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
6.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采用普通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工程。
6.1.2 参考标准与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 l3545—92;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8—1997;
(5)《轻集料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GB/T 15229—2002;
(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7)《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6.2 术语、符号
6.2.1 术语
1)烧结空心砖(fired hollow brick)
由黏土、页岩、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成的空心且主要用于非承重部位的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砖。
(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ight material concrete minitype air block)
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矸石、陶粒为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6.2.2 符号
(1)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2)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3)Mb—表示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6.3 基本规定
6.3.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6.3.2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
6.3.3 砂中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
(2)对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6.3.4 拌制砂浆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来源水时,水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6.3.5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
6.4 普通砖墙填充砌体工程
6.4.1 施工准备
6.4.1.1 技术准备
(1)普通砖墙填充砌体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2)外墙饰面为块料面层时,应对窗间墙尺寸进行预排砖核算,经技术核定可适当调整窗间墙的砌筑宽度(高度)使饰面砖达到整砖镶贴的装饰效果。
(3)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确定填充墙体构造柱位置及墙梁标高尺寸。
(4)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5)填充墙砌体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6)制定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6.4.1.2 材料要求
(1)普通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尺寸应一致,质量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2)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时间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
1)一般用中砂,过 5mm孔径筛子,并不应含有杂物。
2)砂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对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4)掺合料:选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
1)水泥混合浆,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生石灰熟化时不得少于 7d。
2)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水: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6)其它材料:
1)墙体拉结钢筋,预埋于构造柱内的拉结钢筋要事先下料,放置于作业面随砌随用。框架拉结钢筋要事先预埋在结构墙柱中,砌筑前焊接接长。如果采用后置式与结构锚固,要进行拉拔强度试验。
2)门、窗洞口木砖事先制作,并进行防腐处理。
3)门、窗及洞口预制钢筋混凝土过梁,按设计要求专人预制,按规格、尺寸堆放。
6.4.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砂浆搅拌机,电子秤或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吊斗、砖笼等。
(2)工具:胶皮管、筛子、铁锹、半截灰桶、喷水壶、托线板、线坠、水平尺、小白线、瓦刀、砂浆试模、百格网、钢尺、皮数杆、砂浆稠度仪等。
6.4.1.4 作业条件
(1)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部分施工完毕,已经有关部门验收认可。
(2)弹出楼层轴线或主要控制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统一标高控制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先用 C15 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检验收完毕。
(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试模。
(7)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
6.4.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砌体工程施工前配备专业的施工工长(分项工程主要责任人)负责砌体工程的施工任务的划分、人员的安排、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2)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旁站监督检查,进行质量验收,对满足质量要求的部位进行标识。
(3)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 70%。
6.4.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6.4.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普通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尺寸一致,并确保尺寸相近的块材砌筑在同一墙面,保证墙体棱角分明、观感一致。
(2)填充墙砌体施工时,块材的湿润程度应符合规范及施工要求。
(3)砌筑砂浆配制要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CJ 98—2000,砂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评定标准。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d。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2d。
