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排水管道
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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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CTV ,Sonar And Laser Inspection andEvaluation of Public Sewerage Pipeline in Guangzhou
广州市
二OO八年五月
前 言
由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组织、根据目前公共排水管道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一些城市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订了本规程,由我局和局属单位组织建设的公共排水管道的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道养护维修等方面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制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电视检测;5.声纳检测;6.激光检测;7.管道评估;8.检测报告书和成果验收。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本规程参编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工程协会
广州迪升探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安新管道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参编人员:王少林、欧阳建新、孙稚洁、鄢志红、
刘豫明、盛飞、辜壮群、戴永相、韩国雄、陈飞雄、任广贤、贾铁砚、刘静、丁倪鸿、洪伟、周易
目录
1总则 3
2 术 语...4
3 基本规定... 6
4 电视检测...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 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10
4.3 检测方法... 12
4.4 影像判读... 13
5 声纳检测...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14
5.3 检测方法... 15
5.4 轮廓判读与测量... 16
6 快速检测... 17
6.1 一般规定... 17
6.2 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17
6.3 检测方法... 18
7管道评估....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检测项目名称、代码及等级... 21
7.3 结构性状况评估... 23
7.4 功能性状况评估... 25
8 检测报告书和成果验收... 28
附录A 管道缺陷编绘图例
附录B 时钟表示法图例
附录C 看板式样
附录D 电视检测记录表
附录E 声纳检测记录表
附录F 排水管道沉积状况纵断面图
附录G CCTV检测记录表(现场与报告双用途)
附录H 缺陷标准定义、等级及样图
附录IK值对应路段或区域参考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城市排水管道检测的技术工作,保证检测成果的质量,为城市排水规划、设计、施工、抢险以及建设和管理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和决策依据,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公共排水管道的检测。
1.0.3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排水管道的电视、声纳和快速检测,其它有影像记录方式的检测可参照执行。
1.0.4排水管道的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闭路电视系统(简称CCTV)
源自英文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
远程采集图像,通过有线传输方式,进行直观影象显示和记录的集成系统。
2.0.2电视检测TV Inspection
采用专用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道内窥检测的一种方法。
2.0.3声纳检测 Sonar Inspection
采用声波反射技术对管道及其它设施内的水中物体进行探测和定位的一种检测方法。
2.0.4快速检测 Quicly Inspection
采用专用激光发生器、影象测量评估软件和闭路电视系统进行管道内窥定量检测的一种方法。
2.0.5时钟表示法 Clock Description
采用时钟位置来描述缺陷或结构特征出现在管道环向位置的表示方法。
2.0.6直向摄影 Straight Inspection
电视摄像机取景方向与管道轴向一致,在行进过程中拍摄并通过控制器显示和记录管道影象的拍摄方式。
2.0.7侧向摄影 Lateral Inspection
当爬行器停止时,通过电视摄像机镜头和灯光的旋转/仰俯或变焦方式,重点拍摄管道内壁状况的一种摄影方式。
2.0.8权重 Weight
为了显示若干指标在总体评估中所占有的重要程度,对各指标分别指定不同的比例系数,然后进行加权计算。此指定系数即称为权重。
