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校本课程开发的含义
第一节校本课程开发的定义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定义
1973年7月,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所辖机构“教育研究革新中心”在爱尔兰阿尔斯特大学(The NewUniversity Of Ulster)
“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Development,SBCD)的国际研讨会,菲吕马克和迈克米伦(Furumark&McMullen)两人在会上最先试图界定校本课程开发的定义。1974年,在东京的国际课程研讨会上,校本课程开发也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
1.菲吕马克(1973):校本课程开发意指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如教师、行政人员、家长与学生,为改善学校的教育品质所计划、指导的各种活动。
2.迈克米伦(1973):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基地的课程开发工作,该课程开发工作大部分依赖学校教职员以及学校的现有资源,
3.斯基尔贝克(Skilbeck,1976):校本课程开发是由学校教育人员负责学生学习方案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评价。
4.沃尔顿(Walton,1978):校本课程开发,其结果可以是教材的选择、改编,也可以是教材的新编。
5.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79):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发的课程开发过程,过程中需要中央与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力、责任重新分配。
6.埃格尔斯顿(Eggleston,1980):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学校运用有关资源,通过合作、讨论、计划、实验、评价来开发适合学生需要的课程,
7.黄政杰(1985):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中心,以社会为背景,透过中央、地方与学校三者权力责任的再分配,赋予学校教育人员权责。有学校教育人员结合校内外资源与人力,主动进行学校课程的计划、实施与评价。
8.科恩(Cohen,1985):校本课程开发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是指学校少数人员,如校长、部分教师开发课程文件或成品;广义上,是指学校所有成员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人士等参与课程规划、设计、实施与评价等课程开发的全部工作
9.马什等人(Marsh etal,1990):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强调“参与”、“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的课程开发口号;是一种重视师生共享决定,共同建构学习经验的教育哲学;也是一项需要课程领导与组织变革的技术。
10.萨巴尔(Sabar,1994):校本课程开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学校人员采用、实施现有课程成品时,所进行的一连串的课程决定;广义是指学校成员参与课程开发、实施与评价等动态过程,以及其中对于学校组织、资源、社区参与、培训教育所做的决定。
11.张嘉育(1999):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为达成教育目的或解决学校教育问题,以学校为主体,由学校成员如校长、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家长与社区人士主导,所进行的课程开发过程与结果。
12.崔允漷(2000):校本课程是指学校根据本校的教育哲学,通过与外部力量的合作,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并在校内实施以及建立内部评价机制的各种专业活动。
13.吴刚平(2002)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哲学思想,为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以学校教师为主体进行的适合学校具体特点和条件的课程开发策略。
14.徐玉珍(2003)在学校现场发生并展开,以国家及地方制订的课程纲要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依据学校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及可利用和开发的资源,由学校成员自愿、自主、独立或与校外团体或个人合作开展的旨在满足本校所有学生学习要求的一切形式的课程开发活动,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课程改进过程。
由此可见,校本课程开发的定义众说纷纭,分歧很大。有的定义强调课程开发的过程,有的则重视课程开发结果;有的把校本课程开发视为一种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或策略;有的把校本课程开发视为课程管理体制的一种变革;有的认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关键是权力结构的重新分配;有的则重视整体学校情景的变革。因此,有必要对“校本”、“开发”等词语进行语义上的分析。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语义分析
1.校本(school-based)
