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要求公务员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重自己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爱,对自己职业的敬,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公务员应该自己遵守的道德要求。职业不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也是从业者完成自身社会化的重要条件,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舞台。因此,爱岗敬业表达的含义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从两者关系看,爱岗与敬业有着紧密的联系。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业,就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工作。敬业的基本意思就是恪尽职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敬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引以为自豪;二是要深入钻研探讨,力求精益求精。作为公务员,自然要在其位谋其政,于好本职工作,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经列举了五类不符合公务员精神要求的负面典型,(缺乏敬业精神、不思进取;缺乏服务精神、高高在上;缺乏创新精神、安于现状;缺乏务实作风、华而不实;缺乏自律意识、以权谋私。)其中,缺乏敬业精神、不思进取,被列在首位。普通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够敬业,影响的只是他本职岗位的工作。而一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缺乏敬业精神,无所作为,不但会给本部门、本地区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的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应该做到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公务员是代表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执行公务、行使权力的主体,诚实守信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然而,近年来,失信的问题在少数公务员身上严重存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一是欺骗上级,对上级“瞒天过海”。少数公务员,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达到保官升官的目的,不择手段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报“泡沫数字”,误导上级,欺骗群众,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二是欺骗群众,对群众有诺不践。有的公务员上任前或上任伊始,在群众面前夸海口、拍胸口,许下一些不负责任、华而不实的空洞承诺,事后却将当初的承诺弃之脑后。三是欺骗自己,言行不一。有的公务员扮演着“两面人”的角色,公开场合,他们表白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背地里却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少数公务员不讲诚信,最根本的原因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得不牢。
公务员代表政府的形象,公务员自身的道德修养、诚信形象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公务员不讲信用,势必使群众产生对社会的悲观失望情绪,诱发整个社会诚信道德滑坡,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现代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是关键,企业诚信是核心,个人诚信是基础。这就要求行使政府公共权力的公务员要带头讲诚信,为建设诚信政府、诚信社会尽职尽力。
公务员务必要深刻认识诚信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对弘扬公务员精神的重要意义;一是,领导应率先垂范、带头讲诚信、树形象,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组织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拔重用和表彰那些埋头实干、不尚空谈、敢讲真话、乐做实事、诚实守信的人,对那些喜欢说假话、办假事,“唱功好、做功劣,跑上勤、跑下懒”的人,不能提拔重用;三是还必须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报道守法纪、讲诚信、说真话、办实事的典型,对一些说假话、办假事、不顾廉耻、以权谋私、跑官卖官等丑恶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引导广大公务员自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三)办事公道
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古人云:“治世之道为在平、畅、正、节。天下为公,众生平等,机会均等,一视同仁;物尽其力,货畅其流,人畅其思,不滞不塞;上有正型,下有正风,是非分明,世有正则;张弛疾徐,轻重宽平,皆有节度”。不平行便不平衡,不平衡则人心不平。人心不平便失去社会安定;不通畅便存在蒙蔽、隔膜、压抑;不公正便失去原则,失去是非、失去信任;没有节度,便失去控制,泛滥成灾,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平等原则的重要性。
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最讲究平等互利原则,这体现了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在经济领域中要求处事公平、办事公道。同时,随着人们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的增强,对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顺应这种潮流,不是威信扫地,就是吃官司。公务员如果办事不公正,徊私舞弊,不仅损害社会主义乎等竞争的原则,造成新的不平等,同时也对社会各方面产生消极的影响,最终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服务群众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方向和内容的集中体现。群众满意不满意,不是看说了多少,而是看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宗旨意识牢不牢固,为群众扎扎实实办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作为肩负一方发展稳定重任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就是要提高自己的修养,修身正己、树立形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有这样才能在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能否得到群众的支持,对事业成败至关重要。如果我们让群众不高兴,失去了群众的感情和信赖,就会一事无成。第一,切莫背离群众意愿,不了解群众的真实意愿。第二,切莫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第三,切莫以为群众无知,欺骗和伤害群众的切实利益和感情。只有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尊重民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找到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好办法、好途径。
(五)奉献社会
奉献精神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自强不息的精髓。战争年代,为了中国的解放事业,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更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在本职岗位上,不讲条件、不求回报、不怕代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甘愿付出自己的汗水、艰辛甚至生命,才会有今天祖国建设举世瞩目的成就。奉献,就需要公务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把奉献精神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里,体现在各种考验面前。公务员的收人、福利、各种费用,皆来源于纳税人,纳税人让渡自己的利益给公务员,就是为了换取他们的服务,公务员用服务去回报公众,这是一种对等的关系。如果公务员不能尽职尽责,缺乏奉献意识,等于公众的让渡未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对公众来说是不公平的。
(六)开拓创新
开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正在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道路可循,一切都有待于公务员大胆创造和探索,尤其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后,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情况更为复杂,工作更加艰难。广大公务员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迸,不断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才能拿出新办法,闯出新路子,开创工作新局面。
提升公务员创新能力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提升公务员创新能力,不仅有赖于文化和教育的支撑,而且离不开制度和组织的保障。开拓创新是创造性的实践,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知识,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只有从这些方面努力,公务员的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持续开发,创新型国家建设才能获得不竭动力。当前应该更多关注创造有利于公务员创新能力发展的文化环境,这种环境应该是民主中竞争,竞争中兼容并蓄,这样才能打破惯性思维的束缚,鼓励大胆探索和创新。
二、公务员思想道德修养
(一)准确定位,发挥模范作用
公务员要一方面模范遵守作为社会主义公民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作为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其重点内容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道德素质。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要求,要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公务员应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有关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等一系列指示精神,模范遵守中国公民的道德规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完善公务员作为中国公民的道德修养,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忠于国家、忠于政府、忠于人民、忠于职责