2.0.9修复指数 Rehabilitation Index(简称RI)
依据管道的结构性缺陷的程度和数量,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值。数值区间为0—10。数值越大表明修复的强度越大。
2.0.10养护指数 Maintenance Index(简称MI)
依据管道的功能性缺陷的程度和数量,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值。数值区间为0—10。数值越大表明养护强度越大。
2.0.11功能状况检测 Operation Inspection
对管道畅通程度的检测。
2.0.12结构状况检测 Structure Inspection
对管道构造完好程度的检测。
2.0.13管段 Pipe Section
两座检查井之间的管道。
2.0.14 顺流 DownStream
管道检测的行进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2.0.15 逆流 UpStream
管道检测的行进方向与水流方向相反。
3 基本规定
3.0.1检测的对象包括污水、雨水、合流管道(渠箱)以及附属设施等。管道检测按任务可分为普查、紧急应对检测、竣工验收确认检测、交接确认检测、来自其他工程的影响检测和其他检测共六类。
3.0.2 普查检测周期宜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管道普查周期
检查类型 | 分 类 | 周期(年) | |
功能性 | 重力流 | 中小型管道 | 2 |
大型及以上管道 | 5 | ||
压力流 | 10 | ||
结构性 | 管龄 < 30年 | 10 | |
管龄 ≥ 30年 | 7 |
注:中小型管道是指直径不大于1000mm的管道
3.0.3管道检测的基本程序宜包括:检测工作任务书下达,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技术检测方案,检测前的准备(含办理占道施工许可证、管道特殊预处理许可手续等),现场检测及初步判读,日工作单签署(由委托方或委派的监理方代表与检测方现场负责人共同确认当日工作量及其成果),内业影象判读与处理,评估计算及图件编辑,编写检测报告书和成果验收。检测任务较简单及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序可酌情简化。
3.0.4管道检测前应搜集如下资料:
1已有排水管线图;
2管道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等技术资料;
3 已有管道检测资料;
4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3.0.5 现场踏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察看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管道分布情况;
2开井目视检查管道的水位、淤泥和井内构造等情况;
3核对所搜集资料中的人井位置、管位、管径、材质等。
3.0.6技术检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任务的委托方、施工方,检测任务、目的和工期要求;
2管道概况、现场交通条件及对已有资料的分析;
3技术方案(包括管道检测及预处理);
4作业质量、健康、安全、交通组织、环保等保证体系与具体措施;
5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6工作量估算及工作进度计划;
7人员组织、设备、材料计划;
8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注:检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技术检测方案可简化。
3.0.7现场管道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立施工现场围栏和安全标志,必要时须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封闭道路后再作业;
2管道预处理,如封堵、吸污、清洗、抽水等;
3仪器设备自检;
4管道实地检测与初步判读。对发现的重大缺陷问题应及时报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现场监理;
5 检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养设备。
3.0.8 缺陷分布图的编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缺陷分布图宜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基础上加绘缺陷要素。无排水管线图的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的有关规定绘制。测区较小的可实地丈量后以自由比例尺简单绘制;
2管道缺陷图上必须注明的缺陷要素包括:录像文件(带)编号、检测方向、缺陷位置、代码及照片编号、管径和相对距离等;
3图上的代码和颜色应按本规程附录A规定执行。
3.0.9管道检测记录应在现场按规定格式(见附录D、附录E或附录G)填写完成,不得事后补填,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描述管道缺陷或结构特征在管道环向上的位置时应采用时钟表示法(样图见附录B)。以声纳检测的渠箱缺陷定位应按系统实际量测位置以数值表示。
