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罗基:谁之罪?

谁之罪?

郭罗基

张志新,可敬可爱的张志新,可歌可泣的张志新,你是无产阶级之花,你是中华民族之花!

“疾风知劲草”,张志新就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疾风”中傲然挺立的”劲草”

“烈火炼真金”,张志新就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烈火”中光彩夺目的”真金”。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以反修防修为号召,吸引了多少人,惊醒了多少人。但是,事与愿违,出发点和归宿点离了十万八千里。张志新就是参加文化大革命、思考文化大革命,在实践中探求真理的革命者的代表。张志新-----文化大革命的热情参加者,曾几何时,热情转为沉思,信任化作怀疑。她的慧眼终于识破了在文化大革命的浊浪中浮沉的一些”大人物”。毛泽东同志教导说”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张志新关心的结果,认为载入党章的法定接班人林彪不可信,被捧为文化大革命”旗手”的江青不可靠。人民要关心国家大事;但国家大事却不许人民来关心。对于独立思考的回答是扼杀,对于探求真理的回答是镇压。文化大革命造就了真正的革命先锋张志新。一个张志新倒下了,千万个张志新站起来。张志新牺牲以后仅仅一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全国各地爆发的伟大的”四五”人民运动中,千万人的喉管里喊出了张志新被恶断喉管时闷在胸中的呼声。文化大革命的积极成果,就是打倒了那些”打倒一切”的”大人物”自己。林彪垮台了,”四人帮”粉碎了,彭德怀同志的沉冤得到昭雪了,六十一人的名誉恢复了,。。。。。。还有一些张志新的预言,也是一定要实现的!但这位预言家却因为讲出了历史真理而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六日,张志新在牢狱中唱出一首心头的歌-----《谁之罪?!》愤激的问难,在当时除了自己的回音能得到什么回答?!今天,我们要重新提出:究竟是谁之罪?让人民齐声回答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并鞭挞真正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有什么罪?当时被定为犯了”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罪。文化大革命中,在宪法之外颁布了一个所谓公安文件,其中规定:”攻击”某一两个人”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就是所谓”恶毒攻击”罪。正是根据这种”非常法”,对张志新进行逮捕,先判无期徒刑,后又加判死刑。文化大革命中,有多少人屈死在这条法律之下!这是什么法律?你攻击我,我就惩办你;这里,原告和立法者是一回事。公然把蔑视法制的原则提升为法,这是非法的法。本来,党员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的权利,但是,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却完全剥夺了这些不能剥夺的党员的权利。事实上,有的根本不是什么”恶毒攻击”,而是人民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评监督。即使是”恶毒攻击”,即使”恶毒攻击”有罪,那么为什么没有法律保护人民不受”恶毒攻击”呢?人民是主人,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是公仆。为什么”主人”批评”公仆”叫做”恶毒攻击”,要绳之以法,而”公仆”不管怎样践踏”主人”也不算什么,可以逍遥法外呢?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法律把”公仆”变成”特殊公民”。这样,非但不能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而且制定了新的法律来肯定公民的不平等。一些人享有特权,它的反面,就是另外一些人根本无权。主人和公仆关系完全被颠倒了。

张志新义正辞言地写道:无产阶级司令部应该以马列主义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倘若事情不是这样,而是相反,那又怎么能顺从。如果硬要坚持说是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攻击无产阶级专政,那就只能这样回答:她攻击的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无产阶级专政,因为无产阶级司令部只能履行马列主义原则。”这是多么强有力的逻辑!张志新之所以被定为犯了”恶毒攻击”罪,就是因为人民丧失了向无产阶级司令部提意见的权利。马克思的民主主义感情非常强烈,他对于没有民主的政府作了这样的刻划:”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8页)所谓的”恶毒攻击”罪,就是对于不拥护这种自我欺骗的人民的镇压。
郭罗基:谁之罪?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扼杀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制定非法的法律,对张志新进行镇压的人,才是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有什么行为构成犯罪?张志新不过对文化大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的风云人物产生了怀疑,进行思考,发表一些言论。张志新在狱中写的《感想》提出了强有力的申辩:”检点言行没有越过党纪国法的规范。她知道自己是个党员,所以虽有疑虑,但从未和任何人私下散布过(包括自己的爱人在内),都是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允许和运动中勒令作的交代。至于和极个别的同志提出过一点意见,但那些问题根本构不成违法犯法。全部观点言行综合一起,也构不成什么反革命的罪犯。”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申辩当然是不起作用的。构成张志新犯罪的根据,就是她的”思想”!以言制罪,镇压”思想犯”,这是林彪、”四人帮”既定的反动政策。