公务员要严格遵守行政道德规范。其主要内容是:忠于国家和政府,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声誉,在执行公务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在人民群众申的权威和声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反对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勇于探索,开拓前进;清正廉洁,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不奢侈浪费;勤政为民,勤于习政,勤于调研,勤于思考,卓有成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切切实实地甘当公仆;团结协作,树立平等待人的民主作风,正确处理上下级和同事之间的人际关系,做到对上级服从,对下级尊重,对平级平等真诚相待,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律己修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道德修养,“省慎”、“慎独”,培养警醒自己、激励自己、约束自己的自律精神。
(三)为人公正廉明
清廉是一种力量。“公生明,廉生威。”清廉蕴藏着浩然正气,具有强烈的人格感召力和向心力;清廉是二种风范。古人说“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风吹草拂”。公务员如果清正廉洁,群众就会跟着学,公务员如果以权谋私,奢侈浪费,也会有一些跟随者;清廉是一种境界。“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有了这种境界,就有了抵御腐败的精神动力;清廉是一种考验。在新旧体制转换的时期,在法制尚不健全的阶段,对于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公务员来说,要真正做到清廉很不容易,有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些人会设法接近你、拉拢你、腐蚀你。对此,经常出现“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问题。怎样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考验。
(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涵盖集体、个人、国家三者关系,涵盖各个利益群体,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和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践行荣辱观可以增强公务员的道德荣誉感和道德判断力,只有知荣辱、辨善恶,一个人才可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荣辱观还可以作为公务员价值判断的参照物,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身自警、自珍自爱,经过反复的实践和内炼,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最终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公务员社会公德修养
(一)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社会交往中必然的道德要求,是调整和规范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它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今天我们倡导和普及文明礼貌,一方面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另一方面也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需要。一个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社会是我们所有人的追求,也是公务员必备的素质。
(二)助人为乐
社会公共生活申,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总有需要他人关心、帮助的时候。因此,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的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助人为乐对于公务员而言更为重要,养成助人为乐的美德和习惯,将是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
(三)爱护公物
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它既显示了个人的道德修养水平,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果社会公共财物遭到损失,社会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对于公务员而言,如何保护好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民财产,管理好、用好每一分钱,如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是爱护公物的重要表现。
(四)保护环境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当代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说,这是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后代应尽的义务。在全社会都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热潮中,公务员更加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科学规律办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精神办事,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带头宣传和践行环境道德要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五)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条件,在社会生活中,每个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和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对于公务员而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尊严以及依法行政是遵纪守法的两项基本要求。道德纪律是公职人员在职务内外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对于遵守社会公德的要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具体要求有:公务员不得拒绝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得包养情人;不得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公务员个人品德修养
道德品质简称品德,品德不同于道德;品德是社会在个体身上的体现。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它不以个体的存亡而转移。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有赖于个体的存在,有赖于个人心理的变化和发展,因此品德又是道德的体现。没有社会道德就没有品德。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就是社会的道德准则。
(一)谦虚谨慎,言行一致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活的灵魂,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最根本的工作方法。实践表明,做到实事求是,不仅要有一定的认识水平和正确的思想方法,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扎扎实实的作风。公务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都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都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都要努力防止形而上学和片面性。更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的完善充实自己。多学多看多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二)求真务实,宽容待人
公务员要创造一流业绩,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求真务实,关键是“真”和“实”,真是指本性,本质,符合于事物的本来面貌。所谓实,是指稳固,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有真才谈得上善与美,有实才谈得上诚信与秩序。真与实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规范自身行为的第一要求。
同事之间,上下之间,关系融洽,豁达大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做到高风亮节,特别是遭到领导或上级批评时,尤其是批评错了的时候,都能做到气而不失仪,怒而不失态。这种度量值得提倡和弘扬。胸襟开阔,能容人,容事是高尚的人品,是个人修养中重要的心理品质,是党性观念,觉悟程度和道德修养的综合反映。每个公务员都要学会宽容与忍让。宽容是一种博大的胸怀,它包括喜、怒、哀、乐,宽容是一种境界,忍让是胸怀大度,只有宽容才能愈合不愉快的创伤,只有忍让才能显示出高风亮节,只有宽容才能消除人为的紧张,只有忍让才能消除不必要的误会。
(三)廉洁奉公,健康向上
作为公务员必须约束自己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远离一切腐朽的、低级趣味的东西。追求正当的物质利益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一定要掌握好度。必须看到,物质利益既能促使人积极向上,又能让人腐化堕落。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思想上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行动上要有一个正确的选择,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要讲党性、讲人格、讲道德。
(四)学习先进,乐于助人
