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新娘16岁新郎早早婚让人堪忧
据12月1日京华时报消息,11月27日,云南金平县米乡小翁寨村13岁的秀秀和16岁的小听举行了婚礼。在小翁邦200余村民的见证下,身着白色婚纱的秀秀和着银灰色西服的刁依听结成了夫妻。站在他们身边的,伴娘只有12岁,伴郎16岁,两人亦早就辍学在家。
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回家结婚生子的现象,成为副县长也承认的并不罕见的难以避免的现象。
寨子里的村民们介绍称,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每家都有大片的香蕉林和橡树林,好的家庭每年收入十几万元,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有五六万的进账。可能是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衣食无忧,结婚更容易些。
这种“婚姻”合不合法?
或许这里说的婚姻并不能说严格意义上的婚姻,或许根本没有结婚证,怎么可能有呢,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针对少数民族的婚姻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也至少要男方年满20女方年满18周岁。云南金平县这个地方的早婚,其实顶多作为一种婚姻仪式,按着当地人的理解也就是说结婚了。这里的早婚,显然是不合法的。
这种“婚姻”是谁促成的?
衣食无忧的婚姻,在他们那里的年轻人身上很普遍,按照当地人的说法,如果20岁结不了婚,就算是“老伙子”了。“姑娘就那么多,结婚晚了,好姑娘都被别人挑走了。”所以好多小孩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村民刁成金说,“学的这些知识,够读书、写字和算账就足够了。”还说,“现在的生活不错,并不需要用知识改变命运。打工就是为了出去见见世面”这种观点,并不止刁家有。
很显然,这种早婚,最直接的促成者就是孩子的父母,是他们一手操办了孩子的的过早婚姻。然而,又是什么促成了父母过早地位孩子操办婚事呢?我觉得跟当地长期的落后闭塞有关,那里的人们思想陈旧、观念落后,还跟跟当地的风气习俗有关。家长通过努力生活条件改善,认为知识无用,加上希望尽早娶到优质媳妇,传宗接代,无视孩子的自身权利,目光短浅,剥夺或者诱导孩子的求知欲或者更多的机会。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加以正确的引导,反而是纵容和帮助。
与其是说是孩子的父母一手促成了这种”婚姻“,倒不如说是落后腐朽的陈旧观念促成了这一现象。
这种“婚姻”伤害了谁?
这种不需要承担更过家庭责任,衣食无忧的寄生虫式的”婚姻“生活无比枯燥。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对自己追求意识的觉醒,她一旦枯燥了厌倦了这种生活,她会自觉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离婚。文中16岁新郎的哥哥也是16岁“成婚”,三年后已经“离婚”,对于“结婚”后两三年且还未领证的未成年“离婚”者,京华时报记者在者米乡走访中了解到,大有人在。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一般碰到这种“过不下去的”,两家会商量一下,如果是一方提出离婚,会稍微补偿对方一些钱,“几千几万的都有”。
然而这种任大人摆布的”婚姻“最终伤害了谁呢?伤害的是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这些孩子过早地结婚生子,或多或少地会背上本不应有的家的负担。另外,孩子的身心发育并没完全成熟,也为以后婚姻的不幸,以及人生的不幸埋下隐患。然而有的已经生下孩子,一旦他们的婚姻不幸,无形中又会对他们生下的无辜孩子造成伤害,可能是生理上的,也可能是心理上的。
孩子是没有决定权的,更多的还是在受大人的主导或者摆布。那里”地处边境、少数民族众多、贫困可能是“早婚”现象的主要原因。也不排除物质条件得到满足,反而选择辍学在家享受。“说到底,是大人受自身思想观念的指使,才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为了下一代,为了更好的将来,请那些所谓劳动致富富起来的家长更多的还是去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吧,给孩子一个正确的人生发展机会和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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