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开车送我回家。他开得那么平稳,如同在水面上滑行。我注意过他的手指。手是一个人身上最能反映生活状态的部分。
修长的手指。有敏锐的感性皮肤,是手工创作者才会有的手。不理尘事。
Jojo坐在他身边。车子碰到红灯的时候,她伏身过去亲吻他的头发。
Mark告诉过我,这是个奇怪的男人。Jojo是他的小学同学,他们认识25年,恋爱15年。一直不结婚。
每一次,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间,都超不过3个半月。
一开始总是有激情的。也会有魂不守舍的等,也会有心里抽搐的间歇性疼痛,也会有痴人说梦的甜言和蜜语。渐渐地,都变成了冷眼看着自己的一出戏,看着自己站在舞台中央,做出该做的动作,说出该说的话。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后来便不再问。习惯了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爱情是什么。那莫非是一道脑筋急转弯的智力题。所得的结果只为博得一笑。
也会有朋友说,那是因为还没有遇到真正喜欢的男人。他们都不是你的“right
man”。可笑。莫非想买甘甜的新鲜桃子吃,真的要一个咬一口,如此试下去?试多了是会灰心的,并且口感麻木。
还是醺醉的感觉好一些。一有醉意,我就觉得自己是个温暖的人。肌肤和胃都是灼热的。可以有人靠近我的温度。我愿意给。
他把车子泊好,让Jojo等在楼下,然后扶着我进电梯。灯光刺眼的电梯飞快地上升,寂静中我听到他的呼吸。他的脖子有一处肌肤散发温暖的气息。
他的手轻轻拥住我的肩,低声唤我,乔,你是否感觉不适?
我说,不。我即将醒来。
他泪光闪烁的眼睛看住我。清澈的眼神。洞然于心的。我知道他什么都知道。
他看着我掏出钥匙开了门。我说,我OK,放心。
他点头。定定地看住我,然后转身。
一星期后,去电影资料馆看片子,看到他。
这是我持续了三个月的活动。很隐秘,从不告诉朋友,因不愿意碰上任何熟人。独自在黑暗的电影院里,连续地看上几场好电影。还有比这更好的逃避方式吗?
能把那么多的失望和不如意都隔绝在封闭的幽暗的空气之外。
很偶然地看到他。穿着黑色的羽绒外套,里面依然是纯白的棉布衬衣。为什么会有把白棉布衬衣穿得那么好看的男人。那晚他独自前来,排在队伍后面买票。
放温德斯的专场。《里斯本物语》和《乐满夏拿湾》。这个导演的作品未必很多人喜欢。而且天气阴冷,下着冰冻的雨。
我跟住他。看他走进去。看他走到前排偏左的位置坐下。看他把大衣脱掉放在腿上。看他拿出一副黑边框的近视眼镜。我像看一场电影一样看着他。灯熄掉的时候,我走到他旁边的位置。
我说,本,我们又见面了。
他在黑暗中看住我。有一个瞬间,我相信在我们目光交接的时候,灵魂有一个出口延伸出一往无前的道路。那条路迅疾地突破大气层,通到天外。那条路如此畅快。
我们坐在一起。我又闻到他脖子上那块肌肤温暖的气息。我在吸吮空气的时候小心翼翼。有时候我想抚摸他。
电影很美。有漂泊在路上的自由人和伤感的音乐。情歌让人热血沸腾。
要一直在路上。
中场休息的时候,他出去买热咖啡。纸杯装的咖啡甘醇香浓,握在手里很暖和。
我们走到过道上,抽了一根烟。
透过走廊的玻璃窗,看到外面下起了雪。大朵的雪花漫天飞舞,飘落在黝黑的光秃秃的树枝上。
我说,下雪了。他微笑。他说,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个欣喜的孩子。