近年来,公务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像牛玉儒、潘作良、沈浩等一大批优秀典型。牛玉儒做官27年,从乡级领导做到副省级领导,可以说位高权重。然而,职位的升迁没有使他脱离人民群众,更没有动摇他坚定的信念。潘作良生前是辽宁省辽中县信访局局长。在20多年的基层工作中,特别是担任县信访局局长期间,他忠诚为党分忧,真心为民解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良精神”体现的是一种为民精神,两年来他接访3828次,解决疑难问题107件,细访104件;体现的是一种忘我精神,他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上访户半夜也能打电话联系到他;体现的是一种敬业精神,他掌握丰富的法律理论,具备信访、心理、政策等各方面的知识,在做信访的各种工作中保持很高的政策水平;体现的是一种奉献精神,工作标准高、生活标准低,把本属于自己的荣誉称号让给别人。广大公务员应该积极学习他们的态度和精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精神境界。(转自《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公务员职业道德学习读本
目录
第一章公务员职业道德概述
第一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内涵
一、道德与职业道德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历史沿革
一、国家干部职业道德建设起步期(1949—1965年)
二、国家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停滞期(1966—1977年)
三、国家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恢复期(1978—1992年)
四、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推进期
(1993一)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特征
一、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时代特征
第二章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第一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则
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务员法为指导的原则
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党的宗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分层分类的原则
五、把握重点和整体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路径与方法
一、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务员行为约束机制
二、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务员道德规范体系
三、坚持执行公务员培训制度,强化职业道德修养
四、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坚持反腐倡廉
五、优化干部队伍,树立公务员职业道德榜样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
第三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与保障
一、建立科学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机制
二、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保障机制
第四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创新型探索
一、制度体系的创新
二、道德实践的创新
三、社会示范的创新
第三章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现状
第一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绩与经验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成绩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
三、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着力点
第二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二、公仆意识有待提高
三、道德自律意识有待改善
四、公权滥用以权谋私仍需遏制
第三节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环境因素
二、公务员个体因素
三、制度和规范因素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第一节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基本情况
一、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历史背景
二、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二节 典型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日本和韩国
第三节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比较与启示
一、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比较
二、国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启示
第五章 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
第一节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概述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界定
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价值取向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意义与作用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缺失带来的问题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基本内容
一、公务员的人本观
二、公务员的权力观
三、公务员的政绩观
四、公务员的服务观
五、公务员的诚信观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培育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培育目的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培育途径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的培育方法
第六章 公务员职业精神
第一节公务员职业精神概述
一、职业与职业精神
二、公务员职业精神
三、培育和弘扬公务员职业精神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职业精神基本内容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
二、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职业精神培育实现途径
一、坚决贯彻落实《公务员法
二、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
三、加大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
四、加强公务员实践锻炼
五、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
六、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七、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七章 公务员道德修养
第一节公务员道德修养概述
一、公务员道德修养界定
二、公务员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三、提升公务员道德修养的意义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
二、公务员思想道德修养
三、公务员社会公德修养
四、公务员个人品德修养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道德修养建设实现途径
一、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实现途径
二、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实现途径
三、加强社会公德修养的实现途径
四、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实现途径
第八章 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一节公务员行为规范概述
一、公务员行为规范
二、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意义与作用
三、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沿革
第二节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基本内容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三、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
四、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
第三节我国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实现途径
一、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路径
二、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
第九章 部分典型岗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第一节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领导职务公务员范围和特性
二、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
三、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第二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范围和特性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第三节司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司法类公务员范围和特性
二、司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
三、司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第四节聘任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一、聘任制公务员范围和特性
二、聘任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点
三、聘任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第十章21世纪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时代理念
第一节可持续的职业生态发展理念
一、可持续的职业生态发展理念的含义
