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巫术一 中国巫术史

中国古代巫术

巫 术

巫术(magic或sorcery)是一种企图以超自然、神秘方式影响世界的方法。

巫术的起源

最晚在八万年前左右的尼安德塔人已经开始安葬死者,并拥有灵魂的意识及信仰时,人类已有巫术信仰。

法国社会学学者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认为巫术源于人类开始有宗教意识

德国社会学者韦伯(MaxWeber)(1864-1920)认为源于无文字时期的前泛灵信仰。

法国人类学者李维史陀(ClaudeLe'vi-Strauss)(1908~)认为巫术是正常思维在尽力理解它所面对的宇宙,却又无法掌握它时,所产生了病态思维及解释来充实不足的现实。

英国人类学者弗雷泽(KW James GeorgeFrazer)(1854-1941)认为只是因果观念的一种错误联想,其将之分类为仿真巫术(Homoeopathicmagic)及接触巫术(contagious magic),二者可合称为交感巫术。

作“巫”的人

原始的民族相信有种人有能力对付冥冥之中的可怖的东西。这种人名称有很多种,或称巫(Wizard)、觋(Witch)、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man)、萨满(Shaman)、祭司、术士(Magician)。

英国人类学者马凌诺斯基(Bronislaw KasperMalinowski)(1884-1942)认为人类最早的专门职业即是巫,是提供人力所不能完全驾驭之事的一种力量。

人类学者林惠祥认为一部落之中具有最灵敏最狡滑的头脑,自称能通神秘之奥者,则成为神巫,即运用魔术的人。

宋兆麟认为史前时代的巫师不仅是巫教和巫术活动的主持者,也是当时科学文化知识的保存、传播和整理者,特别是在天文学、医学、文字、文学、历史、音乐、舞蹈、绘画等方面都有不少的贡献。虽然其所能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巫师是当时解释世界的精神领袖,是史前时代的智者或知识份子。

中华文化中的“巫”

中文“巫”是姓氏亦是职业。《风俗通义》言:“巫氏,凡氏于事,巫付、匠、陶也。”

“巫”这个姓氏源于“巫”一职,即作为天地鬼神与人交通的媒介者。

《说文解字》释巫云:“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觋,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国语.楚语》载:“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由于早期巫师掌握知识并解决民间的困难,因此地位崇高,陈梦家依《周礼》的分类,将卜辞所见殷人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只、人鬼三类。(天神包括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地只有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人鬼有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意即巫本身即属巫术信仰被尊崇拜信奉的神只之一。

张紫晨认为巫是中国知识份子的原型,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它对中国文化的推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举凡天文、地理、历法、术算、军事、历史、乐舞、医药、技艺等无不与巫的活动和创造有关。

作为现代巫术的气功

气功的反对者认为,气功从方法上和思维上非常类似于巫术,而与主流科学观念完全背道而驰。他们认为气功作为呼吸调节训练和心理暗示疗法或许有作用,但是声称从中可以获取超自然能力(如释放“外气”)是典型的伪科学。气功的反对者认为,所谓“气功”,不过是在物质极其缺乏状态下开展的一种充满迷信色彩的大众健身运动。气功崇尚“信则灵,不信则不灵”,实际上陷入了类似于巫术的唯心主义。“外气”理论的出现,使得气功离科学的距离越来越远
什么是鬼?传说鬼是和魂连在一起的。在古代,人们根据梦、幻觉等等现象认为,在人的肉体之外,还存在一个独立的灵魂。古人以为人死之后,灵魂还独立存在,变成了鬼魂,鬼魂是一种无形、无质的依附于身体的一种东西。在人活着的时候,灵魂出窍是很危险的,为了解救灵魂的离体,就产生了许多招魂、叫魂的办法。

人死后的鬼魂有两个下落,一是仍然栖息于这个世界上,仅是在另一个物体上,二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即阴间世界。当然也有许多鬼魂变为游魂,永世不得超生。

人死后灵魂转世为另一个人或者动物,就是所谓的轮回。死后到另一个世界去,所去的世界各种各样,但在人们的观念里,阴间的生活也同现实是一样的,善人好人,以及勇士功臣可以升天为神,享受祭祀,死于非命者则常受痛苦,如吊死鬼和溺死鬼就很难替身以超生了。

当恶鬼返回人间作崇的时候,就需要有专人以专门的技术以驱之。或者用禳祷 ,或者以祓除,如中国人使用桃符爆竹也是辟除鬼魅的一个办法。

山西民间,农民们以为疾病的原因是鬼魅缠身,或是踩着鬼了,只靠药物是治疗不了的,必须请专门的人以及作用某种特殊的办法征服鬼怪,人命才能得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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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浮邑凡有疾病 ,多依鬼事,近始知延医服药。至于乡村山僻之处,医药难治,一有疾病,则巫觋乘间惑之;更有吃斋善婆,烧香念佛以救人病,妇女家多为所惑,牢不可破。”此外,“民间事少不平、辄书誓之,质诸神明。病疾,则豚蹄孟醴办香燃纸,膜拜露祷,客之若狐女妇更尚巫觋,名为‘问神’。”

在山西的北部盛行一种“看闯客”的驱鬼方式。男女老少只要患了病,信奉此道者即到纸铺里去“看闯客”,所谓闯客者,鬼魅也。而“看闯客”实为寻求驱鬼之方。旧时,乡镇县城里的纸铺子都经营一种特殊的迷信纸张,如“钱垛”、“空位”等等,还有有关的书籍,精于此道者只要问明得病日期就可以用这些东西查到辞鬼的方法和所使用的器物。如哪个方向,出门几步,五色纸钱几个,钱垛几张等等。送鬼时,有一种办法是用一碗酸菜场水,把三柱香两头点着后在病人头上转三圈,口中念念有词,其中有两句能听清的话是“头上来,脚上去”,“哪里来,哪里去”,然后观察酸菜汤水,据说可见鬼之存处和送鬼方向,之后把各种神纸送到大门口焚化。这样,缠身之鬼就可被送走了,以治病救人。

