复失地六百余里,什么上党之类的,又都夺了回来。此后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元气大伤的秦国再也没有能力发动对赵国的大规模侵攻战。

遗憾的是,三大公子此次联手之后,便分道扬镳,而暂时没了强秦威胁的六国,又陷入了频繁混战的局面,今年燕国打赵国,明年齐国打燕国,打来打去,最后终于等来了卷土重来的秦国,然后被统统灭掉。

而识大体、亦非利令智昏的平原君,则在邯郸之战七年后去世,他的后代,也在三十年后赵国灭亡之时,全都殉国了。

即便史书上关于这个平原君的许多花边新闻都是真的(有兴趣可去翻阅《史记》、《战国策》等),太史公的批判也是假的,即便他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收养”的人才也大都是饭桶,也当是燕赵慷慨悲歌之士中的一个,而且是应该得到足够尊敬的一个。

他不怕秦

投鼠忌器

一只偷食家中鲜肉多日,外加随地大小便无数次,导致男女老少上吐下泻的可恶老鼠,某日某时终于在全民围剿下无处可躲,就要被灭了!偏偏在这臭老鼠即将被正法之际,一个价值连城的花瓶出现在了这个世界——而且刚好是那臭老鼠的穷途末路上。于是,这臭老鼠猛得便扎进了花瓶。追杀而至的男主人正欲大棒砸下,却悬在半空不敢动弹。

天杀的!这可是祖传宝物,如何敢砸?

结果那臭老鼠就此逃过一劫,继续偷食外加随地大小便。

这便是“投鼠忌器”的大意。

当然,这只是对其进行字面解释得浅显故事,更深的用意则是表明做某些事情时,因为有所顾虑,而不敢下手。

此语的出处,乃是西汉著名御用文人贾谊为迎合汉文帝口味而炮制的《治安策》。该文的大意是要推行儒家学派所主张的“礼治”,废弃秦朝采用的“法治”。其中为了表明“礼治”的“礼”,是只针对既得利益集团的,贾谊采用了“投鼠忌器”的成语。

“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 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

贾谊的大意即是什么官员贵族因为离皇上近,就好比钻到名贵器物里的老鼠一样,就算是罪大恶极,也不能像弄死个草民一样去施加种种刑罚,即所谓“刑不上大夫”。

批判此御用文人的此谬论,必然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但与“投鼠忌器”有关的故事,却有更加刺激的一个。

关羽杀曹操。

《三国演义》中关羽在华容道差点杀了曹操,这是众所周知之事。但关羽此前很多年就有一次袭杀曹操的冲动,估计就知者甚少了。

那是发生在《三国演义》第二十回:“曹阿瞒许田打围 董国舅内阁受诏”的事情。

话说到当时威风一时的吕布被曹操、刘备联军剿灭,张辽、臧霸等猛将都归顺了曹操,曹阿瞒自然是十分的兴奋。只是还没兴奋过一刻,新的烦恼就来了——刘备因为剿灭吕布之战而被献帝认了皇叔,终于挂上了汉室的大招牌,影响力越来越大。

曹操自然是坐立难安了。

何况汉献帝认这个皇叔本来就是为了对付曹操,“曹操弄权,国事都不由朕主,今得此英雄之叔,朕有助矣!”曹操更不能老在那坐着了,得找点事。

在身旁一般等着做开国重臣的军师出谋划策之下,曹操便整出了个“许田围猎”的把戏。

去打猎,看起来就是和郊游差不多的事情嘛,实际上却暗藏杀机。曹操的意图是趁机在众人,尤其是刘备面前展露其“王霸之威”,同时试探刘备的反应。而既然是打猎,那这种“王霸之威”最好的表现方式,当是狠狠的一箭射中什么豺狼虎豹了。

可惜,那名叫许田的地方,本是曹操屯田之处,绝不可能有什么非洲母狮子跳将出来配合演一出好戏。

更让曹操觉得晦气的是,第一个射中猎物的,居然是刘备。

“当日献帝驰马到许田,刘玄德起居道傍。帝曰:“朕今欲看皇叔射猎。”玄德领命上马,忽草中赶起一兔。玄德射之,一箭正中那兔”

虽然只是一兔子,但好歹是先声夺人了,何况还是汉献帝别有用心的命令刘皇叔给射的,这让曹操如何还稳得住。

说时迟那时快,曹操的郁闷与恼怒还未爆炸之时,那自认为可以进一步杀杀“曹贼”气焰汉献帝便出了个大洋相。

“帝喝采。转过土坡,忽见荆棘中赶出一只大鹿。帝连射三箭不中,顾谓操曰:卿射之”

连射三箭都不中,还是比兔子大得多的大鹿,这汉献帝纯属一废物也。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让曹操接着射。

估计是这废物那天真的大脑认为既然他自己三箭都射不中,而且那大鹿已受了惊吓,奔逃的急了,曹操又如何射得中?一旦射失,即便只是一箭,那洋相不是出得更大?他还有什么脸在这里搞什么“王霸秀”?

他不知,在《三国志11》中,曹操是武力高达97的猛人,一箭便结果了那只倒霉的大鹿。

“操就讨天子宝雕弓、金鈚箭,扣满一射,正中鹿背,倒于草中”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诱发关羽袭杀曹操的关键情节了:

“群臣将校,见了金鈚箭,只道天子射中,都踊跃向帝呼“万岁”。曹操纵马直出,遮于天子之前以迎受之。众皆失色。玄德背后云长大怒,剔起卧蚕眉,睁开丹凤眼,提刀拍马便出,要斩曹操”

那跟在汉献帝周围的,基本上都是曹操的人,也必然是亲眼看见汉献帝射了三箭都射不中,而曹操取了汉献帝的“天子之弓”,一箭命中的。早已被教授了如何表演的他们,肯定会踊跃高呼“万岁”,虽然是向着汉献帝,实际上却是等着汉献帝身旁的曹操出来接受罢了。曹操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机会,于是“遮于天子之前以迎受之”。至于所谓“众皆失色”,大约也只有刘备等人,以及汉献帝失色罢了。失色尤其严重的当是关云长了,他那提刀的手,必然是青筋暴露,要捏出汗来了。

关键时刻,有刘备刘大哥。

“玄德见了,慌忙摇手送目。关公见兄如此,便不敢动”

过后回到城中,云长不解,刘大哥便用投鼠忌器的成语对制止其袭杀曹操之事进行了深度分析。

“投鼠忌器。操与帝相离只一马头,其心腹之人,周回拥侍;吾弟若逞一时之怒,轻有举动,倘事不成,有伤天子,罪反坐我等矣”

关羽的回答很有意思:“今日不杀此贼,后必为祸”——言下之意,似有一些对刘大哥的不满呢。

而刘大哥则慎重的表示:“且宜秘之,不可轻言。”

之后,便是青梅煮酒论英雄,以及衣带诏事件被曹操发现,刘备领兵逃到袁绍那去了的事情。

鉴于《三国演义》乃历史小说,“许田围猎”事件之真实性不能全听老罗的话,看正史《三国志》中,正好也有相关记载:

“初,刘备在许,与曹公共猎。猎中,众散,羽劝备杀公,备不从。及在夏口,飘飖江渚,羽怒曰:往日猎中,若从羽言,可无今日之困。备曰:是时亦为国家惜之耳;若天道辅正,安知此不为福邪!”

看来许田围猎之时关羽欲袭杀曹操,似真有其事。而刘备之所以阻止,以《三国志》的说法,是为国家可惜人才,“是时亦为国家惜之耳”。这给自己找下台的糟糕之语,当然没有“投鼠忌器”来的合理了。

即便老罗未写许田围猎之事,仅《三国志》的这段记载,也不难推断刘备当时阻止关羽,“投鼠忌器”最大的顾虑,决然不是那废物汉献帝,而是他们三兄弟!

