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变化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涉港澳事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环博士在《中国评论》月刊9月号发表专文《“一国两制”实践十七年——在变与不变之间》,作者表示:“香港回归17年,一代人已经成长了起来。但香港在管治上旧有问题没有解决,如行政立法间紧张关系;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如两地摩擦与矛盾、甚至有主张“港独”的声音。香港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香港治理的良方又在哪里?”文章内容如下:
“一国两制”从构想变为现实,并于1997年开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迄今已十七年有余。如果按中国政府承诺的“五十年不变”,那十七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中国承诺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承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五十年不变,然而,总体方针的不变,不代表实践手法的“不变”。回归十七年来,世界在变,香港在变,中国内地也在变,如何因应新的形势来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中的“变”是必然的,也有迹可循。
变与不变
香港回归十七年来,什么变了?首先是香港问题的“主要矛盾”变了。在中国政府看来,香港从回归的那一刻起,“主要矛盾”就已经发生了改变。回归前,主要矛盾是香港怎样顺利、平稳地回到祖国的怀抱,涉及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之间的谈判。回归后,主要矛盾变为如何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这主要靠特区政府的良好施政,当然,施政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原因也比较复杂,涉及到中央与香港两个方面。
其次,中国大陆与香港经济实力对比发生了变化。香港在中国整体经济总量中所占比例不断下降,由上世纪80、90年代的25%下降至近年的3%左右。作为一个面积1千多平方公里,人口700多万的城市,香港的经济总量已大抵相当中国一个直辖市如北京或上海的水准。随着内地省市的快速崛起,香港的竞争力相对下滑,对中国经济的贡献也不再那么突出。“东方之珠”的光泽相对暗淡,其曾经享誉全球的国际金融、货物、航运中心地位虽暂时无忧,但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再次,两地民众的心态在变。经济发展带来了物质、文化生活的提升,民众的心态也逐渐发生变化,内地人对香港由艳羡到平视再到出现“也不过尔尔”的心态,香港人眼看着当年的接济对象在自己的地盘上“挥金如土”,在自嘲为“港灿”的同时,也难免有一点“羡慕嫉妒恨”的情绪。这种情况近两三年来尤为突出,表现形式则是有愈演愈烈之势的“陆港矛盾”或曰“两地摩擦”。其实,在中国很多地方,户籍制度下的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关系都比较微妙,外来人口对本地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当然,也会占用部分本地的资源,如住房、教育、医疗等。这本来会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双赢”局面。但在香港,竟演变成一些人士街头的谩骂、一些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立法会里激烈的争论、乃至行政长官的行政命令(如“限奶令”),不能不让人称奇。这其中除了存在“一国两制”的因素,如香港身份证的取得采取“出生地原则”(只要在香港出生,就被视为“香港人”,享受香港居民的一切福利),主要的原因可能还在于特区政府的施政能力。如果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和内地地方政府的沟通不够畅快、行政长官协调香港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能力不够突出,对香港与内地在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方案等缺乏深入的思考与研究,那当问题出现的时候,特区政府就会表现得比较被动。
最后,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伴随着中国的崛起,东亚地区乃至整个亚洲地缘政治的变化。香港特殊的历史地位、“一国两制”的现实状况,以及国际大都会的城市特色都令其难以在新一轮的大国博弈中置身事外。美国战略东移,亚洲再平衡将是一项长期方略,而香港,无疑会是一个很不错的“切入点”。仅从近年美国驻港总领事的人选(从杨苏棣到夏千福)、总领馆人员配备等情况就可窥一斑。
当“变”成为这个世界唯一的不变,香港的“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意味着什么?当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调整变化,香港的“变”又要变向哪里?