二、可持续的职业生态发展理念的意义
三、可持续的职业生态发展理念的基本要求
四、可持续的职业生态发展理念的实现途径
第二节职业道德中的服务创新理念
一、服务创新理念的兴起与发展
二、服务创新的时代含义
三、公务员服务创新理念的基本要求
四、公务员服务创新的途径
第三节职业道德中的行政责任理念
一、行政责任理念的时代要求与含义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中行政责任理念的必要性
三、公务员行政责任理念的基本要求
四、公务员践行行政责任的途径
第四节职业道德中“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
一、“以人为本”时代的到来
二、公务员遵循“以人为本”行政理念的意义
三、公务员“以人为本”职业道德观的基本要求
四、公务员“以人为本”行政理念的实现途径
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内容
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分为以下九个方面: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外事行为规范、保密行为规范、公文处理行为规范、公务交往规范和婚姻家庭规范等,此处归纳为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和社交行为规范等四个方面。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的政治行为主要是指公务员任职期间在涉及政治问题和政治活动中的表现。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国家与政府为了反映其政治主张和政治意志,维护其政治利益,实现其政治目标,对公务员提出并必须遵守的政治行为标准和准则,是公务员行为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公务员素质要求的首要条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具有方向性、严肃性、约束性、强制性和统御性。
(二)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主要内容
公务员一定要讲政治,这个政治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
首先,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是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公务员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正如我国宪法所指出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务员应该牢固树立起法制的观念,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摒弃某些公务员头脑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自觉地同以人代法、以言代法等各种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其次,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必须无条件地忠于我们的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忠于国家、为人民服务这条最基本的政治行为规范。公务员只有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大业和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大力支持。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是关于公务员清廉从政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命令、政策、纪律的总和。廉政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具有两重性、严肃性、约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要求
1.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
(1)关于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迸行非法活动。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③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④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国。⑤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着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⑥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⑦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
(2)关于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②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活动。③公务员不得兼职领取报酬或者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④公务员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个人证券投资。⑥公务员不得在国外、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⑦公务员不得有其他经商办企业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3)关于对公务员配偶、子女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公务员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对该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公务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②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③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旅游、探亲、留学、定居、索取或者接受资助。④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⑤公务员不得有其他为配偶、子女、亲属或朋友以权谋私的行为。
(4)关于公务员在财经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人以及应缴人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②公务员不得不按照预算核拨或者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资金。③公务员不得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人。④公务员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职工个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或者以其他方式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补贴。⑦公务员不得擅自运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⑧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⑨公务员不得走私、贩私。⑩公务员不得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或者非法买卖外汇。⑾公务员不得非法集资;高息揽存进行中介活动。⑿公务员不得从事高利贷活动,或以转贷牟得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⒀公务员不得采取伪照、变照、隐匿、销毁凭证、票据,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⒁公务员不得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税。⒂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财经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5)公务员在人事工作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扩大职能、变更机构名称。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或者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调任、转任。③公务员不得要求、指使提拔配偶、子女或者身边工作人员。④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评定职称、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考试中舞弊。⑤公务员不得伪照、篡改人事档案。⑥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奖励、调任、转任、军转安置、评聘职称等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⑦从事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奖励、调任、转任等工作的公务员,在人事考察工作中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⑧公务员不得在离任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6)其他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使用国家机关未公开的信息谋取私利。②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2.公正廉洁,不贪赃枉法
(1)关于不得贪污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②公务员不得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③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④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⑤公务员不得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归个人使用或者用于营利活动。⑥公务员不得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⑦公务员不得将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获取的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⑧公务员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者按贪污论处。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贪污行为。
