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续二/25 - 不自由,毋宁死 不自由毋宁死教案
关于发生在1773年12月的“波士顿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的消息,直到1774年1月才传到伦敦。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承载这个消息的邮轮居然是波士顿的革命领袖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公司的。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和英国议会(Parliament)终于对北美忍无可忍,他们觉得,现在是母亲严加管教她的孩子的时候了。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一首政治打油诗里所说:“我们的老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1774年4月,为了惩罚波士顿,英国议会通过了《强制法案》(Coercive Acts)。《强制法案》是由5个不同的法案组成的,包括《波士顿港法案》(Boston Port Act),《马萨诸塞政府法案》(Massachusetts Government Act),《司法管理法案》(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ct),《驻军法案》(Quartering Act),和《魁北克法案》(Quebec Act)。在北美人眼里,所有这些法案都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们的“三权”:第一,天赋人权(Natural Rights),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Life, Liberty, Property);第二,宪法赋予英国公民的权利(Constitutional Rights);第三,殖民地宪章赋予殖民者的“自治”权利(Charter Rights)。北美人把《强制法案》称为《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这些明显“违宪”(Unconstitutional)的法案当然是“不可容忍”的!
《波士顿港法案》下令关闭波士顿港,直到东印度公司获得损失茶叶的全部赔偿,并且直到英王满意为止。殖民地人认为,关闭港口是对所有波士顿人的惩罚,而不是只惩罚肇事者,波士顿人被剥夺了为自己申辩的机会,这显然有失公允。关闭港口带来的经济损失就更不用说了。
《马萨诸塞政府法案》把马萨诸塞政府直接置于英王的控制之下,几乎殖民地所有的官员都将由英王任命,波士顿城镇会议和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权力被大大削弱。这等于单方面修改了殖民者与英王之间的合同,殖民地宪章成了一张废纸。自从1620年“五月花”号抵达北美,人们就是凭《“五月花号”公约》(May Flower Compact)的精神管理这片土地。“自治”传统已经深入骨髓,三岁孩童都知道“社会契约论”。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如今,统治者在未经被统治者同意的情况下篡改法律合同,那么,被统治者也就不必依照契约效忠英王了。
《司法管理法案》是最让殖民者们无法忍受的。法案规定,如果皇家官员在殖民地犯了事儿,而总督认为他们在殖民地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那么,总督有权将被告人移往其他殖民地或英国本土受审。比如,一个英国官员在马萨诸塞杀了人,他就可能被送往英国受审。而那些原告和证人呢,就要千里迢迢地到英国去出庭。虽然由此发生的费用会得到补偿,但在那个交通不便、生活又不富裕的时代,有多少人愿意放下自己的营生,大老远地跑去打官司呢?其结果必然是,犯罪者逍遥法外,公平和正义得不到伸张。总督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殖民地的司法独立荡然无存。
《司法管理法案》把殖民地的精英们推向了“革命”阵营,因为他们看到,“启蒙思想”所描绘的社会蓝图已经不可能在大英帝国的统治下得以实现。那位几乎已退出政治的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发现自己再也不能沉默了。他将挺身而出,为自由和正义而战。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把《司法管理法案》称为“谋杀法案”(Murder Act),他将用一个军人的满腔热血捍卫自己国家的尊严。其他的殖民地政治领袖们,也从对大英帝国的幻想中醒来,他们将领导这个弱小的民族,挑战“超级大国”的权威。
《驻军法案》适用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不只限于马萨诸塞。它强迫殖民地为英国驻军安排住宿,殖民地人的感受可想而知。《魁北克法案》看上去与波士顿无关,但对十三个北美殖民地的伤害不亚于其他法案。凭心而论,对英国来说,《魁北克法案》应该是所有这些法案中最英明、最正确的一个,因为它有效地稳住了加拿大,使她没有和其他殖民地一起造反。这个法案的内容我们以后再讲。
《强制法案》惩罚的是波士顿,但目的是“杀鸡给猴看”。英国议会想用强硬手段制止各殖民地愈演愈烈的反抗浪潮,结果却恰恰相反,它带来的不是对议会权威的敬畏,而是对大英帝国的仇恨。波士顿出人意料地得到所有殖民地的同情。当水路关闭,人们纷纷从陆地上给波士顿送来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尽管道路难行,但钱、大米、各种肉类和其它必需品还是从各殖民地源源不断地涌进波士顿,甚至连《魁北克法案》的最大受益者“魁北克省”(Province of Quebec),也送来了大量的小麦。
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上的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当然不会闲着。现在,是“通讯委员会”(Committee of Correspondence)大显神通的时候了。在亚当斯的倡议下,各殖民地的“通讯委员会”和政治领袖们同意1774年9月在费城会面,协商下一步的行动。这次会议就是“第一次大陆会议”(First Continental Congress)。
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选出4位代表前往费城,萨缪尔·亚当斯和堂弟约翰·亚当斯都在其中。就在去费城前的一个晚上,有人敲响了萨缪尔·亚当斯的家门,进来的是一个裁缝。他说,他是来给亚当斯量体裁衣的。原来,萨缪尔·亚当斯家境拮据,没钱买新衣服。他生性大大咧咧,不修边幅,倒也不在乎这个。可是,现在他要代表马萨诸塞去费城开会,这么邋遢,波士顿人脸上也没光。于是,他的朋友们凑钱(也有人说是约翰·汉考克出钱),给他订做了一套新衣。这位裁缝就是受朋友之托来的。
衣着光鲜的萨缪尔·亚当斯高高兴兴地骑上马,和约翰·亚当斯一起奔向费城。兄弟俩都是第一次出远门儿,心情可完全不一样。萨缪尔跟过年似的,那个兴奋劲儿就甭提了。多年的经营有了结果,各殖民地终于走到一起,“革命”就要柳暗花明了!这是件多么让人振奋的事啊!约翰·亚当斯却是满腹的沮丧和不安,他是个天生就容易悲观的思想者。这个所谓的“大陆会议”本身就是非法集会,他们的行为显然已构成“叛逆”(Rebellion),如果让英国逮住,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叛国罪”(Treason)。波士顿前途未卜,费城的“各路神仙”也不知道是什么货色,没准儿就是帮乌合之众,玩不出啥花样来。“革命”的时机成熟了吗?“革命”的前途在哪里?约翰·亚当斯越想越纠结,他在日记中写道:“我们根本就没准备好。我们在天分、教育、财富等所有的方面都很缺失,我感到完全无能为力。”
第一次大陆会议的代表们在祷告
约翰·亚当斯的忧虑一到费城就烟消云散了,因为他见到的是一群在“天分、教育、财富等所有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精英,他们的个人素质和政治修养让亚当斯深受鼓舞,他写道:“这个会议聚集了各殖民地最伟大的人。。。。。”
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的56个代表来自北美十二个殖民地,佐治亚(Georgia)没有参加,她忠于英王,坚决与其他殖民地划清界线。代表们都是各殖民地的政治领袖,出身于各行各业,如律师,医生,教师,学者,商人,教士,大种植园主,小农场主,手工业者,等等。他们大多数来自中产阶级,少数几个是上流社会的大富翁。他们有的是温和派(Moderates),主张与英国搞好关系;有的是激进派(Radicals),要跟英国干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有的是中间派,寻求妥协的方案。尽管他们的背景和观点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拥有自由的精神和独立的思想,都在努力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而抗争。
让约翰·亚当斯印象最深的是弗吉尼亚代表团。自从1607年英国殖民者第一次在新大陆站稳脚跟,弗吉尼亚就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生活最富裕的殖民地,弗吉尼亚人高贵、典雅的一举一动从来都是各殖民地争相效仿的榜样。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如果没有弗吉尼亚的参与,北美的这一通折腾就是一场儿戏。幸运的是,从1765年的《印花税法案》开始,对英王最忠诚的弗吉尼亚就一直站在反英斗争的最前线,其中的缘由,就要着落在这几位代表身上了。
弗吉尼亚一共派了7位代表,他们个个身手不凡。培顿·伦道夫(Peyton Randolph)当选为第一次大陆会议主席。他是弗吉尼亚议会的发言人,最擅长主持会议,是当之无愧的领袖。伦道夫是温和派,大家看中的就是他那四平八稳的冷静。弗吉尼亚还有个大块头代表,叫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他足有1.93米高,180公斤重。他说:“我就是徒步走也要走到大陆会议。”可见劲头有多大。这位“巨人”的儿子和曾孙后来都成了美国总统。口才无双、相貌俊美的激进派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是弗吉尼亚“通讯委员会”的领袖,他就是后来提议十三个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的人。
培顿·伦道夫
弗吉尼亚代表团还有一位谁也无法忽视的绅士,他就是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至于华盛顿是怎样从军人变成政治家,又怎样从威廉斯堡走到费城,我们且留到下文分解,因为,此时此刻,他不是主角。他在会上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玩儿深沉。他没提任何建议,也没说什么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坐在那儿静静地听别人争论,或点头,或微笑,或沉思。奇怪的是,他越是一声不支,大家越觉得他深不可测。人们总喜欢说“沉默是金”,华盛顿的沉默到底是金是银还是铁,以后自见分晓。
在第一次大陆会议上,真正发出奇光异彩的,是另一位弗吉尼亚人。如果说,萨缪尔·亚当斯是“美国革命”的第一支火把,那么,这个弗吉尼亚人就是第二支火把,没有他,“美国革命”就不可能写下如此热情洋溢的篇章。这个人的名字叫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
帕特里克·亨利
帕特里克·亨利生于1736年的弗吉尼亚汉诺威县(Hanover County),他的父亲约翰·亨利(John Henry)来自苏格兰,帕特里克是出生在新大陆的第二代移民。亨利家在弗吉尼亚属于中产阶级,不富也不穷,经营着不大不小的农场。但帕特里克·亨利从小就知道,将来他的一切全靠自己。在弗吉尼亚的田野和丛林中长大的帕特里克·亨利,从大自然的启示和生活的历练中,形成了对自由近乎疯狂的热爱和执着。他认为,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宝贵的礼物,对自由的侵犯是绝对不可容忍的。
父亲约翰在苏格兰上过大学,他亲自教儿子英文和拉丁文,他们经常一起朗读《圣经》。在学习中,帕特里克喜欢上了优美的英语语言艺术,特别是那富有节奏感的发音和语调,让他沉醉不已。每逢礼拜日,母亲都带着小帕特里克去教堂听牧师讲道。在回家的路上,母亲总是让帕特里克背诵牧师的布道词。她本意是想让基督教教义渗入幼小的灵魂,可是久而久之,帕特里克在背诵中渐渐形成了自己的演讲风格,为他后来成为新大陆最出色的演说家打下了基础。父母的熏陶使帕特里克成为一个一生都热爱学习的人,虽然他没受过高等教育,但他的聪明才智和渊博学识一点也不亚于高等学府的毕业生。
上了几年学后,帕特里克决定自己开个店,当上了小业主。可是,生意半死不活的,刚刚维持个生计。1754年,他与萨拉·谢尔顿(Sarah Shelton)结婚。萨拉也算是富家女,带过来300英亩土地(大约1800市亩)和6个黑奴。现在,帕特里克是个小种植园主了,可是稳定的日子过了没几年,他们的家就在一场火灾中被烧为平地。后来他又去做生意,结果亏得一塌糊涂。
1760年,屡经挫折的帕特里克决定做个律师。这下,他算是选对了职业,因为他的口才无人能敌。经过刻苦学习,帕特里克·亨利考取了律师执照。当上律师的他咸鱼翻身,走上成功之路。他在辩论和演讲时,引经据典,辞藻华丽,那抑扬顿挫的声调和周密严谨的逻辑,让所有的人心服口服。人们称他为“生于森林的德摩斯梯尼”(Forest-born Demosthenes),德摩斯梯尼是古希腊最著名的雄辩家。
锋芒毕露的帕特里克·亨利很快就进入政界。1765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这时,《印花税法案》刚刚通过,殖民地的反英浪潮此起彼伏。帕特里克匆匆忙忙赶到威廉斯堡,发现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的讨论已经进行了一大半。这位刚刚宣誓就职才9天的新议员,立刻向议会递交了他起草的《印花税法案决议案》(Stamp Act Resolution)。这个《议案》是当时北美殖民地最有火药味儿的文件,那激烈的语言让弗吉尼亚人第一次嗅到“叛国”的气息。除了阐述英国宪法中“未经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的条文外,帕特里克更进一步指出,殖民地议会是唯一有权向殖民者征税的机构,这种权力不可转让。
可是,光有个议案没用,更重要的是让这个议案得到通过。帕特里克知道他的议案过于激进,很难得到保守派的支持。于是,他故意等到几位最保守的议员不在时,在议会讨论“印花税”的问题。他那极富感染力和煽动性的语言,使讨论进行得非常“火爆”。最后,帕特里克将一只手套仍在地上,这是一种传统的挑战性动作。他说:“凯撒有他的布鲁图,查理一世有他的克伦威尔,乔治三世……” (这时,他被一片“叛国贼!叛国贼!”的叫喊声打断。)“…可以从他们的例子中学到教训。如果这是叛国,那就尽情地叛国吧!”
帕特里克·亨利关于“印花税”的演讲
当时,一帮威廉与玛丽学院的学生正聚在议会大厅的走廊上听议会的讨论,帕特里克·亨利的演讲震撼了所有人的心。有一个年轻的律师也站在人群中,他完全被帕特里克的语言征服了。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0年后,他将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35年后,他将是美国总统。杰斐逊一辈子都忘不了在弗吉尼亚议会大厅的走廊上听到的这次演讲。他说:“帕特里克·亨利演讲就像荷马(Homer)写作。。。当帕特里克讲话时,所有的人都在倾听。”在杰斐逊心中,帕特里克的语言与荷马的文字,都拥有史诗般的优美与气势。
帕特里克·亨利以他的热情和机敏奇迹般地使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印花税法案决议》。弗吉尼亚与马萨诸塞,一南一北,遥相呼应,成了北美殖民地反抗“暴政”的旗帜。看到英王最“宠爱”的弗吉尼亚都起来反对“印花税”,其它殖民地闹得就更欢了。抗税风潮势不可挡,“印花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被废除了。弗吉尼亚的皇家总督气得发疯,他下令解散议会。可是,议员们根本不理这一套,他们转到威廉斯堡的一个酒馆里继续开会,帕特里克也继续他那滔滔不绝的演说。他还是弗吉尼亚“通讯委员会”的骨干,与理查德·亨利·李,托马斯·杰斐逊一起,把“通讯委员会”搞得有声有色,他们的文章传遍北美。
1774年9月,帕特里克·亨利做为弗吉尼亚代表来到费城,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此时的代表们,彼此之间还是陌生人,他们大多数是通过“通讯委员会”读到过其他代表的文章,知道对方的名字,但从未见过其人。现在,虽然互相介绍认识了,可毕竟不熟,也不了解别人的真实想法,所以,大家都有点放不开。从“笔友”到“战友”,需要时间,更需要信任。
敏锐的帕特里克·亨利从代表们第一天的表现中就发现了两个问题。第一,虽然各个殖民地已经在抗英斗争中团结起来,但骨子里还是各自为政,谁也不服谁,本地的利益永远高于“联盟”的利益。大家都会不自觉地说:“我是弗吉尼亚人”,“我是纽约人”,等等。第二,温和派的主张占绝对优势,会议的基调就是争取与英国的妥协,北美显然没有做好跟大英帝国一刀两断的准备。比如,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是英王忠诚的臣民,我们不是革命者。。。”
第二天,会议开始后,主席宣布了必要的程序,就到了讨论的时间。会议厅陷入令人尴尬的沉寂,谁也不愿挑头提出第一个议案。这时,一位身穿灰色外套、其貌不扬的绅士,慢慢站起来,走到前面。他看上去像个乡村牧师,他开始说话时,就像在讲台上开始布道一样。他从1765年的“印花税”讲起,历数10年来英国议会强加给殖民地的各项税法以及这些税法给殖民地带来的灾害。他说,现在很多殖民地议会都已经被解散了,我们需要一个联合起来的、代表人民的议会,而“大陆会议”就应该担起这个责任。接着,他描述了自己对“代议制”民主的理解和对“自治”政府的设想。
这位绅士侃侃而谈,所有的人都在不知不觉中被他的话深深地吸引。开始时,他的声音是柔和、动听的音乐,牵着人们的感觉,渐入佳境。慢慢地,他的语调越来越灵动多变,时而如金戈铁马,时而如海波荡漾,时而平缓,时而激昂,每一个字却又像清冽的泉水,直入人的心田。最后,他说:“英国的压迫已经改变了殖民地的边界;弗吉尼亚人,宾夕法尼亚人,和新英格兰人之间的区别已经消失了;我不是弗吉尼亚人,我是美洲人(I am not a Virginian but an American)!”
他话音刚落,大厅里立刻一片轰鸣声,大家交头接耳都在问同一个问题:“这个人是谁啊?”他们很快得到了答案:他就是帕特里克·亨利!帕特里克的话就像给代表们吃了一副兴奋剂,他们开始踊跃发言,会议立刻变得热气腾腾。激进派们也不再怕背上“叛国”的罪名,他们勇敢地说出自己的观点。“大陆会议”在各方代表的争论与妥协中达成了下面几个协议:
一,各殖民地联合起来,抵制英货,直到《强制法案》被废除为止。
二,成立监察委员会,监督各地抵制英货的情况。
三,如果一年之后《强制法案》还没被废止,各殖民地除继续抵制英货外,还将停止向英国出口一切货物。
四,建议各殖民地组建民兵(Militia),做好与英军作战的准备。
五,向英王递交一份措辞委婉的情愿书,请英王慎重考虑殖民地的诉求。
六,若形势不见好转,将于第二年(1775年)召开第二次大陆会议。
“第一次大陆会议”在帕特里克·亨利、约翰·亚当斯等激进派的努力下总算没白费。最重要的是,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代表们朝夕相处,互相认识,互相了解,那种同气连枝的感情与日俱增。他们可能为一个问题吵得面红耳赤,但并不妨碍他们坐在同一个酒吧里喝酒谈心。有谁能想到,仅仅两年之后,他们将共同创建一个新的国家?
