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非灯谜原理
柳忠良
关于灯谜原理和谜体,最早提出且最具影响的是六书原理和六大谜体。正是这个理论提出和传播,把灯谜基础理论引向了歧途。
一、灯谜的六书原理阐述
1917年张起南著《橐园春灯话》根据六书提出了六类谜体,指出:“谜有体有格。体则有会意、象形、谐声、增损、离合、假借之别”。书中列举了此六类灯谜的特点。
1919年许德邻著《文虎》谈到:“文虎之术,通于六书。作者须略明六书之旨,而后比类属辞,参互通变。可以拓衢路,辟蹊径,置关键。”
以六书原理阐述并运用六书原理分析灯谜,厘定法门,且影响最大的,是1929年10月出版的谢会心编《评注灯虎辨类》。书的开篇就引入六书原理:“《周礼注》: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二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三曰:谐声。谐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五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六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按:此法极古。制谜者恒准此为胚胎,至变化多方,莫可穷诘,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可耳。”书中还多处谈到:“制谜法门杂然多端,要不外以六书为经纬,善运心思,转能别开生面。”“制谜运法,无论正映、反扣、用典、白描,或以刻画取胜,或以谬巧见长,极变化多端,要不外以六书为经纬,训诂作枢机,而字里行间,莫非由神明理解,俾里面两方,各臻完密,乃其常例也。”此可谓对六书原理的概述。鄞镇凯著《潮汕谜艺》说:“灯谜原理,是以造字六书原理为理论基础的。谜人凭着这理论依据去探索,去发展。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须总结、升华,整理出规律性的东西。这项工程,竟由潮州人谢会心完成,他编著的《评注灯虎辨类》为谜艺后学提供捷径。”事实上,与这个结论正好相反,六书原理作为灯谜原理,严重误导了谜艺后学,现在纠正这个错误学说,要耗费很多谜人的很多时间和精力。
灯谜六书原理和六类谜体的理论,对谜学影响较大,至今,仍有很多谜著沿用此说。
1961年王素存编《灯谜的猜和作》谈到:“灯谜的体裁,亦即用以使人昏迷的伪装工具,约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因为字面字底的谜,皆根据于六书,千变万化,总离不开六书范围。”
80年代,洛淑贞编著《灯谜讲座》谈到,灯谜的作法与猜法,“皆以‘说文’的六书为主,加以增损离合而已”。该书在“谜语的体裁”章对灯谜从性质分类则完全采用六书名称。王学勤主编的《中华谜语大辞典》解:谜体“是灯谜作品底面相照应的表现形式。一、张起南《橐园春灯话》谓谜体有会意、象形、谐声、增损、离合、假借之别。二、体裁是按照灯谜各种扣合方法来分类的,谢会心在《评注灯虎辨类》中把它纳入法门的范畴。”
1994年张伯人著《字谜技法四十式》认为:“字谜是一切灯谜的基础,六书是古代造字的六项依据;文字浩繁,虽然千变万化,总不能超出此六书。至于字谜之制作,格式纵多,总亦不能离此六书原理。”1997年柯国臻《灯谜法门100种》(《开启谜宫的钥匙》)说:“制作灯谜要依据六书造字原理来释字解义”。
2000年汪永生在《中华谜海·灯谜的体裁与制谜的方法》中谈到:“张起南关于谜体的提出和分类是很有见地的,能基本上归纳谜体的特点,较之前人之‘体’、‘法’、‘格’不分,已前进了一大步。后来的谜家虽然主张各有不同,但基本概念却不外乎此,只是在六体的基础上‘增损离合’而已。”
