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至今,国家限制生二胎。由于一胎化政策的推行,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失独老人”群体。他们年龄大都在50开外,已失去再生育能力,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对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他们的情感依赖和养老保障自然就成了一个越发凸显的社会问题。
一、失独家庭的数量与失独原因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所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估计,目前我国每年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而他们的父母已丧失生育能力,由此带来的是每年约7.6万个家庭的分崩离析,难以补救。目前,这种失独群体日益庞大,最保守的估计在250万个以上,这还没算间接的彻底失独,就是独生子女本人没有在父母去世前夭折,但是他(她)因育龄期未婚、生理不育或丁克生活方式而没有自己的子女。
造成失独的原因,据资料分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祸,约占53%。据统计,在2001年至2010年这10年里,我国已经有近90万人死于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而这10年中的90万人口中又有多少人是独生子女呢?二是疾病死亡,在生老病死面前,人类是弱小的;三是其它原因,比如打架斗殴等。
二、失独者面临的困境
失独,已经不仅仅是哪一项政策的问题,它是个社会问题。当前,城镇失独家庭的主要问题是养老缺乏保障,农村失独家庭则面临经济困难和老无所依的双重困境。但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失独家庭,他们所面临的首当其冲是失去精神支撑。
(一)失去精神支撑
每一个“失独”家庭,都曾经拥有过相似的幸福,子女绕膝,其乐融融。然而,车祸、疾病、灾难以及种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却残酷地夺走了这些幸福,这是永远无法寻找回来的幸福。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哀伤愈加凝重。毕竟,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特的,无可替代。更何况,“失独者”多会因为超越适龄生育年龄,逐渐丧失再生育能力。孩子一旦出事,带来的亲情伦理断裂,往往永远无法弥合。
面对生活及心理上的负担,失独家庭往往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无法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其实,失独父母主要表现在对未来的迷茫和对子女的惦念,未来与过去的时空反差在此情形下表现尤为突出,不仅将失独父母的生活节奏全部打乱,更将他们的人生规划来了个彻底的倾覆。诚然,每个家庭都对子女前途做好了规划和部署,对整个家庭充满了希望和憧憬,但是一场变故可以在刹那间将整个家庭的美好向往击得粉碎。
常言道:“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是人生三大不幸。老年丧子的悲痛是年轻人、中年人难以理解或体会到的。事实上,除了失子之痛,其他精神上的折磨也让失独者痛苦不堪,普通人的一句不经意的话语或许立刻引来这些父母的怒目相视或者失声痛哭,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睹物思人,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对他们来讲,生活失去了意义,于是孤独、悲伤、凄凉和封闭便将他们的余生围困起来。这就是失独家庭的生活写照。新华社记者在采访失独父母时发现,这些人几无例外地与社会相隔离,沉溺于个体的痛苦命运而无法自拔。只在大连、武汉等少数地方,有民间自发的失独互助团体能够给这些特殊群体以温暖和关照。
(二)老无所依
绝大多数中国人不信神,是靠代际传承来找到安身立命之所的,孩子身上寄托着他们生命的全部意义,孩子不仅是血脉的延续,也是精神的寄托。有失独者说,中国的老百姓活的就是孩子,没有孩子,就什么都没有了。当他们年老体衰,需要孩子照顾时,不仅孤立无援,甚至连养老院都进不去。他们的后半生,将于何处安放?因为现有的养老院规定,每一个进养老院的老人必须有子女签字,而失独者没有子女,已经没有人可以为他们尽这个责任了,这就造成了失独者被挡在养老院之外。
大部分失独者害怕刺激,害怕孤独,害怕孤身一人或生病时无人看护,需要动手术时无人签字,害怕将来无人送终,害怕没有尊严地死去或去世多日无人知晓……如何让失独父母重归社会,他们的精神困境与养老问题如何解决,成为我们共同思考的话题。
三、如何让失独者走出困境
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从传统来看,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之后,他们就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但是目前,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并不完善。失独之初,父母更多是心灵上的悲痛。几年后,随着年事渐高,养老、医疗、住房等更为迫切的现实问题逐渐凸显。如何让失独者走出困境,本文试图从精神养老与政策帮扶等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精神养老
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步入老年的失独者要重获生活希望,最关键的还是要走出自己的记忆阴影并获得政策上的保障。相比于物质帮扶,对于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整个社会要去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营造一个关爱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失独家庭成员的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甚至选择自我封闭,他们渴望心灵的抚慰,我们应向他们提供充裕的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咨询,帮其摆脱心理阴影,排解其心理障碍。而目前,中国社会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几乎没有,政府应该及早建立和完善失独者心理救助机构网络,对失独者的心理进行研究,对失独者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和救助,同时还要编写这方面的教材对基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
其次,要完善社区服务,建立空巢家庭每日联系机制。目前失独者最担忧的问题就是年老了由谁来照顾。建议在每户安装有呼叫系统的居住区,可组织人员每日一次或两次进行联系。没有呼叫系统的居住区,可通过晨练团体等组织联系,或由楼长或志愿者每日上门或电话联系。电话费等费用可由居委会提出预算,上报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可以从福利彩票收益中申请资金。也可以成立专项基金,或同某些福利基金建立联系得到支持。社区应承担起服务失独家庭的主要责任,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日托、保健护理、精神慰藉等。同时建议卫生部门免费每周1次入户巡视,每月1次入户医疗服务,每年1次体检,并由政府出资安装紧急求助呼叫器。