(5)砌筑砂浆中掺入的砂浆外加剂,应具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并经砂浆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2 技术关键要求
(1)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行业标准。
(2)墙体必须设置皮数杆,带线作业。并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3)填充墙体和框架柱间有可靠的拉结,砖墙与混凝土连接处砂浆应嵌填密实,防止通缝,使外墙产生渗水。
(4)砖砌筑到框架梁或板底时,要留一定空隙,停止 7d 施工,使墙体砂浆达到一定强度、沉降稳定后,再施工斜砌砖。补砌砂浆要挤压饱满。防止墙体产生裂缝。
(5)砌筑构造柱时,马牙槎按规范留设。拉结筋应按规范要求埋设于墙体灰缝中,拉结筋在构造柱中按设计要求确保可靠的锚固长度。构造柱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6.4.2.3 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 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留设上层窗口必须同下层窗口保持垂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 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 6cm,再上一皮进 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6.4.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应经检查方能使用。砌筑时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脚手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防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3)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4)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 3 层(侧放)。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5)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6)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砖和砂浆不能过满。吊臂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7)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挂好安全网。
6.4.3 施工工艺
6.4.3.1 工艺流程
6.4.3.2 操作工艺
(1)墙体拉结筋焊接
1)每一楼层砖墙壁施工前,必须把墙、柱上填充墙壁体预留拉结筋按规范要求焊接完毕,拉结筋每 500mm 高留一道,每道设 2φ6 钢筋长度≥1000mm,端部设 90°弯钩。单面搭接焊的焊缝长度应≥10d,双面搭接焊的焊缝长度应≥5d。焊接不应有咬边、气孔等质量缺陷,并进行焊接质量检查验收。
2)在框架柱上采用后植式埋设拉结筋,应通过拉拔强度试验。
(2)施工放线
根据楼层中的控制轴线,事先测放出每一楼层墙体的轴线和门窗洞口的位置线,将窗台和窗顶的位置标高线标识在框架柱上。待施工放线完成后,上报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墙体砌筑。
(3)基层清理
在砌筑砖体前应对墙基层进行清理,将楼层上的浮浆、灰尘清扫冲洗干净,并浇水使基层湿润。
(4)构造柱钢筋绑扎
构造柱钢筋笼可预先制作,和原结构梁上预留插筋的搭接绑扎长度满足设计要求,柱子中心线应垂直。
(5)立皮数杆、排砖
1)在皮数杆上或框架柱、墙上排出砖块的皮数及灰缝厚度,并标出窗台、洞口及墙梁等构造标高。
2)根据要砌筑的墙体长度、高度试排砖,摆出门、窗及孔洞的位置。
3)外墙第一皮砖撂底时,横墙应排丁砖,梁及梁垫的下面一皮砖、窗台等阶台水平面上一皮砖应用丁砖砌筑。
(6)砖墙砌筑
1)砌筑砂浆要求:
① 砂浆的配合比应用重量比,计量精度为: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中的掺用的防冻剂等配料精度土 2%,砂及掺合料土 5%。砂应计入其含水量对配料的影响。
② 水泥及水泥混合砂浆搅拌时间不少于 2min;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为 3~5min。
③ 水泥砂浆的最小用量不宜小于 200kg/m ;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
④ 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 30mm,砂浆的稠度宜为 70~90mm。
⑤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或水泥混合砂浆一般应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气温在 30℃以上时,应在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已硬化或过夜砂浆。
⑥ 墙砌体采用铺浆砌筑法时,应在铺浆后,立即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
2)砖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湿润程度达到水浸润砖体 15mm 为宜,含水率为 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率宜为 5%~8%。不宜在砌筑时临时浇水,严禁干砖上墙,严禁在砌筑后向砖墙冲水。冬期施工防止砖块浇水形成薄冰。
3)挂线:砌筑一砖厚以下混水墙时,宜采用单面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成平整。砌筑一砖半厚以上者,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同时砌筑共享一根通线,中间应设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
4)砌砖:
① 组砌方法:普通砖墙厚度在一砖以上可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的 砌法。砖墙厚度 3/4 砖时,采用两平一侧的砌法,弧形墙可采用全丁的砌法。
② 砖体砌筑必须内外搭砌,上下错缝,灰缝平直,砂浆饱满。砌砖采用“四一”或铺浆法砌筑,并随手将挤出的砂浆刮去。通过对砖的挤揉使砂浆进入砖竖缝内,并使砂浆粘结饱满,增加砖体间的粘结能力。操作时要经常进行自检,如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采用撞砖纠正。
③ 砖缝宽度:墙体砌筑灰缝应横平竖直、上下错位1/2砖搭砌。水平灰缝厚度为8~12mm,确保灰缝砂浆粘结饱满度达 80%以上。竖向灰缝宽度应控制在 8~12mm,在水平铺灰时,竖缝要添灰堵实,不产生透缝现象。
④ 砖墙砌筑时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⑤ 墙体一般不留槎,如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烧结普通砖砌体的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施工中不能留成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于墙中引出直凸槎(抗震设防地区不得留直槎)。直槎墙体每间隔高度≤500mm,应在灰缝中加设拉结钢筋,拉结筋数量按每 12mm 墙厚放置一根奶的钢筋,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两边均不应小于 500mm,末端应有 90°弯钩;拉结筋不得穿过烟道和通气道。
⑥ 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⑦ 木砖预埋:木砖经防腐处理,木纹应与钉子垂直,埋设数量按洞口高度确定;洞口高度≤2m 时,每边放 2 块,高度在 2~3m 时,每边放 3~4 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下四皮砖处开始,中间均匀分布或按设计预埋。
