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散文一 李国文散文

李国文读史:不为人知的历史真相趣解

本书收录著名作家李国文历年创作的历史散文随笔作品50篇,基本网罗了作者历史散文的全部精华。本书取材广泛,从秦汉到明清,从正史到野史,从大题材到小人物,从帝王将相到三教九流,都有涉笔。书中所述及的人物包括秦始皇、曹操、吴大帝、唐太宗、宋徽宗、李后主、明太祖等帝王,李斯、陆机、董卓、诸葛亮、司马懿、桓温、王衍、海瑞、张居正、和珅等将相,更有司马迁、嵇康、阮籍、谢灵运、白居易、李清照、方孝孺、李卓吾、龚自珍等文人才子。作者坚持了自己杂文写作一贯的幽默诙谐的写作风格,记述历史,藏否人物,笔如游龙,议论生风。读者即可以了解很多史实,也可品味作家优美流畅的文笔。崇文书局出版

不似人君

“不似人君,何见所畏。”这话出自《孟子》,是孟轲见到梁襄王后,对这

位君主的一段评论。

原文为:“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猝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

用白话文,要费点口舌:“孟子见到梁襄王,出来以后,告诉人家说:‘远远望上去不像一个国君的样子,走近了看,也没有什么使人敬畏的地方。突然间,他向我提了个问题:先生,你说天下怎么才能安定呢?我就对他说,大王,我认为天下的安定,在于统一。’”

“不似人君”,这是个相当负面的评价。若是加在哪位皇帝身上;或者加在哪位虽不是皇帝,但握有权力的统治者身上;或者加在哪位既不是皇帝,也不是统治者,但坐在一个相当重要位置上的什么人物身上,就等于说此人不是那材料,不是那东西,比成语“尸位素餐”还差劲。至少那个空占职位而不尽职守的家伙,还有一个样子在,而梁襄王,大概是一个站无站相,坐无坐态的上不了台盘的二赖子。

中国历史上,先后出过三百多个皇帝,其中,“不似人君”者,颇不少。这也是中国在汉唐时曾经是世界上的领先国家,后来到了明清,不领先反而成为落后国家的重要原因。

孟子干吗一出魏国都门就大讲主人的坏话呢?这是有历史渊源的。他早些年,曾找过梁襄王的爹,也就是旧时启蒙读物《孟子》第一章,“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的那位。当时,孟子很以为自己的学问,能得到一份精神教父的工作,结果碰壁而归。

老子死了,儿子接班,孟子又上门来了,继续想得到这份美差。谁知梁襄王不买他的账,你跟他说得嘴出血,他只当耳旁风。虽然梁襄王“不似人君”,但也绝非白痴,他所需要的是欺强凌弱,称王称霸,孟夫子所能提供的是王道仁政,天下一统,南辕而北辙,那怎么行?如司马迁所说:“持方枘欲内圆凿,其能入乎?”又一次碰壁,当然不很开心。

此时此刻,有一位孟轲同时代人庄周,冷眼在一边看着,不禁莞尔。在《秋水篇》里,有这样一段话,我一直以为是说给孟子听的。“井蛙不可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老兄,你有必要对这位“不似人君”的家伙,苦口婆心,大费唾沫吗?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群身份为“说客”的知识分子,仆仆风尘于各个邦国之间,向人君们兜售其治国安邦之道,以求得一份差使。只有庄周例外,楚庄王厚币相聘,许以为相,他为求得一份自由,宁为“孤豚”,不做“牺牛”。人君“似”也好,“不似”也好,与我何干?他浑不凛,所以没负担,他没负担,所以很轻松,躺在漆园里看天上的白云苍狗,顺便看孟夫子的笑话。

儒家讲入世,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孟子做不到庄周那样豁达,那样潇洒,那样放浪形骸。魏国肯定没戏,只好卷起铺盖,挽起裤腿,重新上路,去寻找新的赏识他满腹经纶的邦国。若是凭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说到顽石点头的程度,那咸鱼就该翻身了。一朝得意,飞黄腾达,发号施令,望风披靡。只消看看六国封相的苏秦,那神仙也似的快活,着紫衣绯,高屋华轩,出乘入驷,美女如云,便知道说客的原动力在哪里了。

若没有这些物质上的实际诱惑,精神上的愿景期许,很难想像孔子,以及他学生的学生孟子,风餐露宿,忍饥挨饿,不辞劳苦,奔走于山东各国的驿路上。这种“货于帝王家”的求售心理,从来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努力奋斗的目标。十年寒窗,为什么?上京赶考,图什么?不就是高官厚禄,以及随之而来的快乐无比吗?倘没有这点奔头,曲阜的孔夫子,邹县的孟夫子,才不肯放下小米煎饼,大葱蘸酱,远走他乡呢!

那时的交通工具,为牛拉车,速度奇慢,那时的国道干线,为泥石路,坑洼不平,那时虽没有车匪路霸,但翦径的绿林豪杰,偶尔也会从草莽中跳出来,横刀相向,所以,旅行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可为了生计,也就不得不尔。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题目很长的文章,《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因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学匪”派考古学之一)》,考证出来孔夫子的胃病,与圣人们为了谋生,推销自己的学问,常年作艰苦跋涉的旅行有关。

我生于上海,食大米长大,曾经觉得此论有点牵强。1949年,到了北方,尝到了咬难断、嚼难烂的戗面馒头,硬如铁、厚如砖的挂炉锅盔,才体会这些干粮在胃里,那确实难以克化的过程,便钦服了鲁迅的论断。吃了一肚子这样的食物,在牛车上长途颠簸,老先生要是不得胃下垂病,或胃黏膜脱落症才怪呢!

病因的时代性,地域性,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精神状态下,人类生活习惯所形成的必然结果。孔夫子那个时代,容易得消化系统的病,因为食物粗粝,制作简陋,连皮带壳,极难吸收,故而胃肠受损。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日子好过,胃口大开,摄取食物大大超过营养需要,结果,肝有脂肪,尿中有糖,一时间,富贵病又成了时髦。至于与我年纪相仿的当代文人,十有八九,不是高血压,就是冠心病,不言而喻,20世纪里的政治运动,那年复一年的诚惶诚恐,那岁复一岁的惴惴不安,恐怕是造成心血管疾病的主要原因。

真是什么时代生什么病,胃病固然要命,心血管病则更要命,这一点,我又不禁羡慕孔夫子的幸运了。

但是,二位圣人的求职过程,相当不顺。“仲尼菜色陈蔡,孟轲困于陈梁”(《史记》),四处碰壁,状况颇糟。其所以如此,道理很简单,大时代变了。用现在的话说,社会转型期,儒家的乌托邦主义,民贵君轻的理想主义,克己复礼的完美主义,已经是“昨夜星辰昨夜风”,陈旧了,过时了,不吃香了。胶柱鼓瑟,不知变通之道,焉有不落伍的。

那些更务实,更功利的人君,宁肯接受采用惩罚手段的,不顾人民死活的,不讲道义公正的,乃至于为达到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的“法家”统治术。也就是在“批林批孔”时抬举的那些名公,他们一上台,道路以目,刑及三族,株连网及,不论无辜,马上就将老百姓弄得哑口无言,连屁也不敢放一个。人君(尤其像梁襄王这样不似人君者)觉睡得安稳,立刻赏给他们“安车驾驷,束帛加璧,黄金百镒”(《史记》)的优厚待遇,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了。

看到这些,孟夫子连自杀的念头都有过的。所以,砖画像上的孟夫子,脸很长,像犯了痔疮似的,一脑门子官司。但是,中国的老百姓,还是应该感谢孟子这个“不似人君”的论断,这等于是一把尺子,可以用来丈量数千年封建社会中那些皇帝,或不是皇帝的皇帝,够不够格?如果老百姓有了这一份敢于抬起头来丈量皇上的勇气,实在是了不起的精神解放。

但是,话说回来,毫无民主可言的封建社会中,有这点勇气,或者,没有这点勇气,能改变“不似人君”者的一根毫毛吗?

这里,就得以沙陀人李存勖(885—926)为例了。

他在没有当皇帝之前,倒也没有多少可挑剔的地方,一坐上龙椅,就不是那东西了。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对这个“不似人君”的后唐庄宗,有一段精彩的记载。

“其战于胡柳也,嬖伶周匝为梁人所得。其后灭梁入汴,周匝谒于马前,庄宗得之喜甚,赐以金帛,劳其良苦。周匝对曰:‘身陷仇人,而得不死以生者,教坊使陈俊,内园栽接使储德源之力也。愿乞二州以报此二人。’庄宗皆许以为刺史。郭崇韬谏曰:‘陛下所与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今大功始就,封赏未及于一人,而先以伶人为刺史,恐失天下心。不可!’因格其命。逾年,而伶人屡以为言,庄宗谓崇韬曰:‘吾已许周匝矣,使吾惭见此三人,公言虽正,然当为我屈意行之。’卒以俊为景州刺史,德源为宪州刺史。”

这样一个戏子皇帝,也许是中国历史上的惟一。

在中国,皇帝有表演欲者很多,而且,很多皇帝都是非常好的演员。别看坐在龙椅上,像模像样,人五人六。一下朝,晋惠帝是个白痴,隋炀帝是个色鬼,东昏侯是个无恶不作的坏蛋,而刘宋苍梧王,齐文宣帝,金海陵王等等,则是制造灾难的祸乱之源,但在扮演皇帝这个角色的时候,都是很尽职的演员,该念该唱,一点也不荒腔走板。所以说,不具备戏子的本领,是当不了皇帝的。

然而,铁定了要当一个专业戏子,把乔装打扮,粉墨登场,献艺舞台,真正下海,定为自己终极目标者,恐怕就只有李存勖一位。旧时,梨园行供祖师爷牌位,据说为唐玄宗李隆基,其实,李存勖才是最适当的人选。他是真正的皇帝级演员,惟一能与他媲美的,也许只有美利坚合众国的罗纳德?里根那位总统级的演员了。但是,里根入主白宫以后,就跟好莱坞一刀两断,很不乐意别人说他曾经当过戏子。李存勖进了洛阳,却把戏台子搭到了皇宫里来,以做一名戏子而感到无上光荣。

这国家可就够糟了。

应该说,他确有表演才能,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时有客串的欲望。“皇后刘氏素微,其父刘叟,卖药善卜,号刘山人。刘氏性悍,方与诸姬争宠,常自耻其世家,而特讳其事。庄宗乃为刘叟衣服,自负蓍囊药笈,使其子继岌提破帽而随之,造其卧内,曰:‘刘山人来省女。’刘氏大怒,笞继岌而逐之。宫中以为笑乐。”

最为滑稽突梯的,一次,“庄宗尝与群优戏于庭,四顾而呼曰:‘李天下,李天下何在?’新磨遽前以手批其颊。庄宗失色,左右皆恐,群伶亦大惊骇,共持新磨诘曰:‘汝奈何批天子颊?’新磨对曰:‘李天下者,一人而已,复谁呼邪!’于是左右皆笑,庄宗大喜,赐与新磨甚厚。”

“李天下”,是这个戏子皇帝的艺名。这位叫敬新磨的俳优,就是抓住“李”“理”同音的误会,在台上扇了这个戏子皇帝一记耳光。而这位皇帝,竟然挨扇得十分高兴,真是可笑透顶。

这样的二百五,当上最高统治者,能“似人君”吗?

“然时诸伶,独新磨最善俳,其语最着,而不闻其佗过恶。其败政乱国者,有景进,史彦琼,郭门高三人为最。是时,诸伶人出入宫殿,侮弄缙绅,群臣愤嫉,莫敢出气,或反相附托,以希恩幸,四方藩镇,货赂交行。”最后,戏子当政,国事日非,胡作非为,大势已去,“一夫夜呼,乱者四应,苍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李存勖在乱军混战中,被弑于那个艺名叫门高的俳优刀下。他的尸体,也是他宠幸的艺人们,“聚乐器而焚之”。

欧阳修总结道:“《传》曰:‘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庄宗好伶,而弑于门高,焚以乐器,可不信哉,可不戒哉!”(以上均《新五代史》)

如果,中国漫长的历史中,仅仅只有这样一个戏子皇帝,也许使后人不免寂寞。

所以,无独有偶,明代后期,还出了一个木匠皇帝朱由校,这位“不似人君”的明熹宗,那就更了不起。此人若是生在今天,获得一个高工的职称,肯定不成问题,冲他这份专长,倘不是模型工程师,也该是水利工程师,然而造物主偏要把大明王朝交到这位不成器的皇帝手里。

“上性好走马,又好小戏,好盖房屋,自操斧锯凿削,巧匠不能及。”(李逊之《三朝野记》)。

“又好油漆,凡手用器具,皆自为之。性又急躁,有所为,朝起夕即期成。”(抱阳生《甲申朝事小记》)

“又极好作水戏,用大木桶大铜缸之类,凿孔创机,启闭灌输,或涌泻如喷珠,或澌流如瀑布,或使伏机于下,借水力冲拥圆木球如核桃大者,于水涌之,大小盘旋宛转,随高随下,久而不堕,视为嬉笑,皆出人意表。”(刘若愚《酌中志》)

这样一个木匠皇帝,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惟一。

放在今天,李存勖的演技,未必能评上高级职称,或者得什么国家表演奖,但朱由校的木工技艺,却绝对是一流的,据说明代有的皇帝,大字都不识多少,那么,按工人技术职称评定明熹宗,八级模型工是笃定可以拿到手的。

让一个最擅长,也最投入,而且干得兴趣盎然的,是造芭比娃娃式小房子的能工巧匠,来治理偌大的帝国,要不被他整得稀里哗啦才怪?据王士禛《池北偶谈》:“有老宫监云:明熹宗在宫中,好手制小楼阁,斧斤不离手,雕镂精绝,魏宗贤每伺帝制作酣时,辄以诸部院章奏进,帝辄麾之曰:‘好生看,勿欺我。’故阉权日重,而帝卒不之悟。”果然,大明王朝的棺材盖,应该是经这个“不似人君”的家伙合拢上的,他的弟弟朱由检,不过再钉上几枚永世不得翻身的断头钉,宣布彻底灭亡而已。

当然,在中国历史上“不似人君”者之列中,一个优秀杂技演员皇帝,也是不能忘怀的。齐东昏侯萧宝卷:“有膂力,牵弓至三斛五升,又好担幢,白虎幢高七丈五尺,于齿上担之,折齿不倦,自制担幢校具,伎衣饰以金玉,侍卫满侧,逞诸变态,会无愧色。”他若活到现在,肯定是哪家杂技团的团长,凭他铁嘴钢牙这一项绝活,谁也盖不了他,他要参加蒙特卡罗国际杂技节献艺的话,金小丑奖非他莫属。

而那位“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着商贾服,从之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着进贤冠,带绶。又驾四驴,帝亲自操辔,驱驰周旋,京师转相仿效,驴价遂与马齐”的汉灵帝刘宏,也是中国皇帝行列中一块活宝。说实在的,他应该是在秀水街大显身手的个体商贩,或者在郊区找块地方,开一个游乐园,五一,国庆,春节长假,坐在那儿收钞票。是一位绝对的赚钱能手,让他当皇帝,真是委屈了他。

至于“上好骑射,剑槊,法算。至于音律,蒱博,无不精妙。好蹴鞠,斗鸡,与诸王赌鹅。鹅一头至五十缗。尤善击毯,尝谓优人石野猪曰:‘朕若应击毯进士举,须为状元。’对曰:‘若遇尧舜作礼部侍郎,恐陛下不免黜放。’上笑而已”的唐僖宗李儇,就更“不似人君”了。他绝对可以做一个上海话里的“白相人”,或者到足球俱乐部里当个老大,吹吹黑哨什么的,准比让他去治理国家强得多多。(以上均见司马光《资治通鉴》)

而宋徽宗赵佶的蹴鞠,更是了不起,唐僖宗李儇又瞠乎其后了。说他是中国古代的球王贝利,不算夸张。当他最后成为俘虏,押解北上,还被胜利者金朝的太子请去表演球技,传授诀窍。这场面使我想起德国法西斯从集中营里,组织死亡足球比赛一样的残酷和痛苦。然而由此也可见他的鞠技,必有高明之处。读《水浒传》,我们看到那个高俅,“气球一似鳔胶粘在身上的”功夫,凭这一手,这个混混,混到政权中枢,获得太尉高位,那么赏识他的赵佶,必定技压群芳,球艺高超,才能与他沆瀣一气。所以元代大臣脱脱在编撰《宋史》的《徽宗记》后,掷笔叹曰:“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王士禛《池北偶谈》)

赵佶,做皇帝,不是那材料,但他的诗、词、书法、绘画,无不出色。2002年4月份,中国嘉德国际拍卖公司,在昆仑饭店,宋徽宗的一幅《写生珍禽图》长卷,以235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成交,创下了中国画拍卖的最高值。然而,“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的北宋之亡,就是亡在他的手中。当他和李师师缠绵床榻,高唐云雨之际,正是北方强邻跃马渡河之时。

所以,别看他们一个个都披上了龙袍,坐上了王位,当上了皇帝,但是,摊上这样“不似人君”的戏子、木匠、杂技演员、小商贩、球星……可想而知,中国人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了。

中国的士大夫,那些古代知识分子,说来也实在是可怜兮兮的,永远在找一个赏识他的主子,而从来不敢想自己成为主子,永远希望有一个好皇帝,而从来不敢对那些“不似人君”者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孟子见了梁襄王后,深感其不是一个东西后,不是马上产生出这个不像皇帝的家伙,应该赶紧从龙椅上滚落下来的想法,却是觉得他不使人感到敬畏,而有些遗憾。既然你老人家都认为他“不似人君”了,你还要那个“所畏”干什么?这大概也是人们对于知识分子的遗憾和无奈吧!

尽管如此,我还是佩服孟夫子,因为他后来好像明白了。他在齐宣王那里,被问道:“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商汤流放了桀,武王姬发讨伐了纣,发生过这样以下犯上的事情吗?)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在历史的传记上,确实有过这样的记载。)

曰:“臣弑其君可乎?”(难道臣下可以做出杀掉君王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吗?)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伤仁害义的人,叫做残贼。残贼的人,就是独夫。我们只是听说把那个独夫民贼的纣王杀掉了,没有人认为那是弑君,那是大不敬。)

孟子的说法,很清楚,皇帝不怎么样,他就不是皇帝了,杀掉他,是可以的。

今天,这是一句脱口而出,不用顾忌的话。可是在有皇帝的年头里,要这样说出来,大有掉脑袋的可能。于是,那个有一张苦瓜脸的孟子,居然敢具有这等见解,倒令我从心眼里对他多了些敬意。

文人遭遇皇帝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为秦代的嬴政,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批量化

地集中屠杀文人的皇帝。

好厉害,好厉害。秦始皇这样大规模、大范围地收拾文人,中国知识分子的日子,便基本上不怎么好过了。

秦以前,夏商周三代,历史记载有些语焉不详,那时的那些统治者对付文人,是不是全面整肃过,是不是大开杀戒过,已不得而知。但估计,未必会比秦始皇好到哪里去,谁在台上,照样,都是拿文人不当一回事的。

说到底,有史以来的文人,在帝王眼里,不过是一贴膏药。用得着,拿来贴上,用不着,揭下扔掉。跳汨罗江的屈原,就是一个例子。此人有点呆气,司马迁说他:“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然而,他爱楚国,楚国可一点也不爱他,而且很烦他。傻傻的诗人看不出这一点,一门心思要做一贴烂膏药,硬往上糊。谁知郑袖、张仪、上官大夫,令尹子兰也算是文人的人联手起来,不给他糊的机会。这其中道理很简单,同行是冤家,如果这位同行胜他一筹,那就更是冤家。

屈原在都城很郁闷,他看人家不顺眼,人家看他更不顺眼。于是,“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失落绝望到了极点,最终,只有赴水一途。

不过,应该看到,楚怀王,虽昏而并不甚暴,楚怀王的儿子顷襄王,虽苛而并不甚虐,算是屈原摊上的一份好福气。遭遇这类混账帝王,顶多不吃香,顶多不走运,顶多顶多将他放逐,也则罢了。不杀头,不要命,甚至不打屁股,不坐班房,连什么分子的帽子也不给戴一顶,太值得谢天谢地了。如果屈原碰上嬴政的话,估计,不会给他这份抱块石头投水自沉的自由。

死,怎么样的死,由朕来决定。

如果屈原落在秦始皇的手里,这份死的自由也得不到的。想投汨罗江?没门,在骊山挖个坑将他活埋,倒是极有可能的。这位暴君,喜欢坑人。秦赵长平之战,一下子坑了赵国四十万降卒。坑顺了手,他要来收拾文人,也就沿用此法。不说什么废话,不费什么口舌,挖个坑,推进去,覆上土,掩埋了,简单麻利,多快好省。免去收尸装棺,连坟墓也现成的,可谓一举两得。

在中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处决文人,是这位始皇帝嬴政开始的。从此,文人遭遇皇帝,幸者少,不幸者多。

自打秦始皇坑儒,进行批量化屠杀知识分子,有了这个先例,中国文人的日子,便基本上不大好过了。因此,按规矩,可以想像当时在首都咸阳,应该有“焚书坑儒”办公室这样负责搞运动的专设机构,而且,这个简称为“焚坑办”的主任,我认为非丞相李斯莫属。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职业刽子手,早就怀有对同行的刻骨仇恨,就冲他,我不大相信司马迁所说的仅仅坑了四百六十余人的数字。

因为中国人的宁左勿右,好扩大化的毛病,根深蒂固,流毒甚广,估计始皇帝所坑的儒生,当大于此数,或倍于此数。

秦始皇这一坑,为嗣后的统治者带了一个坏头。从此,历代帝王基本上都以他为榜样,为楷模,视文人为死敌,与文人相寇仇,跟文人过不去。所以,文人遭遇皇帝,十之九,不得好果子吃。因而中国文人的安全系数,由秦朝以降,一朝不如一朝,愈晚愈糟;反过来,中国皇帝收拾文人的积极性,却由秦始皇开始,一代胜似一代,后来居上。

到了大清王朝,到了如今被鼓吹得甚嚣尘上的“盛世”,也就是康雍乾三位“英主”坐镇天下的时候,中国文人更是坠入苦难的深渊,过着命悬一丝,朝不保夕,闭门家坐,祸从天降的日子。中国这部沉重的文字狱史,越到后来,统治者对于文人的整肃,也就越是残酷,越是恐怖,越是血腥。如果说,明代那位流氓无产者朱元璋,所杀害的文人,为秦始皇坑人数的460后加个0,为4600人的话,那么清代康雍乾三朝,所杀害的文人,则为秦始皇坑人数460后加两个0,为46000人,恐怕还是属于相当保守的估计。

有一个统计,大清王朝以异族统治者君临天下268年期间,对于文人之镇压屠杀,可称世所罕见,史所罕见。据记载,中央政府(不包括地方各级衙门)一共搞了160余起文字狱的大案要案,也就是所谓的“钦案”,可怕得很。平均每一年半,就要雷厉风行地,大张旗鼓地,兴师动众地,家喻户晓地,对文人开刀问斩,大面积地血洗一次。掉脑袋的,坐大牢的,流放黑龙江,或更远的乌苏里江,给披甲人为奴的,每起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这三百年间,在全国范围内,到底杀、关、流放了多少文人,是个统计不出的巨大数字。

可以设想一下,这些“盛世”时期的全国知识分子,不是七八年来一次运动,而是七八个月就来一次运动,这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战战兢兢,哆哆嗦嗦的岁月,想来当不比俄国那位生活在古拉格群岛的索尔任尼琴,好到哪里去!

而这160多起的文字狱案件,泰半发生在康雍乾“盛世”,从公元1662年到1795年的133年间,这祖孙三代皇帝,几乎是病态的,偏执狂的,不遗余力地收拾文人,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其打击镇压之残忍,其株连牵扯之广泛,其挖地三尺之彻底,其刑罚处置之严酷,是五千年来中国文化史上最为黑暗的一页。

所谓的“盛世说”,所谓的“英主说”,对于这些倒在文字狱血泊里的文人冤魂而言,绝对是百分之百的“马屁说”,“扯淡说”。

朱姓皇帝出身于草根阶层,他们大兴文字狱,是由于农民天生的对于文化的恐惧,对于识文断字之人的惧怕,所形成的一种根深蒂固的仇恨心理,因而在掌握权力后,肆无忌惮地进行报复。那么,来自关外异族的康雍乾等满清皇帝,入主中原,一、极少数人统治着极大多数人,必然会有的危机感,不安全感;二、原系文明程度底下,文化水平落后的草莽游牧民族,难免要产生的自卑感,矮半截感。两者加在一起所形成的弱势心态,他们对于不信任,又不得不使用的汉族知识分子,大搞文字狱,是一种巩固统治的政府行为。

朱元璋在位,大臣清早上朝,全家人都出得门来,与之生离死别,因为不晓得晚间还回不回得来?那个痞子皇帝,很不是东西,谁要碰到他的当过和尚,做过盗贼,以及泥腿子还未洗干净的敏感神经,马上就会推下去斩首。因此,明朝的文字狱,感性成分要大些,偶发成分要大些,找碴儿寻不是的成分要大一些。但满清皇帝对汉族知识分子,由于采取不放心,不放手,不放松的三不政策,实施戒惧之,猜疑之,排斥之,异己之的基本方针,一拨一拨兴起的,时不时地用来收紧文人骨头的文字狱案件,则完全是有步骤,有安排,定期实施的理性作为。

所以,清代文字狱,比之明代文字狱,更可怕。在中国历史上,凡心里发虚,老觉得屁股坐在火药桶上,或者火山口上的统治者,都患有这种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意识形态恐惧症,惶惶然不可终日。我们从清末民初天嘏所著《满清外史》中,一则关于弘历的记载,就可以看到这位皇帝是如何借助于最高权力,毫不客气,毫无道理,以至语无伦次地呵斥当时领衔文坛的重磅人物。其实,这种威风不过掩饰其精神、心理上的虚弱而已。

(弘历)“尝叱协办大学士纪昀曰:‘朕以汝文字尚优,故使领四库书,实不过以倡优蓄之,汝何敢妄议国事?’夫协办大学士,位亦尊矣,而曰‘倡优蓄之’,则其视群臣为草芥,摧残士气为何如者。尹会一视学江苏,还奏云:‘陛下几次南巡,民间疾苦,怨声载道。’弘历厉声诘之曰:‘汝谓民间疾苦,试指明何人怨言。怨声载道,试指明何人怨言。’夫此何事也,岂能指出何人乎?尹会一于此,惟有自伏妄奏,免冠叩首已耳,乃谪戍远边。”

纪昀(1724—1805年),即纪晓岚,河北献县人,一位于学无所不涉猎,无所不淹通的《四库全书》总编辑。尹会一(1691—1748年),直隶博野人,一位精通程朱理学,文章道德悉为楷模的大家名吏。说来好笑,领袖儒林的堂堂大老,被乾隆这一顿吹胡子瞪眼睛,差点吓得尿了裤子,连忙磕头掌嘴,认罪求饶不已。

纪晓岚以为自己是众望所归的扛鼎文人,尹会一以为自己是国家栋梁的当朝一品,觉得弘历应该会对他们多么优容,多么礼让,便不知天高地厚,直言无讳。在乾隆眼里,这种给个梯子就上脸的狂妄,撇开满汉之隔,异己之疑,主子和奴才的悬殊不论,凭借文章华彩,学识鼎望,儒林名声,士子仰慕的优势,敢对朕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简直就是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大不敬。

也许乾隆并不拥有他们满肚子的学问,但拥有的绝对权力,却能置这两位顶尖文人于死地。在帝王眼里,两条腿的狗也许难找,两条腿的作家诗人,却有的是。幸好乾隆没有秦始皇的坑人癖,否则,这两位大腕,很可能不是充军发配,而是自己挖坑埋掉自己了。

由此可知,文人遭遇皇帝,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在这部《满清外史》中,还有一段关于乾隆与给他当差的御用文人沈德潜的记载,那就更有趣了。尽管,乾隆本人已经相当程度地汉化,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其造诣,其水平,也非寻常人所能及。但他的潜意识中,那边外未开化的民族来历,始终是他的内心阴霾。所以,一、对汉族文人,始终持有戒心和敌意,哪怕输诚纳款,五体投地表忠心者,也要时不时进行修理,不能让他们活得太痛快,太炸刺,太翘尾巴;二、凭借权力优势,你行,爷比你更行,乾隆一辈子所写的诗,总量超过《全唐诗》。所以要打破这个记录,其中既有赌气个人能力之心,更有湔雪民族耻辱之意。

乾隆一辈子写了近五万首诗,就算他一出娘胎就写,到八十多岁驾崩捯气时还在写诗,这位老汉日平均要作诗两至三首,这当然不可能,必须有枪手代劳,可能还不止一位,于是,蛰居苏州,名闻江南的沈德潜,便交了好运。

“长洲诗人沈归愚,为叶横山入室弟子,微时即名满大江南北。弘历闻而慕之,乃以庶常召试。不数年,遂跻八座,礼遇之隆,一时无两。尝告归,弘历以所著诗十二本,令其为之改订,颇多删削。迨归愚疾殁,弘历命搜其遗诗读之,则己平时所乞捉刀者咸录焉,心窃恶之。”

沈德潜(1673—1769年),江苏长洲人。此老直到六十多岁高龄,忽被乾隆看中,受聘京师。须臾之间,登上翰林讲席,擢为内阁学士,他当然明白,弄他到京师来,就是来为主子捉刀。这些高官厚禄的好处,等于付钱买断他的署名权。按理,这君子协定,是不可毁约的。可最后老先生编自己的全集时,竟然撕毁合同,收归己有,统统物归原主地“咸录焉”。

这样赖账,当然不像话,太不讲信义,太不够朋友了。你卖他买,一手付款,一手交货,那些代作的诗,版权已经属于皇帝大人的了。

我发现,无论古今,文人上了年纪,就添毛病。为什么老文人总是做出些令人诟病的行止来呢?很大程度是生理原因。第一,脑浆子变稠了,第二,脸皮子加厚了。脑浆一稠,呈固化状态,这个人活着也像木乃伊了;脸皮一厚,则感觉失灵,便堂而皇之地下作,而且还不知耻。

他想得也有他的道理,横竖这是没签字的一纸合同,即使乾隆发现他违约,也对他无可奈何。

错了,这位背时的,昏聩的老先生,竟然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故宫里收藏的乾隆像,那副尊容,酷似其祖康熙,绝非善类。尤其晚年,脸部瘦削,两腮内陷,眼角下垂,鼻准峻刻,透出一股阴鸷毒狠的神色,令人望而生畏。你老先生缺乏基本的商业道德,无视起码的买卖公平,以为老脸皮厚,假装糊涂,陛下就会放过你吗?于是,抓住他为扬州东台人徐述夔所作《一炷楼集》的序,下令严办。有人报告,陛下,他已经死了!