电影结束的时候,雪更大。散场的人零散地涌出剧院,纷纷招手叫出租车。一片骚动。我们站在台阶上,直到曲尽人散后,电影院门口留下一片寂静。
我转过脸看他,说,我们走一走。他说,好,我也想。
心有灵犀应该是指:在相同的时刻有相同的想法,一眼能看到对方的心底。
我们心有灵犀。
这样的男人。见他的第二面,就如同已经生活了20年之久。
大雪很快淋湿了我们的头发。路面已经有积雪,脚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寒气逼人。我们走了7站路,整整一个半小时。路边不停有出租车飞驶而过。但是我们的世界在这个寒冷的城市之外,在大气层之外。
一直断断续续地说话。他说他的正职是杂志的摄影师,开设美食专栏是因为喜欢。小时候寄人篱下地长大,心里最明确的信念是要自给自足。
不但自给自足,还要活得更好,从很多生活的细节中发掘出乐趣和意义来。
比如做一道清蒸鲈鱼?我微笑。
是。做完之后,还要把餐桌移到靠近阳光的窗边,铺上一块白色细麻桌布,倒一杯红酒,慢慢品尝。若能看到前方屋顶的白雪隐约闪耀,深蓝的天空干净明亮,空气中有细若缠丝的意大利歌剧……人生几何,能够享受如此微妙的情致。
你的晚年应该在法国南部的小镇里度过。
我也如此设想。最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
我们笑。
走到公寓下面。我的家,他曾经来过。我说,我到了,你赶紧打车回家泡个热水澡。
送你上去。夜这么深,电梯里也不安全。
我打开门,说,不如进去喝杯热茶。
不。你尽早休息,若方便,做个红糖姜茶给自己喝。他看着我。
那泪光闪烁的眼睛。突然让我以为会有眼泪滴下来。伸过手去接,摊开的手心里却只看到自己的惘然。他安静地对着我。他说,乔?
我尴尬地缩手。
听说你在江南长大,为什么来到如此遥远的北方?
有理由吗?鸟群飞越千里,边飞边歇息,也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温暖的栖息地。
你会找到的。他说。
为什么?
因为你是这样一往无前的人。看你开车就知道,他笑,那天你的车惊住我。
不是如你所想的。我说,我的心里需要很多很多的安全感,大量的安全感。
我知道。你穿那么厚的衣服,即使是在有中央空调的餐厅里。
他什么都知道。
我们没有谈起Jojo,也没有谈起感情。有些话已经不必要道明。在我和他之间,什么都能了然。我不诧异他为什么有一段长达15年而不结果的恋爱,就如同我不诧异他为何独自来看一场电影。
我们应该不会有再见的机会。
他伸过手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左脸颊,手指像蝴蝶翅膀扫过我的皮肤。他说,晚安,乔。
晚安。
炒锅置火上。
下料酒,鲜汤,胡椒粉,食盐,水淀粉,芝麻油,熟猪油。
烧成芡汁。
浇在鱼身上。
香菜洗净,排在鱼尾两侧。
这是清蒸鲈鱼的最后几道工序。
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第一次下厨,按照记忆中滚瓜烂熟的菜谱,做了这道菜。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如同创作一个手工作品。
在铺着白色细麻桌布的餐桌边坐下来时,我举起手里的红酒杯子,浅酌一口。
心里很温暖。我想起那个男人。
我听到他对我说,晚安,乔。
七个月零九天
1 机 场
她乘坐的从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是晚上9点15分到。她在浦东机场给他打电话。
