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GB150适用的容器壳体圆筒的最小厚度要求,主要是考虑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就一般焊接方法而言,是为满足焊接工艺对厚度的要求并保证对形状,几何尺寸的公差要求。对于小直径圆筒(如DN1500以下)同时还兼顾了制造,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刚度要求。对于大直径圆筒,为节约钢材不再规定刚度要求的最小厚度,此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制造、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加支撑或增加厚度)以保证必要的刚度[9]。
经笔者总结,相关标准对钢制压力容器圆筒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有下列规定:
1)GB150(P5)3.5.6规定:
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3mm;
对高合金钢制容器,不小于2mm;
2)对钢制管壳式换热器,详见GB151(P19)表8表9;
3)对钢制塔式容器,按JB/T4710(P9)5.1.6的规定:
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塔式容器为2Di/1000,且不小于3mm.;
对高合金钢制塔式容器,不小于2mm.;
4)对钢制卧式容器,按JB/T4731(P5)4.4.6的规定,要求同GB150(P5)3.5.6。
笔者建议容器圆筒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最小厚度在GB/T25198给出的同直径封头的最小常用厚度和其建造标准中规定的最小厚度中取大者,一般情况下不应大于GB151(P19)表8中同直径U形管换热器壳体的最小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