睚眦必报的乾隆说,死了也得结账。

先前,此老八十多岁致仕,告老还乡,作为皇帝的笔杆子,光焰万丈,何其了得!肯定招摇过市,大出风头,苏州本不大,简直装不下他。在中国,大文人喜捧,小文人善捧,大文人唯恐捧不够,小文人生怕捧不上,于是,抬轿的,喝道的,筛锣的,打旗的,一起大捧特捧,捧昏了头的他,没细看徐书中的“反动”内容,胡乱作了个序。结果,作者满门抄斩不说,老先生虽死,因这篇序,也受到“仆其碑,戮其尸”的处置。

皇帝,有时很小人的。文人遭遇这类小人皇帝,那就更没救了。乾隆歹毒一笑,你这个老东西,哪怕逃到阴曹地府,朕也能让你不得安宁。

徐述夔的这本诗集之“反动”,就是一句“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诗中反清复明的变天思想,固然罪不可赎,而以“壶儿”影射“胡儿”来诽谤,尤其触犯这位异族主子的心理隐痛。这就如同阿Q因瘌痢头而忌讳说亮说光一样,千万不能提到脑袋上的那块秃疤。地方官检举上来,遂定为大逆不道罪。于是,由序牵连到沈归愚,到底弄了个燔尸扬骨的下场。

清代的文字狱,很多都因碰到民族禁忌这根过度敏感的神经而起,乾隆收拾徐述夔和沈德潜,其实照抄康熙收拾戴名世和方苞这两个文人的案例,祖孙二帝,同出一辙。因为戴名世为南明小朝廷张目的那部著作,是方苞为之作序的。康熙借戴案大开杀戒,与乾隆纯出于个人情绪的报复不同,是存心要把始终跟清廷不那么肯合作的江南士子,一网打尽的。

因为1644年满清入关,一路遇到最强烈的反抗,莫过于江南一带。随后一个时期内,反清复明的起义活动,又以东南一带最为剧烈。而活跃在大江南北的文人群体,也是当时中国最优秀的精英分子。中国文人其实挺软骨头的,但到了国破家亡之际,也有仁人志士,铁骨铮铮,敢跳出来反抗,敢以生命,以热血,显示其耿耿忠心、磊落精神的。

这对江山虽然打下,但坐得不那么安稳的康熙而言,自然视为心腹之患。因为他们对于民众,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对于还不甘心成为顺民的文化人,还能起到相当的凝聚作用。从意识形态领域这个角度考量,第一要务是整肃之,整肃不成,则打击之,打击不成,则根除之。因此,不是文人遭遇皇帝,而是皇帝一定要来遭遇文人的,想躲也躲不掉的。这样,知识分子就得为他们与统治者的不大合作,或不肯合作,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了。

康熙蓄谋已久,筹划有日,终于找到开刀问斩的下手处。戴名世的书,方苞的序,和书中引用已经故去的方孝标的南明史料,对不起,一石三鸟,要拿这三位皆为桐城的文人开刀了。

方苞(1668—1749年),当时被认为是“当与韩、欧争等列,北宋后无此人也”(大臣李光地语)的文章家,学问家,号称“学者”,在清代,他一直被儒林宗奉为桐城派之始祖。他的同乡、挚友,某种意义上的前辈戴名世(1653—1713年),也是一位才思擢发,出语惊人,隽逸磊落,闻名于世的文豪,“少负奇气,不可一世,文章学行,争与古人相后先,尤以史才自负”(大师徐宗亮语)。其为文,“下笔超逸,雅有隽才”(大文人周亮贞语),在桐城派中自成风格。近代学者柳亚子认为:“戴氏与方苞齐名,为清代桐城派古文家开山鼻祖。”

康熙为什么要对桐城文人下手?道理也很简单,清代大家,多出桐城,这里不仅人文荟萃,名士汇聚,形成清代文学活动的中心和重心,而且在文学史上,也有桐城派这一说,自然为意识形态恐惧症眼中的重灾区,为统治者重点打击的首选地区了。

方苞,康熙三十一年江南乡试第一;戴名世,康熙四十八年会试第一,两人都因才识卓越,文章声望,为翰林院编修。康熙搞文字狱,手法比较独出,不是杀鸡给猴看,而是杀猴给鸡看。这位经常要到承德打围的好猎手,自然懂得枪打出头鸟所产生的阻吓效应。恰巧,方苞为戴名世的《南山集》写了一篇赞扬备至的序文,这两位桐城顶尖才子的组合,像拴在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正好让康熙逮了个正着。

戴名世在文人中间,被视为另类,而在一个平庸的社会里,另类或者异端的存在空间,是极其有限的,而在清代,他简直不为社会所接受。他的倒霉,他的被选为镇压的对象,也因为他“负才自喜,睥睨一世,世亦多忌之”(金天翮语)。据他与何屺瞻的信中,谈到他的处境,“世多以仆为骂人,仆岂真好骂人哉?而世遂争骂仆以为快”。因此,他在桐城,在京师,“余居乡以文章得罪朋友,有妒余者号于市曰:‘逐戴生者视余。’群儿从之纷如也,久之衡文者,贡余于京师。乡人之在京师者,多相戒勿道戴生名”(戴《送萧端木序》)。

这位以司马迁自诩,遍游燕赵齐鲁、三吴八闽,搜访南明遗事,立志续史的戴名世,“既穷而游,多愤世嫉俗之论,以是积学之士皆慕其才,与之交,而驰声利挟权势者,则畏其口而忌其能”。(徐宗亮语)看来,不是他不了解这个社会,而是这个社会根本不能接纳他。于是,得罪了有权有势和有银两者,自然也就制造了不少明里暗里的反对派。

反对派的存在,也许并不可怕,反对派加之小人,那就没好日子过。都说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但是,就小人而言,这东西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却从来不感紧缺,随时随地,不请自到。孔夫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应该是“三人行必有小人”才对。小人之厉害,在于他全天候的精神抖擞,眼睛盯着你不放的同时,鼻子还不停地嗅着上面的动静。

我估计那个跳出来陷害戴名世的御史赵申乔,一抓住他书中的把柄,二抓住他备受世俗訾议的恶名声,三抓住康熙要杀人的血腥欲望,于是,一纸奏书,呈送到主子面前。

“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参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精华?祈饬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

康熙御批:“这所参事情,该部严察,审明具奏。”(《圣祖仁皇帝实录》)

戴名世的《南山集》的“罪状”,说来可笑,在书中有关南明政权史实部分材料,引用了桐城另一位也曾是翰林和侍读学士的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书中所记南明事,用南明年号,而戴名世转录到自己文集中时,不知道他是马虎了呢?还是相信“近日方宽文字之禁”,未作更改。或者,在他这个另类文人内心深处,存有一点叫板之意。于是,偏偏被一心找碴的赵申乔抓住,这个想吃人血馒头的小人,以“所作书内,将本朝年号销除,将永历年号写入等类大逆不道之语”参奏上去。小人之狡狯,就在于他抓住康熙狭隘的种族禁忌心理,激怒之下,把戴名世送上断头台,而赵申乔因此案立了大功,擢为户部尚书。

这次《南山集》文字狱,牵连到已死多年的方孝标,牵连到作序的方苞、方正玉、汪灏等人,牵连到出版社,印刷厂,发行人,投资商,以及藏有此书者,知情不报者,和处置不力的地方官员。最为恐怖可怕者,牵连到戴、方两族大批宗亲姻眷,一概治罪,那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杀得整个桐城地区,血雨腥风,昏天黑地。

按当时康熙批准的屠杀范围: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不分异性、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查出送部,律斩立决。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其十五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查出照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据雍正元年的刑部题参)

总计死于非命者,应有三百多人,流放黑龙江的宁古塔,拨与乌喇、白都诺等外安插,活着受罪者,当有四百来人。康熙这次《南山集》一案,遭波及者将近千人之数。时隔数个世纪,重述这段血泪往事,犹感心悸。

戴名世固然为他的笔误,横遭惨祸,其实对统治者来说,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借口,而根本问题,在于他一定要写出南明史的这一份真实,为康熙之忌,才付出代价的。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

“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详,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戴《与余生书》)

所以,从屈原起,中国文人最让统治者头疼的一点,就是他们坚持笔下的真实。戴名世之值得尊敬,也就是他要把那一段被湮没的,被改写的,被当局有意忘却的历史真实,无论如何也要写出来的勇气和骨气,不屈不挠,赍志以赴,知道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文人的诚实,文人的理性,文人的使命,文人薪火相传的历史责任感,也使他不能住手停下。

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国文人,最起码的一条写作准则,就是要给历史留下来真实。可以不写不说,但不可以瞎写瞎说,尤其不可以为了迎合什么而颠倒黑白,而枉顾是非,那就是缺了大德了。那些为康雍乾唱赞美诗的史学家、文学家,实在是令人为之齿冷的。

在安徽桐城戴名世祖屋后边,那口至今犹在的池塘,当时为避祸及,其族人先行跳水自溺而亡者,将近百十来口,其中以妇孺眷属为多。据说这口池塘,时闻冤魂夜哭,到了刮风下雨的天气,常见幢幢鬼影,时有阵阵阴风。

看起来,文人遭遇皇帝也罢,或者皇帝有意识地遭遇文人也罢,说了归齐,双方矛盾的症结,就在于真实二字。一个要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一个不要你,不让你,不准你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于是,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的统治者,只有诉诸于文字狱的办法,来收紧文人的骨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这便是中国文人永远摆脱不掉的噩梦。

刘项原来不读书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为秦代的嬴政,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批量化

地集中屠杀文人的皇帝。

据说,毛主席在一次会议的谈话里,提到这件事,他认为秦始皇杀得并不多,或不够多。然而,秦始皇万万没有想到,他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几近斩草除根地收拾让他觉得放心不下的文人,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子孙万代坐稳皇帝的位子;从此可以放下心来,再无文人跳出来犯上作乱。哪晓得,事与愿违,秦到二世即亡。而亡秦者偏偏不是文人,而是不读书的刘邦和项羽。

后代人议论起秦始皇来,第一个话题,就是他的暴政,他的焚书坑儒,多半想不到他作为千古一帝的辉煌业绩。其实,焚书,是始皇帝三十三年的事;坑儒,是始皇帝三十五年的事。将六百四十名儒生坑于咸阳,是嬴政下令干的,因为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气急败坏,便对知识分子大开杀戒。但焚书,却是李斯给他出的主意,若要分清罪责,至少在焚书这件事上,秦始皇够不上主谋。

1933年,鲁迅先生于《申报?自由谈》上,写过一篇《华德焚书异同论》。因为当时,德国的希特勒上台执政,实行法西斯文化专制政策,纳粹分子焚烧书籍,禁止所谓“非德意志”(即不符合纳粹思想)的书籍出版和流通,弄得柏林、莱比锡等城市乌烟瘴气,一塌糊涂。至今在柏林的洪堡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块焚书碑,记叙这件事。当时,上海一些报章,把希特勒与秦始皇相提并论,鲁迅先生觉得这样比法,“实在冤枉得很”,他认为,秦始皇“吃亏在于二世就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

这场焚书的无罔之灾,先是几位博士的闹腾,后是李斯的出谋划策,秦始皇才画圈的。

秦代的博士,都是大儒,不同于现在的博士,只是某一专业达到一定水准的职称标志。如今的博士多如牛毛,那时的博士全国才几十位,所以,地位非常之高,政府对他们相当礼遇的。始皇帝过生日,特地在咸阳宫置酒,专请博士们赴他的寿宴。显然,嬴政很愿意听这些有学问的博士,唱一曲《Happy Birthday to You》,然后吹蜡烛,切蛋糕。

这就是中国特色了,在历史上,所有朝代的皇帝,打心底里不待见知识分子,他们宁肯要愚民,因为愚民好统治,知识分子有头脑,好思考,就比较难管理。但有时候,像蛋糕上必须有几粒红樱桃点缀那样,少了装点门面的知识分子还不成,这就是秦始皇一定要请博士们来喝寿酒的隐衷。这本应该是个愉快的集会,想不到,却酿成焚书的悲剧。一怪那个山东老学究淳于越,二怪那个投机分子李斯。

历代文字狱,皇帝固然是罪魁祸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倘若没有想借帝王之手,屠灭同类,出坏主意,打小报告的小人,这台戏根本就唱不起来的。李斯在秦国,是外来户,一些人(自然也包括这些博士),一直想把他轰走,他很恼火,耿耿于怀,所以,憋着劲要收拾他们,何况,他是地道的小人。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从他最后与赵高沆瀣一气,至少,他说不上是君子。

其实,吃完甜点,果盘也端来了,博士们就该一抹嘴,抬腿走路。但知识分子中的文化人,如作家,如诗人,在灵魂里都会有不那么肯安生的习性,由此就产生出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我原先以为“人来疯”是儿童多动症的表现,长大以后,就不药而愈的。后来,我渐渐品出来,有的人,这种“人来疯”的毛病,到了年纪一把,胡子一把,说话撒气漏风,走路跟头把式的老先生,也会像老儿童一样,到了人多的场合,按捺不住要表演,使大家注意他。否则,将老人家旁落于镜头之外,焦距没有对准他,会五计六受,十分痛苦的。

这就是文化人与生俱来的弱点了,从这些秦代的博士起,一直到清代康雍干嘉文字狱的当事人,常有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没事挑事的嗜好,生怕人家把他当哑巴卖了。譬如:说些帝王不中听的话啦,做些领袖皱眉头的事啦,与领导唱一唱对台戏啦,故意不买上峰的账拿一把啦,等等等等,自以为得意。结果呢,往往是请得了神,送不了神,鸡蛋碰到石头上,惹恼了官家,弄不好,就有可能付出头颅为代价。真到了那时,又磕头如捣蒜地求饶,上陈情表,写悔过书,深刻检查,认真忏悔,就不禁令人为之叹息,阁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是公元前213年,咸阳宫外,小轿车停了一串,共有七十位博士接来给陛下贺寿。博士跽在下面,嬴政坐在上面,主持团拜会的仆射周青臣,自然要讲一通颂扬的话。“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日月所照,莫不宾服。”这也是人情之常,顺水推舟,谁过生日,愿意人家没头没脑浇一盆洗脚水吗?博士淳于越在这场合跳出来,指责人家拍马屁,实在是既没有眼力,也没有什么道理。如按贾谊《过秦论》里描绘的,“振长策而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的祖龙神威,周青臣的赞颂,虽有谀词之嫌,但说的也是实话。

现在很难了解淳于越一定要发这次难,所为何来了。是学问太多了的呆气,还是四六不懂的迂腐?是跪得腿疼,心火上升,还是蛋糕块小,嫌分得不公平?依我忖度,很可能是文化人的耐不住寂寞,受不了冷遇的天性所致,文人的出风头欲望,有时候是控制不住的。他之所以这样做,而且用故意唱反调的办法,完全是希望引起始皇帝的注意?他跽着趋前一步,发了一通事不师古,而能长久哉的今不如昔的感慨,然后话锋一转:“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也。”这意思,谁都听得出来,他才是顶刮刮的诤臣。

我很佩服秦始皇的雅量,对这位山东老夫子的指责,并未火冒三丈,而是“下其议”,让大家讨论,够风度。坏就坏在李斯身上,提出了焚书的主意。所以,严格来说,这个发明权,应该属于李斯,而不是秦始皇。

不过,李斯立论的基点,师今而不师古,是绝对正确的。他的名言:“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很具辩证法,很符合时代发展的逻辑。生活不会停滞不前,它要发展,它要向前,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前人的阴影里。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辉煌,在历史上留过多么了不起英名的大人物。过去的,也就过去了。若是后来者,仍旧抱着棺材板板不放,说相同的话,做不变的事,走一模一样的路,连放屁也是一式的气味,那就只能是一代没出息的侏儒而已,而侏儒是绝成不了气候的。

但他出的焚书这一招,实在够糟、够恶、够讨厌,谬种流传,遗患无穷,不但希特勒学得很是地道,一直到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红卫兵小将,也一个个无师自通地成为他的衣钵传人。那些连笔都握不好的手,在华夏大地上点燃起的焚书之火,不知多少书籍被付之一炬啊!秦始皇焚书,多少还有些选择,医学的书,农耕的书,是不烧的,而革命小将们的焚书,凡线装书,凡直行排印的书,凡文言文的书,凡外国人写的书,凡能归之于封、资、修的书,一塌刮子都往火里扔。这种焚书的极端主义,那才叫干净彻底。如果嬴政借尸还魂的话,对小将的这份革命洁癖,也会钦佩得无以复加,而自惭不如的。

秦代的书,是竹简,不大好烧,但烧起来,火光烛天,肯定更壮观些,但灰分较大,残留下的灰烬,也肯定会堆积成山的。据说,在陕西省的渭南县境里,一条叫做“沩水”的河岸边,至今还有暴露灰层的秦焚书灰堆的遗迹。在唐代,一位叫章碣的诗人,可能到此一游,写了一首《焚书坑》的七言绝句:“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首诗的后两句,脍炙人口,人们常常引用来说明,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但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的生命力,是不会断根的。秦始皇把书烧了,接下来的汉代,却是继诸子百家的春秋战国后,中国出现的又一次文化高潮期。

嬴政以后的皇帝,好像悟过来了,焚书无用,焚了还可以再出版,出版了还要再焚,多费事啊!不如坑儒,把你脑袋摘了,就什么也干不成了。所以,干脆,治标不如治本,收拾知识分子,为上上策,重则杀头,轻则充军,让你写不成书,朕还用得着焚吗?这世上不就有一个司马迁吗,敢在受了宫刑以后,还有毅力去写《史记》的。绝大多数的文人,都会为了上保头颅,下保卵子,俯首帖耳地做顺民的。

中国皇帝好焚书者,此后还有过好几位,但都不具秦始皇那种统一思想,传之万世的宏图大略,多为陷于困境中的歇斯底里大发作,纯属玉石俱焚的自弃自毁的行为。如梁简文帝萧纲,在侯景兵围建康期间,曾经“募人出烧东宫,东宫台殿遂尽。所聚百橱图籍,一皆灰烬”。他的弟弟,梁元帝萧绎在江陵被围城破之日,下令焚烧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其中包括从建康为避兵灾而转移到江陵的八万卷书,梁武帝收藏的内府书画数万卷,统统付之一燔。昭明太子的这两位弟弟,真可谓一对难兄难弟。

后来,萧绎被北魏俘虏了,有人很奇怪地问他,你干吗要烧书,你不是手不释卷,爱书如命吗?他的回答是:“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谈到这件事时,不禁叹息:“未有不恶其不悔不仁而归咎于读书者,曰书何负于帝哉?此非知读书者之言也。”

皇帝焚书,固然可恶,十分可恶,但应该看到,在中国焚书史上,他们焚的书,只是冰山可见的一角,而不可见的水面下的那九分之七,全是非皇帝的焚书者,对于中国文化所造下的罪孽,那才是罄竹难书的恶行呢!

就以渭南县焚书坑所能看到的残留物,何其可怜巴巴;对照近年来发现出来的兵马俑遗址的焚烧规模,再联想史书所载“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两相比较,秦始皇焚书,真是小儿科得很,而不读书的刘邦先生,特别是西楚霸王项羽先生,放起火来,那才是大手笔。项羽西屠咸阳,连咸阳宫、阿房宫、六国离宫、秦陵都烧得片瓦不存,什么竹简就不会留下来的。

秦始皇焚书时被例外允许保留的医学、农耕书籍,从此荡然无存,连片纸只字都找不到了,这不是项羽干的好事,还有谁!所以,是秦始皇烧书厉害,还是西楚霸王和他的江东子弟,还有那些趁火打劫的老百姓烧书厉害,也就不言自明了。

如果上吉尼斯纪录大全,秦始皇是第一位官方焚书者,那么,第一位民间焚书者的桂冠,给项羽戴上,是当之无愧的。

项羽那么勇敢地放火,因为他实际上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粗人。虽然他做过“虞兮虞兮可奈何”的诗,与现在一些附庸风雅的先生,胡诌两句打油诗的水平,相差无几。正因为他没文化,不读书,所以比谁都恨书,就如同“文革”期间,只有初中和高小水平,而且老不及格的红卫兵小将,由于恨书,恨老师,焚起书来,一点也不会手软,是同样的。

别看项羽是楚贵族,但满脑袋装的全是小农意识,在咸阳捞了一票以后,就要衣锦荣归,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拥着虞姬回江东去了。在中国,凡具有小农意识的阶级或阶层,都对知识,对知识分子,存有一股狭隘的排斥的警惧心理,若说爱屋及乌的话,自然也就恨人及物,这是他能够连眼皮不眨一下地大焚其书的内心动机。这就可以理解红卫兵,像疯了似的一定要踩上千万只脚,让老师、教授、学者、专家、走资派,一切有文化的人,永世不得翻身,恐怕也是这种拒绝文化的偏执心理在作怪而已。

由此可知,不读书的人,造反可能是把好手,革命也许可能坚决,做一个冲锋陷阵的痞子,可能是块好料,但指望他们尊重知识,爱护文化,珍惜图书,摆脱愚昧,无异于“与虎谋皮”。当时,“文革”发动者不会让读书人去焚书,因为他的手必定会抖,即使在胁迫下,手不敢抖,良知也会战栗不已的。所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破四旧的“文革”狂飙中,大量发动红卫兵,和工人造反派,一马当先,成为焚书的积极分子,道理就在这里。越无知,越愚昧,越没有头脑,越容易迷信,越个人崇拜,越便于驱使。我记得,在那个颠倒的岁月里,一群小将在小县城的百货商店门口贴出一纸勒令,不许他们出售一种名叫“太妃糖”的糖。可笑的,大家对这种无知不敢笑,更可笑的,商店居然将一块块糖纸剥掉再卖。

现在重提旧事,仿佛天方夜谭,所以,项羽进咸阳后,带着他的江东子弟,杀人放火,大家觉得正常;而萧何到了关中,第一件事是派出人马,四处搜集秦国的文书档案,反倒令人感到蹊跷。谬误成为真理,书籍投进熊熊的火中,也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史称,项王“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只要金钱和女人,这也是中国五千年来造反起义,亡命奋斗的不读书的领袖们,所追求的目标。达到了物质上的大满足,和性欲上的大满足,项王还会顾及其他吗!在他的心目中,中华民族的文明精华,恐怕连擦屁股的手纸都不顶。所以,一部《二十四史》,像刘项这班不读书的英雄,才是焚书的真正主力。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我想不是给秦始皇平反,只是觉得将他与希特勒比,不合适。要当真地算一算账,皇帝焚的书,远不如无知老百姓焚的书多。《大学衍义补》这部古籍里,就提出秦火和汉火的区别:“书籍自经秦火之后,固已无复先王盛时之旧,汉兴,多方求之,至哀帝时,刘歆总群书着七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古书渐渐出也。不幸遭王莽之乱,焚烧无遗。盖秦火之烧,有意而烧,其祸由于君也。汉火之烧,无意而烧,其祸由于民也。”

从此,君之焚书,远不如民之焚书,继王莽之乱后,董卓之乱,八王之乱,侯景之乱,安史之乱,黄巢之乱,一乱接着一乱,无论哪一乱,都是不计其数的书籍付之一炬的悲剧时代。

如果我们沿着焚书的历史线索推寻下来,就该数到20世纪60年代的“文革”动乱了。我不知道在将来修史者的笔下,这十年浩劫,会记载在第《二十?史》中。但肯定会标明为“乱”,是无法翻案的。因为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难找出一场类似的能够波及到全中国范围的乱。我那时劳改于偏远省份的一个极闭塞的山城里,老百姓连火车都未见过。一日,忽然从省城串联来的红卫兵,加上本地的忙不迭戴上红袖箍的响应者,把大堆的书,加上从县剧团抄出来的戏装、头面、盔甲、唱本,浇上煤油烧掉,那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以这样一个小地方的焚书规模看,小将们那些年里,该焚掉多少书啊,这数字,恐怕神仙也统计不出来的。

所以,我想,谁要有兴趣写一部《中国焚书史》的话,真希望这书的最后一章,就在“十年动乱”这一节打住。由秦始皇开始的第一把火,到红卫兵的最后一把火,从此结束中国焚书的历史,倒不失为一种饶有兴味的组合。不过,电脑科技的飞速发展,已经可以将整个大英图书馆的全部藏书,存储在一张巴掌大的光盘上,那么秦始皇,或者刘项,或者革命小将又杀将回来,还能焚得成书吗?

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但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的生命力,是不会断根的。估计,这一回,这些焚书者,大概是不会有什么戏了。

司马迁的悲哀

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下狱,受“宫”刑;然后于污秽肮脏之中死去的故事。

“宫”,即是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

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证。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已将“那话儿”连根切掉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裤裆里有没有那个玩意儿,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记录使用宦侍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阴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人犯的脑袋,也有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的,其残忍可想而知。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无耻行径。

每读毛主席在《沁园春》的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采”这一句,我总会想起他“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可这位亭长从不以诗人自居,无论司马迁说长说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汉高祖,至多当他放屁,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采”,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间,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马善拍马,吃香又喝辣,此马讲真话,只有割××。”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劁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

《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招来了这场没顶(卵?)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

“宫”司马迁的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尽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狂征暴敛,人民负担沉重,大批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奔走流亡。这一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相继发生农民起义,来势甚凶。所有这些败相,都是刘彻随着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来的必然结果。

孟德斯鸠说过: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康德也说过: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意大利哲人马基雅弗利说得更干脆:久握权力,必致腐化。这也是所有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在其晚年,难以逃脱的失败命运。

刘彻哪能例外,到了晚年,除了封禅巡幸,敬神祀鬼,便是好大事功,大兴土木,与所有老年统治者一样,最后必成为一个悖谬颠错的老糊涂。司马迁还以为他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英主”,居然天真烂漫地“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要为李陵败降慷慨陈词。

其实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甲骨,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陈胜吴广,楚汉相争,那堆积如山的古籍,足够他白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是,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

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他说:一、李陵“提兵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横挑疆胡,仰亿万之师”;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阵,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天下矣”;三、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学问太多的人,易愚;愚,则不大识时务;不识时务,就容易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错误的事情。

他这一张嘴,果然捅下天大的娄子。

汉武帝是让他讲话来着,他该懂得,陛下给脸,垂询你的意见,是你要讲他愿意听的话。你如果不想对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装糊涂,千万别进逆耳之言。这位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关西大汉,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盘托出他的真实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毁了他的前程,连男人的看家本钱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王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但他要说,这个认死理的司马迁。

结果,“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一个“略输文采”的统治者,收拾这个当场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爱之人的文学同行,还不容易。陛下吩咐了,不用砍掉他的脑袋,只消“宫”掉他的××就行了,然后卷帘退朝。刘彻,肯定会为他这得意一笔,回到后宫,跟李美人一块儿偷着乐的。妲己,曾让商王纣杀比干剖腹验心,褒姒,曾让周幽王举烽火报警取乐,那么,汉武帝“宫”太史令讨美人欢心,又算得了什么?

宫刑,始于周,为五刑之一。《书?吕刑》曰:“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椓”,孔颖达疏:“椓阴,即宫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则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刖”,斩断手足。《孔传》曰:“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古人对这类残酷的肉刑,也是持否定态度的。结果,“杀”,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简单的刑法,因为砍掉脑袋,只须一刀了事。

远古时代,统治者视人民为草芥,老百姓如肉俎上。据《汉书?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乱邦用重典的话,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该是道路以目,动辄获罪,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原因,就会掉耳朵,掉鼻子,割××,送性命。所以,汉武劁司马迁而不杀,留一条命在,该磕头喊万岁才对。

读《水浒传》,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看来对人犯的施虐行为,到唐宋,到明清,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的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文革”期间,那些造反派和红卫兵,怎么想起给走资派挂黑板,戴高帽,剃阴阳头,往死里折磨呢?不学无术的革命派,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大约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一点,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剥掉裤子,割下××,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的一篇《病后杂谈》里说到:“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先生认为“宫”刑,只施用于男子,事实并非如此,据《孔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女子也要受“宫”刑的。

究竟如何对妇女实施幽闭,史无记载,一直是个不解之谜。据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妇人幽闭》中透露:“《碣石剩谈》载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椓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溺便而人道尽废矣,是幽闭之说也。”

记得前些日子,有一位先生,忽然说他明白了,写出文章,他认为古代是用杵击的野蛮方法,使妇人子宫脱垂,造成幽闭云云。其实也是摭拾清人余唾,别无新见。不过,如果说古代的行刑队,具有对男女生殖系统如此精熟的了解,证明鲁迅先生所感叹的,旧时中医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知识,甚至不如封建社会里专事行刑的刽子手,大概是有其道理的了。

话题或许离司马迁远了些,然而,若不知道中国旧时的统治者,和未成为统治者的起义军的领袖,那种把人之不当人待的残忍,也就无法理解司马迁之愤,之怨,之惨,之悲哀了。

《汉书?司马迁传》说:“受刑以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一个裤裆里空空如也,失去最起码尊严的男人,“尊宠任职”,又有何补益?中书令为内廷官,必须阉人才能担任。他的男根没了,正好干这个差使。说白了,等于告诉大家,他没有那玩意儿,是狗男女,更是侮辱。司马迁,这位关西大汉,若是允许他用土话骂街,肯定会仰天大吼:“这个鸟官,对我来讲,管个球用?”

他给故人益州刺史任安的信中,对他“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的被“宫”,痛苦之极,羞辱之极,简直没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种可耻的刑法,施之于他这样“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文人身上,那是无法接受的。他不由得不大声疾呼:“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作为家学渊源的太史令,过着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日子,“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西汉文坛的领袖,落到这等的境地,将何以堪,是可想而知的。

对司马迁而言,创口之难以愈合,长期淌血流脓,腐臭不堪的苦难,也许能够忍受;那种“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的凄惶状态,“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抑郁而谁与语”的羞耻,和被隔绝的孤独,才是他的最大痛苦。

然而,他在充满血腥味的污秽蚕室中,发愤著书。

记得在七十年代,“文革”狂,已是强弩之末,屠灭文化,也就中气不足,一些古籍,部分解禁,内部购书,网开一面。于是,我有可能一本一本读司马迁这部不朽之作,边读边也不禁惶惑。司马迁被“宫”后,肯定下体溃败,阴部朽坏,脓血弥漫,恶臭糜烂,他坚持完成这部《太史公书》,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伟大。但是,在敬仰他惊天地泣鬼神的艰苦卓绝同时,不由得想,老兄,你的皇帝都不把你当人待,把你的××割掉,让你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你还有什么必要,替这个狗屎皇帝,尽史官的责呢?

后来,我明白了,这固然是中国文人之弱,但也可能正是中国知识分子之强。

连我这等小八腊子,在那不堪回首的“右派”岁月里,还曾有过数度愤而自杀的念头呢!因为那些王八蛋作践得你实在不想活了。那么,司马迁,这个关西硬汉,能忍受这种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苟活日子嘛?他显然不止一次考虑过“引决自裁”,但是,真是到了打算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还是选择了中国大多数知识分子在无以为生时所走的那条路,宁可含垢忍辱地活下去,也不追求那死亡的刹那壮烈。一时的轰轰烈烈,管个屁用?