打折机票只能买到晚上的时间。但是可以省下400块钱。她在手机里说。我这个月手机费付掉了1500块钱。给你打长途打的。
他听着她以天真无邪的语调对他谈论金钱。电话里的声音似乎有回声,是在空旷的地方发出来。他对她说,今天晚上北京下雨。是雨夹雪。你带上大衣。很冷。
11月初就下雪吗?上海1月份才有雪。一个晚上就停了。
你会在北京看到大雪纷飞的。不要担心。
他没有告诉她,他已经在开往机场的出租车上。他在公司里吃了泡面,直接坐车过去,怕回家来不及。车子疾驶在机场高速公路上,两边黑色的树林飞快地掠过。他在车窗上看到自己的脸。手机贴在右边耳朵上。刺眼的车灯闪过去。终于还是忍不住。轻轻地笑。
似乎看到她在空荡荡的机场里,晃荡着脚,心不在焉的样子。身边放着她喜欢的日本包,褐色的麂皮,摸上去绒毛会一层层地倒下去。她给自己的包起名字叫Tokyo。她给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喜欢的物品起名字。她说她有恋物癖。只恋物不恋人。
她也给他起了名字。King。她17岁的时候领养的一条小狗的名字。后来失踪了。
她说,我喜欢的东西,都要给它起名字的。
在接机的大厅里,他抽掉了半包烟。
人还很少。空调很热。偶尔门被推开,有冰冻的风灌进来。他坐在角落的扶手杆上,看着自己的球鞋和牛仔裤。虽然在外资大公司工作了很长时间,他还是习惯下班之后的时间,穿回大学时最钟爱的装束。背后的左裤兜里插着一本《历史哲学》,是一直在抽空阅读的书。他维持着在理工大学时的许多习惯。所以他不否认父母有时候对他的看法,性格里有未成熟的一面。
实际上是有些地方太成熟。有些地方始终无法成熟。分裂地长大。
自然他从不和父母讨论这些问题。他们在大学里教历史,与世无争。他们看不到他的位置。
他两年之前就想搬出家独居。但因为没有动力,还是和他们住在一起。
第一次恋爱是在大学里。本来理工大学的女生漂亮的不多,叶子在班级里算是抢手。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喜欢沉默认真的他。一起出去旅行过几次。第一次做爱是在他的男生宿舍里。其他的同学都去上课了,他们两个人在阳光透亮的宿舍里,慌张地拥抱在一起。叶子很疼,在身体下面垫着一块他的毛巾。毛巾上都是血。
在一起4年。直到毕业。她进了一家杂志社工作。一开始还是好的,渐渐就不再常在一起。然后有一天,在一次做爱之后,她对他说,她有了新的男人。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在分手之前还要和他做爱。温暖柔软的肉体,在前一刻还拥抱在他的怀里。转眼之间,就脱身而去。
曾经是痛苦过的。她的理由是他不关心她,所以要离开。他想,关心是什么。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变成陌路。
最初的那段日子,常失眠,几乎每天夜晚都要喝些酒,才能睡着。睡眠变成躲避痛苦最安全的洞穴。在4年里他们曾放肆地任意地使用着这份感情。他相信自己爱过她。他的感觉就如同是要割舍自己熟悉的一只左手。
但是女人要离开男人的借口有太多。包括关心或者不关心的问题。他想,只能是因为她毕业后见过太多有钱有经历的男人。他的未来还不明确。所以要被踢出局。
也没什么不可以。她的抉择没有对错的标准。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看到叶子。她胖了很多,挺着肚子。即将生孩子。他知道她嫁了一个贸易公司的经理。是有些家底的。看样子她过得很好。
就在那次聚会上,他发现自己得到了解脱。身心愉悦。