“大陆会议”向英王递交的情愿书被乔治三世扔进了垃圾堆,国王早已厌倦了北美一而再、再而三的调皮捣蛋,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收拾收拾这帮不知好歹的土老冒。北美与大英帝国和解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当弗吉尼亚代表回到家乡,他们发现形势不妙,在威廉斯堡开会已经变得很危险。于是,弗吉尼亚议会迁往里士满(Richmond)。1775年3月23日,议会讨论组建民兵。有很多议员担心这样做会加深英王对殖民地的憎恶,使形势更加恶化。而且,英国实在太强大,跟她闹能有好下场吗?帕特里克·亨利站起来,开始了他那段最著名的演讲:
“。。。他们说我们太弱小了,无法抵御如此强大的敌人。但是我们何时才能强大起来?是下周,还是明年?难道要等到我们被彻底解除武装,家家户户都驻扎英国士兵的时候?难道我们犹豫迟疑、无所作为就能积聚起力量吗?难道我们高枕而卧,抱着虚幻的希望,待到敌人捆住了我们的手脚,就能找到有效的御敌之策了吗?先生们,只要我们能妥善地利用自然之神赐予我们的力量,我们就不弱小。一旦三百万人民为了神圣的自由事业,在自己的国土上武装起来,那么任何敌人都不能战胜我们。此外,我们并非孤军作战,公正的上帝主宰着各国的命运,他将号召朋友们为我们而战。先生们,战争的胜利并非只属于强者。它将属于那些机警、主动和勇敢的人们。何况我们已经别无选择。即使我们没有骨气,想退出战斗,也为时已晚。退路已经切断,除非甘受屈辱和奴役。囚禁我们的枷锁已经铸成。叮铛的镣铐声已经在波士顿草原上回响。战争已经无可避免——让它来吧!我重复一遍,先生,让它来吧!企图使事态得到缓和是徒劳的。各位先生可以高喊:和平!和平!但和平根本不存在。战斗实际上已经打响。从北方刮来的风暴将把武器的锉锵回响传到我们耳中。我们的弟兄已经奔赴战场!我们为什么还要站在这里袖手旁观呢?先生们想要做什么?他们会得到什么?难道生命如此宝贵,和平如此甜蜜,竟值得以镣铐和奴役去换取吗?全能的上帝啊,制止他们这样做吧!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对我来说,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不自由,毋宁死
帕特里克的话让所有在场的人热血沸腾,他们高呼“武装起来!武装起来!”议会一致通过了组建民兵的决议。可能帕特里克自己也没想到,他准确地预言了“独立战争”(War of Independence)的爆发。仅仅一个月之后,“北方刮来的风暴”就把那一声枪响传到了弗吉尼亚。
是谁打响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波士顿草原上的鲜血将怎样书写一段风起云涌的历史?请看下一个故事:莱克星顿的枪声。
孑孓
赞!这才是一个潜在的能够领导世界的大国国民应有的素质——独立、自由、务实、自信、不畏强权。美国立国的精神气韵在这些国父们就奠定了,融入了这个国家每个百姓及其子孙们的血液和性格之中,这些思想观念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振聋发聩,不失其超前性,甚至迥然超乎大多数民族之上,其为近代以来最先进、最自由、最独立、最有生机和活力的文明且被诸国马首是瞻也亦宜乎!反观我们中国,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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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09:03 blueberry回复孑孓
嗯,美国“国父”们的素质还是很高的,有文化,有信仰,有胆量,有担当,确实是英雄本色。以前看《走向共和》时,觉得清末民初的中国革命者,如孙中山、黄兴等人,也很精彩,大有“国父”的气概。可惜,中国情况太复杂,他们终究没成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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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7:56 孑孓回复blueberry
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把中国的失败归因于中国的情况太复杂。其实我倒是觉得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试问哪个国家的国情不复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想当年美国是一个殖民地,诸色人等素质参差不齐、信仰迥异、印第安人的问题、与英国的战争等等,我相信他们的问题也很复杂。认为中国的情况比其他国家更复杂是没有什么依据的。而且容易让人把责任轻轻推给“中国国情”这个客观因素,好像自己没有什么责任。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要从我做起。
一个革命能不能成功,或者革命后会成什么样子,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形态和认知水平。当一个社会长期缺少平等交流、换位思考、协商妥协的文化心理基础的时候,当一个社会习惯于用力量压服别人而不是用道理说服别人的时候,当一个社会的百姓习惯于浑浑噩噩、顺从强权、懒于思考、回避争论的时候,我想这个社会还没有真正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的政治的土壤,革命永远只能换汤不换药,革命上台的人很快会被这个土壤所同化,即使有一二如孙中山者,也孤掌难鸣。
所以,革命不是推定社会进步的好办法,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西方原来比我们落后,他们就是通过启蒙运动把大部分国民的精神从中世纪推进到近现代。中国大部分国民在没有真正意识到自由、民主对保障甚至提高自己切身利益之前,你很难想象能够建立一个超前而稳固的上层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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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1 18:00 孑孓回复孑孓
这也是我为什么特别对美国公民教育以及美国人如何教育他们的后代非常感兴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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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09:45 blueberry回复孑孓
虽说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可是中国的经有一段特别难念,就是那”五千年“的文明。美国没有历史,自然没有历史包袱。“启蒙思想”长驱直入,毫无阻碍。再加上英国的文化传承,起点本来就高。中国却是五千年的孔孟之道,五千年的帝王将相,怎么可能造就一个能产生华盛顿的民族呢?一朝一夕很难改变,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像你说的,公民教育很重要。说起教育,那就是另一个很难缠的大话题了,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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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09:47 blueberry回复孑孓
最近没去书店,还没看到那些书。有空去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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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11:55 孑孓回复blueberry
说的有道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人类有把自己的遭遇放大的倾向,我们很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特殊。
先不说历史到底是包袱还是财富,且说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每个移民都把他们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带到了美国,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包袱”。
从整体来看,美国继承了英国传统,在启蒙思想、政治制度等方面有优势,但在当时的条件下,美国和其他国家比还是底子薄、一穷二白的国家,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其他方面起点未必高。用历史的眼光看,在当时美国的经可能比当时的中国还要难念。美国人完全有理由说我们经济基础薄弱、民族问题突出,我们的经独一无二、特别难念。
站在历史看历史,被成为“包袱”的这些东西在正是造就中国作为当时世界最先进国家的原因。当日耳曼人还在西欧的森林中茹毛饮血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计算如何消除一个回归年365又四分之一的这个四分之一误差的问题;当西方人的各个酋长还在互相残杀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提出了人文关怀的理念,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西方人的国家还是靠一两个强人用武力维系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已经在用帝王将相等一系列官僚体系造就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治政府。
可是后来中国人慢慢地失落了很多东西,在蒙元和满清的屠杀之后,中国人的精神水平全面倒退,而此时正是西方崛起和创造更新更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时候。现在主客颠倒,我们成了落后的国家。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几千年文明的熏陶和积淀,使得我们的国民素质仍然后很好的底子,虽说跟欧美比起来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在随地吐痰、排队等方面广受诟病,但在大节上面我们却不失大国国民的风范。汶川地震老百姓自动的秩序与互助,比起海地地震的打砸抢,我们的国民素质可不低。中国的百姓善良、宽容、大度、质朴也不是一朝一夕练就的。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功不可没。
现在的我们应该客观检视自己手上有什么牌,没有什么牌,取长补短。美国的自由、独立、民主等东西或许就是我们民族最欠缺的东西吧,这些东西估计也要通过不断的教育和互动来慢慢渗入我们民族的血液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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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12:07 孑孓回复blueberry
人类发展到这个阶段,帝王将相当然不合时宜,但不能忽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先进性。之后有了更好的替代制度,才显得它的落后。当然我们要学习和掌握世界上最先进的制度,但要知道,帝王将相不是古人的错。古人创造了当时最先进的制度让我们的民族充满荣光,而我们这些子孙不肖,不能与时俱进,更新换代,快速学习,结果落后于人,这是我们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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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26) - 莱克星顿的枪声
莱克星顿/康科德之战(Battle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War of Independence)的序幕,那枪声至今仍回荡在历史的尘埃中。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实力的较量,智慧的较量。殖民地人精准的情报来源,高效的预警系统,迅速的反应能力,为“独立战争”写下了精彩纷呈的第一章,也在大国强权面前展示了这个弱小民族的勇气和力量。
1774年9月到10月间召开的“第一次大陆会议”(First Continental Congress)建议各殖民地组建民兵(Militia),以便在必要的时候用武力保卫自己的利益。这个决定太合新英格兰人的口味了,大家立刻忙活起来。在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的推动下,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筹钱筹粮,购买武器。大富翁兼革命领袖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更是慷慨解囊,招募和训练民兵。这个从小就被花团锦簇围绕着的“富二代”,居然有当将军的瘾,梦想有一天亲自带兵上前线。他不但出钱,还出力,常和民兵一起训练,那劲头还真不是吹的。
其实,殖民地人武装起来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这要拜托大英帝国的法制和人权。英国是个不禁枪的国家,法律保护公民拥有武器的权利,北美自然而然也就“人人持枪”。对于生活在“蛮荒之地”的殖民者来说,枪是防身武器,也是生产工具。他们需要用枪打猎,防备野兽的袭击,对付印第安人的搔扰,镇压黑人的反抗。没有枪,他们的日子简直就不知道该怎么过。所以,殖民地人对枪一点也不陌生,那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后来的美国人对这个“持枪传统”情有独钟,《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明文保障公民的“持枪权”(Right to keep and bear arms)。今天的美国是世界上最“武装到牙齿”的国家。据2007年的一项统计,美国民间持枪2亿7千万支,平均每100人拥有90支枪;每年全世界生产的8百万支新枪中,4百50万支被美国公民购买。美国人对枪的喜爱听上去有点让人不寒而栗,但在这个“人人持枪”的国度,除“南北战争”外,没有发生过一次武装夺取政权的事情,权力在互相掐得你死我活的政党之间和平传递了二百多年,社会远比那些禁枪的国家安定,足见其制度的强大、法律的健全、和公民素质的稳定。民间持枪,有利就有弊,这个话题,我们在讲《美国宪法》时再聊。
在新英格兰的民兵中,有一伙人被叫做“一分钟人”(Minuteman),意思是,甭管他们手头正在做着什么,一听召唤,他们在一分钟或几分种内就可以进入战斗状态,反应极为神速。殖民地人还重新启动了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中曾用过的“预警系统”。那就是,一有风吹草动,各村各镇都会立刻派快马飞奔到周围的村镇传递消息,得到消息的村镇再派快马传往更远的地方,就像接力赛一样。然后就是教堂钟声齐鸣,枪声大作,反正能弄多大动静就弄多大动静。他们还演习了几次,确保它的运作没有问题。在后面的故事中,你将会看到这个“预警网络”有多么高效。
1774年5月,就在“第一次大陆会议”前夕,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皇家总督托马斯·哈金森(Thomas Hutchinson)黯然神伤地离开了他热爱的新大陆。此前,他在一些私人信件中表示,英国应该对殖民地的自由加以限制。这些信件被人偷出来,交到正在伦敦的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手中,富兰克林又转交给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领袖。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因为做为总督的哈金森口口声声说为殖民地人谋福利,这些信却表明了他的“真实”态度。殖民地议会本来就瞅着哈金森不顺眼,他们趁机上书英王,要求罢免哈金森。气急败坏的英国议会(Parliament)把富兰克林叫去臭骂了一顿,并斥责马萨诸塞议会无理取闹。然而,哈金森的政治生涯却无可挽回了。托马斯·哈金森是新英格兰早期人权运动领袖安·哈金森(Ann Hutchinson)的后人(参看“美国的故事(7)-自由之声”),由于在商业和政治上的成功,他一直是马萨诸塞最受尊敬的公民。现在,他的“保王派”(Loyalist)立场却使他不得不带着全家迁往伦敦。在他的有生之年,哈金森再也没有踏上过新大陆。
赶走了哈金森,接下来的总督是谁呢?英王任命驻北美的英军总司令托马斯·盖吉将军(General Thomas Gage)为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哼,文官总督你们不要,就给你们换个武将,这叫“敬酒不吃吃罚酒”。盖吉,这位曾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与华盛顿并肩作战的将军,一方面崇尚武力,决心用“铁腕”统治马萨诸塞,坚决执行《强制法案》(Coercive Acts); 另一方面却是个有原则的人,他拒绝取缔整天捣乱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因为这样做违背了他对“人权”和“自由”的信念。英国议会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这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让一个英国人去说服另一个英国人成为奴隶。”就在盖吉的犹豫和矛盾中,殖民地人已经“偷偷摸摸”地开始了他们的“战争”。
托马斯·盖吉
盖吉很快就发现,英军的很多供给不翼而飞,草料莫名其妙地着了火,运武器的车一转脸儿就坏了,运兵士的船好好的就沉了,甚至枪支、弹药、大炮都会“玩失踪”。他心里当然明白这是谁在捣鬼,可是又抓不着人。他派了很多人出去打听殖民地人藏军火的所在,时不时地搞一次突然袭击,捣毁殖民者的仓库,等等。双方就这样你抓我一把,我捅你一拳,寂静无声地展开了“拉锯战”。在这些冲突中,两边的枪都没“走火”。殖民地人不想明目张胆地对抗,毕竟英军不是好惹的;盖吉也很克制,他不想让事态升级,引发“革命”。“保王派”和“革命派”(Patriots)的“间谍”们都异常活跃,很多时候,盖吉很清楚“自由之子”的下一个目标,而殖民地人也很了解盖吉的下一步行动,一切似乎是在透明中进行的。但总的来说,盖吉渐渐落了下风,他的情报显然不如殖民者的快,他发现,不管做什么,自己总是慢半拍。
盖吉将军一面加强英军对波士顿的控制,解散了殖民地议会,一面不断地向伦敦求援,要求增兵。波士顿是个有3万居民的城市,驻波士顿的英军只有3千人,显然不够用的。英军除了波士顿城之外,对周围的地区没有控制能力。殖民地议会被解散后,议员们成立了“马萨诸塞省议会”,会一点也没少开。“叛逆”活动遍地开花,愈演愈烈,终于到了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地步。
1775年3月,英国国务大臣达特茅斯伯爵威廉·莱格(William Legge)给盖吉发了一道密令,要他立刻扑灭“叛乱”,逮捕“叛乱”首领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在密令中,达特茅斯伯爵给了盖吉“便宜行事”的权力。奇怪的是,这道保密又保密的“密令”,还没出伦敦,就被北美在伦敦的“线人”知道了,他们迅速把消息传到波士顿。在盖吉本人还没收到这封信的时候,萨缪尔·亚当斯,约翰·汉考克,和其他的革命领袖,就撤出了波士顿,马萨诸塞省议会也转移到西冷镇(Salem)。等4月14日盖吉终于拿到命令时,别说人了,连鸟都飞光了。但是,有一位特别不要命的人物没走,那个地下黑社会组织“自由之子”也没全撤,他们在波士顿还有很多“钉子”。这个不要命的人和这些“钉子”将在下面的行动中起关键作用。
在盖吉还没收到密令的时候,他就已经打算偷袭殖民地民兵在康科德的一个军火库,这个决定是根据他的一个间谍的报告做出的。为了防备波士顿人向外传递消息,盖吉派人守住城周围的路口,拦截信使。这个举动引起了殖民地人的怀疑,他们预感到英军将有所行动。但是,英军的行动是什么呢?怎样才能得到更准确的信息?现在,轮到那位唯一没撤的革命领袖出场了,他就是约瑟夫·华伦医生(Dr. Joseph Warren)。
约瑟夫·华伦
约瑟夫·华伦生于1741年,1759年毕业于哈佛学院后,他成为一名外科医生。华伦一面行医,一面深深地卷入波士顿的政治生活。他与波士顿的革命领袖以及“自由之子”成了朋友,也是“通讯委员会”的成员。1775年,他当选为马萨诸塞省议会主席,这是革命政府中的最高职位。可是,这位马萨诸塞的“最高领袖”,在大家撤离时却决定留下来,因为他知道自己留在波士顿的价值。
华伦留下来的目的是获取情报。他凭什么能得到准确的情报呢?因为他有个好朋友,这位朋友不是别人,正是盖吉将军的夫人,玛格丽特·盖吉(Margaret Gage)。玛格丽特生于新泽西(New Jersey),虽然嫁给了英国军官,但心里却很偏向自己的家乡新大陆,对“美国革命”一直抱着同情的态度,她与华伦医生的友谊也是尽人皆知。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历史学家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正是盖吉夫人把英军的动向透露给了华伦。盖吉对玛格丽特非常疼爱,“英雄难耐枕边风”,难免让夫人探出了究竟。
玛格丽特·盖吉
4月8日,华伦告诉“自由之子”在波士顿的一个“钉子”,英军将偷袭康科德的民兵火药库,让他立刻出城报信。这个“钉子”就是我们在前面的故事中提到过的银匠保罗·瑞维尔(Paul Revere),他也是那个刻《波士顿大屠杀》(Boston Massacre)铜板画的人。保罗·瑞维尔是波士顿最有名的银匠,他做的金银器不但造型优美,还有一个特别的花样,就是在上面刻画,这是一般的银匠做不到的。多年后,他的作品将是收藏家手中的无价之宝。保罗·瑞维尔心灵手巧,不只做金银器,还学过牙医助理,帮人镶牙补牙,华伦口中的一颗银牙就是瑞维尔给镶的。保罗·瑞维尔不是政治家,却与波士顿所有的政治家都是好朋友;他不是革命领袖,却是个坚定的革命者。他骑术高超,是最得力的通讯员,所以,华伦第一个找的就是他。
保罗·瑞维尔拿着自己做的银器
瑞维尔二话不说,纵身上马,奔往康科德。他熟悉路径,轻松绕过英军的岗哨,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民兵得到消息,立刻把军火分散转移了。保罗·瑞维尔完成任务后回到波士顿,继续探听英军的消息。
1775年4月18日,在接到伦敦的密令4天之后,盖吉将军终于决定动手了。他把指令交到弗朗西斯·史密斯(Francis Smith)中校手中,命令他于当天夜里率700名步兵偷袭康科德,捣毁民兵的军火库,但不许“抢劫平民”。在命令中,盖吉确实使用了他的“便宜行事”之权,他没有写上“逮捕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因为他怕引起暴乱。此时的盖吉仍然想避免流血,息事宁人。对他来说,这次偷袭与以前没什么两样,不过是一次正常的军事行动。但他万万没想到,这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一件事,却成了“致命的任务”。盖吉得到的,正是他一直极力避免的结果:战争。他更没想到,那道一点也不出奇的命令,出人意料地催生了一个新国家,世界将因此而变得不同。
为了保证“偷袭”的效果,盖吉的命令是在“绝密”的情况下下达的。执行命令的军官都是在出发前才打开手令,得知此行的目的地。可是,就在执行命令的军官还不明就里的时候,华伦医生却已获得了命令的全部内容,甚至连英军走哪条路线他都一清二楚。这实在有点匪夷所思,除了盖吉夫人,谁有能耐搞到如此准确的情报呢?
4月18日晚上9点,在夜幕的掩护下,两个人悄悄地出了城。一个是威廉·道斯(William Dawes),一个是保罗·瑞维尔。他们接到华伦的指示,要去通风报信。华伦告诉他们,英军将向莱克星顿和康科德进发,除袭击火药库外,很可能还要抓捕正住在莱克星顿的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华伦他们一点也不担心火药库,因为那些弹药10天前就转移了,盖吉的情报显然已经过时,但他们担心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的安全。他们不能失去朋友,波士顿不能失去领袖,就是拼了命也得把信儿送到。
为了保险,两人分头行动。威廉·道斯走陆路,骑马从波士顿半岛与大陆连接的那条细“脖颈”上出去,先往南,然后转向西北,直奔莱克星顿;保罗·瑞维尔走水路,他要先去与波士顿隔水相望的查尔斯城(Charlestown)报警,然后再从那里骑马去莱克星顿。当时,波士顿港已封,水路是不许通过的。可是,保罗·瑞维尔居然划着小船,躲过了英国军舰的视线,顺利在查尔斯城登陆。他还让朋友守在波士顿“北方教堂”的尖塔上,监视英军动静。如果英军走陆路,就在塔顶挂一盏灯,如果走水路,就挂两盏灯,这样,查尔斯城的人们就可以看到了。朋友守到半夜,见英军从水路出城,于是挂上了两盏灯。从此,“陆路为一,水路为二”(One if by land, two if by sea.)成了一句“名言”。
深夜飞奔路线图:蓝色是保罗·瑞维尔,绿色是威廉·道斯,紫色是去康科德的路
到达查尔斯城后,保罗·瑞维尔立刻跨上马背,一路狂奔,向着莱克星顿的方向飞驰而去。路上,他只要见到人家或村庄,就大喊:“正规军出动啦!(The Regulars are out!)正规军出动啦!”没过多久,沿途所有的村庄都知道了消息。查尔斯城和知道消息的村庄立刻派快马奔向周围其他的村子,大声预警。在黎明还没到的时候,在英国兵还没下船的时候,离波士顿40公里以外的村庄都已经知道了英军出动的消息,这套“预警系统”的效率可见一番。“一分钟人”和民兵们马上行动起来,拿起枪直奔康科德。保罗·瑞维尔深夜中的“纵马飞奔”成为“美国革命”的经典一幕。
保罗·瑞维尔纵马飞奔
午夜时分,瑞维尔赶到莱克星顿,来到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住的房子前,一名民兵正在外边站岗。上气不接下气的保罗·瑞维尔大喊:“开门!”那个民兵说“嘘!小声点!他们刚睡着,别出动静!”“动静?” 瑞维尔说:“你们很快就会听见动静了!正规军来啦!”“啊?”民兵一听,立马冲进屋去,叫醒了亚当斯和汉考克。亚当斯看看窗外那黑乎乎的天,说:“多么明媚的早晨啊!”睡眼惺忪的汉考克瞟了他一眼,心想,哥们儿,你是睡晕了还是吃错药了?亚当斯笑眯眯地加上句:“我是指对北美来说。”
瑞维尔、亚当斯、和汉考克坐下来商量对策,亚当斯和汉考克觉得,如果英军是来抓他们的,大可不必这么兴师动众,看样子不是冲咱们来的,不用怕。瑞维尔说,别废话了,赶紧逃命要紧!马上去费城,开你们的“大陆会议”去吧!一小时后,威廉·道斯也赶到莱克星顿,与保罗·瑞维尔一起,向康科德奔去。路上碰到另一位骑手,萨缪尔·普莱斯科医生(Dr. Samuel Prescott)。这哥们儿前半夜都花在一个女孩身上,求着人家跟他结婚。回家的路上听到消息,撒马就往康科德跑。三人三骑,冲入茫茫黑夜中。
且不说保罗·瑞维尔他们折腾的这一宿,再看这700个英军士兵。18日晚上9点被叫起来,整队出发。他们坐船来到哈佛所在地坎布里奇(Cambridge),然后步行前往康科德。1775年4月19日,黎明时分,他们来到距波士顿16英里(26公里)的莱克星顿。还没到莱克星顿的时候,他们就听见周围的村庄钟声、枪声齐鸣,显然他们的行动已经不是秘密。“偷袭”还没开始,就把“偷”字丢了。史密斯中校做了一个虽然晚了点却很英明的决定:派人回波士顿搬援兵。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救了他们的命,否则,这700个人恐怕大部分都不会再见到波士顿了。
英军渐渐走近莱克星顿。在远处那片绿色的草地上,他们看到了一排身影。那是七八十个手拿武器的民兵,他们在琼那斯·派克上尉(Captain Jonas Parker)的指挥下,已经列好了战斗队形。派克上尉参加过“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是这帮民兵的头。民兵们默默地看着由远而近的英国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向他们走来。他们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支强大的军队,那架势看上去简直是个整齐划一的杀人机器。民兵们有人发抖了,有人眨眼了,有人出汗了,有人手软了,有人快站不住了,有人干脆转身就走。派克上尉喊道:“站稳了!不要先开枪!但如果他们想打一场战争,就让它从这里开始吧!”这句话的真实性一向受到怀疑,因为它太符合历史学家的想像了。但派克上尉要求大家沉住气倒是真的。
英军的皮特凯恩上尉(Captain Pitcairn)见此情景,一面告诉自己的士兵不要开枪,一面向民兵们高喊:“放下武器!立刻解散!” 但派克上尉只让民兵们闪在一旁,让出大路,既没解散,也没放下武器。双方就这样静静地对峙着,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在这个当口,他们可能都听到了历史的心跳。那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重,突然间,一声刺耳的枪响划破了黎明的天空。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开的枪,美国人和英国人争论了二百年,都说是对方先开枪,至今没搞清楚。但有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那就是,“这声枪响全世界都听到了。”它撕裂了一段历史,把一个新民族推上世界舞台。从此,她的挣扎,她的奋斗,她的选择,她的辉煌,永远改变了人类探索的目光。
莱克星顿的枪声
随着第一声枪响,英军士兵开始万枪齐发,皮特凯恩上尉再也管不住了。士兵们本来就一肚子火,这帮该死的“反贼”,平时老给我们使绊子,现在终于有机会教训教训他们了!既然已经开打,那就打个痛快吧!这边的殖民地民兵,一看不妙,扭头就跑,只有派克上尉和少数几个仍在那里射击。最后,包括派克上尉在内的8个殖民地人倒在血泊中,另外10个受伤。英军只有1人受伤,无人死亡。
“独立战争”的第一场“战斗”,“莱克星顿的枪声”,几分钟就结束了。到此为止,一切似乎已经没有悬念。英军停都没停,继续向康科德进发,那才是他们的目的地。可是,莱克星顿之战的消息比他们跑得快,英国兵还没到,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刚刚发生过的事。在康科德,英国人将面临一场完全不同的战斗。这一次,命运之神将偏向北美。
到了康科德之后,英军开始根据情报搜查军火库。当然,他们扑了个空,什么都没搜到。就在他们瞎忙活时,一队几百人的民兵正藏在山坡后看着他们。更远处,波士顿周围所有村子里的所有的男人,都拿着枪,正向康科德赶来。他们到底有多少人,没有确切统计,有人说两万,有人说几千,反正不会少于三四千人。民兵们吸取了莱克星顿的教训,不再与英军正面交锋。他们藏在树后、石后、屋后、墙后,瞄准了他们的猎物。一声令下,子弹从四面八方飞来,一下子就把习惯了“阵地战”的英军打蒙了。英国人总是说,北美人野蛮得就像印第安人,这回他们总算知道印第安人是怎么打猎的了。
慌乱的英军急急忙忙撤出康科德,往莱克星顿逃。这一路上,他们被陆续赶来民兵追着屁股打,那个狼狈劲儿就甭提了。每走一步,他们都要撂下几具尸体。他们也组织过几次有效的抵抗,但终究寡不敌众。19日下午,英军终于退进莱克星顿村。各路民兵在莱克星顿村外欢呼雀跃,庆祝胜利。可他们毕竟不是职业军人,光顾着高兴了,根本不知道“追穷寇”的道理。此时,如果有位将军出来,指挥他们包围莱克星顿,关门打狗,这帮英军不全军覆没才怪。几千人打几百人还不跟玩儿似的?