因此,我想:

第一,他不死,“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他相信,权力的盛宴,只是暂时的辉煌,不朽的才华,才具有永远的生命力。

第二,他不死,一切都要等待到“死日然后是非乃定”。活着,哪怕像孙子,像臭狗屎那样活着,也要坚持下去。胜负输赢,不到最后一刻,是不见分晓的。你有一口气在,就意味着你拥有百分之五十的胜出几率,干吗那样便宜了对手,就退出竞技场,使他获得百分之百呢?

第三,他不死,他要将这部书写出来,“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很明显,他早预计到,只要这部书在,他就是史之王,他就是史之圣;他更清楚,在历史的长河里,汉武帝刘彻者也,充其量,不过是众多帝王中并不出色的一位。而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语)的他,在历史和文学中的永恒地位,是那个“宫”他的刘彻,再投胎十次也休想企及的。

所以,他之不死,实际是在和汉武帝比赛谁更活得长久。

越来越昏庸的刘彻,已经完全走向反面。唐朝司马贞在《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后的《索隐论赞》中,评价他“疲耗中土,事彼边兵,日不暇给,人无聊生,俯观嬴政,几欲齐衡”,认准他是与秦始皇一套号的人。而南宋洪迈在《容斋笔记?人君寿考》中说:“汉武末年,巫蛊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皇孙皆不得其死,悲伤悉沮,群臣上寿,拒不举觞,以天下事付之八岁儿。”

被“宫”的司马迁,会看不出这位“宫”他的皇帝,已是伍子胥式“日暮途穷,倒行逆施”之人吗?他在《孝武本纪第十二》里,对这个一辈子信神弄鬼的刘彻,不无幽默地作了个总结:“天子益怠厌方士之怪迂语矣,然终羁糜弗绝,冀遇其真。自此之后,方士言祠神者弥众,然其效可睹矣。”(以上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司马迁《史记》)

这位“英主”真面目,在他笔下,一层层地揭了个底朝上。按中华书局出版的由顾颉刚分段标点的《史记》,汉武帝这篇《本记》,共49个自然段,其中,涉及神鬼祥瑞者19段,涉及封禅祭礼者12段,两者相加31段,字数超过全文的五分之四,这位“好神仙之道”(《汉武帝内传》)的皇帝,在司马迁的笔下,究竟是个什么形象,也就不言而喻了。

对于司马迁坚持不死,哪怕糜烂到无可再烂也不死,有一口气,还要著《史记》的私衷,古往今来,只有一个人看得最清楚,那就是东汉的王允。在《三国演义》里,用连环计干掉董卓的那位王司徒,处决另一位也是书呆子的蔡邕时,旧事重提:“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受其讪议。”(《后汉书》)

王允明白,虽然,文人是极其脓包的,统治者掐死一个文人,比碾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但是,极其脓包的文人,凭借着那支秃笔,却能把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暴君,昏君,庸君,淫君,一一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到千年万载的诅咒和唾弃。

到底谁更强些,谁更弱些?从比较长远的历史角度来衡量,还真得两说着咧!

司马迁必须活下去,只有活得比刘彻长,哪怕长一分钟,一秒钟,这个能“宫”他××的皇帝,就再无可能“宫”他的不朽之作。现在,“略输文采”的汉武帝终于真正输了,终于走向死亡,而在精神上彻底升华了的司马迁,此时此刻,那个早已不是他的,还给他带来羞辱的肉体躯壳,已无存在的必要。于是,我们这位史圣,遂不知所终地在人间蒸发了。

生年不详,卒年更不详,这或许治史的司马迁,故意留给后人的一笔告白:生在哪年,是不重要的,死在哪年,也是不重要的,活着,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

“裙带风”考

公元136年(东汉顺帝永和六年),大将军梁商临死时,对他的儿子梁冀说:“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无以辅益朝廷,死必耗费帑臧,衣衾饭唅玉匣珠贝之属,何益朽骨?”他要求丧事从简:断气以后,马上拉到坟地,即时殡葬了事。但是,死之后,皇帝亲临梁府吊唁,颁下旨来:“赐以东园朱寿器,银缕,黄肠,

玉匣,什物二十八种,钱二百万,布三千匹。”

“黄肠”,全称为“黄肠题凑”,为“天子葬制”。初见于《汉书?霍光传》:“光薨,赐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藏椁十五具。”颜师古注引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所以为固也。”从北京大葆台西汉墓的挖掘发现,才明白梓宫里那些围绕着棺椁,许多整齐排列的整棵柏木,便是史书上所说的“黄肠题凑”了。这虽然是汉代帝王的专用葬制,不过,经天子特赐的皇亲国戚,高官大臣,死后也可享用。由此可见,梁商应该是与汉武帝的霍光一样,是个生前显赫,死后哀荣的大人物。

虽然,梁商有遗言,死后不要“百僚劳扰,纷华道路,祗增尘垢,虽云体制,亦有权时,方今边境不宁,盗贼未息,岂宜重为国损”?但皇帝不干,他之所以要大办特办,备极哀荣之能事,因为死者不但是他的老丈人,还是替他管理国家的大臣。此人虽说不上有什么大功劳,也没什么大纰漏。于公于私,他不得不如此做;何况在汉代,外戚,常常是左右朝政,操纵帝位的重要因素,他也不能不如此做。尽管如此高规格的对待,他的老婆梁皇后,梁商的女儿,还嫌不怎么满意。于是,她另行赏赐,手笔之大,骇人听闻,比顺帝差不多翻了两番,“钱五百万,布万匹。”

由此也就知道,梁商所以死后能够享用“黄肠题凑”的葬制,看来是女儿为皇后的缘故了。

而梁家的裙带风尤为厉害,他们家先后出过三位皇后:一位是和帝的生母,死后被追封为恭怀皇后;一位是现在顺帝的皇后;还有一位,就是皇后之妹,不久又将成为桓帝的皇后。所以,像梁商这样一位极有后台的大将军,能够在生命最后一刻,说出这番丧事从简的话,也颇能表明梁商此人,尽管做了很大的官,拥有很大的权,还能有一份最起码的知道自己为外戚的明智。

《东观汉记》对他的评价简直近乎溢美:“其在朝廷,俨恪矜严,威而不猛。退食私馆,接宾待客,宽和肃敬。忧人之忧,乐人之乐,皆若在己。轻财货,不为蓄积,故衣裘裁足卒岁,奴婢车马供用而已。”如果再以《后汉书》中对他的议论看,“自以戚属居大位,每存谦柔”,足以了解他检束自己的隐衷。在封建社会的宫廷斗争中,宦官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群,外戚的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位大将军能有这点清醒,能有这点谨慎,也就难能可贵。

可是,他的儿子梁冀,却是一个浮浪子弟、不法纨绔,与他老爹完全不同,绝对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恶棍歹徒。

有一次,他父亲与洛阳令吕放,也就是首都的市长聊天。其间,自是出于朋友的善意,吕放示意梁商,老人家,您要好好约束一下贵公子才是。梁商当即表示关注,连连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吕放当然不会和盘托出梁冀的恶行,只是点到为止。梁商回家以后,拍桌子把梁冀训斥了一通。史书称梁冀长得“鸢眉豺目,洞精矘眄”,这八个字形容这位大少爷,估计梁冀那一脸刁蛮,心存龌龊的样子,够让人倒胃口的。梁冀被他老子狗血喷头骂了以后,心想,你吕放给我上眼药,给我添堵,我就给你来一手绝的,派杀手在半路上把这个多嘴的市长干掉,要了他的命。梁冀怕他老子查出来,谎报是吕放的仇人所为,并推荐吕放的弟弟吕禹接任洛阳令。然后大肆捕杀,灭口无证,从此没有一个人敢在梁商面前说他的坏话。

梁冀在办完其父丧事之后,不到半年,就由河南尹上调中央,接替其父的大将军位置,同时参录尚书事,位极人臣。因为他的大妹妹,为顺帝皇后,是个精于权术,巧于谋算的女人,自是需要她哥哥在朝廷之中,为其羽翼。这个女人,醉心政治,酷嗜权柄,顺帝驾崩以来,她先后迎立冲、质、桓三帝,都是不超过十几岁的小皇帝,这样,她就顺理成章地得以临朝执政。梁冀由省而中央,掌握最高权力,更是肆无忌惮。

梁商所以检束自己,因为他的诅父梁竦,“有三男三女,肃宗纳其二女,皆为贵人。小贵人生和帝,窦皇后养以为子,而竦家私相庆。后诸窦闻之,恐梁氏得志,终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杀二贵人,而陷竦等以恶逆。诏使汉阳太守郑据传考竦罪,死狱中,家属复徙九真。”所以,梁商幼年,是在这种宫廷斗争的阴影中长大的,领教过充军发配,家破人亡的苦痛,付出过沉重的代价。后来,窦家倒了,扫地出门,梁家平反,重新辉煌。也许看透了外戚家的兴亡荣枯,都是须臾间事,梁商备受外戚之苦,稍有自律,不敢作孽,直到临死,也没敢炸翊。梁冀则不同了,只知道外戚之得便宜,有后台,所以,恣意妄为,毫无顾忌,缺乏最起码的自知之明,最后自取灭亡。这样,梁商辛苦苦打下的基业,一转眼间,就在自己的第二代手中败了家。掘墓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儿子。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儿子败坏老子的遗产,孙子颠覆祖辈的根基,尸骨未寒,江山易色,魂幡尚飘,旧调新弹。历史的颠覆,有时也来得太快,这也是所有第一代创业者始料不及的悲剧。一个土财主,出了个败家子,顶多破产而已,而偌大政权,毁在败家子手里,那就是国破人亡的灾难了。

《后汉书》这样描写梁冀:“为人鸢眉豺目,洞精矘眄,口吟舌言,裁能书计。少为贵戚,逸游自恣。性嗜酒,能挽满,弹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戏,又好臂鹰走狗,骋马斗鸡。”如今,能知道“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戏”是怎么一个玩法者,大概是找不到的了。

李汝珍写《镜花缘》,就感慨古代若干游戏技艺的失传;有一次,我听一位研究清代宫廷的学者,论及时下的古装电视剧,大摇其头说,不是哪一点不像,而是压根儿就没有一点像。不过百年之隔,就生疏如此,汉代花花公子们的游乐,更是无法知悉。但以今譬古,估计也相当于现在流行的按摩,桑拿,蹦迪,酒吧,高尔夫,弹子房,卡拉OK以及三陪小姐的全套服务吧?

从这些细节来看,梁冀只能说是一个活生生的吃喝玩乐的衙内,如果仅此而已,他老子在地下也就可以长眠了。但是,从古至今,又有几个衙内仅仅满足于吃喝玩乐这四个字呢?权力这东西,是首先要把握在手里的东西。梁冀倚靠着他当皇后的妹妹,长期独揽大权,达二十多年,简直到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地步。当他炙手可热时,“其四方调发,岁时贡献,皆先输上第于冀,乘舆乃其次焉。吏人齑货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

有一个叫士孙奋的扶风人,很有钱,梁冀打他的主意,把自己的坐乘,连马带车强行抵押给这位富翁,要贷款五千万。这种勒索,与明抢也无什么差别。士孙奋没法,不敢不借,但借也等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还。于是,给了梁冀三千万,以求消灾。哪知梁冀大怒,给你脸,你不要脸,于是一纸公文把士孙奋告到了扶风县,诬陷士的老娘,曾是梁府替娘娘管私房钱的女婢,偷了他们家白珠十斛,紫金千斤,逃跑在外的。官府哪敢忤违梁冀,他怎么说,就怎么办,“遂收考奋兄弟,死于狱中,悉没赀财亿七千余万”。

所以,大臣黄琼上疏:“诸梁秉政,竖宦充朝,重封累职,倾动朝廷,卿校牧守之迁,皆出其门,羽毛齿革,明珠南金之宝,殷满其室。富拟王府,势回天地,言之者必族,附之者必荣,忠臣惧死而杜口,万夫怖祸而木舌。”其实,黄琼敢于这样冒犯梁冀,是知道自己不久人世,才直言不讳地向皇帝说出了真相。但是,封建社会的最高权力中,外戚能把持朝政,为非作恶,而有恃无恐,通常,那个做皇帝的男人,不是年龄太小,童稚无知,被控制操纵,便是昏庸无能,行尸走肉,被蒙蔽愚弄,由此,便知道黄琼疏上以后,说了等于没说,屁事也不顶用的。外戚,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司马迁着《史记》,专门有《外戚世家》一章,说明了自远古起始,中国统治者的母族和妻族的姻亲们,染指权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政治现象。

现今的世界上,除了欧洲保留王室的国家,尚会有后妃的外戚外,其他国家的领袖,都有任期限制,母族、妻族纵能涉足权力,也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即使是世袭的国王,又如何?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的摆设,外戚就更没有什么油水了。那位因车祸而亡命的黛安娜王妃,其弟也就是在他姐的葬礼上风光了一阵,好像也没有因她而升官发财。如今,一般政权体制中,已无外戚这一说,但外戚没了,不等于裙带风也没了。有的人在仕途上贪图捷径,走统治者的夫人路线,走权势者的太太路线,而获重用和信任者,还是会存在的。

古代的“外戚”,专指封建社会中与帝王的后妃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士,后来,血缘的因素,变得不那么重要,凡是皇太后,皇后(未来的皇太后),太子妃(未来的皇后),以及正被皇帝宠幸的任何一个女人,她们所嬖爱的某个娘家的男人,或者不是娘家人,可以在后宫出入的人,都可算在外戚之列。再后来,也就无所谓后和妃,凡依赖女人的力量,获得权势和财富者,都被泛称之为“裙带风”这样比较香艳的名目之下。

外戚,是后代裙带风的老祖宗;裙带风,则是外戚在现代社会的延伸与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凭机遇而不需奋斗,凭幸运而不靠本事,凭女人而不用努力,凭裙带而操弄权柄的特殊阶层。司马迁的《外戚世家》,第一个就写了汉高祖的老婆吕雉,她的两个兄弟,也就是刘邦小舅子,差点把刘姓王朝颠覆。王莽也是外戚,他一手结束了西汉政权。到了东汉,一拨一拨,更是目不暇给。汉代,在中国历史上,是外戚闹得最邪乎的一朝。

外戚能够紧紧攫取朝政,首先,得有一个对权力感到兴趣的女人,有本事把皇帝丈夫或皇帝儿子,玩弄于股掌之上。其次,得有一个或数个迫切需要权力的娘家人,或者是相好之类的男人,可以委以重任,沆瀣一气,共同作恶。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还得那个为帝王的糊涂蛋,必须沉湎酒色,必须昏庸无能。除此,最好的得以控制国家权力的办法,就是皇帝为小孩子,容易摆布。清代的慈禧在咸丰死后,选同治、光绪、溥仪三个人当皇帝,年龄越挑越小,看来深谙此道。只有这样,才能出现帝权旁落,后权当政的局面。

所以,顺帝死后,第一个立的是冲帝,两岁,还在襁褓之中,自是再理想不过。援例,梁后为皇太后临朝听政,梁冀扶摇直上,不可一世,也是预料中事。但是,不到一年,这个婴儿死了。于是,太后和其兄禁中定策,再立,还得找一个儿童皇帝才好,以便掌握。第二个立的是质帝,八岁,可是,不到一年,也死了,死得很惨,是毒死的。这个才不过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大概看见梁冀那“鸢眉豺目,洞精矘眄”的样子,有些害怕,“目冀曰:‘此跋扈将军也!’冀闻,深恶之;遂令左右进鸩加煮饼,帝即日崩。”

现在轮着该立第三个皇帝了,这兄妹俩看中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也就是后来将他们梁家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桓帝,这是万万没想到的。他们还以为这样的选择,万无一失,因为皇后将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他,自己的嫡亲妹夫,还能不向着自家人吗?而那个跋扈将军梁冀,大权在握,已经干掉了一个皇帝的他,因此,十分自信,即或这个年轻人翅膀长硬了,还会在乎再干掉一个吗?

“初,梁冀两妹为顺、桓二帝皇后,冀代父为大将军,再世权威,威振天下,冀自诛太尉李固,杜乔等,骄横益甚。(小梁)皇后乘势忌恣,多所鸩毒,上下钳口,莫有言者,帝逼畏久,恒怀不平,恐言泄,不敢谋之。延熹二年,皇后崩。”这一下机会到了,桓帝在厕所中,召见亲信,策划了一场倒梁的运动。159年8月,“帝御前殿,诏司隶校尉张彪将兵围冀第,收大将军印绶,冀与妻皆自杀,中外宗亲数十人皆伏诛。”

从梁商死,到梁冀自杀,23年工夫,这家外戚走完了全过程。

在中国历史上,凡为外戚者,椒房之宠,内宫之幸,确实是非常风光的。读《红楼梦》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不过当上皇帝的许多小老婆之一,整个贾府上下,那一份当上外戚的亢奋,好像中了什么头彩似的。好日子没过上几天,大小姐一死,这家立刻就垮了下来,最后,树倒猢狲散,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翻一翻《二十四史》,外戚得好下场者不多。因为一些本无可能染指权力的人,攀附着女人裙带,爬上了高枝儿,暴得富贵,沐猴而冠,总是难免魂不附体,神志错乱,便小人得志,乱作威福,当然只有覆灭完蛋一途了。

外戚的败亡,通常都发生在所依附的那个后、妃出了问题,或是死了,或是失宠了,或是原先能够控制得住的小皇帝长大了,再也不听摆布。于是,靠山一倒,不得不跟着也倒。为后为妃者,罚坐冷板凳,还算是好的,被打入冷宫,一般也就没戏了,而鸩酒一盏赐死,或白绸一条劝缢,那么,做外戚的就得陪着倒霉。这时候,外戚的那个“戚”字,就从“亲戚”的“戚”,变为忧戚的“戚”,惶惶然如丧家犬,懵懵然似落汤鸡,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了。

裙带这东西,好就好在可以攀附,但坏也坏在容易缠绕,弄不好裹住了自己,脱不了身,便是沉船的老鼠,只好一块儿与船覆灭。这也是所有不从正门入,进客厅,堂皇坐下,而是从后门人,出入卧室和厨房,鬼鬼祟祟,缩头缩脑,走太太路线的人,常常认识不足的地方。后汉的梁冀,他家接连出了三个皇后,可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强势的外戚。朝廷好像是他们自己家开的一样,这位大将军威权无以复加,到了可以随便换皇帝的地步,结果又如何,还是掉了脑袋,落一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当然,即使在封建社会中,外戚也不是一定会有的政治现象。凡是从非正常的渠道获得权力,总是一种非正常的政治环境下的产物,只要昏君当道,朝政紊乱,政治腐败,纪纲不振,才会有梁冀这样的外戚出现。桓帝收拾了梁氏外戚,但接着在他的卵翼下,又有邓氏外戚,窦氏外戚作乱,一蟹不如一蟹,东汉政权就这样进入了末期。

梁冀被籍没时,“收冀财货,县官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以上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后汉书》)。三十余万万,究竟是五铢钱呢,还是其他计量,不得而知,但等同于全国租税之半,这笔贪污款可谓触目惊心。由此,也可了解到从非正常渠道获得权力的人,必然要疯狂攫取,必然要所行非法,必然要生活糜烂,必然要道德败坏。最后,也就必然要像梁冀一样,付出生命的代价,身首异处,伏法阙下。

关于梁冀的故事,显然是非常古老了,历史的作用,就在于警示。在目前这样大好的社会环境,健康的政治风气下,对那些不走大路走邪路,不走前门走后门的心术不正,觊觎权力之徒,保持一点清醒意识,也许不无裨益吧!

邪教与造神

三国成了热门话题,众说纷纭。在中国,只有这一断代史的起始年限,有些例外。习惯上不以魏蜀吴建国时为准,而是把公元184年的黄巾起义,看成是三

国的开始,从此,约定俗成,相沿至今。

汉王朝到了灵帝,已腐朽衰败,民不聊生,张角、张梁、张宝兄弟,率领头裹黄巾的四五十万农民起来造反,也是社会矛盾到了无法解决的极限,只有诉诸武力了。从此天下大乱,分封割据,杀伐征战,群雄并立。在这种风云变幻的舞台上,被推到历史脚灯前的人物,如后来形成纷争局面的三雄,刘备至少具有“仁义”的感召力和皇叔身份;曹操有当时最强的政治、军事实力,和他的足智多谋;孙权则具有豪族的霸势,和三代经营的江东根据地。而这个张角,不过是个不第秀才,文章大概也写不好,否则也不会名落孙山。当作家又耐不住清苦,就只有不安分了。但成势以后,无论他看自己,或是别人看他,当然不具备一呼百诺的吸引力。

不过,休要小看这个黄巾领袖,他不可能研究过心理学,但他挺能把握中国民众,特别是农民的心理状态,便塑造了一位“吾乃南华老仙也”这样一位神来撑腰,还编了一个动听的神话来宣传,还提了一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来蛊惑。于是黄河流域的八个州郡,那些走投无路的农民,都跟着他揭竿而起。不奇怪,此前此后,不知有多少次农民起义,其领袖者,不管有文化的,无文化的,都无师自通地懂得造神的重要性。

凡农民起义,十之八九要凭借“妖法”,鼓吹迷信的,从黄巾到太平天国、义和团,从未终止过。刀枪不入,装神弄鬼,经咒符水,奇功异术,这些骗人骗己的把戏,直到今天也未断根。所以,梁山水泊的及时雨宋江,等到革命成功,要分胜利果实时,还得求老天爷帮忙。因为晁盖遗言,谁打下祝家庄,谁抓住杀他的凶手,谁就是梁山泊的领袖。而玉麒麟卢俊义的人望和社会地位,和他捉拿凶手的功绩,理所当然地要当第一把手。于是,宋江不甘心大权旁落,他只好又搞迷信这一套把戏,假装从地底下挖出一块石碣。喝,一百零八将,全在上面刻着大名呢!老天爷已给他们排好座次了。这样,增加了很大的天意成分,更有那些老革命吴用、李逵,大吵大闹一番,哥哥不当山寨之主,怎么能行?宋江坐上头把交椅,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索性改造了一位外国神,来装门面。天父天兄之后,就是他,让他的信徒顶礼膜拜。据说,当时洋教会都不敢认同这个中国化了的耶和华。他把中国的巫术和耶稣教结合成个不中不西的教,还假装天父附身,口传圣训。而反对他的人,也用装疯卖傻这一招对付他。这些金田起义的农民领袖,到了南京建都以后,居然大庭广众之中,跳大神似的开很认真的玩笑,实在是够有幽默感的。

由此可以看到,造神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是如何根深蒂固。到了后来,实在无神可造,干脆造自己:伟大呀!英明呀!神圣呀!救世主呀!那就更可怕。反正,不论谁上台,都得念这本经。这说明历代统治者为什么宁肯老百姓永远地愚昧,而对知识和知识分子严加防范的原因了。不愚昧,迷信无法施展,不迷信,哪还有天、神、人的崇拜呢?

那些起义领袖,造反头目,从陈胜、吴广起,无非草莽英雄、不第秀才、囚犯刑徒、兵匪流寇之辈,都是些官逼民反、不得不反的铤而走险者。反正死罪一条,就豁出一身剐,要把皇帝拉下马了。最后虽然成为燎原之势,但终究缺乏登高一呼而天下回应的向心力、感召力,也十分缺乏领袖群伦的人格魅力。而且在未成正统前,由于反抗朝廷,反抗正统,那种免不了的心理弱势所形成的心理障碍,免不了像一只刚脱壳的螃蟹,不那么胆气十足。唯一能给自己这种软弱壮一壮胆的,就是神了。张角不找“南华老仙”,凭他那不第秀才,谁会信他是个“大贤良师”呢?

于是,造神,以神的名义进行统治,然后自己也成了神。

翻一翻中国历史,便常常是这样一个个人迷信恶性循环的过程了。

话说曹操

在中国帝王级的人物中间,真正称得上为诗人的,曹操得算一个,而且在排行榜里,应该在前几名,甚至可以说是最棒的。这样的评价,不算过分。如果按作品数量论,冠军是清代的乾隆,他一生写了四万首诗,差不多接近《全唐诗》

的总和,但很遗憾,没有一句能留传下来。

曹孟德的诗,写得有气概、有声势,千古传唱,弦诵不绝。“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直到今天,还挂在人们口边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是上了点年纪的人用来自勉的座右铭。毛主席在北戴河赋的那首词里,“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就充满了对这位大手笔的赞赏之意。毛主席在另一首《沁园春?雪》的词里,点了历史上四位帝王:“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独将曹操例外,可见在文学史上,这位后来被《三国演义》给歪曲了曹操,有着不可抹煞的地位。

他能花重金,把蔡文姬从匈奴单于手里赎回来,就因为她的《胡笳十八拍》把他感动了。这绝对是诗人的浪漫行径,别的领袖人物未必有这等胸怀,更不可能有这等雅兴。蔡文姬回来中原,曹操让她做一件事,就是将她记得下来的她父亲蔡邕已被战乱毁灭的图书文字整理出来,不致湮没,这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行为。对照十年浩劫期间,珍贵书籍化成纸浆,再生产成擦屁股的卫生纸;稀世文物被砸被毁,从此成为绝响。曹操的举动,要比那些反文化的红卫兵,无文化的造反派,不知高明多少倍。

曹操在平定吕布、陶谦、公孙瓒、袁绍、袁术以后,公元一九六年的许都,有了一个初步安定的局面,才使得他有可能在文化上有所建树。加之他手中汉献帝这张王牌,对士族阶层,对知识分子,具有相当的招徕作用。“是时许都新建,贤士大夫,四方来集。”延揽了一批像崔琰、孔融这样的大士族和大知识分子,遂形成了中原地带的文化中心。当时,到许都去献诗作赋,吟文卖字,便是许多有名和无名作家竞相为之的目标。

于是,便出现了文学史上称之为“建安文学”的局面。没有曹氏父子,也就没有建安文学。如果当时要成立作家协会,我想我会投曹操一票,他是当仁不让的协会主席。

此其时也,许都的文学气氛达到了高潮。《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对活动着许多文人墨客的这个中心,有过这样一段评述:“自献帝播迁,文学蓬转,建安之末,区宇方辑,魏武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并体貌英逸,故俊才云蒸。”孔融,王粲,陈琳,刘桢,徐干,阮瑀,应玚,和从匈奴赎回的蔡琰,真可谓济济一堂,竞其才华。刘勰距离这个时代约两个世纪,来写这段文坛盛事,应该是比较准确,可算是权威性的描写。

所以,建安文学得以勃兴,很大程度由于曹操统一中原后的休养生息政策,出现了一个安定局面的结果。如果仍同吕布、刘关张没完没了地打,和我们文革期间没完没了地斗一样,除了样板戏,就搞不出别的名堂了。加之他本人“雅爱诗章”,懂得文学规律,与只知杀人的董卓,用刀逼着大作家蔡邕出山,就是完全不同的效果了,很快,“建安之初,五言腾踊”的局面出现了。

《文心雕龙》说到建安文学的特点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变,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所以,曹操的《蒿里行》,曹丕的《燕歌行》,曹植的《送应氏诗》,王粲的《七哀诗》,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蔡琰的《悲愤诗》,以及《孔雀东南飞》等具有强烈现实色彩的诗篇,便成了建安文学的主流,也就是文学史所说的“建安风骨”了。

曹植《与杨德祖书》中,说到这番繁荣景象,不免为他老爹的气派自负:“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干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此魏,足下高视于上京……吾王(曹操)于是设天网以该之,顿八以掩之,今悉集兹国矣!”看起来,曹操是振一代文风的始创者,而曹丕、曹植是不遗余力的倡导者。所以,在三国魏晋文学中起先河作用的,正是曹氏父子和建安七子,他们开创了文学史上的一个新时期。

文学的发展和繁荣,与时代的关系至大。动乱,则文学终结,安定,则文学复苏。十年文革,只有浩然先生的小说,舍此便全是空白,即可证明。

东汉末年,先是黄巾农民起义,九州暴乱,生灵涂炭;后是董卓那个军阀折腾,战祸不已。洛阳夷为平地,中原水深火热,这时候,一切都在毁灭的灾难之中,文学自然也陷于绝境。因为农民革命虽然有其推动时代进步的作用,但也有其破坏文明文化,摧毁社会财富的相当消极的方面。董卓,不过是一个穿上战袍的西凉农民而已。所以,他的行动和黄巾也差不多,都带有农民革命家的那种仇视文化,仇视知识,仇视人类文明的特点,在破坏人类文明成果的憎恨气氛里,在硝烟战火的刀光剑影之中,文学这只鸟儿,只有噤若寒蝉,休想唱出动听的声音了。

因为经历了巨大的变乱,遭受了严重的劫难以后,人民需要休养生息,这样,就出现一定程度的思想解放潮流,文人的个性开始得到自由舒展的机会。所以,“慷慨任气”,便成了这一时期文学的特征。回忆十年浩劫结束以后,新时期文学所以如井喷而出,一时洛阳纸贵,也是由于这些劫难中走出来的作家,适逢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才写出那些产生轰动效应的作品。这和建安文学的发展,颇有大同小异之处,就是对于那个动乱年代“梗概而多气”,真实而深刻的描写,引起读者共鸣的。因此,“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也是时代不容精雕细琢的产物。无论后来的诸位明公,怎样摇头贬低,不屑一谈,或求全责备,都是大可不必的。只要起到历史作用的文学,无论怎样的稚嫩,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便是谁也不能抹煞的了。现在那些笑话新时期文学发轫作如何幼稚的人,其实正说明自己不懂得尊重历史唯物主义的幼稚。

由建安文学的发展看到,乱离之世只有遍地哀鸿,而文学确实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和思想解放的背景,以及适宜的文学气氛,才能繁荣起来。建安文学的发展,得益于曹氏父子的捉倡,得益于相对安定的中原环境,也得益于建安七子为代表的文人个性的解放。

建安文人,可能是中国较早从绝对附庸地位摆脱出来,以文学谋生存的一群专业作家。他们的行为特点是:追求自由不羁,企慕放任自然,赞成浪漫随意,主张积极人生,对礼教充满叛逆精神,并强调艺术个性。可以说是中国非正统文人的最早的样本。鲁迅先生认为这种文学态度,可以用“尚通脱”三字来概括。到了魏晋南北朝,由阮籍、嵇康、陆机、潘岳、陶渊明,谢灵运一脉相承,“通脱”则更加发扬光大,一时成为中国文学发展的主流。

那时,他们的浪漫行径,风流举止,自由作风,个性色彩,恐怕连后世的文人也深感不及的。

有一次,曹操派手下人邯郸淳去看望曹植。据《三国志》裴注引《魏略》曰:“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与谈。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讫,谓淳曰:‘邯郸生何如邪?’于是,乃更衣帻,整仪容,与淳评说混元造化之端,品物区别之意,然后论羲皇以来贤圣名臣烈士优劣之差次,颂古今文章赋诔及当官政事宜所先后,又论用武行兵倚伏之势,乃命厨宰酒炙交至,坐席默然,无与伉者。”从这里,我们看到建安文人的浪漫、豪情和无拘无束的自由。这和司马迁《报任安书》里那种对于帝王委曲求全到低三下四的心态,和司马相如给皇帝献赋时的那种唯唯诺诺到谄媚依附的神情,多了一点作家的自我意识和不羁的精神。

从曹丕的诗《于谯作》“清夜延贵客,明烛发高光”和曹植的诗《箜篌引》中:“置酒高殿上,亲友从我游”,可以看到他们的宴游燕集,豪饮小酌,斗鸡胡舞,高谈畅啸的快乐情景。《文心雕龙》曰:“文帝陈思,纵辔以骋节;王,徐、应、刘,望路而争驱;并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这类沙龙式文人聚会活动时的自由竞争,各驰所长,平等精神,批评空气,也是此前文人所不曾具有的状态。尤其汉末党锢之祸将大批知识分子,或放逐,或镇压,或永不叙用,弄得大家胆战心惊,精神萎靡不振,建安文人的崛起,实际是给中国文学注入一股活流。

心灵不解放,文学之鸟是飞翔不起来的。

曹丕《与吴歌令吴质书》里,具体地描写了他们的一次出游,也是很令人神往的。“每念昔日南皮之游,诚不可忘。既妙思六经,逍遥百氏,弹棋闲设,终以六博,高谈娱心,哀筝顺耳,驰骋北场,旅食南馆,浮甘瓜于清泉,沈朱李于寒水。白日既尽,继以朗月,同乘并载,以游后园,舆轮徐动,参从无声,清风夜起,悲笳微吟,乐往哀来,怆然伤怀。”这种文友间的平等来往,证明了建安文人思想解放的程度。作为五官将的曹丕,那时正如日中天,是政坛上炙手可热的人物,能够这样不摆架子,与一个地方官吏友情深厚若此,恐怕时下的某些文化要人,也未必做得到的。

曹操也不例外,《三国志》称他“少机警,有权数,任侠放荡,不治行业”。裴注引《曹瞒传》:“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看来,曹操和他的两个儿子一样,也是具有浪漫潜质的文人。他在《祀故太尉桥玄文》中,回忆他和这位比他年高的大人物,交往的一段插曲。“吾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顽鄙之姿,为大君子所纳。增荣益观,皆由奖助,士死知己,怀此无忘。又承从容约誓之言:‘殂逝之后,路有经由,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怪。’虽临时戏笑之言,非至亲之笃好,胡肯为此辞乎?”