想起往事不再是负累。有时候他会把他们的往事一件件拖出来在脑海里过滤和咀嚼。的确是曾经有过一些幸福的瞬间。但那些幸福就和痛苦一样,已经在他心里激不起任何感觉。
他想,他惟一对自己满意的地方是,他想起幸福比想起痛苦的时间多。
2 小恩和日出
是在网上邂逅乔小恩。他26岁,她25岁。他在北京,她在上海。他刚从一家网络公司跳槽到IBM。她在家里画图纸,设计布料上的图案。
每天的交会点是等他在中午休息和下班之后聊天。有时候在公司,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是半小时。有时候是整晚。因为放松的缘故,他发现自己身上还有着幽默的特质。更多的时候,他是她的听众。他们使用麦克风,E-mail,OICQ,发送彼此的照片和喜欢的MP3,图片。去网站做心理测验题。
彼此的生活还是隔绝的。他对她一无所知。虽然知道她有一只叫Tokyo的很喜欢的旅行包,她曾带着它走南闯北地去旅行。知道她养过一只叫King的小杂种狗,失踪了很多年。
5月的时候,她问他要了手机号码,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她要去湘西旅行,问他有关路线的问题。他们都是自助旅行爱好者。他把他薪水的大半都用在了旅行上。他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那种天真的幼童般的声音。南方的甘甜缠绵的口音。说普通话的时候咬着舌头,该卷舌的不卷,不该卷的一个劲卷。他说,去,去把你的舌头熨熨平。
她说,你神气什么呀。不就是北京人吗。神气活现的。
她让他跟她说南方话,叫他把“你”的发音发成“侬”。把“晚饭”叫成“夜饭”。这样的一点点语调差异也成为他们在电话里一打两个小时的乐趣。其实只不过听着对方说说话。
两个星期后的凌晨,她打电话给他,气喘吁吁。她说,我现在在山顶。刚才爬山的时候,下过雨之后路滑,差点摔下去。一边又恬不知耻地笑。她说,我差点死掉哎。
是在那么远的地方给他打电话。他虽然睡意浓重,还是在床上裹着被子爬起来。倒了一杯咖啡,干脆不睡觉了。她说,你等会儿啊,你等会儿,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我们在看日出。
电话里静止了差不多10分钟,只听到嘈杂的声音。他喝着咖啡,点了一支烟。觉得心里很暖和。
然后她惊呼起来,出来了。出来了。
她说,太阳像心脏一样完美无缺。K。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你就能看到。
3 用了很久的东西不能丢
如果你现在在我身边,你就能看到。
人群开始骚动。航班到了。他挤到栏杆前面,看着空荡荡的灯光明亮的机场大厅,一大群神情疲惫的夜机旅客潮水一样涌出来。
他一眼就看到她。她也穿着仔裤和球鞋。一件橘黄色的蕾丝棉衬衣。披挂着废铜烂铁的项链和手镯。脸上有山茶一样浓艳的妆。她看到他,对他挥手,吹口哨。尖利的声音划破空气里的凝滞。众人侧目。
这个肆无忌惮的小女人。他在心里低低咒骂。
她站在传输带边等行李跳出来。他们隔了一段距离,无法靠近。他一直凝视着她。她在打哈欠。她在走动。她揉眼睛。她比照片上更邋遢更漫不经心。
她一共带来5个箱子。从台灯,瓷杯子,棉布碎花枕头,睡衣一直到仙人球。
他说,大衣呢?
箱子超重太厉害,我丢在机场了。
你为什么不把枕头丢掉呢?
用了很久的东西都是不能丢的。她说。
天在下雨。他拖着沉重的箱子带她去打车。冰凉的雨水打在他的额头上,他摸到她的手。她的手指很温暖。他摸她的脸,摸到她脸上的伤疤。在左脸颊正中。一块残缺的小瘢肉,微微突起。他说,怎么弄的?