2009年林玉明著《中国谜语基础知识》说:“谜体规定灯谜的体裁,是灯谜的文字表述形式。不同体裁的灯谜扣合谜底时遵守不同的规律。清末民初的谜家张起南在他所著的《橐园春灯话》中认为:‘谜有体有格。体则有会意、象形、谐声、增损、离合、假借之别;格则有系铃、解铃、卷帘、折腰、落帽、脱靴、锦屏之殊。’这种分法大多源自‘六书’,‘六书’是《说文解字》中所说的六种造字方法;‘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对比两者,不难看出,只要把后者中的‘指事、转注’换成‘增损、离合’就成了张起南所提出的六种‘谜体’。”
以上将六书原理(六体说)作为灯谜原理,几乎要当成谜学的理论框架。曾有当代谜人网络发文说,现在若要打破这一框架,重新构筑新的灯谜理论,也还是一个不太现实而且比较困难的事情。但由于六书原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运用上,都显露出很多漏洞,表现出与灯谜语言的实际情况不符,势所必然要被破除。
二、六书原理把灯谜理论导向误区
六书原理提出,是对灯谜理论的初级阶段认识。它是灯谜理论的一种探索,也使灯谜理论走向了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六书作为灯谜原理在理论上不见说明
《评注灯虎辨类》开篇以六书原理,有以六书为纲的起势,但为什么要以六书作为灯谜原理,一直不见理论阐述。
一个原理的提出,应该建立在充分理由的基础之上,简单地说声“根据”和“源自”是没有充分理由的。坚持原则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根据”、“源自”,但确定原则的时候,说“根据”、“源自”只是参照,必须分析事物自身内部的特征作出正确的定义。灯谜六书原理的提出,就是缺乏对灯谜语言本质的分析,而是从外部找来个作为文字源头的六种造字方法之六书,权且充作灯谜原理。在灯谜理论不成熟的历史条件下,运用六书分析灯谜,厘定原理和法门,在我国灯谜史上具有进步的探索性的意义。但随着认识的深化和理论的发展,其不匹配的问题逐步被质疑出来。
六书原理说还谈到灯谜由六书为“关键”、“枢机”、“经纬”,可在具体分析和运用中,没有一处可以证明六书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
六书造字理论与灯谜理论都是与文字有关的理论,初看,六书造字方法似乎与灯谜有关联,细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直接。六书是造字的方法,灯谜是运用文字的作品,两者具有明显的不同,不能套用。
(二)六书作为灯谜原理在实际中不能圆其说
六书原理作为灯谜原理只是一个空名而已,无非套用六书归类。《评注灯虎辨类》写下这个名称后,接下来的前六个法门直接采用六书名称,为六书的具体运用。六书原理降为六个法门,原理的作用就难免遭到质疑了。更令人质疑的是,无论是套用六书归类,还是以六书为名的六个法门,其内涵与六书造字的本义都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象形
先从六书的角度分析。六书造字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就以“日月”为例,人们根据大自然中的日月形态造出了“日月”文字,起初之形为:
日:月:
经文字演变,成为我们现在见到的“日月”二字。至此,象形造字已完成历史使命。而灯谜是在运用已经造好的语言文字,灯谜的象形不再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了,而是形象化地描述现行的“日月”二字形状。以“日”字谜为例:
△莫在马路上占道(成语)不可同日而语
谜中“莫”为“不可”之意,“马路”暗指象棋弈法中的“马走日”,“道”和“语”都是“说”的意思。谜中的“日”用象棋弈法中的“马路”来示现行方块字形,完全区别于六书的物体象形造字。显然,六书意义的象形不适合灯谜的象形。
再从法门的角度分析。灯谜的“象形”法门是形扣的法则之一,通称为“象形法”。它是将字或字的某个部件的形状想象成生活中的某个物体的形状以扣合谜底。此与象形造字正好形成换位思考:六书中的象形造字是根据想象物体的形状而造出汉字,而灯谜则是从观察现在的汉字中想象出相似的某个物体的形状。如:
△远树两行山倒影,轻舟一叶水平流(字)慧
这是《评注灯虎辨类》象形法中举例的第一则谜。此谜是借助象形和倒形的分笔形扣成谜。“丰”象形远树,两行即“丰丰”,“山倒影”示意形变得“彐”,“乚”象形“一叶扁舟”,三点状象形“水平流”。谜面所得字部合为“慧”字。用六书解,“慧”字为形声字。从心,彗声。本义是聪明,有才智。再细究,“慧”字部件“彗”的甲骨文象扫竹之形,本是象形字。现使用的“慧”已不是甲骨文时的形状了。灯谜的象形,是从观察现今使用的“慧”字部件形态而想象出的某相似物体的形状。此灯谜的象形法与六书造字已无瓜葛,只是名称相同而已。灯谜不受六书之囿,是在按照自己的游戏规律运作。
2.会意
先从六书的角度分析。六书“比类合谊,以见指挥”之会意,是指组合两个以上的字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六书造字的会意与灯谜的会意名称相同,却有区别。具体以六书造字说所举“信”字为例来分析:
六书造“信”字,从人,从言。人的言论应当是诚实的。故信的本义为真心诚意。而灯谜是在“信”字造好后进行回互其辞地使用。如:
△为人立言不浮夸(字)信
此谜形义双扣,“为人立言”为分笔形扣,“不浮夸”反面会意扣“信”。“信”字的这个会意是根据汉语“信”字的释义,而并不需要追溯到造字时“从人,从言,人言为信”的意义源起。
从此谜中可以看到,会意,是最容易把六书和灯谜联系到一起的,名称相同,意义近似,此所以六书被套用于灯谜原理。但也要认识,会意是六书之一,也是灯谜的重要法则,却各自的起点不同,目标任务不同,不可相混。
再从法门的角度分析。灯谜“会意”与六书“会意”名称相同,内容有很大区别。作为“六书”造字的会意,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会意字。如:两个“木”会意组成“林”。灯谜的会意包括字义、词义、句义等,其基本特征是从谜面所表达的意思去领会谜底。也用《评注灯虎辨类》会意法中举例的第一则谜来分析:
△子陵钓于富春(诗经)羔裘逍遥
此谜注曰:“汉严光,字子陵。高隐不仕,耕于富春山下,前临富春江,江侧有滩曰严陵濑,子陵尝披羔裘,钓于其处。按:底句逍遥二字,扣题处极得不脱不黏之妙。”此谜运用了特征借代。子陵“尝披羔裘”被借代特指“严子陵”。谜底原义是指“穿着羔裘去嬉游玩闹”,别解为“披羔裘者(严子陵)逍遥(钓于富春)”应扣谜面。此谜是回互其辞地对语言文字的运用,其意义是应用汉字中形成的,无需联系到六书会意造字来解释。
3.谐声
先从六书的角度分析。《评注灯虎辨类》中的“谐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的六书说,是指一半是形符,一半是声符造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的名称为“形声”。《现代汉语词典》亦作“形声”。形声字是汉字中最能产的合成字。因此,形声字在汉字中数量最多。《评注灯虎辨类》之所以不用“形声”而用“谐声”名称作为灯谜法门名称,在于当时缺乏形声相扣的谜作实例,又不宜使“六书”缺位,权且跳出“六书”形声法模式,移“形”他法而只取其“声”。这种处理也正好说明“形声”不便作为灯谜原理,而只是借“谐声”这个词赋予摹拟读音的含义作为一种谜法而已。具体就以六书造字所举“河”字为例来分析:
按六书解:河,形声。从水,可声。本义为黄河。这意味着造字的目标完成,灯谜中的“河”字则是另一番情景。如:
△派头大得出奇(字)河
此谜是借助方位和减损的分笔形扣。“派”头为“氵”,“奇”出“大”余“可”,合为“河”。此为直接从字形上分析,无必追索到从六书中求解。
再从法门的角度分析。灯谜谐声法是音扣法则,其基本要领是同音谐字,用同音的此字谐彼字。这与六书的“形声”造字法是完全不同的。用《评注灯虎辨类》谐声法中唯一的一例的不带格的谜来分析:
△彼此姻缘恰并头(字一)韻