当时跟着汉献帝去打猎的,实际上都是曹家军,地盘也是在曹操老巢许昌旁边的一个屯田之地,即便关羽真有能耐一刀结果了曹贼,试问他们有可能活命逃出许昌吗?恐怕只会瞬间被曹操愤怒的手下射成刺猬或者砍作肉泥。别扯什么关张万人敌,他们再能打,也打不过千军万马。事实上,只消几百弓弩手,就足以将这万人敌给解决了。

刘大哥的志向是在他的带领下“兴复汉室”,怎么可能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提前断送了性命?前面被袁绍袁术鄙视都能忍下去,此时被曹操当做英雄对待又如何忍不得?再说那汉献帝也不是什么好鸟,皇叔是白叫的么?叫了就立马将你挟持起来当做对付曹操的武器,你不想死,他逼着你去为他死。

刘大哥绝对不会去送死。

即便刘备一时中风,没有给关羽及时发出“投鼠忌器”的红灯信号,那么以关羽的武力,又是否有可能袭杀曹操呢?

《三国志》称关羽“万人之敌也”,秒杀颜良也出自正史,“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於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三国演义》中更是神化成了仅次于吕布的强霸存在。

即便如此,以当时的情景,关羽袭杀曹操的成功几率,却几乎为零。

曹操本人那高达97的武力就不说了,单说此时跟在曹操周围护卫的猛将,就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等近十员,这些都不是什么善类,个个也都有“万人敌”或者“千人敌”的武艺。就算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关羽发动类似于袭杀颜良的突然攻击,至少也得解决其中一两个高手,才能获得攻击曹操的机会,只是那时曹操必然逃远了,护卫的众将也会反应过来,刘关张三兄弟休矣……

何况,这许田围猎,本来就是曹操的圈套,说不定其真实的意图,就是要引诱急躁的关张二人犯险,进而寻到机会提前将刘备这一势力给灭了呢。

袭杀曹操,谈何容易啊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此成语从熟悉程度上来讲,当属于大众成语之一。然而从其字面意思来讲,则又是相当令人费解——“叶公爱龙成癖,被天上的真龙知道后,便从天上下降到叶公家里。叶公一看是真龙,吓得转身就跑,好像丢了魂似的。比喻表面上爱好某事物,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爱好,大多含贬义”(《现代汉语词典》)——表面上爱好,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爱好,如此作为的人,多了去了,而且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的毛病,何来被降低到贬义之说?贬的是什么呢?就贬叶公那没有贯彻到底的爱好劲儿?实在牵强。

此乃一人人都认识,实际上却人人都不大明白的奇怪成语。

此语出处也是说法颇多,北宋类书(古代的图书目录信息汇编)《太平御览》称,叶公好龙的典故出自于《庄子》,只是不知为何北宋之后的《庄子》中,便不见了此故事。清朝末年学者马国瀚所著专门收集散佚典籍的《玉函山房辑佚书》则称,此典故乃是源于战国时期韩国丞相申不害所著《申子》一书。目前可确定的最早出处,则是西汉学者刘向所著《新序》一书,而这个目前最早出处关于“叶公好龙”的完整记载,又是颇令人寻味的另外一种腔调:

“子张见鲁哀公,七日而哀公不礼。托仆夫而去,说:臣闻君好士,故不远千里之外,犯霜露,冒尘垢,百舍重研,不敢休息以见君。七日而君不礼,君之好士也,有似叶公子高之好龙也。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天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叶公见之,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是叶公非好龙也,好夫似龙而非龙者也。今臣闻君好士,故不远千里之外以见君,七日而君不礼,君非好士也,好夫似士而非士者也。诗说: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敢托而去”

原来是孔子的弟子子张想去鲁哀公那里讨生活,结果不被待见,羞恼之下,说了这么个故事出来讽刺鲁哀公。

暂且不管那子张是出于为国为民还是为自己那点小心胸搬出“叶公好龙”,先来看看,此故事,到底是子张或者某人编造,还是确有其事?

分析从叶公开始。

直接去看那《论语》,不料竟然真有叶公一人。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第七?述而篇》)

叶公向子路打听孔子的情况,子路竟然答不上来(大约是不知道该老实回答还是加工一番再回答),没料到孔子得知后竟然来了番自吹,看来孔子他老人家定然是有所期许于叶公,不然何来这样厚的脸皮?

果然,在后面的《论语第十三?子路篇》)中,就有了叶公与孔子的一番“畅谈”:

“叶公问政。子曰:近者说,远者来。……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问为政之道,孔子称为政之道就是让远近的人都快乐。这种看似没什么毛病的回答却也是没什么实际内容的假大空,即正确的废话,墨子曾对此犀利的表示:“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者而旧者新者哉?而所以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所不智告之,而以所智告之,故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 (《墨子?耕注》)

然后叶公又说,我这里有个正直的人,大义灭亲,将偷羊的父亲给告发了。而孔子对此表示,我这里的正直之道,与你那个版本大不相同啊,出了这种事,应该是儿子包庇父亲,父亲包庇儿子才对,才符合正直之道的含义啊。

这里姑且不论孔子这种互相包庇的思想,与叶公主张的“大义灭亲”到底孰是孰非,毕竟那是两千多年前的社会环境,难以评判。但从这政见上的大不同,已经可以瞧见孔子与叶公的“道不同”了。

而由《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可知,孔子与叶公相见,乃是前者去拜访后者,目的嘛,大约是求官了。

“明年(鲁哀公六年),孔子自蔡入叶。叶公问政……”

前去求官,却与被求者闹了个“道不同”,至于此后两人间的交往,便没有了下文。只见于《庄子?人间世》中,记载了一个关于叶公向孔子求问外交之道的长长故事。此故事一来只见于《庄子》,不见于其他史籍;二来纯属为了论证庄子的某些观点而设,目的性太强;三来比较啰嗦,废话一句接一句。因此,基本可以断定为胡诌。试问那叶公与孔子连“大义灭亲”的事情都谈不拢,还会有前者向后者求问外交之道的道理?至于《庄子》记载的这个长故事,此处就不粘贴过来了,太累。

就此暂且打住,回想一下,“叶公好龙”的字面意思,乃是讽刺那种虚假爱好的人。

而叶公在《论语》中的事迹,便是没有对自诩为“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的孔子表现出“爱好”。大约孔子也是听了叶公好人才的传闻,才会有的放矢的跑过去,当年的交通可是艰辛万分的,他可不会吃饱了撑的,带着一大帮弟子去马拉松。然而却未得到期许中的“爱好”,即便是真圣人,其心境也可想而知。

于是叶公好龙的潜在含义便出来了——十有八九是哪个孔子的弟子、弟子的弟子、弟子的弟子的弟子编出来讽刺“不真心爱人才”的叶公的。

尤其是在考究了叶公在其他典籍中的所作所为之后,更让人怀疑“叶公好龙”的目的性与真实性了。

《汉书?古今人表》乃是班固在太史公的框架下难得的自我突破,其中古今名人被列为九等,而叶公竟然位列上等中的“智人”级别。考虑到刘向乃是活动于公元前三四十年代的人物,而班固是活动于公元后四五十年代的人物,则可以想象后者是无视那荒诞的“叶公好龙”之说,而在根据叶公的历史记载,还其一个清白了。

而在《左传》中,更是有关于叶公伟大功绩的精彩记载:

“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侵楚。楚既宁,将取陈麦。楚子问帅于大师子谷与叶公诸梁……叶公亦至,及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反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遇箴尹固,帅其属,将与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弃德从贼,其可保乎?”乃从叶公。使与国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缢,其徒微之……诸梁兼二事,国宁,乃使宁为令尹,使宽为司马,而老于叶”

白公即春秋时期楚国著名叛乱王孙,又名白公胜。在此君叛乱之后,叶公与其他将领起兵前去平叛,结果民望所归,“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竟然引得白公胜的手下倒戈相向,逼得这叛乱王孙自杀而死——“使与国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缢”。