这位后来在《三国演义》里被当作乔国老的老先生,能跟曹操开这样的玩笑:你要是经过我的坟墓前,不下车好好祭奠我的话,走不出三步路,我就让你肚子疼,你可别怪罪我。说明曹操虽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枭雄,但不对他的统治产生危害和威胁,也还是能够欣赏这种文人的幽默感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曹操作为文学家,不愧为一把好手;但是,曹操作为政治家,谁也不能不承认,他杀作家也是一把好手。凡碰了他这根政治神经的人,不管是作家,诗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他是一点也不客气的。

文学的每一步前进,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任何新的尝试,总是要打破过去的格局,失掉原有的平衡,必定引起旧秩序维护者的反扑。倘若探索实验,一旦越出了文学的范围以外,越过政治雷池,被视作离经叛道,逾轨出格的话,就要以文人的脑袋作抵押品了。

建安七子之中,孔融是死在曹操手下的。还有一个刘桢,被曹操送到采石场去劳改的。不属七子之列的杨修,也是曹操杀掉的,至于文学新秀祢衡,虽然不是曹操杀的,但事实上是他用借刀计让黄祖杀的。

掉脑袋的这三位,也有其不大肯安生而惹祸的缘由。孔融的地位相当高,曾任北海相,到许都后,担任过将作大匠,也就是建设部长,这还不是曹操主要嫉恨的。由于他和曹操总过不去,经常发难,加之是孔子后代的号召力,成为士族豪门的代表和知识分子的领袖。他的府第已成为反曹操的各种人物聚合的“裴多菲俱乐部”。这时就不管你的文章写得多好,和儿时让梨的美德了,对不起,找了一个叫路粹的文人,在作家队伍中的这种败类,还不俯拾即是,写了封密告信,检举孔融“与白衣祢衡跌宕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

杨修的职务要差一点了,在曹操的指挥部里,只当了个行军主簿,大概相当于参谋,而且不是作战参谋,连行军口令还从别人嘴里听说,显然是闲差了。所以杀他不像杀孔融那样颇费周章,扰乱军心四个字,就推出去斩首。《三国演义》说是曹操嫉妒杨修的捷才,生了杀心。其实,由于杨修不安生,介入政治,成为曹植的嫡系党羽,出谋划策,卷入了宫廷接班人的夺权斗争之中,而且许多馊主意,都被曹操拆穿了,才要把他除掉的。

老实说,文学家玩政治,和政治家玩文学,都有点票友性质,是不能正式登场的。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像曹操这样全才全能的政治家兼文学家呢?因此,他的一生,既没有出过政治家玩文学玩不好的闹剧,也没有出过文学家玩政治玩不好把小命搭上的悲剧。曹操,不论在文学上,在政治上,都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数千年过去,如今谈起建安文人,这些名字还是常挂在嘴上的,“融四岁,能让梨”,连小学生都知道的。至于谈到建安文学,在非专业研究者的心目中,只有曹氏父子是居霸主位置的。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丕的“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的盛事”,曹植的《七步诗》(虽然不能证明是他的作品),还能在普通人的记忆之中占一席之地。而像出类拔萃的王粲,地位很高的孔融,才华出众的祢衡,他们的作品当然也很了不起,但很少被现代人知悉。至于徐、陈,应、刘,他们写的东西,大半失传,如今,只不过是文学史中的一个符号而已。

所以,鲁迅先生说:“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

我想,这是对曹操最有见地的一个评价了。

穿上龙袍的丑角

在汉末群雄割据的局面中,诸侯之间,有一条禁忌,虽然谁都觊觎皇帝这个称号,可谁也不敢公然犯规,尝试一下做皇帝的滋味。只有这个袁术,染指了一下,当了几天皇帝,谁知犯下致命的错误,结果失败得最惨。这也是所有那些一叶障目,利令智昏,而且自以为是的人物,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作出错

误的决策,而以失败告终的不足为奇的例子。

当时,那些军阀心里都明白,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做皇帝。势力强大如曹操者,而且已经挟天子从洛阳到了许都以令诸侯,汉献帝成了他手中的一个傀儡,也不敢生这个替而代之的念头。孙权有一次上表,建议他干脆称帝算了。他说,这小子是想让我坐在火炉上烤呢!所以他一生未曾染指帝座。直到他儿子曹丕,才把献帝废掉。

蠢货袁术,因为得了孙坚质押的玉玺,就如俗话讲的,开始头脑膨胀,发起高烧来了,蠢人之所以蠢,就在于他不觉得自己蠢。于是,糊涂加上野心的驱使,就在淮南建立袁记小朝廷了。称帝建号,立子封妃,龙车凤辇,祀南北郊,那些拙劣的表演,令人作呕,也招天下人恨。

他的部下劝他不要僭称帝号,但他一心想当皇帝,什么也听不进去了,已经失去最后一点自知之明。这也是名人很容易犯的自负悲剧,脑细胞退化,对新鲜事物失敏,可自我感觉仍然可怕地良好,加之不甘寂寞,便有种种失态的举止,发霉的语言,横生事端,倒行逆施,终于不可逆转地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你当什么不好,偏要当皇帝,俗话叫“作死”或者“找死”者,即是此意了。

如果说,一个人希望得到他不应该得到的东西,也就是存有非分之想的话,叫做野心,那么无妨认为这种野心是人皆有之的了。拿破仑有句名言,一个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若是每个人都规规矩矩,只想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而不想其他,像工蚁工蜂那样,捧着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饭,在这样毫无竞争,没有比赛,不求长短,无所角逐的世界里,还有什么进步可言?任何不安于分的想法、做法,在自己是追求,是理想,是奋斗目标,而在别的利害相关的人眼里,很可能被视作野心的。

所以,野心不可怕,而是在于实现野心的过程中,不择手段,狂妄愚蠢,便只有失败的命运在等待着他了。若是像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一样,愈陷愈深而不能自拔,如同失控的汽车,在下坡路上滑行,最后除车毁人亡一途,焉有他哉?懂得节制,掌握分寸,步步为营,进退有度,那就是谁也莫奈你何的另外一回事了。曹操未必不想当皇帝,刘备亦如此,孙策、孙权,概不例外。他们的野心比袁术更甚,只不过能够通达识时,知己知彼,不轻举妄动罢了。

因为汉献帝是一张牌,谁抓在手里,就可以利用他的剩余价值。但谁要自己称帝,就等于竖一个靶子,让众人当目标瞄准射击了。所以,袁术的下场,并不比乃兄袁绍更好些,这一对四世三公的**,是《三国演义》这部书最早退出历史舞台的丑角。袁术一出场,是以断孙文台的粮草开始,最后,他没想到,自己也死于断粮断水之中。

这自然是活该的报应了。

袁术和袁绍,可称为一对难兄难弟,而术比起绍,更是一蟹不如一蟹。在这场成则为王败则寇的争霸战中,不堪一击的袁术,第一,输得很快;第二,输得很惨。看起来,名门之后,只是牌子响亮,不动正格的话,端起个架子,还可以唬一唬人,真到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的时候,就要大出洋相了。后将军南阳太守袁公路,在各路诸侯的争斗中,表现得最为草包。要是在京剧舞台上,他的鼻子大概应该抹一块白粉的。

袁术据寿春时,户口数百万,本可以干一番事业。可他“奢淫肆欲,征敛无度,百姓苦之”。与其兄袁绍“有隙,又与刘表不平而北连公孙瓒;绍与瓒不和而南连刘表,其兄弟携贰,舍近交远如此”。僭号称帝以后,“荒侈滋甚,后宫数百皆服绮罗,余粱肉,而士卒冻馁,江淮闲空尽,人民相食”(陈寿:《三国志》)。

《资治通鉴》说:“中平以来,天下乱离,民弃农业,诸军并起,率乏粮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掠,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多相食,州里萧条。”对这两兄弟,尤其是后一位,对于百姓的摧残,是不以为然的。

每个时代,在其风起云涌,变幻莫测之际,总有一些“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野心家、失意政客、无耻文人,和一些压根儿就是低能儿、白痴,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痞子之类,因缘际会,于潮流中被推到了峰顶,居然人模狗样地也神气起来。所谓“沐猴而冠”,就指的是这些一下子站在舞台脚灯前的新贵们。

这大概就叫历史的误会了。

有的人连句整话也说不好,智商甚低,可唯辟作威,唯辟作福。有的人做一名衙役,鸣锣开道,也许称职,却位居三司,封疆一方,吆五喝六。还有的,灾荒之年,让没粮吃的老百姓“何不食肉糜”的白痴,居然做了皇帝。因此,在这些昏庸之辈的统治下,可想而知,大家会有什么样的好日子了。

但是也别小看袁术之类,干正经事绝对没有能耐,搞个鬼,捣个乱,下个绊,背后捅谁一刀,却是十分在行。讨伐董卓的联军司令部组成以后,袁绍推荐他负责后勤保障,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切断了先头部队的粮草,结果弄得孙坚大败而归,差点丢了脑袋。第二件事,华雄搦战,关羽请缨时,他听说只不过一个马弓手,马上大喝道:“汝欺吾众诸侯无大将耶?量一弓手,安敢乱言,与我打出!”所谓好事不成,坏事做绝,就是这类人的基本德性。国家有这种人,那就是“庆父不死”的局面,社会有这种人,休想有安定平和的日子,一个单位,一个团体,有这种人,那必然是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

但要让他真刀真枪上阵的话,那可就洋相百出了。

就看他和吕布交手出场的样子,“身披金甲,腕悬两刀”,那阵势,完全是一个丑角形象。难怪李渔评点《三国演义》时,也觉得他这身打扮好笑,讽刺为“形容呆腔甚好”。刀吊在手腕上,是武器还是装饰?这不三不四的样子,当然只有挨打的份。结果,战不三合,术军大乱,中途又碰上了关羽,只好败退回淮南去了。

自古至今,越是这种狗屁不是的家伙,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时机,还越是容易得意。正因为汉末大乱,袁术所以才能够牧领一方,称王称霸。但这类货色的通病,就是缺乏自知之明,不晓得自己吃几碗干饭。以为手里有孙策抵押的传国玉玺,便是九五之尊了,而且三宫六院像煞有介事地立了个小朝廷,这玩笑不免开得太过分了。

然而也不奇怪,因为这种人一旦爬上了高位,最容易利令智昏,忘乎所以。除了吕布那个头脑简单的家伙,相信袁术会成为天子,还把女儿许嫁给他的儿子,攀个儿女亲家外,无人不认为袁术称帝之举,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董卓权倾一朝,也只敢自封相国,曹操位极人臣,一辈子也没奢望做皇帝。袁术充其量,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角色,赖祖宗余荫的世家子弟罢了。曹操对他的评价是,“冢中枯骨,吾早晚必擒之”,一个在别人眼里,不过死尸一样的人,竟过了几天自封的皇帝瘾,可见其头脑膨胀到何等地步!

也就两年不到光景,袁术终于混不下去了,只好把玉玺和帝号送给他那位宝贝老兄袁绍。曹操哪里肯放过他,派刘备、朱灵围堵追击,最后弹尽粮绝,只剩下千把人,坐以待毙。“家人无食,多有饿死者。术嫌饭粗,不能下咽,乃命庖人取蜜水止渴。庖人曰:‘止有血水,安有蜜水!’术坐于床上,大叫一声,倒于地下,吐血斗余而死。”

这些趁历史留下的短暂缝隙,突然挤出来头角峥嵘的人,以草包起,以草包终,除了为后世增添笑柄外,还能留下什么呢?

谁叫你不长胡须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宫廷里,宦官从来是扮演不光彩角色的。

曹操的父亲曹嵩,曾经是中常侍曹腾的养子。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还在袁绍幕下的时候,为袁起草的一篇讨伐他的檄文,就揭了他的这个老底,说他是“赘阉遗丑”。因为中常侍虽是皇帝贴身的近侍,十分宠幸,地位很高,但只要是太监,那男性生殖机能就必须阉掉,非男非女,不能人伦,为世人所不齿。所以,

陈琳才这样羞辱曹操的。

在宫廷里面,凡男性,上到近侍,下到烧饭挑水的工役,无一不是太监。由于他们太靠近皇帝的缘故,最起码也要争取做皇帝的耳目、心腹、鹰犬、爪牙。更有为一点的,不但能影响国策,左右大政,甚至还能挟持皇帝,为所欲为呢!因为在中国历史上三百几十个皇帝中间,英明者少,昏庸者多;才智者少,暴虐者多;正派者少,荒淫者多;有为者少,嬉乱者多。这样,太监就成为那些昏君暴君倒行逆施、胡作非为的得力帮凶。

汉末衰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中涓结党,把握宫闱阻塞贤路秽乱朝政的结果。《三国演义》的第二回,就有“何国舅谋诛宦竖”的情节。而这个屠夫出身的何进,也不过沾他妹妹的光,得权重任。他与十常侍的矛盾,狗咬狗,一嘴毛,都想独吞最高利益,实际还是后宫的权力之争。

但何进掌握兵权,这些太监们很忌讳他,设了一计,把他诓进宫内。这个武夫也太自信了,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长乐宫,结果被砍成两段。何的部属袁绍、袁术在青琐门外等候,忽见何进的脑袋从宫墙里扔出来,遂引兵进入内廷,大肆屠杀。凡阉官,不论大小,尽皆诛绝,多有无须者误被杀死。

要杀,统统地杀,要整,统统地整,非无一幸免不可,这才罢手,而且,从来不怕矫枉过正的。这种极端的结果,到了后来,便必然是冤假错案,是随后的平反和落实政策。但在汉末,对不起,杀也就杀了。太监是无须,但不等于无须者都是太监,这本是正常之理,完全应区别对待。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挺爱绝对化的,既然太监无须,那么无须者则皆是太监无疑。如果有人跳出来申辩,本人并非太监,也要砍头的。哪怕明知砍错了,也不会认错的。袁氏两兄弟肯定振振有词地反问:“谁让你不长胡子呢?”

虽然这一朝的太监被杀得干干净净,但不等于从此就断了太监的根。只要有皇帝,就必然还会有太监。只要有太监,宫廷里秽乱现象,便仍会层出不穷地发生。因为,凡割掉了“那话儿”的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必定是一个心理变态者。由于他不是一个正常人,全部地歇斯底里,就表现在对于所有正常人的仇恨上。有些嬖幸的近侍宠臣,虽然“那话儿”还在,可能由于和这班阉人接触太多的缘故,也会熏染出可怕的太监心理的。

在中国历史上,妇人干政,弄臣作乱,阉竖擅权,指鹿为马的丑恶政治现象,从来没有绝迹,时不时地,看到这种历史沉渣的泛起。大凡只要有家长式的封建统治,和缺乏最起码的民主,以及对权力的无法监督与制约,这种太监或类似太监的近幸,窃得最高权力的现象,便不会绝迹。

因此,心术不正的人,心理状态不健全的人,或压根儿就是一个阴谋家,一个变态症患者,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一旦染指权力,便会恶性膨胀。在历史上,帝王,后妃,弄臣,太监之间的宫闱斗争,是帝国最高统治层面中,最见不得天日的藏污纳垢的所在。由于一些性苦闷和性变态的女人,和一群无性能力却有性虐待狂的奴才的深深卷入,互相争宠,彼此倾轧,煽动仇恨,疯狂报复,所达到的残忍程度,罔顾人性,恨不能食肉寝皮,生吞活剥。这种无声的罪恶,恐怕是封建社会中最黑暗的记录了。

《三国志》评吕布说:“有狮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从历史的角度,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准确的。但是罗贯中笔下的吕布,作为一个文学人物,就不仅仅是个褒贬,也不必存在褒贬的问题了。因为读者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只有信与不信的两种选择。而对于文学人物,经读者的再创造,便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绝非简单的褒和贬可以概括的。每个读者眼中的文学人物,都盖有读者本人的印记。

所以,古典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以后,不大容易获得读者认同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读者自己脑海里的人物形象,和银幕屏幕上的编导所推出的人物形象,存在着差距的缘故。

吕布在历史中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学中,在读者头脑中,却又并不是完全被否定的人物。这也许是文学的力量吧?在所有吕布戏中,那白铠白袍的小生一出场,甚至成了后世无数观众心目中的英武潇洒的明星。所以说,吕布是这部小说起首部分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形象之一。

为什么吕布能得到读者的这份宽宥呢?

第一,他骁勇善战,几乎无人能打败他;第二,他和貂蝉,英雄美人,而且还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至上主义者;第三,无论如何,是他杀掉了恶贯满盈的董卓,为民除害;第四,辕门射戟,是吕布一生中的峰巅之作,救了刘备一命。包括他不杀刘备家小,包括他怜妻惜女,都说明他的性格的不是太坏的一面。

加之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极易上当,陈登几句话一说,主意就变了。甚至为曹操把他视作“饥则为用,饱则荡去”的鹰犬,沾沾自喜。大概中国人害怕莫测高深,就比较喜欢这个单线条的吕布了。

《资治通鉴》卷六十二,记述了他辕门射戟的过程,这是正史,而非演义。由此可见他不是一个毫无心术的人,也会用计的。而此计之荒诞,很带有吕布的性格色彩,以一箭而定和战,旷古未闻,而此儿戏一般的主意,居然成功,说明吕布是有把握为刘备解除厄难的。但想不到刘备在白门楼上,“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一句话,却断送了吕布的命。

按老百姓的看法,刘备就很不够意思的了。他临死前目视刘备曰:“是儿最无信者!”“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耶?”这番斥责在读者心里,便把两人的分量称出来了。

其实,从去除眼前的劲敌看,借刀杀人,提醒曹操记取丁原、董卓的教训,这句话够毒的,也起到作用。但从长远的战略目标看,让曹操养虎遗患,对刘备可能更有利些。可见这一时期的刘备,还不是十分地具有雄图大略,远见卓识。给吕布留一条命,将来倒霉麻烦的,必是曹而不是刘,何必劝曹杀吕呢?太短见了。看他后来叮嘱关、张“勿犯曹公军令”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他当时的甘心居下的心态。说明刘备固有知曹的一面,也有畏曹的一面,更有不敢与曹角力的一面。

同样,那个陈宫也未免过于感情用事,因为捉放曹后,曹操杀了吕伯奢一家,说了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名言,便对曹操恨之入骨,毫无圆通的可能。若是能够从长计议,权且劝吕布献城,难保曹操将来,不会成为董卓第二?因为对吕布来讲,背叛主子不过举手之劳,一点也不难的。如果那样,汉末的争霸局面,则未可预料了。

所以在读者印象里,吕布对于刘备,对于陈宫,并不太欠什么的,但确实是这两个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把吕布送上了断头台。因此,后世人对这位白衣白甲,手持方天画戟的将军,多一点同情,也就不奇怪了。

诸葛亮难辞蜀亡咎

一个极其英明的政治家,也不可能不犯错误。诸葛亮在刘备死后主持蜀政,南征北战,多有失误,所以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句话还是很有真理性的,

伟人也难例外。

但是,要是能够保持头脑冷静,思想清醒的话,那么可以将错误的危害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如果掺杂进感情因素,明知其可为而不为之,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势必带来很坏的后果。

诸葛亮作为一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千古典型,我们对其人格的伟大,所产生的景仰心理,是一回事情;但从其坚持错误的北伐政策,而导致蜀国过早地败亡,来剖析他的得失,则是另外一回事情。

他所以要上表陈词,因为大家反对北伐。主要是国力不强,人心思定,连年征战,不胜负担,当务之急,应该使蜀中人民得以喘一口气,休养生息,医治战争创伤。而诸葛亮却不顾这种普遍的抵触情绪,坚持他的北定中原,开疆辟土,恢复汉室,继承大统的方针。

第一,他从汉贼不两立,到蜀魏不两存,到有魏则无蜀,到“王业不偏安,惟坐以待亡,孰与伐之?”作出了错误的判断。魏虽有吞蜀之心,不过,曹睿上台后,举朝上下,是主张掘壕坚守,待吴、蜀内乱的。他错过了这样一个相对平静,可以养精蓄锐的时期。第二,因承受先帝伐贼之托,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这种感情上的义务,使他罔顾客观是否可能,贸然行动,很大程度是在维护个人的威信和尊严,是不足为训的。第三,他还错误地认为如果继续相峙下去,必然要出现突将无前,精锐不存的空虚状态。因此主张趁这些有作战经验的将领仍在时,早打,大打。这种思路和他没有说出来的,对于他个人的过于自信,和对后来人的缺乏信心是相联系的。其实战争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个别人的有无去留,是不起决定性作用的。因此,在刚刚结束的一次失败战争以后,连他自己都承认“民穷兵疲”,“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的情况下,又发动一次不量力的进攻,前景当然是可想而知的了。

收在《古文观止》里的前后《出师表》,是诸葛亮最广为人知的文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及从这两句话延伸出来的杜甫的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便构成诸葛亮垂范千世的至善品格,被万人景仰的忠诚典范。

所以,文学这东西,它要渲染起来的话,挺能打动人心的。我们管这种作用,叫做“煽情”;而煽情的结果,往往就有一叶障目的弊端。前后《出师表》的感情,当然是真挚的,表达诸葛亮的耿耿忠心,简直溢于言表。但是,若研究一下蜀国当时的内外状况,刚刚劳师远征,七擒孟获归来,诸葛亮就要挥戈北上,这两篇动员令,从给蜀国所造成的后果看,就颇有值得斟酌的地方了。

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是一个政治家必须具备的素质。但他一不顾国力强弱,二不顾民心向背,三不顾敌方虚实,四不顾周边环境,就要向曹魏挑战,实属冒进行为。好像所有好大喜功的领袖,都有因冒进而吃苦头的教训,而吃了苦头还继续冒进,再吃更大的苦头者,也不乏其人。所以,二次上表,甚至连阿斗也劝他了:“方今已成鼎足之势,吴魏不曾入寇,相父何不安享太平?”

阿斗当皇帝后,可算是一无可取的庸才,独有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虽然他的出发点并不是正确的。可惜他这个皇帝是个傀儡,如果说话算数,休养生息,修边固防,也许还真能偏安一隅。可是诸葛亮穷兵黩武,连年征战,劳军扰民,内外交困,以致西蜀苟安的局面,也不能长久。

《蜀记》里记载:“晋初扶风王骏镇关中,司马高乎刘宝、长史荥阳桓隰诸官属士大夫共论诸葛亮,于时谭者多讥亮托身非所,劳困蜀民,力小谋大,不能度德量力。”

吴大鸿胪张俨作《默记》:“兵者凶器,战者危事也。有国者不务保安境内,绥静百姓,而好开辟土地,征伐天下,未为得计也。诸葛丞相诚有匡佐之才,然处孤绝之地,战士不满五万,自可闭关守险,君臣无事。空劳师旅,无岁不征,未能进咫尺之地,开帝王之基,而使国内受其荒残,西土苦其役调。”

这都是与诸葛亮同时代,或稍后一点的人士,对于他频繁北伐的议论,可见当时有识之士,对他的六出祁山,是大不以为然的。诸葛亮罔顾国力,频繁出击,实在是由于他太过于自信自负。但这种心理失衡者,岂止孔明一人,凡领袖群伦者,一旦成为人誉自诩的济世之才,便有一种功名欲,不朽欲,树碑欲;甚至像文坛这么一个其实没有什么戏唱的场合,也有人来不及地给自己盖个庙,以便活着被人上供,真是很可笑的。孔明认为曹操死后,魏国再无足堪较量的对手,过于轻敌,过于躁急,想打开蜀国的封锁局面。当然,这也是他过于相信自己万能,过于追求不朽声名的结果?

这种可怕的欲望,也是此前此后许多人物都具有的留名万世的情结。哪怕倾家荡产,祸国殃民,也情不自禁要在历史的长卷中,给自己树一块碑石。诸葛亮的出兵汉中,绝对是他的性格所造成的悲剧。由于他位极人臣,权重一国,自然无人能够左右他,结果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大家看着他一步步地走向最终的失败,无法挽救。

所以,他的亲信马谡认为“平南方回,军马疲敝,只宜存恤,岂可复征?”他是听不进去的。谯周的苦谏:“何故强为?”他同样不以为然,甚至连毫无头脑的后主阿斗,不解地提出疑问,也都阻止不了他北进的意愿。

这样一意孤行,置蜀国于死地,恐怕是这个伟大人物的大错了。

他若是如张俨所说,不将国力消耗殆尽的话,蜀与魏之争也许是另外的结果。

吴大帝的晚年

所谓金陵王气,恐怕是始自这位吴大帝。

东汉建安十六年(211年)吴主孙权自京口(镇江)徙洽秣陵,翌年筑石头城,称建业;黄龙元年(229年)又自武昌徙都于此,开始南京为六朝古都的第一朝。

在三国魏蜀吴三主中,曹操没当过一天皇帝,刘备只可怜巴巴地过了两年皇帝瘾,倒是孙权在南京,当了二十三年皇帝。

孙权在三国领袖人物中,死在曹操、刘备、诸葛亮以后,享年七十一岁。较之曹操六十六岁卒,刘备六十三岁卒,诸葛亮五十四岁卒,是活得最长久者。比起曹丕死时四十岁的短命,曹睿三十六岁的夭亡,简直无法比拟的了。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从他的这种肤色毛发的变异来看,我怀疑他是不是有波斯人的血统,这种究竟是由于人种,或是遗传基因造成的变化,史书上无记载。《三国志》明确说到了他是个“形貌奇伟,骨体不恒”的人,可见此说不假。在汉代,中国与西域的交通已经打开,再不是关山阻隔,孙氏江东豪族,家中有胡姬,也并不意外,因此孙权具有外族血统,史为其讳而已。也许由于这种遗传学上的杂交优势,他体质强壮,按当时的平均年龄偏低的情况比较,他算是超长寿的国君了。

曹操有一次情不自禁的赞美过,“生子当如孙仲谋”!大概由于孙权的身体相貌,体魄精神,要强于他的儿子曹丕,曹植,才说出这番话的。

但无论怎样长寿,总有大驾归天,也就是“死”的一天。孙权到了面对死亡,必须考虑后事的时候,他可以信托的周瑜,鲁肃、黄盖、张昭等人,已先他而逝。这就是老年皇帝的苦恼了。正如文坛上前辈作家,最后剩下他老哥一个,在那里“荷戟独彷徨”,也是难免凄凉伤感的。

因此他不像刘备,有一个完全可以信赖,可以托孤的诸葛亮,放心而去见他的关羽、张飞贤弟。也不像曹操,儿子曹丕早已经羽翼丰满,留下的顾命大臣,如曹洪、陈群、贾诩、司马懿,也足可以闭上眼睛。孙权在死了太子登,废了太子和以后,眼看要接位的太子亮才九岁,实在太幼小了些,只好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他并不太想托付的诸葛恪了。

诸葛恪是诸葛瑾的儿子,诸葛亮的侄子,吴国的大将军陆逊,当着诸葛恪的面就批评过这位晚辈:“在我前者吾必奉之同升,在我下者则扶接之;今观君气凌其上,意蔑乎下,非安德之基也。”这样的评价,作为主子的孙权,不可能不知道。但到了晚年,人就特别爱偏听偏信,孙权早被亲信们包围得水泄不通,在他们谗言蛊惑下用了这个刚愎自用的诸葛恪。孙权把儿子托付给他,肯定是半信半疑而死的。结果,他刚刚一咽气,吴国就开始动乱了。

因为在封建社会里,这种皇权的交接,总是一场危险的游戏。

陈寿的《三国志》在《孙权传》末尾的评语,是这样撰写的:“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人之杰矣!故能自擅江东,成鼎峙之业。然性多嫌忌,果于杀戮,及臻末年,弥以滋甚。至于谗说殄行,继嗣废毙,其后叶陵迟,遂致覆国,未必不由此也。”

孙权早年在他接其兄孙策的班后,处于魏、蜀两雄之间,独保江东一隅。特别在吴、魏赤壁之战,合肥之战,吴、蜀彝陵之战,以及南拓交趾,开土辟疆,都表现出这位“碧眼儿”的英主之姿。尤其在蜀亡之后,强魏压境,他不得不对曹丕这样一位后生俯首称臣的时候,能够“屈身忍辱”,也有不凡的表现。有一次,魏主向东吴索要珍珠、玳瑁、孔雀、象牙等贡品,逾于常规。他的部属都认为魏主太过分了,欺人太甚,应该予以严词拒绝。他说了一番很精彩的话:“这些珠宝财物,相对于我东吴的安危来讲,不过是砖头块罢了!既然魏主喜欢这些,追求这些,不正说明他昏暗无能嘛!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嘛!”所以吴政权能坚持到比蜀亡,魏亡以后又二十多年,才降于晋,确是孙权给吴国打下的坚实基础。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凡高龄皇帝执政到晚期,除极少数英明者外,大半都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这种无妨称之为“孙权现象”的产生,在宋朝洪迈的《容斋随笔》里有这样一段议论:“三代以前,人君寿考有过百年者,自汉、晋、唐、三国,南北下至五季,凡百三十六君,唯汉武帝、吴大帝,唐高祖至七十一,玄宗七十八,梁武帝八十三。自余至五六十者亦鲜。即此五君而论之,梁武帝侯景之祸(差不多把南京又完全彻底地毁灭一次),幽辱告终,旋以亡国。玄宗身致大乱,播迁失意,饮恨而没。享祚久长,翻以为害,因已不足言。汉武末年,巫蛊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皆不得其死,悲伤悉沮,群臣上寿,拒不举觞,以天下付之八岁儿。”

接着他提到了孙权:“吴大帝废太子和,杀爱子鲁王霸。唐高祖以秦王之故,两子十孙同日并命,不得已而禅位,其方寸为如何?然则五君虽有崇高之位,享耄耋之寿,竟何益哉!”