此谜按曰:谜底“韻”字,系一“音”一“员”。谐声“音”可通“姻”,“员”可通“缘”。恰好“音、员”两字并立。故题面以“彼此、并头”等字扣之。此谜为借助直接谐声的分笔形扣成谜,被当成楷模之作。以现今视觉,此谜面没有提音指示词,有缺陷。但此谜是音扣初级阶段的产物,对后来谐声法的发展具有启导作用。当今谐声法灯谜已趋成熟,其谜面都要求有提音语词暗示。如此谜面,被人改为“道是姻缘恰并头”,增加了“道”字作为提音指示词,使旧谜翻新,即中规中矩,又附有时代气息。从此谜中,我们可以认识到,灯谜谐声法是汉字读音的别解,与六书“形声”造字法的含义完全不同。
4.指事
先从六书的角度分析。“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之六书说的指事,是指在文字上加符号,以符号表明造字的意图,被称为加体指事。如初造“上下”的字形为:
上:下:
经文字演变,我们现在见到的“上下”二字是由小篆字形变化而来。而灯谜运用的是已经造好的汉语文字“上下”,而不是造字的最初形态。以“上”为例:
六书指事解“上”:甲骨文和金文显示,下面的“一”表示位置的界线,线上一短横表示在上面的意思。本义为高处,上面。而灯谜则是另辟蹊径,运用已成型的文字展开别解。如:
△有言在先,即刻转让(字)上
△卢前王后(字)上
前谜是增笔形扣,“让”为合字,意思是在前面加一个“言”组成“让”者,即“上”。后谜的谜面为成语,借助方位分笔形扣成谜,别解为取“卢”字的前部和“王”字的后部组合成“上”字。此二谜作解无须联系“上”字的六书指事。
再从法门的角度分析。作为法门的“指事”直接使用六书名称,其基本手段是用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等方位词提示,今已直接称之为示形法或方位法,是灯谜成谜的常用方法。用“示形法”或“方位法”为法门名,较“指事法”更直截了当地把握指事特征,一看就明,一用就通,故能取代“指事法”名而普遍运用。
指事用作造谜之法,其含义可从多个方面理解:如按六书造字法解,近似于示形法或方位法。如按“指事”的文面意义解,会意谜中的正面、反面、对面、旁面、两面等扣法,都含指事因素。运用史事、典故和文艺作品中的片段、情节制的谜,也是指事。现运用诸方法制的谜各自都有归属的法门。由此分析,指事法作为灯谜法门,含义模糊,概念不清晰。从实际看,此法门名已很少见到运用于分析谜作,现处于自然淘汰的态势。如:
△上不在上,下不在下,不宜在上,止宜在下(字一)一
此为《评注灯虎辨类》指事法中举例的第一则谜,用指事分析,不合此谜所涉各字的造字法则,也不合此谜所涉各字的用字法则,且不如“示形法”或“方位法”表述明确。
5.假借
先从六书的角度分析。“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的六书说,意思是为了减少造字之繁而本无其字,假借它字。六书中的假借,无论理解为造字之法还是用字之法,其基本特征是形成了一字多义,字与字可以假借。“假借”是用已有的汉字去记录新词,很多新词一旦确定其基本意义后,人们一般不再考证是否假借而来,有些也无法考证。新词意义定型为基本意义后,灯谜使用其基本义项,无须追溯是否假借而来,直接可作为会意。还有同义词相扣,均可作为会意。《评注灯虎辨类》中的假借举例,多数已不是六书造字意义上的假借,即便是用六书假借造出的字,也无须称之假借。如:
△人尽夫也(诗经)汉之广矣
这是《评注灯虎辨类》例谜中难得的一则涉及六书假借造字的谜。有注曰:《左传》:人尽夫也,父一而已。假借以“夫”为“汉子”也,则本俗以男子亦称汉子。汉,原为水名,后依声托事,假借为男子(汉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汉”:“①汉水……③男子(后起意义)。”此“汉”字之“男子”义算六书概念的假借,但注解其假借与不注解其假借,与解谜已无关紧要。现在制谜猜谜,不必再考证“汉”之“男子”义项是否后起假借而来,直接用其义会意。故六书概念的假借作为谜法已无实际意义。
再从法门的角度分析。作为灯谜的“假借”,其基本特征是借用较确切的代词,达到谜面和谜底相扣合的目的。如人名假借、地名假借、物名假借、时间假借、朝代假借、天干地支假借、古今字义假借等等。假借是一个较大归类的较抽象归类的法门,宜更精细更准确分类,可以从中区分出通假法、通义法、借代法等多种分支法门。这已与六书原理的“假借”不同,就是《评注灯虎辨类》例谜,大多数都突破了六书假借造字的框框,如第一则例谜:
△政(书名)正字通
此谜按曰:题面“政”字,可假借为“正”,例如《论语》:“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政”字假借为“正”,并不是六书概念中的假借。六书概念的假借是指有的字原先没有为它造过专用字,只是从现成的字中选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后来习惯了,这个字也就归它使用了。“政”字假借为“正”并不是这样。而是本来就有某个字,古人写这个字时,不用其专字,而借用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而意义不同的字来替代,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写别字,此谓通假字。此谜是通假相扣。
6.转注
六书中的转注,无论理解为造字之法还是用字之法,目标是制造同义字。其基本特征是一字多义,字与字可以互训。而灯谜中的义扣,就是利用“同义字辗转相注”(即“一字多义可以互训”)的原理。转注作为灯谜法门,其特征是谜面和谜底运用同义词置换。如《说文》:“考,老也”,“考”和“老”是同义词,互为谜面和谜底形成转注,可以用“老”扣“考”,也可用“考”扣“老”。再如“我、余、吾、予、侬”等,可以同义互扣。
转注不仅不能作为灯谜原理,连用来作为灯谜法门也是多余。现在归类和分析谜作很少提及转注,多以会意论之、别解论之。《评注灯虎辨类》所举例的转注法谜,都是会意谜,可以直接归为会意类的分扣类。如:
△翱翔乎杳冥之上(古文)一飞冲天
此谜为会意分扣。“翱翔”会意为“飞”;“乎杳冥之上”会意为“冲天”。由此观之,转注法已无单列为灯谜法门的实际意义,更不宜充作原理或谜体了。
三、六体不能涵盖灯谜扣法
运用六书原理分析灯谜,厘定法门,必然产生六大谜体之说。作为谜体,是灯谜法门的高度概括。但六书原理的六体根本无法涵盖灯谜扣法。
运用六书原理分析灯谜,从数以百千万计的灯谜中找几个似是而非的谜例来说明,是很容易的,但这并不科学。必须分析所有灯谜,涵盖所有谜例,其理论才能立得起来。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烦从分析谜例的角度来审视六书(六体)能否作为灯谜原理和谜体:
①春雨绵绵妻独宿(字)一
《说文解字》:“一之形,于六书为指事。”《常用古文字字典》:“古人用一画表示数字一,数不是事物,不可象形,只能用指事符号来表示。”六书可以如此解“一”之字体,但用六书来解此则“一”字谜,就力所不及了。此谜文义中似有指事,但不是六书意义上的指事,而是更贴近语文意义。此谜文义中似有会意,但也不是六书意义上的会意。将此谜归入此二体皆似是而非。此谜归入六书中的任何一书都不恰当,只有根据其用字特征归类。此谜以“春”为基础原字,借助推理的方法减损字部“日夫”得谜底“一”,是形、音、义三要素中的形扣谜。
②孤帆西去江流水(字)巩
此谜如果用“六书原理”分析,应该归为哪一体呢?哪一体也无法纳入。“巩”字是简化字,“六书原理”莫能企及,人们分析“巩”字的时候,往往联系到它的繁体字。繁体字“鞏”按六书解是形声字,从革,巩声。经简化后,只存巩声。现简化字“巩”,凡是部件,工是声(异调)。这种六书解字与“巩”字谜不相干系,“巩”字谜也无法用“形声”来归类。根据用字特征归类,此“巩”字谜可归入形、音、义三要素中的形扣类谜,为借助减损的分笔。
③又见桥上鸿爪印(字)受
按六书解,“受”字从冖(盖物的巾),下手(又)接受上手(爪)给的东西,为会意字。而此谜与会意毫不相干,且不宜纳入六书中的任何一体。根据用字特征分析,此谜是运用象形的分笔法成谜,谜面经别解获得“又冖爫”三个字部,组合得谜底“受”字,属于形、音、义三要素中的形扣类谜。
④新字号并入老字号(字)虎
按六书解,“虎”字的甲骨文、金文都是象形,《说文解字》:“从虍,虎足象人足。象形。凡虎之属皆从虎。”《说文解字注》:“从虍,从儿,会意,虎足象人足也。”现“虎”字从虍,几是部件,为存意字。这些六书解与此谜扣合毫无关联。此谜为增笔形扣,谜面示意在基础字上并入简化“号”字就组成繁体字“號”,这个基础字即谜底“虎”字。