“五十年不变”像是又一个“大限”(港人曾有“九七大限”一说),折磨着港人的头脑,也束缚着港人的手脚。实际上,不仅港人对“不变”印象深刻,中央政府也在很长的时间里把“不变”视为“尽量少变”。虽然早在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就曾深入、辩证地谈过变与不变的问题,他说:“我们的政策不会变,谁也变不了。因为这些政策见效、对头,人民都拥护。……我们在协议中说五十年不变,就是五十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到了五十年以后,大陆发展起来了,那时还会小里小气地处理这些问题吗?所以不要担心变,变不了。再说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是好事,问题是变什么。中国收回香港不就是一种变吗?所以不要笼统地说怕变。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更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而不会损害香港人的利益。这种变是值得大家欢迎的。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即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比较起来也各有优缺点。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向这样的方面发展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确定无疑的。我们也在变。最大的不变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变,而‘一国两制’就是大变,……。问题是变好还是变坏。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这是个思想方法问题”①。邓小平还为香港的“不变”列出一个大前提,即“要真正能做到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以后也不变,就要大陆这个社会主义制度不变”,因为“中国要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会怎样?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会吹的”。②然而,当年为了稳定港人信心,促使香港顺利回归,国家领导人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的是“不变”这一点。有些形象的说法,如“马照跑,舞照跳”“换面旗帜,换个港督(港督换成行政长官)”等,无形中加深了普通港人的印象,那就是“不变”就是好的。因此,有些人对“变”变得敏感,这种主观意识上的想法和认识,使得香港回归十多年来,整个社会过多关注了“不变”(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对23条立法,争取“双普选”等政治纷扰都是部分港人害怕变、拒绝变的表现,他们想通过这些具体的方法来保证香港的“不变”。)而对“变”、“怎么变”、“朝哪个方向变”缺乏深入的思考与讨论。
与此同时,中央却在发现问题后,探究、思考,主动调整,开始了自己“变”的过程。当然,这种变不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变,而是在实施“一国两制”的具体做法上的调整、变化。
从笼统处理到清晰表述
中央治港思路的变化首先体现在表述和论说上。
尽管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表述是一贯的,也是清晰的。但在这一方针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给出的指导与建议经历了一个由综括到具体,由笼统到清晰的过程。这在今年以来围绕政制发展的论述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香港回归的头几年,中央对香港秉持“粗放型”的管理,对特区政府赞扬、鼓励居多,期望特区政府发挥聪明才智,管理好新成立的特别行政区。所谓“井水不犯河水”,这实际上是某种“隔离”策略。然而,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井水”、“河水”各不相干恐怕是一种很难实现的理想。2003年沙士袭港,百业凋敝,为提振香港经济,中央及时推出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并开放自由行,全力支持特区政府施政,这可以说是中央继1997年金融危机后又一次为香港送“大礼”,是内地为香港的一次“输血”。
2003年“七一大游行”,《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本地立法被迫无限期押后,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会释法③,4月26日颁布《决定》④,2005年董建华辞职,……这一连串的动作既是对香港现实情况的回应,也显示中央开始在香港问题上“有所作为”。或许,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决定》⑤可视为中央决意直面香港管治问题的开始,在这个《决定》中,提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崭新课题”,“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
