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法治系列文章选 江苏法制报 公告

“大调解”机制的拓展与深化

——看连云港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

2014年8月22日 星期 五

□本报特约记者陈 旭 白玉兵

编者按: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仍然高发易发频发,是“击鼓传花”把矛盾推出去、“熟视无睹”遇到矛盾绕道走,还是敢于直面问题、积极创新方式、依法化解矛盾,作为“大调解”发源地的江苏仍在不断探索。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完善运行体系,整合资源要素,再造工作流程,在“大调解”机制基础上深化拓展形成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今年6月在实地考察调研后,对连云港市积极探索开展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深化拓展“大调解”机制,以赣榆、海州和公安条线为试点先行,创新开展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就地、就近、依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6月18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在实地考察调研驻新海派出所多元融合调处室、海州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后,对连云港市积极探索开展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理念创新 老办法呼唤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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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港市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龙头,开展了一系列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实践,保持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财物流动加剧,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交通城建等城市发展变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衍生出更多的矛盾纠纷。据统计,近年来,全市矛盾纠纷总量始终维持在年均4万起的高位运行,调解工作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容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越是矛盾突出,越是问题复杂,越需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而要做好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就必须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加培态度十分坚决。

带着“课题”,今年初,市委政法委领导带队走出去,认真学习考察“枫桥经验”;沉下来,深入县区调研、反复论证,决定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建设作为今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的“一号工程”,积极“破题”,试点先行,强势推进。

“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是一个新话题,我们是在老办法中摸索新思路,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重点在‘多元’与‘融合’上做文章,突出整合资源要素,强化工作衔接,努力尝试走出一条矛盾纠纷分类调处、依法调处、源头化解的新路来。”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徐昊介绍说。

任何创新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驻赣榆区青口派出所多元融合调解室就经历了一个从门庭冷落到群众主动上门的变化过程。青口派出所副所长邵立琨告诉记者:“刚开始不仅群众不肯来,就是所里的民警也不愿交案子,怕弄不好做成‘夹生饭’。现在每月接警近900起,其中30%左右都适合调解处理,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数据无声,却是最佳注脚。新机制运行以来,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56件,成功调处2899件,调处成功率达98%;99%的矛盾纠纷在乡镇、县区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矛盾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11.7%,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7%,全市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去省进京上访率居全省最低水平。

多元融合 变“单打一”为“齐上阵”

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的核心要义是调处主体多元、调处体系融合,使群众调处矛盾纠纷有地方说理、有人评理、有规范处理,逐步建立完善一套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

整合各方力量资源,让群众有地方说理。针对过去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的问题,连云港市明确市、县(区)综治委具体统筹新机制指导协调工作,整合综治、司法、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10余个部门职能,在全市7个县(区)、88个乡镇(街道)统一整合建立规范化、实体化运作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669个村(社区)重组设立调委会,从而做实理顺了县、乡、村三级矛盾调处机构的工作指挥协调体系,让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时时有人问,劝和调解息诉、事事有人管。

配强调解人员队伍,让专业人士评理。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把关招聘专业调解员196名充实到各级调解员队伍中,主要来源成分是退休法律工作者、老干部、民间调解能手等,充分发挥他们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调解的特点,“让懂行的人干难干的事,让会干事的人把事情干明白”。

派驻海州区新东派出所调解员潘苏云,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她告诉记者,做矛盾纠纷化解,最难的是缓解双方的对立心态并找到诉求趋同点,只有理直气“婉”、义正词“缓”,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才能调解好矛盾纠纷。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姜霜菊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姜大姐”,她长期扎根基层,专门成立了调解工作室,用诚心、耐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当地群众评价她的调解风格就像寒冬里的姜汤,喝一口就让人热呼呼的。

全面把握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研判、受理、移交、化解等多重环节,着力从入口、出口、关口三个方面进行融合分流,让矛盾纠纷有序有力规范处理。