⑧ 砖墙勾缝:清水墙砌筑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如图纸没有明确规定时,一般深度为 6~8mm,缝深浅应一致,清扫干净。砌体应保证灰缝平直,宽度、深度均匀,颜色一致,砌混水墙应随砌随将溢出砖墙面的灰迹块刮除。
⑨ 设计墙体上应预埋、预留的构造,应随砌随留、随复核,确保位置正确构造合理。
(7)构造柱
1)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一般为 240mm×240mm,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二退二进,并沿墙高每 500mm 设 2φ6 拉结筋,钢筋端部设 90°弯钩,深入墙内不宜小于 1000mm。拉结筋应事先放在砌筑操作现场,保证随用随拿。拉结筋应靠构造柱纵筋内边穿过。
2)马牙槎边缘对挤揉出来的砂浆应用工具随手清除,防止凸出的砂浆“吃”进构 造柱内。根部的落地灰、碎砖块等杂物应及时清除。
3)支设构造柱模板时,宜采用对拉螺栓式夹具,为了防止模板与砖墙接缝处漏浆,宜用双面胶条粘结。构造柱模板根部应留垃圾清扫孔。
4)在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向柱内砌体和模板浇水润湿,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清除干净,先注入适量水泥砂浆,再浇灌混凝土。振捣时,振捣器应避免触碰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8)空斗砖墙砌筑:
1)空斗墙仅适用于一砖墙,采用平砌和侧砌相结合,依其立面的砌筑形式,有一斗一卧、二斗一卧、三斗一卧、全斗等四种砌法。
2)空斗砌砖宜采用满刀灰法。应用整砖砌筑,砌筑前应试排,不够整砖处,可加砌斗砖,不得砍凿斗砖。
3)空斗墙中留置的洞口,必须在砌筑时留出,严禁砌完后再行砍凿。
4)砖墙最低的三皮和最顶的两皮应砌实心砖墙。外墙阴阳转角、丁字墙接头、门窗立边。过梁、宽 lm以内的窗间墙、预埋件、框架拉墙筋连接处及安装卫生器具等的边缘部分应砌
筑实心砖墙。
6.4.4 质量标准
6.4.4.1 一般规定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 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2)砌筑时,砖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 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 5%~8%。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 300mm 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5)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 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 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 20mm,拱底应有 1%的起拱。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50%时,方可拆除。
(7)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 28d。
(8)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9)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6.4.4.2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 15 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 3 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 80%。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 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 20%接槎,且不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4.4.2 的规定。
6.4.4.3 一般项目
(1)普通砖墙填充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6.4.4.3 的规定。
(2)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筋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就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 20%,且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3)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竖向通缝不应大于 2 皮。
(4)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为 8~12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检 10%,且不应少于 3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检查 5 皮砖的高度和 2m砌体长度折算。
(5)墙体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 7d 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 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地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 3 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
(3)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6.4.4.5 观察检查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正确,木砖埋设、过梁安装或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2)填充墙砌体灰缝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不得有瞎缝、假缝、透明缝,墙面清洁。
(3)清水墙砖缝深浅均匀、颜色一致,墙面清洁干净。
(4)框架梁或板下补砌斜砖施工方法正确,无明显裂缝。墙体与框架柱或墙连接处砂浆竖缝填嵌饱满。
(5)抗震构造柱、墙体拉结筋、墙梁等设置正确,墙体留槎、洞口等留设正确。
(6)墙体脚手眼留设正确,堵孔密实。
6.4.5 成品保护
(1)砌筑好的砖墙,不得碰撞撬动,否则应重铺砂浆砌筑。
(2)洞口、管道、沟槽等应事先预留预埋,防止砌后剔凿。
(3)运料、卸料、翻架子等,防止碰撞墙面及门窗洞口。
(4)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5)墙体砌筑后,砂浆达到一定的强度后才能支设构造柱、过梁模板。
(6)浇灌构造柱及过梁混凝土时,不能撬动或碰撞墙体,防止砖体松动。
(7)雨期施工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以防雨水冲刷。
6.4.6 安全环保措施
(1)砖砌体施工脚手架要搭设牢固。
(2)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50%时,方可拆除。
(3)外墙施工时,必须有外墙防护及施工脚手架,墙与脚手架间的间隙应封闭防高空坠物伤人。
(4)严禁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支设模板等施工作业。
(5)在脚手架上,堆放普通砖不得超过 2 层。
(6)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嬉笑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废水等排放。
6.4.7 季节性施工措施