这种习俗解放以后已近绝迹,80年代后始有复兴,但这种习俗已有一些变化,患病者家属一般自己去纸铺买纸,自己印鬼钱鬼纸,然后找一个阴阳先生或巫婆神汉主持送鬼仪式。

巫蛊驱鬼在山西民间较为流行。巫蛊就是人们熟知的巫婆神汉。

在民间,巫婆神汉是那些借神灵附体而为人祈祷驱鬼魂的“专业”人员。以老头老太太为多。他们一般以黄纸为神符,以香灰为灵丹,以清水为神露,装神扮鬼,手舞足蹈,所降之神,非此处狐仙即彼处神怪,南腔北调,大言不惭。实际上是操纵人命,借鬼神欺诈钱财而已。

而无知愚昧的农民对此却深信不疑,俯首贴耳,唯命是从。还有的巫婆神汉采用“静”的方式驱鬼魂,他们往往应患者家属之邀后,先静卧一屋室之中,不饮不食,以表示魂魄出窍,已到阴间患病者灵魂所在地探求解救之方,等到半天或一天之后,静卧的巫婆神汉才醒来,报告病家,说什么病者之魂,如不寄于某处便难以追回,因在阴间受罪未满。之后便用纸笔鬼函,及符咒等说法招魂。

在临县一带,治病者必须先购买香 、表、纸及一尺五寸或三尺的红布,向巫婆讲清患病的时间、病状,说明自己求神之诚心,希求巫婆请神送鬼。

巫婆请神时手拿“神鼓”,又唱又摇,所唱歌词无法弄懂,几分钟之后,神便被请下来了,停留在巫婆身上。神附体后,巫婆又开始以更加激烈的方式疯狂地扭唱,并以神的名义把病人的病因传出。其所述病因大体上是从阴间出发,把病人的病同已死的老人、亲朋联系起来,病因则归结于鬼魔邪气之类。然后让病人吃一些纸灰、神露,并念符咒。神婆的这种活动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如果病人病情较重,要请几个巫婆共同请神治病。据称,巫婆的唱、跳、扭是为了让神快活,散心,把神的痛苦、烦恼倾吐出来,以便驱鬼避邪,医治人病。巫婆治病是有报酬的,十几年前收费还较低,如今价格上涨得很历害。

在阳高一带,巫婆神汉在判断病人身上的鬼魂时,用一种常见的酒壶进行测试,其方法是将酒壶口朝下,放在水碗里,在壶底子上放一张鬼纸钱,四角点燃之后观察水碗里哪个方向冒水泡,冒水泡的方向即为鬼神所在的方向。当天晚上就朝那个方向焚纸钱以送鬼治病。

在驱鬼习俗中 ,用黄萨、黑萨治病在吕梁一带也颇为流行。所谓黄萨、黑萨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具有特异功能者,二者并无多大区别,只是前者的能力较后者为小。在村民们的说法中,此类人从小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能看到妖魔鬼怪是什么样的形态,知道阴间及天堂中的很多事情。

黄萨和黑萨治病的方式有几种。一种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黄萨,黑萨拿上香,表,说一些病情的有关话语,在患者的大门外面进行祈祷;另一种是睡觉的方式,先由黄萨在睡梦中去阴间与鬼魂交手,如果对方弱小被击败,病就能治好。如果对手强大,则需请黑萨出场。再有一种是在深夜时分,利用鬼魂游荡之机,黄萨、黑萨点上香,拿上表、符和菜刀,在十字路口口念咒语舞菜刀,意思是同鬼神进行斗争。这些近乎荒诞的做法在科学者看来实在可笑,可它在民间却很流行。近年来,有一些外来的骗子也充当这类人,其行为更加古怪,由于“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信者甚众,大量钱财尽被骗去。

巫婆神汉,黑萨和黄萨是通过某种巫术与鬼魂神灵的接触来驱鬼治病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通灵术”,它是比较普遍的宗教迷信活动之一,流行于世界各地。通灵人,即所谓能够救病人于水火的巫婆神汉,被认为具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他与神鬼的交流,他可以哄骗、或者强迫神鬼和人合作。客观地讲,巫婆神汉治病如果还有点什么效果的话,可以说类似于今天的心理疗法,所以有些由于压力、郁闷、害怕等心理原因所导致的疾病正好借助神巫的“治病”而解除了,消逝了。因此、巫婆神汉的流行是由于有一些个别“治好”的例子起作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农民的迷信与无知,这就为巫婆神汉的存在创造了丰厚的土壤。

以上所述的巫婆神汉装神弄鬼的手段都属于巫术,巫术是利用虚构出来的超自然的力量实现某种愿望的法术。如山西民间以谷面为盏形,十二盏以按十二月,闰月年作十三盏,以次列置笼内,候蒸熟时,视第几盏内有水,则为第几日有雨 ,无则主旱,多则主涝。巫术有仪式、咒语、符录 、法术等必不可少的因素。还经常使用一些替代物,如避邪物、厌胜物、镇物;神鼓、神刀、神箭等等巫术用具。