畅通信息入口。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研发“综治通”移动终端,共配发基层900余部,安装矛盾纠纷排查系统200余台,采集数据2万余条,确保矛盾纠纷情况全面实时掌握;实现了主动获取、实时上传,重大矛盾纠纷预警率达到100%。

前移调处关口。在派出所、交警队等矛盾纠纷数量较大的单位派驻专职调解员,24小时随警作战、一体运作;到矛盾纠纷产生现场开展调处,将6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消协、医院等单位设立派驻多元融合式调处室36个,部分调解室还配备了法律顾问;在花果山、连云老街、连岛等4A级景区设立6个多元融合式调处室,年初以来,已实时调处旅游等纠纷253件,有效维护了港城旅游声誉和消费者权益。

实行“精确分流”。对劳资、环保、医患、消费、旅游、婚恋等各类纠纷,由矛调中心及时分流至各专业调处室调解,发挥调解人员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调处经验丰富的优势,定分止争息诉平访。

合力化解矛盾。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民工讨薪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移送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县区矛盾调处中心统一协调司法、公安、建设、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体会商。重大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第三方”人员开展听证、议事、评理,释法解惑、寓法于理,确保一次调处到位,努力把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化解,引入正常程序,纳入法治轨道。

上下同心 政府牵头社会协同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让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必须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变单纯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在党委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共同做好矛盾调解工作。

连云港市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在顶层设计上,提出多元调处主体、手段融合衔接的思路,明确了党委、政府对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主体责任和“领头羊”定位;在运行规范上,相继出台了“公调、诉调、检调、访调”等4项对接机制的规范文件,为新机制运行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党委、政府不当“婆婆”大包大揽,努力探索“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新路,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由“政府花钱买服务”。

为确保新机制顺利运行,市县(区)共筹集专项基金600万元,主要用于调解员工资和“以奖代补”支出,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新机制建设提供有力财力保障。

派驻赣榆区交警大队多元融合调解室专职调解员胡琚,曾长期从事基层妇女工作,对矛盾纠纷调解有经验,对服务群众有热情。她说:“真心实意为调解对象服务,看着他们从怒目而视到握手言和,我感到很欣慰;政府对我们的保障也很到位,除了基本工资,每次调解成功都根据调解程度的难易给予不等的奖励。”

对于非正常死亡、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经济债务、历史遗留等复杂矛盾问题,各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建法律、城建、卫生、科教、国土、质监等部门调处专家库,由当事人自主选择4名以上专家介入评判,再在“金牌调解员”、个人调解能手中选择当事人信任的调解员,采取“4+X”模式,联合对矛盾进行会诊,提出调处意见,真正做到“群众的事让群众议、群众的理让群众评”。

“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包治百病,关键是要立足服务群众,勇于创新,勇于探索,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依靠群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从源头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新机制的进一步推广与完善,王加培充满信心。

创新驱动“镇江元素”闪亮法治星空

2014年8月26日 星期 二

□王 宏

全省率先出炉《法治镇江建设纲要》,全国第一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镇江召开,普法惠民六上央视,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香港“世界通”特大网络传销案件在镇江告破,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江苏法治星空亮起的镇江元素,照亮了310万镇江市民追寻“法治梦”的新征程。

镇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茂川说,十年磨一剑,镇江“法治先导区建设”在全省脱颖而出,依靠的是体制机制创新驱动,依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建设提前两年实现现代化指标。

与时俱进,网络问政置顶“镇江篇”

“小红虾”沉浸在“声张正义”的沾沾自喜中时,一篇来自政府拆迁部门的回帖彻底浇灭了他的“炮火”。“我发现自己对拆迁问题了解并不全面。”看过回帖,愤怒的“小红虾”冷静下来开始补课,逐渐成为拆迁领域网友们的“意见领袖”。

