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容:陈瑞仁——台湾最后的良心(凤凰周刊 2006年33期) 无限挑战2006年有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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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台湾最后的良心

2007年01月10日 15:04 字体:大中小

陈瑞仁从不讳言他的政治立场是深绿,从学生时代就搞反对运动,参加党外活动,甚至比美丽岛时期才参加的陈水扁还要早。

台湾“国务机要费案”侦办4个多月来,结案报告的内容,成为岛内最大悬念。11月3日,检察官陈瑞仁起诉第一夫人吴淑珍的结案报告出炉。一时间岛内舆论哗然。

陈瑞仁则创下多项“第一”的司法纪录,这是台湾司法史上首次以贪渎共犯、伪造文书罪起诉第一夫人的案例;台湾领导人首次因宪法第五十二条刑事豁免权的保障而获得“暂缓起诉”;此案也是首次有台湾检察官在“总统府”、玉山官邸等地点,两度就地侦讯“总统”、第一夫人、以及第一家庭成员。

《联合报》评论说,陈瑞仁以无比的勇气,在起诉书中认定陈水扁涉及贪污,并将吴淑珍起诉,不仅创司法纪录,同时也把自己写入历史。这份起诉书更被认为是华人司法史上的光辉文献。在全世界各媒体的关注下,承办此案的台湾高检署黑金查缉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也因此而声名大噪。

侦审过程锱铢必较

陈瑞仁侦查此案,仅花了120天,花费时间与一般刑案无异。不过,这段时间传讯犯罪嫌疑人、证人多达276人次,陈瑞仁逐一查明扣案的国务机要费支出凭证中,每张发票的真正消费者身份,其工序之繁复,效率之高可以想见。

陈瑞仁办案细密,为了确定吴淑珍消费确实用在自己身上,陈瑞仁问得极为细致。陈瑞仁表示,吴淑珍花费最大一笔是钻戒,他为此讯问了多位店员,从吴淑珍选购时试穿、量尺寸、送回修改等细节,确定吴淑珍所买的太阳眼镜、皮鞋、衣服等物都是给自己使用的。虽然陈水扁在二度应讯又改口说有部分物品是他馈赠,但已无法挽回劣势。

起诉书指出,吴淑珍买的132万元台币钻戒,有27万余元由SOGO百货礼券支出;如果是陈水扁的馈赠,应该全部由“国务机要费”支出,不会只出一部分,扁不能以案发后“追认”方式改变。

陈瑞仁在8月20日第一次讯问吴淑珍,吴淑珍承认为“国务机要费”搜集百货公司的礼券,但未承认其它部分。陈瑞仁由发票追账,确认她涉嫌贪污时,在10月中旬和“总统府”接洽,要二度讯问吴淑珍,但府方以吴淑珍身体欠佳为由拒绝。10月27日,陈瑞仁到陈水扁官邸二度讯问阿扁,本来亦想询问吴淑珍,但阿扁仍以她身体不适婉拒。

在结案前两天即10月31日陈瑞仁发出传票,约吴淑珍在次日下午见面。“总统府”又以传真表示拒绝,陈瑞仁认为手头证据已足,决定不再询问吴。

陈瑞仁称,被告本来就有不说话的缄默权,即使被告一句话都不说,检察官也要有本领从其它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

关于“秘密外交”一节,陈告诉媒体,陈水扁提到的6件外交机密工作,有3件与“国务机要费”无关,只有两件是真的。其实10月上旬他大概就心知肚明有假外交,27日第二次密讯,暗示陈水扁夫妇没有结果,31日是“摊牌日”,4名证人的假证词像骨牌般一个个被击垮。

从侦办国务机要费以来,台湾老百姓已经窥得许多“总统”官邸的生活内幕。看到陈水扁的外孙穿什么牌子的童装、陈家的狗吃什么样的狗粮、阿扁穿什么牌子的西装、驸马带什么样的表,阿珍戴什么样的珠宝等等,阿扁一家奢华的生活,已非当年的一级贫户。

“证据是我的力量”

针对“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其后的记者会中强调,检方不了解“秘密外交”工作的困难性。陈瑞仁稍后则表示,他完全尊重陈水扁对于“外交”及台湾利益的坚持,他身为检察官,侦办此案却是以法律思考而非以政治思考。