降神作法是巫师们经常使用的办法,如前所述,巫婆神汉的驱鬼之法就属此类。咒语即为巫师施法时所念,以做祈祷与驱除活动。巫术中的咒语颇为神秘,人们相信他有一种神秘的能力,可以发生某种神奇的效力,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如山西晋南民间在为小孩招魂时,招魂人常说:“XX,XX你别走,人间有你阳寿。”“XX,XX你别跑,你的岁数还没到。”巫婆或者老妇在给子孙驱鬼治病时也常念咒曰:“XX神灵(祖宗)你别怪,别再在愚人头上多揣摸,给你金,给你银,早早抬手归你位。”

好奇心 ,这是人类的天性,它是人们希望拨开神秘而明了将来的希望。在灵魂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往往对于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产生畏惧和惊异。在谬误的推理下就形成了预兆的信仰形式,为了揭示未来的神秘使用某种方法进行占卜,用以观察与解释已知的预兆。

在山西民间,充斥着各种预兆、很多略为好奇的东西都可以示之为某种兆示。
例如,人在梦中咬牙本是一种生理现象,但无故咬牙,人们往往把它视为一种征兆 ,男子咬牙为恨财不足,女子则为恨父母不死之兆。喝茶时,茶叶根如果在杯中直立,预示着有客人要来。父母在世时,子女如梦见他们死亡,为父母长寿之兆。小儿站立时头俯向两腿之间向后看,为将生弟妹之兆;如果厨师使用菜刀无故伤手,是时运不佳的预兆。

此外,像人们熟知的喜鹊叫,见到兔狐跑,莲升并蒂、梦猪梦肉、梦见石榴瓜果没花卉等等都是吉兆、好兆,或发财、或得子。相反,做饭打碗,出门跌跤,马失前蹄、狗夜间哭,果树两度开花,遇到乌鸦叫等等都非吉兆,或破财,或生灾。

总之,在农村,大凡一些意外或者非常的事项,无论其大小,似乎都被赋予了兆的意义。那些奇异的声音,无生命的东西如家具、棺材等发出声响,反常的事情,如果植物不按时令开花,过节过年、结婚或出门前一天遇到的一些事情以及个人的身体反应、天空的奇异现象等等都有某种兆示。

巫术的概念

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巫术,应该是伴随着古代藏族先民们对自然的崇拜而开始的。因为大自然常常会给人们以恐惧之感。而先民们对自然又有所求,除因求其佑助而对自然神顶礼膜拜和供养以外,还想要通过自己的言行,去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意志,于是便产生了一种“想改变大自然的幻想和行动”。这些幻想和行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巫术。

二、巫术的分类:

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

摹仿巫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写上该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以致那人于死地。从性质上讲,这属于黑巫术。再如小儿常常落井,为避灾,常做一偶人代替小儿投入井中,这种行为称作破灾破煞。在上古生产习俗中,稻花开始,男女相会于田,以促进稻谷结穗。人若生疮,画在植物叶或黄纸上,便可移走病患,也叫摹仿巫术。白云观里拴娃娃、民间的“偷瓜”等祈子习俗。

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时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任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放碗、姜原履大人迹生周始祖弃都是接触巫术。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在凉山彝族,奴隶主发现奴隶逃走,除派人寻找外,还要请巫师施行巫术,方法是把奴隶丢下的破衣片招来,放在石磨内磨,由于布片不易磨下来,便认为奴隶也必然在山间转来转去,找不到逃生的路;奴隶为能逃出虎口,也以巫术对抗,一般在逃走时,背一小扇石磨,顶在头上,这样奴隶主磨的布片就会很快掉下来,自己也能逃跑成功。

三、巫术的应用

1、祈求帮助:指人们以一定方式,欺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汉族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等。

2、招魂: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如基诺族为谷神招魂,苗族为牛招魂,汉族小孩病了,往往以为是灵魂失落在村外,妈妈则要拿着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为其招魂。彝族也有为出走多年或客死异乡的长辈招魂的习俗。由巫师主持,往往站在高山上,望着死者出走的方向,呼唤死者的名字,一面用麻线佯占死者的灵魂回来。壮族、毛难族等民族还有为亡人、情人招魂的巫术。一般小伙子多请女巫,巫师头蒙被单,请神附体,不久她即进入昏迷状态,宣布魂已附体,于是女巫便代表男子的情人,与男子对歌,倾吐衷情。

3、诅咒:它是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不得好死、千22刀万剐等等。更多的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巫术的目的。傣族有一种“放罗”巫术,目的是挑拨别人夫妻关系,自己好插足。做法是从夫妻家坟地的篱笆上取二片竹,刻上:“你两胸上长刺,不能彼此拥抱,只能象隔河相望一样”,然后放于对方竹楼下,认为三天内就会夫妻失和。在东北汉族和满族地区过去有一种蒸猫诅咒,如失者发现某人偷了自己的财物又据不承认,失者就将偷者的生辰八字、姓名写在纸上,与一只猫一起放在蒸笼内蒸煮,猫在笼中挣扎惨叫,失者便诅咒偷者也象猫一样,不得好死。

4、驱鬼:是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这是民间巫师的最主要的工作。凉山彝族毕摩为病人治病时,让病人坐在门口,头顶一个竹簸箕,毕摩大叫”把害人的鬼抓住,快抓住他“,同时命助手持锹把火塘灰撒向病人头,利用灰把鬼赶走。彝族另一种巫师苏尼在驱鬼时,在火塘边摆许多树枝贡品,他绕火塘而行,一边敲羊皮鼓,一面请各位山深神降临,随后突然把一个陶罐口打开,说:“把鬼捉住了快放在陶罐里”,说完立即把口封住,并喊:“害人的鬼,我要烧死你!”说完,苏尼把陶罐中鬼倒进火塘,并说:“鬼阿,你等着吧,到竹筐能盛水时,你再回来。”还有:纸船明烛照天烧、婚礼上用箭射新娘、迈火盆等等,汉族的驱鬼巫术后来许多被道教继承下来。符、剑、印、镜是道士的主要驱鬼工具。驱鬼巫术也适用于凶死者。黎族对凶死者最为畏惧,送葬时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必须走弯弯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灵魂谜途难返,下葬时还要以巨石压尸,或以木桩钉尸,目的是让凶死者的灵魂永远不能返回家园,否则就会扰乱家人。