6.4.7.1 冬期施工措施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1)砌筑前,应清除块材表面污物、冰霜等。遭水浸冻后的砖或砌块不得使用。
(2)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3)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 l0mm的冻结块。
(4)冬期施工不得使用无水泥配制的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5)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砌体用砖或其它块材不得遭水浸冻;气温低于 0℃以下,砖可不浇水湿润,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的建筑物,普通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7)掺砌筑砂浆防冻剂时,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8)新砌砌体每日砌筑后,应使用保温材料覆盖,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浆。在继续砌筑前,应扫净砌筑表面,然后再施工。
(9)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 强度。
6.4.7.2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时,砂浆稠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外露砌体每日砌筑的高度不宜超过 1.2m,并应覆盖保护,以防雨水冲刷。
6.4.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填充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砌体
6.5.1 施工准备
6.5.1.1 技术准备
(1)砌筑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2)已审核完建筑施工图纸,并确保填充墙、门窗洞口的位置、轴线尺寸准确无误,确保圈梁、过梁的标高正确。
(3)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4)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5)制定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到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6)由试验室出具完整的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5.1.2 材料要求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常用尺寸规格尺寸有:
长度(mm):600;
宽度(mm):240、200、120 等。
高度(mm):300、250、200 等。
其规格尺寸比较灵活,根据设计要求,可根据需要选用或加工。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密度等级别见表 6.5.1.2-1。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干密度为 300~800kg/m ,选择砌块时必须具有出场合格证,其强度等级及干表观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的规定。
(6)施工用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 22.5 级或3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需新鲜、无结块。
(7)施工期用砂宜采用中砂,砂中泥土含量不应超过 5%,并过 5mm的密目网筛。
6.5.1.3 主要机具
(1)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井架、切割机、砂浆搅拌机等。
(2)工具:瓦刀、夹具、手锯、小推车、灰斗、灰铁锹、小撬棍、小木锤、线锤、皮数杆等。
6.5.1.4 作业条件
(1)砌筑前,将楼、地面基层水泥浮浆及施工垃圾清理干净。
(2)弹出楼层轴线及墙身边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标高控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先用 C15 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检验收完毕。
(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试模。
(7)做好水电管线的预留预埋工作。
(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配备齐全,“四口”(通道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和临边做好防护。
(9)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
6.5.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的施工质量控制应不低于 B 级,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组织形式的要求: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
(2)施工方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高、中级技工不应少于砌筑工人的 70%。
6.5.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6.5.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的产品龄期应超过 28d。
(2)砌筑砂浆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检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4)钢筋材质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单及复试报告。
6.5.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砌筑前,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不宜小于 200mm。
(2)框架柱、剪力墙侧面等结构部位应预埋φ6 的拉墙筋和构造柱、圈梁的插筋, 或者结构施工后植上钢筋。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砌体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留设构造柱,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墙长度每 5m设构造柱。构造柱应置于墙的端部、墙角和 T 形交叉处。构造柱马牙槎应先退后进,进退尺寸大于 60mm,进退高度宜为砌块 1~2 层高度,且在 300mm左右。
(4)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与构造柱之间以φ6拉结筋连接,拉结筋按墙厚每 120mm放置一根,120mm 厚墙放置两根拉结筋。拉结筋埋于砌体的水平灰缝中,埋入每边墙的长度不应小于 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 6 度、7 度的地区,不应小于 1000mm,末端应作 90°弯钩。
(5)加气混凝土砌体填充墙每天的砌柱高度不宜超过 1.8m,并且填充墙上不得留设脚手眼,搭设脚手架。
(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填充墙砌筑前应进行排砖、截砖,达到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6.5.2.3 质量的关键要求