镇江有140多万网民,著名的网络刺头“阿呸”,近年来逐渐将注意力转向社会公益,其一手策划的“卖毛巾的小女孩”,成为“大爱镇江”代表作。像“小红虾”“阿呸”一样改变的众多网络“刺头”,如今却成了民生问题专家,有的还跨进了政府决策“智库”……

突破“网络问政”的单一模式,镇江实现了政府与网民、网民与网民之间的多向互动,实现了从市领导到基层单位、从条口到区域全覆盖的在线受理网络。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络平台既是网民建言献策的议事厅,也是政府收集社情民意、关注民生的集散地,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2012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镇江召开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号召全国学习和借鉴镇江经验,搞好互联网属地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开拓创新,镇江法治政府建设迈入新阶段。市及所有辖市区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减少471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4项。说理式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等工作全省领先。

与时俱进,镇江各政法部门毫不懈怠。镇江公安局开通网上派出所,镇江法院全面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镇江检察机关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推送的微空间、微新闻、微动态、微直播、微代码“5V”式微传播资讯,方便各级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动态,零距离参与检察活动。这些举措在新媒体时代打造了指尖上阳光司法。

抢位争先,法律保护谱写“镇江模式”

2012年6月,交通肇事者王某驾驶变型拖拉机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孙某相撞,孙某受伤,车辆受损。扬中市检察院对该案执行监督时发现,道路交通事故路救中心对事故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4万余元后,肇事者王某却一直未向路救中心偿还该笔款项。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全省垫付路救基金已近1亿元,追偿成功的不足10%,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令人痛惜却又无能为力。

镇江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试行)》。根据这一意见,扬中市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支持路救基金的托管部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某等三名被告分别提起诉讼,挽回国有资产15万余元,江苏省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在全省推广这一“镇江模式”。

生态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等“公害”案件频发,政法机关当何作为?镇江市检察院与法院联袂试水公益诉讼,从保护对象、主体资格、操作程序等方面规定了提出公益诉讼的要求,有效破解了公益问题“没人诉”“不愿诉”“不敢诉”和“不会诉”的难题。这种有益的司法探索,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来。

镇江社会公益保护制度的探索,今年开始让一些“老赖”真正成了“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今年3月15日,一则“老赖,你的信息上街头大屏幕了”出现在镇江人气最旺的论坛百姓话题版块。这是镇江中院第一次在市中心采用大屏幕滚动播放的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级法院还通过官方微博、互联网网站对全市47名执行“老赖”曝光。

惩倡并举,镇江两级法院还通过引导大企业诚信经营来带动全市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的投资经商氛围。2011年4月,镇江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等八个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辖区恒顺醋业、大全集团、奇美化工等20家知名企业,共同签署了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镇江共识”,有力引领了商业活动中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经营观。

2013年“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CEI)”相关数据显示,镇江市在全国250个地级市中位居第十,诚信成为该城市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深接地气,法治惠民这样“零距离”

2012年11月,镇江“绿丝带”飘进中央电视台,在全国打响了镇江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品牌。

司法惠民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镇江市司法局引导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直接服务村(社区)、服务群众,进而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资源,形成服务基层的“组合拳”,解决法律服务优质高效问题。2012年6月,“绿丝带”行动启航,在法律服务业与基层村、社区之间搭建起了绿色通道,让律师蹲点村、社区,使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在社区实体化运作。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除了编织“绿丝带”,搭建司法惠民服务站也是亮点工程,目前已建成村居司法惠民服务站覆盖率超过70%,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副省长缪瑞林充分肯定:镇江司法惠民站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目前,辖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积极组建,12348司法服务热线也正在升级改造,升级后的热线将转身成为“网上司法局”,面向社会公众和工作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受理矛盾调解、申请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络服务。“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的立体法律服务功能平台正逐步形成。降低市民办事成本,市司法局也在积极尝试。3月27日,镇江市初步推出公证服务九项减免费惠民举措,力求让更多市民享受优质优惠的公证服务。

(作者单位:镇江市委政法委)