叶公之伟大功绩,从其平叛之后所封官职也可以看出一二:“诸梁兼二事,国宁,乃使宁为令尹,使宽为司马”——“诸梁兼二事”,意为叶公沈诸梁被楚王同时封了两个官职,从后文判断,当是令尹和司马,令尹为楚国最高官职,大约相当于彼时的国务院总理,司马则是楚国最高武职,大约相当于彼时的国防部长。同时兼有军政两大要职,叶公之于楚国,可谓栋梁之于大厦了。而在楚国恢复秩序之后,叶公选择了让位于贤,“国宁,乃使宁为令尹,使宽为司马”,这大约也是他同时坐在如此显赫而敏感的两个位子上,却最终逃过了中国权力圈子的厚黑循环,得以善终玄机所在——“而老于叶”——于此,更可以见其之伟大,并非仅仅在于帮助楚国平了个叛了。

更鲜为人知的是,叶公,这位早于秦国水利工程专家李冰差不多有一个世纪的楚国大夫,带领他所治区域叶邑(今河南叶县)的子民,修建了一个比都江堰早得多的水利工程——东西二陂。此工程遗址如今仍然存在于叶县境内,大体位于南北两水城处。《水经注》记载称,“楚惠王以封诸梁子高,号曰叶公,城即子高之故邑也……醴水又东,与叶西陂水会。县南有方城山,屈完所谓楚国方城以为城者也。山有涌泉,北流,畜之以为陂,陂塘方二里。陂水散流,又东,径叶城南,而东北注醴水。醴水又东,注叶陂。陂,东西十里,南北七里,二陂,并诸梁之所堨也。陂水又东,径阳县故城北。又东径定陵城东南,与芹沟水合。其水导源叶县,东径阳城北,又东径定陵县南,又东南流注醴。其水径流昆、醴之间,缠络四县之中” ——《水经注》成书于北魏时期,彼时的一里大约等于今时的600米,则此书所载的东西而陂,在经历了差不多一千年的风雨洗刷后(公元前约550年至公元约500年),还在以东西长约6公里,南北宽约7公里的规模发挥着水利作用。诚然其规模相较于都江堰,看似是小了太多了,但后者可是历代修缮才得以幸存至今的。大约是在叶公之后,就再没什么人去关心此处的堤坝什么的了吧。

叶公虽然名为沈诸梁,但因为其所封地为叶邑,号为叶公,其后人有便有改姓叶氏者,据叶姓人士称,此即为叶姓的起源。这种说法已得到很多叶姓人士的赞同,每到清明时节,叶县澧河之滨的叶公墓前,尽是回乡祭祖的叶姓子孙。而在台湾更是有名为“台北市全台叶姓祖庙”的民间团体,其对叶公史料的收集整理,颇下了些功夫,只是其整理的内容中,却不见了“叶公好龙”的章节,倘若叶公泉下有知,足可以为此抹黑在其子孙中的失败,而告慰了。

牝鸡司晨

鸡,分为公鸡和母鸡,公鸡主事打鸣以及欺负同类,母鸡主事下蛋以及带小鸡,除了那种“公鸡中的战斗鸡”,世间所有的鸡都要受到此自然铁律的限制。换句话说,如果有哪只特立独行的公鸡要去下蛋,或是哪只突发奇想的母鸡要去打鸣,那就是违反自然铁律的,就是不正常的,是变态的。

与鸡一样,人,分为男人和女人。与鸡不一样的是,除了生孩子,男人、女人在业务上并没有自然铁律方面的限制,即,男人能干的事情,理论上女人也能干,反之亦然。

但,大自然不限制,不等于没限制。

由于男人和女人所生活的世界,存在着所谓的权力这种东西,导致了男人与女人在业务上的分工,出现了比那打鸣下蛋还要严酷的人为铁律。

应用到中国古代史的片段中,有一个极为形象的成语,诠释了这种人为铁律的权威性。

牝鸡司晨。

牝鸡,便是母鸡,司晨,就是干起了打鸣的业务。

根据前面的理论,这样的母鸡,那就是变态的母鸡。

而这个成语,所指的当然不是公鸡与母鸡之间的那点事情,而是以鸡讽人——乃是批判的女人当政的“变态”现象。

此语出自《尚书?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母鸡是不能从事打鸣业务的,如果出现了这种“变态”现象,那养此鸡的人家就要遭殃。

单独看此一句,并不能了解太多,看看它的前后,就恍然大悟了。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

原来,此语乃是周武王在讨伐商纣王的大战之前,所发战前宣言中的一句。他的意思,便是那商纣王听信妇人之言,胡乱治国,如同让母鸡干起了打鸣业务一般,这是有违天道的,因此,我周武王就是代表着老天来执行“天之罚”的正义使者。

按照西汉学者孔安国的解释,牝鸡司晨之意即为“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

大约周武王所指的“变态母鸡”,就是后来深入人心的妲己了。姑且不论历史上的商纣王,是否有听信妇人之言以治国的事迹,只是从周武王的这种男性霸权主义出发,便可知至少从他那个时代开始,女人就开始要在中国古代史中扮演一种弱势的角色——管天下,是男人的事情;女人,不仅不能参与管天下的业务,还要被男人管,因为天下都是男人的嘛。

但偏偏就有那么些“变态”的女人,不仅不服男人的管,还要管到男人头上去,直到坐上管天下的高位!

妲己这种传说中的人物就不论述了,有史书确切记载的第一代“牝鸡”,当为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后。

在汉高祖刘邦还未归天时,吕后就展露出了“变态”的本色。她先是联手萧何,收拾了名将韩信,又施计诛灭了造反爱好者彭越一族。连张良之辈都甘心为之驱遣,在保住自己儿子刘盈太子之位的宫廷战争中出谋划策。如此一个厉害的女人,在刘邦死后,自然是要登上管天下的高位了。

公元前188年,吕后临朝听政,正式干起了皇帝的业务,成为中国古代史上女人执政第一人。

于是,男人们便大大的不高兴了,尤其是那些位高权重的男人们,他们怎么受得了这“牝鸡司晨”的“变态”现象?

于是,吕后死后,其吕氏一族便遭到了大清洗,被她压制的男人们,立即夺回了权力。

奇怪的是,史书中却并未对之大加鞭挞,如太史公、班固等人,虽然在以大段笔墨记载其“暴行”,却将其单独列传,而且紧接于刘邦之后,与帝王同列,文中甚至出现了“高后多少年”的字句。

这种记载方式本身,就说明吕后的“牝鸡司晨”,已经得到了史书作者的承认。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人家虽是女人,管天下却管得相当不错,甚至要好过很多的男人。

太史公便称: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不仅如此,吕后死后,依然得以按照皇家最高规格,与刘邦合葬在长陵。不幸的是,西汉末年的战乱中,长陵被野蛮的赤眉军掘开,不仅财物被盗,吕后的尸体也受到亵渎——“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

吕后之后,再度会让一些男人极度不爽的“变态”,则首推那鼎鼎大名的武则天了。

这个女人,因为各种热播影视剧的胡编乱造,其当下的知名度远超吕后。只不过,这所谓的知名度,早已模糊、乃至破坏了她本来的面目,完全是在以一种妖魔化、后宫化乃至情色化的态度,在肆意恶搞这个女中豪杰。

而各大导演恶搞的起源,倒也并非来自于他们那本来营养就不怎么多的脑袋,而是出自有着悠久胡诌传统的史书。

如关于武则天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以诬陷王皇后的事件,堪称是武则天所谓“残忍阴毒之罪行”的代表,然而此事件的记载,却根本不见于成书于五代时期的《旧唐书》。这部成书时间距离唐朝覆亡不到五十年的史书,对王皇后的失宠,记载为

“时皇后王氏、良娣萧氏频与武昭仪争宠,互谗毁之,帝皆不纳。进号宸妃。永徽六年,废王皇后而立武宸妃为皇后”

根本就未提到武则天精心策划什么杀女诬人的事件。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此书却在根本没有提供事实基础的情况下,在对武则天的评论中出现了“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兒,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恆态也”的字句——请问根据此书编者的记载,武则天到底是咋么个“振喉绝襁褓之兒”法?以及更加耸人听闻的“菹醢碎椒涂之骨”——将王皇后、萧淑妃的骨头出挫骨扬灰?

