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想到了这个略显伤感的题目,确实是成长了,确实是变了。
今天起床的时间比昨日早了两个小时,睡觉的时间一次提前,其实还是很有规律的。看看书,写写字,淡淡的,静静地,又是我的一天,我喜欢的日子,没有波澜平静的日子。
昨天和朋友出门买了几件打折的衣服,凑合着穿着平底鞋配着平跟,突然间对高跟鞋无比的抗拒,讨厌它走路时铿锵的响声,讨厌它起源是意欲着征服的男性符号,讨厌它带给我的教条和循规讨据,讨厌它对于女人身体和审美的束缚,讨厌它带给人的可能是年龄上也可能是层次中符号一般的意义。
我喜欢平底鞋,穿着它可以一圈圈的走操场,看看打球的男生,天黑了也不会觉得疲倦。
我喜欢平底鞋,拉着好朋友的手,一圈圈的走龙舟池,去海边,看着她和他的笑脸,日落时略感凄凉。
我喜欢平底鞋,喜欢它所寓藏着的年轻自在的暗语。喜欢穿着它轻舞飞扬的神气。
走了的岁月就再也回不来。不是伤感,而就是一种慨叹。高晓松说过,回忆是一种伤,写歌是一种瘾,而伤感则是一种终身不愈的残疾。从青春里走过来的人,都爱有一种久远而苍凉的回忆。旧日里,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校园民谣的文章,写了对老狼他们一批校园歌手,朴树,水木年华他们的音乐的一种感受。记得当时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读汝之文,于我心有戚戚焉。看了你写的文章,老师心里也像弹起了一首歌。也许青春对于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更容易引发伤感和回忆。青春无悔!”我高一时候的语文老师,他总是抽时间看我写的东西,是只言片语或长篇大论,是真情流露或者为赋新诗强说愁,他说过如果我是一个爱文学文的人,一定会有所成就。现在我走上了中文系,走上了一个自己选择的起点,走上了一条可能痛苦多余喜悦,平静大于精彩的路,毕竟我是一个女孩子,我想要的只是静谧的看书,静谧的写东西,不脱离校园,在高校里就业,稳定的维持一份工作,找一个合适的人成家,教育一个真诚善良有责任心的好孩子。然后老去,离开这个本来就不属于任何人的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对于一切的态度显得这么淡然。
喜欢史铁生的文字,《我与地坛》最甚,看了不下百遍,几乎都能背下来。我熟悉里面的感情。理解理面的感受。沉醉于四季的更迭,慨叹于母亲的真情。地坛的随思,是我心中永远不化的情节。如果有机会去北京,假如只有一天,我去地坛;假如有两天,地坛,北大。一是为了去见见影响自己很多的作家深思过的坏境,一是为了去看看朴树先生,一个给了我很多感动的歌手生活的家。如果是三天,还可以加上一个林徽因梁思成的故居。他们的文字,研究,奠定了我对中国建筑最初的了解和最由衷的爱。不会忘记自己在华文图书馆的三楼捧着《中国建筑史》不吃不喝的一呆一整天,不会忘记落在书上的阳光略显苍凉的斑驳,不会忘记自己的书香时光。
其实现在在想想,我并不认为自己的这一年失去了什么。的确,我没有经历过感情,没有开始过爱的死去活来的故事,没有参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没有呼朋唤友的到处玩。但是,这一年,我看了200多本书,写下了几百天自己认为比较认真且小有想法的读书笔记,认识了一个我想要用一辈子去珍惜的知己,因为了解才明白他的可贵,因为我很爱很爱他,所以只是远远的看着他,陪着他,想着他,念着他,却不会进入他的世界。这一年,我一个人为了心中的信念去了一趟西安,圆了自己十几年的一个梦。这一年,我想清楚了自己要什么,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这一年,我流了很多次眼泪。在几个真朋友面前暴露过自己的脆弱,然后又重新笑开,继续走,我的目标还没有实现,我的人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