由于“国务机要费”极为敏感,陈瑞仁面对的政治压力之大,可以想见。为了避免干扰,陈瑞仁在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期间,手机几乎都关机。检察长谢文定告诉他“放手办”、“不要有任何政治考量”、“只要扪心自问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并且给了陈瑞仁最大的办案空间。

陈瑞仁向媒体透露了司法的“先天限制”。他说:“办案讲求证据,检察官最大的压力是证据。办案不可以流于‘人民公审’,群众运动不能影响我的办案。人民力量是属于‘政治责任’部分,我所关注的是‘刑事责任’部分,是证据的力量。”

陈瑞仁最后说,“在此感谢社会大众对检调的配合调查,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并没有政治干扰,我们面临的只是证据够不够的问题。”

他为了不让外界打扰他办案,也花了不少工夫逃避媒体,和媒体记者大玩捉迷藏游戏,连狗仔队也拿他没办法,可见其劳力之余也要劳心。6月29日接手“国务机要费案”以来,陈瑞仁日以继夜挑灯夜战,有人经常看到他穿着短裤睡衣,夜宿查黑中心,现在比以前瘦了些,头上的白发也更多。

陈瑞仁所属的查黑中心,因属于”最高检察署”,层级太高,无法起诉,所以移送台北地检署。而陈瑞仁为了向这个案子负责,也担心如果移送后,台北地检署的检察官无法一下子了解案情,还得重新调查,怕转移方向,所以他转调为台北地检署的检察官,亲自起诉陈水扁夫妇。这样的一路负责到底,在检察官之中是相当少见的。

台湾“司法英雄”

在台湾的司法制度下,其他检察官在办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股市内线交易案时,明明证据俱全,却重重举起,轻轻放下。而陈瑞仁却是如此严肃的查办,可见其魄力不小。

陈瑞仁是1947年台湾”二二八事件”的受难者家属,因此其家人都是本土政权支持者。陈瑞仁从不讳言他的政治立场是深绿,从学生时代就搞反对运动,参加党外活动,甚至比美丽岛时期才参加的陈水扁还要早。

早在他就读台湾大学时期,陈瑞仁就开始从事反对运动,他当年跟前陆委会副主委邱太三、台南县长苏焕智等同期的台大法律系同学,常被警总人员拍照再被约谈,位于台大法律附近的龙门客栈饺子馆,据说就是他们当年集聚议事的秘密据点。陈瑞仁这样的背景让他可直接与“总统府”联系,约谈第一家庭成员。

陈瑞仁当上检察官之后,也不忘推动改革。1998年,台湾成立了“检察官改革协会”,担任该会发言人的,正是陈瑞仁。2004年,台湾的民间组织司法改革基金会选出陈瑞仁为”台湾10大司改人物”。

连经常批评台湾司法的司法改革基金会也承认,检改会成立后,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成功地防止行政对检察官的部分干预,司法风气也获得改善。该会又赞扬陈瑞仁对台湾司法改革居功厥伟。陈瑞仁“司法英雄”的形象在台湾广为民众赞扬。

陈瑞仁历任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高等法院检署察查黑中心检察官等。他从基层做起,完全是靠扎实的努力打拼而得到提拔的。

办案不分蓝绿

过去办案时,陈瑞仁也常遇上要调查政府高层官员的情况。他在担任士林地检署检察官时,侦办了”军购泄密案”和”尹清枫命案”,引起台湾社会极大关注。但因这两件案子都牵涉到军方高层,案子难以突破,让他深感自责,这也就是他后来会发起成立检改会的主因。检改会第一次与民间司改会的合作,就是票选推荐主任检察官的活动。

陈瑞仁从不讳言自己政治立场是”深绿”,面对媒体询问起诉”第一家庭”成员后的心情时,他坦承在由台湾人掌政后,最后却因为贪污遭起诉,自己心情相当复杂、甚至有些感慨。

但陈瑞仁也坦然表示,自己只要离开投票所,就没有颜色。引起社会动荡的“国务机要费案”,历经4个多月的调查,为了给社会交代,已不能再拖延,因此结案。陈瑞仁更向在场的媒体表示,接下来只想好好休息陪陪家人,不想再接见任何媒体了,陈瑞仁并且笑称,媒体才是让他深感压力的部分。

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陈瑞仁最后亦为陈水扁做了解释:“我们的总统真的没有特别费,只好把国务机要费当特别费,办完这个案子,希望是恶梦的结束,而不是恶梦的开始。”来源:《凤凰周刊》

作者: 特约撰稿员 陈婉容(发自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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