社会治理有法可依看苏州

2014年9月12日 星期 五

□本报记者 陈广娟 本报特约记者 唐 诚

开栏的话

先后荣获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市“六连冠”并三次捧得“长安杯”,GDP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的苏州市,如今也与东部发达城市一样面临着环境人口容量约束加剧、转型升级发展任重道远、社会建设治理不相适应等共性问题。苏州市委政法委结合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状,着重创新和完善“九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了苏州社会治理现代化。今日起,本报开辟“服务保障·改革创新的苏州政法实践”栏目,向广大读者介绍他们的实践与思路。

近年来,苏州市将法治建设融入社会治理实践之中,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有效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他们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强化政府规章的实施力度和刚性约束,规范、引导、保障、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警辅立法:推动警辅队伍规范化建设

今年3月30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胜浦派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新闻媒体和公众推介微电影《陆小花的一天》,并举行上线仪式。这部微电影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成,影片以一名警务辅助人员陆小花帮助前来求助的群众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为主线,穿插了她的日常工作、生活情况,从一个侧面表现了警务辅助人员热忱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精神风貌。

影片中的主人公陆小花是一名普通的警务辅助人员,也是苏州警务辅助人员的缩影和代表。自2004年苏州开始招录警辅人员以来,警辅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已有3.7万多人,活跃在治安、交通、社区等岗位上,成为维护苏州社会治安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解决警辅管理难题,2012年7月1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施行,成为全国首个规范警辅队伍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该《办法》明确定义“警务辅助人员”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明确规定了警辅人员的六项具体职责,其中“治安巡逻检查、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以及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以前界定模糊、时有争议的具体工作在《办法》中均得以明确。

警辅“立法”后,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也逐步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市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让全市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警辅工资待遇有了制度保障,有力推进了警辅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随着警务辅助人员各项待遇保障逐步到位,激发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职业的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也不断增强,一个个像陆小花式的警辅人员珍惜、热爱着这份职业,并为此奋斗、努力,汇成了为苏州平安建设作出贡献的涓涓细流。

警辅队伍是平安苏州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苏州市用法治化手段规范警辅队伍管理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同时由公安部向全国推广。

医疗纠纷立法:指导医疗纠纷理性解决

姚庆林,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从事医疗调解工作已经6年,是苏州著名的医患纠纷调解“老娘舅”,曾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谈起医疗纠纷调解,老姚深有感触。刚开始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时,由于缺乏第三方参与和有关部门监管,很多医院存在“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一些医疗纠纷的过度赔偿,造成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不良风气。重大医疗纠纷事件中,患方拉起横幅、占领医院、打砸等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治安事件时有发生。

“打医疗纠纷的官司实在太复杂,而通过调解,则好像有‘私了’的感觉。遇到双方对事实认识不一致的,就无法调解。”姚庆林说。

针对大量棘手的医患矛盾,规范处理才能取信于民,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于是,《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首次将人民调解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2013年9月1日,对《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苏州每年医患纠纷正以30%的比例上升,得益于《办法》的出台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率从2009年的28.5%提升到了如今的70%,近三年,全市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案例1777件,调解成功1537件,成功率达86.5%。而去年9月1日新《办法》施行以来,同比施行之前的5个月,通过调委会调处的医患纠纷件数增加44.6%,引导医疗纠纷院外解决的力度显著增强。目前苏州已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8个,专职调解员30人。截至目前,苏州医疗系统根据《办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至去年年底,全市参加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达264家,一级以上医院覆盖率100%,重大扰乱医疗秩序及涉医暴力事件基本绝迹。

稳评入法:推进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苏州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程。近期,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在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召开。市发改委、轨道集团、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局等10余个部门以及姑苏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政府或管委会人员济济一堂,召开专家论证会,共同审议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类似的论证会已召开多次,成为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前置必经程序。

2013年7月30日,苏州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承办单位应当对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土地管理、交通管理、价格管理等方面的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从嘴上说说落实到现实的一项项工程之中。