如此低劣的无中生有,不得不让人怀疑此书的编者,乃是因为“牝鸡司晨”而极度不爽的某些男人中的一员也,想必也只有在那种郁闷而可笑的心态下,才有了这种透着很多不甘心的“神来之笔”。

至于后来为学界所推崇的《新唐书》,对于此事的记载那更是传神了。人家《旧唐书》好歹也只是在结尾带着某些男人的情绪玩弄了点胡诌的把戏,而《新唐书》就干脆在正文之中对武则天杀女诬人的故事,添油加醋、大书特书了起来:

“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

看看,成书时间距离唐朝覆亡有一百五十年以上的《新唐书》,对此事件的了解,竟然比成书时间距离唐朝覆亡不到五十年的《旧唐书》详细到了如此夸张的程度,连武则天悄悄弄死自己的女儿的动作,都了解的如此清楚,是当时她身边的婢女看见了,而且记下来了?还是哪个眼神锐利的太监瞧见了,也给记下来了?既然记下来了,为何不见于《旧唐书》,却见于《新唐书》?即便按照最无耻的逻辑,那是《旧唐书》的作者不敢公开攻击武则天,只能在结尾搞点小动作,那这股子鸟气,要等到一百多年后的《新唐书》,才得以发泄出来,岂不更是大大折损了某些男人的威风?

说到底,这些编史书的人,基本上是男人,还不是迈不出“牝鸡司晨”那个怪圈,即便是他们迈得出,他们的主子,他们所处的社会,统治他们头脑的思想,也不容许对这种“变态”现象有正面承认的可能。

然而,历史是本奇怪的书,在史官们胡编乱造的同时,却在不经意间写下了“褒扬”武则天成就的字句,相比于得到了司马迁、班固等人,乃至西汉王朝承认的吕后,这是多么的不易,又是多么的富有戏剧性。

评判一个帝王,即便那是一个女帝王,后世的标准当然应该多多考虑彼时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如何。

在武则天的时代,由于其卓有成效的经济措施,人口从唐太宗时期的300余万户(《旧唐书?地理志》),猛增到近700万户(《旧唐书?苏襄传》、《文献通考》)。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的人口剧增,必然是在太平里,而且必然要有成功的经济,不然怎么养活如此多的人?老百姓又哪来的胆子以及余力生养孩子?

再来会让今天的我们气死的超低廉物价。在唐太宗时期,米价极为低廉,“贞观时,斗米三钱”(《新唐书魏征传》),到了唐玄宗初年,米价则有些微上扬,“玄宗东封泰山之岁,东郡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新唐书本纪》),考虑到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因素,这点物价上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唐玄宗乃是继承武则天的遗产,则可以推断武则天时期的物价,当与唐玄宗时期差别没多大。而在安史之乱后,米价则暴涨数百倍,“代宗永泰元年,京师米斗一千四百”(《新唐书本纪》)。无怪乎清朝学者赵翼有感而发——“至麦熟后,市有醉人,已诧为祥瑞,较贞观、开元时,几至数十百倍。读史者于此,可以观世变也”。

诚然,吕后、武则天这两个女人,在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之时,也有种种确实可归之为残暴、阴毒乃至罪恶的行为,但若将她们的这一面,也即某些男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一面,放到所有古代帝王的平台上去,又会发现,其所为,不过是那样的正常——从古到今,又有哪一个真正的慈悲善人,做了帝王的呢?

再说了,从她们所治之世来看,恐怕很多男性帝王,都要大大的汗颜一番才是。无论是男人做帝王,还是女人做帝王,只要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便是好帝王,“牝鸡司晨”一说,何其无聊。

末了,看看英国女王的风光,为何国人要如此看低比其厉害得多的吕后、武则天呢?不知,英国可否会有“牝鸡司晨”一类的俗语。

估计没有。

暗箭伤人

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种类的文化中,对英雄人物的定义,都不可能包括“暗箭伤人”这个属性。所谓“暗箭伤人”,意为偷偷放冷箭伤人,而非正面真刀真枪的同对手PK,其引申意义自然是指那些喜欢背地里搞阴谋诡计的家伙了。而此语的出处,颇有意思——那是春秋第一美男子与一个老将争夺公车引发的血案。

话说这春秋第一美男子,名叫公孙阏,字子都。对于其“美色”,《孟子》有云:“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堂堂儒家亚圣居然都说出了不知道公孙子都美貌的人就是睁眼瞎这种狠话,可知此君之倾国倾城了。《诗经》更是将其作为了美男子的代名词——“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由此更可以推知,不仅仅是孟圣人倾倒在公孙子都的“美色”之下了,郑国,乃至于当时不知多少人,早就被子都君“俘获”了。

尤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是,此君还并非单纯的花样美男,人家出身郑国贵族世家,从血统上来讲是和周天子同属一脉的王室子弟,更兼有一身好武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郑国大夫。

他让人想起了高帅富。

然后也让人希望他如很多很多的高帅富一样,有着某种精神上或者心理上巨大而致命而且还能有确凿合理成因的缺陷。

于是,他就真的有了——心胸狭窄。

据《左传》记载,公孙子都的主子——郑庄公欲兴兵收拾一个名叫许的小国。出兵之前,自然要搞点什么比武选将的把戏:“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由此句推断,大约郑庄公在这个选秀活动中设置了“授兵”的奖励,而根据下文分析,奖励中的一项,便是由郑庄公亲自派发兵车,也可以理解为公车啦。

既然是选秀,当然就免不了出现凉粉骂玉米的狗血剧情,结果就出现了两个手下公然为争夺兵车而大打出手的闹剧:“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争车的主角,一为公孙子都,一为颍考叔,经过是后者抢到车后就开走了,气得公孙子都拿着兵器就去追杀。

公孙子都是高帅富,那颖考叔可也不是什么小葱小苗。据《史记》记载,此人曾帮助郑庄公克服了不能与母亲相见的大难题:

“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祭仲曰:京大于国,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溃,段出奔共。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颍,誓言曰:不至黄泉,毋相见也。居岁余,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有献于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郑庄公的母亲因为协同造反,而被郑庄公强行驱走,还发毒誓“不至黄泉,毋相见也”,结果没过多久郑庄公就因思念母亲而后悔发了那个毒誓了。恰好此时颖考叔来献什么宝贝,在受赏赐时另有所指的点出了郑庄公的难题,还发明了挖隧道到“黄泉”的方式,化解了那毒誓,让郑庄公和其母得以相见。

此人窥探洞悉上意的本事颇为了得,并能涉及到主子如此隐私的事情之中,发挥强大的影响力,当是郑国实力派人物之一。

因此他才敢与高帅富公孙子都抢车。

话说这公孙子都也确实在这死要面子的时刻受了严重刺激,他竟然没追上,“及大逵,弗及,子都怒”——眼睁睁的看着颖考叔开着那车留下一堆嘲讽的灰尘而去,就如同今天某个高帅富开个法拉利溅了路人一身的泥,然后飞驰而去一般。

公孙子都相当愤怒,比路人要愤怒得多。

他是春秋第一美男子,又是王室子弟,郑国大夫,自小到大,应该是想要什么有什么,只有他抢人家的,哪还会有人敢抢他的?