(1)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砌体的灰缝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施工规范≥80%的要求,尤其是外墙,防止因砂浆不饱满、假缝、透明缝等引起墙体渗漏,内墙的抗剪切强度不足引起质量通病。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至少间隔 7d 后,再将其补砌挤紧,防止上部砌体因砂浆收缩而开裂。方法为:当上部空隙小于等于 20mm时,用 1:2 水泥砂浆嵌填密实;稍大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镶填密实;大空隙用烧结标准砖或多孔砖宜成 60°角斜砌挤紧,但砌筑砂浆必须密实,不允许出现平砌、生摆(填充墙上部斜砖砌筑时出现的干摆或砌筑砂浆不密实形成孔洞等)等现象。
(3)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湿润,砌筑砂浆有良好的保水性,并且砌筑砂浆铺设长度不应大于 2m,避免因砂浆失水过快引起灰缝开裂。
(4)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墙体的垂直平整度,并应在砂浆初凝前用小木锤或撬杠轻轻进行修正,防止因砂浆初凝造成灰缝开裂。
(5)砌体施工应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错缝搭砌,避免因墙体形成通缝削弱其稳定性。
6.5.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工人进入工地必须佩戴经安检合格的安全帽;
(2)电工和机械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工人高空作业之前须例行体检,防止高血压病人或有恐高症者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4)工人作业前,须检查临时脚手架的稳定性、可靠性。
6.5.2.5 环境关键要求
(1)遵守当地有关环卫、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场出口应设洗车台,机动车辆进出场时对其轮胎进行冲洗,防止汽车轮胎带土,污染市容。
(2)砌体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作业面应不间断地洒水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4)砌筑后,及时清理的垃圾应堆放在施工平面规划位置,并进行封闭,防止粉尘扩散、污染环境。
(5)机械切割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并采取防风措施,切割锯粉应及时清理。
(6)宜定制非标准砌块,以减少切割,防治环境污染。
6.5.3 施工工艺
6.5.3.1 工艺流程
图 6.5.3.1 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砌体施工工艺流程图
6.5.3.2 操作工艺
(1)结构经验收合格后,把砌筑基层楼地面的浮浆残渣清理干净并进行弹线,填充墙的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尽可能准确,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皮数杆尽可能立在填充墙的两端或转角处,并拉通线。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墙底部应砌 200mm 高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或混凝土空心砌块,或浇筑 200mm高墙厚混凝土坎台,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 C20。
(3)砌筑时应预先试排砌块,并优先使用整体砌块。不得已须断开砌块时,应使用手锯、切割机等工具锯裁整齐,并保护好砌块的棱角,锯裁砌块的长度不应小于砌块总长度的 1/3。长度小于等于 150mm 的砌块不得上墙。砌筑最底层砌块时,当灰缝厚度大于 20mm 时应使用细石混凝土铺密实,上下皮灰缝应错开搭砌,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总长的 1/3。当搭砌长度小于 150mm 时,即形成所为的通缝,竖向通缝不应大于 2 皮砌块,否则应配φ4钢筋网片或 2φ6 钢筋,长度宜为 700mm,如图 6.5.3.2-1 所示。
(4)砌块墙的转角处,应隔皮纵、横墙砌块相互搭砌。砌块墙的 T 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断面露头。详见图 6.5.3.2-2 和图 6.5.3.2-3。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的竖向灰缝宽度和水平灰缝厚度宜分别为 20mm 和 15mm。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正、反手墙面均宜进行勾缝。砂浆的饱满度不得小于 80%。横向
灰缝的一次铺灰长度不应大于 2m,竖向灰缝应采用临时内外夹板夹紧后灌缝。
(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填充墙与结构或构造柱连接的部位,应预埋 2φ6 的拉结筋,拉结筋的竖向间距应为 500~1000mm,当有抗震要求时,拉结筋的末端应做 40mm长 90 弯。
(7)有抗震要求的砌体填充墙按设计要求应设置构造柱、圈梁,构造柱的宽度由设计确定,厚度一般与墙等厚,圈梁宽度与墙等宽,高度不应小于 120mm。圈梁、构造柱的插筋宜优先预埋在结构混凝土构件中或后植筋,预留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构造柱施工时按要求应留设马牙槎,马牙槎宜先退后进,进退尺寸不小于 60mm,高度为 300mm 左右。当设计无要求时,构造柱应设置在填充墙的转角处、T 形交接处或端部;当墙长大于 5m时,应间隔设置。圈梁宜设在填充墙高度中部。详见图 6.5.3.2-4
(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砌体与后塞口门窗的连接:后塞口门窗与砌体间通过木砖与门窗框连接,具体可用 100mm长的铁钉把门框与木砖钉牢。木砖可以预埋,也可以后打。
预埋木砖时,木砖应经过炭化,埋到预制混凝土块中,随加气混凝土块一起砌筑,预制混凝土块大小应符合砌体模数,或用普通烧结砖在需放木砖部位砌长度 240mm、宽度与加气块等厚的砖礅,木砖放置中间。
(9)加气混凝土填充墙砌体在转角处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施工时,应留成斜槎。砌体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8m。
(10)切锯砌块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允许用斧或瓦刀任意砍劈。
(11)墙体洞口上部应放置 2φ6 的拉结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少于 500mm。
(12)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不应混砌。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但在墙底、墙顶及门窗洞口处局部采用烧结普通砖和多孔砖砌筑不视为混砌。
6.5.4 质量标准
6.5.4.1 一般规定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前,其产品龄期不应少于 28d。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2m,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淋。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普通烧结砖或多孔砖,或普通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 200mm。
6.5.4.2 主控项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验报告。
6.5.4.3 一般项目
(1)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6.4.4.3 的规定。
(2)加气混凝土砌体填充墙横向和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应大于等于 80%,用百格网检查。
(3)圈梁、构造柱及墙体拉结筋的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进行隐蔽验收,填写隐蔽验收单。