衰老是生理现象,中国的皇帝,由于性特权的原因,纵欲伤身,更促使器官的老化过程加速,于是无法像风华正茂时那样日理万机,圣躬睿智,也无法像初登大位时那样掌握情况,了解实际。而所有老年皇帝最容易有的功名欲,树碑欲,宠幸欲,接受阿谀奉承,万岁万万岁欲,便特别的强烈。这样,便必然要相信一些不该相信的小人,而排斥一些不该排斥的君子。在奸佞嬖幸,宠臣爱姬包围之下,失去了最起码的清醒。自然就倒行逆施,胡作非为,弄成坏人当道,百姓倒霉的局面,这些老年领袖总是亲手把自己一生英名埋葬,从而造成国家民族的灾难。

因为在封建社会中,一位统治者的死,必定面临着权力再分配的一番厮杀,统治的时间愈久,播种的苦果愈多,厮杀得也愈残酷,而且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方能定局。

“及臻末年,弥以滋甚。”《三国志》这个评语正是说明了孙权到了晚年,这位曾经英明过的吴大帝,也摆脱不了自古以来的“老年领袖病”,逐渐走向他辉煌的反面。宠信非人,流放良臣,后宫纷争,嫡庶疑贰,所有他在清醒时决不干的事,现在干得比谁都厉害。用吕壹则排陷无辜,信陆逊却受谗而死,疑诸葛恪而又使其总揽一切,立后立子以致播乱宫廷,遗患不已。这些中国历朝历代的老年政治的必然现象,在吴国都出现了。

孙权自公元229年即皇帝位后,迁都建业;公元230年,不听谏阻,派甲士万人渡海,求夷州、澶州不毛之岛,追求功业,公元233年与辽东公孙渊通好,企图联盟反魏,结果事与愿违。然后,又不顾国力,频繁向魏发起进攻。从这时起,都在表明他由清醒走向昏聩,由振作走向没落,由建设这个政权走向毁灭这个政权,在中国皇权政治中,除极个别的高龄皇帝外,大多数都难逃脱愈老迈愈昏庸,愈糊涂愈祸国殃民的必然规律。

由于魏,蜀持续近十年的战争,江东暂处局外,又加之有长江天险,和陆逊等将帅主军,孙权得以偏安一隅。于是,他活着的时候,这些矛盾虽然暴露,但不至于酿成灭国之祸,等到他死后,内乱一起,自然是国无宁日了。宗室孙峻是在孙权死前力保诸葛恪上台的干将,等到诸葛恪权重倾主,也危害到他利益的时候,他又支持孙亮把这个诸葛恪,于召见时杀掉。一番血腥味尚未消除,孙峻死后,他弟弟孙开始专权,孙亮亲政以后,受不了这个孙,要除掉这位重臣,事泄,他也被废了。随后,孙休接位,不久,这位吴主又演出杀诸葛恪那一幕戏,把孙干掉了。诸如此类的宫廷之乱,都是孙权埋下的祸根。在三国中,宫廷内部的血腥屠杀记录,吴国堪称冠军,这绝不是“碧眼儿”盛时所能逆料的。

他当然并不想这样,但封建皇权的交接,是以父死子继的形式出现的,父皇不咽最后一口气,皇子永远是储君。只有极少数情况下,老皇帝乐意地或不乐意地交权当太上皇。因此,皇子的心理状态是矛盾的,他一方面希望老子早死,他好早日登基;另一方面,他也知道,老子一死,他面对着老子留下来的这一摊时,这世界上唯一能够是他信得过的,可以提供帮助或保护他的人,也就失去了。所以,这时候的幼帝,如同鸡雏刚刚走出蛋壳,是最软弱不过的了。历史上有那么多早殇的小皇帝,就是这立足未稳时被人搞掉的。他的儿子孙亮之被迫离位,就是这样的。

孙权自己也是非常明白的,他说过:“子弟不睦,臣下分部,将有袁氏之败,为天下笑!”但他统治的这个吴政权,到了他的晚年,还是走上了袁绍这个家族内乱,自取灭亡的道路。一个知道悲剧发生的原因,却不能避免这悲剧发生的人,恐怕倒是真正的悲剧了。

桓大将军发脾气

东汉时期的蔡邕,迫于压力,依附军阀董卓。卓败,表示了一点同情,被王允收下廷尉。这位王司徒,巧施连环计,将十八路诸侯联军也无可奈何的董卓,置于死地时,筹谋计划,是个很有头脑,很懂策略,同时很能忍让的政治家。不知为什么功成名立以后,变得特别的狭隘暴躁,毫无器度。估计他实际上是很爱貂蝉的,将情人作为钓饵奉献出去以后,精神损伤太大,心理变态,便对任何人,

任何事,都不肯加以原谅。

后汉的蔡邕,是继马融、郑玄以后的大学者,知道站错了队,也知道深自悔痛,希望给他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愿黥首为刑以继汉史”。大家认为他这个要求不算过分,他也确是做此项工作的最佳人选。王允当时是一言九鼎的人物,他说不行,就是不行。把脸一板:“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并受谤议。”

他这句免受谤议的话,是千百年来握有权柄的人,封杀史家的嘴和笔的原因所在。虽然我们从读书那天起,就知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名言。很给舞文弄墨者提气长精神。其实看看历史,完全是阿Q式的自欺欺人之谈。乱臣贼子会惧你一个耍笔杆的吗?笑话!他要是有一丝惧心的话,也就不会猖狂地为非作歹了。

但也奇怪,不光中国,全世界的恶贯满盈者,都不承认自己是乱臣贼子,他们的孝子贤孙,也讳莫如深地不愿触及这些人所做下的恶行,丑行;所犯下的罪行,兽行。无不拼命地往作恶多端的脸上涂脂抹粉,无不努力地使大家忘却他们丧心病狂的史实,这种坏事做尽,却不愿留下坏名的文化心理,大概以东方民族尤为热衷。

李国文散文(一) 李国文散文
东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公元369年),“大司马桓温发徐兖州民筑广陵城,徙镇之。征役既频,加之疫疠,死者什四五,百姓嗟怨。秘书监孙盛作《晋阳秋》,直书时事。”用今天的眼光看,秘书监是朝廷的写作班子,记史是一项工作任务,孙盛不过是如实地报导了一些阴暗面罢了。但他触怒的是军方首脑桓温,这可就惹下了天大的麻烦。这位权力正处于顶峰的大军阀,已经到了可以逼皇帝禅让的地步,整个东晋王朝,他一人说了算,予取予夺,气焰嚣张。后来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当时名位不低,还应该算是他的朋友,路上见了他的车队行进,也来不及地扑地叩拜。桓温觉得不好意思,赶紧着人扶起,说老兄何必如此?谢安说,连皇帝见了你,都作揖打躬,我焉敢不诚惶诚恐。

凡统治者,失败后能认输者少,而变本加厉继续其错误政策者多,地位愈高,理性愈低,也就愈不肯认错,非弄到海枯河干,实在混不下去为止。孙盛是位史家,他坚信“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所以直书桓温独断专行,造成倾全国之力的北伐,以失败告终的事实,更批评他为挽回面子,不顾国力民心,又搞这种劳民伤财的建筑工程,制造假繁荣的虚浮现象。

由于孔夫子作了《春秋》的榜样力量,使得历代有良知的史家,像孙盛先生都以此期勉,哪怕以身殉史,也以撰写真实的历史为己任。但手里握有刀枪棍棒,拥有生杀大权的乱臣贼子,一点也不傻,知道他们尚能耀武扬威的时候,可以给所有不满者的嘴巴贴上封条,但他们一旦失势,一旦没落,或最终被上帝清算,进了太平间,那就无法制止后人评说。所以,正因为有桓温这样的人物,想要封住后代人的嘴,中国数千年来史书之被篡改,史家之被问罪,才会层出不穷的。

桓温见到了孙盛的《晋阳秋》,可以想像他是如何的火冒三丈。把孙盛的儿子找来兵戟林立的大司马府,当面威胁说:“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言,若此史遂行,自是关君门户事!”然后拂袖而去。这是再明白不过的警告,不过,没有立刻付诸行动。我觉得这位曾经口吐狂言:“倘不能流芳百世,也无妨遗臭万年”的桓温,到底要比王允失恋的心胸,多少开宽些,只是阻吓一番:你们要是不怕遭到灭门之祸的话,你就让你那糟老头子去出版他的《晋阳秋》吧!而没有马上派去刀斧手,来一个满门抄斩,表现出一种不愧为世家子弟、贵族出身的度量。尽管如此,孙家大少爷当时已吓得三魂出窍,七魄悠悠,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家门,一头栽在孙盛面前:老爷子,您就高抬贵手,救救我们全家百十口子的身家性命吧!

“时盛年老家居,性方严,有轨度,子孙虽斑白,待之愈峻。”但消息传来,全家上下,没有一个不胆破心惊的。那时的株连,可比现代人搞运动,打击面要宽泛得多,常常是成百上千的亲属,跟着掉脑袋。于是,孙男弟女,姻亲妇眷,面前黑鸦鸦地跪了一片,“号泣稽嗓”,要求他修改《晋阳秋》,如不能为桓大司马歌功颂德,至少也要将这一页掩饰过去,只当历史上没发生过这回事。

老爷子呀!他们开导这位历史学家:诸如此类的瞪着眼睛说瞎话,昧着良心捧臭脚,将坏蛋美化为天使,把罪犯鼓吹成圣徒的文化流氓,难道还少吗;至于那些动不动就宣布某部作品成为经典,永传后世,来不来就把某位作家捧为大师,从此不朽的文学骗子,不也比比皆是吗!您老人家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盛大怒,不许。”断然拒绝,这就透出史家的铮铮风骨了。

他的几个儿子,一看老爷子如此顽固倔强,毫无商量余地,又不能等着桓大司马的刀落在头上,便私下里将《晋阳秋》大大地涂抹更改,梳理润饰。中国文字的弹性,也着实是刀笔吏足以表现才华的所在。假如放在二十世纪,他儿子们准会这样改动:明明是桓温大军,仓皇败北,会说成是“战略撤退”而心安理得;明明是将舟船辎重,统统抛弃,会说成是“缴了学费”而自我安慰;失败以后,不思悔过,更加浪费民力国帑,去建造广陵城,会说是“不吃一堑,不长一智”而更加英明;这和如今不论怎样的狗屎作品,都会有人天花乱坠地叫好一样,溢美之词,过誉之言,廉价的吹捧,不值钱的桂冠,已经和垃圾一样成灾了。

于是,总算将改定本送到大司马府,请桓温定夺,免去了一场天大的灾难。

但哪里知道孙老先生早有预见,一是料定桓温畏惧历史的谴责,必然要动用强力手段毁史;二是担心那些严重缺钙的人,骨头很软,迫于压力,必然要按统治者的口味改史。老先生未雨绸缪,据《资治通鉴?晋纪二十四》载:“盛先已写别本,传之外国。及孝武帝购求异书,得之于辽东人,与见本不同,遂两存之。”

有良知的历史学家,应该是像孙盛这样,不以谁的脸色来写史。

鲁迅先生早在文章里写过,如果你对一位操皮肉生涯的小姐说:“你是妓女!”很可能还你一顿臭骂;但你若说:“姑娘勒浪做生意!”她没准会报之以嫣然一笑,然而并不改变卖淫的事实。依次类推,你对一位在731部队里的哪位皇军说:“你是杀人犯!”很可能赏你一颗枪子。但你若对他说:“先生在经营大东亚共荣圈的王道乐土!”他可能给你注射鼠疫细菌时剂量减少些,让你死得慢些。即使后来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绞尽脑汁,用“进入”代替“侵略”这种文字的改变,能抹煞731细菌部队,在杀害中国人的历史真实吗?

早些时候,在电视新闻里报导一条海外消息,也许并没有引起太多的人注意,如今时隔多年,更是被人们遗忘得干干净净。但历史会记住这一真理战胜邪说的镜头。画面上,是一位83岁的日本历史学家,由他的子女搀扶着,向日本最高法院走去的情景。那是个很高很长的台阶,老人走得有些吃力,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日本历史学家,专门研究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所犯下滔天罪行的家永三郎先生,为了日本政府的文部省官员,删去他编的历史教科书里有关臭名昭著的731细菌部队的章节,而打了三十二年官司,终于得到最后宣判,法院判这位历史学家获得胜诉,那是1997年8月29日下午2时30分的事情。

这次日本文部省败诉,说明了一个真理,历史是不容篡改的。即使被想掩盖真实历史的手,扭曲了过去,最终也会回复到真实的面貌,还历史以本相。

有良知的历史学家,应该像孙盛这样,像家永三郎这样,坚持真理,不畏强势,不看着谁的脸色来写作。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史家风骨,也是我们为人和为文的最需要坚持的宝贵精神。

“宁馨儿”的下场

“宁馨儿”,汉语的这个字眼,出自《世说新语》、《晋书》,原是山涛在

王衍儿时所说的一句话“何物老媪生宁馨儿”,遂流传至今。

这个词汇,从一开始就被人误用,“宁馨”,是晋代人的口语,作“如此”、“这个”讲。宋人洪迈在《容斋笔记》里,专门谈到它,认为“今遂以宁馨儿为佳儿,殊不然也。”可见这个硬伤,也伤得有点年头了。

据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第931页),对“宁馨儿”的释义,则认可了已经用错了的说法。“(书)原意是‘这样的孩子’,后来用做赞美孩子的话。”

现在回过头去,重温“宁馨儿”的来历,就得拿西晋那位摇麈尾的王衍(256—311)说事,算起来,已是一千多年前的词汇,要不是有人用错了它,早埋葬在古籍里,连尸首怕也化成灰了。

《晋书》说到了这个典故:“王衍,字夷甫,神情明秀,风姿详雅。总角尝造山涛,涛嗟叹良久,既去,目而送之曰:‘何物老妪,生宁馨儿!然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山涛,竹林七贤之一,是大名士,更是“器重朝望”的政治家,以论人正确,敢于任事,著称于世。他所说的,用现代话翻译出来即是:“是哪个老太婆,生出这个小孩呀!可将来断送天下老百姓者,说不定就是他咧!”

还真是不幸而言中,王衍这个大玩家,不但清谈误国,连自己也没落一个好下场。“宁馨儿”一词,派生出漂亮标致的意思,倒是这个大玩家本人,太丰采出众,太不同凡俗,太具有魅力,太鹤立鸡群的缘故。一直到东晋的画家顾恺之(345—406),还认为:“夷甫天形环特,论者以为岩岩秀峙,壁立千仞”。

魏晋时期,很讲究阳刚之美,曹操就因为自己个子矮小,而自惭形秽。但男性美的形容,落实到字面上,确切的涵义,较难界定。如:“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如:“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如:“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曰:‘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文中凡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出自《世说新语》)

数年前,我在写作《嵇中散之死》时,曾请教过一位诲人不倦的明公,如何“萧萧”?如何“肃肃”?说了半天,我也不得要领。英语中用于女性的beautiful,译作“美丽”,而用于男性的handsome,怎么也想不出如“美丽”般只有两个音节的汉语。也许,古代文人,十之八九皆多情种子,功夫全用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上去了,一到形容男人的时候,就显得口拙词穷,只有这些大而化之的空话,令人不着边际了。

这个“宁馨儿”王衍,是一位非常handsome的男人,毫无疑义,否则,不会让世人如此着迷的。

顾恺之在《夷甫画像赞》中所说的“论者”,即王衍的从兄王戎,一位步步高升的官场不倒翁,一位越混越得意的政治墙头草。原话为:“王公目太尉:‘岩岩清峙,壁立千仞’。”还有一个王敦,王衍的从弟,就是那个口出狂言,大丈夫倘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大军阀,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王大将军称太尉处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当然,这些自家人的言谈,多少有恭维之嫌,是算不得数的。不过,下面这段裴楷的看法,便可知当时人们的公论,大约可信。

“裴令公有俊容姿,一旦有疾,至困,惠帝使王夷甫往看,裴方向壁卧,闻王使至,强回视之。王出,(裴)语人曰:‘(王)双眸闪闪若岩下电,精神挺动,体中故小恶。’”这位老先生,有“玉人”之称,显然也是曾经引导潮流的一时英俊,“见裴叔则如近玉山,映照人也”,但尿中有糖,便有些过气之感。正如我们认识的那些老花花公子,总是不大肯退出舞台那样,跳个国标舞,搂个小媳妇,挎个照相机,打个高尔夫,还是很想抢个风头的。裴楷也不能例外,但站在眼前的年轻人,竟是如此标致风流,如此出类拔萃,看到自己一把老腰老腿老骨头,还有那一条不给劲的老命根子,难免“体中”(恐怕更是体下才对),要有一点“小恶”了。

山涛的“宁馨儿”,从一开始就含有赞美之意,也是指其外在的体貌而言。“然误天下苍生者,未必非此人也”,则是对其未来的判断,王衍内在的人格、品行、心地、良知,还真是不怎么样。如果进一步使这个用错了的词,继续错下去,那么,“宁馨儿”,就应更分为一个人表象的“宁”和品格的“馨”才是,若从这个意义上讲,王衍只能算是一半的“宁馨儿”,外貌极佳,人品极次。

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是部记录魏晋人物言行的书。王衍是大贵族,大官僚,大名士,同时还是一个大玩家,自然是在书中不断出现的主角。“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短短二十几个字,一下子抓住了这位名士祖师爷三个特点,整丽的外貌,玄谈的嘴巴,和他创造的清谈时的道具——麈尾。

这器物,后来失传了,那样子,究竟像拂尘,像羽扇,还是像鸡毛掸子,谁也说不上来。大概如现在影视界的男导演,都留很邋遢的胡子,做流行歌曲的男音乐人,都扎很肮脏的辫子一样,已成为一种图腾崇拜的象征物。麈尾也如此,由于王衍的提倡,渐渐成为风尚,自西晋至东晋至南朝三百年间,不管猫啊狗的,都拿一根鸡毛掸子,在手上摇着装名士。

现在,麈尾是没有了,但胡诌诗词,信笔涂鸦,乱写文章,附庸风雅的假名士,还是屡见不鲜的。细品这个王衍,的确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异现象。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像,什么玩意也拿不出来,然而,什么场合也少不了他,居然是个人物,还是个大人物,也真让人匪夷所思。安徒生死了快有一百二三十年了吧,怎么皇帝的新衣还没完没了呢?

而且,总有一支麦克风塞到这位人物的嘴下,而且,无论长篇短篇,散文随笔,宋元明清,亚非拉美,民风民俗,红白喜事,和尚尼姑,三教九流,他都能闭着眼睛,都敢张着大嘴,天南海北地瞎嘞嘞一通。而且,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文坛前辈,成了青年导师,成了著名的文化人,成了麻将牌里的百搭,少了他还真不开胡。有的甚至成了爷,没有爷的引见,发给小女子一张门票,文坛那道门槛,还真是迈不过来。

说白了,王衍是一个空手道,作为文人,无著述,作为名土,无名论,作为官吏,无建树,作为谈客,无高见,无足称道,狗屁不是。毛泽东说的“头重脚轻根底浅,嘴尖皮厚腹中空”,鲁迅说的“空头文学家”,北京人说的“瘪皮臭虫”上海人说的“空心汤团”,就是这班人的真实写照。但他善于炒作,善于拿捏,善于借风使舵,善于拉帮结派,再凭那一张嘴,手持麈尾,坐而论道,口吻生花,却能炒出极高的威望,极盛的声名。

您不得不服,这世界就属于能吹牛皮的人。

那时,洛阳城里,他的知名度,总列排行榜首位。《晋书》称王衍,“盛才美貌,明悟若神,声名藉甚,倾动当世,朝野翕然,谓之‘一世龙门’,后进之士,莫不景慕仿效。”《晋诸公赞》曰:“夷甫好尚谈称,为时人物所宗”,《晋阳秋》曰:“夷甫有盛名,时人许以人伦鉴识”,《世说新语》举了一个例子:“中朝时有怀道之流,有诣王夷甫咨疑者,值王昨已语多,小极,不复相酬答。乃谓客曰:‘身今少恶,裴逸民亦近在此,君可往问。’”看看,他还挺忙,挺拿搪,挺端个架子。

名人崇拜,是中国人在封建社会里,磕头磕久了以后,落下的一种仰脸看人的毛病。空手道们就吃准了普通人对名流的仰慕心理,所以,出名,邀名,炒名,争名,不择手段,不管好歹,不问是非,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能有名,削尖脑袋也干;名是无形资产,与有钱者,与有权者,同起同坐,不相上下。本是无足轻重的王衍,因为有了这份虚名,成了洛阳城里拥有话语霸权的那摩温。

当时的士流后进,文苑学子,一是相当的贱骨头,二是被他唬得够呛,很在意他的褒贬,很买账他的评论。就像时下的年轻作家,非要请名人写序,请名评论家鼓吹一样,哪怕掏大把的审读费也在所不惜。王衍半点不谦虚地认为自己有品评识鉴的特权,“于意有不安者,辄更易之。”因此,成语中的“信口雌黄”,也作“口出雌黄”,也是因他而来。

说到底,他的背景实力也相当可观,一,出生于琅琊临沂王氏这个贵族门第;二,被人艳羡为“琳琅串玉”的王戎,王澄,王敦,王导,或掌握要害,或占据要津的实力,是他的从兄从弟,皆为羽翼;三,他老婆郭氏是皇后贾南风的娘家人,炙手可热;四,他小女儿惠风又嫁给皇太子司马遹,未来皇上的老丈人。就凭这些,也使得他的腰杆更硬,口气更冲,放屁更响,话语霸权更甚。如果,他曾在美国爱荷华,或别的什么大学厮混过两天,曾在瑞典皇家科学院休息厅品尝过咖啡,那大家就得将他供起来了。

他还用得着当官吗?拥有这一份话语霸权,也就足够足够了。

君不见今天之文坛,那些小八腊子,甚至还不如王衍那样拿得出手呢,或追屁族写几篇鸟评论者,或叮屁族抓大头敲竹杠者,或闻屁族直奔绿罗裙下者,即使有一丁点话语权,谈不上霸,不过是虎牌万金油罢了,也是要用够用足的。一个个,谁不是油头粉面,脑满肠肥,像猪八戒到高老庄招亲似的,得意忘形,神气活现。但是,王衍与上述诸君不同的,他是个大牌人物,他是个不甘寂寞,不易满足的大玩家,玩名士,玩麈尾,玩清谈,玩黄老的同时,他一刻也不闲地玩乌纱,玩权术,玩政治,玩官场。

所以,此公可是大错而特错了。

一个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最好做什么,最好不做什么,是要有最起码的自知之明。最好在磅秤上约约自己,毛重多少,净重多少,去皮以后,减去蚀耗,知道几斤几两的实数,在哪个量级,做多大事情,这才心里有数。

为文,就老老实实爬格子,为官,就兢兢业业等因奉此,为车夫,就规规矩矩遵守交通规则,为小萝卜头,就永远看着上司的眼色行事。王衍,奢谈黄老,天花乱坠,是他的强项,当官做吏,率兵打仗,是他的软肋。黄老这一套,练练嘴皮子是可以的,指着治国平天下,就非坏事不可。

后来,我也悟过来了,凡文人,一旦弄不出文,或弄不好文,就只有染指权力一途。因为当这个长,当那个长,是无师自通的行业,用不着什么正经学问。老实说,除了未庄的阿Q先生,谁不会将圈画得很圆?但是,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权力对文人来说,永远是一杯鸩酒,是绝对饮不得的。

我们可以为他设想,若是摇麈尾,尚清谈,好黄老,崇虚无,作一位名士班头,贵族领袖,情场魁首,风流太岁,在洛阳城里,他应该是天字第一号快活之人。

“宁馨儿”就倒霉在不识数上面了。这个王衍,据《晋书》:“泰始八年(272),故尚书卢钦举(衍)为辽东太守,不就。”因为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那时还算是有点清醒。后来,就一直浮沉官场,虽然也有两次辞官之举,永康元年(300),“赵王伦篡位,衍阳狂斫婢以自兔。”次年,“齐王冏有匡复之功,而专权自恣,衍以病去官。”实际上,人去心留,并未完全跳出政治漩涡,知识分子待价而沽的心态,加之人捧自抬,相信自己果然是既宁且馨的超重量级人物,就更下不了狠心与权力场彻底决裂。

于是,八王之乱以后,死的死了,亡的亡了,他一步步从尚书仆射,领吏部,拜尚书令,到司空,司徒,成了“居宰辅之重”的政界一把手,又从都督征讨诸军事,持节,假黄钺,以太尉为太傅军司,成了“众共推为元帅”的军界一把手,这位空手道竟混到亦文亦武,亦政亦军的领袖地步,他自己也觉得有点犯晕,尤其司马越病死以后,他手里的白玉柄麈尾,也耍得不那么利落了。

现在,大玩家攀登到权力的顶峰,得到了一切,但是,他生命也到了终点。因为,他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在北疆边外崛起的游牧部落首领石勒,这位一直觊觎中原的匈奴后代,乘虚而入,紧追着抛开洛阳南逃的晋军主力不放,而王衍,恰巧是这支部队的总司令。当石勒还是十四岁的部落小卒时,大概在洛阳上东门,摆过地摊,贩过牛羊,那高亢的叫卖之声,曾经吸引了路过那儿的王衍,算是有过一面之交。现在,王衍统率的部队到达河南郫城,却落入石勒大股骑兵的包围之下,不经一战,全军溃败,从前的大老爷,现在的阶下囚,而过去的小盲流,却是能决定他生死的阎罗王。

这一次见面,有点滑稽,如同苏联电影《列宁在十月》,那位红军战士,进了冬宫,看见骑着高头大马的沙皇将军,来不及举手敬礼一样,石勒认出俘虏队里的王衍,想起当年上东门摆摊的经历,不觉自惭形秽,竟连忙趋前致意,“勒呼王公,与之相见。”“勒甚悦之,与语移日。”

王衍终究是徒有外表,而绝无人格力量的文人,为了苟且求生,一方面推卸自己的责任,说自己不过是个大玩家,不问政治;一方面无耻地向那个胡服左衽,说不定脑袋上留一撮毛的胡人首领献媚,要他称尊号,做皇帝,跟他做起政治交易。

石勒对这个handsome的男人,一是折服他的口齿,二是欣赏他的仪态,三是他内心深处对于中原文化的景慕,才有这次坐下来交谈的可能。想不到此公如此表里不一,整个一个奸佞之徒,听到这里,不由得勃然大怒,“君名盖四海,身居重任,少壮登朝,至于白首,何得言不豫世事邪?破坏天下,正是君罪。”(以下均见《晋书》)

的确,有那么一刹那间,石勒犹豫过,对这位中朝衣冠的代表人物,怎么处置,动摇过,曾问过手下人:“当可活否?”然而,当他听到这位知识分子的话语,心灵之中,竟是如此漆黑一团,竟是如此卑鄙龌龊时,他觉得面前这个中原文人,尽管非常handsome,活在世界上也是十分多余的了。

于是,呼左右挟出,关在一间土屋里。不是将他杀死,而是半夜里派士兵将四堵墙推倒,将他压死在里面,给这位宁馨儿保留一具完整的尸体。

这条来自北方的狼,想不到倒是一个艺术上的完美主义者。

宁馨儿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名和实,表和里,外面看得见的东西,和内里看不见的东西,夸张虚浮哄抬起来的声名,和实实在在的学问才华,并不总是那么一致的。有这点清醒认识,无论看人,还是待己,能够一分为二,能够实事求是,也许不无裨益。

博士买驴

“邺下谚云:‘博士买驴,书卷三纸,未有驴字。’”这句话出自《颜氏家训》。如果这位南北朝时代的博士官,有兴趣写小说的话,一定会得到现代派和新锐的评价。买一头驴,立字契,洋洋洒洒,写了三大篇纸,硬是没有接触到这篇字契的主题——那头正在牲口市里尥蹶子嗷嗷叫的毛驴。这等功夫,恐怕不能

不令时下的先锋作家望洋兴叹、自愧弗如的。

提起颜之推的这部《家训》和朱柏庐“黎明即起,打扫庭院”的《治家格言》,应该说是同一范畴的家庭教育读物。中国人一向重视家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认为这是一个应该维系紧密的集体。反之,则视为不正常。西方社会不这样看,儿女长大成人,劳燕分飞,各奔东西。你不养我,我也不养你,属于天经地义。所以,我们常常在报纸上看到美国的老头、老太太,孤独凄凉地死在自己的公寓里,很长时间不会被人发现,直到尸臭从门缝传出来,邻居才会去报警。张爱玲最后就是这样结果的,如果她的晚年是在国内度过的,这种悲剧大概就不会发生了。

在儒家哲学体系里,家和国是等同物,不过大小之分罢了。无国则无家,这才有“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豪情壮志;有家才有国,“齐家治国平天下”,便是旧时的中国男人,从小读《四书》时,就要立下的抱负。若是父母死在阁楼上,楼下还在打麻将,这种人连个家都齐不了,焉谈治国?所以,古人视家庭为国家的细胞,国有国规,家有家训,因此,古籍中就有了“家训”这一类书。

这部《颜氏家训》与朱柏庐的《治家格言》稍有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文化品味超越了实用意义。本来作为维系家族传统精神,对家庭成员进行自我约束用的规劝文本,由于触及到南北朝政治、文化、社会、风俗等诸多状况,因而具有独特的价值。琅玡颜氏是大族,从晋代起,就是很负声望的高门,也是少数没有沾染魏晋玄风,还保持着传统经学的贵族门第。颜之推本人,初仕于南梁,再俘于北周,后逃于北齐,一直活到隋代。因此,这个家族辗转迁移的历史,其家训是研究南北朝时代人文情况、生存状态、社会背景、时代风貌的一部很有用的书籍。

由于这样的家风,颜之推自然是那种比较正经也比较传统的士大夫,即使不那么正襟危坐,与他同时代的那些尚通脱、好黄老、喜玄谈、求自在的文化人相比,也正经太多了些。所以,他在这部很正统的著作中,对于古往今来的文人,其看法往往更着重在为文以外的人品方面,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于是,他点了一大串名,用来告诫他的子孙们,要汲取经验教训,好好作文的同时,更要好好地做人。幸好,他只是用心良多的家长,而不是手握权柄的官长,倘若他是管理文化人的人,作家恐怕就要有挨收拾的准备了。

他说:“然而自古文人,多陷轻薄: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宋玉体貌容冶,见遇俳优;东方曼倩,滑稽不雅,司马长卿,窃赀无操;王褒过章《僮约》;扬雄德败《美新》;李陵降辱夷虏;刘歆反复莽世;傅毅党附权门;班固盗窃父史;马季常佞媚获诮;蔡伯喈同恶受诛;吴质诋许乡里;曹植悖慢犯法;杜笃乞假无厌;路粹隘狭已甚;陈琳实号粗疏;繁钦性无检格;刘桢屈强输作;王粲率躁见嫌;孔融、祢衡,诞傲致殒;杨修、丁廙,煽动取毙;阮籍无礼败俗;嵇康凌物凶终;陆机犯顺履险;潘岳乾没取危;颜延年负气摧黜;谢灵运空疏乱纪……”

按他的这个逻辑,一部上古文学史,几乎是洪洞县里无好人了。

应该看到,颜之推这种比较偏激的评价,是对自魏晋以来那些放达自命、不修边幅、率意任性、狂悖荒谬,以致越出常理的文人们的否定。琅玡颜氏当然是沿袭东汉的马融、郑玄的经学传统,推崇儒术,埋头学问;但从曹魏时期的何晏、王弼、阮籍、嵇康起,就不愿意钻牛角尖,做老雕虫,而是走出传统,反对礼教,崇尚性灵,追求自我。越不为世所容的行径,越不为人所接受的奇谈怪论,越成为他们浪漫的目标。风气所及,一个个身体力行,甚至在家里连裤子都不穿,一醉三个月不醒,服用那种绝对是属于自虐的五石散,男性以涂脂抹粉为荣……诸如此类的表演,比之现在那些泡吧、玩妞、唱怪调、做鬼脸的文坛新秀,不知风流放荡多少倍?