“校本”一词有多种表达方式,从字面意思看,指的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指学校所做出的课程开发的决定或所采取的课程活动方式,其立足点、出发点必须是学校自身。这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个方面,以学校为基地。课程开发的全部要素,从计划的制定、内容的涉及到评价体系的建立,都是在实际教育的现场—学校中发生并一步一步展开的。
第二个方面,以学校为基础。校本课程的开发必须要以学校自身的性质、条件和特点以及可以利用的资源为依据。如:必须考虑到学校自身所确立的新的教育理念和育人目标,学校的性质,学校的优势和劣势,本校学生在某个或某些科目的学习上所存在的特殊问题和特殊需要,本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极个别特点,学校所在的摄取的特点及周边环境,学校已形成的校风和传统。
第三个方面,以学校为主体。首先,校本课程开发不是对外部指令的服从和执行,它是学校主动开发的行为。其次,校本课程的开发不是对中央课程的无条件的实施,它允许并鼓励学校在领会国家课程的基本精神的前提条件下,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改编或整合,是一种校本化的课程实施。最后,在校本课程决策共同体中,虽然需要校外的专家、学者和向滚教育行政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但参与决策的主体成员人仍然是学校内部的成员。在这里,学校是真正的课程开发主体,学校成员,特别是广大教师成了课程开发的主人。
第四个方面,以学校为整体。首先,校本课程开发不论涉及的范围是全部课程还是部分课程或单项课程,不论所采取的方式是选择、引入、还是改编、重组或新编,都应该考虑到学校的整体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整体的学习需求。其次,所有类型的课程开发活动都应该以学校内的相关人员或由学校的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校外课程专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等组成的学校共同体的集体审议和决策为基础,它绝不是某个人一时的心血来潮或思想上的偏执。最后,学校本位课程的开发不能混同于教师本位课程的开发。因为,课程本来就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是学生在校获得的学习经验的总和,任何单个科目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科目。因此校本课程开发不能理解为单个教师孤立、随意、孤芳自赏的开发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也不包括个别教师孤立的课堂教学设计。开发项目的具体承担这可能是某一个教师,但项目本身是以集体审议为基础的。
第五个方面,以满足学校的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宗旨。不论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还是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其根本的宗旨应该是一致的,即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促进学生的发展。但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是以满足以学生一般要求为基础的,难以估计每一个学校的每一个学生之间的差异。校本课程的开发为发现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并采取相应的课程对策提供了可能和条件。如:针对学习困难的儿童的特殊学习需求而设计的补救性课程。最好的开发主体当然是学校。
2.开发(Development)
《牛津英语辞典》把“开发”解释为“一项计划、方案的具体细节的确定或小说情节的完全展开”。“开发”即包括一向制定好了的计划,也包括着想计划中具体内容的确定。“课程开发”指从课程目标的拟定、课程结构的设计、课程标准的编制、课程材料的选择和组织、课程实施与改进、课程评价等一系列的课程行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个方面,课程开发的幅度。包括整个学校课程的结构的调整,如科目的增减和组合,课时比例的调镇,不同科目之间的整合;部分课程的开发;个别课程的开发;隐性课程的开发,如校园文化环境的设计、有特色的实践活动的开展等。
第二个方面,课程开发的方式。包括课程引入,如引入校外由国家提供的课程开发项目,或引入他校开发的课程项目等;课程选择,如在国家或地方所提供的课程项目清单种选择课程项目等;课程改编,对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的某种形式的改造以适应具体的学校和教学情景,由对引入的校外课程的重新改组,也有对学校自身开发的课程的进一步改进等;课程整合,由对不同科目的整合,有学科与活动的整合,有统一学科内部不同教学内容的整合;课程创新,如学校自己开发新课程项目获单元,学校自编教材,或自行设计某种具有特色的校园环境或社会活动专题。
第三个方面,课程开发所涉及的课程因素。一个完整的课程开发过程大致涉及这样几个课程因素:课程目标的确立、学习内容的选择、课程方案的实施、学习结果的评价。
第四个方面,课程开发所持续的时间。校本课程开发的时间有长有短,短期的课程开发可能只是为期一两个月的微型课程开发,如给毕业班开设的职业指导课程,长期的课程开发可以是一个从小学到高中直线递进的课程系列,或整个学校课程的结构调整。
由此可见,校本课程开发的多种定义是对课程多元化理解的结果,不同的定义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校本课程的特点,我们要从不同的理解中吸取有价值的营养,全面地理解校本课程,避免片面化。对于概念的理解越深刻,我们运用越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