小时候挖破的。好不了。一动就满脸是血。
他看着她。她的脸是美丽的。那道伤像洁白的闪电划过。不动声色。
她对他说要来北京的时候,他并不奇怪。她是那种在哪里都能生长的植物。
她说她的客户在北京最多,接触起来方便。她还说她喜欢泡粗糙热闹的酒吧,看各种话剧和演出,交奇怪的朋友。这些都只有北京能够提供。
一个有着幼童甜美笑容和语调的女子。不负责任的生活。
当然,他对她说,我代表北京和人民欢迎你。
4 我们一起住
她先住在亚运村的朋友那里。
她的朋友在唱片公司工作,是一个喜欢紧身黑色衣服的年轻男子,从广州来。他有两个房间。一个卧室里有大床,是他和前任女友睡过的。还有一间小书房,里面有沙发床。他和现任女友睡在小书房里,因为那个奇瘦无比的模特不喜欢那张大床。
他们常常凌晨4点左右回家,下午一两点起床。偶尔去公司上班。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朋友也是她在网上认识的。
他去过她住的地方。男人也很瘦,浑身散发出一股骚骚的味道。他不喜欢小恩住在那里。觉得她夹在一对热恋的情人之间,十足是一只灼热的大灯泡。她还悠然自得,洗完澡,穿着细吊带碎花睡衣在客厅里晃来晃去,有时候盖着毯子在沙发上看盗版碟片。
她把自己的枕头和被子搬到大床上。房间里没有空调。晚上她把窗彻夜打开着。窗外是空旷的天空和隐约的楼群的轮廓。这里已经属于北京的郊外。她还是用手机给他打电话。惟一不同的是,他只要用10分钟的打的时间就能赶到她的身边。就像有一次深夜,她对他说,她觉得不舒服。
感冒发烧了。北方的气候还是需要适应的,她的身体底子弱。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另外的两个人每天都要去泡酒吧和夜总会的。他看到她躺在别人的大床上,脸烧得通红,像一只被摔坏了的布娃娃。可怜的模样。
马上下楼去给她买药。大楼晚上12点之后停电梯。他一层一层开灯,走下18楼。打的到24小时营业的药店买退烧药片,然后又一层一层走上18楼。喂她吃药。她伸手摸他的脸。摸到一手冰凉的汗。
她说,你对我那么好干什么呢。
刚说完,脸一歪就睡过去了。
他一直守在旁边看着她。她睡觉的样子更像个幼童。嘴唇无意识地嚅动,好像在吸吮东西。
他忍不住独自微笑。抓住她的手捏在手心里。她的手洁白的,清瘦的,带着孤傲的气息。那是一个手工创作者才有的双手。他轻轻亲吻她的指尖。他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她。虽然她带着大包小包,千里迢迢地迁徙到他的城市。
那一晚,房子里的另外两个人一直没有回家。早晨的时候,她醒来,烧退了。爬起来进厨房烧燕麦粥和牛奶。他要去上班。洗了冷水脸,到门口去穿鞋。她说,你晚上过来吃晚饭。我等会儿去超市买鱼,烧鱼给你吃好不好?
他是突然地回过头去对她说,我们一起住吧,小恩。我实在不放心把你丢在这里。
为什么?有人会杀我啊?她笑。故意的表情。
你不愿意就算了。他起身去开门。
她拉住他。她很自然地看着他。嘴角浅浅地笑,似乎是预料中的事情。她说,好啊,去找房子。
5 下雨的晚上
他们开始找房子。在网上一条一条地搜集信息,然后打电话过去核实,确定,约下看房的时间。
看了很多房子。有时候要来回兜转好几条路线的车,非常累人。
她的要求高,希望房子很干净,周围有公园和绿化带。并且方便交通和购物。
她说,我和你不一样。你一整天在公司,回家只是睡个觉。而我呢,大部分时间在家里,要工作,要阅读,要做饭,要散步。如果环境不好会影响我心情。
他自然按照她的意愿,只是这样的房子太难找。要么是家具不全,要么是地段偏僻。
她的情绪化也是意料中的事情,突然不愿意理他,也不跟他说话。
她从不控制自己的坏脾气。