6.5.4.4 资料核查项目
(1)砌块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3)砂检测报告;
(4)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5.4.5 观感检查项目
(1)砌体墙面应整洁,砌体灰缝横平竖直,厚薄均匀。
(2)砌体组砌方法正确,上下错缝,转角、丁字接头部位搭砌正确。
(3)砌体顶面与梁板接触面组砌紧密无裂缝。
6.5.5 成品保护
(1)加气混凝土砌块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防止损坏棱角边。
(2)搭、拆脚手架时,不得碰撞已砌墙体和门窗边角。
(3)在加气混凝土墙上开洞、开槽时,应弹线切割,并保持块体完整;如有活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
6.5.6 安全环保措施
(1)砌体施工脚手架要搭设牢固。
(2)外墙施工时,必须有外墙防护及施工脚手架,墙与脚手架间的间隙应封闭防高空坠物伤人。
(3)严禁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支设模板等施工作业。
(4)现场施工机械等应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确认运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布置完成并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范》(JGJ 46)检查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7)砂浆搅拌机污水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指定地点。
6.5.7 季节性施工
6.5.7.1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时,加气混凝土砌块应有防雨措施,砌块严禁被雨淋。
(2)雨天施工时,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顶面应防止被雨水直接冲刷,雨后应检查墙体灰缝砂浆和墙面垂直度等,整修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5.7.2 冬期施工措施
(1)室外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日最低气温低于 0℃时,也应按冬期施工措施执行。
(2)冬期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前应清除砌块表面的污物、冰霜、雪等遭水浸泡受冻的砌块不得使用。
2)砂浆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3)石灰膏、电石灰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结融化后方可使用。
4)冬期施工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所用砂不得有冰块或直径大于 10mm的冰结块。
5)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加气混凝土砌块在气温低于 0℃下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的稠度,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的建筑物,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7)冬期施工每日砌筑后应及时在砌筑表面覆盖保温材料,砌筑表面不得留有砂浆,在继续砌筑前,应扫净砌筑表面,然后再施工。
(3)冬期施工砂浆砌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2 组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入常温 28d 强度。
(4)冬期施工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5)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等级提高一级。
(6)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
6.5.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加气混凝土砌块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6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砌体
6.6.1 施工准备
6.6.1.1 技术准备
(1)砌筑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2)审核施工图纸,并确保填充墙、门窗洞口的位置、轴线尺寸准确无误,确保圈梁、过梁的标高正确。
(3)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4)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
(5)制定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6)有试验室出具完整的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6.1.2 材料要求
(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按孔的排数分实心(0)、单排孔(1)、双排孔(2)、三排孔(3)和四排孔(4)共五类,其主要规格为 390mm×190mm×l90mm。
(2)按砌块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品(B)、合格品(C)。
(3)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要求如表 6.6.1.2-1 所示。
(4)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按密度可分为:500、600、700、800、900、1000、1200、1400 八个等级。按其强度可分为;MU10、MU7.5、MU5、MU3.5、MU2.5、MUl.5 六个等级。实际砌筑填充墙时,其强度等级及干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密度等级如表 6.6.1.2-2 所示。
(5)施工用水泥应符合 GB 175、GB 1344、GB 12958 的要求。
(6)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的规定。
(7)施工用砂宜采用中砂,砂中含泥量不应超过 5%,并过 5mm的密目网筛。
6.6.1.3 主要机具
(1)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井架、切割机、砂浆搅拌机等。
(2)工具:瓦刀、夹具、手锯、小推车、灰斗、灰铁锹、小撬棍、小木锤、线锤、皮数杆等。
6.6.1.4 作业条件
(1)砌筑前,将楼、地面基层水泥浮浆及施工垃圾清理干净。
(2)弹出楼层轴线及墙身边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标高控制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先用 C15 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检验收完毕。
(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试模。
(7)做好水电管线的预留预埋工作。
(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配备齐全,“四口”(通道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和临边做好防护。
(9)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