此后,中央逐渐把香港经济与社会发展纳入国家的规划,从治国理政的高度来重视香港的发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一五”规划)首次把香港纳入其中。2011年,“十二五”规划中港澳部分单独成章。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仍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视为“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重大课题”。
面对香港社会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中央政府也通过文件、领导人讲话等传递出具体信息,开始对香港提出一些要求:如加强对“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瞭解,准确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等。2012年,中央进一步明确表示,“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是在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的核心要求和基本目标。为此,必须坚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保障香港社会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以更为简洁明晰的语言表述,“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根本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延续了之前的表述,但适逢香港社会出现“占中”行动、两地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政制发展问题又引发较大争议,传递出了新的信息。
香港回归17年,一代人已经成长了起来。但香港在管治上旧有问题没有解决(如行政立法间紧张关系),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两地摩擦与矛盾、甚至有主张“港独”的声音)。香港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香港治理的良方又在哪里?中央政府的一个初步判断是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仍不够全面与深刻,所以加强这方面的解说与宣传就首当其冲了。从2013年开始,围绕“占中”行动、政改等香港重大事件,中央政府首先强化了宣传、舆论攻势,而白皮书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于中央而言,就是要通过各种管道、方式“讲清讲楚”,直面以前回避或不太宣讲的问题,如一国与两制的关系,爱国与港人治港的关系等。这也许可视为又一个“回归工程”,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来“正本清源、匡正祛邪”,让香港的某些问题包括政制发展等重新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
未来发展方向
事物永远在“变”。“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变化。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如“两制”的关系,即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与中国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关系,两制是不是要互相尊重,香港是不是要承认国家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是否应该发展为一种与“一国两制”和国家主体为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制度?再如关于爱国者治港的问题,邓小平曾就“爱国者”给出了一个非常宽泛的“标准”⑦,在特区政府的实际权力组成中,基本法也作出了非常宽松的规定:包括立法会议员可以有外国居留权⑧,法官和司法人员可以从其他普通法国家聘用⑨,可任用外籍人士担任除主要官员以外的政府各级公务员⑩,等等。但在这样宽松的情况下,还出现“爱国者治港”的争论,难免令中央担忧。在香港的政制发展中,是否应严守爱国者治港这一标准,行政长官作为特区政府的首脑是否一定要由爱国爱港的人来担任?深入思考、论述这些问题,本身就是深化“一国两制”的过程,也是对所有关心香港事务的人在思想上的一次“统一”,大家总得先站在一个平台上,先把规则弄清楚了,再开始玩游戏吧。
