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星期一,晴。
18大报告在第七条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跟17大报告“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相比透露出一个新的信息:中国原有一胎化计划生育主体政策将彻底打破。之所以仍然让我们感到有点“欲遮还羞”的味道,是因为这项政策的调整将是一个“渐进式”变革过程。
“计划生育”的核心词汇是“计划”,这跟“低生育”是两码事,更不等于“只生一胎”。既然是“计划”,那就得根据国情适时调整,该低时得低,该高时也得高。这本来是件很平常的事,宪法都可以改,党章都可以修,现在,连政治改革都提上议事日程了,为什么“计划生育”政策要做调整就那么难呢?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决定着中国的人口政策绝不能轻举妄动,任何一点差错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影响。过去,中国人奉行“多子多孙多富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连毛主席都谆谆教导我们“人多力量大”。马寅初率先提出“计划生育”理念后,最早不也是遭受过强烈的批判吗?可见,在中国,生育问题从来就是一个大问题,这既牵连到人们的老观念,也涉及了现实的新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哪一届政府,采取严谨、慎重的态度都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现实中国有一个压倒性的问题,那就是稳定,所谓“稳定压倒一切”。历史表明,在中国,一个原有的低效错误的政策不一定会马上带来大的社会动荡,而一旦新的政策产生又不能取到立竿见影的作用甚至相反,则很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影响。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国民在经济水平发生巨变的同时,生育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一些不甘生育一胎的人,也因为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处罚“维护”了社会的“平衡”。在这种“平衡”心理支配下,一些对现有计划生育政策抱有微词的人也只能采取沉默和忍耐的态度。其结果是,人口老龄、用工紧张和社保形势严峻等问题出来了,但生育率下去了,社会稳定保住了。
生育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脱离了它,社会的公平正义、权利保障很难自圆其说。尤其是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的今天,贫富悬殊、贪腐成风以及国际形势的尖锐复杂、领土领海问题的一触即发等等,迅速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中国必须透过一定形式的“红利”手段缓和甚至化解这些矛盾,在国民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同时凝聚全民智慧和力量,全神贯注办大事、破难事。人口“红利”,无疑是能让国民最深切、最普遍得到的“好处”。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面临着更为诡异的世界风云和更为凶险的国内问题,必须在较短时间积聚“人气”,赢得“口碑”,站稳脚跟。果断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件真正的“利国”、“利民”的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