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两个国家级审计署,一个设在国务院,一个设在中央军委。对前者,人们耳熟能详,对后者,一般知之甚少。
(解放军审计署)(国务院审计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国务院设审计机关(审计署);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第10条,解放军审计署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日常工作由总后勤部领导。显然,这两个审计署尽管名义上同级别,其实有差别。
国务院审计署的审计长,作为政府阁员,与其他部委长官平级,“正部级”正三品。
解放军审计署在军队内什么地位?1985年组建的解放军审计局,1992年改称审计署,正军级单位,由中央军委领导,挂靠解放军总后勤部,其审计长最多算得上四品官。一个佐证事实:2005年出任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的阮志柏少将,2008年调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被认为是解放军中首位从审计署审计长任上升调大军区领导者,两年后2010年晋升为中将军衔。现任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李清和,依然为少将。
以一个少将级军官领衔、挂靠总后勤部之下的审计机关,面对数百位中将、上将负责的众多军中大户(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各军兵种、大军区),解放军审计署怎样开展审计监督?近乎开玩笑!
换句话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从来就没有能够有效实施。解放军审计署名义上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但顶头上司是管钱管物、本来应该作为直接被审计监督对象的总后勤部,解放军审计署能做到不忌讳吗?所以就有了严酷加讥讽的事实:以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上将、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中将、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中将、成都军区副司令员杨金山中将等人为代表的军队高官大贪腐被揭穿,说明解放军审计署基本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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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6日起,上述格局开始改变:“解放军审计署由总后勤部划归中央军委建制,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党的建设、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军委办公厅领导”。
通俗地说,解放军审计署改归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属于被“升格”。从此,或许就能够真正实现对全军进行财务审计。
解放军审计署的建制归属关系变化,专业意义是“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应该说,是巨大进步。
当然,从机制意义讲,解放军审计署对中央军委负责,未必就一定能够具备最高独立性。因为,庞大数额军费的出资人,并非中央军委,而是作为纳税者的全中国公民。
那么,谁具备独立性立场代表中国公民权益进行审计监督呢?这个问题不仅对解放军审计署存疑,对国务院审计署同样存疑,需要另当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