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精神,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牵头职能部门,科学统筹安排,确保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教育
今年,省教育厅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等作了适当调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QQ、微信、门户网站、学校宣传专栏等媒体广泛地、系统地进行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及时将本市开展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把关认定
认定范围、学历条件、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两学”课程学习要求等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执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把关。
四、做好准备工作
1.学历鉴定。我市有两个学历鉴定受理点,分别是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6-8830608)、云浮市人才工作服务局(电话:0766-8921733)。学历鉴定所需时间较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正确引导申请人提前办理学历鉴定。
2.思想品德鉴定。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填写相关项目,按表中说明由相关单位作出鉴定意见并加具公章确认。
3.相片。准备纸质和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电子照片用于网上报名时上传,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五、做好网报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不含周末和节假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照片后,提交注册信息。
(三)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选准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否则确认点无法确认。
2.申请人填写的电子信箱必须真实有效,一旦需要找回密码时系统会发到你所填写的邮箱内。
(四)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注册完成提交注册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名确认。
(五)申报认定方式。
1.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网报时所选定的认定机构(县级教育局认定办)提出申请,并把申报材料提交到现场确认点。
2.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把所有资料制成电子版,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提交(网址:http://wsbs.yunfu.gov.cn/servicehall/)。提交材料流程见附件4。
六、做好现场确认工作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
2015年10月8日8:00至10月15日17:30(有效工作日)为确认时间。在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带备下列材料到确认点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户口不在当地但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的、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9.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补修“两学”人员);
10.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人员);
11.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进行学历鉴定人员);
12.单位工作证明(在职在编教师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分别为:
云城区教育局认定办:8828037
云安区教育局认定办:8638819
罗定市教育局认定办:3737087
新兴县教育局认定办:2978177
郁南县教育局认定办:7592537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办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认定各项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其中高中教师、中职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材料审核并加具县级认定机构意见后,把初审结果送市教育局认定办审核认定)。
2.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进行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各认定办务必在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报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4.要在认定系统关闭前导出打印数据和认定名册,以免影响证书打印。
5.在申请表加具认定意见和填写证书号码。
6.打印证书,粘贴照片并盖章(在证书压照片盖认定机构钢印、认定机构相应的位置加盖认定机构公章)。
7.分发、归档、总结等。
(二)其他。
1.各认定办要加强沟通,统一标准和时间,共同做好我市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本通知以及有关文件、表格等均可在云浮教育网主页(http://yunfu.edugd.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与下载。
3.各认定办要把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片,按单位贴于贴相片页(《贴相片页》样式可到云浮教育人事工作QQ群共享下载。
4.认定工作结束,各认定办要做好书面工作总结,并将电子文档报送到云浮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