实际上,退入莱克星顿的英军已经打谱投降了。他们将近20个小时没吃没喝,奔波劳累,根本撑不下去了。可是,民兵们没有进攻,英军得到喘息的机会。他们在村中打尖休息,吃吃喝喝,开始恢复元气。此时,从波士顿来的援军赶到,轮到英军士兵欢呼了。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往波士顿撤。民兵们虽然没有经验,打仗却不含糊。从莱克星顿到查尔斯城,又追着打了一路。民兵们是陆续赶到的,先来的先打,打完就回家,后来的接着打。最后,英军73人死,26人失踪,174人伤。民兵49人死,5人失踪,41人伤。
战斗虽然结束了,但从新英格兰各地赶来的民兵却还是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波士顿周围,很快就聚了一万五千人。他们封锁了城外的要道,把波士顿围得像铁桶一般。但这些来自不同村庄的民兵,却有着同样的弱点,那就是,无组织,无纪律,无正规训练。有的带来的东西吃完了就回家了,有的则一直坚持。他们完全随意而动,随性而发,不像打仗,倒像开派对。
波士顿周围的民兵,需要一个统一的指挥,需要一个战略部署,需要一个有效的后勤,也需要一个明确的目标。他们需要的,是一位总司令。
正在费城召开的“第二次大陆会议”会收编这支杂乱无章的队伍吗?代表们将为这支“农民军”挑选一位什么样的领袖?请看下一个故事:将军拔剑南天起。
美国的故事(27)-将军拔剑南天起
莱克星顿的枪声标志着美国“独立战争”(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的开始。这场“革命”本来似乎是可以避免的,因为英国议会(Parliament)并不真正想打一场大的战争。他们拟好了一个计划,同意北美的自主征税,司法独立,自治政府,自我防御。条件是,英国议会保留名义上的权威,并与各个殖民地分别建立政治和商贸关系,不承认任何形式的殖民地联盟。然而,历史弄人,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个消息在莱克星顿/康科德之战(Battle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爆发后的第二天才传到北美。血已经流了,人已经死了,北美已经不愿接受任何有条件的妥协。1775年7月31日,“第二次大陆会议”(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拒绝了这个提议,殖民地的联合已不可逆转。
莱克星顿的枪声改变了每一个人。战斗发生后的第二天,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骑马查看战场,那斑斑血迹让他坚信,革命已经没有回头路。他带着这种信念走向费城,成为第二次大陆会议上最激进的代表。战斗的消息传到“弗农山庄”(Mount Vernon),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曾经那么快乐、祥和的亚美利加,或将被血浸透,或将遭受奴役。这是多么无奈的选择!但是,一个正直的人还能再犹豫吗?”
然而,在莱克星顿和康科德发生的战斗并没有引起英军总司令托马斯·盖吉(Thomas Gage)将军的重视。他向伦敦汇报说,这是一次“小事件”。事后,他下达了“特赦令”,宣布任何人只要放下武器,回归正常的生活,就既往不咎。但是,有两个人不在特赦之列,那就是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和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盖吉以为,这样做会让波士顿城外的大多数民兵乐得回家,亚当斯和汉考克将成为“孤家寡人”。没想到,民兵们根本没理这一套,仍然把波士顿围得死死的。萨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反而因此声望大增,成了人们心中理所当然的领袖。
此时的亚当斯和汉考克正在赶往费城的路上,他们将代表马萨诸塞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他们是在战斗打响的同时离开莱克星顿的。本来,汉考克闹着要亲自指挥民兵跟英军干一场,大家好说歹说把他劝住,说他做政治家比做战士更有价值。这一路上,莱克星顿的消息不断传来,约翰·汉考克开始自责,觉得他对这起流血事件也应该负一定责任,心情变得沮丧起来。但是,当他们到达费城时,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马萨诸塞代表团显然是最受尊敬、最受瞩目的。刚刚从欧洲回到费城的宾夕法尼亚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对他们这些来自北方战场的勇士表达了特别的敬意。不久,约翰·汉考克当选为第二次大陆会议主席。
【点评:所谓英雄,必定离不开民众的支持,离开民众的支持,一事无成。】
第二次大陆会议
几天后,弗吉尼亚代表团来到费城。弗吉尼亚的7位代表跟第一次大陆会议时完全相同,费城人对他们一年前的表现记忆犹新。这些来自最富裕、最优雅的殖民地的政治家们早已是人们心中的偶像。弗吉尼亚代表团来到离城6英里的地方时,500名战士骑着马列队欢迎,并把他们一路护送进城。城内军乐齐奏,人们聚在路旁,争相目睹弗吉尼亚人的风采。似乎只有雍容华贵的弗吉尼亚代表团才能与气焰嚣张的马萨诸塞代表团一较高低。
1775年5月10日,第二次大陆会议在费城的议会大厅(State Hall)正式召开,后来,这个大厅改名为“独立厅”(Independence Hall)。这次会议看上去像是第一次大陆会议的延续,同样的56个代表来自12个殖民地。佐治亚起初还是没有派人来,直到1775年7月,革命势力才在佐治亚掌控了大局,向大陆会议派出了代表。
第二次大陆会议很快就发现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战争实际上已经开始,新英格兰的民兵包围了波士顿,誓与英军血战到底;另一方面,各殖民地还没有做好独立的准备,大家表面上还是口口声声效忠英王。下一步是战还是和,成了个棘手的问题。此时,聚集在波士顿城外的民兵已达1万5千到1万7千人,他们完全是自发的,虽然乱乱哄哄,但士气高涨。民兵们给大陆会议发来信,强烈要求大陆会议把他们收编成一支“正规军”。可是,大陆会议的各位绅士们却犹豫不决,从5月10日到6月13日,一个多月的时间,竟然毫无动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各殖民地不愿承担战争义务。建立正规军,意味着大家都要出钱出力。可现在战事只在马萨诸塞境内,咱有必要引火烧身吗?
眼看着很多民兵因得不到支持而失望地回了家,约翰·亚当斯再也忍不住了。他在会上慷慨激昂地说,不要以为战事不在你们家门口就不关你的事,那枪声随时都有可能在你那一亩三分地响起!现在不同仇敌忾,等英国兵找上你时就晚了!他建议,立刻把波士顿民兵变成一支“美利坚军队”(American Army),人心不可失。
约翰·亚当斯是大陆会议的核心人物之一,他那毫无遮拦的直率和律师特有的犀利常常使很多人觉得不舒服。但是,大家不得不承认,他是大陆会议中最有超前眼光的人。是他最先意识到革命的前途是独立;是他最清楚地看到,只有把“局部战争”变成“国家战争”,革命才有胜利的可能。历史将一再证明他过人的胆识和智慧。
1775年6月14日,在约翰·亚当斯和其他激进派的推动下,大陆会议终于决定把波士顿周围以及纽约的民兵收编为“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同时下令在宾夕法尼亚、马里兰、特拉华、和弗吉尼亚招募新兵以补充军力。接下来的问题是,谁来当这个大陆军的总司令?
在6月15日的会上,约翰·亚当斯站起来,提名大陆军总司令的人选。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要推荐的是约翰·汉考克。于公,汉考克是波士顿当之无愧的领袖,又是大陆会议主席,他当总司令似乎天经地义。于私,汉考克是亚当斯的老朋友兼老乡,他私下里已经明确向亚当斯表示对这个职务感兴趣。再说,波士顿的民兵有很多都是汉考克出钱组织起来的,连大陆会议的很大一部分经费也是汉考克捐助的。如今,财神爷想过将军瘾,你好意思拦着吗?
约翰·汉考克本人也坚信亚当斯要提名自己,他兴奋地听着亚当斯下面的话:“在我心中,有一个能担当此重任的最佳人选。。。”汉考克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他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亚当斯接着说,“这位先生来自弗吉尼亚。。。”汉考克的笑容立刻僵住了。弗吉尼亚?八杆子也打不着我啊!你有没有搞错?亚当斯不动声色地完成了他的讲话:“他就在我们中间。他的军事经验,他的财富、才华和人品,将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他比任何人都能更好地使殖民地联合起来。”然后,亚当斯指向弗吉尼亚代表们坐的位置,“他就是乔治·华盛顿先生!”
约翰·亚当斯话音刚落,萨缪尔·亚当斯就站起来附议,其他代表也纷纷表示赞同。大陆会议一致通过了对华盛顿的任命。约翰·汉考克简直不敢相信,亚当斯兄弟如此不仗义。然而,他虽然不高兴,但绝不公报私仇。做为大陆会议主席,他非常优雅地在给华盛顿的委任书上签了字,继续出钱资助革命,从来没在背后做手脚给华盛顿使绊子。约翰·汉考克也许不是合格的军人,但他是真正的君子。
汉考克签署的给华盛顿的任命书:他的签字在右下角
其实,约翰·亚当斯不是不顾及朋友的感受,但他认为殖民地的联合比什么都重要。他提名华盛顿是经过深思熟虑并同各方代表协商的结果。那些民兵本来就是马萨诸塞人,汉考克也是马萨诸塞人。如果汉考克当总司令,那真是自家人管自家人,别的殖民地就会说,你们自个儿全包了吧,没我们什么事儿了。所以,必须找一个南方人当总司令才有凝聚力。在南方殖民地中,有谁比华盛顿更合适呢?
于是,非常奇怪的一幕出现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南方人成了北方军队的总司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地主领着一帮风风火火的农民闹革命,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可是,在此后的8年里,这个极不和谐的组合居然变得水乳交融。桀骜不驯的大老粗们与这位绅士将军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战争开始时,华盛顿是他们的总司令;战争结束时,华盛顿成了他们的父亲和兄长。到底是什么元素引起了这个不太可能的化学反应呢?答案可能是:华盛顿的个人魅力。
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
1754年,22岁的乔治·华盛顿毛手毛脚地挑起英法“七年战争”(Seven-Year’s War)(参看“美国的故事(16) - 帽子之争”)。他满怀热情地参加英军作战,后来又领导弗吉尼亚自卫军抵御法国与印第安人的联合进攻。虽然败多胜少,但他在战场上那超乎常人的勇敢和冷静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他成了一位战争英雄。
可是,英雄也有不顺心的时候。华盛顿特别爱打仗,当将军是他人生最大的理想。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上校,但就在他野心勃勃地准备在英军中大展宏图、步步高升时,英国人明确地告诉他,小伙子,别做梦了。想当高级军官,你得是真正的“英国人”。像你这种土生土长的“外省人”(殖民地人),再折腾也白搭。
华盛顿一气之下辞职回了家。哼,瞧不起我,早晚有一天让你们为今天的决定付出代价!接下来,他要完成人生的另一件大事:找个老婆。华盛顿家在弗吉尼亚属于中等偏上的人家,他们一共有2千英亩(大约1万2千市亩)土地,70多个黑奴,远远算不上大富大贵。而且,华盛顿家的男人有短命基因,从他的父亲到哥哥、弟弟,没有一个活过50岁,大部分都在二三十岁就去世了。乔治·华盛顿是唯一一个打破“50岁”魔咒的人。华盛顿眼看着自己的父兄一个一个离去,弟妹们又小,家庭的重担就落到他一个人身上。这也许是他从小就很有主见、很有责任心的原因。
华盛顿11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长兄劳伦斯成了他的人生导师。他从劳伦斯那里学来了两点:一,当军人的梦想;二,娶老婆的口味。乔治·华盛顿的择偶标准是:漂亮,性格好,有钱。他只对豪门千金感兴趣,这一点完全是受劳伦斯的影响。劳伦斯娶的是弗吉尼亚的首富兼贵族费尔费克斯(Fairfax)家的小姐,这桩婚姻让他在仕途上一帆风顺。要不是死得早,他的成就肯定比弟弟乔治大。就是因为劳伦斯的婚姻,华盛顿从小就出入豪门的宴会、舞会,结识弗吉尼亚的上流政要,起点比别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年轻人高多了。
第一个让华盛顿动心的女人是萨莉·费尔费克斯(Sally Fairfax),她漂亮、性感、优雅,满足了华盛顿对女人最美好的想象。可惜,萨莉是有夫之妇,她的丈夫是华盛顿的好朋友乔治·威廉·费尔费克斯。年轻的华盛顿在困惑和痛苦的单相思中熬过几年,终于渐渐地恢复理智,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恰在此时,一位端庄、温柔的女士走进他的视野,她就是玛莎·丹得里吉·喀斯提斯(Martha Dandridge Custis)。
玛莎·喀斯提斯
玛莎生于1731年6月2日,比华盛顿大半岁,她是家中的长女。玛莎的父亲是个大种植园主。17岁那年,玛莎嫁给了比自己大20岁的大富翁丹尼尔·帕克·喀斯提斯(Daniel Parke Custis),他们的庄园恰恰就叫“白屋庄园”(White House Plantation),跟今天美国总统的官邸“白宫”是一个词。喀斯提斯是弗吉尼亚最富的人之一,他对自己这位年轻美貌的娇妻非常疼爱,处处让着她,护着她。玛莎在丈夫的手掌心里过了几年神仙般的日子,她为丹尼尔生了两儿两女,但只有一儿一女存活下来。婚后第七年,丹尼尔·喀斯提斯突然去世,把巨额家产留给了玛莎。
丹尼尔的去世对玛莎打击很大,她一夜之间从一个在丈夫怀中撒娇的小女人变成了独自经营大种植园和其他产业的一家之主。但她坚强地走了过来,变得越来越成熟。她的聪明才智和温柔可人的性格为她赢得了很多朋友。尽管玛莎很能干,但她仍然觉得,应该为年幼的儿女寻找一位父亲。1758年,在朋友的撮合下,玛莎认识了年轻的军官乔治·华盛顿。
华盛顿以前就见过玛莎和她的丈夫,只是没有什么交往。这次见面,华盛顿对玛莎的印象很好,当然,玛莎的财富也是他所看重的。玛莎对华盛顿感觉也不错,他高大魁梧,相貌堂堂,举手投足间带着军人特有的凛凛虎威,往那儿一站,气场超强。他们第二次见面时,华盛顿就向玛莎求婚了。在认识了仅仅三个月之后,两人就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就算在今天,也是属于“闪婚”一族。
1759年1月6日,玛莎和华盛顿在白屋庄园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未来美国的第一个“第一家庭”(First Family)就这样组成了。这一年,玛莎和华盛顿都是27岁。显然,这不是一桩基于单纯的爱情的婚姻,两人在互相喜欢的基础上各取所需。玛莎需要一个男人为自己撑起一片天,华盛顿需要玛莎的财富和地位。在他说“我愿意”的那一瞬间,他就成了弗吉尼亚最富的人之一。
华盛顿与玛莎的婚礼
听上去,华盛顿很有点“吃软饭”的意思。其实,在那个时代的北美殖民地,大多数婚姻都是这样的,男女双方都想通过婚姻改善自身的处境,没有人觉得难为情。美国好几位中产阶级出身的“国父”娶的都是富家女。真正爱得死去活来的,恐怕只有约翰·亚当斯和他的夫人阿碧格尔了。
婚后,玛莎搬到华盛顿的家弗农山庄居住,他们过着舒适、豪华的生活。华盛顿扩建了弗农山庄,经营玛莎带过来产业,把庄园的作物从单一的烟草变得多样化,特别是种植小麦,为庄园带来丰厚的利润。他对土地情有独钟,一有钱就买地。他和玛莎共拥有1万8千英亩土地(大约10.8万市亩,73平方公里)和300多个黑奴。
华盛顿的家:弗农山庄
虽然两人的婚姻不完全是出于爱情,但华盛顿与玛莎婚后的生活却很幸福。历史学家们在描绘华盛顿的婚姻时,最常用的词就是“温馨、亲密、稳固”。刚开始时,连华盛顿自己也承认,他与玛莎的“床第之欢”少了点“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越来越被对方吸引,深深地陷入彼此的生活中。华盛顿是个精神贵族,品德高尚。他很体贴玛莎,精心照顾她与前夫生的两个孩子,绝对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华盛顿对婚姻非常忠诚。他喜欢美女,身边也从来不缺美女,但他没跟任何一个传过绯闻。在他有权有势的时候,全美国的女人都以得到他的青睐为荣,可他的心从没离开过玛莎。
可能华盛顿最大的缺点就是他天生的一副坏脾气。华盛顿脾气暴躁是出了名的,据说这是从母亲玛丽那里继承来的。他的脾气发作起来就像山崩海啸,把周围的人吓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华盛顿对自己的阎王脾气非常清楚,他一生都在跟这个弱点做斗争,真的像富兰克林说的那样,“如果你很生气,就从1数到10;如果还生气,就数到100。”在长期的军事和政治生涯中,他练就了一套超强的控制怒气的本事,平时很少发作。华盛顿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个举止得体的谦谦君子,礼貌又温和,同时带着冷漠与威严,让人可望不可及。但在极端的情况下,比如战场上有人不听指挥,他就会冲上去破口大骂,骂得人家连上吊的心都有。尽管如此,大家都知道华盛顿是个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他骂归骂,骂完就没事了,绝对不会再给你小鞋穿。
华盛顿是个比较“宅”的男人,很喜欢侍弄自己的庄园,但他从来没有忘记过梦想。在他心中,“沙场驰骋日”、“马革裹尸还”是人生无尚的光荣。既然一时半时没仗打,咱就先玩玩政治吧。从1758年开始,他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House of Burgess)的议员,一干就是17年。这17年让他从一个一心只想着打仗的军人变成了出色的政治家。他熟悉政治游戏的规则,深谙与人交往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在这17年的政治熏陶中,他接受了欧洲的“启蒙思想”(Enlightenment)。自由、平等、人权、共和、民主、法制,这些观念渗入到他的血液中。政治,不再只是提高社会地位的工具,而成了实现社会理想的途径。
从1765年起,华盛顿就是弗吉尼亚议会中反对《印花税法案》(Stamp Act)的中坚分子。在此后的10年中,他与其他激进派一起,把反英斗争一次又一次推向高潮。他天生沉默寡言,没有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那样的口才,也不像萨缪尔·亚当斯那样锋芒毕露,但他的稳重和坚毅同样赢得了人们的信任。1774年,他代表弗吉尼亚参加了第一次大陆会议,1775年又重返费城,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这一次,他做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姿态,清楚地表达了与英军战斗到底的决心。
这次来费城,华盛顿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穿着漂亮的西装外套来的,而是穿着他那身上校军服来的,在与会代表中非常乍眼,跟他一向的低调作风截然不同。想像一下,在西装革履的绅士中,出现这么一位披挂整齐的军人。他的个子是最高的,块头是最大的,威风是最足的。他没说过一句“我想当大陆军总司令”,那身军装却时时刻刻提醒大家,我是唯一有军事经验的人,总司令一职舍我其谁?
