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特集团是法国一个经营饮料的集团,除了经营葡萄酒外,还经营啤酒、瓶装水和软饮料等。该集团资产雄厚,在法国财富最新排名榜上以20亿欧元资产排名第23位(2009年的资产为25亿,以上数据据法国《挑战》2010年财富排行榜)。在酒业方面,它继ConstellationBrands 集团和Diageo集团之后,列世界第三(并不是如国内媒体所称之第二)。集团创立于1949年,它的创始人是皮埃尔·卡斯特(PierreCastel),今年83岁的他仍然是该集团的掌舵者。皮埃尔·卡斯特起于毫末,原名耶稣·塞巴斯蒂安(JesusSebastian),为西班牙移民,从小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父亲是农业工人,非常年轻时就开始工作。18岁时就与他的兄弟姐妹一起开始在他的家乡波尔多从事小本生意。然而,他的发家之地是在非洲,他将法国的葡萄酒和其它物品运往非洲销售,掘得第一筒金,并且发现了非洲巨大的商业潜力。1967年,他开始经营啤酒;1974年,开始染指瓶装水,由此葡萄酒、啤酒和瓶装水成为带动集团财富的三驾马车。
在酒业经营上,卡斯特集团走的是量大价低的路线。卡斯特集团经营的酒通常面向大众的普通酒,因此追求的大批量生产。为达此目的,集团建立自己的装瓶厂和物流系统,1988年,收购法国最重要的酒商连锁店尼古拉(Nicolas),1992年收购法国排名第二的酒业商社“法国酒业商社”(la Société des vins deFrance),同时,也收购一些酒庄,地区以波尔多为主,但也涉及朗格多克、罗讷河谷、卢瓦尔河谷、普罗旺斯等地,但收购的酒庄往往是一些不太有名的酒庄(除了较为著名的雅新斯酒庄Châteaud'Arcins之外)。目前,卡斯特集团已经拥有18座酒庄,其中在波尔多地区有14座。但卡斯特集团最重要的酒产品应该归之于“商标酒”的范围。什么叫商标酒?需要作点解释。在法国,传统酒的品牌通过产地名(appellation)和酒庄(Château,Domaine)来确定的。通常酒庄用自己产地上的酒生产自己品牌的酒,品牌上均含有酒庄名,一般较好的AOC酒均为产地和酒庄酒。但有些现代资产丰厚的酒商则通过收购各地的葡萄汁或自己酒庄的次等葡萄汁进行自己配方,然后创造商标对酒进行冠名,这些酒成为商标酒(vinsdemarque)。一般说来,商标酒比起产地酒来比较标准化,但较缺少个性。皮埃尔·卡斯特津津乐道地是他创立的一些商标,其中有“瑞泰伯爵”(Baronde Lestac,该商标是用卡斯特Castel名字重新排列后形成的),“老教皇”(VieuxPapes),“布莱萨克”(Blaissac),“卡柏莱”(Cambras)等,2003年,卡斯特集团收购了另一位酒商的商标“玛利莎”(Malesan)。冠以这些品牌的均归入“商标酒”行列。
那么,卡斯特红酒在法国究竟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从产量来说,无疑是法国第一,根据2009年的数据,集团一年生产葡萄酒5.59亿瓶。但有意思的是,如果问法国人,你是否知道卡斯特红酒,可能大部分答曰不知(如果有法国朋友的可以问一下试试),所以有些酒商宣称酒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能是中国的实情,而不是在法国。法国《挑战》杂志在财富榜排名介绍卡斯特,提到法国第一的酒商时,用了“根据它自称”一词。它的酒是否是高档酒?回答此问题前需要对法国葡萄酒的分级多说几句。中国目前葡萄酒业者已经几乎都知道法国葡萄酒分为四个等级,即:
第一级,法定产区葡萄酒:简称 AOC。
第二级,优良地区餐酒:简称VDQS(此级酒非常少见,其实它是上升到AOC的过渡级,法国议会在2007年通过修正案,将于2011年12月终止此品级的命名,这一级别的酒或升至AOC,或降至地区餐酒)。
第三级,地区餐酒:VIN DE PAYS。
第四级,日常餐酒 :VIN DE TABLE 。
但国内业者不太清楚的是,即使进入AOC行列的酒也是良莠不齐的。因为可以列入AOC产区名的一共有430多种,而且每一产区名内又有众多的酒庄。因此在AOC内部也还有级别,如波尔多酒在1855年,将酒庄评定为五级。波尔多的圣爱美浓产区也有自己的评级。其他的特定产区也有自己的分级(这方面要搞清比较复杂,需专文介绍)。因此,进入AOC的酒,要注意产区,也要注意酒庄。
让我们回到卡斯特酒。卡斯特酒的经营策略就是销售大众酒。集团老总皮埃尔·卡斯特在多种场合表示,他对自己出售的酒离开工厂时不超过10欧感到自豪。有法国媒体还将这位老总称为“大众市场酒的捍卫者”。卡斯特集团最好的酒在法国的价位在10-15欧元之间(比如斐兰德酒庄),一般的在5欧元之下(比如瑞泰伯爵)。从卡斯特集团生产酒的档次比例分析,AOC级别的酒占了35%,地区餐酒占了25%,日常餐酒占35%(据法国《企业报》2009年4月9日刊材料)。因此地区餐酒和日常餐酒占了大部分。中国消费者听说过的“卡柏莱”系列酒属于地区餐酒,而被国内广告称为高级酒的“老教皇”则是日常餐酒,属于低档酒。即使属于AOC的一些卡斯特酒,如“瑞泰伯爵”、“布莱萨克”、“玛利莎”(Malesan)等,它的特定产区命名是“波尔多”,这是一个比较没有特色的大产区名,整个法国吉伦特省(波尔多市所在的省)2/3土地上生产的葡萄均可以算为“波尔多”法定产区,这就意味着,酒商可以大量从一些分散的酒农手中收购葡萄汁,然后自己配方(当然要根据一定的程序来酿造。卡斯特集团也生产酒庄酒,最突出的就是斐兰德酒庄(ChâteauFerrande) 和雅新斯酒庄(Château d'Arcins)。这二款酒属于AOC,而且是小产区的AOC,前款为“格拉夫”(Graves)产区,后款为“上梅多克”(Haut-Médoc)产区。特别是雅新斯酒庄,属于“市民级大酒”(crubourgeois),即梅多克地区有些高质量的酒庄在1855年的评比中未进入五级酒庄,自己组成联盟,确定市民级酒。在上梅多克产区,这级酒占这一特定产区酒产量(AOC)的60%,应该列于中档酒的行列。
那么,如何看待卡斯特酒的价格?与法国原产地比,这些价格当然偏高,但在中国,价格偏高的法国红酒也不仅卡斯特一家,我曾经提到过的拉菲和小拉菲均是如此。问题是,如果消费者稍有挑选红酒的经验,也许可以找到价位更合适的酒。比如与卡斯特“波尔多”AOC的酒相类似的酒庄酒在我国的一些超市里,价格也在180元/750ml左右(大家不妨自己去看一下)。卡斯特中的斐兰德酒庄,网上报价900元左右,商店购买应该在千元,如果用这样的价格,在中国的进口酒商那里完全可以买到更好的酒。前一个月,我在某进口酒商处看到一瓶Châteaud'Issan的酒,“玛歌”产区的,年份为2000年,该酒庄在1855年的评比中被评为三级酒庄,而2000年的红酒是酒中精品。酒商开价1200多,后还价至1100元拿下。该酒在法国酒类销售网上已经标价98欧,著名酒评人Parker的评分在93分。而卡斯特斐德兰酒庄酒在法国国内的报价不超15欧。卡斯特酒是否存在虚高现象,只有让读者去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