从心理学上来讲,这孩子估计就是严重缺乏挫折教育的那种,在很多少女以及某些少男那肉麻的赞誉包围之下的他,其实就是一个脆弱的蛋壳心理状态吧。偏偏遇上颖考叔这么个不吃他那套的家伙,而且还在郑庄公选秀的全军舞台上,狠狠的羞辱了他一番,这可是等同于天崩地裂的大事件。

公孙子都已然具备了“暗箭伤人”的心理状态,只需要等一个机会了。

两个月之后,郑庄公带着大军去收拾许国了,“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乱军之中,袭杀颖考叔的机会,那是大大的有。可怜这颖考叔又要在此刻奋勇争先,欲在主子面前再一次卖弄一番自己的本事,将早已经心理扭曲的公孙子都以及同这小美男抢车的事情,都全然忘记了,那自然就是死得快了:“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

从公孙子都“暗箭伤人”的作案手法分析,他当是在城墙下以弓箭狙杀城头上敌方将领,估计是听到登城成功的颖考叔在那得意而亢奋的大喊大叫,立即有了狙杀这厮的念头。反正当时处于混战状态,不大可能有人知道他瞄准的不是城头上的敌人,竟然是刚登上城头的颖考叔。而颖考叔中箭之后从城头上摔下来摔死,也会被判断为是为敌所伤,摔下而死,怀疑到公孙子都头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公孙子都所射出的箭,毕竟是郑国工匠所制,战后请专业人士一查验,便知道颖考叔竟然是被自己人从后面放冷箭给干掉了。根据《左传》记载,郑庄公得知此事之后,便通过拜神弄鬼的方式,来诅咒那“暗箭伤人”的凶手:“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诅射潁考叔者”。

郑庄公,号称“春秋小霸”,乃郑国最杰出的国君,曾击败过包括燕国在内的多国联军,甚至连齐国一度都要跟着他混。而且此君厉害之处,还不仅仅是对外打仗方面,对内也是很有一套,其故意让有造反企图的弟弟坐大,好有理由将其诛灭一事就是鲜明体现。连对唐宗宋祖、秦皇汉武都觉得“稍逊一筹”的毛泽东,都认为“此人很厉害”(读苏联《政治经济学》的谈话)。

一个如此了得的人物,会不知道是谁放冷箭射杀了颖考叔?公孙子都与颖考叔为争车而大打出手的一幕,可是在他眼皮子底下上演的啊,他对此是视而不见呢?还是有意为之?选将出征,诚然有个高下之分,也没必要搞出个争夺兵车的情节吧,这不摆明了要让公孙子都心生暗杀颖考叔之意吗?

史书对于郑庄公是如何看待曾助他化解毒誓难题的颖考叔,并没有相应的记载,但根据郑庄公的一生所为,大约可以推断出,面对一个能如此精确把握住自己心理动向,而且又爱卖弄本事的下属,性格霸道而阴沉的郑庄公,会作何感想?何况这颖考叔还是堂而皇之的对郑庄公的家事指手画脚起来,即便他是多了不起的实力派人物,对主子如此“关心”,想必会遭来不少的猜忌吧。

联系到颖考叔这国之栋梁死后,郑庄公那装模作样的什么“诅咒”,不难想到,所谓公孙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极有可能是他和颖考叔都不察觉之间,钻进了主子所布的一个生死局里面。换句话说,郑庄公借公孙子都之手杀了已经令人讨厌的颖考叔,而公孙子都可能都根本不知情。

他知道了又能怎样?

说到底,“暗箭伤人”者,郑庄公也。而其所放暗箭的方式,当是这种卑鄙杀人法中,最最高明的一种,让死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而心理很不健康公孙子都,则因此而成为了历史上一大类人物的模板,如后来《三国演义》中的周瑜(注意,是《三国演义》,非《三国志》),便是一个同样有着重大心理缺陷的高帅富。至于此君的死亡,倒是没有见于史书记载,却在昆曲《公孙子都》中被演绎出了一个十分戏剧化的版本:

话说那公孙子都放冷箭害死了颖考叔之后,冒领了功劳,郑庄公便将颖考叔的妹妹颖殊嫁于公孙子都。在得知颖考叔的真正死因之后,震怒的郑庄公却因为不舍得失去公孙子都这员干将(到底不舍得失去什么哦),而不愿将其治罪。结果管刑罚的官员想出了所谓的“诛心之法”。本来就做贼心虚而且心理素质不佳的公孙子都与颖考叔之妹朝夕相对,精神压力就极大,酒杯中能看到出颖考叔的影子,梦里见到颖考叔来索命,郑庄公来逼问他,久而久之都快成精神病了。最后,郑庄公给了公孙子都一个锦囊,打开一开,竟然是那只“暗箭”,行将崩溃之时,已经因得知真相而崩溃的颖考叔之妹到来了,于是,公孙子都彻底崩溃了……

宝马香车

劳斯莱斯幻影6.7L限量版,报价650万以上;兰博基尼aventador,报价600万以上;宾利雅致728,报价1200万以上;布加迪威航,报价2500万以上……

它们很贵。

很贵就了不起?

却,在古代的豪车面前只有完全丢人的份。

诚然,古代没有无级变速器、涡轮增压发动机、高保真车内音响,连沙发都没有,只有马拉或者牛拉的车。

但,千万别小看古代人的技艺,以及,那种早已经灭绝的皇家威仪。两者结合锻造出来的古代豪车,随便拉出来一辆就足以秒杀什么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等等让现代所谓名流洋洋得意的钢铁玩具。

而宝马香车,这个用来形容古代豪车的成语,其适用的对象,大约也只存在于那个遥远的古代了。

先来说说古代的宝马,那大约等同于现在的跑车,基本上只供驾驶者一人乘坐,追求的是速度与驾驶的刺激,以及超越大多数普通马(普通车)的得意感。而与跑车不同的地方,除了硬件上的区别外,主要就在于宝马不能量产,连限量版也很少,基本上就是绝版,仅此一匹,再无多余。

如此稀有的珍贵资源,其据有者,当然不大可能是个土大款。除了皇帝,以及威震天下的名将,谁还敢去觊觎这种稀世罕见的“跑车”呢?

它们的名字也极华丽,比什么法拉利强一万倍。

西周典籍《穆天子传》记载称,周穆王有八匹宝马,这实在是个惊人的数量,以至于后无来者:

“一名绝地,足不践土。二名翻羽,行越飞禽。三名奔宵,野行万里。四名越影,逐日而行。五名逾辉,毛色炳耀。六名超光,一形十影。七名 腾雾,乘云而奔。八名挟翼,身有肉翅”

鉴于《穆天子传》神话的成分极多,此八骏名字固然华丽,但存在“腾雾”、“肉翅”一类的胡诌,可信度偏低。

西晋崔豹所著《古今注》一书称,秦始皇有七匹宝马:

“一曰追风,二曰白兔,三曰蹑景,四曰追电,五曰飞翩,六曰铜爵,七曰晨凫”

由于此作者极懒,只写了个名字便了事,让后人无从得知这些宝马的性能,不过,联想到那是雄霸天下的秦始皇所驾驶,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去了。

秦汉之交,西楚霸王项羽的乌骓马极富盛名,依据《史记》所载,“项王骏马名骓,常骑日行千里”。在后来的民间传说中,此马还自杀而随主人而去,可叹,可叹,又可曾听说过哪辆劳斯莱斯自爆去追随主人的?

成语背后的黑暗历史故事——《成人成语》 龙猫背后的黑暗故事
到了两汉时期,汗血宝马的大名,更是天下皆知了。而其中专供帝王乘坐的几匹,更是非同一般。

据《汉书》所载,西域大宛国国君每年要献给西汉皇帝两匹汗血宝马,名曰“天马”——“宛王蝉封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孟康曰:“言大宛国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马置其下,与集生驹皆汗血,因号天马子”

更惊人的历史是,为了夺得这种稀世宝马,西汉王朝曾经与大宛国发生惨烈的战争。

“天子既好宛马,闻之甘心,使壮士车令等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王贰师城善马……遂不肯予汉使。汉使怒,妄言,椎金马而去。宛贵人怒曰:“汉使至轻我!”遣汉使去,令其东边郁成遮攻杀汉使,取其财物。于是天子大怒。诸尝使宛姚定汉等言宛兵弱,诚以汉兵不过三千人,强弩射之,即尽虏破宛矣。天子已尝使浞野侯攻楼兰,以七百骑先至,虏其王,以定汉等言为然,而欲侯宠姬李氏,拜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伐宛。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

又何曾听说过哪个国家为了宾利去打仗?