5、避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来犯,是一种消极巫术。避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上、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普米族在门或墙上印有许多石灰手印纹,据说这是一种打各鬼的姿势,鬼会见而生畏。在门楣上挂刀、剑、锯、羊角等也可避邪。鄂伦春族在“仙人柱上悬挂野猪牙、熊鼻;侗族在门上挂狗头,以狗护家。苗族在门上挂有米筛和渔网,认为米筛象征眼睛多,能识破鬼的行踪,鱼网则是捉鬼的工具,鬼见了便会避而远之。图腾也是一种避邪物,彝族多在门上画一只虎。我国西北和欧洲地区常常挂马蹄铁。汉族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都是避邪物。

四、放蛊巫术

1、什么是蛊:是一种以毒虫作祟害人的巫术。是一种较古老的神秘、恐怖的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蛊,从字形上看,就是将许多虫子放在一个容器里。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本草纲目·虫部四》中解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2、蛊的制作和种类: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滇南杂志》:“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蛊毒为“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为夷女所悦。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日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饮食中可毒害人。癫毂在侗族中流行,多将蛇埋土中后生菌类,用以害人成癫;肿蛊则使人腹部肿大;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又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3、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赤雅》:“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优点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4、患蛊者的症状和验证方法:刘锡蕃“中蛊者,或咽喉肿胀,不能吞饮;或面目青黄,日就羸瘠;或胸有积物,咳嗽时作;或胸腹胀鼓,肢体麻木;或数日死,或数月死”。验证之法:可令其嚼生黄豆,无腥味则中蛊,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在嘴里含一块鸭蛋白,其上插一枚银针,如果鸭蛋白和银针变黑,则中蛊。预防和解蛊方法:凡是蛛网灰尘之家,疑为养蛊之家,忌往来;凡就食如主人先用筷子敲一敲杯碗,后盛饭的,疑为施蛊,要特别小心可不食或道破;凡出外就食,随身携带大蒜,可防蛊,蛊入酒难治,出门不饮酒可防蛊。解蛊破蛊的方法:服雄黄、大蒜、菖蒲煎水,或石榴根水,可泻毒;又云金蚕最怕刺猬,可入药治蛊。古旧医书上多均有医蛊偏方,五花八门。破蛊之法:道破,秋天苗族妇女携布袋卖刺梨于小孩吃,多中蛊者,久为群儿识破,买时先呼而问曰:中有蛊否?答曰:无,则不为害矣。然后可购买。另外,据说蛊怕谓,取谓入养蛊之家,其蛊立擒。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

五、禁忌巫术禁忌

禁忌巫术禁忌,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塔布),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肉;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六、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

神判巫术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景颇族还有一种“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壮族也应用踏火堆(事先作防火准备)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理道歉。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里面放醋或蜡)、水锅(放小米)、潜水等等。

七、中国藏族巫术

在藏区进行人文调查和田野采风时,社会学者发现了不少应该属于古老巫术的遗存,例如:为了避免天降暴风雨、冰雹;防止野兽和其他灾害的袭击和侵扰,藏族群众便请来巫师进行攘拔或施巫,以保人畜平安和庄稼的收成。有时请来的不是巫师,而是藏传佛教寺庙中的喇嘛,但即使是在这些喇嘛所作的攘拔仪式中,仍不乏巫术。

虽然这些攘拔仪式中的巫术有简有繁,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应该说是源于那种藏族先民想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大自然顺从自己的幻想和行动。人们是怎样想的,也就怎样地去施行。就其内容来看,其所反映的,也大都属于人与大自然之间(主要是在生产劳动方面)的关系这一范畴之内。只不过在传承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从藏族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这些应该属于原始宗教范畴的巫术,其产生应是在吐蕃的止贡赞普以前,也就是象雄本教输入藏区以前,即史家们所称的“笃本”时期。按刘立千先生的解释,这种“笃本”,就其本意是“本地自然兴起的本教,即土生土长的本教——原始本教”。(为什么藏区土生土长的藏区宗教也称本教,在本书后面将有专章论及,这里不再赘述。)到了止贡赞普以后。藏区已逐渐由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再加上这个时候,藏区土生土长的“笃本”受到那从象雄输入的已初具“见地”的本教的影响,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除边远偏僻地方外,在吐蕃的大部地区,已为本教将其融合(改头换面)或取而代之。这时的本教已逐渐受到吐蕃王朝统治者的重用。(西藏主臣记)就有“凡二十七代(赞普),均以本教治国”的记载。这个时候,那些以“本教巫师”身份出现的巫师所施巫术的内容,也由“笃本”时期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改变为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那些以诅咒仇敌来达到危害对方的目的之诅咒巫术;驱除邪魔鬼怪以达到人畜平安的目的之驱鬼除邪巫术;招魂祛病的招魂巫术以及预测休咎的占卜征兆等等。

就其形式来说,较之原始的那种自然巫术,这种巫术要繁琐复杂得多。单是在施行巫术时巫师的服饰、法器、祈祷词乃至这种巫师的传承,也更加复杂。他们的祭物、法坛、祭祀仪轨等,都是“笃本”时期的巫师所望尘莫及的。