第三,成立相关社会团体,为失独群体提供爱心帮扶。除了社区服务,还应组办相关社会团体做为补充,负责与失独者家庭的沟通和联系,针对失独者不同的境遇进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积极组织社会青年志愿者对年老体弱,生活自理能力渐弱失独者主动上门排忧解难,甚至认养失独父母。相关团体还可安排一系列的社会活动,比如一些文体活动,或者一些有意义的社会慈善或义工,更深层次的,还有针对孩子的资助等,让失独者家庭的精神世界变得重新丰满起来,重新拾回生活的信心。因民间团体的发起和延续,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所以各地民政部门应该尽早建立失独家庭的数据库,并为失独互助组织提供必要帮助。在没有民间救助团体的地方,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科学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只有多方面共同襄助,才可能打破失独家庭所陷入的痛苦内循环。
(二)政策帮扶
国家要完善对老人的福利和保护措施,让人年老后即使失去子女心里也不会觉得老无所依。国家计生委要将失独者的赡养事宜纳入《计生法》;要求省市计生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承担对失独者的赡养责任,解决赡养的相关事宜。
1、经济补偿。失独者希望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除了个别地区的允许再生育政策,国家层面对于失独家庭也有着相应的补助政策。2007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对失独家庭中,母亲年满49岁的每月给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 2012年1月1日起,这一标准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在这一政策基础上,各地对失独家庭也有相应的补助,如福建省于2012年8月起给失独父母每年每人4800元。但针对部分失独家庭收入低、欠债多的特点,国家应进一步提高经济补贴标准并逐年变动以及提供廉租房等服务,避免孩子的离去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政府和社会还应该共同开展对失独家庭的经济援助,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同时,政府还应给予民间组织方向性的指导并加强相关工作的监管。
2、要建立失独者医疗养老院。失独家庭成员担心晚年保障问题,期望“抱团取暖”、有人陪护、有人送终。为此,地方政府可以牵头,多渠道融资组建失独家庭医疗养老院。在那里,失独家庭成员心思相通,同病相怜,还可以相互慰藉,相互照顾。而且可以避免出现失独老人入住普通养老院时的心理障碍:“其他养老院的老人都有儿女,入院时,儿女来签字成为老人的监护人,还会时常来看望老人。我们进养老院时,一方面手续上会遇到问题;另一方面,看到别人的儿女来看望自己的父母,我们情绪上受不了。”
3、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应加大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针对失独父母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其提供养老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残疾保险、烧伤保险以及女性重疾保险,重点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和医疗困难,真正保障了这一人群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并由国家承担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由政府出资为他们投保,以及送他们进入养老院和敬老院,可喜的是,国家已经注意到失独者的养老问题。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就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举行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下一步将统筹研究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可拿“三无”老人做参照。当前“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均由政府供养。除了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外,还可推行“以房养老”模式,为有住房的失独老人提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4、调整生育政策。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消息,目前,我国的生育水平远低于1.8的官方公布水平,更低于2.1的人口更替水平。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老龄化加速以及未来可能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将成为新的重大挑战。鉴于这种现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建议,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可考虑全面放开二胎。否则,越晚越被动。目前,国内的家庭模式基本上是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这种家庭承受压力或风险的能力较脆弱,一旦家庭中某一成员夭折,便会给该家庭及其双方父母家庭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多数独生子女家庭虽然不会直接或间接失独,但也生活在失独的恐惧中,一天到晚担心孩子出意外,孩子全天候地被家里的成人盯着,不许从事任何有风险的活动。这对一个民族来说,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因而,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国家也应适当考虑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
在各项帮扶政策推出的同时,各级政府及计生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失独者事宜的领导工作,并安排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或成立专门的“失独者管理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确各项帮扶实施到位,也让失独者有个“娘家”。总之,政策帮扶是精神扶持的后盾,因为没有一个法律的保障,没有一个制度的保障,没有一个管理和监管的机构,失独者的老年就是裸露和无助的。只有实现强有力的政策帮扶,让失独者没有后顾之忧,精神也才能得到真正的慰藉。但有时制度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比较有力,在给予精神抚慰方面则可能失灵。所以精神抚慰同样不容忽视,如何建立一种可以为社会所分享的人性关怀体系,可能是需要长久探索的社会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