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腾一时的林毅夫“叛逃案”,坊间一直流传他是抱着两颗篮球游泳来到大陆的。林毅夫和妻子陈云英去年3月接受媒体访问时否认此传闻。但对于如何从台湾游到大陆,没有清楚交代。台湾地区“监委”叶耀鹏经过调查后,认定林毅夫应是穿着救生衣长泳两千米登陆,台湾金防部其实一开始就知道,只是碍于面子,担心受到牵连和惩处,所以不敢承认。
这起案件由“监委”叶耀鹏申请自动调查,调查中发现,其实金防部在发觉林毅夫失踪之后,就发布雷霆演习,在全岛展开三天三夜大规模搜索,经过清查后,发觉连上短少的物品包括救生衣、指北针、急救包和军人补给证等。因此研判,林毅夫应该是穿着救生衣游到对岸。
由于林毅夫抱着篮球游到大陆的消息不胫而走,为了避免此事重演,军中风声鹤唳,下令官兵不准打篮球。因此有很长一段时间,篮球成为违禁品,即使后来恢复可以打球,打完球之后,也立刻把球放气,还必须统一保管,甚至连保特瓶都不准使用,成为两岸对峙年代,在金门前线的一段笑话。“监委”调查过程还发现许多以往外界所不知道的细节,包括林毅夫“叛逃”时,军方已经在他下海处找到脱下的鞋子,当时鞋子上就写着“连长”两个字,所以金防部其实一开始就知道是“叛逃”,只是担心受到惩处,所以才以“失踪”处理,甚至还发放抚恤金给家属,并未发布通缉,一直到2002年台北县议员金介寿提告时才发布通缉。“监委”叶耀鹏调查过程,曾经约谈一位台湾军方高阶将领,当面询问他“惩治叛乱条例”废除之后,“中共是否还是我们的敌人”,这位将领想了半天,回答“监委”说“还是我们的敌人”,再追问原因,“因为大陆有武力”,在两岸关系大幅改善的同时,将领的回答让“监委”感到有些惊讶。
由于林毅夫涉及的“敌前逃亡”和“投敌叛逃”等罪行,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台湾“国防部军法司”2002年也认定林所犯之罪,已经超过追诉权时效,无法再对其追诉。“监委”要求“国防部”2个月内研议定案,一旦确定超过追诉时效,军方发布的通缉令将失效,林毅夫就有机会回台湾亲自到父亲坟前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