香港也在变。传统的四大支柱产业(金融业、旅游业、贸易及物流业和专业服务)已不足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六大优势产业(教育、医疗、检测和认证、环保、创新科技和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缓慢或几近停滞,现任特区政府在寻找土地的道路上跌跌撞撞,政治领域的纷争令其左支右绌、动辄得咎;行政与立法的关系愈发糟糕,立法会爱上了“拉布”,且充斥着暴力言行;社会上出现“占中”与反“占中”的论战,一些年轻人激动地走上街头,占领(中环)遮打道,包围政总(政府总部),甚至有团体冲进了立法会。透过这些纷纷扰扰的事件,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再超脱、淡定的香港,也看到了港人的焦虑与迷茫。
香港未来的路怎么走?经济上,肯定离不开中国内地,上一次经济的腾飞得益于内地的改革开放,这一次经济转型内地又能带来怎样的契机?经济的提升不能只靠内地“输血”,金融业的发展也不能只是坐等中央的“礼包”,香港需要找到一条与内地互利互惠、相得益彰的道路,才能走得更长远、更持久。政制发展要循序渐进,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普选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这本来也是基本法的规定⑪。
香港的“实际情况”包含了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情况,普选的目的是令这些方面发展得更平稳、和谐,但普选却不一定是达至此目的的唯一手段。在香港现有的条件下,普选将会使社会更容易达成共识,还是令社会更容易出现撕裂,普选将带来社会的更平等,还是会令不平等加剧?现在的香港处在普选争论的漩涡,对这些问题更需要有清醒的思考。实际上,香港出现的很多问题并不是单靠“普选”就能解决的,而如果不事先解决好一些问题就开始普选,可能会令情况更糟糕。香港与内地的关系也需要全新审视,“隔离”无疑不是最好的办法,部分港人专门针对内地人的“排外”情绪、“驱蝗”行动也会令内地人反感,失去本来友好的邻居,难道港人真想走上“闭关锁城”之路?也许港人需要一次深入的检讨,明确问题,找出答案,形成共识。唯如此,特区政府才能真正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带领香港走出迷雾,踏上新途。
中央政府处理“一国两制”实践的手法也在“变”。如果说,香港回归之初,中央囿于这样那样的考虑,可能寄望于港人自己解决问题,并不会明确讲出自己的看法,那随着香港形势的发展,中央政府也在调整自己的做法。可以预计,今后中央政府还将在一些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上,采取直接讲、明确讲、反复讲的方式,以期更好地让港人瞭解中央的真实想法。当然,这个过程会是双向的,港人的看法也会通过特区政府、立法会议员、各界领袖等多种渠道上达至中央政府。总之,唯有在现有制度、法律的框架内交流,各相关方才有可能达至“共赢”。
注释
①“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版。
②“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版。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胡锦涛,2012年7月1日。
⑦即“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而港人治港,就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未来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当然也要容纳别的人,还可以聘请外国人当顾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23日,邓小平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等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⑧基本法第六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⑨基本法第九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第八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⑩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务人员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各级公务人员,但下列各职级的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