不过,这种巫术应该归人“人为巫术”的范畴里去,因为它已失去了原始自然巫术的古朴性,增加了人为成分,当然也就增加了一定的欺骗性。尽管这种人为巫术在以后的年代内,逐渐成为藏区巫术的主流,但它并没有把原始的自然巫术完全取代。特别是在一些边远的偏僻地区,甚至两者还并行不悖。同时,这种“人为巫术”,也并不是藏族巫师凭空臆造出来的,它是由原始自然巫术所逐渐发展演变而来的,透过这些人为巫术,我们是能够从中窥见到许多古代藏族先民原始自然巫术之遗迹的。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巫术都是根据人们的主观愿望,并把这些主观愿望建筑在那偶然的、片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联想上面。这种世界观应该是唯心主义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因而藏族巫师所施行的各类巫术,不管它是自然巫术或是人为巫术,都不可能有所例外。如果我们说在那远古时代所盛行的藏族自然巫术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对人类社会向文明进化所起的阻碍作用还比较轻微;那么后来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人为巫术,就应该是它已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同其所依附的宗教母体一样,最终变成了统治者的工具。

就像吐蕃时期本教依附于吐蕃王朝一样,其巫师所施行的巫术,也就成了吐蕃壬朝统治者用其来统治属民以及攻击敌对者的工具。于是巫术就不再是为了满足人们朴素的幻想,相反却常常给人们带来恐惧和灾难。
恐怖的巫术——放蛊
蛇蛊、金蚕蛊、蔑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
埃及人相信是巫术创造了地球,因此,巫术比众神还要古老和强大。正确的符咒、护身符和咒语可以用来恳求、哄骗或威胁神、魔鬼及死人向巫师的意志屈服。
人们认为,法力来自众神,并赐给了国王和祭司。但还有更多的普通巫师,他们不操生杀予夺大权,只管求好运符、控制疫病和炼制催情药之类的事情。巫术是为了一些实际需要,如:保护分娩的母亲;确保死去的人在来生能够说话、吃饭和看见东西;还有治愈病人。黎明和黄昏是施符咒的最佳时间,将符咒写下来或一遍一遍地重复念,一般还会使用魔法刀和小塑像等法器。魔法数字、血、精液、油、植物和黑白颜色等,都是巫术的重要组成元素。

人类在远古生产活动的实践中所积累的科学知识,是人类科学的根本来源.在人类的初期,巫教与科学交织在一起,愈往前追溯历史,巫教信仰与科学的关系愈密切。巫术必然涉及科学的领域。中国古代的巫术对科学有巨大的影响,尤其在医学、天文学、建筑、社会学等方面,保留了不少起源于巫术的影子。

巫术是指运用想像的力量,以象征的行为,企图达致控制事物的进程,使之符合自己愿望的方法。[1]巫术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古代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2] 巫术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学说”,它的立足点是::宇宙中存在着一些超自然的灵力,它们暗中促使世间万物的变化,掌管人间的祸福。巫术代表的众多神灵都是具有超自然灵力的,它们的具体化身是巫术家。巫术家们希冀获取这种超自然的灵力因而礼拜神灵,乞求赐予他们这种超自然灵力。[3]

巫术源自英语witchcraft,其实就是和magick魔法是同一个词是一种源自西方类似于中国的气功的修炼方式。包括了术法,炼金术,占星术等等,和其中修炼的不少原理和气功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巫术并不能称作科学,但是里面不少的理论有科学性,其中的比较重要的有催眠,脑波以及一些超自然神秘现象,例如灵魂,ESP,PK,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不少科学的研究,定位都是科学性的,可以通俗的把巫术理解成一种神秘的哲学。

巫术的通常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来利用和操纵某种宗教信仰对象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

巫术的人性依据:巫术是原始人对神秘的异己力量有所感受和体验的时候,自然产生的言辞和行为,并使其固定化的结果。

巫术的社会基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极端低下决定了科学文化的极度落后,从而使巫术迷信的应用成了社会的必然。

中华文化中的“巫”

中文“巫”是姓氏亦是职业。《风俗通义》言:“巫氏,凡氏于事,巫付、匠、陶也。”“巫”这个姓氏源于“巫”一职,即作为天地鬼神与人交通的媒介者。

《说文解字》释巫云:“巫,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觋,能齐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国语.楚语》载:“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由于早期巫师掌握知识并解决民间的困难,因此地位崇高,陈梦家依《周礼》的分类,将卜辞所见殷人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只、人鬼三类。(天神包括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地只有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人鬼有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意即巫本身即属巫术信仰被尊崇拜信奉的神只之一。张紫晨认为巫是中国知识份子的原型,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它对中国文化的推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举凡天文、地理、历法、术算、军事、历史、乐舞、医药、技艺等无不与巫的活动和创造有关。[4]

从远古的原始社会起就已经有了巫术。巫术出现于人类社会的早期,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缺乏的表现,反映了原始人思维方式的 “互渗性”特点。

大约是在400万年前,我国的先民在经历了漫长的类似于野兽一样的生活状态,逐渐摆脱了这一“蒙昧时期”后,随着云南蝴蝶人开始学会制造旧石器,就标志着我国“巫文化时期”从此开始了。“巫文化时期”是世界各国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经阶段。生活在这一时期的人们,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信守着一种惯性的思维定式:即他们赋予宇宙万物以神秘的属性,认为天地、山川、草木、虫鱼等一切的一切都是无形世界中的神秘力量的意志体现,就连鬼神们都要从属于它。人类在它的面前除了祈求之外,就是试图运用巫术中的仪式和咒语来操纵这种力量,就能够有效地利用它为人类服务。通过文物考古工作不断的证明,我们知道这一时期在我国大致可以分成初、中、高三个时期,即采集时代的自然灵崇拜时期(始于距今400万年左右) ,渔猎时代的图腾崇拜、鬼神崇拜时期(始于距今50 万年左右) 和农耕时代的傩崇拜时期(始于距今1万年左右),大约到殷商时期达到高潮,以后便逐渐衰退,但是直到今天仍未能绝迹。