6.6.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的施工质量控制应不低于 B 级,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组织形式的要求: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
(2)施工方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高、中级技工不应少于砌筑工人的 70%。
6.6.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6.6.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的产品龄期应超过 28d。
(2)砌筑砂浆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检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4)钢筋的材质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单和复试报告。
6.6.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砌筑前,墙底部应砌筑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不宜小 于 200mm。
(2)框架柱、剪力墙侧面等结构部位应预埋φ6 的拉墙筋及芯柱、圈梁的插筋,或者结构施工后植上钢筋。
(3)砌体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8m,填充墙上不得留设脚手眼,搭设脚手架。
6.6.2.3 质量的关键要求
(1)砌体灰缝砂浆的饱满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80%的要求,尤其是外墙,防止因砂浆不饱满、假缝、透明缝等引起墙体渗漏,内墙的抗剪切强度不足引起质量通病。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至少间隔 7d 后,再将其补砌挤紧,防止上部砌体因砂浆收缩而开裂。方法为:当上部空隙小于等于 20mm时,用 1∶2 水泥砂浆嵌填密实;稍大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镶填密实;大空隙用烧结标准砖或多孔砖宜成 60°度角斜砌挤紧,但砌筑砂浆必须密实,不允许出现平砌、生摆(填充墙上部斜砖砌筑时出现的干摆砖或砌筑砂浆不密实形成孔洞等)等现象。
(3)为使砌体与砂浆之间粘结牢固,砌筑时应提前 2d 浇水湿润,含水率宜控制在 5%~8%。
(4)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墙体的垂直平整度,并应在砂浆初凝前用小木锤或撬杠轻轻进行修正,防止因砂浆初凝造成灰缝开裂。
(5)砌体施工应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错缝搭砌,避免墙体因出现通缝而削弱其稳定性。
6.6.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作业,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必须按要求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作业层及操作面上,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砌块切割作业,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砌块粉尘到处飞扬,同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以防粉尘进入人体。
(3)施工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设备的性能,是否安全、可靠。
(4)工地食堂必须符合当地卫生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保持室内洁净、无污染,用具消毒,米、菜清洗干净,以防食物中毒。
6.6.2.5 环境关键要求
(1)遵守当地有关环卫、市容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场出口应设洗车台,机动车辆出场时对其轮胎进行冲洗,防止汽车轮胎带土污染市容。
(2)砌体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作业面应不间断地洒水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4)水泥、外加剂等库内存放,搅拌机搭设封闭搅拌棚。
(5)搅拌污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指定地点。
(6)砌块残渣等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倒弃在指定地点。
6.6.3 施工工艺
6.6.3.1 工艺流程
6.6.3.2 操作工艺
(1)结构经验收合格后,把砌筑基层楼地面的浮浆残渣清理干净并弹线。填充墙的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尽可能准确,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皮数杆尽可能立在填充墙的两端或转角处,并拉通线。
(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筑时,墙底部应砌 200mm 高烧结普通砖、多孔砖或混凝土空心砌块,或浇筑 200mm高墙厚混凝土坎台,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 C20。
(3)填充墙砌筑时应预选、预排砌块,并清除砌块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 格的砌块。
当填充墙设置芯柱时,还应清除所用砌块的底部毛边,并在砌柱第一皮砌块时,采用开口小砌块或 U 形小砌块,以形成清理口,混凝土浇筑前,可从清理口中掏出落在砌块孔洞中的杂物。
(4)砌块墙的转角处,应隔皮纵、横墙砌块相互搭砌。砌块墙的 T 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断面露头。详见图 6.6.3.2-1 和图 6.6.3.2-2。
(5)砌筑时填充墙必须遵循“反砌”原则,每皮砌块底部朝上砌筑,上下皮应对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一般为砌块长度的 1/2。如上下皮砌块不能对孔砌筑时,搭砌长度也不应小于砌块 90m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预埋 2φ6 拉结筋或φ4 钢筋焊接网片,拉结筋或钢筋网片的长度不宜小于 700mm。但是,竖向通缝不应大于 2 皮砌块。
(6)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的竖向灰缝宽度和水平灰缝厚度应为 8~12mm。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 800mm。
(7)填充墙砌体的水平灰缝应平直,按净面积计算的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竖向灰缝应采用加浆方法,使砌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不得出现假缝、瞎缝、透明缝。竖缝的饱满度不应低于 80%。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厚度一般为 l0mm,最大不应超过 12mm,最小不小于 8mm。
(8)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与结构构件的连接部位应预埋拉结筋。当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预埋,当设计没有要求时沿高度间距 500~1000mm 预埋或后植 2φ6的拉结筋。当有抗震要求时,拉结筋的末端应做 40mm长 90°弯钩。拉结筋不得任意弯曲,应埋在水平灰缝的砂浆中。
(9)当设计有要求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芯柱,芯柱的宽度由设计确定,留设位置宜在填充墙的转角处、十字交接处、T 形交接处或大开间中纵横向填充墙中间等部位。芯柱布置应体现对称均匀的原则。