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可聘请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顾问,必要时并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人员担任政府部门的专门和技术职务。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个人身分受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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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国两制原旨解京港焦虑
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是“白皮书”的主要目的。
台湾铭传大学教授兼两岸研究中心主任杨开煌在《中国评论》月刊8月号发表专文《“一国两制”白皮书的评述》,作者认为:“假如说2047年之前,香港的‘一国两制’源自于北京的自制,则2047年之后香港‘一国两制’的制度化,则有赖于香港对‘一国两制’的积极和正面的参与与付出。香港作为‘一国两制’新制度的典范,其成功的意义在于,中国人提供了人们在一国之内,意识形态相异的政权,不仅可以相互存在,而且相互借鉴:在一国之内,经济社会相异的制度,不仅可以相互交往,而且相互合作;在一国之内,在值价相异的体制间,不仅可以相互交流,而且建立合作;在一国之内,各种不可调和的差异,都可以在相向而行的合作中,强化自主性。”文章内容如下:
前言
中共国务院于今年6月10日公布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内容包括五大部分,首先是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说明了香港的回归和一国两制确立、实施的过程与成效,同时也提出全面落实“一国两制”的作法。毫无疑问全文的第五段“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就是此次公布“白皮书”的主要目的。显然为了香港2017年的“双普选”制度的实施,北京、香港以及在港的各种外国势力,都显示其正全力以赴地借机为以后的政治权力作出布署的痕迹,不过双方努力的方向并不一致。北京的努力是依“法”选举,而其他方面的努力则希望虚化“一国”,进一步实化“两制”;北京对此不断以领导人讲话的方式,说明中共的立场和看法,特别是对特区的行政长官的选举,中共的领导人在此一问题上,一再强调“普选”的香港特首必须是“爱国爱港”的立场。虽然从客观而言,这原本不是问题的条件,但是中共的领导阶层每多一次说明就越引起香港民众派的反弹,特别是香港的泛民主派,认为北京说法基本上否定了泛民主派竞选香港特首的候选资格,是一种不公平选举制度,全力反对,自然引发了香港社会和北京的矛盾,因而中共公布此“白皮书”,慎重地将中共的立场清楚地说明。“白皮书”名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全文共约贰万三仟字,其中最受注意的是“白皮书”第五段的叙述,该段完整而清楚地阐述了香港实施“一国两制”制度的权力来源,“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依法治港的原则以及香港民主政制的设计。
“白皮书”第五段之主要内容
首先中共在“白皮书”中清楚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来源,“白皮书”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
其次是“一国两制”制度中,“一国”与“两制”的关系,“白皮书”说“‘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在两制的关系上是“内地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还可以借鉴香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
其三是依法治港,“白皮书”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香港基本法为活动准则。同时,香港基本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白皮书也解释了特首必须爱港爱国的理由,然这一部分其实就是依法治港。
其四是未来香港政改的愿景,“白皮书”说“中央政府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制。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
从政治逻辑来看这一份“白皮书”有其一定的可读性,从历史、现状到未来,对于不熟悉香港“一国两制”制度的读者,提供了十分系统理解此一制度在香港实施的全部过程的简明文献,回答香港有关政治改革的问题。
“白皮书”发表照例引来一阵猜忌和质疑,很明显地这些质疑者和批判者,都是针对第五部分,甚至认为“港人治港”已死。然而这种心态,反映出的态度是,你给的“好处”是应该的,你讲的道理我完全反对,而且可以夸大其辞,无中生有,说白了就是“只要权利不尽义务”。
若干问题
但是北京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表“白皮书”呢?当然其直接的理由是回答香港社会对香港政改的杂音,代表北京为2017年香港政改定调,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这是北京在中国崛起后的“大战略”的一方面,显然北京在中国崛起之后,其国家的安全观已经从主权和领土防卫的安全,调整为以“发展”促进安全,因而在最近一段的时间,北京采取了“走出去”的大战略,不同于早先的经贸“走出去”的战略,目前的“走出去”大战略,采取的是“文化”、“论述”和“市场”等手段。