那天晚上他公司里有应酬,整个部门的人出去吃饭。他不放心,走到门外给她打电话。她在外面。她说,我在买东西。语气很冷淡,不愿意和他多说话,只问他几点能结束。他说,还得等一会儿吧,一时不能完。
那你就吃饭吧。她咯哒一声干脆地挂了电话。
他在饭桌上心神不定。外面下雨了。他不知道她在哪里,在做些什么。他突然觉得她会在北京像泡沫一样地消失。两个小时后,手机响起来。有嘈杂的雨声和喧嚣,然后她疲倦的声音传过来,她说,我在王府井,买了很多东西。没钱打的回家了。这里下着好大的雨。
他说,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她说,我在咖啡店吃东西,我肚子饿。
他说,你等在原地,别走。我过来接你,送你回家。
她说,好。我在天主教堂对面的咖啡店。
他提前告退,打了车往王府井赶。路上塞车。雨点打在车窗上,声音是激烈的。他想她会不会淋湿,又想起来她是在咖啡店里,心落到了实地。
出租车一停下,他就冲进咖啡店里。大雨还是把头发淋得有些湿。小恩就坐在门边的小木桌边,桌子上放着一杯喝了一半的冰冷的咖啡,巧克力蛋糕已经吃完。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大堆百货公司的纸袋。她手里摊开一本杂志,心不在焉地翻动。看到他进来,她说,我在找你女朋友的名字,叶子。她不是在这家杂志工作吗?为什么编辑名单里没有她的名字。
他真是后悔一时失神告诉了她旧日女友的名字,以致让她隔几日就要念叨一番。
他说,买了什么东西?
毛衣。灯心绒裤子。鞋子。还有晚霜和口红。
都在世都百货买的吗?
是的。
购物狂啊。
她不搭话,脸上闷闷不乐的表情。他脱下外套夹克盖住她的头遮挡雨水,一边拎起她的一大堆购物纸袋子,带着她出去拦车。
出租车里都有人。路上是冰冷的大雨和狼狈的人群。路边的霓虹灯在水汪汪的地面上交织出斑斓的光影。她突然又高兴起来。一边没来由地笑着,一边跟着出租车跑。他说,你疯什么啊,小丫头。她拦住一辆车,抢先挤了上去,把先等在路边的一大家子人挡在了外面。
K,K,她大声叫他,快上车。
他看到窗外那家人措手不及的表情。她用手抱着他盖在她头上的夹克,眼睛亮亮的,得意地看着他。
他说,又神气了?她的脸上还是有潮湿的水汽。他拉住夹克,俯过脸去吻她。先吻她高高的脑门,再吻她神气活现的眼睛,然后堵住她的嘴唇。
她的嘴唇上有雨水清凉的味道。
6 失眠和烟
那天晚上,她没有回朋友家。他把她悄悄带到自己的家里。
父母房间的门关上了。他们已经入睡。
他扭亮自己房间里的灯,让她进去。那是她第一次到他的家里。一张硬的单人木板床,铺着蓝白小格子的棉布床单。桌上一盏台灯,凌乱地散落着书籍和杂志。书架上都是史记。床上有一本书,是《历史哲学》。
他给她拖鞋。他说,你去洗个澡,把寒气冲掉。
她进卫生间洗澡的时候,他趴在窗台上抽了一根烟。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没有停下来的趋势。他看到空荡荡的马路上,除了茫然的雨雾和偶尔疾驶而过的出租车,已经空无一人。
她洗完出来。穿着他给她的白色衬衣。长发还是潮湿的,微微鬈曲地倾斜在肩头上。她说,水好热,烫得很。
那为什么不叫我。
自己克服嘛。忍一忍就过去了。她嘟哝着,爬上他的床,一边抱怨,好硬的床。天哪。居然这么硬。
不习惯?那我拿毯子过来垫在下面。
有什么用。你这床是木板,不是席梦思。能改良本质吗?
他站着,不知道怎么好。她说,去,给我倒一杯水。我要喝水。
他倒了水给她。看她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到底,然后躺下来用被子蒙住头。她说,我累坏了。脚很痛。走路走的。我今天走了4个小时。
一个人在大街上?