到了三国时期,宝马就多了起来,如刘备那能一跳三丈远的的卢(传说后来克死了庞统),曹操最爱驾驶的爪黄飞电,赵云那匹打不死的照夜玉狮子,颇有几分张飞霸气的乌云踏雪……

当然,这些各种野史中的传奇宝马,都比不上吕布那一匹赤兔马。

《三国志》称,“布有良马曰赤兔”,曹操因之有感:“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三国演习》说的更神,“有良马一匹,日行千里,渡水登山,如履平地,名曰赤兔……那马浑身上下,火炭般赤,无半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奔腾千里荡尘埃,渡水登山紫雾开。掣断丝缰摇玉辔,火龙飞下九天来”,更更神的是,罗贯中大师设定吕布就是因为这匹马而背叛了义父丁原,认了董卓当新老子。

为了法拉利而谋杀他人,这个倒可能有。

三国之后,三百余年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乱世,宝马倒是出了一些,但称得上传奇的,却难有几匹,倒是后来结束乱世、一统天下的隋文帝,得了一匹速度与耐力皆十分惊人的宝马——狮子骢。

据唐朝野史书籍《朝野佥载》记载,此马乃是之前以出产汗血宝马闻名的大宛国王所献,——“大宛献千里马,其鬃曳地,号曰狮子骢”——其外形奇特,鬃毛长拖倒地,怪不得叫狮子骢。颇有意思的是,此马虽然是献给隋文帝,却并非隋文帝能驾驶得了,“惟郎将裴仁基能驭之”。这位裴仁基当然也不是什么俗人,乃是隋朝数一数二的名将,在他高超的驾驶技术下,狮子骢的性能应当得以百分之百的展示,“朝发西京,暮至东洛”。西京便是今西安,东洛即洛阳,两城之间的直线距离,也有近400公里,按照古道计算,则可能有六七百公里之遥。就算这匹狮子骢从早跑到晚用了十二三个小时,其平均时速也在五十公里左右。而现今造价昂贵的动车,从西安跑到洛阳也得两个小时,还大半走得是直线,普通列车则是五六个小时左右。一匹古代吃草的宝马能有用电的现代机车差不多一半的速度已经是奇事,何况它还有如此让人震惊的耐力。

可惜此马后来神秘消失于世间了,“隋后不知所在”。

天可汗唐太宗得了不少宝马,著名的有所谓昭陵六骏:青骓,什伐赤,特勒骠,飒露紫,拳毛騧,白蹄乌。这六匹宝马因为被刻在唐太宗的昭陵祭殿里而闻名于世,但对于其性能史料记载不详,但据推测可能也就是奥迪R8的水平,离顶级宝马还有些距离。

唐朝真正的传奇宝马,乃是其第九代皇帝唐肃宗时期的一匹宁远马,据宋朝自然科学著作《续博物志》记载,此马乃是名为宁远的地方所献,“千里马宁远所献”,便有人误以为这是来自东北辽宁之宁远的宝马。实际上此马还是出自那个大宛国,唐朝正是称其为宁远,还有费尔干纳的叫法。“鬃拳紫色,状如八骏。乘者必衣裘帽絮,似胡儿抱持。初驶三十里,则皆旁侧难驯,又驶三十里外,乃驶然而去,唯闻耳旁风声如飞箭”——速度快到驾驶者耳旁的风声,有如飞箭一般,这似乎还算不得什么大的奇迹,看看下面这段,那就会让人目瞪口呆了——“唐肃宗时,令李沁乘之往按保定,早发扶风,辰达保定,申归奏事”——保定在河北,扶风在陕西,两地的距离,有一千多公里,这匹宁远马从头一天早上出发,第二天早上跑完全程,大约花了二十四五个小时,其平均时速也当在五十公里左右,而其耐力,则已经远超了那隋朝狮子骢的400公里,竟然有一千多公里。

在唐以后,由于中原政权失去了对西方以及北方的优势,丢掉了马源,马种也开始劣化,传奇的宝马,就逐渐变得稀少,乃至于无了。

而鉴于众多的传奇宝马都有着惊人耐力,并因此被称为千里马的缘故,有必要探讨一下这其中的真伪。

隋朝狮子骢有400公里的续航力,唐朝宁远马则在一千公里以上,更恐怖的是据野史记载,汗血宝马能跑4000多公里!

汽车加满油一次也不过五六百公里的行程,古代顶级宝马真有如此夸张的本事?

不好意思,那还是有一点水分的。

首先,宝马们不是一口气也不停的连着跑,那是孙悟空养过的天马才有的本事。在数百公里乃至上千公里的路程中,宝马们实际上是狂奔两三个小时就要休息差不多一个小时,吃点草,喝点水,打打盹什么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宝马的秘密武器,实际上是其强大的体力恢复能力。稍作休息,便能恢复到MAX状态。

再者,除了确有地名记载,可以大体估算一下距离的宝马,如隋朝狮子骢与唐朝宁远马,其余的千里马,实际上的行程并没有千里之远。古代的一里只相当于今日的三、四百米左右,因此,有千里之能的宝马们,原来所跑的路,是三百多公里。

即便如此,它们也是奇迹之生物。

劳斯莱斯有钱便可买到,赤兔马买得到?狮子骢哪里有卖?宁远马有木有?

诚然今日尚有不少的所谓名马,存在于赛场与牧场,但其中又有几匹能带上其先辈一星半点的雄风与威势?别的先不说,先找一匹能跑三百公里的马出来,给它足够的休息时间和优质矿泉水、特制的高能量食物。

估计十分够呛。

这不仅仅是宝马的没落,更是人类一个辉煌印记的磨灭,需要君临天下的霸者实力才能拥有,以及精深高超骑术才能驾驶的人,早已不见于世间多时。

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人中之龙。

如果说拿古代那些大多产自西域的宝马和今天那些大多产自西方的跑车相提并论,不仅显得有些勉强还显得有些那个的话,接下来出场的香车,则可以完完全全堂堂正正威威风风的将什么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打入地狱了。

那是代表中原政权最高工业水平的一堆神物。

作为人类最重要的发明之一,轮子,根据现有考古学而估计的历史,大约六千年,至于架在轮子上的车子,大约有三千年历史,而在传说中,中国人早在四千多年前就开始拥有这玩意儿了。

历史不短,但受制于上古时期原始的制作工艺,以及材料科学的落后,直到秦朝以前,都是没有能以“香车”来称奇的神物的。稍微有些奥妙的地方,也就在于西周时期出现了用六匹马来作为“发动机”的大型马车。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盛行车战,重武装的马车如同现代坦克一般,横行沙场,不过很快就被更加机动灵活的骑兵给取代了。

第一批可称为香车的神物,乃是秦始皇巡游天下所乘的那两辆——金根、辒凉。前面一辆乃是是装饰极其华美的旗舰版产品,“金根、安车、立车,[轮皆朱班重牙,贰毂两辖,金薄缪龙……文画辀,羽盖华蚤,建大旗,十有二斿,画日月升龙,驾六马……”(后汉书),如此威风,当然要在大白天使用。后面一辆辒凉,就更厉害了——这是一辆空调车。