文化手段是以孔子学院为主体,以学习汉语、汉文为先锋,使世界认识中国。
市场手段是以共同体为目标,以利益为途径扩大中国大陆的影响力,同时市场也是北京解决纠纷的手段,如中越的南海斗争,有人就形容,中共在南海的钻油就象征北京在对越南的挑衅上改以经济对经济的手段为主。
论述手段是把自己的看法、想法、作法系统地外销,尤其是与西方世界冲突比较严重的自由、民主、人权等议题,北京准备出版几本书代表现阶段中共官方,对上述议题的立场、看法和作为,在民主议题方面,主要的论点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如果从此一立场来看,此次公布“白皮书”的第五部分,强调的就是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规范,香港特首的选举就是协商民主加上选举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其次是强调“依法治港”和“依宪治国”是“一国两制”得以成功的唯一依据,从“白皮书”的角度来看,自香港回归以来,北京在统治方面一直是以宪法和基本法为依据,“白皮书”强调了:“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香港基本法为活动准则。香港基本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同时,“白皮书”特别强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这代表了对香港而言,所谓的“一国”已经从政治的“国”,变成法律的“国”,在这个意义上来看,白皮书提出“全面管治权”说法,此权力被解释为“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即中央保留的权力:如国防、外交和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特别授权:如香港地区的行政权、立法权及司法终审权;监督权力:此一权力是从中国大陆是单一体制的国家所延申的自然之权,也是从中央授权香港的权力所派生出来。在“白皮书”中对两者均有阐述,但是对“监督权”,并无说明;为什么在此时此刻要提出“全面管治权”说法,从“白皮书”来看,“‘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现的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都与此有关。”所以提出“全面管治权”是因为北京认为在当前香港的情势下,要继续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继续推向前进,“必须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出发,看起来,香港的“一国两制”的实践到了一个历史转折点。
其三是香港特首的普选,在此一议题上,“白皮书”阐明了两个基本立场,也即北京的底线:一是“基本法第45条,普选行政长官的候选人是「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二是“爱国爱港”;乔晓阳称之为法律条件和基本条件,而法律条件原本没有问题,按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首的选举本来就是两阶段的程式,按理而言,有了这样的程式选出的特首,不可能有爱不爱国的问题,然而北京似乎仍有顾虑,所以明明白白地将之列为未来香港特首的条件。那么什么是北京说“爱国爱港”,乔晓阳很清楚地解释说“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一直强调行政长官人选要符合三个标准,也可以说是三个基本条件:爱国爱港、中央信任、港人拥护。其中,爱国爱港、中央信任这两项标准,讲得直白一点,就是不能接受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又说“我说的是对抗中央,对抗不是指批评北京,为国家好怎么批评都允许,对内地有些事情“恨铁不成钢”,提些意见,哪怕激烈一些,都是爱国表现。对抗是互为对手,你死我活。”
“再说得直接一点,就是不能是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改变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可见北京对未来普选之“爱国爱港”,基本上有两层顾虑:顾虑是与北京对抗,政治顾虑是改变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上,如果香港特首是在行政作为上的对抗北京,则可以透过协商,协商无效,北京还可以使用行政手段减少或停止对香港的支持,不再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则特首就会面临香港内部的压力,而不得不作出调整,但是如果香港特首是在政治信仰上是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则有可能在外在的有效资源下,使香港变成和平演变中国大陆的基地;所以在“白皮书”也点名了“同时,还要始终警惕外部势力利用香港干预中国内政的图谋,防范和遏制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这是北京最大的顾虑,因此在香港特首的条件上,其实真正的条件就是“中央信任”,其他就都不是问题,为了确保特首的人选在政治上是中央信得过,所以才有协商民主加上普选选举的制度设计,我们以为香港有识之士在此一问题上,必须要理解北京的顾虑,然而北京也必须将香港人的爱国和爱党有所区分,才能符合“一国两制”的精神。