是的。一个人。不认得路。觉得恐惧。
他看着她被子下面蜷缩起来的身体。他看到她的伤心。
等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她已经面对着墙壁睡着了。把身体蜷缩得像个婴儿。漆黑的长发铺在枕头上,像散开的花瓣落满一地。他没有关灯,拉开被子躺进去。触碰到她柔软的身体。她依然背对着他。他抚摸她瘦瘦的肩头,瘦瘦的手臂,瘦瘦的肋骨。她嘴唇里发出含糊的咕哝的声音。眼睛还没有睁开来。
他说,小恩,你不许睡着。
干什么。我累了。她转过身来,把头埋在他的颈窝上,一直往里面钻。
他吻她柔软的皮肤,轻轻地舔吮着。突然有疼痛的东西抽上来,一下一下地拉动着心脏。他不清楚自己的心里,为什么没有欲望,眼睛里却有酸涩的泪意。他抱紧她,执拗地热烈地亲吻和抚摸她。直到褪去她的衣衫。
半夜的时候他听到她起床。她洁白的裸体像花一样在阴影中闪烁出光泽。长长的头发从肩头倾泻下来。她的身体让他感觉陌生。有一种陌生的艳丽和诡异。
他迷糊地问她,小恩,你做什么?
我要喝水。她轻轻地苦恼地说。
我去倒。你不知道在哪里。他困难地起身。摸索到客厅里给她倒了水。她喝完水,眼睛清醒而神气地看着他。她看过去没有想睡觉的意思。
怎么了?他说。
我睡不着。我总是失眠的。她张望了一下。有没有烟。想抽烟。
他从抽屉里摸出一包中南海给她。
在上海我一直抽红双喜。
北京没有这烟。大部分人抽中南海。你可以试一下,焦油量很低。
她点了烟,盘膝坐在床上。她说,再来一次吗?
他听不懂。
再做一次啊。她扔掉烟头,爬到他身上。我喜欢你的身体,很柔软。男人怎么会有这么柔软的身体。
他看着她。他把她长长的头发顺着额头推上去,这样可以看到她笑着的天真的面容。他说,你真的还想要?
她点头。
于是他们又拥抱在一起。
他亲吻她脖子后面一小块柔软的肌肤。那块肌肤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带着受伤的表情。他抱紧她,他说,你是为了我才来北京的吗,小恩?
她迷糊地说,什么?
他已经后悔自己这样问,于是沉默。他的心里想,在她自己说明一切之前,他只把她到来的原因归结为工作。是。就如同她所言的,北京有她太多的客户。
早上他打电话到公司请假。两个人几乎一夜未眠。一觉睡到下午两点半。房间里窗帘是紧闭着的。整个房间黑暗沉闷如同一艘夜航的大船,缓慢地穿行在黑暗寂静的太平洋。
他起身拉开一角窗帘,陡然射进来的是剧烈的阳光,使他的眼睛缩紧。他放下窗帘。
小恩还在熟睡。他看到她睡觉的样子,像一只破碎的小玩具。只是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充满了戒备。他想起她平时没心没肺的样子。不明白这个还未失去天真的女子,为何睡觉的时候会有这样深刻的防备。
7 房 子
终于租到了房子。在北三环。小恩是在网络上查到的讯息。已经有5个竞争对手在争夺这个房子。的确干净空畅,楼下有花园,红砖墙面,看着心神愉快。
最终是他们获得了胜利。虽然房价偏高,还是欢喜地搬了进去。找了太久,都觉得很累。急于想安顿下来。房间朝向向东,每天早上只有短暂的一个小时左右,太阳温暖的光线会流泻在床上,即刻很快溜走。早上总是被刺眼的阳光惊醒。
他们从IKEA买了黑色的大铁床,床头床尾均有高高的栅栏。白色纯棉布床单。原木制的工作台,书架。还有小恩喜欢的刺绣桌布。她乐此不疲,充满了热情和创造力。很快就布置出一个清新自在的空间。墙壁上到处是木相框。她把自己的照片塞在行李箱中带过来。
短头发穿着泳衣站在阳光明亮的沙滩上。扎着辫子坐在山顶上快乐地笑。站在铁路边看着远方,头发长到了肩头。小恩依次告诉他,那是她的15岁,20岁,23岁……他看着这个陌生的不知来历的女子,心里微微疼痛。他对她的历史一无所知。曾经他们是在相隔千里的城市里,各自陌生地生活着。
最后一个打扫的黄昏,他们收拾妥当,把地板擦得湿漉漉的。两个人坐在新买的纯棉地毯上休息。墙壁上的漆很旧了,颜色比较黯淡。小恩说,真想把它们刷成杏黄色,酒红色,墨绿色……他说,我们以后说不定会搬走,真要刷墙吗?她说,是啊,这是别人的房子,不是我们的。
他说,以后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的。
真的吗?她歪着头看他。北京的房子这么贵,比上海还贵。
再贵也应该有自己的房子。
她点点头。她说,在上海我曾几次下决心要买房子。但只要一想到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从一个城市里离开,就觉得没有必要去买。
就像你在上海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去北京?