(2)关于不得受贿、索贿等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②公务员不得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③公务员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下属人员、下属单位或者违法违纪案件当事人以借款借物为名索要财物。④公务员不得收受管理范围内的外商、私营企业主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⑤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对方财物的,公务员本人知情的,以受贿论处。⑥公务员不得让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⑦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⑨公务员不得为谋取利益,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⑩公务员不得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为谋取利益而行贿,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手续费。⑿公务员不得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⒀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行为;
(3)关于不得贪赃枉法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②公务员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③财政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款、拍卖罚没物品的款项。④公务员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罚没物品。⑤公务员不得将国有资产低价拆股或者低价出售。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办理国有资产移交、接收、划转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⑦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⑧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不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⑨公务员不得不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⑩公务员不得拒绝接受审计监督以及依法实施的其他监督或者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⑾公务员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⑿公务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⒀公务员不得虚增、虚列、虚报财政收人。⒁公务员不得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或者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⒂公务员不得不征、少征应征税款或者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⒃公务员不得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
3.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1)不得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出国旅游。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电脑等办公用品。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④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纪念品或者支付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⑥公务员不得有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其他行为。
(2)不得铺张浪费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召开各类会议或者举办庆典活动。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贷款、挪用其他资金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或者借兴建业务场所等名义新建办公楼。③公务员不得有其他铺张浪费的行为。
(3)关于住房等方面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公有住房。②公务员不得超标准占用公有住房。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自筹自建私房,或者已建私房后不按规定退出租借公房。④公务员不得用公款超标准建房、装修住房,供个人健用。⑤公务员不得不如实申报住房情况。⑥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出租房屋牟利。⑦公务员不得借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其他方式谋取私利。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三、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所从事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应遵循的工作规则和要求。业务行为涉及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所有外在表现,包括决策行为、指挥行为、执行行为、授权行为、协调行为、监控行为以及各种管理与运作的具体行为等等。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具有普适性、针对性和强制性;
(二)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要求
业务行为规范涉及国家行政事务能否顺利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和政府工作效率等间题。因此,它对公务员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政策实施公务,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格按法规程序办事,奖惩分明,不枉不纵,排除干扰,严肃执法,“法不阿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钻研业务,熟悉行政工作。要努力学习行政学、行政心理学、公务员写作、社会调查等行政管理知识和自身的专业行政知识;熟悉本岗位工作,明确业务性质、范围、职责要求和工作秩序,熟练地处理行政事务。熟悉本岗位工作主要有四项基本要求:第一,明确自身业务的性质、范围、职责要求、法律依据、政策规范、办事原则,与其他有关业务的关系,以及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第二,熟悉工作的具体内容、办事程序、常规做法、应急措施,能熟悉、灵活地处理各项具体事宜:第三,了解本职工作的权力和应用程度;第四,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常识、技能相实践经验。
3.应用现代技术,提高业务技能。要善于使用电子计算机和音像等现代办公工具:采用社会调查方法,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规范的行文方法,全面提高业务技能。
4.拓宽知识,博学多才。公务员知识面要宽,不是只有一种专业技术知识就能适应政府工作的广泛需要,要把政府工作做好,必须有广阔的知识面。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作为国家公务员,拓宽知识面、博学多才,己经迫在眉睫。公务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及其职能来设计学习内容,掌握各个层次的知识,即掌握基本理论,指导工作;掌握管理哲学,优化思维方式;掌握方式和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履行公务时,要体察民情,对群众负责:处理事务时,要妥善认真,有始有终:日常工作时,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涉外事务或洽谈公务时,应主动积极,协调沟通。
6.按照程序,有序工作。要按照行政程序,即通过调查提出方案,选优决策,落实执行,反馈监督的步骤,履行职责,实现行政目标。按照隶属关系和接转程序,处理具体事务。切实做到不越级,不越权,不侵权,不推卸责任、诿过他人。
7.快速、准确,讲究效率。处理行政事务,要讲时效。办事要围绕目标,迅速而准确,杜绝差错,重视实绩,保证质量。
8.遵守制度,严于律己。要认真执行所在政府机关内部的请求汇报制度。工作办公制度、请假休假制度、各种会议制度、领借款物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学习与总结制度等,从而保证每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与资历,都必须在机关内部制度的约束下,完成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
四、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应遵循的活动准则和应遵守的行为要求。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是公务员活动于政府礼仪的重要内容。公务员的社交行为规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职业和履职活动有关;二是与建立维护形象和工作环境密切相关;三是受其特定角色范围和社交规范的双重约束。
(二)公务员社交行为规范要求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和进行其他社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举止行为;二是语言行为。语言行为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传播各种信息,以表明态度,行使职权,处理公务。
1.语言行为规范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语言要力求科学和艺术。语言运用得当,就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反之则会引起误会或招致不快,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因此,研究语言科学,掌握语言艺术,应该成为每个公务员的必修课之一。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以谈吐取人,不良的谈吐会影响一个人的社交生活以至事业前程;动人的语言帮助你启开成功之门。在交往中,谈吐障碍会使人缺乏活力,降低权威和说服力。公务员如果能较好地掌握语言这个工具,同时又具有敏锐的思维能力,那么在现代社会,就会成为沟通信息的行家里手。能言善辩,对答如流,就能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交际场合的需要。我国从1988年开始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考核从十个方面进行评鉴,其中一项就是“口头表达能力”。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已形成制度,每个公务员更应该在运用语言方面下二番苦功。公务员语言规范的基本要求:
(1)标准、适用。所谓标准和适用,是指公务员所掌握的语种要能兼顾标准和适用,要根据施用对象合理选择语种,以便收到良好的语言效果,在汉族人口众多的地区,公务员要努力学习和钻研汉语普通话,力求标准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练习并掌握一些有关的汉语方言,力求运用自如。总之,在追求语言标准化的同时,还要强调语言的适用性,做到因人而异、因民族而异。
(2)确切、简洁。公务员语言确切、简洁,是行政机关处理日常繁杂事务的需要,既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威望。它要求说话节奏的快慢比较适当;对音量控制要视谈话的地点、场合以及听众数量多少而定,但都必须强调说话要清晰有力,避免发出沙哑、沉闷、令人生畏的声音。
(3)逻辑、文雅。指公务员在解答问题,表达思想、阐明政策等具体情况下,要符合一定的语言逻辑规则,即思维要严谨细密,表达要条理清楚,以便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在内容上要具有充实、深刻、鲜明、新颖等特征;在表现形式上要求能体现出严、情、意、美的文雅特色,“严”指语言的严肃性、庄重性;“情”指语言要以情感人;“意”指语言要能恰当地表情达意;“美”指语言要言辞优美。
(4)克服语病和语禁。一是要克服语言方面的毛病,主要有沙哑、尖音;断音,以及沉闷的鼻音等;二是要克服动作方面的毛病,主要有谈话时锁眉、用手拉耳朵、摸下巴、搔头皮、抠鼻孔、搓汗泥、咬嘴唇、摇腿等;三是要克服谈话时的禁忌,即用手指指点对方或手摸听者的头部,用质问式的语气谈话,眼睛不看听者,边谈边看表,或边干其他事,谈他人的缺点和隐私等等。
(5)运用语言的艺术性。指公务员在运用语言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要讲究艺术,要探讨并遵循语言科学的客观规律和应用法则,根据谈话的不同场合、对象、内容而灵活处理,使谈话得体而生动,语言人理而高效。
2.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公务员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礼节、仪态、容貌、举止的总称。仪表举止行为规范渊源于众多的理论领域深厚的社会基础;其具体内容有:(1)礼貌和礼节。礼貌是人与人之间在接触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礼节则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公务交往场合中,相互问候、祝愿、慰问,以及给予必要的协助与照料的惯用形式。(2)仪式。指公务员在执行某些属于团体活动的公务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3)容貌姿态。指执行公务时的修饰、姿态的基本要求。(4)服装。在这里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对着装的基本要求。(5)举止。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的举动或行动的基本规范要求。公务员的良好仪表举止,能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正确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等,因此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员仪表举止的基本要求:
(1)执行公务时的仪表举止。一是要在日常工作交往中做到,开会准时到,拜访要先约会,约定要守信用,坐态文雅,站态自然,对待同事有礼貌。二是要在彼此介绍或告别时,尊重习俗;自我介绍要谦虚,称谓他人要适当。三是要在服饰方面,衣着朴素大方,符合个人特点和场合要求,有一定的庄重感。四是要在接待活动中,热情好客,彬彬有礼,举止大方而灵活。
(2)其他时间的仪表举止。在公共场所着装要因地制宜,讲究仪态,自我约束,不大声喧哗;就餐时要气氛友好,不劝酒,防止失态的事情发生;吸烟时也要注意礼貌和清洁,凡是在贴有“禁止吸烟”或“不吸烟室”字样的地方,要自觉禁烟。
3.外事行为规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巴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或合作关系,我国公务员的外事活动越来越频繁。而各种外事活动,一般都有一定的惯例,并且各国都有各自的特点,情况比较复杂。我国公务员掌握涉外活动原则、熟悉外事纪律、通晓外事礼节,使自己的行为适应外事交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卑不亢,内外有别、严格执行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
(1)公务员出访时的行为要求
对出国访问或出国执行公务的公务员的行为,有两方面规范性要求。
第一、熟悉外事礼仪,尊重各国习俗。一是要注重日常交往礼节,它包括尊重出访国风俗习惯、守时守约、尊重老人和妇女、注意言行、注意吸烟场合。二是要适时理发,经常梳理,胡须要刮净,指甲要修剪,鼻毛应剪短,头皮屑太多时应将头皮洗净;衣着要注意清洁、整齐,特别是衣领和衣袖,要经常清洗;出席隆重的活动一般应穿深色服装,上下身颜色要一致,参加吊唁活动一般要穿黑色服装;参加活动时,进门后应把大衣、帽子、围巾、手套、雨衣脱下,送存衣处存放。三是要注意见面时的礼节,它包括介绍、握手、致意等方面。四是要在谈话时注意礼貌,即社交场合谈话时,先弄清对方身份;谈话要自然,态度要和蔼;谈话的内容一般不要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不径直询问对方履历、工资收人、家庭财产、衣饰价格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别人说话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看法,但不要随便插话;对方发言时;要注意倾听,不要分神或看手表,也不要只谈两人知道的事情而冷落第三者。五是在宴请活动中应注意礼貌,它包括应邀、掌握出席时间、入座、交谈、祝酒、宽衣等方面。六是要做到称呼有礼貌,即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女士。
第二、遵守外事纪律。一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对重大国际问题,对外表达要符合我国对外政策。二是要严守国家机密,严防窃照、窃听、泄露国家机密。三是出国一般不得携带内部机密文件(包括本单位打印材料)、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四是不得出人不正当的娱乐场所。五是应主动向对方介绍我国对外一般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对不便拒绝而收下的礼品应妥善保管,回国后按规定统一处理。六是要执行外事经费开支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不得用外汇。
(2)外事接待的要求。首先必须坚持外事接待原则。
第一、要根据国情和需要安排接待。对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正式访问,往往都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对军方领导人的访问,也举行一定的欢迎仪式,对其他人员的访问,一般不举行欢迎仪式。然而,对应邀前来的访问者,无论是官方人士、专业代表或民间团体、知名人士,均要安排相应身份的人员前往机场(车站、码头)迎送。
第二、尊重各国风俗,体现平等精神。如天主教徒忌讳“13”这个数字。所以我们对外服务的宾馆、办公大楼的房号、层次往往都不用“13”这个数。用“14”取而代之。遇上“3”的日子,一般不举行宴请活动。其次注意外事接待中的礼仪要求。①对外国来访的客人,通常视其身份和来访的性质,以及两国关系等因素,安排相应的迎送活动。一般来说,我方迎送外宾的人员,其身份(主要指其职务)应与外宾相当。迎送外宾应按预定的时间到达迎送的地点。②会见要提前联系;谈话态度要热情,不得左顾右盼以及询问外宾的工资收入、年龄和婚姻情况;不得将保密文件带到谈判桌上。③宴会、酒会上,主人不要显得太谦逊,倘若我们请欧美国家的朋友迸餐,一般只需对客人说:“但愿您吃得对胃口”或“请自己用餐”。与外宾接触时,要注意文明卫生,咳嗽、打喷嚏、打哈欠应用手帕掩住口、鼻,面向二边,避免发出大声,不要随地吐痰,应将痰吐在手帕或纸巾里。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群众工作法
习近平: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访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
本刊记者 常光民 王传志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专家解读十八大报告系列访谈2005年09月01日13:15
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既要继承以往的成功经验,也必须正视新情况新问题,创新观念,创新方式。中共浙江省委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在群众工作的实践中,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重进行探索和创新。最近,记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这一话题,采访了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
记者:我们党一贯重视群众工作。请您谈谈对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这个问题的理解。
习近平: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党力量与智慧的源泉。这就要求我们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
不要以为坚持群众路线是老生常谈,现在基层出现的问题很多都是因为没有重视群众工作,没有做好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不去做群众工作而造成的。前段时间我曾批评个别干部不会说话,处于失语状态。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严重疏离群众。或是目中无人,对群众缺乏感情;或是身无才干,做工作缺乏底蕴;或是手脚不净,形象不好,缺乏正气。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这样几个基本问题:第一,共产党是干什么的?共产党就是要做到“三个代表”,其中归根结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共产党是怎么执政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第三,领导干部是干什么的?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不是官老爷。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很会做“领导工作”,但不会做群众工作。第四,基层组织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基层组织直接同群众打交道,基层组织的全部工作归结到一点,就是做群众工作,包括做群众的服务工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群众的要求集中起来,把上级的任务落实到群众中去。这些问题想清楚了,也就明白了我们工作的定位和方向,就明白了我们应该挑选什么样的干部,就明白了我们应该分出多少精力来做群众工作。
记者:当前,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会妥善处理与群众的关系,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缺乏正确有效的方法和本领。您认为领导干部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应注意什么?