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的传统中,没有“党国一体”的传统。因此抽象地要求“爱国爱港”并没有问题,但具体如何形成法律概念,双方的法律学者及立法工作者可以协商,否则北京和香港民众互有顾虑,最终有可能伤及“一国两制”的实践。
三点反思
首先,这一份“白皮书”从中国大陆的政治逻辑来看,确实具有其合理性:第一中国作为单一体制国家,自然不可能同意地方政府有对抗或颠覆中央的权力,何况香港某些反对党派,怀有极深的殖民情结,在帝国主义者统治下,只以争御用为荣,从不见其为香港人民争取过任何权利,而今则振振有词争“民主”,北京对这种有所警惕,也是情理之中。第二所谓的“一国两制”,当然必须在“一国”之下讨论“两制”并存,才有其需要,才有其意义;若非“一国”之内,讨论“两制”的关系则是多余而不必要的议题,所以,讨论香港制度的保存或发展,决非立足推翻“一国”,或是反对“一国”的前题下来讨论,是以香港人士在讨论香港“政改”时,有必要将“一国”之内中央政府的依法管理,和中央过渡地、刻意地或扩权地的干预香港的自治区分开来,才能彰显香港良好的法治传统;否则,中国大陆和部分香港社会人士之间就很难建立理性沟通的可能;反之,北京则必须理解在法制的传统上,中国大陆习惯于对权力采取正面表列的原则,因此香港特区的权力,明列“基本法”之中,对北京的认知而言,“基本法”没有列出的均为中央的权力;而然在香港对权力的习惯理解是负面表列,他们认为在“基本法”中明订中央只有国防与外交,其他均属香港自主的权力,这是法理和法律传统的差异,双方必须透过协商,和平寻找折中之道,不能依靠中央政策或领导人的讲话,来解决问题,否则就可能治丝愈棼,徒增反感,例如香港特首的普选,就是明显的例子。
其次,中共的“施惠政策”,从这一份“白皮书”来看,北京为了在1997年之后,维持香港的稳定繁荣,可以说尽心尽力,仁至义尽,其目的在一方面维持面子,另一方面垂范台湾。所谓维持面子,就是香港在中国人自己管理下,依旧繁荣、发展,在早些年确实见效,然而长期的施惠不仅不符合施政成本,而且也容易被视为当然,则边际效用必然递减,结果就必然形成中国大陆与香港之间不正常的依赖关系,即施惠者受制于受惠者的颠倒现象。施惠者不得不长期地“给”,而得不到礼貌性感谢,而受惠者则是不拿白不拿,拿了不仅不感激还要回头指责施惠者,在大陆开放自由行的问题上表现的最为突出。因此,施惠的必须由受惠者去争取,去努力,由受惠者去珍惜优惠政策,而不是片面给与必须在施惠之中,逐步追求平等交易,公平互惠。之后治港之道,首在北京放弃“面子”的羁绊,回归正当的管理,反思香港以往繁荣的真正原因,并不在于人为支撑其发展,而在于利用其经济地理的战略优势,作为中西之间的介面。如今中国大陆自己迈入现代化的征途,则香港的经济地理的战略位置也在转换调整,所以北京对香港的协助应是从全球化的趋势,寻找香港的新经济位置,则香港的繁荣与发展就具有了未来性,有了这些,则香港部分激进的反对作为,就失去其社会基础。香港人士也必须注意到“一国两制”的维护不是大陆单方面的负担,同时也是香港的责任。从1997年迄今,香港的发展,已经证明了北京的“自制”。如果香港对维持“一国两制”的方法,只是以抗争来突显“一国两制”的危机,以港独去对应北京的施惠,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则结束“一国两制”的活力和生命的,可能不是北京而是香港。假如香港的精英以正面参与去丰富“一国两制”的内容和实践,反而是展现“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的新生命,更重要的是陆港双方可以经由对“一国两制”的共同参与,建立必要的互信,则香港可以在互信的实践中探索民主的途径,北京也乐于从香港的“政改”中,吸取大陆“政改”的参考。总之,香港各界精英如果认定“一国两制”是香港的较优选项,则必须思考与北京相向而行的可能性,“一国两制”才能开花结果。而将“白皮书”的出台,视夺带有政策实践总结的意义;一般而言,北京还是肯定了“一国两制”这些年实践的成就,而且也承诺继续推行,只是有了“全面管治权”的伏笔。看起来,下一个廿余年,决定了2047年之后的“一国两制”,是否继续运行的关键的时期,香港人士必须从“白皮书”读出这一层意义,更好地去维护和发展“一国两制”。
其三,至于“一国两制”的垂范功能,绝大多数都认识到香港和台湾的差异性。因此,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结果,对台湾没有垂范功能就是必然的,逻辑的结论。然而香港和台湾也有其相似性,从地理位置来看,都存在于中国大陆的边缘;从规模来看,相对都是小的经济体;从意识形态来看,都是反共亲西方的意识形态;但从解决的手段而言,都坚持采用和平的手段,来解决分歧;特别从未来看,双方都必须在全球化趋势下,寻找新的位置,此一寻找都脱离不了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所以香港“一国两制”的垂范功能,其主要的重点不在于香港的稳定繁荣,而在于“一国两制”,是否可以为一个国家之下,两个互不信任的敌对社会寻找一个相互包容的制度,共存共荣,相互促进。假如北京在香港议题上,最终使得香港精英愿意共促“一国两制”的成长,则在方法上,对两岸关系的和解必然具有垂范意义。