按照规则办事在苏州已渐成风尚。今年上半年,苏州市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达779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625次,排查化解矛盾612件,预防群体性事件43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642件。

为了进一步增强稳评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苏州市还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来自司法、政策法规、经济管理、教育、劳动保障、土地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154名专家,发挥专业工作优势,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意见建议,确保稳评工作更加依法、规范、科学展开。

苏州市自2010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来,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3422项,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潜在稳定风险,一些关系民生的实事工程实现多赢效果。

省委政法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会议听取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汇报

审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

实施意见

2014年9月23日 星期 二

本报讯(特约记者 苏政法)9月2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上半年委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报告,研究省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光远、侍鹏等参加会议。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中央政法委和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设过硬队伍、做好各项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政法队伍的高度信任,对于推进政法事业发展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扎扎实实做好政法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政法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核心要求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关键保障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批示所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开创我省政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强大动力,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要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程,认真谋划部署新一轮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以反恐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总结近年来法治建设的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与先行试点省市基本同步的要求,扎实有序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了上半年委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报告。今年以来,省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与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聚焦“四风”问题,狠抓制度执行,切实把中央和省委规定落到实处。会议要求,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中央和省委规定贯彻执行的日常督查,书记办公会每半年听取一次作风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措施,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

会议审议了《省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实施意见》明确了书记办公会及其成员的13项主体责任、纪检职能部门的6项监督责任以及6条保障措施。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印发实施。会议指出,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书记办公会集体责任、书记办公会成员个人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组织一次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省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扩大)会集中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李小敏主持会议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 一

本报讯(特约记者苏政法)10月1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全省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部署。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光远、侍鹏等参加会议。

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成员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切中要害,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

李小敏指出,全省政法系统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通过这次活动,使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出来;深刻领会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启示,就是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深刻领会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经过这次活动,全党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深刻领会关于全面部署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

李小敏要求,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紧紧扣住“严”字,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一是严在党建责任落实上。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点,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党组织书记要把责任承担好,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党组织成员要把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履行好,真正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严在干部教育管理上。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建党,就是要把从严教育干部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警醒,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道德上坚守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制度治党,就是要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干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有效落实干部监督制度,使干部习惯在制度的约束下、在严格的监督下做好工作。三是严在党内政治生活上。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经常性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抓住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这个关键,着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四是严在执行党的纪律上。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要从严抓好纪律执行,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使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使党员干部彻底远离歪风邪气。

李小敏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紧密联系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始终坚守纪律底线,尤其要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要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做从严治党的坚定践行者,推动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法治为基构建幸福和谐新盐城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 四

□本报特约记者 陈 旭 白玉兵

没有法治基础的平安是“易碎品”,没有平安基础的法治是“奢侈品”。近年来,盐城市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以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紧紧扭住公正司法这个民意“风向标”,大力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政民互动优化行政权力实施

今年4月初,射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在走访辖区内某企业时发现,该企业产品大量出口创汇,员工需经常出国办理相关业务,但由于对办理出入境护照的手续、时限、流程等不大熟悉,经常出现要出去时护照办不好、办好了却已用不着的“错位”现象,耽误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了解情况后,民警及时向队里汇报,队领导当即决定为全县所有涉外企业开辟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实打实地为全县企业发展经营排忧助力。

化堵为疏、变管理为服务,这只是近年来盐城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完善常态政民互动机制的一个侧面。

日常行政权力运行让社会知情、请公众评判,则是盐城市优化行政权力行使的又一着力点。盐都区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评制,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设立依法行政工作联络员,开通QQ群和微信,与群众在线互动,及时掌握依法行政工作反馈情况,合理调整运行环节及流程。大丰市建立市政府听证中心,做到政府重大决策让群众参加、请群众评议,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科学民主“不越位”“不出轨”;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定期举行,做到证据现场展示、会议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在线指导等,公开公平公正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简政放权退出“越位点”、补上“缺位点”、纠正“错位点”。目前,盐城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细已全部上网公开,全市共48781件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入库,每年网上办件量超18万件,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2013年对57家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进行过堂论证,清理或下放取消各类行政权力事项1030项,其中下放行政权力事项780项,实现了市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全省最多的预定目标。