(10)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在转角处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施工时,应留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 2/3(一般按一步脚手架高度控制)。
如留斜槎确实有困难时,除外墙转角处或有抗震设防的地区墙体临时间断除外,可从墙面伸出 200mm砌成阴阳槎,并沿墙高每三皮砖或 600mm高,宜设 2φ6 拉结筋。从留槎处算起,拉结筋每边伸入墙体或芯柱内不应小于 600mm。详见图 6.6.3.2-3 和图 6.6.3.2-4。
(11)芯柱所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15。为便于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的坍落度不应低于 90mm。宜采用软轴式混凝土振捣器每 400~500mm高分层边振捣边浇筑。混凝土浇筑时应保证砌体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1MPa。
(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与后塞口门窗与砌体间的连接有多种方式,此处推荐一种简单易用方法是通过预埋混凝土块,各种材料的门窗框铁皮拉条或燕尾铁等固定件,通过射钉、膨胀螺栓等打入混凝土预埋块中即可。混凝土预埋块的尺寸宜为:与墙等厚、与砌块等高、砌入墙中 200mm 或 300mm 的正六面体。其它形式的连接方式可根据国家标准、本地区的图集或地方标准灵活选用。
(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每天的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8m。
(14)墙体洞口上部应放置 2φ6 的拉结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少于 500mm。
(15)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应在砌筑墙体时预留和预埋,不得随意打凿砌好的墙体。
6.6.4 质量标准
6.6.4.1 一般规定
(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前,其产品龄期不应少于 28d。
(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2m。
(3)砌筑前,应提前 2d 浇水湿润。严禁雨天施工,砌块上有浮水时,亦不得施工。
(4)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普通烧结砖或多孔砖,或普通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 200mm。
6.6.4.2 主控项目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验报告。
6.6.4.3 一般项目
(1)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4.3的规定。 检验数量:
1)对表中 1、2 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 10%,但不应少于 3 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两个轴线或每延长 10 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 3 处。
2)对表中 3、4 项,在检验批中抽检 10%,且不应少于 5 处。
(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它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 20%,且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水平、垂直灰缝饱度≥80%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 3 处,且每处不应少于 3 块。
检验方法: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4)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填充墙水平和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大于等于 80%。用百网检查。
(5)圈梁、芯柱及墙体拉结筋的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隐蔽验收,填写隐蔽验收单。
6.6.4.4 资料核查项目
(1)砌块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3)砂检测报告;
(4)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6.4.5 观感检查项目
(1)砌体墙面应垂直平整,表面整洁。
(2)砌体组砌方法正确,上下错缝,转角、丁字接头部位搭砌正确。
(3)砌体灰缝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无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砌体顶面与梁板接触面组砌紧密无裂缝。
6.6.5 成品保护
(1)空心砌块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防止损坏棱、角。
(2)在搭、拆脚手架和砌筑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撞已砌墙体和门窗边角。
(3)在墙体上开洞、开槽时,应弹线切割,并保持块体完整,如有活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
6.6.6 安全环保措施
(1)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结合培训,对各个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机械应设专人操作并持证上岗。
(2)砂浆搅拌机、卷扬机等应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检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确认运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布置完成并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范》(JGJ 46—88)检查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砂浆搅拌机污水应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指定地点。
6.6.7 季节性施工
6.6.7.1 雨期施工措施
(1)雨天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2)砌体砌筑如遇雨期停止施工时,应及时进行覆盖,防止砂浆被雨水冲刷,造成砂浆流失,影响气体质量。
6.6.7.2 冬期施工措施
(1)冬期施工时砌块不得浇水湿润,也不得使用受冻的砌块。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
(2)砂浆宜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3)砂子不得含有直径大于 1cm的冻结块或冰块。
(4)砂浆拌制时应采用热拌,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5)砌块施工不得采用冻结法。
(6)对当日砌筑的砌体应及时进行表面覆盖,避免受冻,同时应清理干净表面无砂浆。
(7)砌筑砂浆温度不应低于 5℃。当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等级应提高一级。
(8)冬期施工时应采用掺氯盐外加剂,同时应对钢筋做好防腐处理。
(9)冬期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6.6.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地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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