马克思说:”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16页)思想问题,只能通过自由讨论来辩明是非,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是非。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动用法律来解决思想上的是是非非,本身就是非法行为。文化大革命中,有多少人因为在日记中,在书信中,在亲友的闲谈中,以至在夜晚的梦呓中,偶有不逊之言就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平反冤、假、错案的实践证明,这些言论绝大部分是十分证确的,退一步讲,即使是错误的,也只能让客观规律来惩罚,由实践来执行,不能用法律来惩罚,由警察来执行。否执的话,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的”言论自由”还有几多价值呢?林彪、”四人帮”剥夺了人民的言论自由,不仅直接制造了大量冤案、假案、错案,而且同时也扼杀了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艺术自由,造成政治肌体的长久合僵化和文化园地的一片荒芜。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非法地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对张志新实行”以言治罪”把她置于死地的人,也是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张志新没有罪,却被当做罪犯;张志新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却被别人当作罪犯来对待。张志新被逮捕以后,受尽了凌辱和迫害。张志新发出了强烈的抗议:”你们为什么那么怕真理!没听说无产阶级共产党的专政机关殴打犯人,辱骂犯人,生活上虐待犯人,刁难犯人!你们的所作所为是那个’无产阶级’?”那里还有一点无产阶级的气味!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代,监狱里的黑暗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复活。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1页)。受到林彪、”四人帮”非人待遇的人们,要求最起码的做人的权利,不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吗?

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代的革命者米拉波,在专制制度的监狱里受到了锻炼,成为著名的演说家。坚强的共产党员张志新,是在挂着”无产阶级专政”招牌的专制制度的监狱里受”锻炼”的,可是,非但不允许她成为演说家,而且被睹上嘴巴、被割断喉管,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发生的事情,竟低于十八世纪的法国历史水平;但却胜过中国历史上反动派镇压共产党员的残忍。在反动派的刑场上,共产党员还可以唱《国际歌》、喊”共产党万岁!”披着”共产党员”外衣的刽子手更加害怕真正的共产党员所发出的真理的声音。这是林彪、”四人帮”搞封建主义、超法西斯主义的一个铁证。

张志新是无罪的人。惨无人道地虐杀张志新的人才是历史不可饶恕的历史罪人。

不,张志新不仅是无罪的人,而且是大有功于党、有功于人民的人,她那为革命而牺牲的耿耿忠心,她那为真理而献身的铮铮铁骨,她那反潮流的勇气,她那破除现代迷信的胆略,她那”五不怕”的精神,光华如日月丽天,气势似江河泻地,将永远令人景仰,使人感奋,促人觉醒!

正是因为这样,中共辽宁省委作出了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她学习,这是一个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决定,是一个坚决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勇敢决定,作出这个决定的时间,正在国内掀起一股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否定三中全会的极左思潮的三月底,这就更加难能可贵。但是人们不能不注意到,有些残害张志新的事实,为什么讳莫如深?张志新本人曾经愤怒地提出:”行凶者,帮凶助威侮辱者,你们可以逃之夭夭吗?不,我要向党和人民控诉你们,要声讨你们。你们要不认错,将会受到历史的惩罚。”现在,人们不禁要问:那些”行凶者””帮凶助威侮辱者”是否认错了呢?人们也不能不想到:类似张志新的冤案、惨案还有多少没有得到平反昭雪?更重要的,人们还要思考:这样的冤案、惨案会不会重演?如果说不希望它重演,需要什么保证?

“我们要学习张志新的五不怕精神。”人们常常这样说。张志新为真理而奋斗的勇敢精神是值得学习的。我们还要进一步提出问题:革命先烈为真理而斗争,不怕坐牢、不怕杀头、以流血牺牲为代价迎来了新中国;在新中国,为真理而斗争,为什么还要不怕坐牢、不怕杀头?难道这是合理的现实吗?革命先烈的理想难道是为后代重新安排一个以流血牺牲为代价去探求真理的环境吗?不,这决不是共产党人奋斗的目标。我们正是要改造那追求真理要以流血牺牲为代价的环境,这才触及到问题的本质。

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要谴责、惩罚真正的历史罪人;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要改造把无罪的人搞成罪犯的社会环境;既然张志新是无罪的人,那就一定不要再让无罪的人成为惨死的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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