⑤雨余山色浑如睡(字)雪
这是《评注灯虎辨类》象形法中的举例。谜面追求文采,刻画的意境优美。扣谜时,首字“雨”直接入谜扣“雪”之上部。“山色浑如睡”示意将“山”放倒,其中,将放倒的意义用形象的语言“浑如睡”表达出来。这种表现手法与六书的象形概念完全不同,不能作为象形法举例。此谜是语言生动的汉字形体的变化,可称为倒形法(倒卧法),是通过颠倒、辗转汉字的形体来表意。此谜应属于形、音、义三要素中的形扣类谜。
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易经)非所困而困焉
这是《评注灯虎辨类》假借法中的举例,依据是“困”假借为“睡”。查《现代汉语词典》解“困”义项之一:“(方)睡:困觉丨天不早了,快点困吧。”以此义扣“睡”,不能视为假借,而是同义词会意相扣。此会意非六书所解的“困”字“从木在口(义同围)”的会意字意义,而是用字范围的会意。此谜应属于形、音、义三要素中的义扣类谜。
⑦羞颜未遮(字)丑
谜底“丑”字经文字改革变化很大,由繁体字的“从鬼,酉声”变为简化的部件字,由“、土”组成。这种简化的“丑”字已无法用原来的六书来说文解字了,更别说按六体归类了。如用形、音、义三要素归类,此谜运用减笔法成谜,为形扣类谜。
⑧蚂蚁缘槐(字)术
谜底“术”字经文字改革变化很大,由繁体字的“从行,术声”变为简化的部件字,由“木、丶”组成。这种简化的“术”字也无法用原来的六书来说文解字了,更别说按六体归类了。根据用字特征的形、音、义三要素归类,此谜是借助了象形、借代的分笔法成谜,为形扣类谜。
以上所举谜例用六书为谜体归类,真不知道归于哪个类中。六书作为灯谜原理,完全是无根据无论证地套用许慎《说文解字》的理论学说,根本不能涵盖灯谜法门。其实,很多持六书原理和运用六体归类的谜家,包括提出六书原理的谜家,对持六书理论也有质疑,也很矛盾。很多在运用六书原理和六体归类时,作了部分调整,如将形声改为谐声,删除指事、转注,增加增损、离合、别裁等体。殊不知,这种调整并不能改变六书原理与灯谜原理不相配的问题。于是,很多谜著在运用六书原理和六体归类时,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引入六书的造字概念后,偷换成用字的形、义、音三要素原理进行释义和举例。
其实,六书理论只是人梯底层的理论,随着汉字的演变发展,六书早已不能涵盖现代汉字的字形了,何况是应用语言的灯谜呢?如果灯谜仍要套用六书作为原理,那是理论认识严重滞后且不能全面正确地解析字形。
六书是古人分析汉字的造字方法而归纳出的六个条例。古人分析的汉字是基于小篆文字形,六书是从这种旧的原始文字中归纳出来的。自秦朝进行文字大改革后的“隶变”,历年历代都对文字有小改小革小演变,特别是当代大规模文字改革推广简化字后,现代汉语中的大量汉字已无法用六书造字方法来分析解释字形了,于是有学者充实、改造而成为十书。杨洪清、朱新兰编著1993年4月出版的《多功能解形说义字典》和1997年出版的《现代说文解字字典》,在六书基础上,针对简化字等,增补“存音字、存意字、部件字、笔画字”四书,合称为十书。十书把甲骨文、篆文里的一些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字经过隶化、简化后其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不明显的字按现行的字形归类为笔画字、部件字、存意字、存音字:1.原来的形声字现在形存音废的叫存意字,如观,从见,又为部件(本为雚guàn声);骤,从马,聚为部件。2.原来的形声字现在音存形废的叫存音字,如宪,“宀”是部件,“先”为声旁。3.几部分都无音义的叫部件字,如归、冈、凤、常、尝、圣等。4.直接由笔画组成(不含偏旁、部件)而无义可说的叫笔画字,如乡、寸、八、门等。十书的新理论,使现代汉语中的每个字属于哪一书哪一属,都很明确。
由于六书原理本身已不适应现代汉字的组构规律,视为造字之法尚且原始,作为灯谜原理更不可套用。或曰,用十书作为灯谜原理如何?答曰,仍是不可。十书是分析汉字的造字方法和字形组构规律的学说,而灯谜是应用汉字的学科,两者的作用、目标皆不相同,不可套用。