果然,华盛顿的自我“营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代表们就是想忘也忘不了他的身影。亚当斯一提名华盛顿,大家立刻全体通过,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亚当斯之所以推荐华盛顿,还因为,在莱克星顿的枪声刚传到弗吉尼亚时,华盛顿就在议会中宣称:“我愿意自己出钱招募一千人,亲自率领他们开赴波士顿!”这件事让亚当斯很感动,他对华盛顿说:“谢谢您的慷慨!”华盛顿说:“这不是我的慷慨,是我的责任。”亚当斯在与华盛顿的接触中,看到了一个天生的领袖,一个胸怀“全局”的人。
华盛顿接受提名的讲话很短,只有几句,但完美地体现了他的性格和人品。他说了两个意思。第一,我能力有限,不能胜任各位的重托,但我一定全力以赴;第二,我是为自由的理想而战,不是为了钱,所以,我不要工资,你们只要给我报销一定的花费就行了。代表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啥?免费上战场玩儿命?他没发烧吧?然而,这就是华盛顿,谦虚,执着,高贵,为理想不惜舍弃舒适的生活,甚至舍弃宝贵的生命。他从革命中得不到任何好处,却有可能失去一切。随着华盛顿渐渐进入“角色”,他的性格变成“美国革命”的性格,他的追求就是“美国革命”的追求,他对“启蒙思想”的忠诚使“美国革命”成为有史以来最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革命。
华盛顿接受大陆军总司令的提名
可打仗毕竟是打仗,光靠理想和勇气还是不够。那么,华盛顿到底是不是总司令的最佳人选?应该说,不是,也是。华盛顿是一流的政治家,二流的军事家。他手下很多军官都比他会打仗,如果换别人当总司令,也许战争的进程会快些。但是,大陆军总司令不是光管打仗的。事实上,在8年的战争中,大陆军最大的挑战不在前线,而在后方。供给极度匮乏,军饷拖欠严重,士兵们经常光着脚饿着肚子上战场,因欠饷而发生的哗变数不胜数。总司令就是后勤部长,天天忙着问国会要钱,向各州催款。后来,法国加入战争,派海军来北美参战。跟傲慢的法国人打交道可不是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总司令摇身一变又成了外交部长。所有这些琐事,都不是靠拍桌子砸板凳就能处理好的,需要政治家的成熟和稳健,而华盛顿恰恰具备了这种素质。华盛顿的人格魅力也为“美国革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在英国的主要报纸上,人们在对北美的“叛乱”攻击和谩骂的同时,对“叛乱”头子华盛顿却从来都是赞赏有加。“美国革命”还能找到比华盛顿更合适的形象代言人吗?
历史将告诉我们,华盛顿对新大陆和未来的美国意味着什么。但此时此刻,43岁的华盛顿可没想那么多。他正收拾行装,准备去马萨诸塞上任。走之前,他给玛莎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一向诚实的华盛顿向妻子撒了个谎。他说,“请相信我,我已经尽最大努力回避这份工作。可是大陆会议还是把重任交给了我。。。”他没有告诉玛莎,在费城,他天天穿着军装去上班。这难道是为了“极力避免”成为总司令吗?华盛顿觉得,自己谋求大陆军总司令一职很对不起玛莎,他担心他不在家玛莎会很孤独。于是,他又写信给玛莎的朋友和亲戚,请她们去弗农山庄陪玛莎过一段日子。在写完了这些信之后,他才启程前往波士顿。
华盛顿还在上任途中时,北方的民兵就已经开始了战斗。他们是怎样用他们对战争的理解书写了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请看下一个故事:邦克山之战。
美国的故事(28)- 邦克山之战
1775年6月15日,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任命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为大陆军总司令(Commander in Chief)。华盛顿从费城出发,前往马萨诸塞就职。他还在途中时,波士顿的民兵就已经跟英军干上了,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新的总司令呢。民兵们暂时由马萨诸塞省议会(Massachusetts Provincial Congress)领导,省议会成立了“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f Security),专门负责波士顿的战事。
民兵们包围波士顿后,马萨诸塞的皇家总督托马斯·盖吉将军(General Thomas Gage)向伦敦求援。英国议会(Parliament)又派来三个军团(大约三千人),使波士顿英军人数上升到六千人。随军前来的,还有三位将军,他们将辅佐盖吉,打破民兵对波士顿的围困。
这三位将军都是战绩卓著、经验丰富的职业军人,大英帝国在北美的命运就要着落在他们身上了。第一位是威廉·豪(William Howe)。他出身贵族,父亲是高层政要,母亲与英国王室关系密切。豪家三兄弟都是英国高级军官。威廉是陆军少将,哥哥理查德·豪(Richard Howe)是海军元帅。威廉·豪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表现出色,因熟悉北美的情况,这回被派来参战。豪作为军人的资历当然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立场。他不是北美的敌人,而是“自由的朋友”。这位本该来“平叛”的将军却同情殖民地人的追求,赞赏他们为自由而战的勇气。也不知道大英帝国是怎么教育她的将军们的,盖吉够心慈手软的了,威廉·豪干脆就不赞成打这一仗。但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不赞成也得打,而且还得领头打。
威廉·豪
第二位将军是约翰·柏戈因(John Burgoyne)。他有个外号,叫“绅士约翰尼”(Gentleman Johnny),因为他不太像军人,倒更像个绅士兼艺术家。他热爱音乐,擅长绘画,是个才华横溢的剧作家,他写的戏剧在伦敦各大剧院上演。柏戈因热情而浪漫,温柔又优雅,深得女人的欢心。士兵们也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勇敢,更因为他的人情味儿。第三位将军是亨利·克林顿(Henry Clinton)。跟其他两位比,克林顿的性格显得不那么多姿多彩,也不那么可爱。他喜怒不形于色,毫无幽默感,冷面又冷血,倒是个更合格的战争机器。
三位将军的到来让盖吉很兴奋,他立刻与他们一起研究怎么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波士顿虽说是个半岛,但跟个孤岛差不多,只有西南角一条细长的“脖颈”与大陆相连。民兵们把那条“脖子”一掐,波士顿与外界的陆路联系就完全被切断了。当然,形势也不像听上去的那么糟糕。民兵没有海军,所以英国军舰可以畅行无阻地往波士顿运兵运粮。从理论上说,由于源源不断的海上供给线,英军想在波士顿住多长时间就能住多长时间,民兵根本困不死他们。但总让人围在城中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政令都出不了城,还谈什么“统治”呢?
与波士顿隔水相望的是查尔斯城半岛(Charlestown Peninsula),它与波士顿的直线距离很近,只有大约300多米。岛上有两座小山丘:邦克山(Bunker Hill)和布雷德山(Breed Hill),从这两座山上可以俯视波士顿全城,也可以俯视城外民兵的驻地。盖吉和将军们认为,如果占领这两个高地,特别是邦克山,就可以凭借有利地形攻击城外的民兵,然后乘胜追击,摧毁民兵在坎布里奇(Cambridge)的大本营。如此,波士顿之围可解。而且,邦克山无人把守,占领它应该不费吹灰之力。
查尔斯半岛地图:西北角是邦克山,东南角是布雷德山,南面隔水相望是波士顿
可不知为什么,如此机密的计划,却让民兵知道了,好像他们也派代表参加了英军的军事会议一样。此时,波士顿民兵的最高指挥官是阿提马斯·沃德(Artemas Ward)将军。马萨诸塞安全委员会建议立刻派人占领邦克山,防备英军的进攻。沃德提了几个很靠谱的问题:一,民兵弹药很少,到时候恐怕支撑不了多久;二,邦克山正在英国军舰炮火的射程之内,民兵死伤会比较惨重;三,查尔斯城半岛像波士顿一样,也是通过一条细“脖颈”与大陆相连。如果英军卡住那条脖子,半岛上的民兵可能全军覆没。靠民兵那几杆破枪,守住邦克山几乎不可能。如果再没有一条安全的退路,这场防御战就是白送命。
沃德说完了,民兵领袖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知道该咋办,因为谁也没多少战争经验。这时,57岁的“老将”伊斯利·普特南(Isreal Putman)发话了。他年纪比较大,人们都叫他“老普”(Old Put)。老普说:“咱美洲人不怕脑袋,就怕腿。要是能把脑袋和腿这两样东西保护好,咱就能永远打下去。”听了他云山雾照的这几句话,大家都没吭声,可能心里在问同一个问题:哥,你说的是英语吗?俺怎么听不懂呢?沃德一拍大腿,得,既然老普这么高深,这场战斗就由他指挥吧!老普也当仁不让:没问题!你们就瞧好吧!
伊斯利·普特南
沃德和老普都参加过“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有一定的军事经验,他们尽己所能,做了比较周密的安排。老普先带1200人开往邦克山,沃德派人守住查尔斯城半岛的脖颈,以防英军抄后路。6月16日夜,民兵们在老普和另一位将军威廉·普莱斯科(William Prescott)的率领下,悄悄地上了邦克山。等到了山上,普莱斯科往四周一望,突发奇想,说,邦克山地形虽然不错,但东南方的布雷德山更好,因为那儿离波士顿更近,对英军的威胁也更大。普莱斯科想去布雷德山,和老普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他终于说服老普,由他带着1千多人去布雷德山,而老普则留在邦克山打接应,协调后援的队伍,与布雷德山互相呼应。
这场战斗还没开始,民兵就暴露了他们的弱点:缺乏统一的领导,指挥官随意改变战斗意图,没有全局观念。事实证明,布雷克山是个错误的选择。首先,邦克山比较险峻,易守难攻,布雷德山地势平坦,易攻难守,而且,敌人可以从两侧同时进攻。其次,布雷德山离水上的英国军舰更近,更容易受到炮火的攻击。第三,布雷德山深入半岛内部,大大加长了撤回大陆的距离,也就会加大撤退途中的伤亡。
普莱斯科趁着夜色上了布雷德山,开始指挥着挖战壕,修堡垒。民兵们干得热火朝天的,效率很高,天亮前就修起了很像样的防御工事。6月17日,天刚蒙蒙亮,在海上巡视的英国军舰发现了布雷德山上的动静。海军也顾不上通知陆军,立刻向布雷德山开炮。猛烈的炮火炸毁了民兵的很多掩体墙,也削平了几个小山峰,但没造成很大的伤亡,大概是因为民兵们把自己的“脑袋和腿”保护得太好了。
海军的炮声把盖吉和他的将军们从睡梦中吵醒,他们惊奇地发现,布雷德山和邦克山上一夜之间布满了人,民兵显然已经走到他们前面去了。其实,对于久经战阵的将军们来说,眼前的突发事件并不陌生,越在这种时刻越能体现出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一个高级指挥官,这时候应该做的事是思考,而不是反应。可惜,这一次,除了亨利·克林顿,其余几位考试成绩都不合格。克林顿说,现在应立刻派兵攻打查尔斯城“脖颈”,掐断半岛与大陆的联系,这样,半岛上的民兵陷于孤立,不战自破。这确实是非常高明的一招,不但切中要害,而且可以把伤亡减少到最低。这也正是沃德等民兵将领最担心的事。可是,其他三位将军否决了克林顿的提议,他们认为应该攻击布雷德山,因为他们觉得山上的民兵根本不经打,英军可以轻而易举地获胜,而攻打“脖颈”风险太大。
战斗由威廉·豪指挥。也不知道是因为豪真的不想打这一仗,还是因为他的性格太保守,总之,他在这次战斗中表现出的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慢。这个特点还将在他与华盛顿的交手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来,那是后话。豪带2500人进攻布雷德山,可是,把这2500人集合起来居然用了6个小时,然后再让士兵登船,从波士顿运到查尔斯城半岛,直到下午1点才在半岛登陆。登了陆,豪才发现,眼前的情况比自己想象的复杂得多,布雷德山根本不是那么好攻的。豪下令:原地休息!然后坐在那等后续部队。
英军的拖拖拉拉给了民兵足够的时间加深战壕,也给了他们足够的时间增援布雷德山。老普两次搬援兵,加强了布雷德山的防御力量。但民兵有自己的问题,也是一个字:乱。沃德将军虽是总指挥,可他真正指挥得动的没几个。各村各镇来的民兵,更习惯听自家“带头大哥”的话。沃德的命令传到下面,有的根本没听懂,有的听懂了也没执行,有的命令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蚊子变成了大象,有的本该去半岛增援的,走到一半就停下了,或者干脆不知道去哪儿,有的就算走到地方也不知道该干啥。在这一片混乱中,竟然凑出将近一千人来到布雷德山增援,也算是奇迹。
来增援的人中,有一位身份特殊的人,他就是约瑟夫·华伦医生(Dr. Joseph Warren)。还记得那个在“莱克星顿的枪声”中起关键作用的大间谍头子约瑟夫·华伦吗?他可是马萨诸塞省议会的主席,安全委员会的头,革命阵营中职位最高的人。自从亚当斯兄弟和约翰·汉考克都去费城开大陆会议之后,华伦就是波士顿的领袖。那么,他怎么到了布雷德山呢?
约瑟夫·华伦医生
4月19日清晨,也就是莱克星顿战斗打响的同一天,约瑟夫·华伦悄悄地溜出波士顿,奔往莱克星顿。他没赶上那第一声枪响,但在英军从康科德往波士顿撤退的那一路上,华伦带人追着英军的屁股打。他是冲在最前头的,在交战中差点丧命,一颗子弹擦着他的头发飞过。后来,他母亲听到这件事,哭着劝他珍惜宝贵的生命,他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你儿子要去的地方。现在不是美利坚的儿女畏缩不前的时候,我要为她的自由而战,直到死亡。”
做为马萨诸塞省议会主席,他把全部精力都用来组织民兵围困波士顿,协调供给,与盖吉谈判,争取尽早把波士顿从英军手中解放出来。民兵决定占领布雷德山之前不久,马萨诸塞省议会授予华伦少将军衔,并派他去指挥战斗。华伦来到邦克山,老普和普莱斯科都知道他的职务高,主动把指挥权交给他。但华伦说:“我不懂打仗,让我指挥那纯是瞎指挥。今天我是做为普通士兵来为你们服务的。” 老普和普莱斯科怎么劝也劝不住,华伦来到最前线布雷德山,拿起枪,与其他士兵一起,在战壕中做准备。大家看到这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与自己肩并肩站在一起,深受鼓舞。
再看英军那边,到下午2点,威廉·豪终于等到了所有的后续部队,开始行动了。豪把部队分成两拨,由他和罗伯特·比格特(Robert Pigot)将军分别率领,从左右两翼同时进攻布雷德山。豪下令开炮,以火力掩护步兵往上冲。可是,炮刚响了两声就变成哑巴,原因是,炮弹带错了!也许是豪的命令没传达清楚,也许是管炮弹的人脑子短路,本应带6磅的炮弹却带了12磅的,炮弹与炮筒不配套,没法打。训练有素的英军却犯这种低级错误,实在有点匪夷所思。豪一面派人回去取炮弹,一面继续组织进攻。没炮火掩护也得上!