中外学者认为,巫信仰起源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其发生、发展和没落的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史前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相一致的。就中国各民族的巫信仰来说大概可划分如下三个阶段:

一 史前的古朴巫信仰

即:采集时代的自然灵崇拜时期(始于距今400 万年左右),渔猎时代的图腾崇拜、鬼神崇拜时期(始于距今50 万年左右) 和农耕时代的傩崇拜时期(始于距今1万年左右)

在巫文化的萌芽时期,即采集时代,人类的生产力是十分低下的,人类还无法生产各种捕猎工具,只能以采集植物的瓜果、茎叶、块根度日,或者去捕捉易得的昆虫螺蚌为食。在大自然的各种灾异面前,如严寒、酷暑、洪水、猛兽、野火、疾病等,人类的生命力是显得如此的脆弱。出于对大自然的畏惧和人类求生的本能,并且在“互渗律”的支配下,人们对自然界一切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生存的潜在对象一概加以崇拜,这些东西包括了日月星辰、植物、动物、石头、武器、装饰品以及其他各种我们文明人不可能赋之以生命的东西,这就是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爱德华·B·泰勒为代表的“万物有灵论”的思想。尽管他的思想建立在梦境、幻觉等反常心理的分析基础之上而有片面之弊,但仍然是影响当今学术界的主流学派之一。

随着生产力的向前发展,人们逐渐学会了制造各种生活工具,包括捕猎的工具,他们对于垂涎已久的飞禽走兽、游鱼隐虾再也不会无能为力了,大量的动物类食物充实了他们的食谱,他们也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渔猎工作中去。在这渔猎盛行的时代里,人们自然会将目光从万物之灵的身上投向给他们美味、使他们强壮的动物。因此,对虎、豹、熊、狼、鸟、犬、牛、马等动物的图腾崇拜亦就兴起了。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农耕时代巫文化的文明程度也不断得到升华。其主要的特征就是崇拜对象的集约化,鸟、龙、犬、虎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最主要的动物图腾,它们源自旧石器时代,代表着中国历史上的四类文化,即鸟灵代表中国南方的稻作文化,龙灵代表北方草原游牧文化,犬灵代表山地驯养文化,虎灵代表山地狩猎文化。随着我国黄河文明不断发达,龙灵文化自然就成为了中华民族主导文化。然而作为一个长期以农业为命脉的国度来说,代表着中国南方稻作文化的鸟灵(太阳鸟)崇拜一直以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并且派生出一个有着主图腾神(太阳鸟)、有祭祀典礼、有专职巫师、有原始哲学思维的原始宗教——傩[9]。

从以上巫文化的形成、发展过程,我们可以体会到的是:首先是受到生产力理论的制约,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产生什么样的文化产品,巫文化势必成为反映我国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低生产力水平的文化。其次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当先民们面对着大自然一切正常或反常的现象的时候,他们的思维能力是相当原始的,他们坚定地认为大千世界的背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起着主宰的作用,因而总是在现实世界之外去寻找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无论是自然灵崇拜、图腾崇拜还是傩崇拜,都是这种思维定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反映。

史前时代的巫信仰,笼统地说就是原始宗教,它是以巫师的出现为标志的,也就是说,当出现了专门的巫师之后,真正的巫信仰才开始形成。所以谈及巫术首先要从巫师开始说起。最初的巫师是氏族长兼任,主持祭祀、巫术、巫医和其他宗教活动,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宗教活动的繁忙,才出现了以宗教活动为职业的巫师,巫师信仰多神,包括自然神、图腾、万物有灵,后来又出现了祖先神诸神。早期巫师主要活动是占卜、祭祀、巫术、医病、送葬和从神的角度维护氏族秩序,保护氏族和每个氏族成员,也祈求渔猎和农业的丰收。这些巫师生活于氏族之中,没有任何特权。在母系氏族时期,巫师是由女性担任,父权制出现以后,妇女的地位开始下降,女性巫师受到冲击,数量日益减少,男性巫师不断增加。总的来说,史前巫信仰属于自然宗教的性质,其特点一是将自然事物和自然力本身直接看作有意志的对象加以崇拜;二是尚没有产生一种神能主管上述神灵的信仰;三是缺乏人为的因素,人类的信仰出自古老、愚昧的思维方法。

弗雷泽认为,巫术的产生先于宗教,只是当巫术无能为力,其命令和支配超自然的种种手段皆无效之后,人们 才转变态度, 开始向超自然力量祈求,从而产生宗教。 后来,人们又认识到宗教也是虚幻的,这时科学才出现。 这就是弗雷泽著名的人类思维发展的“巫术—宗教—科 学”的三阶段论。[1]

在中原地区,广泛流传着上古古神开天辟地、创造人类、发明文化以及与自然灾害做斗争等的神话传说,除此以外,还有着许多与神话传统粘连在一起的所谓“遗迹”。在这些地区,每当遇到无法解决的生产生活困难时,民众们就会搬来这些神话传说,将它们当做灵验的证据,施行在神话传说基础上演绎出来的巫术。(比如,大旱之时,当一切正常的手段无济于事的时候,南阳市桐柏县盘古山一带的民众就会将传说中盘古滚石磨成亲时使用的大石磨支起来,它的意是对老祖宗使用过的东西施加影响,将当地的灾情通报给盘古爷,人们认为盘古爷会怜悯他的子孙,普降甘霖。这是一种典型的接触巫术。再比如,在周口市淮阳县太昊陵显仁殿的东北角,有一块壁石,上有一个洞穴,早已被人摸得光滑无比了,它俗称“子孙窑”,被认同为女娲姑娘的女阴,求子的妇女朝拜过人祖爷伏羲和人祖姑娘女娲后,都要来这里用手去摸这个圆洞,希望以此触染上女娲强大的生殖能力。[1]

