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艺术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设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文化管理、美术、军事文化7个系21个专业,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4个学历层次,开办军队干部任职教育培训和轮训,构成了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教育体系。学院座落在高校林立、文化艺术氛围浓厚、高科技人才密集的北京海淀区中关村。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单位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制 | 学历 |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050414 | 4年 | 本科 | ||
戏剧系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050412 | 4年 | 本科 | ||
音乐系 | 音乐学 050401 | 声乐表演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4年 | 本科 |
器乐表演 |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 ||||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 |||||
舞蹈系 | 舞蹈学(舞蹈表演)050409 | 4年 | 本科 | ||
舞蹈表演 | 5年 | 中专 | |||
美术系 | 绘画(油画)050404 | 4年 | 本科 | ||
文化管理系 | 基层文化管理(仅招收大专毕业生士兵、具体事宜以军队大单位干部部门通知为准) | 2年 | 专升本 |
招收2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戏文专业不招收艺校,职中的考生)考生于13年2月23日至24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2月25日开始专业考试
凡被录取的本科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试读合格者,签订《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校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全军统一分配工作
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交复印件,高考时因普通类和艺术类混报或未报艺术类的考生不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
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本科考生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一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提示: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