认识灯谜的原理,必须从汉字应用入手而不是套用十书或六书。《现代说文解字字典》介绍:“《字典》继承了逐字分析字形,形、音、义三结合的科学方法,突出了汉字表意(形声字兼及表音)的根本特点。”其中,所说“逐字分析字形”是十书(六书)的功用;所说“形、音、义三结合的科学方法”是汉字应用的训释。正确地把握这两者的特点和内涵,才能有效地将这两者区别开来,才不至于将汉字应用与六书(十书)功用混为一谈,才能正确地认识灯谜的原理。
四、六书原理和六体说必遭淘汰
谜界自提出六书原理和六书谜体后,认同者众,好象六书是个筐,各种法门都往里面装(有些谜语书甚至将谜语的表现手法如比喻法、拟人法、拟物法、多面法、异常法、反复法、排比法、夸张法等,也用六书原理这个根本不合适的筐来装),这个发现筐名不合适,改一改名称,那个发现不合适,又改一改名称,于是形成多种谜体的说法。如果不抛弃套用六书的谜体框架,不能改变体制不顺的问题。
六书与灯谜的关系,类似种植养殖科学之于烹饪学,烹饪学的基本定义主要分析烹饪原料和食物的加工,如果用种植养殖科学的基本定义去套用烹饪学,显然是不行的。六书理论与灯谜也是不能套用的。六书早已定义,是汉字造字之法,汉字造成之后,六书的任务即已完成。而灯谜是应用语言文字的学科,不能用创造语言文字的基本定义来套。如果套用,势必种了别人的地而荒了自己的田。此也相似于越俎代庖。当然,创作灯谜的时候,可能受六书知识的启迪;分析灯谜的时候,可能运用到六书知识,这是灯谜运用百科知识的一个方面,与套用定义是两回事。
对六书原理与灯谜原理不合套的问题,有些谜家提出了质疑,有些不予评价地放弃而选择开拓新思路。如王仿编1983年出版的《中国谜语大全》在“编者的话”中就谈到:“字谜的产生,决定于文字结构的特点。字有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实际上,主要是三书:形、声、义。汉字一个字可以拆成许多字,许多字也可以合成一个字,在拆与合的过程中,形、声、义都发生了变化,构成了谜。”
近30年来,质疑之声渐为强烈。郑百川在《〈评注灯虎辨类〉印象》中指出:“《评注灯虎辨类》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如作者有意识地提出‘六书’原理,作为灯谜创作之依据,给各法以支柱作用,并将一些谜作分以归之,但因谜法本来多变,非‘六书’所能尽包,故终未能以‘六书’为体,将后列各法分类归属六体,只是并排罗列,使各法谜例性质每与‘六书’所举类同混淆。”
王栋臣《“六书”理论与灯谜成谜法门关系探究——兼评〈评注灯虎辨类〉的六书观》(见《中华灯谜年鉴》2005-2006双年鉴),明确论及六书理论与灯谜有本质的区别:“六书理论是从本源上解释文字,是汉字造字和用字的科学归纳,作为一门关于汉字的科学理论,其思想是极其严谨的;而灯谜则是从现象上戏说文字,是对现有文字的艺术演绎,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用灯谜去戏说文字,但是我们不可用灯谜的方法去解释文字的本义。但是,也正是灯谜所具备的戏说及演义功能,才使得灯谜作为一门艺术而具有的趣味性、益智性,能带给人们无穷的乐趣与美的享受,也使得灯谜艺术千百年来,经久不衰,成为汉民族所特有的一项文化遗产。”
综上所述,无论从理论还是实际分析,六书原理既非灯谜原理,也不能作为谜体。将六书当成灯谜原理或视为谜体,是一个不成功探索。原因在于,对灯谜原理和谜体的确定不是从灯谜的内部特征入手进行分析所得,而是因为六书的影响太深,先入为主,从外部导入六书理论,须不知与灯谜实际不合套,于是左缝补右缝补,缝补来缝补去,还是与灯谜实际不合套,只有弃之,另开思路,才能走出误区。正确的途径是从灯谜语言的内部特征入手进行分析,才能正确地认识灯谜原理和谜体。
注:本文发表于“居家杯”首届灯谜文化节(深圳)2012高峰论坛文选《大鹏风采》4(此发文时有少量修改),为是作者完稿的《中华灯谜学》第三章“灯谜的原理和谜体”第一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