以“一国两制”的原旨解北京、香港的焦虑
香港回归已经十七年了,对北京、对香港而言,双方都跨过相互小心翼翼的礼貌阶段,而进入“视为当然”的阶段,在此一阶段北京和香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就被突显而且会因为视为“当然”,而加深了彼此的矛盾与冲突。
对北京而言,北京会发现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的发展似乎遭遇到空前的挑战和强大的阻力,外在环境日趋复杂。许多国家都对中国大陆采取了多手策略,意图破坏中共想把握的和平战略机遇期,迟滞中国的崛起,所以形成了中国崛起速度,与中国的麻烦遭遇成正比。同时中共领导人解决内部矛盾的有效性,也和周围国家和地区的挑衅成正比,这样的结构变化,或少冲击到北京解决台、港、维、藏这一层次问题时心理的淡定性。从这一层次来看待“白皮书”,应该说,北京还是很克制的。前面说陆港关系已经进入“视为当然”期,因此,北京对香港部分激烈人士的挑衅,会认定是“里通外国,演变中国”,不体会大局,欠缺民族大义的严重错误,而白皮书的叙事方式,基本仍以说法、说理为主,然而,还是掩不住内心的焦虑感。
对香港而言,香港的焦虑在经济上冲突性的繁荣、社会上矛盾性依赖和战略上未来性的迷失。从经济的角度来看,香港以往的荣景是建立在自由、法治的统治下,成为华人社会一个独立的地区,而今日的繁荣主要是依靠中国大陆的扶持。此一繁荣的物质基础,表现在社会层面一种无法拒绝中国大陆的施惠。特别是在可预见的未来,香港不仅无法摆脱类似的依赖,而且对比大陆的深圳、广州和上海,香港的优势不断地消失,大陆的产品已经不需要香港这个“前店”的服务,在金融业的经营上,又开始遭逢上海,这个老对手。除此之外,香港长期以来没有国家意识,反共价值和轻视中国大陆的基本心态,如今都必须重新调整,难免存在调适快慢,或且不能适应的问题。如果香港在全球化的竞争下,没有办法寻找真正位置,与广州、上海作出区隔,支持香港未来的繁荣与发展,则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物质基础有越来越弱化的现象。香港对此感到焦虑,从而企图在政治上强化“两制”差异,突显香港的自主性。然而香港的激进人士将“行政层级”的“一国两制”,上升成为政治意识形态层级的抗争,在本质上就夸大了“一国两制”的解释,有些人甚至挟洋自重,自然不可能得到北京的回应。
其实北京是“一国两制”的原创者,北京对“一国两制”的关心程度必然不低于香港,然而北京对香港的关心,应该不能只停在回归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层次。因为维持香港的繁荣发展,不一定需要“一国两制”,但是香港如何在“一国两制”下,展现自己的生命活力,这才是北京真正应该关心的层次,。换言之,北京在面子和里子都打败西方“香港已死”(Theend ofHongKong)的预言之后,应该将注意力转到“一国两制”作为一种国家学理下,创新的制度,“一国两制”如何真正展现其制度的生命力。
“一国两制”之所以可能延长的生命力,是因为源于她是从中国自身的行政文化中,所形成的可能性。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中,是以天下为对象,所以对于统治不同文化,不同地区的人民,原本就有“因俗而治”“因民而治”“羁縻之制”种种办法,以体现“和而不同”“统而不一”的治理艺术。当然当今的情势、形势和传统中国的统治大大不同,而内在精神依然相通。如今的香港如果能协助北京,使得“一国两制”从政策升级成为制度,所谓“制度”从现代国家的角度来看,首先有法律的依据,包括宪法、基本法的保障,又为近廿年的经验积累,形成一套运作规范。如果再能加上,着眼2047之后,“两制”之间继续互补的机制,例如,香港和上海之间,打造新型的都会论坛,建立深度而多元合作的关系,共同打造亚洲金融中心;香港和广州、深圳等串联为全新的大都会联盟体共谋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由于彼此的制度不同,区位不同,资源不同,与外在的联系也不同,因此这样的合作、联盟不仅不可能真正趋同,反而因为合作与联盟,其差异将更为突出。这才使得彼此般合作和结盟更为巩固与牢靠,需要使关系更亲密;反之,如果合作的、结盟的城市因为彼此的合作,而越来越趋同,则合作的城市之间就有可能从互补变成竞争。对香港而言,城市的合作、联盟是面对全球化,提升自我竞争力的重要方法,有了竞争力,自然增加了“一国两制”的稳定性。是以,香港精英对“一国两制”的焦虑可以理解,但是问题的解决恰恰不是向北京挑战而能争得什么,而是香港能与内地城市合作时,自己有些什么,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结论
假如说2047年之前,香港的“一国两制”源自于北京的自制,则2047年之后香港“一国两制”的制度化,则有赖于香港对“一国两制”的积极和正面的参与与付出。
香港作为“一国两制”新制度的典范,其成功的意义在于,中国人提供了人们在一国之内,意识形态相异的政权,不仅可以相互存在,而且相互借鉴。
在一国之内,经济社会相异的制度,不仅可以相互交往,而且相互合作。
在一国之内,在值价相异的体制间,不仅可以相互交流,而且建立合作。
在一国之内,各种不可调和的差异,都可以在相向而行的合作中,强化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