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从秦始皇陵旁发掘出来的秦朝铜马车实物,辒凉的大体结构已经为后人所了解。此车车厢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面暴露在外的是驾驶室,后面的小包间则专供嬴政大佬享受,其空间很大,可坐可卧可睡。巧妙的地方则是那小包间上的窗户,系有带细密网眼的特制窗帘,通过机关调解这些网眼的密度,便能达到控制包间内温度的目的。冷了就调密,热了就调宽。尤令人叫绝的是其车上所载铜伞,可根据太阳位置而调节,以挡住酷热。正因为此车具有“空调”功能,当年赵高一干人等为了操作秘不发丧事件,便将秦始皇藏在了此车之中,当然,那“空调”功能毕竟还是有限,藏了几日就掩不住尸臭,只得以鲍鱼盖之,“棺载辒凉车中……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朝时期有不少豪华马车,最高档的当是供皇帝乘坐的“辂车”和“金根”,那上面都是镶金镶银什么的,也没什么特别令人震惊之处。倒是发明地动仪的张衡,鼓捣出了一个“车辆里程器”,甚是奇妙。此物利用一套颇为复杂的齿轮系统带动车上的一个小木人,当车行十里,车轮与齿轮的作用下,那小木人便会敲一下鼓。只是皇帝们对知道车子走了多远没啥兴趣,导致中国机械学的萌芽缺少阳光滋润而迟迟长不起来,若是感兴趣,估计还没到宋朝,就有齿轮驱动的“自行车”什么的了。

上面的还不至于让人震惊的话,下面出场的神物,定然会让人震惊的嘴都合不上了。

一辆至少使用了四百年的“大驾玉辂”。

所谓“大驾玉辂”,乃是对皇帝所乘之车的专称,顾名思义,都知道这东西当是用了很多玉石什么装饰的华丽之车。而这辆如此经久耐用的“大驾玉辂”,则是唐高宗时期,不知哪个或者哪一群超级能工巧匠的鬼斧神工之作,沈括《梦溪笔谈》对此记载:

“大驾玉辂,唐高宗时造,至今进御。自唐至今,凡三至泰山登封。其他巡幸,莫记

其数。至今完壮,乘之安若山岳,以措杯水其上而不摇。庆历中,尝别造玉辂,极天下

良工为之,乘之动摇不安,竟废不用。元丰中,復造一辂,尤极工巧,未经进御,方陈

于大庭,车屋适坏,遂压而碎,只用唐辂。其稳利坚久,历世不能窥其法。世传有神物

护之,若行诸辂之后,则隐然有声”

唐高宗大约是活动于公元628年至683年的人物,沈括则是活动于公元1031至1095年,如此推断。“至今进御,自唐至今,凡三至泰山登封。其他巡幸,莫记其数”的此车,定然不会少了四百年的使用寿命。

现存世界最古老汽车乃是德迪翁?布东公司在1884年生产的“侯爵夫人”敞篷轿车,不到130年的历史,而现在这钢铁机器就已经不怎么跑得动了,估计再过三、四十年就会变成一堆碰都不敢碰的废铁。

再看看那“大驾玉辂”,用了四百年,还能上泰山,车中放一杯水都不会摇晃,真是稳如泰山,“至今完壮,乘之安若山岳,以措杯水其上而不摇”。

震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吧。

更能彰显此物之传奇的,则是宋朝皇帝接二连三的复制失败。宋仁宗时期(庆历为其年号),“尝别造玉辂,极天下良工为之,乘之动摇不安,竟废不用”。宋神宗时期(元丰乃其年号),“復造一辂,尤极工巧,未经进御,方陈于大庭,车屋适坏,遂压而碎,只用唐辂”。

屡屡复制失败之后,宋朝的工匠们,不得不认为这“大驾玉辂”,是有神灵护卫的东西了,因为他们认为,当这辆车行驶在其他车辆后面时,会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声音,“世传有神物

护之,若行诸辂之后,则隐然有声”。

在《宋史舆服志》中,对这辆估计前无古人后也无来者的神物,有更加详细的记载:

“玉辂,自唐显庆中传之,至宋曰显庆辂,亲郊则乘之。制作精巧,行止安重,后载太常舆闟戟,分左右以均轻重,世之良工,莫能为之。其制:箱上置平盘、黄屋,四柱皆油画刻镂。左青龙,右白虎,龟文,金凤翅,杂花,龙凤,金涂银装,间以玉饰。顶轮三层,外施银耀叶,轮衣、小带、络带并青罗绣云龙,周缀纟畏带、罗文佩、银穗球、小铃。平盘上布黄褥,四角勾阑设圆鉴、翟羽。虚匮内贴银镂香罨,轼匮银龙二,衔香囊,银香炉,香宝,锦带,下有障尘。青画轮辕,银毂乘叶,三辕,银龙头,横木上有银凤十二。左建青旗,十有二旒,皆绣升龙;右载闟戟,绣黻文,并青绣绸杠。又设青绣门帘,银饰梯一,拓叉二,推竿一,银錔头,银装行马,青缯裹輓索。驾六青马,马有金面,插雕羽,鞶缨,攀胸铃拂,青绣屉,锦包尾。又诞马二,在辂前,饰同驾马。余辂及副辂皆有之”

由这段记载可知,此神物之所以能上山下乡如履平地,主要的奥秘在于其车身后部所搭载的“太常舆闟戟”具有“分左右以均轻重”的功能。“太常”为一种皇家大旗,“闟戟”则是类似方天画戟一类的奇异兵器,这两种东西经过一种早已失传的工艺制作并结合在一起,并根据某种角度与力度安装在“大驾玉辂”上后,就有了神奇的平衡功能。“世之良工,莫能为之”,连宋朝人都这样说,估计后世也难有人能琢磨出个究竟来了。

再看此车之装饰,四根车柱都是精雕细画,四柱皆油画刻镂。左青龙,右白虎,龟文,金凤翅,杂花,龙凤,金涂银装,间以玉饰”,连那轮子都是用银叶配上,“顶轮三层,外施银耀叶”,然后就是各种昂贵的绶带、银铃、香囊,“轮衣、小带、络带并青罗绣云龙,周缀纟畏带、罗文佩、银穗球、小铃……”

为了让这辆“大驾玉辂”运动起来,皇家又规定了多少人手呢?“玉辂驾士六十四人”——除了为皇帝驾车的那位顶级车夫外,还有六十余名专门负责开路引导的“驾士”。

唐朝真是一个强大的王朝。

怪不得日本乖乖臣服了。

遗憾的是,宋朝以后,轿子开始流行起来,结果本来就已经有所退步的神车制造工艺,更加没落了,此后亦再无什么能称得上香车的东东出现在史书之中,或许民间某个高人曾经搞出来了那么两辆。或许这种退化,还与工匠们琢磨不出来那辆“大驾玉辂”有些关系吧。

学富五车

——让庄子不爽的人

学富五车,出于庄子描述其对另一名叫惠施之人物的看法:“惠施多方,其书五车”——意为这个叫惠施的兄台,懂很多东西,其所著的书籍,可以装五辆车子。仅从此判断,似乎为庄子在称赞惠施兄,然而将后面一句补上后,就发现这“学富五车”的所指,并非那么回事了。

“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惠施兄所坚持的道理很多都不靠谱,其所说也有很多是胡扯。

难道,“学富五车”竟是个贬义词?

还是要看看这引得庄子如此不快的惠施兄,到底是何方神圣?

首先,要严正声明的是,惠施不是一个高僧,尽管其名听起来很容易被人误认为这是一个高僧。作为与庄子同时代的人物,他也不可能是一个高僧。彼时,释迦牟尼才刚刚成佛不久呢。

此君乃是活动于战国中期,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7年的一代学术大师。在诸子百家中的门派,乃是已经鲜为后人知的名家。这个门派的研究重心聚焦于所谓的“名实问题”,简单说,就是在逻辑上辩论事物的概念,比如为什么逮耗子的动物被称作猫,而不称作狗一类的问题。听起来是吃饱了撑的,但实际上这个门派对于中国哲学而言,具有超出许多所谓哲人的重要意义,因为西方哲学的奠基者之一,和惠施大约活动于同一时期的柏拉图,绞尽脑汁所思考的,其实也就是这些东西。

遗憾的是,在西方,这些东西被称为逻辑学,发扬光大至今;在东方,这些东西却被视为诡辩,汉代就断流了。

即便在惠施的时代,其所属的名家,也是为其他门派所鄙视的。

因为逻辑思维暴差的他们,根本就说不过惠施,反而常常为其所调戏。

如庄子,这名空想主义者与惠施关于一条鱼的著名辩论: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焉)知我不知鱼之乐?(《庄子?秋水篇》)

两人在桥上散步,发现有一条神秘的鱼在瞪着他们,此时心情很愉悦的庄子立即开始空想,啊,看那鱼儿是多么自由快乐啊。不料讲究逻辑的惠施有意调戏一下就喜欢空想的庄子,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立即顺着惠施的发问逻辑回答道,你不是我,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快乐呢?