也难怪这位颜夫子看不惯,到了南北朝,尽管战乱频仍,好像也并不影响士人们的快活,甚至做皇帝的,也兴致勃勃地舞文弄墨,如梁文帝萧纲,就大力提倡写淫艳的“宫体诗”,搞色情文学;如梁元帝萧绎,颜之推曾经侍候过的君主,最后失败时,归咎自己读书太多才丢了江山,一气之下,把历年收集的公私图籍付之一炬。这些人,只要战火不烧到屋檐下,利刃不架在脖子上,都是倜傥不群、傲视万物、佻达自由、洒脱不羁的风流种子。

宋刘时的谢灵运,是最为典型的例子,他自称,天下的才华总量只有一石,曹子建得八斗,他得一斗,余下的,众人分之,狂得实在够可以的了。他在浙东地区游山玩水,差不多要一个营的兵力,为他开山辟水,搭桥铺路。那一份兴师动众,使得深山老林里的老百姓,直以为来了打家劫舍的匪盗。若是他不这么求快活,而且官瘾也不这么强烈,他的一斗之才,说不定会有更辉煌的成就。

所以,魏晋南北朝的文学总势,前不如汉,后不如唐。看来,作家们太潇洒了,神采俊逸是有的,但指望深沉凝重,就未必如此了。酒足饭饱、一劲儿打嗝,是无法体会饥饿是什么滋味的;帷幄重裘、熏笼香浓,哪里能知道数九寒天薄衣单衫的可怜。对作家来讲,太快活了,说不定倒是文学的厄运。

从《颜氏家训》一书,我们知道,造成这一时期的士风,也就是今之所谓知识分子一群人的颓唐习气、浮华文风,有其客观上所给予的物质条件:

南北朝169年间,双方时有夺城掠地、生灵涂炭的战争,也有相安无事、互派来使的和平。那个写过《哀江南赋》的庾信,就担任过南朝梁国驻北朝西魏国的大使。在相对平静的日子里,两边都照样地歌舞升平,吟诗唱和,游山逛水,欢宴不断,而江南,斯风犹盛。因为,“晋朝南渡,优惜士族,故江南冠带,有才干者,擢为令仆以下尚书郎中已上,典掌机要。”

但大多数“文义之士,多迂诞浮华,不涉世务”,加之这班人,由于“中兴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假令有者,悉信僮仆为之,未尝目观起一拨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安识世间余务乎?”整个社会,从统治者,到豪门贵族,到士大夫,竞相侈靡、贪图安逸、淫奢享乐、空谈误国。杜甫称“庾信文章老更成”,所谓“老”,是指他逗留北方,不得回归的时期中,在怀念故国和感伤身世的情绪中,才形成他苍劲悲凉的独特风格的。像这样的文章高手,在未“老”之年,青衣短袖,面白唇红,出入梁国宫廷,在那样的脂粉香腻、玉体横陈的氛围中,也不过是一位在追星族的包围中,擅写绮丽诗文的“青春派歌手”而已。

至于那些等而下之的快活文人,颜之推是这样描写的:“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云‘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跟高齿屐,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望若神仙。时明经求第,则顾人答,三九公宴,则假手赋诗。”

于是,联想起时下明星出书,全赖枪手操刀;作家炒作,忙于抛头露面;江郎才尽,犹在制造泡沫;美人迟暮,奔走声名更急的文坛众生相,这一切,与颜之推在书中所言,简直不谋而合。“当今文士,此患弥切,一事恰当,一句清巧,神厉九霄,志凌千载,自吟自赏,不觉更有旁人。”“夫学者所以求益耳。见人读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人疾之如鸱枭。如此以学自损,不如无学也。”“校订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

更有甚者,一些半瓶子醋,尤为可笑。“近在并州,有一士族,好为可笑诗赋,撆邢、魏诸公,众共嘲弄,虚相赞说,便击牛酾酒,招延声誉。其妻,明鉴夫人也,泣而谏之。此人叹曰:‘才华不为妻子所容,何况行路!’至死不觉,自见之谓明,此诚难也。”

想到当代文坛的式式种种,原来都不过是古已有之的现象翻版,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但是,我始终在琢磨,沉醉于优裕的生活之中,对作家而言,也许会衍生出一种文学上的催眠作用。曹雪芹为什么在喝莲叶羹时不写《红楼梦》,偏要饿到只有稀粥咸菜可吃时才写?饿,不一定就产生文学,但饿与饱比,可能靠文学更近一点。南北朝文学,比之他朝,相对来讲,较少大家力作的主要原因,不知是否与那时太甜美、太甘醇、太轻松、太舒服的日子使作家多了些惰性有关?

颜之推说:“梁朝全盛之时”,“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出则乘舆,入则扶持,城郭之内,无乘马者。”弄得满城的人,都不识马为何物?最好笑者,建康令王复,也就是当时梁国的首都市长,不但没有乘过马,更未骑过马,有一天,牵来了一匹马,咻咻嘶吼,四蹄跃跳,把他胆子都吓破了,于是埋怨他的下属:“你们怎么搞的,这分明是老虎,怎么骗我是马呢?”

所以,到了侯景之乱,建康从被围到城破,“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贵戚、豪族皆自出采稆,填委沟壑,不可胜纪”(《资治通鉴》)。这样,那些潇洒惯了的文人雅士,“肤脆骨柔,不堪行走,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坐死仓猝者,往往而然。”

到了如此性命攸关的时候,这位买驴的博士官,还有兴致写上三大篇字契,炫耀肚子里那点学问吗?一般来讲,文人太快活了,写东西就玩形式,就耍技巧,就讲性灵,就要搞一些翻新的花样;精致的把戏,散淡的笔墨,隽永的余韵,这也是需要的,甚至不可少的一种文学,若全是清一色的黄钟大吕,也是会令读者头疼的。文学,既不能全是沉甸甸的,也不能全是轻飘飘的,一个时代,最后留下来的全都是像《花间集》那类休闲恬适的,怡心悦目的作品,怕会给后世的读者生出许多错觉。似乎王建、王衍的前蜀,是五代十国时一块伊甸园,这当然是天大的误会。

全轻不行,全空就更不行。前不久,在路上碰到一位并非文学界的朋友,以前,因我编过选刊,他总是关心地问我有什么好的小说,要我推介,以便找来一读。大概如此问过多次,我的答复使他感到不得要领。这回,索性向我提了一个问题:“老兄,你说说,现在,是读小说的人多呢?还是写小说的人多?”

我望着他那张表面平静的脸,品着他这句内含机锋的话,反问这位朋友:“我要回答么?”

他点头,作天真无邪状。

我揭穿他:“其实,你已经有了答案。”

这一下,他露出诡谲的笑容。然后,他告诉我:“我已经不看小说,尤其是鼓吹得很厉害的。”

当然,他不看小说,不会影响小说的生死存亡,即使所有人都不看小说,也不会影响小说家在那里埋首疾书、下笔千言。

近年来,我确是不大读小说了,不完全是因为好的小说少才不读的,而是由于视力日益地不肯合作,多看一会儿小说,两眼就怠工,铅字就模糊起来,只好掩卷作罢。但这位朋友的话,使我想起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想起那位博士到牲口市买驴写文书的故事。

老作家施蛰存说了,大意是,现在的三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他老人家只消二十万字就解决问题。话说得有些伤众,但我相信他能办到。这位在三十年代就玩现代派的老先生,既然敢端起枪来,肯定是弹无虚发的。

但我倒不是嫌长,好小说你是惟恐很快读完的。只是看了半天又半天,找不到那条驴,那才痛苦,所以,小说无论长短,你得给我们拉出一条活蹦乱跳的小毛驴,庶几不辜负我那可怜的视力了。

驴啊,驴啊,拜托你,快一点出来吧!

得意与忘形

公元四世纪末,少数民族拓跋氏的北魏政权在北方崛起。

鲜卑族的拓跋氏这一支,好战尚武,以骑掠剽劫为生,旷居漠北,封闭阻隔,愚昧落后,拒绝开化。因此,其野蛮程度也甚于其他边外民族。他们对于汉文化,采取绝对的排斥态度;并且顽固地坚持旧习俗不变,甚至到了很晚的时期,才禁止同姓通婚。所以,越远离文明的人,也就越害怕文明,有机会摧毁文明时,也就越是残忍,必然要把体现文明精神的一切,视作烧杀抢掠破坏毁灭的对象。

历史上不时出现的文明倒退,就是这样产生的。欧洲十字军的东征铁蹄,将埃及、拜占庭文明消灭殆尽;汪达尔人从西西里杀来,辉煌的罗马文明便毁于一旦。同样,中国的每一次劫难,也都发生在外来的低文明的少数民族政权,和无文化的农民革命政权,进行野蛮和半野蛮的统治时期。回顾“文革”十年,以破“四旧”为名,进行打砸抢者,一大半是无知的红卫兵;提倡读书无用论,知识越多越反动论,残酷折磨知识分子者,都是些文化低下的造反派。撇开特定的政治条件,与这些人肆虐文明、摧残文化的野蛮心理是分不开的。

像羯族的石勒,氐族的苻坚,由于长期统领部落,居游在汉民族的边境内外,虽然不断骚扰中原,但由此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和感化也就相对多些,并由此产生出对于高级文化的亲和性和企慕性,所以,他们更追求民族的文明进步,甚至禁止穿胡服、用胡语,努力融入中华文化。拓跋氏则不同,胡服骑射,游掠虏获,许多陋习,迄无变化,抱残守缺,恐惧文明。

民族如此,具体到一个人,甚至一位作家,也是如此。

在这些人的头脑里,对于接踵而来的现代文明,时代进展,新鲜事物,生活变化,由于来不及适应,便产生所谓的“拒绝投降”的怨尤情绪。有的作家发思古之幽情,留恋昨天那其实一点也不愉快的贫穷生活,好像春节到了,才供应一把炒花生,倒是最公平的黄金时代,于是像古人怀念葛天氏之民的原始岁月,将满目疮痍的昨天,涂上乌托邦的理想色彩,以阿Q式的精神来对抗现实。这和远古时期的拓跋氏,把同姓能婚、翁媳同庐、奴役制度、掳掠人口,视作正常现象甚至还引以为荣一样,完全因为变革而打乱了秩序,使他失去了往日的被尊崇的殊荣,也缺乏与新生代在同一起跑线上冲刺的力量,才对新时代带来的文明变化,像面对洪水猛兽似的畏忌。

因此,野蛮落后而顽固保守的拓跋氏,凭藉武力,统治中原,必定忌恨文明。作为战胜者,就要进行残酷的报复。文化上的差异,也形成可怕的压迫。弱的劣势文化,便要凌驾于强的优势文化之上,这就是中国文化史上时常出现空白的由来。拓跋氏以人数不多、文化低下的游牧民族,统治人多地广文化较高的汉族地区,不得不使用汉族的官吏、士族和文化人,但又十分忌畏这些文化教养高于他们的被统治者。于是,猜疑忌畏,动辄问罪,大张挞伐,殃及无辜,便成为文化低下的主子们的发泄肆虐的手段。

北魏崔浩的悲剧,就是这样产生的。杀他的同时,不但“诛清河崔氏无远近”,连“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一下子,就把那些名门望族,比拓跋氏文化层次要高得多的汉人,一网打尽。因此,强劣而汰优,便是野蛮战胜文明的苦果。

所以,人类历史,就是文明与野蛮的较量史。

现在回想陈寅恪那样的大知识分子,在“文革”间受辱于无知的群氓之辈,也就不以为奇。凡落后者,无不反对开化;凡愚昧者,无不仇恨文明;凡文化处于低下状态者,无不对拥有文化的人,好的,采取戒备疑惧的态度;糟的,就是敌对仇视,欲除之而后快。这些人手中,一旦握有生杀大权,他的第一假想敌,就必是知识分子无疑。哪怕知识分子已经匍匐在他面前,输款纳诚,三跪九叩,吾皇万岁万万岁,他也不放心,视那个磕头如捣蒜的文化人,为首先要防范的阶级异己分子。

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文化要想发展,主要因素,是统治集团不那么与知识分子为敌;次要因素,是社会相对稳定。两者俱备,就出现汉唐文化的辉煌气象。若战乱频仍,兵荒马乱,遍地哀鸿,民不聊生;如果统治者不跟知识分子太作对的话,如晚唐,如南宋,文化发展也不至于完全停滞。要是像秦始皇那样焚书坑儒,赶尽杀绝的话,哪怕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也会出现全国范围里的万马齐喑的局面。

最眼前的例子,就是“文革”中把作家都关进“牛棚”的时候,一个个领教无产阶级专政,只知检讨悔过,低头认罪,苟延残喘,惟求活命,哪里还有工夫为文学兴灭继绝呢?——还真得感谢浩然先生,否则,那十年,在文学史上,就彻底空白了。所以,文化的兴废,艺术的枯荣,文明的发展与倒退,知识分子的生死存亡,全系于当权者的一念之间,确实是数千年中国的事实。

如果,北魏的崔浩,这位豪门子弟,朝廷重臣,有比他大约早一个世纪的前秦王猛那种难得的清醒,了解拓跋氏的野蛮性,和他们对汉文化的警惧性,而不得意忘形,将矛盾激化,历史又会是另外一个样子了。所以,有的知识分子,总是过高估计了个人的力量,认识不到文明在野蛮的铁蹄下,总是可怜巴巴的命运。最后,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某种程度上说,是自己把命玩进去的——谁让他得意之后,还忘形呢?

晋室南渡,一部分大士族如王、谢豪门,到南方去了,留下来的汉族上层人物,自然也就不得不与少数民族政权合作。崔浩和他的父亲崔宏,是为北魏的建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士族代表人物。连魏国的国号,也是崔宏倡议的。可他们从心眼里绝对看不起这些头顶留一撮毛发的统治者,背后称呼这些人为“索虏”,虽然有的戎狄之君,用讨这些大士族的女儿当老婆的办法,来改变自己的成分;正如今天,有的作家忽然以为懂得些洋情调,就觉得成了贵族。攀一门高亲,认一位名师,也跟着家学渊源,或学富五车起来一样,都是一厢情愿,作不得数的。中原知识分子与拓跋氏政权的精神上的对立,固然是民族矛盾,但实际仍是文明与野蛮的矛盾。

三至五世纪,黄河流域在少数民族的政权统治之下,老百姓始终引颈南望,仍是把地处江东的晋,和稍后的宋齐梁陈,视作正统所在。说到底,这种民心所向,是对文明的向往,和对野蛮的痛恨。所以,公元354年东晋大将桓温率军入关,驻灞上,三辅郡县争先归附,“持牛酒迎温于路者十八九,耆老感泣曰:‘不图今日复见官军!’”所以,好些外族统治者,总有窃居人上的自卑心理。公元383年,苻坚在淝水之战前,他的弟弟苻融劝他:“且国家戎族也,正朔会不归人,江东虽不绝如缕,然天之所相,终不可灭。”于是,如王猛,如崔浩,这些为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做事,而且担任重职的大知识分子,都是竭力劝阻所辅佐的统治者不对南朝兴兵动武,其实质意义是护卫文明,不管他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相反,在促成对其他少数民族的战争上,倒是不遗余力地鼓吹,说穿了,不过让他们以蛮制蛮,互相残杀罢了。

所以跟少数民族皇帝进行这种迂回战,是一场如履薄冰的危险游戏。

王猛要高明些,因为“少贫贱,以贩畚为业”,与社会多接触,深谙世情。史称他“博学好兵书,谨重严毅,气度雄远,细事不干其虑,自不参其神契,略不与交通,是以浮华之士,咸轻而笑之,猛悠然自得,不以为意”。超脱而又严谨,无欲加之慎重,这是他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原因。

崔浩虽然“博览经史玄象阴阳百家之言,无不关综研精义理,时人莫及”,但这位出身名门的贵家子弟,养尊处优惯了,未免高傲自许,自我优越,行事随意,清高慢世。史称他“纤妍白皙,如美妇人,而性敏达,长于谋计,常自比张良,谓己稽古过之”,而且历道武、明元、太武三帝,位列中枢,出谋划策,言听计从,不免得意,便少了一份应有的谨慎。

这两位政治家的幸与不幸,也就在这里分晓了。

苻坚得王猛,自比刘备得诸葛亮。“岁中五迁,权倾内外,宗戚旧臣,皆害其宠。尚书仇腾,长吏席宝,数谮毁之。(苻)坚大怒,黜腾、宝,尔后上下咸服,莫有敢言”。然后,“迁尚书令,太子太傅加散骑常侍,猛频表累让,坚竟不许。又转司徒,录尚书事,余如故,猛辞以无功不拜”。于是,“军还,以功进封清河郡侯,赐以美妾五人,上女妓十二人,中妓三十八人,马百匹,车十乘,猛上书固辞不受”。在政绩上,王猛“宰政公平,流放尸素,拔幽滞,显贤才,外修兵革,内崇儒学,劝课农桑,教以廉耻,无罪而不刑,无才而不任,庶绩咸熙,百揆时叙”。一直到他病重的最后时刻,“坚亲临省病,问以后事。猛曰:‘晋虽僻陋,吴越乃正朔相承。臣没之后,愿不以晋为图,鲜卑羌虏,我之仇也,宜渐除之。’”终其一生,以文明来遏制野蛮,给自己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拓跋焘对于崔浩的宠遇,不亚于苻坚对于王猛,但崔不像王那样拒谢,而坦然受之。魏帝曾“引(崔)浩出入卧内,加侍中特进抚军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以赏谋谟之功。世祖从容谓浩曰:‘卿才智渊博,事朕祖考,忠著三世,朕故延卿自近,其思尽规谏,匡予弼予,勿有隐怀。朕虽当时迁怒,若或不用,久可不深思卿言也。’”信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又召新降高车渠帅数百人,赐酒食于前,世祖指浩而示之曰:‘汝曹视此人细纤懦弱,手不能弯弓持矛,其胸中所藏,乃逾于甲兵。朕始时虽有征讨之志,而虑不自决,前后克捷,皆此人导吾,令至此也。’”

一个人不怕得意,就怕得意以后的忘形。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专制朝政。尝荐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哪怕太子晃很不满意,他“固争而遣之”,别人替他担忧:“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胜于上,将何以堪之?”果然,太子晃即位,“左右忌浩正直,共排毁之。世祖虽知其能,不免众议,出浩以公归第。”

任何一个统治者,都是一个利益集团的总代表。在他认为需要的时候,可以容纳非本集团的人,予以重任,甚至压制本集团的反抗,使其为自己效力。但是,这个被使用的人,忘记了是吃几碗干饭的,得意加之忘形,严重触犯了这个利益集团,还不知道利害的话,那就该死到临头了。

《晋书?阮籍传》:“(籍)嗜酒能啸,善弹琴。当其得意,忽忘形骸。”看来,“得意忘形”这一词语,或由此而来。它本是对文人狂狷放浪的形容,并无恶意。不知为什么,后来这四个字就多用作贬义词了。可能文人很像一个太浅的瓶子,装不进多少得意,经常要溢出来,这就是忘乎所以。于是,最初用此词的一些赞赏的意思,便被彻底扬弃。现在,要说一个作家很得意,仅这两个字,还可能带有一点中性色彩;要说谁得意忘形的话,十之八九,是被大家所不屑、不齿的小人,或者浅薄之徒了。

仔细分析,这个词含有两层意思:得意,是一种精神状态;而忘形,则是这种精神状态的外在表现。得意,是自我心理上的满足,哪怕不得意的自以为得意,或别人管不着的暗中得意,与外界无碍。但忘形,或手舞足蹈,或情不自禁,或张扬卖弄,或无耻癫狂,影响到大家,就会遭到物议了。

如果崔浩清醒,那就赶紧收敛,还来得及。但他已经太忘形了,罔顾一切,就不可救药了。其实他提倡道教,攻讦佛教,已惹众怒。他阻止拓跋嗣南征刘宋,支持攻打蠕蠕和赫连昌部落,也使将领反感。他主张恢复门阀制度,与鲜卑贵族分庭抗礼,经营官僚姻亲集团把持权力,都是很不得人心的。这个陷入困境的崔浩,还自我感觉良好,在编撰北魏《国史》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北魏第一文臣,将拓跋氏这个野蛮民族的全部历史,包括秽行丑闻,恶风污俗,“务从实录,以彰直笔,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而洋洋自得。且刻在大石碑上,立于首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的通衢大道上,“往来见者咸以为笑,北人无不忿恚,相于谮浩于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碧落黄泉,这个得意忘形的崔浩,路便走到头了。其实在作家中,也有类似的人物。还记得在“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即使坐在沙发上,也是四肢展开,呈“大”字形的张狂,眼睛抬得很高,凡人不理,谁也不在他的话下,连地球也看扁了。等到大难临头,灾祸迭生,风云莫测,吉凶未卜时,便魂飞魄散,六神无主,瑟缩发抖,惶惶然不可终日;请他坐在沙发上,也只敢欠着半边屁股。

得意与忘形之间,确实存在着一道最好不要逾越的界限。得意可以,但绝不要忘形。因为一旦忘乎所以,而又不知节制,失态丢人事小,遭忌惹祸事大,说不定还要付出更沉重的代价。要牢记的一点是:野蛮,固然是野蛮人的特性,但文明人有时野蛮起来,甚至比食人生番还起劲。

崔浩被抓了起来,装进一个木笼里,比后来戴高帽游街示众还惨,押送城南,置于地坑。“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溲者何物,屎也尿也!文明落在野蛮的报复狂手里,那种挖空心思的折磨凌辱,便可想而知的恐怖残暴了。《魏书》的作者,出于一种文化人的同情,不禁叹曰:“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何斯人而遭斯酷,悲夫!”

得意忘形者,能不由此总结一点什么吗?

唐朝的“苦迭打”

公元626年的夏天,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的清晨,秦王李世民,在京师长安的皇宫北门,也就是太极宫的玄武门,发动了一次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武装叛乱。这一场唐朝的“苦迭打”,使得中国历史上的“样板”皇帝,正式登上“贞

观之治”的舞台。

“苦迭打”,意即“政变”。为日文的外来语,由法文的“coupd’Etat”的音译过来。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一些好时髦、好洋货的知识分子,将它从东洋搬到中国来。和当下的中国文人一样,要不说上几个洋人的名字,或者,要不写出几句洋人的词语,就好像早晨起床以后没有刷牙,满嘴不自在的感觉一样,成了一种数典忘祖的病态。

“苦迭打”一词,到中国后,可能水土不服的缘故,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然而,阴魂不散,公元1966年,也是个夏天,整个中国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全民陷入集体无意识的歇斯底里之中,“文革”小报遍地开花,如火如荼,蔚为大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还从来不曾有过如此出版之自由,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办报出书,风头不让“两报一刊”。有一天,我从一份叫做《井冈山》的战斗快报上,看到当时的副统帅,在一次中央全会上的报告,这个久违了的词汇“苦迭打”,忽然跳入了眼睛,我吓了一跳。

那时,横扫一切的“革命派”,虽造反勇气无比高涨,但基本文化相当缺失。于是传了我这个牛鬼蛇神去。

问我,何谓“苦迭打”?

我说,即中文之“政变”。

又问,是他要“政变”别人,还是别人要“政变”他?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不敢回答,也不想回答,惟有咬紧牙关,三缄其口。尴尬地冷场三十秒以后,我听到头儿口中喷出一声“滚”,便马上抱头鼠窜而出。后来,这个贩自东洋的外来语,自打“永远健康”的副统帅折戟沉沙以后,在中国的语言环境中,也就跟着死定了。

话题还是回到唐代那次李世民的“苦迭打”上去。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里的这一天,都城长安的天气不错,可高祖李渊的心情却不好。尽管花红柳绿,碧水涟漪,一派怡人的仲春景色,泛舟宫内湖上的他,却没有平素里雄激素蓬勃,性冲动踊跃的样子。

这位老爷子,有点精神不振,有点情绪失常,还有一种大事不好的预感。

唐时京师的规模,现在的西安包括郊区再乘以十,恐怕都赶不上。因此,李渊在隋代大兴宫基础上扩建起来的太极宫,数倍于北京的紫禁城,当是可以肯定的。太极宫里的东海、西海、南海三池,以唐朝人的大气派,大手笔,大概比今天北京城里的后海、北海、中南海,要弘敞宽阔得多。然而,陛下的意乱心烦,让那些簇拥着他的女宠们,不知该怎样来哄老人家开心?