中国帝尧时代管理占星的官叫羲和,其职位与诸侯相匹。古代的星家观测日月星辰,制作历法,促进了天文学的发展。古代巫师创作了最早的音乐和舞蹈。《说文解字》中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原始社会巫师的娱神乐舞是后世的戏剧、舞蹈艺术的发端。古代的祭神巫歌经过文人的加工,还成了不朽的文学品,如《楚辞》中的《九歌》。

古代巫师发明了最早的魔术,现代的魔术师的许多戏法均师承自巫师。我国古代也有许多魔术巫师,如汉武帝时齐人少翁善魔术,能让武帝于晚上看见其已亡去的王夫人,近人认为这是最早的皮影魔术戏。

中国的许多神话和民间传说都与巫术有关。如巫山神女石就与巫术有关。宋玉《高唐赋》注云“赤帝女曰瑶姬,未行而卒,葬于巫山,故曰巫山之女,精魂为草,草曰灵芝。楚怀王游于高唐,梦见与神遇,……王悦而问之。曰:“我夏帝之季女也……封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摘而为芝,媚而服焉,则与梦期……”。由此可见,这位瑶姬是上古时代的一位巫仙,她使用的灵芝草是一种巫术药草人服用后,会产生幻觉。

而在古代,巫术最有实用价值的方面是治病。那时候巫医与民间医学是不可分的,民众自已发现了许多治病防病的方法积累了不少经验资料和实际操作法,巫医就利用这些民间医学资料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早期的名医都具有巫的身份。《说文解字》中说:“古者巫彭初为医。”《山海经》等书都曾提到:“巫咸、巫即……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上古文字的起源和发展也和巫师有关。

二 巫信仰的鼎盛时期

在我国巫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先民在“图腾崇拜”的同时,还产生了有别于前者的“鬼神崇拜”。正如列维·施特劳斯《图腾制度》所说:“与由等价原则来支配的图腾名称体系截然不同的,还有一种被纳入到等级森严的神殿中的‘神’的体系。”[3除了同属于对超自然存在的崇拜之外,“图腾崇拜”更多的还体现了人类与大自然的密切关系及群体团结的象征,所崇拜的灵物之间是不分彼此、相互平等的。而“鬼神崇拜”从人们对超自然神秘力量的敬畏出发,反映了人们想要操纵和利用它的愿望。从崇拜日月星辰、动植物体,到祖先神灵的多神世界,逐渐向着能够体现阶级存在的天帝崇拜,即单一神世界演变。这种鬼神崇拜的观念到了公元前十五世纪的商朝达到了鼎盛。范文澜在《中国通史》中说:“在阶级剥削的基础上,商朝文化比夏朝有极显著的进步,庶民劳动,培养出拥有较高知识的人物巫和史。巫史都代表鬼神发言,指导国家政治和国王行动。巫偏重鬼神,史偏重人事;巫能歌舞音乐与医治疾病,代鬼神发言主要用筮法;史能记人事、观天象与熟悉旧典,代鬼神发言主要用卜(龟)法。国王事无大小都得请鬼神指导,也就是必须得到巫史指导才能行动。”[4]此时倘若卜筮一致反对,即使国王、大臣、庶民都赞同也无济于事。在相对于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君权至上”的封建制度来说,这是个神权统治的时代。

奴隶社会的巫信仰有进一步的发展,崇拜的对象已经趋向社会化,出现了不平等的鬼神观念,有了天或上帝为至高无上的神灵信仰。从巫师方面来说,奴隶社会的巫师较史前时代的巫师有较大的权力。首先,他们是巫事活动的主持者,从事祭祀、占卜、巫术送葬等各种宗教活动,但在信仰上突破了朴实的多神教,打乱了诸神的平等关系,开始了以天或上帝为主,以祖先崇拜为辅的信仰。巫信仰已从自然宗教转变为人为的宗教。其次,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巫师也利用自己占有的巫事活动舞台,不仅为有产者服务,本身也参与剥削,积累私有财产。这部分巫师的权力已不限于宗教本身,而涉及到经济和政治领域。再次,巫师在这一历史阶段对科学文化有重要的贡献,他们发明和传播了文字,如甲骨文、彝文、壮族的古壮字,就是巫师发明和推广的。巫师在占星学中积累和传播了天文学知识,他们也是医学的重要发明者,后来的医生就是由巫师中分化出来的。他们还在文学、历史、音乐、舞蹈、数学等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

民间传说《白蛇传》中的白素贞的原型很可能是一位杰出的民间女巫医“八仙过海”中的八仙都可以是古代著名巫师,特别是何仙姑,在广东、福建、浙江等都有关于这位仙姑操弄巫术、预言别人的吉凶的传说。她是一位地道的乡下巫婆。中国历代的军事家姜尚、诸葛亮、刘伯温等在民间传说中都成了巫术家。鲁迅说《三国演义》中“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是一点也不错的。中国的许多古籍其实就是巫书。

《易经》是部讲占卜的书,而今人考证《山海经》也可以说是一部巫书,是古代巫师们传留下来,经楚国人加以整理编写而成的。如《山海经》中说:“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这里记录的就是古代用巫术进行审判的风俗。从古以来,西方的巫术家就积极寻觅使普通金属变为黄金、白银或“长生丹”的方法,俗称“炼金术”,巫师们还幻想通过炼制而发现可以医治百病、延年益寿、点石成金 ,触发各种物质变化的所谓“哲人之石”。但是炼金术士们在无数次的探索中也会碰巧遇上新化合物和新物质的发现,因而促进了古代冶金业和化学的发展。