英军进攻布雷德山
民兵们知道自己弹药有限,每一颗子弹都要发挥最大的功效。老普和普莱斯科向战士们发出了那道号称“美国军事史上最著名的命令”:等你看到敌人的白眼球时再开枪!往低处打!(Don’t fire until you see the whites of their eyes! Then fire low.)这一招超有效,英军眼看着就要冲上来时,民兵万枪齐发,立刻撂倒一大片。英军基本上是“裸攻”,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往前走,完全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下。民兵则有战壕和掩体的保护,沾了大光。几轮对射下来,英军损失惨重,威廉·豪只好下令撤退,第一次进攻失败了。
民兵见英军撤退,欢呼雀跃,庆祝胜利。这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地打退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那股子兴奋和骄傲就甭提了。普莱斯科提醒大家,战斗还没结束,英军会卷土重来。果然,15分钟后,威廉·豪再次指挥士兵冲上来。民兵当然也不客气,还是那一招,照准了打。又一批英军尸体倒在山坡上,豪再次撤退。但他看出来了,民兵的火力已经明显不足,弹药跟不上,没后劲儿。豪将军把他的两股人马合成了一股,命令士兵上刺刀,开始了第三轮冲锋。
这一次,民兵没能挡住敌人的进攻,因为他们的火药用完了。英军突破了民兵的防线,冲进防御工事,双方开始了肉搏战。一到肉搏战,民兵就吃亏了,因为英军的枪上有刺刀,民兵没有。普莱斯科让大家把枪倒过来,用枪托打,就像抡棍子一样。可是,棍子不是刺刀的对手,越来越多的民兵倒了下去。普莱斯科下令撤退。难得的是,他们边打边撤,秩序良好,撤退没有变成溃退。尽管如此,撤退中的军队永远都是最软弱可欺的,因为人的脑后没长眼睛。现在,轮到英军追着民兵的屁股打了。民兵从布雷德山撤往邦克山,又从邦克山撤往查尔斯城“脖颈”。正是这漫长的撤退路,给民兵带来了惨重的人员伤亡。也许,他们此时才意识到,选择布雷德山是个多么大的错误。
布雷德山上的肉搏战
到下午5点,英军已占领布雷德山和邦克山,民兵也已经从“脖颈”撤回大陆。整个查尔斯城半岛是英军的了,如果他们乘胜追击,不给民兵喘息的机会,很有可能直捣坎布里奇,彻底打破包围圈。这正是亨利·克林顿的建议。可是,优柔寡断的威廉·豪再次否决了克林顿的正确意见。他下令收兵,从而失去了一次消灭民兵,甚至消灭美国革命的机会。如果豪的胆子大一点,那么华盛顿赶到马萨诸塞时,可能就是个光杆儿司令了。
1775年6月17日发生的这次战斗,被误称为“邦克山之战”(Battle of Bunker Hill)。实际上,叫“布雷德山之战”更符合事实。看上去,此战以英军的胜利、民兵的失败而结束,但人们的感觉恰恰相反。先看伤亡数据。英军参加战斗的2500人中,死伤1054人,伤亡率将近50%。民兵死伤450人,连英军的一半都不到。威廉·豪很清楚,虽然这组数字已经够糟糕了,但实际情况更可怕。你还要看己方损失的是什么人,而对手又是什么人。在英军的伤亡人数中,有100个是各级军官,这才是最惨痛的损失。“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优秀的军官是军队的灵魂,他们都是可以以一当百的人。而对手呢?昨天还都是农民、商人、手工业者,今天拿起枪就成了战士,还打死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士。“业余选手”跟“职业选手”打,武器又不在一个档次上,“职业选手”竟然被打得这么惨。对英军来说,这哪里是胜利,简直是奇耻大辱。威廉·豪看着尸横遍野的布雷德山,心痛不已。他说:“这个胜利太昂贵了。。。”连“冷血动物”克林顿查看了战场后都不禁动容:“如果再有几次这样的胜利,我们就完蛋了。”
打了败仗的民兵们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是失败者。他们眼看着英军流尽了血,这支强大的军队在他们眼中再也不是神话。信心,就是他们最大的收获。然而,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美国革命失去了一位最真诚的领袖:约瑟夫·华伦。华伦一直勇敢地战斗着,直到弹药用尽,他还坚持与英军搏斗,保护其他人撤退。一个英国军官认出了他,一枪击中他的头部,华伦当场死亡。英国士兵一哄而上,用刺刀猛戳他的尸体,直到无法辨认。然后,他们把他和其他尸体草草地埋到一起。10个月后,华伦的兄弟们和银匠保罗·瑞维尔(Paul Revere)来到布雷德山,扒开那座坟,企图辨认华伦的尸体。在一堆骸骨中,保罗·瑞维尔发现了那颗他亲手为华伦镶的假牙,他绝不会认错自己的手艺。就凭这颗假牙,他们确认了华伦的遗骸,最终把他安葬在家族的墓地。
约瑟夫·华伦之死
盖吉将军说,华伦的死顶得上500个战士。可见,在他的敌人眼中,华伦也是如此重要。他死时年仅34岁,身后留下4个年幼的孩子。由于妻子早亡,这些孩子成了孤儿。他们在华伦的兄弟、朋友的帮助和大陆会议的抚恤下长大成人。后世的美国人没有忘记他们的英雄。遍及美国14个州的30多个城镇和无数条街道都以华伦命名,美国海军有5艘军舰叫“华伦号”。他的弟弟约翰·华伦(John Warren)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邦克山之战”中给民兵当军医,后来创建了哈佛医学院。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布雷德山和邦克山的战略价值并不是双方想象的那么重要。英军在攻克两座山之后才发现,其实占领这两个高地对冲破包围圈没有多大帮助,他们又放弃了查尔斯城半岛。波士顿之围依然如故,终点又回到起点。正如一位学者所说:“这是在不该防守的山上打的一场不该发生的战斗。”但它仍然为双方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盖吉因此次战役未能达到目的而被削官罢职,威廉·豪继任北美英军总司令。民兵在布雷德山上的强悍表现似乎给威廉·豪留下了心理阴影,他在此后与华盛顿的较量中虽然屡屡得胜,却又屡屡因忌惮和犹豫而坐失良机,以至于赢得了每一场战斗的英国最终输掉了整个战争。刚走到纽约的华盛顿听到“邦克山”的消息后很兴奋,对自己“部下”的战斗力有了信心。当然,他高兴得太早了,因为他很快就会发现一个真实的“大陆军”。
与“邦克山之战”交相辉映的还有另一场战斗,它虽然没有邦克山的壮烈,却有着同样的精彩。这场战斗是谁发起的?它怎样改变了波士顿的僵局?请看下一个故事:绿山男孩。
美国的故事(29)-绿山男孩
在今天美国的纽约州以东,马萨诸塞以北,新罕布什尔以西,是一片被郁郁葱葱的山林覆盖的地方,那就是佛蒙特州(State of Vermont)。佛蒙特的意思是“绿山”(Green Mountains),她的别号也就成了“绿山之州”(Green Mountain State)。如今的佛蒙特,是滑雪胜地,度假天堂。一到秋天,“绿山”变得五彩斑斓,美得让人喘不过气来。1775年5月,这绿色的山峦中走出一帮汉子,他们自称为“绿山男孩”(Green Mountain Boys),听上去有点像摇滚乐团的名字,实际上,他们的狂野与热情也跟摇滚歌手不相上下。这些“绿山男孩”的领袖是伊森·艾伦(Ethan Allen)。
佛蒙特的秋天
伊森·艾伦生于1738年的康涅狄克殖民地(Connecticut),他是父母的长子,后面还有7个弟弟妹妹。他父亲约瑟夫·艾伦(Joseph Allen)是个很成功的农场主,家境比较宽裕。虽然他家住在农村,但父亲很重视孩子们的教育。伊森聪明好学,对哲学和宗教特别感兴趣,他后来写了很多颇有影响力的哲学和宗教著作。16岁时,他在一位教士的指导下,刻苦攻读,准备进耶鲁学院(Yale College)学习。可就在此时,父亲突然病逝,家庭的担子落到身为长子的伊森身上。他只好放弃学业,经营家庭的农场,也参与开采铁矿。1762年,他与一个邻家女孩结了婚,但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
伊森·艾伦
伊森·艾伦虽然受过不错的教育,但他天生桀骜不驯,性情暴躁,似乎从来没学会过礼貌和谦让。他经常在大厅广众出言不逊,肆意羞辱他不喜欢的人,弄得大家很不爽。特别是在人人以绅士自居的康涅狄克,伊森·艾伦的言行跟野人没什么两样。渐渐地,争强好斗的伊森·艾伦发现自己越来越多地陷入麻烦,三天两头被人告上法庭,而一开庭他总是败诉。他不停地搬家,却怎么也改不了自己的脾气,处处得罪人。最后,文雅的康涅狄克人实在受不了伊森·艾伦了,议会通过决议,把他驱逐出康涅狄克。
离开了康涅狄克,现在去哪呢?伊森·艾伦瞄准了“新罕布什尔领地”(New Hampshire Grants),也就是佛蒙特地区。从1749年开始,新罕布什尔殖民地就向移民们出售康涅狄克河以西的土地。这片地一直被新罕布什尔视为自己的领土,她从买卖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可是,新罕布什尔的行为引起了两个邻居的不满,一个是纽约,一个是马萨诸塞,她们都认为那块地属于自己。马萨诸塞也就罢了,纽约却不依不饶地把官司打到了英王乔治三世面前。一打起官司,新罕布什尔就落了下风,因为纽约财大气粗,与英国王室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最后,乔治三世裁定,那片地属于纽约省。
其实,对移民们来说,那片地到底是纽约的还是新罕布什尔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买了就是我的。问题是,现在纽约不承认新罕布什尔与移民的合同,她要把这些地重新卖一遍。移民们以前交给新罕布什尔的钱算是白交了,新罕布什尔绝对不退钱。如果你想保住自己的土地,就得向纽约再交一次。这一下,“新罕布什尔领地”上的移民可就不干了。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伊森·艾伦当初也是花了大约50美元从新罕布什尔手里买了1千英亩地(6千市亩)。以他的性格,他能听凭纽约的摆布吗?伊森·艾伦和他的弟弟、表兄弟们一起,联络其他“热血青年”,组成自己的武装,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把这支队伍命名为“绿山男孩”,还设计了自己的旗帜,伊森·艾伦就是他们的领袖。艾伦为人豪放,个性张扬,平时与弟兄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讲着不堪入耳的笑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年轻小伙子们都喜欢他,“绿山男孩”不断壮大。
“绿山男孩”的旗帜
“绿山男孩”不承认纽约对佛蒙特的所有权,只要看见从纽约来的移民,就把他们新建的房子烧掉,用各种手段使他们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最后不得不离开这里。但艾伦也有自己的原则,就是只搞破坏,不伤人命,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把纽约人(Yorkers)统统赶回去。
“绿山男孩”的“暴行”让伊森·艾伦上了纽约省的“通缉令”,纽约总督悬赏20英镑捉拿他和另外几个头头,后来又涨到100英镑。伊森·艾伦才不管这一套呢,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发行货币,出售土地,俨然已是个独立王国。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也继续跟纽约闹别扭,都想占这块肥地。要不是“美国革命”爆发,恐怕这几个殖民地就要打起来了。艾伦警告周围那几个大殖民地,你们谁都甭想打佛蒙特的主意,她只属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
1775年4月19日,莱克星顿的枪声拉开了“独立战争”的序幕。4月底,伊森·艾伦收到康涅狄克议会的一封信,说他们计划攻取泰康得罗加要塞(Fort Ticonderoga,简称“泰要塞”),希望能得到伊森·艾伦的帮助。艾伦很高兴,他觉得这是提高“绿山男孩”政治地位的机会,他也赞成“革命派”(Patriots)观点。于是,他挑选了130名“绿山男孩”,又会合了一些从马萨诸塞和康涅狄克来的民兵,准备率领他们偷袭“泰要塞”。他还派间谍去要塞刺探情报,得知那里的守备非常松懈。
伊森·艾伦与绿山男孩商议攻取泰要塞
“泰要塞”位于今天美国纽约州境内,座落在尚普兰湖(Lake Champlin)南端。它北接尚普兰湖,南连乔治湖(Lake George),正好处于圣劳伦斯河(St. Lawrence Rviver)和哈德逊河(Hudson River)之间,是从加拿大南下至英属十三个殖民地的必经之道,战略位置非常重要。泰康得罗加的意思是“两水之间”。当时的北美东部都被森林覆盖,根本没有路,陆路交通既困难又昂贵。最便捷的就是水路。从魁北克出发,经圣劳伦斯河到尚普兰湖、乔治湖,再转入哈德逊河,可以直通纽约。谁控制了这条水路,谁就控制了这个地区。“泰要塞”是法国人和加拿大人修建的。“七年战争”中,英军以两千伤亡为代价夺取了“泰要塞”,为打败法国奠定了基础。可是,战争过后,太平日久,守卫在这里的官兵也就渐渐懈怠了,他们根本没想到有人还会惦记这个深山老林中的堡垒。
泰康得罗加要塞
就在伊森·艾伦和他的“绿山男孩”们紧锣密鼓地做准备时,5月9日,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他们面前,手拿马萨诸塞议会的任命书,声称这次突袭任务将由他指挥。这个人的名字叫本尼狄克·阿诺(Benedict Arnold)。如果说本尼狄克·阿诺是大陆军中最优秀的将领,应该不算过誉,他在战场上的勇敢机智和坚韧不拔没人比得上。论打仗,华盛顿不是他的对手。阿诺在美国可是个大大有名的人物。但是,他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他能干,而是因为他最后站到了英国一边。“本尼狄克·阿诺”在美国,就像“甫志高”在中国,是“叛徒”的代名词。那么,在他还没有成为叛徒之前,我们先慢慢欣赏他的才华吧。
本尼狄克·阿诺,1741年生于康涅狄克,他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可是,后来父亲开始酗酒。就在阿诺打算去耶鲁上学时,父亲因深陷债务而破产,阿诺的学业也就终止了,这一点倒是跟伊森·艾伦有点像。阿诺后来给一个药剂师当学徒,练得一身好本事。后来,他开了自己的药店,生意很红火,娶了一位法官的女儿为妻,日子过得不错。阿诺性格倔强,聪明过人,工作勤奋。虽然已经挤入富人阶层,但他仍有着强烈的进取心,渴望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赢得社会的尊重。
本尼狄克·阿诺
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阿诺以上尉的身份领着康涅狄克的民兵参加了包围波士顿的行动。他得知泰要塞守备空虚,就向马萨诸塞省议会建议趁机袭取要塞。省议会同意了,决定由他领导这次偷袭。就这样,阿诺单枪匹马赶到伊森·艾伦的驻地,告诉艾伦他是来当“领导”的。艾伦冷冷地看着他,心想,你算那根葱啊?我辛辛苦苦地准备了半天,凭什么给你做嫁衣裳?他说:好啊,你想当领导,先问问这些弟兄们答应不答应,只要他们同意,我就让贤。那些“绿山男孩”哪里肯买阿诺的账?他们吆喝着说:什么这个议会那个议会的,我们不认识。我们只认识伊森·艾伦,如果他不干了,我们就回家!阿诺一听就急了,跟艾伦吵起来。他们都不是善茬,几句话不和就要动手。眼看着就要打起来,旁边一些民兵赶紧劝架,最后好不容易说服这俩,共同领导这次行动。
1775年5月10日,也就是“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的这一天,艾伦和阿诺带着二百多“绿山男孩”和民兵来到尚普兰湖边离泰要塞很近的地方。他们计划在天亮前乘船横渡两英里宽的湖面到对岸,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上要塞。可是,等来等去,天光都放亮了,船还没到。后来,只有两条船出现了,其余的还是没来。伊森·艾伦和本尼狄克·阿诺虽然不和,但在打仗方面的心思还是很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如果不赶紧行动,偷袭可能就变成强攻,一点也没有出奇致胜的效果了。泰要塞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所在。虽然要塞里的守军不多,只有48个人,但枪炮齐全。如果让英军察觉,他们凭借有利地形和武器,完全可以打退敌人。艾伦和阿诺决定,不等后面的船了,就用这两只,先过去再说。
可是,两只小船,哪里装得下二三百号人呢?只能装多少算多少了。最后,两条船共塞进去83人,包括艾伦和阿诺。说起来也够倒霉的,这两条严重超载的船,本来就是要沉的架势,行到湖中间时,忽然来了场暴风雨,船漏水了。整个横渡的过程就像一场比赛,看看是船漏水漏得快,还是大家划得快,要在船沉底儿之前赶到湖对岸。结果,勉勉强强过去了,两条船也报销了。但这场暴风雨也为偷袭带来了好运气,风声雨声掩盖了人声,要塞里的英国兵根本没听见外面的噪音,他们还在睡懒觉呢。
艾伦和阿诺带着这83个人悄悄地上了要塞,有两个站岗的士兵发现了他们,还没来得及喊就被制服了。伊森·艾伦挥着剑,冲到一个军官的屋前。刚从睡梦中惊醒的军官提着裤子就出来了,叫道:“你们是奉谁的命令擅入国王陛下的领地?”伊森·艾伦大喝一声:“我以伟大的耶和华和大陆会议的名义,命令你们立刻投降,交出要塞!”这个军官真有点懵了。伊森·艾伦身高1.90米,块头比华盛顿还大,手上的剑闪闪发光,又大喊着上帝的名字,在神志还没完全清醒的军官看来,有如天神下凡。英军没来得及做任何抵抗就投降了,泰要塞就这样落入大陆军之手,它将在后面的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伊森·艾伦:以伟大的耶和华和大陆会议的名义
泰要塞不光位置重要,它还藏着巨大的“财富”,就是那些枪炮。要塞中共有78门加农炮(Cannons),6门迫击炮(Mortars),3门榴弹炮(Howitzers),还有大批的枪支、弹药和军需品。这可让穷得叮当响的大陆军发了一大笔横财。在后面的故事中,你将会看到,这些大炮是怎样彻底扭转了波士顿的战局。
占领泰要塞后,本尼狄克·阿诺又乘着抢来的英国军舰,沿湖北上,夺取了“王冠”要塞,满载而归。艾伦和阿诺共同领导的这次军事行动功德圆满,“绿山男孩”声威大振。但是,在给大陆会议的报告中,伊森·艾伦把攻取泰要塞的所有的功劳都揽到自己头上,故意不提阿诺,大陆会议也没有给阿诺应有的奖励。阿诺非常郁闷,对特别看重名誉的他来说,这是莫大的羞辱。然而,他还不知道,这只是他遭遇的一系列不公平待遇的开始。
顺便再说一下伊森·艾伦。他后来在进攻加拿大时被英军俘虏,做了两年牢后获假释出狱,回到佛蒙特。1777年,佛蒙特共和国(Republic of Vermont)宣布独立,她以特立独行的姿态冷眼旁观着美国革命的进程。佛蒙特也是北美第一个以宪法的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国家。伊森·艾伦一直活跃在佛蒙特的政治舞台上。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后,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积极推动佛蒙特加入美国。1791年,佛蒙特以独立州的身份加入联邦,成为美国的第14个州,也是除最初的13个州之外第一个加入联邦的州。今天,在美国国会的大厅里,每个州都有一个代表人物的雕像,供人们瞻仰。代表佛蒙特的就是伊森·艾伦。走在佛蒙特的大街小巷,伊森·艾伦的名字随处可见,他的故事就是佛蒙特人的不老传说。佛蒙特州国民自卫军的别名至今仍然叫“绿山男孩”,虽然已经有了女兵。
伊森·艾伦一辈子都没改掉那不饶人的性子。从泰要塞凯旋而归后,佛蒙特人为他开庆功会。会上,当地最受尊敬的神父上来,充满感情地感谢上帝保佑这次行动获得成功。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喋喋不休地赞美上帝的威力,一句不提伊森·艾伦的名字,好像这事儿是上帝亲自出手似的。伊森·艾伦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说:“神父,你能不能告诉上帝,当时我也在场?”后来,艾伦因嗜酒如命,五十多岁身体就不行了。临终前,一位神父忧心忡忡地对他说:“将军,恐怕天使在等着您呢。”伊森·艾伦勉强睁开双眼,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说:“天使在等我?妈的,叫他们等着吧!”
当初,伊森·艾伦曾去华盛顿军前报到。华盛顿评价说:“他身上有一种原汁原味的东西。。。”在人们心中,伊森·艾伦,这个“原汁原味”的美国人,就是“佛蒙特的华盛顿”。
伊森·艾伦和本尼狄克·阿诺这对冤家之间的“缘份”还没有结束,他们在不久的将来还要再一次携手合作。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请看下一个故事:远征加拿大。
孑孓
为什么佛蒙特要加入美国,对抗加拿大?经济因素?仰慕美国制度优越性?还是什么别的因素?总让人联想到以前南洋小国仰慕大明经济、政治、文化而要求加入中国的事情。
回复
2012-01-15 04:01 blueberry回复孑孓
佛蒙特在独立战争前期支持美国,后期保持中立,甚至背地里与英国谈判,希望成为大英帝国的一个省,没有成功。大陆会议一直要求华盛顿收拾佛蒙特,但华盛顿自顾不暇,根本抽不出手来。联邦成立后,华盛顿比较尊重佛蒙特的主权,因为当时的美国困难重重,他不想再生事端。也许就因为这些阴差阳错,美国与佛蒙特之间没有仇恨,感情上容易沟通。佛蒙特的移民都是从新英格兰过去的,本来就是美国人,基本民意也是支持加入美国。还有就是美国的联邦制,各州都有很大的自主权,除了不能对外宣战,其他的与主权国家没什么区别。佛蒙特觉得加入联邦没失去太多的独立性,还能享受到巨大的经济利益,何乐不为?如果美国是个中央集权的制度,那就得考虑考虑了。至于加拿大,佛蒙特人都是“纯净派”基督徒或英国新教徒,跟加拿大的天主教徒根本过不到一块儿去,他们跟加拿大作对很正常。
美国的故事(30)- 远征加拿大
加拿大(Canada)是美国北边唯一的邻居(如果不算与阿拉斯加隔海相望的俄国)。如今的美加关系,堪称“国际关系的典范”,两家好得就像一家,让别人羡慕死。一个冷若冰霜的加拿大,紧靠着个欲望似火的美国,二百多年竟然没被烤化,本身就是个奇迹。在别处横行霸道的美国人,偏偏对这个邻居以“礼”相待,这其中的缘由我们可以慢慢探寻。但是,有一点毫无疑问,加拿大能赢得美国的尊重,不是求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美国人从来就没学会过尊重弱者,即使当他们自己还是弱者的时候。
加拿大是印第安人语中“村庄”的意思,她本是法国人的地盘,“新法兰西”的一部分。在1756到1763年的英法“七年战争”(Seven Years’ War),也叫“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英国把法国打出了北美大陆,加拿大成了英国在北美的第14个殖民地。此时的“加拿大”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加拿大,她主要是指魁北克省(Quebec)。虽然加拿大成了英国的一部分,但她仍然保持着法国的文化和传统,居民大多数说法语,而且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所以,看上去,加拿大与英语文化格格不入,跟英国似乎不是一条心。
1774年,“第一次大陆会议”召开时,只有英属12个殖民地参加,最北边的加拿大(魁北克)和最南边的佐治亚(Georgia)都没派代表。大陆会议可能觉得缺了点什么,会议一结束就向这一北一南两个“落后分子”发出了邀请,请她们第二年来费城参加“第二次大陆会议”。可是,当1775年5月到来时,加拿大和佐治亚还是没来。大陆会议再次发出请贴。7月,佐治亚终于来了,加拿大却很有礼貌地拒绝了邀请:谢谢,我们不感兴趣。
这件事听上去有点不合逻辑,大英帝国在北美的这十三个亲生孩子一门心思地造反,那个“养子”却无限忠诚。到底是什么让本来与英国貌合神离的加拿大在关键时刻死心塌地地跟随她呢?这就要归功于《魁北克法案》(Quebec Act)了。
1774年的《魁北克法案》是英国议会(Parliament)针对波士顿制订的《强制法案》(Coercive Acts)的一部分,但与波士顿无关。《魁北克法案》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把魁北克省的领地从原来的魁北克城和蒙特利尔地区扩展至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大地区,包括今天加拿大的安大略省,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印第安那州,密西根州,俄亥俄州,威斯康辛州,和蒙大拿州,也就是整个“俄亥俄河谷”地带。二,允许魁北克省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采用法国法律,只在刑事案件和公共事务中使用英国法律。三,推行信仰自由,承认天主教在魁北克省的领导地位。
魁北克省地图
一看就知道,魁北克省是被天上掉的馅饼砸到了,她一下子成了母亲最宠爱的孩子。英国议会是看到其他十三个殖民地越来越不可靠,才想出这么一招的,目的就是稳住加拿大。可想而知,这个法案对其他那十三个殖民地的伤害有多大。本来,俄亥俄河谷属于弗吉尼亚,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是殖民者的西进目标。现在可好,都归了魁北克,这不是把大好前程给堵死了吗?所以,当时这些殖民地就气炸了肺,反英情绪更加激烈。
《魁北克法案》最厉害的地方还不是对土地的重新划分,而是对天主教信仰的保护,这对英国来说是个惊天动地之举。英国的国教是“新教”(Protestants),国王是教会的领袖,对新教的不忠就是对国王的不忠,而天主教一向是新教的死敌。在英国本土,信奉天主教的人不能任政府官员,信奉天主教的王室成员不能继承王位。可是,为了拉拢加拿大人,英国不惜确认天主教在魁北克的领导地位。在那个信仰大于天的年代,这实在是个不小的让步。
英国的宽容赢得了加拿大的忠诚。在当时的其他十三个殖民地,英国新教占主导地位。除了马里兰,别的殖民地都很歧视天主教。加拿大担心,就算跟着其他殖民地闹革命,将来她们还是不能容忍天主教,那又何苦呢?当然,美国建国后是个信仰自由的国家,没有为难天主教徒,但那是后话,谁也没法预料。如果当初魁北克省知道未来的美国比英国更自由,她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吗?