给行政权力行使加一把制度的“中控锁”,逐步构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48家市政府所属部门、直属机构、省驻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设置48项考核指标,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重点抽查、集中评查和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发现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绝不姑息,严格责任追究。近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行政强制法抽考四次,对全系统80多名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给予待岗学习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2011年年底,盐城市政府下发《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2014年)》。今年2月,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三步走”目标,到2019年,市县镇三级政府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形成具有盐城特色、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法治区域。

今年初,盐城又制定出台了《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国内知名法学家应松年、马怀德等对此评价指标体系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盐城在法治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公正司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为推进司法公正,盐城建立四个抓手: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消灭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采取走访基层群众了解民意、听取执法情况汇报、查阅案件卷宗等多种形式,建立全方位执法监督体系,使案件审理过程最大限度排除个人意志、权力和其他非理性因素干扰,让法理直抵人心、当事人心悦诚服。

“我们建立以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个案督查和执法评议相结合的‘三查一评’执法监督模式,开展‘千名代表委员评百案’活动,去年共纠正错案和瑕疵案件45件,对54名责任人实施问责。”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介绍说。

再刚性的执法规则实施都离不开柔性的人文考量。自2009年以来,盐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探索建立交通事故“个性化处理、阳光下作业、一站式调处、集约化服务”执法服务新机制,确保执法工作有理有据有效。

去年12月,亭湖区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电动车迎头相撞,骑车夫妇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交巡警支队迅速成立处理小组,体恤当事人感受,尊重双方人格,依法保护双方权利行使,两天内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支队共成功调解一般性交通事故1万多起,持续实现事故调处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零违纪。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推进公正司法的基础与关键。近年来,盐城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盐城中院成为全省第一家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的中级法院,盐城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政法队伍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法治文化助力全民尊法守法

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尊崇,法治的威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治的进步存在于每个人的行动之中。

今年6月,东台市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不仅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增加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也对他们逐渐养成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有很大促进。

事情还得从2010年说起。亭湖区盐东镇人蔡某在东台市南沈灶镇成立棉花专业合作社,并以高息引诱当地不少居民投资分红。谁知没过多久,蔡某的合作社就因非法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封,本人也被拘捕。眼看着自己的钱打了水漂,22名受害群众多次聚集到政府门口要说法。

为妥善处理此事,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南沈灶镇,对案件来龙去脉进行认真调查,并前往看守所与蔡某说法讲理,安排专人赶往蔡某老家看望其父亲和一双儿女。经过多次来回奔波与反复协商,蔡某既对自己的过错有悔悟,也折服于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真诚,通过其父亲承诺:“用5年时间,就是借也要把欠款都还上。”今年4月,蔡父与涉案受害群众分别签订了还款协议,一场长达五年的群体性经济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一个个‘官司’,都是一面面法治的镜子,也是法治建设的一级级台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群众权益,通过身边的案件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就是最好的普法课。”东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宇对此感触颇深。

全市有2000多个行政村、500余万农民,这是盐城的基本市情与民情,在广阔农村开展好法治教育,既是当前需要,也是长远之策。盐城深入推进法治文化“321”工程,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网络法制学校,全市共建成法治主题广场、公园、街道135处,各类法制教育基地2500多个,筑牢了基层法治教育阵地。

为将普法工作向基层乡村纵深推进,盐城市创新开展了“百案说法村村行”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动员组织有关部门收集筛选具有代表性的法制案例制成图文并茂的展板,利用农村赶集、庙会等人员集中的时机巡展。组织法制文艺团体,以淮戏、歌舞、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满足了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弘扬了法治精神。