3.0.10管道检测成果报表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或合同号)、检测时间、天气、操作者、所持检测资格证书编号,地名、路名、录像文件(带)编号、管道用途、权属单位、铺设时间、预清洗、开始/结束井编号、形状、管径、材质、内衬、管道接头间距、检测方向、缺陷位置、分布时钟、代码级别及缺陷照片等,对于连续性缺陷还应注明起/止位置和长度。报表应经操作者、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确认。
3.0.11管道检测成果资料应按档案管理中统一载体、装订规格的要求,分为文字、表、图和光盘(录象带)四大类进行编号和组卷。
3.0.12管道检测成果可置入数字市政系统,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3.0.13管道检测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现行的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的有关规定。
3.0.14检测单位须具有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认可的管道检测资格,检测主要技术人员须有管道检测上岗证。
3.0.15普查类检测项目的质量控制宜采用监理模式,现场监理应全程见证现场检测过程,并及时确认管道的重大缺陷。
4 电视检测
4.1 一般规定
4.1.1本检测方法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排水管道检测,也适用于未交付使用的竣工验收检测;
4.1.2对于竣工验收检测,宜在分段施工完成之后、闭水试验之前进行;
4.1.3电视检测过程中管内水位不宜大于管径的1/3。
4.1.4在实施管道电视检测普查时,可采用手持式电视检测系统进行初步检测;
4.1.5在进行管道结构性检测前应先对被检测管道做预疏通清洗,使管道内壁无污泥或杂物覆盖;
4.1.6管道中的水位直接影响检测质量,因此,在检测之前,应对管道内的积水实施堵截、导流,尽最大可能将被检测管道内的积水减小到最少。封堵管段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的有关规定。
4.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检测:
1爬行器无法行走或者推杆无法推进;
2镜头沾有泥浆、水沫或其它杂物等影响图像质量;
3镜头浸入水中,无法看清管道状况;
4管道充满雾气影响图像质量;
5其它原因影响到图像质量。
4.2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4.2.1摄像头高度可自由调整;爬行器的车轮直径大小或者轴间距可根据被检测管道的大小进行更换或调整;灯光强度能调节。
4.2.2闭路电视系统和手持式电视检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2-1或者4.2.2-2的规定。
表4.2.2-1闭路电视检测系统摄像镜头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 技 术 指 标 | |
镜头种类 | 直视 | 扫视与旋转 |
成像单元 | 肌 CCD | 肌 CCD |
分辨率 | 像素512 x 492,水平≥330 TVL | 像素512 x 492,水平≥400 TVL |
灵敏度(最低感光度) | ≤1勒克斯(lux) | ≤1勒克斯(lux) |
视角 | ≥45度 | ≥45度 |
扫视:210º,旋转:355º | ||
防水性能 | 水下4bar | 水下1bar |
监视器 | ||
图像变形 | ≤±5% | |
屏幕 | ≥250mm(对角线)真彩色 | |
灯光 | ≥1500坎德拉(cd) | |
影象记录模式 | 录像带或DVD光盘 | |
电缆抗拉强度 | ≥200千克力 | |
电缆长度 | 推杆式≥30米,爬行器式≥120米 |
4.2.3检测设备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10°C至+50°C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的环境中正常工作,宜配有防爆系统和防水系统。
4.2.4实施管道结构性检测的摄像头宜具备旋转/仰俯功能,以满足侧向摄影要求。
4.2.5检测设备须具备距离计数功能,电缆计数测量仪最低计量单位为0.1m,精度误差不大于0.3m或±1%。
4.2.6电缆长度120米时,爬行器的爬坡能力应大于5度。
4.2.7检测设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规定。
4.2.8对新购置的或经过大修及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的设备,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校正。
4.2.9
4.3 检测方法
4.3.1在每段管道检测前,必须编写录制版头,在版头内写明检测日期、检测管道所处位置名称、起始井及终止井编号、管道直径、管道材质、检测方向(逆流或顺流)、管道类型、工程编号等。(样图见附录C)。
4.3.2 爬行器的行进方向宜与水流方向一致。
4.3.3为确保影象资料的清晰和稳定性,对管径小于等于200mm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m/s;大于200mm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5m/s。
4.3.4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中轴线上,蛋形管道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高度三分之二的中央位置,偏离不应大于±10%。