此故事流传至今的版本,基本上就止步于此,也让大多数人觉得庄子真是聪明啊,那惠施是个笨蛋吧,被庄子“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怎料还有后面一记绝招: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秋水篇》) 对啊,我不是你,就不可能知道你快乐不快乐,而你不是鱼,自然也不可能知道鱼快乐不快乐了,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庄子掉进了惠施的逻辑陷阱,场面一定很尴尬。不得已,他只得来了句含糊不清的话语加以掩饰。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哎呀,好了,回到问题的开始好吗?你问我是怎么知道鱼快乐不快乐的,那就意味着你已经知道我能感受鱼的快乐了,我正是在桥上感受到的啊。

这才是胡扯。

考虑到《庄子》这本书,很大可能是庄子的学生为了美化他们伟大的导师而编纂成的一本颇神的书籍,则更加可以由这场掩饰色彩太过明显的辩论中确定,惠施此人的聪明程度,尤其是其逻辑的严密程度,根本就不是庄子一类只会神叨叨说些大鱼大鸟、自由啊、飞翔啊的空想家所能企及的。

而逻辑,正是哲学、数学、乃至近代科学的基础。

如果惠施的成就,仅仅存在于以严密的逻辑调戏庄子一类的空想家,那用来形容其学识的“学富五车”,即便贬义的成分立不住脚,也难以成为一个褒义词。

不过如此聪明的他,又怎么可能如此浪费他的天才呢?

恰恰又是这本《庄子》,颇为珍贵的记载了惠施的一系列深度思考,虽然那是在“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的修饰下引出的,仔细读之,却让人大为震撼——因为这些思考太有深度了。

惠施之思考——历物十事。

所谓历物十事,即惠施所探讨的十个哲学命题,依《庄子?天下篇》所载,分别是: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南方无穷而有穷

今日适越而昔来

连环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这十大命题当然不可能在此一一分析了,那样就会变成几万字都难以交代清楚的哲学论文,甚至数十万字都难以达到目的。而既然是用来证明惠施之天才的,那也就只需要任选几个,就足以让我们震惊到无比的程度了。

如第一个命题,讨论的是大小问题,这也是哲学的终极问题之一。

最大的事物,到底有多大?惠施的看法是,没有边际,“至大无外”。没有边际的事物,按照现代主流科学的观点,当是宇宙了(颇有意思的是,宇宙一词也出自《庄子》,看来空想家的空想还是有些价值的,而且也难保那是惠施给予的启发喔)。而人类直到近代,才逐渐从地心说,发展到日心说,再发展到宇宙无限论。两千多年前的惠施就已经通过“至大无外”触及到了“宇宙无限论”,当称为近代天文学之父才是。

那最小的事物呢?惠施认为,最小的事物,就是小到再也不能分离,“至小无内”。这就涉及到了组成事物的最小单元,简单说,也就是最小的粒子。对于这个问题,古希腊有一批天才的哲学家,曾经创立了古典原子论加以解释,近代西方又发展出有物理学根据的经典原子论,然后随着技术进步,将原子向强子、奈克,以及更加小的粒子推进。是否存在小到不能再分离的最小粒子,人类的科技尚不能解答,但惠施的超常思考力,或许已经提出了答案,又或许,他错了,但错的也太有深度了,以至于目前的人类科技都不能证明他错了。

更有深度的是,他还提出了“一”的概念。

大到极致的事物,如宇宙,虽然其疆界之内容纳了不知多少东西,但从整体上看,乃是“一”——一个宇宙。而小到极致的事物,假定真的存在那样一种粒子的话,也是“一”——一个粒子。按照辩证法的理论,惠施的理论,也就等于“统一律”。而按照现在的宇宙大爆炸假说,则惠施的“一”,也就等同于宇宙起源的那个“点”(该假说认为,约在150亿年前,宇宙所有的物质都高度密集在一点,有着极高的温度,因而发生了巨大的爆炸。大爆炸以后,物质开始向外大膨胀,就形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宇宙)。而《老子》所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及东汉许慎所著《说文》将“一”的来源解释为:“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与惠施的“一”也有着高度的类似。但惠施是站在无比大与无比小的对比下做出此番探讨的,其抽象思维的能力,令人震惊。

第四个命题,“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则涉及到了运动与静止的问题。

此命题大意乃是:太阳刚升到正上方,就开始偏离正上方了,生物刚出生,就开始奔向死亡了。对于此语不太理解的话,可以参考差不多与惠施同一时期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语:“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中”——这是阐明了事物永远处于绝对运动之中的观点,而惠施的命题,也是认为事物的永远运动,太阳不可能一直就挂在那里,也没有长生不老的生物。

在确立了事物的绝对运动观之后,惠施也并未像许多后来的哲学家,掉入了所谓夸大绝对运动而忽视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陷阱”。如赫拉克利特有一个学生,自作聪明的将老师“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中”中的“两次”给改成了一次,成了“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结果闹出了被人问“那你的脚到底在哪里呢”之笑话。这种“相对主义陷阱”的下一步,就是认为人类根本不可能认识这个世界,因为你看到的任何一样事物都在飞速的改变着,一分钟前你认为那是只猫,一分钟后恐怕那只猫已经变成狗了——没有相对静止概念的引入,这些掉进了陷阱的哲学家们,是根本不可能意识到猫,在一段时期内,会相对的稳定在猫的状态上的。

而惠施则在指出太阳不可能一直挂在那里的同时,明确表示太阳挂在那里和偏离那里,是有明确界限的,即“方中”与“方睨”还是有区别的,至少在那一刻,太阳还是挂在那里的。当然,这一刻是需要有个限定的,如十分钟以内。切不可如赫拉克利特那学生一样,钻了牛角尖,认为太阳根本不可能挂在一个地方,一直在动,即不存在“方中”,也不存在“方睨”,那么,太阳到底在哪里呢?

最后一个命题,“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是一个伟大的命题。其伟大的程度,即便惠施没有提出前面九个命题,也足以让其位列中西方哲学家的前列。

此命题的大意是,我们要对万事万物都存一个爱心,因为连天与地,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而且是统一在一起的,没有天就没有地,没有地就没有天,何况万事万物呢?何况人呢?

注意,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博爱观,而是与惠施在第一个命题中所触及的“大一”、“小一”息息相关的哲学理论。在惠施看来,人、动物、植物,乃至天和地,应该都是由一种基本元素组合而成,并因此统一在一起,同时也因为具体组合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就总体而言,统统都是“一”。既然如此,人类爱动物,爱植物,不就是爱自己吗?不就是与天地同存吗?不就是天人合一吗?

不幸的是,大多数的人类,直到现在,可能都没有真正认识到惠施此命题的真理性。当某某乱扔垃圾、虐待动物、制造毒奶粉、圈地盖别墅等等的时候,他会意识到这是在自残?才不会呢,他只会认为这是在享受人生。同时这蠢笨的家伙又会抱怨吃了地沟油、夏天越来越热、环境越来越恶化、地震越来越频繁等等。他根本就不懂得,自己对万事万物干过的坏事, 实际上也就是在对他自己干坏事啊,就是一种可悲的自残,一种人类所特有的自残啊。

尤为可笑的是,还有某某提出些什么战天斗地,看看战斗到最后,都赢了些啥回来,自然灾害、大饥荒、沙尘暴、水土流失……人类是渺小的,是这个“大一”的组成部分之一,千万别忘了自己的本分,这是两千多年前惠施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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