滨海县公安局警花缪格林利用个人专长在盐城普法网、盐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开设“喵喵小女警”专栏,创作系列普法漫画,作品生动传神,网友点赞无数,本人也被新浪网评为“公职人员微博影响力飞跃奖”。

法治常州迈向和谐善治

2014年10月17日 星期 五

□常文华

这是砥砺奋进的十年,这是春华秋实的十年。常州市先后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综治领域最高奖项“长安杯”,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考评中排名第二,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4.38%,位居全省第一。

十年来,常州市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法治常州总目标,紧扣“约束公权、保障民权”法治要义,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工程”来抓,不断推动区域法治化进程,全市法治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更加深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渐成风尚。

制度为基规范权力运行

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关键。常州在全省率先实施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市政府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不断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评逐步推开,开设“龙城讲坛·法律教室”干部课堂,市委中心组举办《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学法专题报告,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改进政府主导、行政推动的传统模式,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在全省推广。今年上半年,常州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

常州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对全部11类行政执法行为程序进行具体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获评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在全省率先建设行政审批、法制监督、行政监察“三合一”网络平台,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该做法在全省推广。出台《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提出明确要求,38个单位制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86个,制定自由裁量基准9808个,涉及事项2780项。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累计发布编有索引号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万余条,政策解读信息175条,其他动态类信息11万余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量累计超过600万人次。

法治惠民致力人民满意

风雨同舟,给力常州。“市长与网民”是常州本土论坛上的知名账号。例行的《每周一报》、《每月一告》是常州市长与网民沟通的“聊天室”。2008年,全省首个“市长与网民”网络交流平台搭建启用,设立回应小组倾听民意,回应呼声。截至目前,网络点击量攀升至15872人次,架起了政府与民众便捷高效的沟通桥梁。

常州市还致力于让法治建设做到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建成覆盖74个网络单位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处理群众诉求满意率达95%;法院系统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机关建成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行业内部,全市共建立调解、仲裁、裁决、复议、信访等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1847个。

常州地税局在全省率先打造“阳光稽查”品牌,在涉税违法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专家陪审,聘请税务、法学和财务专家担任陪审员参与涉税案件审理,并邀请被处罚过的企业法人、行业代表以及大型企业代表前来列席。至今已有6名陪审员参与审理稽查典型争议案件12起。

法治文化营造尚法氛围

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培育与推广并重、引领与实践并行,常州法治文化内涵不断深化。发挥常州人文荟萃的优势,从30多位常州籍近现代法学名家中遴选出史良等15位代表人物,编撰出版了《常州法学名家》专著,拍摄8集电视人物传记片《史良》并在央视播出。

大力推行以案说法,用发生在百姓身边的事例宣传法治,教育群众,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女检察官纪萍以真实案例折射法律道德、情感家庭等社会问题,法治文学专栏《女检察官手记》刊发文章200余篇,并本色出演60集电视系列剧《纪萍检察官手记》。

法院系统通过开展以“法官讲法、以案释法”为主要形式的“常州法治大讲堂”活动,以法官自己审理的案件为题材, 用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事析案说法,重事实、轻假说,重体验、轻说教,使听众在共鸣中感悟,在感悟后自觉“学法明是非、懂法知荣辱、用法解纷争”。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先后走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举办大讲堂活动176场,讲解引用案例960余件,48500余名市民现场听取了讲座,实现了“举案一个、公开一片、释明一群、受益一众”。

常州还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城,同时有着发达的动漫产业。为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常州建成集健身、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与公园文化、人文文化有机结合,运用雕塑、石刻、广场、法制宣传栏等,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古今中外的法治典故、法治名人、法治格言、法律体系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创作了100多部具有时代性、趣味性、互动性的法治动漫作品,宣传片《税惠于民》获第六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一分钟动漫短篇特等奖、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最佳美术效果奖,《摊上大事了》获第十届全国法制动漫动画微电影大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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