习近平:领导与群众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对矛盾统一体。特别是解决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冲突,往往都会涉及领导与群众的关系。我们常讲,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这话从工作方法上讲,就是要求我们同群众打成一片,努力提高群众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信任度。群众对领导干部越信任,一些矛盾和问题就越容易解决。领导干部要得到群众的信任,决不是靠权力,而是要靠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人格魅力,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善于掌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方法,因地、因时、因事、因人而异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党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切实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真正干出有益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实事,真正建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要解决好领导与群众关系的问题,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和认识,我认为尤其要强调两点: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动工作。领导在与群众的矛盾中一般来说处于主要方面。在领导和群众的矛盾中,如果领导方面是错误的,群众方面是正确的,毫无疑问,领导是主要矛盾方面;如果群众方面是错误的,领导方面是正确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在领导,在于领导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没有到位,在于领导的工作措施不适应于群众。因此,领导与群众产生矛盾时,领导要想方设法去做好教育和转化工作,而不能因为群众错了,你就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去,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
二是要将心比心,换取真心。群众也好,领导也好,人的感情都是一样的,并不是群众的感情可以简单一点,群众的需求可以降低一点,要将心比心。要获得群众的信任,主要靠平时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做好群众工作,临时抱佛脚是不管用的。
记者:适应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应当怎样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
习近平:胡锦涛同志提出,既要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又要宣传群众、教育群众。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到深入群众而不是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是与群众争利,宣传群众而不是与群众相对立,团结教育群众而不是无原则地迁就一些落后的思想情绪,特别是要适应群众而不是让群众来适应领导。党的干部要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通过发扬民主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以“满意不满意评选”、“政务公开”、“决策公示”、“监督热线”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决策时诚恳咨询请教,部署任务时热心解疑释惑,落实工作时认真倾听意见。要全面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靠群众自身的力量做好群众工作,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扩大群众对政务、财务和其他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通过办实事好事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中解开群众的思想疙瘩,这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一种最实际、最普遍、最有效的群众工作方法。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把党的群众工作体现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具体行动中,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问寒问暖,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利益。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群众欢迎的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要放在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十大领域。
第三,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沟通情况,增进了解,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学会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的办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力戒简单粗暴、强加于人。
第四,通过示范引导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通过自身的品德和言行影响群众、示范群众、教育群众。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第五,通过组织活动的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组织和动员群众投入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去,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和载体。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和各类活动中心在服务群众、教育群众中的作用。
记者: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组织在创新群众工作途径和方法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习近平: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的同时,大胆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寻找有效载体,开展群众工作。比较有特色的做法有:
领导干部记民情日记。发端于嵊州雅璜乡的“民情日记”活动,要求乡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连百家心;办百家事,致百家富”。这一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群众工作方法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民情日记”活动已在全省农村普遍推行,并不断得到改进和丰富。
基层民主恳谈(征询)会。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的主题,每期确定一个专题,并在举办日的前一周,将本期征询会的主题、时间和地点等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到各村居,欢迎群众参与。征询会举办日,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并专门建立了交办制度和反馈制度。每期征询会后,都要公布征询会交办情况联系单,在承诺时间内抓好落实。民主恳谈会创新了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沟通和对话的途径,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
企业党组织与职工民主对话。具体做法是,由企业党组织或工会组织邀请企业负责人和部分职工参加,双方就企业生产、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坦诚交换意见。通过职工提出问题建议、企业负责人当场作答这样的方式,拉近了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距离,职工气顺了,积极性高了,企业也发展了。
民主听证会。即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两委起草工作报告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向村民发放书面提案表、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村民参加民主听证会。在听证会场,村民可以自由地提出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质询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及其使用情况,质询涉及村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而且由村两委负责人当场予以解答。民主听证会后,村两委认真梳理群众的意见和提案,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及时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个月内予以反馈。通过这种“打开天窗说亮话”的方式,激发了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密切了农村的干群关系,推进了基层的各项工作。
党员参与社区共建活动。为整合和发挥社区人才资源优势,一些城市社区开展了“万名党员社区共建”活动,组织、动员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引导他们在社区共建中“亮身份、作贡献、树形象”,带头开展社区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共建。
此外,我们还改变以往的做法,变群众要“上访”为领导去“下访”,建立了领导下访接待群众的制度;建立行政服务(办事)中心,使各类行政审批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设立便民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乡镇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等,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记者: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有科学的体制和机制作保证。请您谈谈浙江省这方面的做法。
习近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除了从方法、渠道的层面提高工作水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证。
一是要建立群众工作的总体格局。要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统战部门和群团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做的党的群众工作总体格局。地方党委要把群众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群众工作,提出各个时期群众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研究制订相应的群众工作措施,建立群众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党的建设的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群众工作,重点指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党委统战部门要根据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要求,扩大工作领域和范围,并依托政协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照党委的要求,充分利用群众团体的优势,在广大群众中开展社会活动,加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其他有关党政部门都要树立群众工作的意识,做好有关工作。建立纪委、组织、宣传、统战、信访、民政部门以及群团组织、新闻单位等部门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分析情况,研究讨论问题。高度重视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群众工作,把各种新出现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尽快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覆盖的范围。乡(镇)村、街(居)等基层党组织应突出抓好群众工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负责群众工作的委员。
二是要形成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活动机制。基层党组织要以广泛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开放式的社会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工作职能,从而提高基层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亲和力、凝聚力、公信力。要通过经常性的社会活动,建立起党组织自己的活动阵地,找到适合自己组织特点的活动形式。当前特别要将党的群众工作覆盖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流动人口等困难群体,妥善地处理好由困难群体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三是要形成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保障机制。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把为人民谋福利作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重点组织中青年干部学习和实践做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法,要求他们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了解社情民情的能力、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的能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动员群众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下派基层任职、参加基层工作队、担任基层工作指导员、基层蹲点等方法,为干部创造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能力的有利条件,在实践中打牢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年轻干部轮流下企业、农村和其他基层单位体验生活、开展工作的制度,构建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一整套制度体系。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试行普选制、差额选举制和竞选制,完善群众对干部工作绩效的评议制度,实行弹劾和罢免制度,建立健全人民授予权力、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