中国商代的甲骨文就是巫师留下来的占卜记录。他们要记载各种神灵的魔力,施行魔术的方法,必须有一套较精密的文字系统,因而促进了文字书写系统的发展。这就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巫术与知识产生的关系。这二者往往相互支持,彼此渗透。有些西方学者认为,一切文明事物,无论农业或畜牧业,战争或国家,货币或贸易,艺术或科学,都一概地源于宗教巫术崇拜。我国学者袁柯也认为:“古代的巫师,实际上就是古代的知识分子,甚而可以认为是高级知识分子,一切文化知识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并不是浅薄无知的。”袁柯《中国神话史》19页 。巫术家在寻觅超自然的灵力时,往往会发现许多有关农牧业生产、天时气候、物质变化、药物病理方面的知识,这是出乎巫术家意料之外的。但是巫术与知识终究是两码事,二者是向相反的方向发展的。巫术诱使着人们朝非理性的神秘世界,知识使人们发现合理的物质世界。人类积累的知识愈多 , 就离原始的巫术愈远 , 人们愈耽迷于巫术 ,就愈陷于愚昧境况而不能自拔。世界上有些少数民族至今还处于蒙昧的野蛮状态 ,这与巫术对他们的统治是分不开的。当社会愈是进步,巫术就愈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三 巫信仰的没落阶段

中国自战国时期开始进入封建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直到明清时期,其间的巫信仰日渐没落。综合分析其原因,大约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各种自然现象的认知能力不断提高,已经开始用哲学眼光和头脑来观察和思索了。西周末年,周室王卿士虢文公已经知道用阴阳二气来解释自然现象,认为土地解冻是阳气上升,春雷震动是阴阳二气处于“分布”状态的缘故。周幽王太史伯阳父用阴阳二气来解释地震,认为“阴伏而不能出,阳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这说明当时的一些先觉者们已经摆脱了“互渗律”的思维定式,尝试着用“矛盾律”来解释自然现象,“鬼神崇拜”的观念受到了冲击。

二是当医学不得不以巫术的形式来表现的时候,人们将防治疾病的功劳归结为巫术的神奇,二者之间的冲突对立被人们头脑中的巫术的神光所掩盖了。但是随着人们对于单用巫术和兼用巫医逐渐有了比较之后,医学的疗效就开始不断地在挑战巫术的权威了。

三是随着阶级矛盾的不断激化,奴隶和奴隶主之间,新兴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之间不断发生的反抗和斗争,一次次地向“君权神授”和鬼神意志发出严峻的挑战。

更为直接的是,在人们的政治行动和日常生活中鬼神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失信于人,使人们对鬼神的存在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老子是第一个以理论形式宣传无神论的思想家,道一元论标志着春秋以来逐渐形成的无论思想发展到理论化的阶段。”[ 5]其言:“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老子·章六十》[6]可见,老子用“道”否定天地鬼神的存在,还“天”以自然之天的真面目。春秋末年的孔子对于鬼神的存在也已持怀疑的态度了,《论语·雍也》说:“敬鬼神而远之。”[ 7]《论语·八佾》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先进》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述而》还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左传》中也有不信鬼神及所谓“天道”的实例。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云:“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 8]《左传·昭公十八年》云:“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传·定公元年》曰:“薛征于人,宋征于鬼,宋罪大矣。”此外《左传·成公十年》和《昭公元年》还记载了医缓及医和的事迹,可见当时医已经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独立地从事诊疗活动了。而且晋平公患了病并没有求巫,而是直接“求医于秦”。

当然,对于中国各少数民族来说,由于巫信仰的保守性,由于各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其巫信仰的社会基础没有改变,所以,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各少数民族还不同程度保留巫信仰,大体说来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基本处于原始形态的巫信仰,如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独龙族、怒族、苦聪人、珞巴族、基诺族、佤族等民族。这些民族的巫师并不是以诈取钱财为目的,而是出于古老的朴实的信仰。这些巫师除从事巫事活动外,也掌握不少历史、文学、音乐、舞蹈、绘画、医药等知识,是本民族的精神领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者和传播者。第二类是原生或次生形态的巫信仰,如凉山彝族除有传统的巫师外,又有一种掌握文字、文化和天文历算的祭司——毕摩,他们是本民族中的知识分子,纳西族的东巴也基本如此。第三类是再生形态的巫信仰,如满族的萨满、瑶族的师公、壮族的师公等,他们除了尚保存本民族自然宗教的一些成份外,更多地渗入了佛教、道教内容。以上三类中的后面二类,习惯上已归入民族民间宗教的范畴。

在远古时代,人们认为一切物体,无论是一段呆木头或是一块岩石都有灵魂,山峦百川都有神祗,超自然的神成了人和自然的最高主宰。在对神的诚惶诚恐的顶礼膜拜中,人成了神的奴隶,而巫术则借助这样的超自然神控制着大多数愚昧无知的民众。随着人类向文明社会推进,人的理智之光逐渐冲破了神的迷雾,客体世界再也不是人类敬畏的对象,人类用理性的智慧揭去了客体世界人格化的面纱,使它得以还原并接受理智的审视和客观的研究。这正是现代科学产生的前提。科学的目的就是用客观、理性的态度研究自然、社会及人本身,它使用的方法是实验,但是与巫术这个蟠然老者相比,科学尚是一个童稚小儿。巫术对一部分落后民众的统治,即使在现今科学文明的世纪,仍然是根深蒂固的。巫术和迷信在一定程度上妨碍民众接受现代科学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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