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法理保卫战也不是南中国海一城一地得失的问题,其成败关系到中国整体的海洋空间范围及重大的海洋权益、关系到中国在国际海洋秩序中的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
联合早报报道7月16日,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宣称,近日有关中菲南中国海争议案件的仲裁法庭已在荷兰海牙设立,仲裁程序已经启动。自2013年1月22日起,菲律宾发起的南中国海仲裁一案显然又进了一步。虽然中国有不接受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等争议仲裁的豁免权,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对于菲律宾提交的仲裁案,中国切不可掉以轻心。
菲律宾仲裁请求主要有三大要点:一是要求仲裁法庭澄清,中国“断续线”主张有违《公约》精神;二是要求仲裁法庭明确宣布中国的美济礁、西门礁、南薰礁和渚碧礁都只是“水下暗礁”,不能享有领海;永暑礁、华阳礁、赤瓜礁以及黄岩岛属“岩礁”,不具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权利;三是要求仲裁法庭判定,中国正在“侵害”菲律宾依据《公约》而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权益,并请求法庭采取“临时措施”,迫使中国终止这类行为。该仲裁案直指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两大法理基础——“断续线”主张和南海岛礁的国际法理效力。
菲律宾当然了解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享有的豁免权,以及国际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为了顺利被受理,其提出的仲裁请求尽量规避南中国海主权争端。表面上,这些仲裁请求都是请求法庭对《公约》的相关条款做出解释,并不要求法庭裁定菲律宾与中国之间的岛屿主权争端及海洋划界纠纷。但实质上,菲律宾的真实目的是希望通过此举试绕开中国的豁免权,通过“技术性”、“法理性”的诉讼请求,从法理、舆论上攻击中国的南中国海主张。
海洋法仲裁法庭等《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任务是裁决相关成员国的行为主张是否“合法”,而非在海洋及领土争端中充当裁判。鉴于该案所涉条款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其最终得出明确结论的可能性相当小。
关于不同类型岛礁的法理效力问题,历来就有不同主张。《公约》第121条第3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活动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问题是什么是“岩礁”,维持人类居住及生活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这些基本要素均没有做清晰的界定。当年该条款之所以采取模糊手法,正是为了照顾不同主张,避免《公约》谈判的流产,该问题兹事体大,不仅涉及到南中国海其他争端方,也会影响到世界其他沿海国,仲裁法庭很可能继续选择回避。
中国依“断续线”主张的海洋权益属于历史性权利,其在《公约》签署前早已存在,《公约》承认历史性权利,但却没有对什么是历史性权利做具体规定,要让仲裁法庭判定“断续线”主张与海洋法冲突,难度也相当大。
至于是否存在中国“侵犯”菲律宾专属经济区的问题,在前两大问题没有得到厘清之前,同样难以判断。因此,法庭很可能认为其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不过,国际法都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随着人类海洋实践活动的日新月异,国际海洋法更是如此。法庭理论上可以根据新的形势,对上述相关条款做出再解释,这就留下了一定的想象空间,法庭也有可能认为其对该案具有部分管辖权。
菲律宾会大打悲情牌
即便仲裁法庭认定其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菲律宾也会借此推动南中国海问题国际化,并大打悲情牌,着力将水搅混。目前来看,其已部分达到目的。如果任由菲律宾表演,中国不做出有力回击,难免在国际上给人一种中国傲慢、不尊重国际法的印象,国际舆论在南中国海问题上恐对中国更加不利。
一旦法庭判定其对该案有管辖权,则无论中国作何反应和态度,仲裁都将进行下去。因为,依照《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其强制程度超过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及特别仲裁法庭。“如争端一方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他方可请求仲裁法庭继续进行程序并做出裁决。争端一方缺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迄今为止,中国拒绝应诉,但这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预计,完成所有的仲裁程序,可能需要三到四年,抛开最终结果不论,其漫长的司法过程及外交斗争都将会对中国不利。
况且国际海洋法并非是静止不动的,仲裁法庭的管辖权,以及法庭在法理解释问题上的张力,也并非像中国国内某些专家所言,是那样言之凿凿的,一切均存在一定的变数。另外,国际法也并非完全是法律问题,仲裁法庭还需要综合考虑国际政治形势、国际舆论状况等。
当然,仲裁法庭没有执行机构,中国可以选择对其仲裁过程不予理睬,对于其不利于自己的裁决,中国可以选择拒绝执行,甚至另起炉灶,退出《公约》。但今日之中国不应该也不至于将自己陷入这样的绝地。
对于中国而言,与黄岩岛的对峙较量相比,这场国际司法斗争更加隐蔽,也更加复杂,也更输不起。这场法理保卫战也不是南中国海一城一地得失的问题,其成败关系到中国整体的海洋空间范围及重大的海洋权益、关系到中国在国际海洋秩序中的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中国选择在仲裁法庭上,或是在仲裁法庭外进行宣传和斗争,这都是一场集外交、政治、军事、国际法、舆论宣传等于一体的全面较量,是对中国综合海洋战略实力的考验。(作者胡波是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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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际法庭启动中菲南海争端仲裁程序
新华网消息,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周二在马尼拉的记者会上表示,菲律宾政府非常高兴看到,荷兰海牙关于中菲南海争议案件的仲裁庭已正式成立,仲裁程序也已经开始,并称中国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赫尔南德斯:“我们一直坚持的立场是,中国声称的‘九段线’在国际法上是扩张性的、过度性的和非法的。”
赫尔南德斯还表示,总检察部门将全力配合仲裁法庭,以确保仲裁流程公平、公正,并达成符合国际法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而当天,菲律宾驻美国大使奎西亚,也就美菲扩大军事合作的谈判表示,美国将在救灾、人道主义救援等方面帮助菲律宾,并为其提供民用和军用设备,必要时将用于军事目的。而关于军事合作是否针对菲中南海争端,奎西亚则说,并非特指任何国家,合作的目的只是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
同样在马尼拉,来自一些有美军驻守国的反美人士,也召开会议,他们手举要求关闭美军基地的标语,抗议美军在日、韩、澳大利亚等地区扩大军力。抗议人士表示,他们对美军的这种行为非常愤怒,将开会三天研究对策,要求美军撤出,并关闭基地。
外交部:对菲方在南海问题上抹黑中国难以理解
昨天,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菲律宾涉南海问题言论答记者问时表示,菲方不顾中方合法权利和正当关切,一意孤行推进国际仲裁,我们表示坚决反对。
华春莹说,我们对菲方关于“已不可能与中方进行双边讨论”的表态感到遗憾,对菲方拒绝外交谈判,关闭对话大门的做法不满。华春莹指出,造成中菲之间南海争议的直接原因,是菲方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中方坚持一贯立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是完全正当的。
华春莹表示,中方曾与菲方就南海争议进行过沟通,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达成了“循序渐进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共识。中菲也曾有过很好的合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经两国政府批准,签署了“南海部分海域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后扩大为中菲越三方协议,为南海的稳定、合作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年来,菲方改变了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违背与中方达成的共识,违背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所做的承诺,抛开得到大多数国家支持的对话框架,拒绝合作,扩大事态,甚至动用军舰袭扰平民,引发去年的黄岩岛事件,给中菲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带来危害。”华春莹说,在不久前举行的东盟外长系列会上,菲方不顾东盟国家共识,发表指责中国的声明,理所当然地受到中方驳斥。菲方继续炒作南海问题,歪曲事实,抹黑中国,中方对此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