四是要形成群众工作的全党参与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群众工作体现在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具体工作之中。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收集、分析有关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并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要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落实每一个党员做群众工作的职责,使每一位党员都成为群众工作的主体。要特别重视发挥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党员政协委员的作用,通过他们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利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建立和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区责任制,党组织要对党代表和党员人大代表定期布置开展群众工作的任务,对代表的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
五是要建立基层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资源保障机制。居民社区、村级组织承接了党和政府的大量事务性、社会性的工作,但其掌握和可支配的工作资源有限,工作手段和工作力量不足。要注重发挥党组织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党内党外服务。广泛开展党内互助活动、群众志愿活动、组织共建活动。应从党费中划出一定的经费,为基层党组织义务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要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和调动资源,激活政治资源,挖掘市场资源,用好社会资源,构建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开展群众工作的新的支撑体系。
记者: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广大基层干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骨干力量。根据您的经验,应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习近平: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我想从党委、政府贯彻“三真”要求的角度,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执政重在基层。我们党可以说是全世界最重视基层建设的党。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只有被群众理解、为群众接受,才能变成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我们的方针政策再正确,如果不被群众理解,也难以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提高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的能力。
第二句话,工作向基层倾斜。怎样支持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呢?一条是把基层干部队伍选拔好、培养好、建设好,让基层干部更好地做工作。另一条就是上级的工作向基层倾斜,让上级拿出一部分力量分担基层的工作。上级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帮助,既要给基层下达“过河”的任务,又要切实指导帮助其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并尽可能地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作适当倾斜,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比如,我省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就是一种尝试,要继续深化探索下去。
第三句话,给基层理解和关爱。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真正关心重视、真正支持帮助基层干部。对基层干部工作中、生活上出现的困难,要设身处地加以理解,满腔热情地给予支持,扎实有效地进行帮助,特别要敢于为基层干部担责任,关注基层干部的身心健康。关心基层干部,最关键的可能不是给基层多少钱、多少人,而是支持基层干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帮助基层干部分担责任、共渡难关。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邯郸市委群工部 李海光
人民网 >> 理论 >>2013年03月13日16:3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一、从工作重心看,要变“上”为“下”。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找各级党委政府、找我们的干部反映,这是对党的信任;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各级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干部要着力实现从“背靠背”到“面对面”,从“你上来”到“我下来”,从“你约我”到“我约你”的转变,听民声、解民忧,感同身受群众的困难,这样既增进了同群众的感情,也便于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下访接待群众是考验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大考场,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要更好的服务联系群众,必须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变群众被动上,为我们各级干部的主动下;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生动火热的群众生产生活中,和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在与群众的交流沟通中,建立深厚感情。同时,深入群众的成效不仅仅在于下访本身,而在于从下访延伸开来,由点到面、由具体事务到政策制度,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二、从方式方法看,要变“堵”为“疏”。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我们常说,堵不如疏,这个道理不难懂,如果水不停地涨,筑坝的速度跟不上水涨的速度,漫堤或溃堤是肯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发展的社会,同时也是有矛盾有差异的社会,有矛盾、有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视而不见,是不会做转化工作。现实中,一些地区和干部害怕群众上访,千方百计堵,而不是想方设法疏,以至于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在工作方法上,不善于运用说服、教育、引导、服务、协商、经济等办法和手段做群众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动不动就是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简单粗暴,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干群关系。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真正实现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从制度设计看,要变“访”为“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实践证明,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只有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走法律渠道,公众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当前,由于救济渠道不畅或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淡漠,很多群众脱离法治轨道,用各种法外的方式维权,“信访不信法”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出现了“以命抗争”等极端维权事件。如何引导群众走法治理性的维权道路,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信访与法治之间把握好契合点。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群众工作的全过程,贯彻于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信访诉求要认真梳理分析,依职能分类,该行政解决的行政解决,应司法解决的司法解决,可民间调解的民间调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既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又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做维护法律权威的典范,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长治久安。
四、从形势要求看,要变“虚”为“实”。“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群众工作不是走马观花、登台唱戏,必须实打实、真对真。实践证明,你对群众有五分好,群众会领你五分情。群众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一要工作作风实。可以说,群众工作体现在日常的每件小事上,甚至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群众来说却件件都是天大的事,一天也耽搁不得,一件也耽误不起,必须不厌其烦,要沉的下去,静的下来,转变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二要工作措施实。对群众承诺的事项、帮扶的措施、谋划的发展思路要认真兑现,善始善终,一帮到底。三要工作效果实。马克思说过:“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毛主席讲:“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所以说,做好群众工作,要切实体现在群众利益的有效维护上,构筑利益保障机制,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同意不同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五、从内涵实质看,要变“表”为“里”。人从纵向看是“多代人”,从横向看是“多类人”,从自身看是“多需人”,随着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既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也有精神文化的需求和生态方面的需求,所以说,做好群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又要有具体的基层实践。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关键是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传统经济增长拼的是资源、环境、人力,要逐步转变到依靠科技创新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在民生改善上下功夫。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扎实做好民生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民生保障能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现代公共服务带来的便利;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注重理顺社会关系、调整社会结构、健全社会组织、扩大社会参与,努力推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要在人的心灵层面下功夫。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培育健康的心灵、人格,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凝聚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读本
目 录
1基本信息
2目录
[作者] 张希贤 著
[出版日期] 2013.5
[出版社] 中国人事出版社
2目录
第一章 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群众工作的基本立场
二、群众工作的基本观点
三、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 研究与树立“大群众工作观”
一、“大群众工作”的基本框架
二、依据十八大精神研究群众与群众工作
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树立“大群众工作观”
第三章 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群众工作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基本群众工作
三、做好重点方面的群众工作
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
第四章 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群众
一、服务群众是公务员的第一位职责
二、搭建服务平台是实现服务群众的基础
三、不断富有成效地解决问题是服务群众的目的
第五章 文化强国与宣传群众
一、以正确积极的舆论引导群众
二、以高尚的精神哺育群众
三、以优秀的作品和文化产业鼓舞群众
第六章 创新社会管理与组织群众
一、科学发展的新时代需要把群众科学地组织起来
二、不断实现组织群众工作的创新
第七章 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与教育群众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民主法制与文明素质教育
第八章 “大信访”与群众工作
一、正确认识群众信访与群体突发事件
二、有效预防群众信访与群体突发事件
三、努力做好群体突发事件中的群众工作
四、努力做好“事件”后的基本工作
第九章 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体制机制创新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群众工作制度
二、不断创新与完善群众工作体制
三、不断创新与完善群众工作机制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