陪他乘船同游的裴寂、萧瑀、陈叔达等几位近臣,心里当然明细得很,正是他的三个儿子,老大李建成,老二李世民,老三李元吉,为权位之争,已经闹到乌天黑地,不可开交的地步,令他焦头烂额。而其中,最吃不准的,就是秦王。此时此刻的李世民,绝对是一座开始冒出通红岩浆的活火山,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爆发?什么样子的爆发?是天摇地动?是翻山倒海?事情发展到这种无计可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三无境界,大家都在等待着这一触即发,非炸不可的场面,因此,整个太极宫内,笼罩着一股不祥气氛。

李世民是个好皇帝,那是后话,但他夺得权位的手段,不敢恭维。

清人王夫之责疑:“况太宗之以夺大位为心,有不可示人之巨慝乎?”“慝”,就是邪恶。这位学者认为他“慝”得很。由于他的贞观之治,曾经是历史上令人憧憬的黄金时代,千年以来的中国人,通常都避而不谈他的这个“慝”。

然而,这场“苦迭打”,从玄武门对李建成射出第一箭开始,到最后将老爷子逼当太上皇为止,作为电视连续剧的每一出,每一个分镜头,无不充满了“慝”。这出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大戏,足可以看到他蓄谋已久,处心积虑,全力以赴,使出浑身解数,为攫取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早就准备“蹀兄弟之血于国门”,无恶不作的。

所以,王夫之说,别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当他“亲执弓以射杀其兄,疾呼以加刃其弟,斯时也,穷凶极惨,而人之心无毫发之存者也”。这时候,做出如此禽兽不为的恶行,他的结论是,这位中国历史上的“样板”皇帝,“不可复列于人类矣。”(《读通鉴论》)

王夫之的结论告诉我们,再伟大的人,有其“伟小”的一面,“伟小”这个词汇是不存在的,它的意思却人人都能体会。知其伟大,识其“伟小”,大概就是我们阅读历史时,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辩证法了。

然而,成则为王败则寇,在中国,谁赢了,谁就嘴大,谁就有理。谁输了,谁就是臭狗屎,谁就会被踏上千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一部二十四史,从来都是胜利者的大嘴史,失败者的完蛋史。我的古代同行,那些中国文人们,也许本意想写出真实,也许内心想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可他们长有这份胆子吗?他们敢不视胜利者的眼色行事吗?领导画一个圈子在那里,打死他也不敢出格的。因为他们得靠皇帝老子赏饭吃,不知什么时候皇帝老子一不高兴,摸摸你的脑袋,捏捏你的脖子,怕是吃什么都不会香的了。

这样一来,文人们便努力放淡得无味的屁,尽量闭上说真话的嘴,于是,玄武门之变的负面部分,肮脏部分,黑暗部分,见不得天日的部分,也就王夫之所说的唐太宗的“慝”,在竭力讳言,拼命粉饰,乱加篡改,尽量湮没以后,后人从那些语焉不详的记载中,休想了解当时那场骨肉屠杀的真实历史。

历史,总是让你看他要你看的那些,所以,信史不如疑史。

不过,平心而论,李世民公元622年的武装政变,夺得帝位,对他个人而言,应该得到很高的评价。与他公元617年至627年的荡平群雄,建立唐朝;与他公元627年至649年的贞观之治,一统宇内,可视为他平生中并列的三大杰作。中国的历朝历代,宫廷政变,家常便饭,不可胜数,但达到李世民这次“苦迭打”完美水平者,找不出第二个。

李世民打江山,漂亮;治天下,漂亮;夺得帝位,也漂亮。

就政变,谈政变,你不能不佩服李世民之英明睿智,神武果断,坚定决绝,毫不“费尔泼赖”,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的王者风度。综观这次“苦迭打”全部运作过程,那完美娴熟,毫无漏洞的韬略,那击中要害,攻势凌厉的战术,那策反御军,瓦解劲敌的阴谋,那重点消灭,下手无情的残忍,若不带王夫之的正义感,从政变学的技术角度来看,那父子三人,败倒在他名下,也是活该的。他太强了,不是一般的强,而那三位,一个是笨蛋,一个是混蛋,一个是老糊涂蛋,只好出局。

我不知道秦王府的谋士们,在策划这次政变时,事先做过政治预案没有?敌我双方要付出多大代价?但战果,当得上“多、快、好、省”四字。最少的流血,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最佳的善后,几乎不到一个对时,基本结束战斗,太阳尚未完全落山,战场业已打扫干净。人不知鬼不觉之间,太极宫出现了新的主人。

整个长安城几乎没有被这场“苦迭打”惊动,因为这个城市太大了,加之那时没有手机,可发短信,没有网络,可传消息,也没有娱记和狗仔队,报导这次政变的一个重要诱因。李渊那两个宝贝儿子,竟联合起来给他们的老爹,戴上绿帽子。也许,这次“苦迭打”的起因,是个永远的谜,究竟这对难兄难弟,睡了他父亲若干太太中的哪几位,连史家都捂着嘴,摇着头,以一句“宫禁深秘,莫能明也”,来搪塞后人。

夜色朦胧中的上弦月,照例挂在城墙的角楼上,它发现谁也不觉得六月的这一天,在玄武门所发生的一切,对大唐王朝来说,意味着什么?平康里那厢的性服务行业,姐姐们照常开门接客,酒家胡开的西域饭店,半裸的胡姬笑靥迎人,曲江池的进士们经常聚会的歌厅,妖娆的歌伎余音绕梁。总之,夜未央的长安城,仍是一派升平气象。

这种投入极少,产出极大的政变,可谓破天荒的纪录,不是我们中国人总爱炫耀那辉煌的过去,就拿这个“coupd’Etat”来说,翻开《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这个词汇所引用的例证,简直令人笑掉大牙。书中认为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波那巴?拿破仑推翻督政府;1851年路易?拿破仑解散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国民议会,为典型的政变。哦!天哪!那小儿科的叔侄俩,所搞的“苦迭打”,与大唐王朝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李世民政变水平何以如此之高,因为他“夺大位之心”久矣!  大唐王朝建国以来,面临着内忧外患、立足未稳,李世民当然不会搞“苦迭打”。公元622年(武德四年),解决了窦建德、王世充两位军阀的内忧以后,而外患突厥颉利还在集结力量之时,他认为可以腾出手来,进行“苦迭打”的谋划了。虽然正史有关玄武门之变的记载,非常简略,而且反复强调,是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逼迫陷害之下,李世民一再退让,退得无可再退的自卫反击。这当然是御用文人的说辞,掌握了国家机器和舆论导向的李世民,即使拍胸脯,让其秉笔直书,他们也不敢拿自己脑袋开玩笑的。

第一,李世民可不是一个脓包;第二,李渊、李建成、李元吉加在一起,绝不是他的对手。逼迫是有的,陷害也是有的,而李世民之所以一再忍受,不作反弹,正是其狡猾处。两兄弟根本不晓得他们自以为得意的,施之于李世民的一切恶行,恰好给了李世民用来制造舆论,用来邀买民心,用来激励部属,用来张大形象的绝妙卖点。

公元624年(武德六年),也是六月,李世民开始进行政变的试探,他搞了一次盛大阅兵式,以献俘的名义,以凯旋的形式,亲率野战部队,进入京畿重镇,直接挑战太子的近卫军和皇宫的御林军,实际上是准备武装叛乱的实兵预习。

正史是这样记载的:

“太宗亲披黄金甲,陈铁马一万骑,甲士三万人,前后部鼓吹,俘二伪主及隋氏器物辇辂献于太庙。高祖大悦,行饮至礼以享焉。”(《旧唐书》)

如此旌旗蔽日的千军万马,如此剑戟戳天的铁骑劲旅,这不是示威,还能是什么?老爷子无论如何也是“悦”不起来的。没有办法,他有亏于这个儿子,对这位拥兵自重,率部压城的秦王,他有沉重的负债心理。怎么办,李渊只能以超规格赏赐,来安抚他,实施政治上的赎买了。

“高祖以谓太宗功高,古官号不足以称,乃加号天策上将,领司徒,尚书令。”(《新唐书》)

“十月,加号天策上将,陕东道大行台,位在王公上。增邑两万户,通前三万户。赐金辂一乘,衮冕之服,玉璧一双,黄金六千斤,前后部鼓吹及九部之乐,班剑四十人。”(《旧唐书》)

为什么老爷子感到歉疚呢?据《新唐书》载:“初,高祖起太原,非其本意,而事出太宗。及取天下,破宋金刚、王世充、窦建德等,太宗功益高。”没有秦王,不可能有李渊的今天。但是,武德元年,禅隋立唐,按嫡长制的封建继承传统,他立李建成为太子。这当然无可厚非,然而却是一步臭棋。这个庸君,多好说不上,多坏也说不上,指望他有超常的英明之举,立嫡选贤,是不可能的。但这样一来,摆不平这位立下汗马功劳的儿子,制造了三兄弟的尖锐矛盾,成了老爷子的心病,也成为唐朝初年的乱源。

一、李世民一心要“苦迭打”而且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二、李渊怕李世民“苦迭打”,拼命采取补偿措施,封官许愿,物质满足;

三、李建成有危机感,很怕这位老弟搞“苦迭打”,便与李元吉结盟,并联络后宫佳丽,因为老爷子好色,枕头风很管用,努力打压削弱秦王。

权力,即诱惑,最高的权力,最高的诱惑。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官,还抢得头破血流呢,何况皇帝?到了公元626年(武德九年),三兄弟针锋相对的权力斗争,已经公开化,白热化,基本上无法缓解了。而李渊突然火上浇油,更加剧了李世民的“苦迭打”的进展速度。

我估计,唐高祖刚刚花甲之年,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了。

也许中国当皇帝的人,位高权重,养尊处优,耽于声色,放纵欲望(不光光是性欲,还包括一切一切的欲),结果,反倒促使人的生物机能加剧退化。正如熟得过快的瓜,未破先娄,外观还说得过去,内里早就一锅糊涂糨子,这种越活越颠倒,越老越错乱的不死之死,似乎是中国最高执政者难逃的宿命。

“上(即李渊)晚年多内宠,(生殖能力倒老而弥壮,先后生有)小王且二十人,其母竞交结诸长子以自固。建成与元吉曲意事诸妃嫔,谄谀赂遗,无所不至,以求媚于上。或言蒸于张婕妤、尹德妃,宫禁深绝,莫能明也。”

一方面,是两个儿子告御状,一方面,是若干女人嚼舌头,李渊对李世民的政策,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收回以前所有承诺,不再采取怀柔政策,与此同时,拆散他的队伍,调开他的将领,处置他的部属,削弱他的实力。高祖的变卦,不是在消解矛盾,而是在激化冲突,逼得李世民刻不容缓地启动“苦迭打”程序,决定在玄武门一锤定音。

而要将李建成、李元吉,齐聚于玄武门而歼之,他是请不动的,必须有父王的传唤,才能将他们召来。

六月三日晚,李世民决定激怒高祖,就抓住“建成元吉淫乱后宫”的这个“蒸”字,使得这只自以为雄风不倒的老公鸡,立刻血压升高,手脚冰凉。何谓“蒸”?即“下与上通奸”。接下来,李世民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陈情:“臣于兄弟无丝毫负,今欲杀臣,似为世充、建德报雠。臣今枉死,永违君亲,魂归地下,实耻见诸贼。”在气头上的李渊,正被绿帽子弄得怒火中烧,哪里再听下去,只是吩咐他:“明当鞫问,汝宜早参。”便回后宫处置那两个淫妇去了。(以上均见《通鉴纪事本末》)

次日清晨,他一心等着这场三堂会审,当面对质。可日已当顶,既不见原告,也不见被告。还在纳闷,还在游艇上闷闷不乐之时,那宫城北门早就驳上火了。冷兵器时代,其实是无声的战争,宫城又大,战场上的厮杀动静,根本传不到他耳边。

他哪里料到,心毒手辣的李世民,早做好套子,率部包围住匆匆进宫来的两兄弟。他在暗处扯满了弓,心里在说:“老哥,你就看箭吧!”他要先消灭这个抢了他太子位的哥哥,方解心头之恨。这就是杜甫那首《前出塞》的诗所写:“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了。

虽然他们同为一母所生,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决战一刻,也就无所谓血缘,无所谓亲情,他先张弓射杀其兄李建成,接着尉迟恭又与他一起杀了其弟李元吉。更无比残忍的是,嘁哩喀嚓,将太子五子——李承道、李承德、李承训、李承明、李承义;元吉五子——李承业、李承鸾、李承奖、李承裕、李承度等,统统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一不做,二不休的李世民,随即进得宫内。其来势汹汹的样子,在场的大臣很清楚,显然是要和这位进退失据,前后矛盾,昏庸失察,轻信谗言的老爷子算账的。如果李渊硬是不合作的话,不是手起刀落,身首分离,就是推下船去,将其溺毙。对一个六亲不认,杀红了眼的人来说,已经杀掉这么多的兄弟子侄,还怕多杀一个亲老子?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唐高祖以秦王之故,两子十孙同日并命,不得已而禅位,其方寸为如何?”李渊只好识相,只能知趣,他不傻,别以为他这个儿子干不出弑父的事情来。虽然如今上了年岁,无论如何,想当年也曾经是一位枭雄,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光棍原则,久惯江湖的他,还是懂得的。尤其看到那个满身披挂,持矛带刀的尉迟敬德,他儿子李世民的最得力助手,必然是这次政变的武装力量总指挥,已经命令游船靠岸。

那一张铁青的脸,使他顿时清醒。第一,他不再是昨天的李渊;第二,他儿子也不再是昨天的李世民了。昨天的李渊要李世民死,这儿子绝活不成。同样,今天的李世民不想让李渊活下去,他这个老子也是必死无疑。李渊不得不承认自己输了,更不得不表示自己服了。

第一步,他答应先确立其太子地位,马上昭示全国;第二步,他答应乖乖禅位当太上皇,保证退居二线,不碍手碍脚。有了这个许诺,裴、萧、陈三位又给他做足面子:“‘建成、元吉本不预义谋,又无功于天下,疾秦王功高望重,共为奸谋。今秦王已讨而诛之。秦王功盖宇宙,率士归心,陛下若处以元良,委之国事,无复事矣!’上曰:‘善,此吾之夙心也!”(《资治通鉴》)

李世民何等聪明角色,见好就收,马上跪下来,仰脸凑上去,吮吸老爷子的乳头,表示不忘根本。这种效忠礼节,有点莫名其妙,如此匪夷所思的场面,当然相当可笑,也许李氏祖先,出身夷狄,有这样一种奇风异俗吧?

于是,李世民从玄武门这片“血泊”中,开始他“贞观之治”。后来,人们记住了“贞观之治”,而忽略了“血泊”,也就不去计较他的那些无法见诸光天化日的“慝”。

因为中国人对于统治他们的皇帝,要求其实是很不高的。你不杀他,他觉得万幸,你给他一口饭吃,他感到皇恩浩荡。经历了太多的庸君、昏君、淫君、暴君,居然在一筐烂苹果中,还有较为完好,说得过去的一个唐太宗,也属太难得,太稀罕,太金贵了。哪怕果皮上有些锈渍斑点,有些磕碰硬伤,也就不那么当回事,也就瑕不掩瑜,帮着他把历史的这一页翻了过去。

偶读近人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他谈到李世民的这次“苦迭打”时说:“惟唐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玄武门之变,太宗所以能制胜建成元吉者,其关键实在守玄武门之禁军,而旧史记载殊多隐讳,今得巴黎图书馆藏敦煌写本伯希和号2640李义府撰常何墓志铭以供参证,于当日成败所以然之故益了然可知矣。”

看来,这次“苦迭打”之关键,是玄武门禁军首领常何,史书都讳而不谈了。

这位李建成的部属,并非那天战场上的阵前倒戈、弃暗投明,而是早就被李世民所笼络,所收买,成为埋在玄武门的内应。李建成、李元吉在六月三日夜里,已经得到张婕妤的线报,获悉李世民已伏兵太极宫。明知阴谋,仍敢大摇大摆地进宫,他也是深信不疑玄武门是他的地盘,禁军听他的指挥,常何是他的嫡系。没想到,一进皇宫,状况丕变,立刻陷入腹背受敌的死地,只好交出性命。

可想而知,这个收买常何的过程,自非一天两天;这个将玄武门的控制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的过程,更非一年两年。唐太宗谋权夺位之心,与后代“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理不谋而合的“苦迭打”准备,也就是王夫之所说的“慝”,早就烂熟于心,早就成竹在胸,早就准备无所不用其极,早就打算用同胞兄弟的血肉骸骨作垫脚石,登上九五之尊的宝座。

这就是伟大的唐太宗很不怎么样的一面了。

因此,我对于史,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无论过去的,还是后来的,当然更包括现在的,我都持半信半疑态度。可以读,不可以信,可以引以思考,不可以据以当真。大概没有偏见,无以成文人;没有矫情,难以成历史。所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部中国历史,概括起来,无非欺和瞒这两个字。细细想来,真是很有道理的。

也许,这话有点绝对,但有助于我们懂得,如何避免去做别人思想的奴隶。

胡椒八百石

有一次,池田大作与汤因比谈起华夏文明,忽发奇想,问这位英国历史学家:阁下如此倾情古老的神州大地,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中国这五千年漫长历史中的哪个朝代?汤因比略略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要是出现这种可能性

的话,也许会选择唐代。

“那么,必定是长安了。”

中世纪的长安,比现在的西安,大得多多,是当时顶尖级的大都市。

“不”,他说:“很可能在丝绸之路上的某个绿洲定居下来,那里更适宜我进行历史的思考。”

连接欧亚两大陆的广袤地区,虽然,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原与边外,以及边外各族之间,断不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不过,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对于环境的危害,远不如工业化三废的污染所造成的后果那么严重。所以,仗打完以后,地照样绿,天照样蓝,空气照样清新。

中古时期的西域,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化融,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之中,因此,空气湿润,温度均衡,水草充沛,牛羊肥美。可想而知,这一带的游牧民族,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是多么的优哉游哉了。一个个体躯壮健,精力饱满,自不必说,性腺发达,肉欲强烈,也是不以为奇的事。加之没有汉民族那种封建礼教的束缚,自由自在,敢爱敢恨。当时,恐怕连整个大气层,都洋溢着荷尔蒙的味道。

所以,鲁迅先生1934年写给一位日本朋友的信中,不无遗憾地说到:“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特地到长安去了一次。到那里一看,完全出乎意料之外,连天空都不像是唐朝的天空。”因此,绝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想象唐代的西域。汤因比先生不傻,选择唐代丝绸之路住下来,的确是个怪不错的主意。

应该说,介于欧亚之间的西域,是个出美女的地区,至今犹是。我曾做客于斯大林的故乡高加索,颇讶异于那里的女孩子着实漂亮。可能欧亚人种的差异,所形成的杂交优势,使得这个地区的女性,无一不出落得格外诱人。由此推想唐代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情窦初开,亭亭玉立,身材窈窕,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该是如何令男人们内分泌贲张,荷尔蒙乱窜了。

不过,这与汤因比先生无碍,如果实现他的理想,落户丝绸之路的某城某镇,碰上几位钟情的西域女子,擅不擅长个人化写作,敢不敢私语至脐下三寸,无关紧要,他憧憬的是唐代那豪迈慷慨,自由散淡,放任不羁,挥洒自如的浪漫生活。试想一下,将镜头对准汤因比先生,日出,雪山朝阳,仰天啸歌;清晨,葡萄架下,慢步行吟;正午,席地而坐,林间小酌;餐后,毡房微睡,一枕黄粱;傍晚,弦索弹拨,翩翩起舞;入夜,美女拥抱,耳鬓厮磨。这种惬意的生活,可比他在伦敦皇家国际关系协会的办公室枯坐,要有趣有味得多。

唐代的中土人,大气,豪爽;唐代的西域人,浪漫,风流,那真是中国历史上极辉煌的日子。丝路畅通之际,大漠途中,凡有泉水的地方,都是商队羁旅的所在;雪山脚下,凡挂酒旗的村舍,都会有驼铃清脆的音响。于是,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青衫薄衿,难掩春光;玉体横陈,魂飞魄荡。这一切的欢乐,一方面是那亮闪闪的波斯金币在起作用,另一方面,也是那时充满开拓精神和冒险意识的旅人们,一种敢于挥霍生命的豪气。

人,需要这份豪气;国家,同样也需要这份豪气。

汉、唐就以这份豪气,做出了“当惊世界殊”的大事业,大格局。嗣后的王朝,休想再有这等大作为,大手笔了。宋以后的程朱理学,明以后的科举以八股文取士,桎梏了人们的思想,从此,中国人不但失去了汉的大气,唐的生气,而且多了些要不得的犬儒气,迂腐气,伪君子气,酸得倒牙的假才子气,尤其是那种半男半女或不男不女的阉寺气,全非鲁迅先生打算写《杨贵妃传》时,所指望的那种洋溢着生命力的天空了。

我想,汤因比先生憧憬的,正是唐代丝绸之路上,那些追赶着夕阳,往西方行进,沐浴着晨光,向东方而来,所有跋涉在雪山、咸湖、芨芨草、砂碛间的勇敢者的这种豪气。

那是用脚一步步量出来的悲壮行旅,茫茫大漠中的行人影,千里戈壁里的蹀躞脚印,该留下多少乡关何处的惆怅,故土家园的相思啊!寂寞的驼铃,孤独的行者,陪伴着的只有那长长的影子,和渺茫的前程。谁知明天的途中,会不会满天尘暴,难逃干渴的困境,而于无望中无声无息地倒毙?会不会风沙裹胁,永远也到不了下一个驿站,成为一具无名干尸?然而,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不停地往沙漠深处走去,绝不会回头。

天高云白,万里沙尘,长河落日,羌笛声声,看着地平线渐渐淡逝的余晖,在寥廓苍茫中,会不令这位历史学家,对汉唐帝国这种拓展丝绸之路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和自信,更多一些敬意吗?

我想,如果汤因比先生选择公元七世纪,来到天可汗统治下的西域,他是绝不会后悔的。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平东突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九年(635)败西部的吐谷浑。十四年(640)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公元七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阿拉伯帝国),天竺(南亚次大陆),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庭)。一直到八世纪,丝绸之路曾经是一条充满生气的,联结东西方的纽带。

从我们多少读过的唐人诗句,也可看出中外交融的场景。如岑参《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如元稹《法曲》:“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那时的长安,说是一个国际都市,不为过分。看来,居住在长安的胡人,不比现在北京城里的外国人少。胡人一多,自然胡妹也就不能少了,唐代首都的红灯区平康里,难免就有一些妖艳的西域妹。李白诗《少年行》之二:“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颇足以说明色情行业的发达。

唐人小说《李娃传》中的那位大姐大,她傍的情人,别人认定是个大款,她连忙辩说不过是个“穷波斯”而已。从这些胡人胡语,竟然能够进入民间口语领域,也就了解丝绸之路,不仅仅是贸易,也还起到文化交流的作用。

交流从来是相互的,当时的中国,在世界上也是领导潮流的先进国家,就像现在某些同胞,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一样,彼时的外邦人,也有相信中国月亮比他们那里月亮更圆些的。如今的西方人,是不大瞧得起我们了。但在唐贞观年间,“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曾是个极文明的社会,而欧洲的日耳曼、条顿、高卢诸民族,按辜鸿铭先生语,还在“穴居野处,茹毛饮血”呢!

辜老爷子的中华文明至尊思想,稍嫌偏激,但中世纪的欧洲,确实也是落后过的。贵妇人内急了,在路上蹲下来,靠裙子掩护,旁若无人地随地便溺,也是街市的一道风景。甚至到了十六世纪,那位启蒙者卢梭,并不把掏出他那发育不全的性器官当众小解,看作是多么不雅的举动。研究者甚至认为,巴黎香水业所以如此发达,很大程度是由于他们的先人不常洗澡有关。

当君士坦丁堡通过丝绸之路的交流,建起城市公共浴室系统时;当拜占庭帝国后宫裸浴的旖旎风光遐迩闻名时;当苏丹王爷们沉浸在这种东方式沐浴的快乐中时,很显然,不过是学我们李隆基和杨太真,在临潼泡温泉桑拿,剥冰镇荔枝,西亚版的“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罢了。而彼时彼刻的欧罗巴,男人穿着树皮鞋,女人还锁着贞操带,刚走出野蛮时期。

这种人类发展过程的“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不平衡,正是历史的常态,焉知在下个世纪,下下个世纪,会不会轮到我们去笑话现在笑话我们的人呢?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事还真的很难说呢!

汉唐两朝,大概是中国最具开放精神的朝代,那势头,当不弱于二十世纪最后二十年中国的开放力度。如果中国一直保持着汉唐盛世,面对世界的大开放的格局,延续至今,那么,其发达昌盛的程度,简直无法想象。中世纪,罗马十字军东征,如入无人之境,何其猖狂,何其得意,但是,有勇气向东方摇晃一下威胁的指头吗?我想,即使借给他们胆子,也不敢的。

可惜,由于一部分中国人喜欢自相残杀的毛病;热衷于折腾,越穷越折腾的毛病;过不上几天好日子,七八年就要闹一次的毛病;谁也不能好,谁好就掐谁的窝里斗的毛病;要活一块活,要死一块儿完蛋的毛病……这许许多多的劣根性,发作起来,使得历朝历代的太平岁月,即使是辉煌盛世,也维持不了一百年,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正如舞台一样,台上的演员荒腔走板,不好好扮演他的角色,台下的观众忍不住了,他们便要粉墨登场,于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些推动历史前进的农民革命军,好一个杀字了得,结果,天下大乱。一个黄巾,结束了汉帝国,一个黄巢,结束了唐帝国。而且,黄巢之恶,后来居上,甚于黄巾,在中国历史上,凡标之为“末”的王朝,都有可耻的人吃人记录,但唐末,称得上是空前绝后,最为恐怖惨绝的。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黄巢(第三次)退出长安,在陈州被阻。”“巢益怒,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皑,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舂磨寨’。”

中和四年(884):“时黄巢虽平,秦宗权复炽,命将出兵,寇掠邻道……所至屠翦焚荡,殆无孑遗,其残暴又甚于巢。军行未始备粮,车载盐尸以从。北至卫滑,西用关辅,东尽青齐,南出江淮,州镇存者,仅保一城,目千里,无复烟火。”

因此,汤因比先生如果挑选公元九世纪的唐朝,那他可就要倒大楣了。谁也不能保证那些农民革命军的兄弟们,会不会将这个来自不列颠的胡人,扔进大锅里煮了吃。那时的中国,烽火千里,路绝人烟,尸骨无存,一片焦土,人类文明倒退到原始部落时代,成了十恶不赦的食人生番,丝绸之路怎么不湮没在沙漠里,连遗迹都难寻难觅呢?

丝绸之路一断,开放局面终结,唐以后的五代,五代以后的两宋,只有半壁江山,维持一个偏安局面都难,哪有重开丝路的雄心壮志?明、清两代,开国之初的几任帝王,譬如朱元璋、朱棣,譬如玄烨、弘历,倒有过版图上开疆拓土的意识,但复兴丝路,重振贸易,根本不在他们的视线之内。及至明末清末,内忧外患,难以为继,自顾不暇,哪里还敢放眼世界。老实讲,能喊出开放口号者,也是需要一份豪气。这证明了一个真理,强大才敢向外,衰弱唯有封闭。在中国历史上,晚明和晚清两代的统治者,上下谈夷色变,唯有闭关锁国,最后,干脆连片板也不许下海,关起门来当皇上了。

于是,眼看着早年“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欧洲人,变得强大和人五人六起来。二十世纪初,八国联军打进了紫禁城,大清国的皇帝和太后,只有挟着小包可怜兮兮地逃往西安,也实在令拥有古老文明的中国人不胜唏嘘。其实,汉唐盛世,中国人是挺有自信的,既不拒绝外邦文明,更不害怕外来事物。大概,中国人总是在国力臻于强盛,经济日见发达,才能挺起胸膛,抬起头来,面对世界。而一旦到了害怕开放的内闭之时,也必是国家的孱弱之日,就采取鸵鸟政策,一脑袋扎进沙子里,什么都看不到,也就等于什么都不存在了。

现在回想汉代的张骞、班超先后出使西域的场景,真是令后人神往鼓舞啊,他们历经千难万险,不辱使命,完成任务的同时,而且还有心地将原产于西域的胡琴、胡笳、胡麻、胡瓜、胡萝卜,统统引进中原。所以,今天的菜场上,才有了菠菜、芫荽、茄子、香瓜,这大概就是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主义”了。汉唐气派,正是这种生冷不惧、大度容纳、消化一切、为我所用的精神。入我肠胃,进我脏腑,作我营养,成我血肉,即使冠以“胡”字又如何,还能找得出一丝胡味吗?譬如本文《胡椒八百石》中所说的这款调味品,现在没有一个中国人将它视为洋货的。

所以,汉唐时中国人这种兼容并蓄的“拿来主义”,与世界平起平坐的气魄,什么都敢试一试,尝一尝的胆量,绝非后人所能企及的。胡椒在古希腊和罗马,本是作为贡品,只有君主才能享用;中世纪,香料贸易被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所垄断,正因为他们发现胡椒不停地输往东方庞大的帝国,他们很奇怪,那是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呀?才促使西方寻找到远东的航路。

唐人不保守,不像我们某些同志,东西拿来,先要用鼻子嗅上半天,姓“资”还是姓“社”,才决定取舍。当时的一个文人,叫段成式的,得风气之先,在其所著的《酉阳杂俎》里,告诉大家,胡椒“出摩伽陁国,呼为味履支”。而摩伽陁这个国家,“属中天竺,距长安九千多里”。从这个距离,看出唐人是何等的气派。本土不产胡椒,敢不远万里,从原产地,印度的马拉巴尔海岸一带运过来。从地图上看,从印度洋西岸,到唐首都长安,航空距离也得有三千多公里。

这八百石胡椒,是怎么一回事呢?因偶翻《新唐书》,发现代宗李豫时的权臣元载倒台时,查抄没收其全部财产,从他家中搜出,竟藏有“钟乳五百两,胡椒至八百石”,不禁令我震惊了。从古至今,中国官员们的贪污,从金钱到女人,从房子到股票,从茅台酒到洋烟,从金针木耳到粉丝粉条,来者不拒,无不笑纳,已经够没出息,够下三烂,够令人恶心的了。想不到从这位唐代贪官家里起赃,竟有钟乳、胡椒等大批物资,这在世界贪污史上也是一条奇闻。

按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唐武德元年的铜权,知道一石相当于今天公制的79320克。那么这批赃物差不多有六十多吨,得需要上百峰骆驼,才能从印度洋的海滨,绕喜马拉雅山的南麓,经克什米尔,到南疆,运抵长安。打那么遥远的地方,运来如许的香辛料,不能不佩服唐代行贿者的财大气粗,和受贿者的奇特胃口。而且,我也弄不懂,这类官员有点为艺术而艺术似的,纯系为贪污而贪污,所为何来?弄八百石胡椒放在家里,中国贪官的强烈占有欲,浓厚收藏欲,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由此也可了解唐代丝绸之路,幅员之广,交易之远,品种之多,数量之大。难怪汤因比先生要将他的伦敦户口,迁到丝绸之路上的某个绿洲了。

元载的赃物之中,最奇特的藏品,莫过于来自阿拉伯群岛的香料钟乳了,多达五百两,让李豫简直恼火透了,打开国库,怕也找不出这许多。于是,他指派宰相刘晏主持工作组,清查这件案子,但“责辨端目皆出禁中,遣中使临诘阴事”,实际上他亲自坐镇。肯定元载得意的日子,曾经不把这位年轻皇帝放在眼里,这回非要他好看不可。最后,处理这笔钟乳的办法,也挺反映李豫气急败坏的个人色彩。他下令,凡中书省四品以上,尚书省五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前来领取一份乳香,而且发布命令,朕要你们回家后,燃香庆祝,取得廉政胜利。

那几天,长安可把“香水之都”巴黎比下去了,就在满城飘香的日子里,李豫“下诏赐载自尽,妻及子并赐死,发其祖、父冢,断棺弃尸,毁私庙主及大宁、安仁里二第,以赐百官署舍,披东都第助治禁苑”。在中国,只有这件事不会引起异议,而且大家会拍手称快,那就是处治贪污犯。所以,元载贪污集团的覆灭,史书称:“及死,行路无嗟惜者”,也就不必奇怪了。

虽然《新唐书》称元载“嗜学,工属文”,《旧唐书》称他“性惠敏,博览子史,尤学道书”,《全唐诗》还收有他的一首《别妻王韫秀》的七绝:“年来谁不厌龙钟,虽在侯门似不容。看取海山寒翠树,苦遭霜霰到秦封。”看来是个知识分子无疑。但是,从他的聚敛行径看,与老农把几文钱掖在裤腰带里,并无什么区别。因此,他虽然当上了国家干部,始终未能摆脱他老爷子给人当管家,老老爷子说不定是扛长活的农民本质。元载看着他堆满仓库的八百石胡椒,五百两钟乳,那种视觉上的满足,感官上的乐趣,收藏上的欣慰感,与老农民站在打禾场上,看着黄澄澄稻谷的快乐;与地主老财半夜三更点着灯下到地窖里,看一个个金元宝的享受,是一回事。

这就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农民最现实的物质欲求了。时下很多身居要位的领导干部,东窗事发,坐到被告席上,成为千夫所指的贪污犯。他们原先谁不是根正苗红的好出身呢,有的还当过放牛娃呢?但和元载一样,血管里还流动着老爷子、老老爷子那小农意识的基因,就经不起物质的诱惑而堕落。历史上那些被称之为“流寇”的不成功的农民起义领袖,最后失败的缘由,何尝不如此呢?在朝不保夕的心理驱动下,这些农民革命领袖,一旦获得权力,必然会的两件事,一是贪婪地攫取财富,一是疯狂地发泄性欲,而罔顾其他。

小小的阿Q,在幻想自己革命成功时,不也在梦中看到一箱子一箱子金银财宝,搬到土谷祠来,把吴妈、小尼姑、赵司晨的妹子,列为他的宣泄对象吗?所以,农民起义,推翻王朝,他的奋斗目标,也只是想当下一任皇帝。而那个次于李自成的武夫刘宗敏,知道当不成大顺国主,就满北京城里找那头号美人陈圆圆,以求性欲的满足。结果,吴三桂一火,开门揖盗,满清入关,只好继续当流寇。太平天国那几位来自广西的农民革命领袖,到了南京后,不同样如此给自己画了句号吗?