4.3.5将载有镜头的爬行器摆放在检测起始位置后,在开始检测前,将计数器归零。对于大口径管道检测,应对镜头视角造成的检测起点与管道起始点的位置差作补偿设置。
4.3.6每段管道检测影象记录应连续,完整,录象画面上方含有“起始井及终止井编号、管径、管道材质、检测方向(逆流或顺流)、管道类型、检测时间”等内容。在终止检测时,要在画面上输入“检测结束”的简写代码“JCJS”或“检测中断”的简写代码“JCZD”并注明无法完成检测的原因。
4.3.7每一段检测完成后,应注意对计数器显示数值与实际检测管道长度数值的修正。
4.3.8直向摄影过程中,图像必须保持正向水平,在爬行器行进过程中,不要旋转镜头或改变镜头焦距;需要旋转镜头或调焦时,应使爬行器保持在静止状态。
4.3.9侧向摄影时,爬行器必须停止,然后改变拍摄角度和焦距以获取最佳图像。
4.3.10采用手持式电视系统检测时,将镜头和灯光按4.3.1和4.3.4要求放置在井内管口处,对准管道中轴线方向以逐级加大变焦数值的方式进行管道内窥检测。
4.3.11对各种缺陷、特殊结构和检测状况应作详细判读、量测和记录,并按附录D的格式填写电视检测结果。
4.4 影像判读
4.4.1缺陷的类型和代码宜在现场确认并记录。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第二者根据录象复核。
4.4.2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4.4.3对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4.4.4缺陷图片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5 声纳检测
5.1 一般规定
5.1.1进行声纳检测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管径的1/3,渠箱内水深与渠箱宽度比不宜小于1:5。检测时管内水流速度应符合不影响检测探头的定位精度的要求。
5.1.2潜水作业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的有关规定。
5.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检测:
1探头受阻无法正常前行工作时;
2探头被水中异物缠绕或遮盖,导致局部信号被屏蔽而无法显示完整的检测断面时;
3倾斜传感器、滚动传感器大于自动补偿范围,检测图像无法正确定向时。
5.2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5.2.1探头设备应满足管道口径的要求,承载后不易滚动或倾斜。
5.2.2 声纳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扫描范围应大于所需检测的管道(渠箱)规格。
2显示器分辨率应大于512×512像素。
3 125mm范围的分辨率应小于0.5mm。
4每密位均匀采样点数量应不小于250个。
5.2.3设备的倾斜传感器、滚动传感器应具备在±45度内的自动补偿功能。
5.2.4设备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0至+40°C的温度条件下正常工作。
5.2.5电缆长度计数单位应采用公制,最小计量单位为0.1m,其精度误差不大于±1%。
5.2.6设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规定。
5.2.7对新购置的或经过大修及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的设备,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和校正。
5.3 检测方法
5.3.1检测前应从被检测管道取水样通过调整声波速度对系统进行校准。
5.3.2在进入每一段管道记录图像前,必须录入地名和被测管段的起点、终点编号。
5.3.3声纳探头的推进方向宜与流向一致。在起始、终止的管段检修井处应进行2-3m长度的重复检测,以消除扫描盲区。
5.3.4一般情况下探头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m/s;在检测过程中应根据被检测管道(渠箱)的规格,在规定采样间隔和管道(渠箱)变异处应停止探头行进采集数据,其停顿时间应大于一个扫描周期。
5.3.5声纳探头应水平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以减少几何图片变形。滚动传感器标志应朝正上方。
5.3.6 探头的发射和接收部位必须超过承载工具的边缘。
5.3.7声纳探头放入管道起始位置后,应调整电缆于自然紧绷状态,检测开始时必须将电缆计数测量仪归零。
5.3.8在声纳探头前进或后退时,电缆应保持自然绷紧状态。
5.3.9根据检测扫描范围的不同,应按表5.3.9选择不同的脉冲宽度。
表5.3.9脉冲宽度选择标准
扫描范围(mm) | 脉冲宽度(us) |
125--500 | 4 |
500—1000 | 8 |
1000—1500 | 12 |
1500—2000 | 16 |
2000--3000 | 20 |
5.3.10 声纳检测记录应按附录E的格式填写。
5.3.11以普查为目的的采样点间距约为2米,其他检查采样点间距约为1米,存在异常的管段须加密采样,以反映实际状况;检测结束后应根据检测结果绘制沉积状况纵断面图(样图见附录F)。
5.4轮廓判读与测量
5.4.1规定采样间隔和图形变异处的轮廓图必须现场捕捉并进行数据保存,以便于进一步解读、量测。
5.4.2经校准后的检测断面线状测量误差应小于3%。
5.4.3 系统设置的长度单位应为公制单位m。
5.4.4轮廓图不应作为结构性缺陷的最终评判依据,应采用其它准确方式检测评估(如电视检测、人工查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