大陆会议对加拿大的立场很恼火,哼,不跟我们一起闹革命,就让你尝尝革命的厉害!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刚刚袭取了泰康得罗加要塞(Fort Ticonderoga)的两个领军人物,伊森·艾伦(Ethan Allen)和本尼狄克·阿诺(Benedict Arnold),几乎同时向大陆会议建议进攻加拿大,因为他们都探得蒙特利尔(Montreal)和魁北克城(Quebec City)的守备非常薄弱。而且,控制了泰要塞,大陆军进可攻,退可守,已经掌握了主动权。艾伦和阿诺这两个冤家对头在战略思想上却惊人地一致,他们都认为占领魁北克可以防止英军南下,解除十三个殖民地的后顾之忧。
1775年6月27日,大陆会议决定入侵加拿大(Invasion of Canada)。当时,所谓的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不过是群从没打过仗的民兵,华盛顿还在赴任途中,大陆军的供给基本上没有着落。头脑发热的大陆会议,面对强大的大英帝国,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竟然决定主动到别人家找事儿,只能说明,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年轻国家对北美大陆有着非同寻常的野心。
伊森·艾伦和本尼狄克·阿诺的个人野心跟大陆会议的大陆野心一样大,他们都争着要当这次远征加拿大的主帅。大陆会议拿不定主意,只好和稀泥,选择了第三者:来自纽约的菲利普·斯凯勒将军(Philip Schuyler) 。因为新英格兰的民兵正在围困波士顿,进攻加拿大的主力只能由纽约的民兵担当。让一个纽约人统帅这支军队,是个合乎逻辑的选择。可是,这位斯凯勒将军压根儿就不是个将才。他参加过“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不假,但他只是做过军队的管理工作,相当于“人事部”,并没有真正打过仗。而且,斯凯勒的身体不好,一年中有半年躺在病床上。他优柔寡断,做事拖沓,看上去也不想打这一仗。也许因为斯凯勒太了解自己了,也许因为他在“人事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位不太靠谱的主将很明智地为自己选了一位非常靠谱的副将,他就是果敢、机智、雷厉风行的理查德·蒙哥马利(Richard Montgomery)。
理查德·蒙哥马利
37岁的理查德·蒙哥马利是爱尔兰人,他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做为英国军官来北美参战。在北美,他爱上了一个美丽、富有的纽约女孩,也爱上了新大陆。战争结束,当他的军团离开纽约港回英国时,蒙哥马利没有走,他留下来,成了一个“美洲人”。因为他的妻子来自纽约显赫的里文斯顿家族(Livingston),蒙哥马利也就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这次,斯凯勒将军选中他,也跟他的社会地位有关。
加拿大气候寒冷,进攻加拿大最好的时间当然是夏秋之时,应该争取在冬天到来之前结束战斗。尽管大陆会议不断催促,斯凯勒却慢慢腾腾,迟迟不肯动身。后来又生了病,想动也动不了。从6月拖到8月,眼看着黄花菜都凉了,蒙哥马利急得直跳脚。此时,英军已经得知大陆军的企图,准备派人袭取泰要塞。泰要塞一失,整个加拿大计划就得泡汤。蒙哥马利再也忍不住了,他给斯凯勒留了张纸条说,我先去泰要塞了。很抱歉,没有您的命令就擅自行动,但“阻止敌人的进攻是头等大事”。蒙哥马利领人一溜烟赶往泰要塞,斯凯勒看了纸条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从床上爬起来,随后追赶蒙哥马利去了。
最初提出征服加拿大的伊森·艾伦和本尼狄克·阿诺都没捞着这个差事,他俩都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人,哪能善罢甘休?伊森·艾伦带着一小队“绿山男孩”赶到泰要塞,正好碰上蒙哥马利的人马。不久,斯凯勒也到了。他们兵合一处,留1千来人守住泰要塞。1775年9月4日,他们带其余1千多人沿尚普兰湖北上,直逼圣约翰城(St. John’s),正式拉开了远征加拿大的序幕。
本来,圣约翰很空虚,但让斯凯勒耽误的这两个多月,给了加拿大总督卡尔顿将军(Gen. Carleton)足够的时间增援圣约翰,加强防卫。大陆军失去了当初偷袭泰要塞的优势,只能强攻。打了两个星期,圣约翰岿然不动,斯凯勒自己先受不了了,旧病复发,只好回后方修养,把整个行动的指挥权交给了蒙哥马利。蒙哥马利一面指挥继续围困圣约翰,一面派伊森·艾伦和另外一个民兵领袖约翰·布朗(John Brown)绕过圣约翰,分两路北上去招募新兵,补充力量。
伊森·艾伦一路走去,非常惊喜地发现,竟然有很多加拿大人支持美国革命,愿意参军,几天就招到数百人。这可把艾伦的兴头给刺激起来了。天生就胆大包天的艾伦决定独自带着这几百人去进攻蒙特利尔。可是,等快走到蒙特利尔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现实:来得快的战士去得也快。几天功夫,几百人只剩下110人,其余的都开了小差。就这几个哪够打蒙特利尔的?没办法,艾伦带着这一百来号人走上回圣约翰的路,半道碰上约翰·布朗。布朗招了200人,这样,两股加起来有300多人。伊森·艾伦的情绪又上来了,他和布朗商量,领着这300多人重返蒙特利尔,非要征服这座城市不可。
到了蒙特利尔城下,艾伦跟布朗说好,9月25日,他们一南一北,跨过圣劳伦斯河,分两路攻城。第二天,伊森·艾伦和他的110人按计划渡河,向蒙特利尔发起攻击。可糟糕的是,约翰·布朗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没能渡河,这样就把艾伦的人马单独晾在敌人的眼皮底下。艾伦发现大势不妙,忙指挥撤退,但卡尔顿将军的人已经冲上来了,伊森·艾伦和其他20几个没来得及撤回河对岸的战士都成了俘虏。大陆军对蒙特利尔的第一次进攻失败了。
伊森·艾伦在蒙特利尔城下损兵折将的时候,他昔日的战友兼对手本尼狄克·阿诺正领着1100人向加拿大挺进,目标:魁北克城。阿诺是怎么搞到这么多人的呢?他可比伊森·艾伦心眼儿多。大陆会议不让我挂帅,我找华盛顿去。9月,本尼狄克·阿诺来到坎布里奇华盛顿的大本营。他向华盛顿全盘推出进攻加拿大的计划,讲得头头是道,在行在理。华盛顿特别欣赏他的才干和勇气。当时,波士顿战事正陷入僵局,华盛顿手头很紧,抽不出多少可用之兵,但他还是咬咬牙,给了阿诺1100人,还派了一位非常出色的将领,丹尼尔·摩根(Daniel Morgan),做阿诺的副手,一起领兵北上。华盛顿告诉阿诺从东线进攻,与西线的蒙哥马利遥相呼应。
9月12日,本尼狄克·阿诺与丹尼尔·摩根告别华盛顿,向北进发。阿诺如愿以偿,别提多得意了,可算是到了大展宏图、建功立业的时候。他哪里知道,等待他的是一条多么坎坷的行军路。去魁北克最方便是水路,阿诺也打算从缅因(Maine)乘船顺肯尼贝克河(Kennebec River)北上,省力、省钱、又省时间。当他赶到河边,却发现,大陆军匆匆造起来的几条平底大船是货真价实的“豆腐渣工程”,还没用呢就散架了。没船坐,咱就走路吧。这可费劲了,因为根本没有路。阿诺带着他的一千来人,在层层叠叠的森林中艰苦跋涉了180英里(约290公里)。11月9日,他们终于来到圣劳伦斯河南岸。河对面,就是魁北克城。
此时,阿诺领导的大陆军已经跟一帮乞丐没什么两样了,他们衣衫褴褛,食不裹腹。由于旅途艰难,他们无法携带大量食物,吃饭成了问题。粮食吃完了吃肥皂,肥皂吃完了吃皮带,皮带吃完了吃皮靴。大批士兵或死或逃,1100人走到魁北克只剩下600。本来计划20天的行程整整走了45天。然而,就是在这么狼狈的时候,本尼狄克·阿诺还是拒绝放弃。他仍然要攻打魁北克城,坚持完成这项看上去已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阿诺被延误的行程给了英军增援魁北克的时间。魁北克城中已有1200名守军,他们吃得饱,喝得足,穿得暖,以逸待劳地看着城外那帮摇摇欲坠的大陆军。11月的魁北克已经是寒风刺骨,这仗还用打吗?光冻就把他们冻死了。与此同时,英国皇家海军的一艘军舰正沿圣劳伦斯河北上,它将与城内的军队里外夹击,把大陆军彻底包了饺子。
11月14日,阿诺领兵渡过圣劳伦斯河,开始了对魁北克城的进攻。饿着肚子的大陆军打起仗来还挺勇敢,他们顺利穿过亚伯拉罕平原,攻入魁北克外城。可是,接下来形势就不妙了。城内守军越来越密集的枪炮终于让大陆军支撑不下去了,河上的英国军舰也开了火。腹背受敌的大陆军只好撤退,阿诺也不知道是使了什么魔术,竟然在英军的眼皮子底下全身而退,领着打剩的三四百人撤往特伦堡(Point-aux-Trembles)。12月2日,阿诺惊喜地看到,蒙哥马利将军亲自带人到特伦堡来增援他了。
蒙哥马利怎么会出现在特伦堡呢?他不是正围困圣约翰吗?蒙哥马利在圣约翰围城两个月。11月2日,城内守军弹尽粮绝,终于投降。蒙哥马利进城一看才发现,其实,城内守军的状况比他自己的队伍强多了,他们吃的、穿的都比大陆军好,只是被大陆军的气势唬住了才投降的。而此时的大陆军已经到了饥寒交迫的境地,供给不足,三餐难继。如果不是咬牙挺着,早就完蛋了。进了城,蒙哥马利让大家把能找到的食物全拿来,饱餐一顿。这一顿是吃饱了,下一顿呢?蒙哥马利的计划是,下一顿,到蒙特利尔去吃。
为了让自己的羸弱之兵变成虎狼之师,蒙哥马利告诉大家:蒙特利尔城里什么都有,热腾腾的饭菜,暖和的棉衣,要多少有多少。弟兄们跟我杀进去,保证你们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大陆军士兵们深受鼓舞。在过去的两个月里,蒙哥马利的勇敢、真诚、和坚毅让所有的士兵都爱上了他,他们愿意跟着他出生入死。
蒙哥马利率军沿圣劳伦斯河北上,迅速抵达蒙特利尔。他不愧是在英国正规军里历练出来的将领,打起仗来很有章法,干脆利索。11月13日,大陆军猛攻蒙特利尔,城内的英军势单力薄,招架不住。卡尔顿总督弃城而逃,败走魁北克城。大陆军占领蒙特利尔,取得了自开战以来最辉煌的胜利。蒙特利尔是魁北克省的首府,它的陷落对加拿大的震动可想而知。
现在,蒙哥马利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大陆军在蒙特利尔获得了丰富的给养,渐渐恢复元气。蒙哥马利的下一个任务就是等本尼狄克·阿诺的消息。他知道阿诺的本事,没准儿此时已经拿下魁北克城了呢。没想到,左等右等,来的却是坏消息。蒙哥马利让部下大卫·伍斯特(David Wooster)镇守蒙特利尔,自己领着人来特伦堡帮阿诺。
蒙哥马利的到来让阿诺大喜过望,两人合起来的兵力达到1000人,足以组织有效的进攻。蒙哥马利还带来了给养,阿诺那些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战士们终于吃上饱饭了。可是,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更严重的问题。12月的魁北克滴水成冰,魁北克城墙又特别坚固,在这种条件下攻城太困难了。城内的卡尔顿总督又得到了当地民兵的增援,魁北克的守军增加到1800人,几乎两倍于大陆军。武器就更不用说了,城内枪炮齐全,大陆军只有枪,没有炮,弹药也不多。然而,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阿诺手下所有新英格兰士兵的合同在12月31日就要到期了。这意味着,1776年1月1日,当新年的曙光降临时,这些士兵就要卷铺盖回家,谁也无权阻拦他们,除非战斗正在进行。在整个独立战争中,士兵的短期合同(3到6个月)一直困扰着大陆军的将领们。华盛顿为此寝食难安,不知道跟大陆会议吵了多少次。在后面的故事中,我们还会不断地碰到这个棘手的问题。眼下,这正是蒙哥马利和阿诺必须面对的。
眼看着攻占魁北克城根本不现实,换别人早就收兵回蒙特利尔了,来年再战。可是,理查德·蒙哥马利和本尼狄克·阿诺不是“别人”是“超人”,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决定,在12月31日,也就是大陆军士兵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进攻魁北克城。这是大陆军孤注一掷的最后一战,明明看不到希望,但绝不善罢甘休。他们知道,等春暖花开时,圣劳伦斯河一解冻,英国军舰会长驱直入,那时他们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魁北克之战
1775年12月31日,蒙哥马利在北,阿诺在南,兵分两路,同时向魁北克城发起进攻。这种近乎自杀性的攻击注定是一场悲剧。阿诺领人刚往上冲,就被子弹打中一条腿,他不得不把指挥权交给丹尼尔·摩根。摩根还真不是闹着玩的,他勇猛过人,很快就打开缺口,冲入魁北克下城。北面的蒙哥马利可就没这么幸运了,因为他面对的是敌人最猛烈的炮火。卡尔顿总督看着大陆军逼近时,下令所有的枪炮照准了打。一阵火力过后,蒙哥马利带上来的第一梯队就所剩无几了,蒙哥马利本人也中弹身亡,北面的进攻就这样失败了。
蒙哥马利之死
卡尔顿收拾完蒙哥马利,转过头来对付摩根。此时,下城已经进入肉搏战。卡尔顿大队人马一来就把大陆军包围了。大陆军士兵纷纷投降,但摩根却坚持战斗,直到他看到一个神父打扮的人。摩根冲上去揪住他,大喊:“你是不是神父?”那人都懵了,点点头:“是。”摩根说:“好。我把我的剑交给你。别的那些胆小鬼没有资格接受它。”就这样,摩根和他的300多名士兵成了俘虏,尽管他一直拒绝正式向卡尔顿投降。
魁北克之战(Battle of Quebec)大陆军损失过半,惨败而归。卡尔顿后来辨认出蒙哥马利的尸体,为他举行了非常体面、隆重的葬礼。蒙哥马利毕竟曾在英军服役,而且战绩卓著,向他表示敬意是应该的。摩根坐了两年牢,在华盛顿的努力下,以交换战俘的形式回到大陆军。回来后,华盛顿对他的信任和欣赏一如既往。摩根将在萨拉托加战役和南方战役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没有辜负华盛顿的厚望。
丹尼尔·摩根
魁北克城外另一位神奇人物当然就是本尼狄克·阿诺了。他虽然受了伤,却没下火线。看到攻城的大陆军全线崩溃,阿诺临危不乱,从容镇定地指挥撤退,成功地保住剩下的一半人马。即便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阿诺也没放弃希望。他死活不回蒙特利尔,带着这几百人扎营在魁北克近郊,靠惊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悲惨的冬天。正是因为阿诺虎视眈眈地在城外赖着不走,卡尔顿也不敢分兵去打蒙特利尔,蒙特利尔的大陆军得以安全过冬。
远征军失利的消息传到波士顿,华盛顿敦促大陆会议速派援军。1776年4月2日,本尼狄克·阿诺收到大陆会议的来信。他因战绩出色被提升为准将,同时被任命为蒙特利尔的主帅。从11月到4月,在坚持了5个多月后,阿诺终于离开了魁北克城。他去蒙特利尔替换大卫·伍斯特,魁北克战事则交给伍斯特和刚来增援的约翰·托马斯(John Thomas)指挥。托马斯带来2500人,攻占魁北克城似乎又有了希望。
可是,托马斯和伍斯特的运气一点也不比蒙哥马利和阿诺好。刚来没多久,大陆军中就爆发了传染病,主要是天花。战士们有的死于疾病,有的逃跑了,有的合同到期回家了。短短一个月,2500人迅速缩水到600人。5月,圣劳伦斯河冰雪消融,托马斯接到消息,英军1万3千人正由约翰·柏戈因将军(John Burgoyne)率领,沿河北上,准备抄大陆军的后路。托马斯只好下令撤离魁北克,但是,他没能看到蒙特利尔,因为他也被天花夺去了性命。
本尼狄克·阿诺到了蒙特利尔才发现,城里的形势一团糟。大卫·伍斯特刚接管蒙特利尔时干得还不错,很注意跟当地人搞好关系,让大家觉得跟南边那十三个殖民地一起闹革命也不算个坏主意。可是,渐渐地,伍斯特开始镇压那些持不同政见者,以革命的名义乱抓人,引起了加拿大人的极大反感。虽然阿诺尽力弥补,但误会已经太深。
3月,大陆会议的一个3人代表团来到蒙特利尔,为首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他专门请了两个马里兰的天主教神父与他同行。年近70岁的富兰克林风餐露宿,一路劳顿来到这里,就是想说服加拿大人一起造反。可是,大陆军在蒙特利尔的所作所为已经对当地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富兰克林磨破了嘴皮子,魁北克省议会还是拒绝了大陆会议的请求。富兰克林无功而返。
随着英军越来越靠近蒙特利尔,阿诺别无选择,只能撤退,否则就要全军覆没了。随后,英军又在三河镇(Trois-Rivieres)大败大陆军的援军,大陆军在加拿大境内的军事行动彻底结束了。英军乘胜追击,把战事引进纽约省。17艘英国军舰沿尚普兰湖南下,直逼瓦尔克岛(Valcour Island),下一站就是泰要塞。英国人志在必得,况且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挡他们。可是,他们面对的不是个轻易服输的对手,他们面对的是本尼狄克·阿诺。
阿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让战士们拼命砍树,几天之内就造出4艘奇丑无比的大船,外加11条歪歪扭扭的小船。他就敢带着这15艘四不像的“军舰”和750个人,开上湖面跟英国军舰打“海战”。那4艘大船实在太丑了,方不方圆不圆呲牙咧嘴的,把英国人都看傻了,还以为什么怪物呢。阿诺可没觉得自己的船丑,他得意洋洋地站在上面,神气得像个海军元帅。等英国人看清楚这群怪物原来是几条破船,一阵炮击,阿诺的15条船就剩下4条,其余的都沉了。他乘着其中一条勉强逃生。但他们还是击伤了两艘英国军舰,也算没白忙活。
瓦尔克岛之战:英军炮轰大陆军的船只
本尼狄克·阿诺虽然战败,但他沿湖处处阻击,英军每走一步都要付出沉重代价。就这样,阿诺奇迹般地把战斗从夏天拖到冬天,英军始终无法靠近泰要塞。当1776年的冬天来临,卡尔顿总督终于决定暂时休兵,放弃与威廉·豪将军在纽约会合的计划。卡尔顿打算在1777年春天重新开战,再次南下纽约。但他不知道,1777年,命运之神不再眷顾英国。南下的英军将在萨拉托加战役中全军覆没,独立战争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阿诺在纽约州的丛林中与英军苦苦周旋时,华盛顿正在纽约市与威廉·豪的主力殊死搏斗。可以想象,如果阿诺没有阻止加拿大的英军南下,华盛顿将腹背受敌,难逃覆亡的命运。虽然阿诺后来成了美国革命的叛徒,但此时此刻,他拯救了美国革命,是地地道道的民族英雄。
入侵加拿大的决定是大陆会议在独立战争中最大的败笔,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人力、物力、财力,更把本来中立甚至同情美国革命的加拿大彻底推向了英国,也对两国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建国后,与英属加拿大长期交恶,冲突不断,终于在1812年的战争中再次大打出手。美军火烧多伦多,唤醒了加拿大的民族意识,催生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加拿大。
虽然远征加拿大的行动失败了,但大陆会议从来没有放弃过征服加拿大的计划,并多次敦促华盛顿采取行动。华盛顿也赞成这个计划,但他实在力不从心,根本腾不出手来。后来,在英美进行《巴黎条约》的谈判时,本杰明·富兰克林坚决要求把整个魁北克省划归美国,英国说什么也不干。最后,两国达成妥协,把魁北克省一分为二。北面的蒙特利尔、魁北克城地区归加拿大,南面的俄亥俄河谷归美国。美国人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没吃亏。
大陆军远征加拿大时,华盛顿正在波士顿城外一筹莫展。他将怎样打破波士顿的僵局呢?他又将怎样面对堪称“乌合之众”的大陆军?请看下一个故事:解放波士顿。
美国的故事(31)- 解放波士顿
1775年7月2日,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抵达坎布里奇(Cambridge),正式接管波士顿城外的大陆军。这一天正好是礼拜天,也是新英格兰“纯净派”基督徒(Puritans)非常重视的“安息日”(Sabbath),大家都应静坐祷告。华盛顿是英国“新教”徒(Protestants),不怎么在乎这个礼节。但他为了表示对“纯净派”信仰的尊重,带着随行人员静悄悄地走进军营。战士们在一片空地上列好队伍,等待他的检阅。华盛顿只走了一下过场就让大家各自回营了。阴阴的云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微风中飘着毛毛细雨,为这个冷清的早晨平添了一丝凄凉。万军中的华盛顿忽然感到难以忍受的孤独,他似乎不敢相信,弗农山庄(Mount Vernon)已经是遥远的梦。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是那个温柔乡里的宠儿、富贵丛中的骄子,他将要面对的,是失败、屈辱、和死亡。就在华盛顿走进坎布里奇的那一刻,他开始想家了。
战士们当然不知道华盛顿心里是个啥滋味,他们几乎在第一时间就被这位总司令的风采迷住了。他俊朗挺拔,仪表堂堂,不但带着八面威风,还透着南方绅士特有的贵族范儿,连胯下那匹叫“尼尔森”(Nelson)的白马也像主人一样高大神骏。很多年后,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一边吃着酸葡萄一边以幽默的口吻总结华盛顿成功的“十大要素”,前四条都与他的外形有关。比如,第一条,“相貌英俊”;第二条,“身材高大”;第三条,“气质高贵”;第四条,“举止优雅”。。。听上去倒像个好莱坞明星。亚当斯虽说是调侃,但也道出了一些真相,华盛顿的外形条件确实给他加了不少分。
坎布里奇:华盛顿检阅大陆军
虽然大陆军对华盛顿的印象很好,但华盛顿对大陆军的印象却糟透了。上面这幅画真是太抬举大陆军了,要是当时大陆军的军容如此整齐,华盛顿做梦都能笑出声来。事实上,此时的大陆军战士根本没有统一的军装,穿什么的都有,有衣服穿就不错了,还有裸着上身的,因为他们的衬衫在“邦克山战斗”(Battle of Bunder Hill)中被扯成了碎片。士兵们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脸了,连长什么模样都快看不出来了,个个衣衫褴褛,很多人脚上没鞋。一万多人挤在一起,帐篷随意乱搭,歪歪扭扭,营地布置得毫无章法,根本插不进脚去。女人孩子满地跑,鸡、鸭、猪、狗、牛,飞的飞,跑的跑,叫的叫,别提多热闹了。垃圾到处都是,臭气熏天。特别爱整洁的华盛顿见此情形差点晕过去,他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打扫卫生,把大部分帐篷拆了重搭,还叫各级军官把自己部下的脸都洗干净。这命令听上去有点婆婆妈妈,可经过这么一折腾,本来乱哄哄的“丐帮”看上去还真有点像“军队”了。
坎布里奇是哈佛大学的所在地,哈佛的校长萨缪尔·朗登(Samuel Langdon)特地把自己的家腾出来给华盛顿当司令部。华盛顿很过意不去,在那儿住了几天,就把指挥部迁到一所空房子里。后来,那所房子成了美国诗人亨利·朗费罗(Henry W. Longfellow)的家。
朗费罗之家:华盛顿在坎布里奇的指挥部
华盛顿来到军营的当天,就与随同前来的查尔斯·李将军(Charles Lee)查看了整个防务。这一看,吓出一身冷汗来。来之前,大陆会议告诉他,波士顿城外民兵多达两万人。现在一点,除了伤病员,能打仗的只有一万四千左右。虽然比城里的英军略多一些,但武器没法比。大陆军战士的武器五花八门,有的是旧式滑膛枪(Muskets),有的是猎枪,还有的没枪,拿着长矛、弓箭、和匕首到处晃。大陆会议还说,军中的火药有308桶,实际上只有36桶,仅够每人打9发子弹。华盛顿听了这个数,足足半个小时没说一句话,他心里肯定在骂大陆会议这个牛皮大王。他就纳闷儿了,为什么英军没有进攻坎布里奇呢?只要英军大炮一轰,冲上几轮,所谓的大陆军早就不存在了,哪至于拖到今天?