这就是小生产者跳不出小农意识的悲剧,自然经济,靠天吃饭,在播种时的春天,未必能预见到收获的秋天,正是出于难以把握的生产规律,所以,农民只能有短期行为,而无远大目光,这就是他们迫不及待的天性由来。元载将八百石胡椒藏在地窖里,与现在从家中起出成箱的茅台而不喝的贪官一样,完全出于小农的本性。

龙颜大怒,元载赐死,胡椒自然充公。可想而知,无非是从元载的府邸,搬运到皇家的库房里,在全社会受到儒家重农轻商传统的制约下,政府和哪个机关,绝不会成立一个贸易进出口公司,或者调味品开发集团,使每一粒胡椒起到资本作用的。士农工商,商排在老末,有些人,清高到不但耻于谈商,甚至连钱这个字,也不能从嘴里说出来。所以,这批胡椒的命运,会照旧堆放着,任其变质,最后成为垃圾罢了。

丝绸之路促进唐代商业活动的发达,是毫无疑义的。首都长安,这个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面积约八十多平方公里,人口达百万,居民以坊为单位,全城共百余坊,但只有东西两市,可怜巴巴的四个坊从事商贸活动。所以,如此不发达的商业行为,怎么能使唐代社会的财富形态,从自然经济进入商业流通或是更进一步的资本运作。

姑且不管元载是如何得来这些舶来品,即或是巧夺豪取又何妨?在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又有哪块银币会是干净的呢?只要能促进商业的繁荣,市场的兴旺,也还有一点进步意义。问题在于他的脑海里,从来不曾出现过要使这批物资成为商品,成为资本,使它增值的想法或念头。从这个人身上的农民本质,看出整个社会的轻商思想。中国长达五千年之久,未能改变农业经济的落后状态,一步步地滞后于世界的进展,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到了近代,世界资本主义空前发展,中国只有停滞不前,二十世纪初,以致衰败到一蹶不振的地步,这就深为古人感到悲哀的地方了。

汉唐盛世,本是一个以宽阔的胸怀向外开放的社会,这是我们值得骄傲的一段历史。汤因比期许的盛唐时代,本来是可以通过丝绸之路的交流,与中西亚的接触碰撞中,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上更进一步地产生质的飞跃。然而,有开放而无改革,如无本之木,那一扇门,说关就会关起来的。同样,有改革而无开放,如无源之水,不与世界接轨,一汪死水,又能掀起多大的涟漪。因此,改革和开放,如同一枚硬币的正面和背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作为历史学家的汤因比先生,他的一直被人争议的著名论点就是:一个国家“其兴起是由于在构成领导核心的少数有创见的人的领导下,成功地应付了各种挑战。而其衰弱则是由于其领导者不再能创造性应付挑战,文明在少数独裁者的民族主义穷兵黩武和暴政中沉没”。

从统治者更迭的角度,来阐述丝绸之路的兴起和衰微,或许不无道理。但是,从整个历史考察,若看不到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是造成中国衰弱的物质基础,与之相应的愚昧落后、顽固保守、狭隘偏执、短见局限的小农意识,则是封建社会得以繁衍的思想基础。所以,小农经济的社会基础,不仅使历史的中国,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步发展的机遇,即使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改革开放的今天,这种仍流动在某些人头脑里和血管里的小农意识,也不会马上消失的。

所以,毛泽东说过的“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句名言,还是不能淡忘的。

谎话大师

在中国历史上,谁是说谎的冠军,一是由于我读的书少,二是由于五千年来,中国当官者又有几个不说谎的?还真是难以有个准确答案。但小官也好,大官也好,凡政治家撒谎,大半皆为烟幕弹,无非为了遮掩自己的政治目的。他们之所

以敢于撒谎,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统治者,也就是皇帝老子需要谎。

根子就在这里。

《资治通鉴》记载:“唐僖宗乾符二年(公元875年)的秋天,大批蝗虫,自东而西,飞袭而来,蝗群遮天蔽日,所过之处,一片赤地,一切绿色的植物都给啃了个精光。京兆尹,也就是首都市长杨知至,上了一本,奏称:‘这次蝗灾,全国波及,托皇上的恩庇,独我们京畿一带,蝗虫虽然也飞来了,可它们不吃庄稼,一只只都抱着荆棘而死亡了。’在朝的宰相们,互相为之祝贺。”

这是一个很滑稽的额手相庆的场面,有点像“文革”期间的流行曲,其实并不好,偏要负气地唱“就是好,就是好”那样,令人匪夷所思。第一,蝗虫已把大半个中国一扫而光,颗粒无收,哭都来不及,何贺之有?第二,蝗虫抱树而死,纯系一派胡言,稍有良知者,皆能明辨其诬妄。然而臣下为皇上的洪福齐天,还在宫阙殿堂之上,山呼万岁,真是够荒唐的了。尽管进奏的杨知至,庆祝的众大臣,都晓得这是一个弥天大谎,但说谎者、助谎者有恃无恐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因为僖宗信谎。

唐到僖宗,已经是衰败的末世,但他需要制造出一派大好形势,于是,这种当面撒谎的腐败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给《资治通鉴》作注的胡三省,注到这里,回顾唐代的历史说:“杨国忠以霖雨不害稼,韩晃以霖雨不败盐,今杨知至以蝗不食稼抱荆棘而死,唐之臣以蒙蔽人主而成习,其来久矣!”

大臣“蒙蔽人主,其来久矣”,也不光是唐朝才有的现象,在此之前,在此之后,都是不绝如缕的。唐德宗时的一位清廉贤明的宰相陆贽,曾经在上奏里说过:“流俗之弊,多徇谄谀,揣所悦意则侈其言,度所恶闻则小其事,制备失所,恒病于斯。”因为大部分皇帝的耳朵,都患有偏听症,比较喜欢听顺悦己意的话。所以,报喜不报忧,便成了帝王周围的人的职业习惯。

说谎,不但是家常便饭,而且成了这些人的生存手段。不报忧,但忧实际存在着,怎么办,就要想方设法地掩饰,隐瞒,于是,只有靠撒谎来蒙蔽皇上;要报喜,而无喜可报,怎么办?就不得不编喜,造喜,制造喜的假象来哄骗主子,一句话,还是要靠谎言。所以,一位西哲说过,“宫廷是谎言的黑暗渊薮”,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唐代从太宗时的魏征起,各个朝代都幸而有一两位贤相,魏征死得早,算他命大,其余的,结果都不大好。有的更悲惨,不是杀头,就是贬谪。这给做臣下的长了教训,为了说真话,而付出充军发配,满门抄斩的代价,就不如撒谎哄皇帝开心,还能升官发财,来得实惠了。

陆贽为什么想起来给德宗说这番话呢?也是感触实在太深的缘故。因为在唐代历朝大臣中,若要评选出一名说谎冠军的话,这枚金牌非他的同僚,德宗当政时的裴延龄莫属。此人撒起谎来,真是风云变色,天昏地暗,其离谱,其没边没沿,其瞎说八道的程度,令人张口结舌。而他脸不红,心不跳,简直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二字。

德宗贞元十年(公元794年),“上欲修神龙寺,须五十尺松,不可得。延龄曰:‘臣近见同州一谷,木数千株,皆可八十尺。’上曰:‘开元、天宝间,求美材于近畿犹不可得,今安得有之?’对曰:‘天生珍材,固待圣君乃出,开元天宝,何从得之?’”

虽然历代皇帝,弱智者多,这也是中国有许多昏君、暴君主外,还有更多无能庸君的缘故,不过,这个德宗,至少能知道同州,即今之大荔县,离长安不远,属京畿之地,从他曾祖玄宗那一辈,就难以采伐到巨材来盖宫殿,所以表示不信,说明他还不能算最糟的庸君。然而,被那张拍马溜须的嘴巴,捧成圣君以后,竟也就对裴延龄说的,森林好像豆芽菜似的,一夜之间,就能长成栋梁之材的谎话,也不置疑了。

同一年,这位说谎冠军又上奏一本:“左藏库司多有失落,近因检阅使置簿书,乃于粪土之中,得银十三万两,其匹段杂货百万有余。此皆已弃之物,即是羡余,悉应移入杂库,以供别敕支用。”胡三省注云:“匹段杂货,使在粪土之中,已应腐烂不可用,虽甚愚之人亦知其妄诞也。德宗不加之罪,延龄复何所忌惮乎!”

德宗竟然相信这类鬼话连篇,到了连常识都不顾的地步,也真让人咋舌。可见古往今来的皇帝,很容易被一些巧言令色的骗子包围蒙蔽,而上当,而执迷不悟,直到民不聊生,国破家亡,到断头台为止。丹麦的安徒生,写过一篇《皇帝的新衣》,在外国,叫做童话,在这里,童话就成为荒唐的现实。那个裁缝骗子以无作有,装模作样,不过只做一袭皇帝的新装,比之这个裴延龄,在粪土下发现百万有余匹段杂货,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所以,皇上一旦喜欢听谎,老百姓也就水深火热,只好没脾气了。

到底不愧为撒谎冠军,就在前一年,裴延龄已经充分展现了睁眼说瞎话的专长。“京城西污湿地生芦苇数亩。”可到了他的嘴里,这数亩地变成了“长安、咸阳有陂泽数百顷”。并且奏称:该地“可牧厩马”。从数亩到数百顷,这种荒唐的膨胀系数,不竟使我们想起大跃进、放卫星的年代,那亩产万斤粮,炉炼万吨钢,超英又赶美,公社万年长的现代神话。到了恢复理智后的现在,假如从图书馆,翻出当时的旧报纸,看到那些沸沸扬扬的套红大字标题,无论编造奇迹的人也好,相信奇迹的人也好,一定会觉得那种行径是很可笑的了。

结果,德宗还信以为真,还挺当回事,还派有司到那里去阅视。回来一汇报,哪里能放养牧马?纯系天方夜谭,根本没有这回事。本是该追究他欺君之罪的,可是德宗不了了之。正因为有这把大保护伞罩着,他才肆无忌惮地“恣为诡谲,皆众所不敢言亦未尝闻者,延龄处之不疑。上亦颇知其诞妄,但以其好诋毁人,冀闻外事,故亲厚之”。

有说谎者,必有信谎者。惟其有信谎者,说谎者才得售其奸,若无信谎者,说谎者没有市场,谎言也就寝息。可是德宗皇帝信谎,需要谎,这种供求关系,决定了裴延龄在他的位置上得其所哉,谁也奈何不了他。

陆贽早就对德宗说过,裴延龄是“诞妄小人”,不可用,“用之交骇物听”。到了这种地步,他不得不上书,直抒己见:“……移东就西,便为课绩,取此适彼,遂号羡余,愚弄朝廷,有同儿戏。”也许是气急败坏的缘故,竟语不择句,把德宗比作了秦二世。他说:“昔赵高指鹿为马,臣谓鹿之与马,物理犹同,岂若延龄,掩有为无,指无为有。”

然而,德宗的耳朵,和其他许多皇帝一样,也患严重的偏听症,自然听不进去这番忠言。而那个集吹牛、撒谎、胡说八道与恬不知耻于一身的裴延龄,照旧当他的官,撒他的谎,拍他的马,悠哉游哉。忠诚正直的陆贽,却不得不吞下一个单人独骑,逐出长安,踽踽孓行,贬往远州的苦果。等到德宗驾崩,顺宗接位,才想起把他召回,可是未抵京师,就命逝黄泉了。

历史从来都把说谎者,绑在耻辱柱上,这也是应有的绝不宽贷的判决,然而,那些相信谎言,需要谎言,还为无耻之徒,卑鄙小人提供孳生土壤的统治者,正义之剑,总是很少刺及。其实,要没有唐德宗的信谎,会有裴延龄的说谎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对握有权柄的信谎者,由于流毒所及,祸殃一方的灾害性,是尤其不能高抬贵手的。

长安城闹虎

虎在中国,中世纪以前,曾经相当繁衍过,踪迹遍布各地。

在宋人编纂的类书《太平广记》中,收录宋和宋之前的年代里关虎的实录、记事、传说、轶闻达七十九篇之多。唐宋数百年间,此物之啸窜山林,频繁出没,占据要津,扰民不安,其猖獗,其肆虐,其残暴,其祸祟,是很让政府挠头,百姓遭殃的。

这种与人类有着密切关系和久远历史的猛兽,如今只能在动物园和马戏团看到,一个个蔫头耷耳,没精打采。那些野生的老虎,如果不是濒临灭绝,予以保护,早就像恐龙一样成化石了。因此,世间万物,发生发展,都逃脱不了盛极而衰的规律,然而,这并不是所有的强者,在其处于巅峰状态时能够感悟到的,能够觉醒到的,所以,常常在伸手时想不到有一天要缩手,在仰脸时想不到有一天会低头。这种再简单不过的“日中即移,月满则亏”的道理,也是在探讨唐代元载这个历史人物时,必然会马上想到的。

虎在中国,自远古起,就有记载。《诗经》中的《小雅》,有一首《何草不黄》,就提到了它:“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看来,在边外草莽蛮荒之地,虎和野牛,成群活动。到公元二世纪,西晋的周处,一位勇士,为家乡除害,则是在江苏阳羡,即今之宜兴的南山,射杀了一条白额猛兽。由此可见,老虎之噬人食畜,已渐渐成为贻患一方的祸害。

古典文学名著《水浒传》,其中脍炙人口的武松打虎和李逵打虎的故事,更是说明虎患之严重。一般来说,虎类繁殖,受到人类发展的影响至大。在唐朝极盛时期,开元二十八年(740年),人口为四千八百一十四万,天宝十四年(755年),人口为五千二百九十一万,经过唐末到五代的半个多世纪的战乱,到北宋元丰三年(1018年),全国总人口还只有三千三百万,地广人稀,虎有活动空间,遂也演绎出“三碗不过冈”和“李逵碰李鬼”的精彩段子。

武松打虎,在阳谷县的景阳冈,李逵打虎,在沂水县的沂岭,前者属聊城地区,后者属临沂地区,看来,不但整个山东,几乎无处不虎,南至五岭,西至巴蜀,东至江南,北至大河上下,山右山左,整个中国,到处都有百兽之王的踪影。据《太平广记》记述,虎患为祸,固属严重,但它们大都活动于人迹罕至的山区、半山区、丘陵地带。动物凶猛,终究惧人,这也是诸多野生动物避开人口密集地区求生的原因。

但也有例外,770年,唐朝大历年间,京师长安,竟也沸沸扬扬地闹起虎来。当我们聚焦于这位与代宗皇帝不埒上下,几乎等于一位影子帝王,权力极度膨胀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元载,从这条出现在首都的吊睛白额,王字当顶的大虫谈起,倒也比较贴切。

因为这两者有很大的共同点。

一头老虎在首都的一条大街上随便闲逛,亘古以来,谁可见过如此场面?这当然是很荒唐,很离谱,很骇人听闻,很不可思议。尤其安史之乱以后,首都军民,已如惊弓之鸟,稍有动乱,满城恐慌。大家眼睁睁地看着这位虎大爷,正不疾不徐地,从春明门大摇大摆地进来。

虽然首善之区的平头百姓,算是小民。可在天子脚下讨生活,什么大世面没经过?没见过?身毒国进贡的长颈鹿,波斯国进贡的火狮子,诏南国进贡的郁林象,天竺国进贡的白犀牛,都从这条大街走过,或笼或槛,或骑或驯,总是有人驾驭着,制服着,哪像这头信步而来的老虎,有点市容卫生巡视团,或门前三包检查组的架势,走走停停,来来回回,可把长安市民给“虎”住了。

这条贯穿整个长安的御前大街,有如今日北京的长安街,路北为宫殿衙司,路南为市廛街坊。顷刻之间,比代宗李豫的圣驾出宫,还要庄严肃穆,还要鸦雀无声。居民闭户,商店打烊,官员无计,军士束手。这只老虎弄得长安城一下子定格在那里,傻了。

大家躲在门缝后,看着它走过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宏伟高大的朱雀门,没有右转要进皇宫会晤谁的意思,径直前行。人们默祷,赶快穿城而过,出金光门,回你终南山的巢穴吧!因为据《太平广记》所记,终南山也闹过虎,成了精的虎,变成道士模样,坐在那里,等着你去讨教,然后把你吃掉,干净利落。就像我们那些坐而论道的文学评论家们,收作家孝敬的红包一样,不着一字,不露痕迹。

可是,虎大爷突然左转弯,拐了。

眼前就是相当于今日北京王府井的西市,那是李白经常喝得烂醉,杜甫经常兜售药品的热闹地界。大家不由得犯糊涂,难道这位虎大爷会有喝小酒,听小曲,找小姐,做几首小诗的雅兴吗?幸好事情还没有变得太糟,它对商品的兴趣不大,对美女的兴趣也不大,对文学的兴趣肯定更不大了。穿过西市,经过怀远坊,直奔长寿坊而去。

我的天啊!长安市民的眼睛都直了,这只老虎,太不知道马王爷长有几只眼了,鬼使神差地进到了相公元载家的祖庙。时当盛暑,也许祠堂的寝殿,轩敞清凉,于是,逛得有点累的这头老虎,卧在元载所供的列祖列宗牌位前,打起盹来。

这事透着蹊跷。第一,没有人敢这样跟当朝一品的相爷,开如此可怕的玩笑;第二,即使朝野上下非常恼火元载,想出他的洋相,老虎会乖乖听话吗?于是,事后得出来的结论,只能是天意了。

史官这样不动声色,不着感情地写道:

“四年九月己卯,虎入京城长寿坊元载私庙,将军周皓格杀之。”(《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四年八月己卯,虎入京师长寿坊元载家庙,射杀之。”(《新唐书?五行志二》)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虎之可怕,固然在于它的威猛,但最具震慑力的地方,是它那百兽之王的霸气。元载在代宗朝,简直活脱脱的一条老虎,而且始终张着血盆大口,雄霸天下,威掌朝政。按坊间阴骘迷信之说,这头老虎闯进他家祖庙,其实就是真身出现。也就意味着他的结局,即将来临。

元载何许人也?有一首七律《河湟》,这样写到他:“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旋见衣冠就东市,忽遣弓箭不西巡。牧羊驱马虽戎服,白发丹心尽汉臣。唯有凉州歌舞曲,流传天下乐闲人。”晚唐诗人杜牧,写这首诗,已是元载死后半个多世纪了。他之所以以“元载举箸”为诗的起首句,说明这位在肃宗李亨、代宗李豫两朝,位极人臣,权倾一时的铁腕人物也曾经想为收复河西失地出过一点好主意的。

然而,在中国极讲等级的封建社会里,门第之高下,宗族之荣陋,阶级之贵贱,仕途之正鄙,不但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命运,也影响一个人的行为性格。元载之攀附名流,之巴结权贵,之投靠阉宦,之投机发迹,是与他的劣势出身所形成的卑微心态分不开的。

元载(?—777),陕西凤翔岐山人。一个做到宰相的大人物,连生年都不著史册,可见其来路不明。我想,这使他很痛苦,正如一个名作家,别人怎么想,也想不起他的什么名作品一样,因此,虽人五人六,其实心底里,大概有点不那么仗义似的。

腿上残存的泥巴,身上寒酸的神气,脸上太多的紫外线痕迹,岐山哨子面那生蒜的气味,尽管这些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心理阴影,成了他一辈子的病态。据《旧唐书》:“家本寒微。父景升,任员外官,不理产业,常居岐山。载母携载适景升,冒姓元氏。”《新唐书》说得更详细一点:“元载字公辅,父升,本景氏,曹王明妃元氏赐田在扶风,升主其租入,有劳,请于妃,冒为元氏。”

当然,别看不起这个假冒伪劣的发家史,对他很有实用价值。后来,他混迹官场,正是这个“元”姓,才能拉下脸来,投靠肃宗的嬖臣李辅国,一下子拉近了与这位权贵的距离,也一下子拍屁拍响一步登天。“五郎大人,论亲戚关系,我还应该称呼您一声姑姥爷呢!”

“这是从何说起?元先生!”

因为元载“性敏悟,善应对,肃宗嘉之”。李辅国本也高看一眼,听他这一说,不由大悦。原来这个太监,因拥立有功,肃宗还都后,不但予以重用,格外赐他娶妻元氏。元载得以混进府邸,成为娘家人,得以与当道者“相昵狎”,在“权倾海内,举无违者”的姑丈栽培下,中了头彩似的,想不发迹也不行了,便一天胜似一天的飞黄腾达起来。

于是,他明白了,什么叫权力?就是精明加之无耻,就是攫取加之贪婪,就是绝不感情用事,加之无所不用其极,就是不怕别人戳你的后脊梁,加之倒行逆施。所以,他后来到专横跋扈,到凶戾狠毒,到贪黩无厌,到侈僭逾制,既是老虎吃人的行为哲学,一种实践,一种兑现,也是他这种被压抑的低微卑贱心理,一种释放,一种反弹。

一个人,邪恶到了如许地步,长安城确实是要闹“虎”了。

不久,他把他的领路人,他的姑丈一脚踢开了。背叛对他来讲,有如吃馅儿饼那样痛快。《新唐书》说,“盗杀李辅国,载阴与之谋”。看得出来,他和李勾结太深,想杀人灭口了。随后,此人“复结内侍董秀,多与之金帛,委主书卓英倩潜通密旨,以是上有所属,载必先知之,承意探微,言必玄合,上益信任之”。

一个曾经拥有过一切的人,一个从来就一无所有的人,在有同样机会获得什么的时候,前者会表现得从容,后者会表现得急切;前者固然也贪婪,但不一定穷凶极恶,后者则必然会疯狂攫取,而不惜竭泽而渔,永无厌足。在山林里觅食的虎,只消吃饱了,便不再捕获猎物,这平静会一直到它再度感到饥饿时。可长安城里这只充满了报复欲望的虎,那血盆大口,总是张着的,永无宁日。

接着,他要排除挡住他路的另一个太监鱼朝恩。

凡太监,百分之九十九,是小人,而元载,这样的出身,这样的行径,多年来如鱼得水,混得油光水滑,即使本非小人,也必修炼成小人之尤不可。小人和小人,有时候志同道合,沆瀣一气,有时候针尖麦芒,相互寇仇。他和李辅国,好得如同穿一条裤子,他和鱼朝恩,却颇有水火不能相容之势。

很简单,官场即磁场,磁极就是那位最高统治者。朝廷上下,文武百官,无不被这个磁极所吸引,而趋之,迎之,近之,附之。有点像文坛名流,出席公众场合,美女作家紧贴,青年才俊猛围那样,或搂而留影,或挽而起舞,或耳鬓厮磨题词赠诗,或门下传授贴身教诲,这种物理学上的“场”效应,常常是不由自主的。元载想得到更多,自然要向磁极接近,鱼朝恩不想让他得到太多,自然就不让他向磁极靠拢。

这个鱼朝恩,与扫马厩出身的李辅国不同,同是太监,他稍有文化。所谓一瓶不满,半瓶晃荡,表现欲特强。第一,他是禁军总司令,兵权在手,大家不得不买他账;第二,代宗是他拥立的,要没有他,李豫当不了皇帝,一把手也不得不让着他点。所以,他一犯作报告的瘾,就传满朝官员,听他讲大课,谁也不可缺席。

这就好比没写过小说的菜鸟,教导人们如何进行小说创作,根本不知文学为何物的狗屎,大讲中国文学的当下和未来一样。虽然,当众放屁,这是很滑稽的,可在大庭广众之中,作这种类似放屁的文学演讲,那就更令人笑掉大牙。唐朝的听课者,谁不是十年寒窗攻读过来?台下听众无不怒形于色。你算什么东西?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还真敢开牙!才不愿意听这个阉了的老公开讲《易经》呢!

不过,倒是有一个人,既不生气,也不光火,从头至尾,满脸微笑,还认真做笔记,这就是元载。此刻的他,一头吊睛白额猛虎,居然像猫那样乖。鱼朝恩不傻,知道他安什么心眼,对亲信说:“众皆不怿,似不足怪,独载莞尔,令人叵测。”

鱼朝恩没想到,败在这个平素里惧他三分的元载手里。《旧唐书》称:“内侍鱼朝恩负恃权宠,不与载协,载常惮之。”其实,惮他的还包括代宗。

肃宗晏驾,鱼朝恩时为观军容使,为禁军首领,掌握兵权,军方的支持,对代宗继位为帝,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李豫做了皇帝,也不踏实,总是心存忌畏,要是这位武装力量总司令一翻脸,废掉了他,另立新帝,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于是,不得不事事得听命于这个太监。然而,鱼朝恩也是一个不懂得“日中即移,月满则亏”这种最简单道理的笨蛋,得寸进尺,肆无忌惮。“朝恩恣横,求取无厌,凡有奏请,以必允为度。”为帝的李豫,做得很不爽,很恼火,很窝火。

鱼朝恩根本没有想到一个绝对的小人,在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他的一动一静。他根本不知道元载的阴谋诡谲,早就揣摩出李豫的内心苦衷,找了个机会,私下里直陈己见。并设计出收买禁军头领,勾结地方实力,调离心腹干将等诸多办法,使得代宗下令免除鱼朝恩职务时,这位禁军首领竟号令不了自己的兵马,无法操控部下为他卖命,为他作乱,只好乖乖下台。

代宗论功行赏,重用元载,也是顺理成章之事。但这位皇帝始料不及的,前门驱虎,后门进狼,元载比鱼朝恩更不是东西,专权以后,嚣张跋扈,不可控制。甚至将李豫架空,弄得他成为孤家寡人一个。

据《旧唐书》:“(代宗大历)五年三月,朝恩伏法,度知使第五琦以朝恩党坐累,载兼判度支,志气自若,谓己有除恶之功,是非前贤,以为文武才略,莫己之若。外委胥吏,内听妇言。城中开南北二甲第,室宇宏丽,冠绝当时。又于近郊起亭榭,所至之处,帷帐什器,皆于宿设,储不改供。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轸,凡数十所,婢仆曳罗绮一百多人,恣为不法,侈僭无度。江、淮方面,京辇要司,皆排去忠良,引用贪猥。士有求进者,不结子弟,则谒主书,货贿公行,近年以来,未有其比。”

这个忘乎所以,胡作非为,志气骄溢,贪得无厌的元载,抓权弄钱,为非作恶,卖官鬻爵,贪赃枉法,弄得天怒人怨,成了唐朝第一大贪,也成为长安城几乎都装不下的无限膨胀的大人物。

据《新唐书》,载妻王氏:“河西节度使忠嗣女,悍骄戾沓,载叵禁。而诸子牟贼,聚敛无涯艺,轻浮者奔走,争蓄妓妾,为倡优亵戏,并族环顾不愧也。”在他的邸宅里,“名姝异技,虽禁中不逮。帝尽得其状。载尝独见,帝深戒之,傲然不悛。会有李少良者上书诋其丑状,载怒,奏杀少良,道路目语,不敢复议。”那时候,“元载专权,同平章事王缙附之,二人俱贪。载妻王氏及子伯和,仲武,缙弟,妹及尼出入,争纳贿赂”。

一般来讲,君子与君子相处,同声共气,小人和小人来往,臭味相投。元载炙手可热,朝野中的坏人,自然像蝇逐腐肉地麕集到他周围,形成一个老婆孩子,秘书情人,三亲两好,铁杆弟兄沆瀣一气的联合体。

元载纵容其老婆、其子弟,聚财敛货,收受贿赂,凡江淮方面的地方要职,以及京师行政机构的重要官员,必安排他的党羽。满朝文武,慑于他的引用亲信,排斥异己,皆帖服求安,俯首听命。于是,代宗既懊悔,又害怕,既寝食不安,又无计可施,看着他尾大不掉,任其为非作歹下去。

野史里记载过他辉煌极盛时的一则轶闻,一位来自宣州的昔日旧友,跑到长安来向他求官,元载懒得理他,也没见面,随便写了封信,支应走了。半路上,这位走他门子的朋友,偷偷打开了那封信,想看看这位权相,到底写了些什么。结果,“书无一言,唯署名而已”。老友失望之至,以为彻底没戏了。

途中,路经幽州。本着姑妄一试之心,向地方政府通报,说他持有元相的亲笔信缄,欲参见节度使。这位幽州的最高长官,一听部下汇报,是元相的什么老相识,连忙派员隆重接待,安排在高级宾馆住下。信不是给他写的,他哪敢打开,只是“留宴数日,辞去,赠绢千匹”。不过亮了一下信封而已,地方官如接圣旨,好吃好喝好招待,不敢稍有怠慢。

由此可知元载之专权骄重,之恃威横行,到了何等程度。所以,长安城闹虎,虽然只是一个个别事件,但却是元载当政的一个缩影而已。

元载是唐朝人,离我们很远了,历史是一面镜子,这个案例,也在提醒大家,凡素本寒微,家世贫苦,躬耕陇亩,三代贫农的官员,凡几乎与元载一样,有着大同小异的出身者,一旦获得权力,其搜刮财富,贪赃枉法的可能性,其腐败堕落,荒淫无耻的可能性,若无坚定立场,健康思想,是控制不住犯罪欲望的。连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彻底一无所有的阿Q,地道的无产者,当他在土谷祠里做着革命成功后的美梦时,也是来不及地要到赵太爷家搬箱子,搬衣柜,和那张宁式大床的;也是等不及地要睡赵司晨的妹子,邹七嫂的女儿,以及假洋鬼子老婆的。无独有偶,近年来被推到法场的那些高级干部,无一不是重蹈元载、甚至阿Q的覆辙。

元载为他的这种出身低下卑微的命运,狂躁悖谬一生,肆虐宣泄一生,成为一个权力狂。作恶多端近十年之后,终于到了恶贯满盈的一天。“大历十二年三月庚辰,上御延英殿,命左金吾大将军吴凑收载、缙于政事堂,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狱。命吏部尚书刘晏与御史大夫李涵同鞫之。问端皆出禁中,仍遣中使诘以阴事,载、缙皆伏罪。”(《资治通鉴》)

要不是吴凑是皇帝的舅舅,满朝文武,皆是元载亲信,代宗连一个可以说话商量的亲信都没有。所以,这次审讯,实际上是这位皇帝在幕后操纵,因为贵为帝王的他,长时期内,不得不忍受着元载的猖狂。当原是鱼朝恩的嫡系,后来成为元载的亲信,一位任射生将的勇士周皓,在他家祖庙里,亲手杀死那头虎以后七年,元载也到了头了。

“先杖杀左卫将军董秀于禁中,乃赐载自尽于万年县。”(《资治通鉴》)

《新唐书》称元载“嗜学,工属文”。《旧唐书》称他“性惠敏,博览子史,尤学遗书”。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文学家大词典》的《唐五代卷》里,竟收有元载的词条。《全唐诗》甚至还收有他的一首《别妻王韫秀》的七绝,他或许应该算是一位诗人。“年来谁不厌龙钟,虽在侯门似不容,看取海山寒翠树,苦遭霜霰到秦封”。但当元载坐在囚车里,押往万年县受刑,塬上风光,终南秀色,已经引不起他的诗兴。这头曾经不可一世的白额斑斓猛虎,进入生命倒计时之际,看到,听到,想到的,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死。

威也好,霸也好,神气也好,了不起也好,在死神面前,就不值一提了。

无论如何,元载也曾经是当朝一品,他那时要说个不字,代宗李豫也不敢坚持。对这样的大人物,行刑的刽子手,一是按照惯例,一是表示尊让,遂问了他一句,在最后时刻,阁下还有什么要求?

元载说:“愿得快死!”

主刀刽子手曰:“相公须受少污辱,勿怪!”

“乃脱秽袜塞其口而杀之。”(《通鉴记事本末卷三二》)

这就是先贤在《战国策》中,对所有在巅峰状态,得意非凡的大人物,所敲响的警钟了。

“君不闻大鱼乎?网不能止,钩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

元载能想到这个芝麻绿豆大的狱吏,将一只臭袜子,塞进他的嘴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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