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劳动合同法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培训费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赔偿培训费的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二)学历培训;(三)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四)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相关案例:
●单位培训是否要交培训费
我在找工作期间接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面试通知,一番面试之后,该房地产公司决定先让我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当时该公司并没有向他收什么取培训费。然而,一个月后,我却被该公司告知:你干得不错,但关于房地产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足,为了更好地从事该工作,公司需要对你进行专业培训,请先交500元培训费。我很气愤,当初没说要交钱,为什么现在又要交。请问律师,单位培训是否要交培训费?»全文
●进公司就要求交培训费怎么办?
案例:我还没入职公司就要求交培训费,我该怎么办啊?
1、违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预定服务期。»全文
●试用期内解约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全文
●合同期已满离职是否要付培训费?
我想今年换个工作,所以昨天找领导辞职,而且我的合同也到期了。结果他却让我把多少年前的培训费不上才能走,真是晕了,请问律师,我是否还需付培训费。»全文
●职工辞职,用人单位能否追索培训费?
林某是一家三星级酒店的厨师,1996年12月林某进入该酒店时与酒店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1997年初酒店经过市场调查后发现港式口味的菜肴市场前景很好,于是酒店派遣林某到香港一家厨艺学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在这三个月期间,酒店照常发放给林某基本工资,同时为林某在香港的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六千元。林某回到酒店后推出一系列港式菜肴果然给酒店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1998年1月,林某向酒店提出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酒店与林某经过多次协商,林某仍然坚持离开。在林某与该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须承担违约金四千元。林某愿意交纳四千元违约金,但对酒店提出的支付培训费六千元的要求却不同意。酒店向林某追索培训费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全文
●培训费如何赔偿才合理
我曾被公司派去国外培训几个月,虽然名义上是培训,实际上是去工作。现在真正培训时(公司内部的应用系统),老板却不再派我去了,换成了另一名同事。
由于在出去培训之前,我已签了合同,违约要赔相应的违约金。现在我想离职,可是担心要赔钱。可事实上,真正的培训从8月开始,我根本没有被培训,合同中从没注明培训的内容,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培训资料。我是否要赔偿公司违约金?»全文
●培训费的认定与赔偿
刘先生经社会招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公司出资派遣刘先生赴美国培训,双方为此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公司出资培训的费用包括培训费、生活补贴费、交通费、保险费及服装费、行李费、出国机票费等费用,刘先生培训回国后需为公司服务5年,若服务期未满离开公司,应赔偿上述所有的培训费用。此后,刘先生依照协议接受了培训并回国履行服务期。一年后,刘先生因跳槽而擅自离开了公司,公司在多次通知刘先生回来履行培训协议无果的情况下,就以刘先生旷工为由作出了辞退决定,随后,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刘先生依照协议约定赔偿公司支付的所有培训费用。»全文
●合同期已满离职是否要付培训费?
我想今年换个工作,所以昨天找领导辞职,而且我的合同也到期了。结果他却让我把多少年前的培训费不上才能走,真是晕了,请问律师,我是否还需付培训费。»全文
●职工违约应依法支付培训费用
外商投资企业某服装有限公司与员工李某,于2003年6月23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2004年4月8日,该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李某去美国培训,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李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但不久李某在美国“去向不明”。为此,服装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李某赔偿在美国的培训费。仲裁委员会经调查认为,李某应按约定赔偿服装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遂依法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李某支付服装公司培训费4万美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