华盛顿相信,英军之所以不敢行动,一是因为大陆军在“邦克山之战”中表现得太生猛,把英国人给吓住了;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大陆军的底细。现在,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把吹牛进行到底。他处处摆出一副钱多得没处花的架势,时不时地向英军秀秀“肌肉”,好像随时都会打进城里去似的。与吹牛同时进行的是保密,绝不能让敌人知道大陆军“弹尽粮绝”的惨状。华盛顿的保密工作算是做到了家,除了几个高级军官外,谁也不知道真相。他甚至不能相信马萨诸塞省议会的议员,关于大陆军供给的问题,他只跟议会主席面谈,不让其他议员了解情况。费城那边,他也只向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透露自己的困境。华盛顿本来就是个寡言少语的人,这一保密,更没话了,难怪约翰·亚当斯说他有“沉默的天才”(Gift of Silence)。到后来,“保密”成了华盛顿的职业病,甭管公事私事,他都喜欢保密,天底下就找不出比他觜更严实的人。
接下来的问题是地域偏见。北方人和南方人互相瞧着都不顺眼,华盛顿自己就不喜欢新英格兰人,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如今,他这一只来自南方的虎要面对一群来自北方的狼,弄不好就会咬得两败俱伤。大陆会议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在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的第二天,又为他任命了来自不同殖民地的八员副将。第一位就是华盛顿到任之前波士顿民兵的实际总指挥阿提马斯·沃德将军(Artemas Ward)。沃德对大陆会议让一个南方人统帅北方军队的决定非常不满,他很不情愿地交出指挥权,态度一直很冷淡。华盛顿明白“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他对沃德表现出应有的尊敬。第二位将军是这次跟他一起前来的查尔斯·李。查尔斯·李是弗吉尼亚人,可以说是个职业军人,他的军事经验是大陆军将领中最丰富的。华盛顿很欣赏他,可他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华盛顿,他觉得大陆军总司令的位置应该是自己的。查尔斯·李与华盛顿的争斗我们后面还要讲。其余的将军有的还没有到位,有的还没有机会认识这位总司令,难怪华盛顿会感到孤独。
阿提马斯·沃德
7月底,2000人的弗吉尼亚兵团在丹尼尔·摩根(Daniel Morgan)的带领下来到坎布里奇。华盛顿看着家乡子弟,眼泪差点掉出来,可算是见到亲人了。随后,宾夕法尼亚军团和马里兰军团也陆续赶到,大陆军终于不再是清一色的新英格兰人,华盛顿心里舒服了很多。他舒服了,那些新英格兰的战士们可不舒服。最碍眼的就是那帮耀武扬威的弗吉尼亚人,他们的军装整齐鲜亮,衬衫都是上好的布料做的,腿上的丝袜和脚上的鞋子“时尚”味十足,处处显示着这个最富裕的殖民地的优越感。再看看新英格兰兵,那衣服好像都不是自己的,要么太大,要么太小,要么太破,往那一站,自己都觉得矮了一截。于是,新英格兰人逮空就找弗吉尼亚人的麻烦。有一次,一帮弗吉尼亚兵正在参观哈佛校园,几个新英格兰兵上去找事儿,没说几句就动了手,很快就发展成几百人的群殴。华盛顿闻讯赶到,跳下马,走到人群最集中的地方,一手一个,揪出正打得热闹的两个大汉。这俩还不肯住手,华盛顿两只大手一边一个钳住他们的脖子,硬把他们分开。这一下,战士们都被总司令的“神力”给镇住了,15分钟后,现场恢复了平静。
为了克服地域偏见,华盛顿建议打破以地区为单位的编制,把所有的战士混起来重新组合。可是,他话刚出口,就遭到将军们的一致反对。也不能怪将军们小心眼,这是当时的政治结构决定的。大陆军听上去应该是一支“国家的军队”,应该由大陆会议统一筹划。但要命的是,大陆会议没钱。不但没钱,而且没有征税权。就这一条,有效地把大陆会议变成了乞丐,它的生存完全仰仗各殖民地的“捐款”。哪天谁不高兴不捐了,大陆会议立刻玩儿完。这样一个软弱无力的“中央政府”,靠什么养活大陆军呢?只能靠各殖民地(后来的各州)的支持,也就是,各地供给自己的军团,大家凑在一起打仗。马萨诸塞军团由马萨诸塞供应,弗吉尼亚军团由弗吉尼亚供应,等等,各地的供给还不完全一样,有的多,有的少。在这种情况下,打破地域编制是不可能的。华盛顿想要改善大陆军的状况,除了跟大陆会议打交道外,还得求爷爷告奶奶地跟各殖民地的头头们分别作揖,别提多累了。
累就累吧,要是累得痛快也行,可是,窝心的事却一件接着一件。华盛顿从进坎布里奇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对士兵进行非常严格和系统的军事训练。练到最后却发现,这些刚刚“学会”了打仗的士兵,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卷铺盖回家,因为他们的合同到期了。当初,包围波士顿的时候,谁也没想到战事会拖这么长时间。各新英格兰殖民地征兵时都是签的短期合同,有的3个月,有的6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基本上什么都做不成,刚练好就走人,不是白忙活吗?别说各殖民地和大陆会议没想到这一打就是8年,华盛顿自己也没想到,他还写信给管家,告诉他把房子收拾好,他年底就回弗农山庄呢。当他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向大陆会议提出要建立一支“永久性的”军队时,大陆会议拒绝了。在议员们心中,常备军意味着暴政。以后要是把英国人赶跑了,你华盛顿仗着这支军队搞独裁,谁拦得住?所以,就是不能让你得逞。随着战争的进行,华盛顿与大陆会议之间你来我往交涉了无数次之后,大陆军士兵的合同期才慢慢地越变越长,直到最后成了“以战争结束为限”。
新英格兰军队还有一个“优良”传统让华盛顿很不舒服,就是各级军官都是民主选举出来的,而不是上级任命的。这样的军官怎么能有权威呢?谁的人缘好,谁就能指挥打仗吗?你见过哪个国家军队的军官是投票选出来的?而且,大陆军战士根本没有“服从命令”这种“天职”,你给他下个命令,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执行,而是问“为什么?”你不说清楚俺就不干,这一点特别让华盛顿无法忍受。他脑子里都是英国正规军的管理方式,军队一定要等级森严,下级一定要服从上级。于是,他下了一道命令,规定从今往后,所有军官的提拔都由上级决定,不能由下级选举。这个命令引起了新英格兰军团的不满和骚乱,但没引起更严重的后果。下面这件事,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现在,大陆军已不是新英格兰的军队,而是国家的军队。既然如此,就要照顾各方面的感受。这支军队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群,让大陆会议的南方议员们如芒在背。他们,就是黑人士兵。大陆军中的黑人都是自由的黑人,不是奴隶。自从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后,新英格兰人就习惯了与黑人并肩作战。可是,这些黑人对像华盛顿这样的大奴隶主来说是最刺眼的一道风景线。在他和其他南方人心中,黑人拿起武器只会做一件事,就是造白人主人的反。在这件事上,华盛顿倒是一点也不孤单,他的背后是强大的南方。10月,华盛顿签署命令,禁止黑人参加大陆军。大陆会议也对此表示支持。
这道命令带来的震动远远超过了华盛顿和大陆会议的想象。北方士兵们觉得恶心极了,他们不再相信大陆军是为自由而战。他们有的逃跑了,有的合同一到期就头也不回地回了家,再也不想来当兵了。就在大陆军兵源骤减的同时,弗吉尼亚的皇家总督贴出一张告示,对黑人奴隶们说:他们不要你们,我们要!凡是参加英军作战的黑人,战后都可以获得自由!于是,南方各地的奴隶都纷纷逃离种植园,参加了英国军队。只过了两个月,南方就受不了了,催着华盛顿赶紧改主意。12月,华盛顿只好发布新命令:允许自由黑人参军,大陆会议也忙不迭地同意。反正,这一通折腾搞得大家灰头土脸的。最搞笑的是,就在华盛顿对黑人下禁令的同时,自己却带着贴身黑奴比利·李(Billy Lee)到处逛,要多乍眼有多乍眼。华盛顿的理由是,比利·李是自己的奴仆,不是大陆军战士,不碍事。他一点都没想到这与他天天挂在口头上的自由和平等的口号是多么不搭调。
比利·李
就在这样的磕磕碰碰中,华盛顿度过了在军营的最初几个月。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沮丧,也有激情。他在困境中挣扎着,也在挫折中探索着。其实,客观条件的艰苦不是最让华盛顿烦心的,因为他早就有思想准备。最让他失望的,是战士们的精神状态。华盛顿满怀理想而来,他愿意为自由牺牲一切。可是,他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与他有着同一个梦想。很多人确实是为自由而战,但也有很多人是为自己的前途而战,他们对钱和地位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理想的追求。有时,将士们的贪婪、自私、粗鲁、散漫让华盛顿恨不得立刻辞职不干了。他说:“如果我早知道这种情况,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这份工作。”此时的华盛顿,还没从弗农山庄贵族般的生活中完全清醒过来,他不明白,对那些农民、渔民、矿工、邮差、小商贩、甚至强盗、海盗出身的战士们来说,“自由”不是“启蒙思想家”们闪闪发光的语言,而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一个普通人对革命的憧憬也许只是如何填饱肚子,如何养活妻儿。来自完全不同社会阶层的华盛顿和他的大陆军,就在对理想和现实的不同的理解中开始了充满坎坷和痛苦的磨合。战争将让华盛顿放弃傲慢与偏见,学会宽容和感恩,也将让桀骜不驯的大陆军战士们真正爱上这位无私无畏、坦荡真诚的领袖。
大陆军战士
华盛顿刚到坎布里奇时,英军总司令还是托马斯·盖吉(Thomas Gage)。盖吉与华盛顿是老相识,他们在“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曾并肩作战,私交不错。一年前,华盛顿送继子去纽约读书时还以老战友、老朋友的身份出席过盖吉将军的晚宴,谁知道这么快就成了对手。华盛顿到任后,专门给盖吉写信,希望他善待被俘的大陆军将士,同时也试图通过谈判解决波士顿的争端。盖吉拒绝了华盛顿的要求,并暗讽华盛顿的“总司令”一职不合法,因为不是国王陛下任命的。华盛顿在给盖吉的最后一封信中说: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英国国王也不例外,这难道不是英国宪法的精神吗?我现在要切断与你的联系了,除非你改主意。10月,盖吉被撤职回国,威廉·豪(William Howe)继任英军总司令。华盛顿知道,他与英军谈判的可能性已经消失了。
随着冬天的来临,华盛顿担心他那吃不饱穿不暖的军队可能撑不过去。他想速战速决,主动进攻波士顿城。但是,在军事会议上,他的8位将军一致否决了他的计划。他们认为,英军的防守非常稳固,强攻不是办法,应该等待时机。华盛顿接受了将军们的建议,但同时,他也开始了另一个行动,就是与波士顿周围的海盗们达成协议,由大陆军提供一定的武器做“投资”,海盗们出去拦截英国商船和运输船,抢来的东西大家按比例分。这招还真管用,收获颇丰。人们把这群“国家海盗”(Privateers)戏称为“华盛顿的海军”(Washington’s Navy)。好听也罢,难听也罢,未来的美国海军就这样以海盗的方式迈出了第一步。这不是华盛顿的创举,当年的英国皇家海军也是从“皇家海盗”开始的。
1775年11月,25岁的年轻炮兵军官亨利·诺克斯(Henry Knox)向华盛顿建议说,应该把泰康得罗加要塞(Fort Ticonderoga)的大炮运一部分过来,这样会对波士顿战局很有利。可是,泰要塞在300英里(480公里)以外的森林中,中间全是山路,或者说没路,把几十吨的大炮运过来谈何容易。诺克斯说,您就交给我吧,保证完成任务。这一次,华盛顿显示了自己在用人上的独到之处,就是对年轻人的极大信任。他派诺克斯带人前往泰要塞。
亨利·诺克斯
就在半年前,诺克斯还是个在波士顿开书店的。他12岁丧父,被迫放弃学业,到一个书店当了学徒工,后来有了自己的书店。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对军事科学特别感兴趣,遍读各种军事书籍。每次英国官兵到他店里来买书,他都缠着人家问问题,学到了大量的军事常识,特别是关于武器的知识。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关掉了书店,拿起枪,来到波士顿前线。他在“邦克山之战”中为民兵提供炮火掩护,因表现出色,约翰·亚当斯亲自在大陆会议为他“讨官”,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上校,主管炮兵。
华盛顿就任总司令之后,在视察炮兵营时,对诺克斯印象很深。诺克斯身高1.83米,体重300磅(270斤),壮得像头牛。华盛顿注意到他,当然不是因为他块头大,而是他表现出的旺盛的精力,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军事知识。诺克斯的性格豁达开朗,非常有魅力。有两个人可以为他的性格优势当佐证,一个是华盛顿本人,另一个是未来美国的首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a Hamilton)。华盛顿在众人面前永远都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面孔,谁也不敢跟他套近乎。汉密尔顿呢,就是只刺猬,在华盛顿面前都不想把身上的刺收起来,甭说别人了。可是,这两个如此不好惹的人物,都跟诺克斯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可见他有多讨人喜欢。有一次,有人托汉密尔顿打听一下华盛顿对某事的想法,汉密尔顿说:“这事儿我可帮不上忙。我太了解他(华盛顿)了,你甭想从他嘴里抠出半个字来。不过,你如果真想打听消息,就去找亨利·诺克斯。华盛顿跟他之间,就像老公和老婆,无话不谈。”
12月5日,诺克斯带人来到泰要塞。他挑选了大约60门炮和其他枪械,让人做了42个雪橇式的大车,征用了160头牛,连拉带拽地,硬是把60吨重的大炮从冰雪覆盖的河上和泥泞难行的路上运到了波士顿,途中一门炮都没损失,堪称奇迹。诺克斯因此而得了个“公牛诺克斯”(Ox Knox)的外号。本来,诺克斯以为这一趟也就需要两个星期,结果走了两个月。1776年1月24日,诺克斯带着他的“华丽的炮队”(Noble Train of Artillery)走进坎布里奇。华盛顿感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从来不跟人握手,这会儿却握着诺克斯的手忘了松开。从此,诺克斯成了华盛顿最信任的将军,跟着华盛顿走完8年的艰辛坎坷路。在华盛顿解甲归田的那几年里,诺克斯就是大陆军的最高统帅,为创建“美国军事学院”(西点军校)打下坚实的基础。联邦政府成立后,华盛顿总统邀请诺克斯出任美国首任战争部长(Secretary of War),也就是后来的国防部长(Secretary of Defense)。
华丽的的炮队
从泰要塞运来的大炮让华盛顿意识到,他久久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1776年3月4日夜,1200名大陆军战士在800名荷枪实弹的卫兵的掩护下,用360架牛车把大炮运到波士顿南面的道切斯特高地(Dorchester Hights),同时运到的还有用木头做好的掩体墙。当时,冰雪还没融化,挖战壕很困难,这种掩体墙代替了战壕的作用。大陆军借着月光,安静而迅速地工作着,后半夜的一场大雾也帮他们遮住了英国哨兵的眼睛。到凌晨3点,道切斯特高地上的防御工事修好了,几十门大炮瞄准了波士顿城,英军完全暴露在大陆军的炮口下。
3月5日一早,哨兵飞报威廉·豪,说道切斯特高地一夜之间变成了“城堡”。豪将军还不信,出去拿望远镜一看,吓了一跳。只见一门门大炮整齐地排列着,掩体墙坚固严密,大陆军将士正摩拳擦掌,严阵以待。威廉·豪感叹道:“这些叛贼一夜之间做的事比我的军队几个月做的还多。”他本打算像打布雷德山那样攻取道切斯特高地,但一场风暴毁了他的计划。皇家海军炮击高地,但道切斯特高地比布雷德山高得多,海军的炮根本打不到那么高的地方。威廉·豪知道,他呆不下去了。
说句公道话,虽然城外大陆军的情况很困难,但城里英军的日子也不好过。即使海上供给线没有被切断,可毕竟不方便。别的不说,冬天取暖的木材就是个问题。大陆军在城外,想砍多少树就砍多少树,可英军呢?把波士顿的树都砍光了,甚至把一些木头房子都拆了,还是不够烧。士兵们怨声载道,早就不想干了。当然,最可怜的是老百姓。物价飞涨,粮食奇缺,大家已经开始吃老鼠。后来,城中天花肆虐,大批英军和平民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威廉·豪哪里还有心思打仗?
3月7日,威廉·豪下令,英军准备撤出波士顿。3月8日,华盛顿收到城中社会名流们写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如果大陆军在英军撤退时不加阻挠,那么,英军也可以保证不搔扰平民。华盛顿表面上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但这封信的目的显然达到了。威廉·豪和华盛顿心照不宣,绅士间的约定不需要语言。3月17日凌晨4点,英军开始登船。9点,120艘英国军舰带着一万一千人驶离了波士顿港,其中包括九千多英军和一千多波士顿的“保王党”人。这些“保王党”人都是波士顿最富裕、最有社会地位的公民,他们拖家带口离开波士顿,大多数去了英国,也有一些去了加拿大和西印度群岛。华盛顿和他的大陆军,站在道切斯特高地上,默默地看着英军撤离,没放一枪一炮。威廉·豪也信守诺言,只烧掉了军营,没有打扰波士顿的居民。
大陆军看着英军撤离
从1775年4月19日莱克星顿/康科德之战打响,到1776年3月17日英军撤离,波士顿整整被围11个月。现在,她终于回到殖民地人手中。这座港口城市似乎完成了在美国革命中的历史使命。此后的8年里,英军再也没有踏上波士顿的土地,波士顿人终于可以享受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和平。独立战争的主战场将移往中大西洋和南方殖民地,波士顿凭借雄厚的工业和手工业基础,成为大陆军的造船基地和兵工厂。
在英军撤离的同一天,大陆军在沃德将军的率领下开进久违的波士顿。随后,华盛顿进城安民,整顿秩序。他还专门拜访了约翰·汉考克在波士顿的豪宅,确保他的家人和其他大陆会议代表的亲人们安然无恙。4月4日,华盛顿带着大陆军离开波士顿,向纽约进军。在那里,他将面临一生中最严峻的考验。
华盛顿初尝胜利滋味,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解放波士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北美,人们张灯结彩,一片欢腾。大陆会议下令褒奖华盛顿和大陆军将士,哈佛大学也授予华盛顿荣誉学位。各殖民地的信心大增,好像打败英国不在话下,光明的前途已不是悬念。然而,革命真正的前途在哪里?是跟大英帝国和解还是走向独立?人们心中仍然没有确切的答案。
就在这个十字路口上,美国革命的第三支火把出现了。严格地说,此人还不应该算是“美洲人”。他两年前才从英国来到费城,可是,就在他踏上新大陆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定把这里搅个底朝天。
这个人是谁?他将怎样让美国革命走进一片新天地?请看下一个故事:《常识》。
孑孓
11个月,英国人在想什么?似乎没有什么作为啊。为什么不在其他地方登陆包抄大陆军,或者在华盛顿及其他主要将领家乡批捕其家人,以为要挟呢?至少也应派出细作打探虚实,有可能的话刺杀贼首,抑或进行试探性进攻。英国国内为什么能容忍威廉豪迟迟不进行平叛?还是英国一直想以外交解决争端?英国是否在财力、物力、兵力、朝堂上有什么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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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9 00:11 blueberry回复孑孓
这些问题真是问到点子上了。因为篇幅有限,我只能集中写大陆军这方面的事,英国那方面写得少,结果还是让你问到了。英国在独立战争初期表现非常被动,有几个原因:一,英国不想打仗,她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战争。议会觉得这几个小毛贼成不了气候,吓唬吓唬,拖几天,也就安生了。议会中一直有反战和同情北美的声音,他们认为应该给北美更大的主权,保持良好关系,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民间反战声也很强烈。二,英法刚打完七年战争,还没完全恢复过来,财力跟不上。劳师远征,消耗太大,兵力也跟不上。三,威廉·豪本人根本不想打仗,他一直想通过外交手段解决问题,我们后面还要讲。所以,他屡屡错过歼灭大陆军的最好时机。如果换一个像克伦威尔或拿破仑的将军,华盛顿一天都活不下去。只能说,美国人太幸运了,或者,用华盛顿的话说:“上帝站在美国一边”。四,华盛顿是个谍报高手,这是他保守、隐秘的性格决定的。他的谍报网无处不在,在大陆军战士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他贴身带着小金库,里面全是金币银币,这是大陆会议的特殊批款,专门给间谍发工资的。威廉·豪的一举一动华盛顿都知道,而大陆军的情况英军却一无所知,这就是差距。五,那时候的战争还是绅士之间较量。华盛顿开始时也担心,自己当叛军头,弗吉尼亚总督会把玛莎抓去当人质,他专门把玛莎接到军营,又建议她去亲戚家躲躲。但贵族出身的弗吉尼亚总督确实是绅士,他从来没骚扰过弗农山庄。英军也没抓过其他革命领袖的家属,人家可能不屑干那种事吧。
美国的故事(32)-《常识》
美国革命从1765年的反“印花税法案”(Stamp Act)开始,到1775年底,已经闹腾了10年。在这10年中,北美人慷慨激昂地抨击大英帝国的暴政,甚至拿起武器挑战大英帝国的权威。但是,有一件事,却没有人认真想过:我们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至少在1775年底,大多数“革命派”(Patriots)心中的理想仍然是“英国人的权利”(Englishman’s Rights),也就是在大英帝国内部与英国本土人平起平坐。不管是大陆会议还是华盛顿的大陆军,大家的默契是:只反议会(Parliament),不反国王,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学来的“清君侧”的智慧。不仅如此,殖民地人还无比怀念1765年以前那自由、快乐的北美。大陆会议中最激进的革命者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以惊人的诚实在日记中写了下面这句话:“在革命中,我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回到从前,为此,我愿意放弃所有的一切。。。”这话要是出自别人之口倒没什么稀奇的,但亚当斯堪称美国革命的“教父”,连他都这么“恋旧”,其他人什么样可想而知。
历史仿佛看到了北美的犹豫和彷徨,她为北美找到了一位领路人。但这一次,她没有把美国革命的火炬交给土生土长的“美洲人”,而是很幽默地选择了一个“英国人”。他在独立战争(War of Independence)爆发前几个月才来到北美,却在短短的一年中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与大英帝国彻底分离才是革命的唯一出路。这个人的名字叫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
托马斯·潘恩
1737年1月29日,托马斯·潘恩生于英国诺弗克郡(Norfolk)的一个平民家庭。因为家里穷,他13岁就辍学了,先是跟父亲学制衣,后来又去海上讨生活。1759年,他开了自己的商店,结了婚。但好景不长,生意垮了,妻子和孩子都在难产中死去。再后来,他当上收税官、货物检验员、学校老师,等等。可是,不管做什么,他都做不长久,而且总是以失败告终。唯一持久的是他的求知欲。他博览群书,文笔出众,也很爱科学实验,一生中搞过很多发明创造。潘恩性格倔强,非常固执,甚至有点偏执狂。他不懂人情世故,很难与人相处,谁都不喜欢他。1774年,就在潘恩历尽生活的艰辛、跌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见到了当时北美常驻英国的贸易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潘恩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富兰克林的。富兰克林在与潘恩的谈话中,发现他对自由有着近乎疯狂的渴望和热情,他的言辞和他写的小文章犀利而精辟,有一种在瞬间就能摄人心魄的魅力。富兰克林向他介绍了北美的情况,好像忽然在潘恩面前打开了一扇门,他立刻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新大陆,就是他要去的地方!富兰克林也觉得,潘恩的才华只有在不拘一格的新大陆才能得到认可。于是,他给潘恩写了一封介绍信,让他去费城发展。
1774年10月,37岁的托马斯·潘恩踏上了去北美的航程。然而,他差一点见不到新大陆。在横穿大西洋的两个月中,船上因饮食、卫生条件极差而爆发了传染病,5名乘客死亡,潘恩也大病不起。船员们眼见他不行了,把他抬到甲板上,只等他一咽气就往海里扔。可是,他这口气始终没咽下去,硬是撑着到了北美。当船终于到达费城时,潘恩已是奄奄一息。富兰克林的私人医生去码头接潘恩,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乘客全都走光了,最后,船员们抬下一个活死人,那就是潘恩。医生赶紧把他抬回去,精心调治了6个星期,他才渐渐恢复了健康。凭着富兰克林的介绍信,他很快就找到了工作。1775年1月,潘恩成为“宾夕法尼亚杂志”(Pennsylvania Magazine)的一名编辑。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专注地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舒心。
潘恩似乎注定就是为“革命”而生。1775年4月,也就是他到新大陆5个月后,莱克星顿的枪声就打响了。5月,第二次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北美与大英帝国的对抗上升为战争。潘恩兴奋地看着这一切,他说:“从我进入这个国家的那一刻起,我就想把它点燃。。。”他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支持革命的文章,也与本杰明·罗什医生(Dr. Bejaming Rush)成为好朋友。本杰明·罗什是新大陆最著名的医生,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是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朋友,也是大陆会议的代表。潘恩告诉罗什,他想写一本宣传革命的小册子,题目是“简单的真理”(Plain Truth)。罗什建议他改为“常识”(Commen Sense),因为这样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心。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完成了。起初,没有人愿意为他印刷出版,后来,他许诺把这本书销售收入的一半分给一位出版商,人家才答应。他们都没意识到,这是多大的一笔钱。潘恩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太“反动”,所以,最初没敢露真名,只是署名“一个英国人”(Written by an Enlishman)。到第二版时他才署上真名。
《常识》
这本47页纸的小册子,从问世的那一刻起,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各殖民地间迅速传播,3个月之内就卖出去10万册,在整个革命期间共卖出50多万本。当时的北美殖民地有大约250到300万人,其中有阅读能力的“自由”居民不到200万,也就是说,大约平均每4人就有一本《常识》。按这个比例,它至今仍然是美国历史上最热门的畅销书。在酒吧里,饭桌上,街道旁,到处都可以看到人们手捧《常识》,或认真阅读,或大声朗诵,周围聚集着那些不识字或买不起书的人,他们如饥似渴地听着书中的每一个字。《常识》在北美殖民地掀起了一场全民大讨论,它好像一下子拨开云雾,让人们看清了革命的前途。
那么,《常识》到底讲了些什么,让大家如此着迷?首先,潘恩把矛头直指君主制。此前,大家觉得,一切都是英国议会的错,国王是无辜的。但潘恩说,一切罪恶的根源正是君主制。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简述了人类社会的起源和英国的历史,指出世袭的国王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英国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受到很多人的赞赏,不是因为它保留了国王,而是因为它保障了民主。英国的强大不是来源于国王的英明,而是取决于人民的素质。但现在,民主正受到王权的侵蚀。乔治三世的贪婪和自私已经让腐败横行,这种腐败也蔓延到新大陆。所以,对国王的忠诚毫无道理。
对那些希望与英国和解的人,潘恩说,大英帝国绝对不会保护北美的利益。在英国与北美的关系中,北美将永远处于从属地位。现在,北美已经花费了如此多的资源反抗英国的暴政,如果这种斗争的结果只是取得与英国的和解,那就太不值了。即使英王迫于压力同意和解,他早晚会卷土重来。在英王的统治下,北美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法制和公平。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应该彻底摆脱英国,建立自己的国家。由一个三千英里以外的小岛统治一个大陆,这是非常愚蠢的事。潘恩宣称,“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Its time to part!)
有人认为,北美人是英国人的后裔,英国与北美是母女关系,血浓于水。潘恩指出,美利坚民族不只是英国人的后裔,她也是所有欧洲人的后裔,她的血缘远远超出了英国人的范畴。北美的革命不是女儿对母亲的背叛,而是人类对理想的追求。他说,“北美的道路也是全人类应该走的道路,北美的幸福也是全人类应该追求的幸福。”
接着,潘恩分析了北美目前的局势,告诉人们要认清自己的优势。他说,英国的强大是表面上的。战争的胜利不是属于强者,而是属于团结起来的人民。现在,各殖民地联合在一起,正是打败英国的最好时机。如果错过了,以后殖民地回到各自为政的状态,她们将永远无法战胜英国。潘恩认为,北美的实力不容小觑。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丰富的自然资源。北美的贸易完全不必依赖英国,只要欧洲人还吃饭,北美的农产品就不愁没市场。在脱离英国后,北美只会更繁荣。
《常识》中最著名的一段话是对自由的描述:“啊!你们这些不但敢反抗暴政,而且敢反抗暴君的人!请站出来!旧世界遍地盛行着压迫,自由遭到驱逐。亚洲和非洲早已把她赶走,欧洲把她当成怪物,英国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接纳这个逃亡者,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我们有能力让世界重新开始!”(We have it in our power to begin the world over again!)
潘恩还在他的小册子中宣扬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独立之后,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人们也许会问,一个没有国王的北美将靠什么保护人民的利益?潘恩说:“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一个在法制基础上的民选政府才能真正让人民获得幸福。
其实,除了宣传北美独立以外,潘恩在《常识》中表达的政治观点不是新创的,在他之前,欧洲和北美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已经阐述过很多次。远的不说,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这些一流的政论家,早就在他们的文章中对民主和自由有过比潘恩更深刻的诠释。但是,为什么偏偏《常识》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一是它“生逢其时”,就在北美人最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来了个醍醐灌顶。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潘恩用了大家都能看懂的语言。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都是知识精英,他们学富五车,博古通今。他们的政论文章旁征博引,甚至大段引用拉丁原文。如果你看不懂,对不起,那不是写给你看的。他们的读者显然只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潘恩就不同了。他倾诉的对象就是最普通的民众,他要用最通俗的语言,最浅显的道理,让每个识字的人都看懂,也让每个不识字的人都听懂。这种风格让人耳目一新,它如此受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
《常识》的影响之大,怎么说都不过份。几个月间,北美的民意从观望转向独立。再加上大陆军在波士顿的胜利,独立似乎成了大势所趋。几乎每个大陆军战士的背包里都有一本翻得皱皱巴巴的《常识》,华盛顿也说:“这本书让我的内心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改变。”很多人读了《常识》后变成了革命者,参加了大陆军。
人们说,美国革命有三支火把。第一支是萨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他的“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拉开了北美反抗暴政的序幕。第二支是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他那“不自由,毋宁死”的誓言让北美人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第三支就是托马斯·潘恩,他的《常识》让北美走上独立之路。约翰·亚当斯说:“没有《常识》作者的那支笔,华盛顿举起的剑将徒劳无功。”
托马斯·潘恩可不是个光说不练的人。大陆会议为表彰他的功劳,请他到国会外事委员会工作。他把自己工资的三分之一都捐给了大陆军,把稿费收入也全部捐给大陆军。后来,他干脆投笔从戎,参加了大陆军。在革命最黑暗的长夜,潘恩在军营中,把纸垫在膝盖上,写下了《美国危机》(American Crisis)系列小册子,鼓励大家为理想而战。每当华盛顿想鼓舞士气的时候,他就让人在军中大声朗读潘恩的《危机》,那句“这是考验人灵魂的时刻”(These are the times to try men’s souls.)成了美国革命的经典名言。潘恩与华盛顿之间也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独立战争胜利后,在华盛顿的敦促下,国会奖给潘恩3000美元做为报酬(在当时是个不小的数目),纽约州奖给他一片土地,宾夕法尼亚州也给他一笔钱,马里兰州授予他公民身份,这样,在马里兰加入联邦后,他就自动成了美国公民。本来,潘恩可以在美国安度余生,可他注定就是个不安生的人。1787年,为了给自己设计的桥梁申请贷款,他来到伦敦。不久,“法国革命”(French Revolution)爆发。他的激情又上来了,写了《人权》(Rights of Men),无情地抨击君主制,歌颂法国革命。英国政府把他视为叛徒,驱逐出境。潘恩来到巴黎,虽然他一句法语都不会说,但还是被选入法国国民大会。他与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几位重要的美国“国父”一起被授予“巴黎荣誉市民”的称号。
然而,接下来,潘恩的命运急转直下。1793年,以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为首的雅各宾派(Jacobins)取得政权,开始了“红色恐怖”。潘恩因反对处决国王路易十六而被看成“共和国的敌人”,在1793年12月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下著名的《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随着革命形势越来越紧张,雅各宾派也越来越疯狂。他们开始处决“嫌疑犯”,断头台上血流成河,巴黎成了人间地狱。
眼看着屠刀正向自己砍来,潘恩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他的美国公民身份。因为当时美国与法国是友好国家,法国不会对美国公民动手。可是,当潘恩要求美国驻法大使古弗纳·莫里斯(Gouverner Morris)证明他的公民身份时,莫里斯以找不到文件为由拒绝了。其实是因为在美国时莫里斯就与潘恩不和,这次正好挟私报复。英国盼他死,法国要他死,美国看他死,这下,潘恩真是死定了。当时,潘恩正生着病,高烧不退。仅仅是因为狱官在他牢房门口做错了记号,潘恩侥幸逃过一劫,当夜没被送往断头台。就是这几天的缓冲时间救了他的命,因为三天后雅各宾派就垮台了。
虽然命暂时保住了,但监狱还是出不去。1794年10月,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接替莫里斯成为驻法大使。门罗上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营救潘恩。他向法国政府出示文件,证明潘恩的美国公民身份。11月,潘恩获释出狱。他在感谢门罗的同时,也指责华盛顿忘恩负义,在关键时刻抛弃了他。他一直认为莫里斯的卑鄙行径是受华盛顿总统的指使,因为当时美国正跟英国商谈“杰伊条约”(Jay’s Treaty),华盛顿不愿得罪英国。至于到底是莫里斯一手遮天还是华盛顿见死不救,历史没有给我们确切的答案。反正潘恩就是认定华盛顿“有罪”,背叛了他们的友情。他发表了一系列攻击华盛顿的文章,在一封公开信中说:“全世界都在怀疑,你到底是叛徒还是骗子,你到底是背弃了原则还是本来就没有原则。”华盛顿可能这一辈子没碰见过第二个这么指着鼻子骂他的人。
出狱后,潘恩拒绝回美国,他认为,在华盛顿总统和他的继任者亚当斯总统的统治下,美国已经抛弃了当年的共和理想。拿破仑(Napoleon)当政时,专门接见潘恩,对他大加赞赏,说:“我每天都枕着《人权》睡觉。”可是,后来拿破仑背叛了共和国,登基当了皇帝。潘恩骂道:“他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1802年,托马斯·潘恩接受了杰斐逊总统的邀请,回美国定居。当时,正值“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在美国兴起,人们对上帝和基督教的热情空前高涨。潘恩也不知道哪根筋错了,发表了很多抨击基督教教会的文章,引起保守的美国人的不满。在美国,有两尊“佛”碰不得,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华盛顿。美国是个信仰自由的国家,但同时也是个有信仰的国家。你可以不信上帝,但不能攻击上帝,因为这样做妨碍了别人的信仰。对华盛顿,你可以怀疑他的能力,也可以反对他的施政方针,但不能侮辱他的人格,因为他代表的是主流价值观。可惜,潘恩不懂这些,他恰恰就是刺痛了美国人这两根最敏感的神经,那日子能好过了才怪。
1809年,潘恩在穷困潦倒中去世,没有一个教会愿意为他举行葬礼,只有6个人看他下葬,情景无比凄凉。当尘埃落定,后世的美国人再次翻开那段历史,他们无法漠视潘恩为美国革命立下的不朽功勋。这位既没签署过《独立宣言》,也没签署过《美国宪法》的“英国人”,成了美国最著名的“建国国父”(Founding Fathers)之一。
潘恩的故事讲完了,《常识》掀起的革命浪潮才刚刚开始。面对争取独立的呼声,犹豫不决的大陆会议再也无法逃避了。他们将做出怎样的抉择?他们又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向世人宣告一个新国家的诞生?请看下一个故事:《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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