是的。
就像你在北京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去一个新的城市?
是的。她看着他。
搬迁是一件这样麻烦的事情,而且很多东西都会丢失。
只要不把自己丢失,就够了。
但是我不会再让你这样拖着大包行李离开这里。他说。
真的?
真的。
8 平常的日子
每天他比她早起。因为他要朝九晚五地上班。
他起来洗脸,穿衣服,然后拿起桌子上的包。小恩在床上翻动身体。他走过去,轻轻亲吻她的脖子,对他说,小恩,我走了。她皱着眉头说,好。于是他关门,在外面锁上铁门。楼梯上响起脚步声。
小恩模糊地听着这些声响。她的睡眠基本上要持续到中午11点左右。起来的第一件事情是抽烟。把房间里的窗帘都拉开。因为她整天都会一个人在家里,她和社会是游离的,脱节的。她没有同事,没有雇主。自然朋友更少。
只有客户。
她穿着睡衣给水壶灌上水,开始浇花。宽宽的大窗台上,放了近10盆的绿色植物。茉莉,常青藤,仙人球,芦荟,龟背竹,栀子……都是寻常的花草。浇花的时候,放上一张唱片,The
Chieftains或是Enigma。洗一个苹果当做早餐。然后开始工作。
她的工作是没有对话的。只有独自完成。同时又是繁琐的,重复的。需要忍耐力。但因为创作的过程充满乐趣,始终是她喜欢的事情。会持续整个下午。
黄昏的时候她结束工作,去超市买东西,准备晚饭。走15分钟的路程左右,能到家乐福。一路经过河,桥,书报亭,水果店,公园和幼儿园。北京秋天的寒意来得早,风里面已经有萧飒的气息,但阳光照在脸上,还是毛茸茸般的温暖。
小恩穿着红色碎花的灯心绒裤子。FISH的灯心绒裤子都有一种天真的张狂的艳丽。她觉得自己有些感冒,眼睛发花。她在适应北方的气候。走过路边停泊的汽车,依然在车镜里照照,一头长发带着憔悴。脸色苍白。
宽宽的石板路很干净,两边是高大的槐树。他曾对她说,春天槐树会开花,清香袭人,风一吹就撒满地,很美。她想,会有南方的樱花美吗?那满地粉白的花瓣柔软湿润,仿佛会发出破裂的细声脆响。
小恩记得以前在网球场打球的时候,满地花瓣被风吹得打卷,她的头发和衣服上都是。那时候她还很小。和一个男生谈恋爱。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离家出走,最后到了1000公里之外的北方。
幼儿园午睡之后的孩子在阳光下玩。小恩看着他们。想起来时间过得快,又往前走。家乐福很拥挤。她推了车,往里面放酸奶,果汁,葡萄,西芹,鸡蛋,还有他喜欢的排骨和凤爪,顺便再买了一扎新鲜的雏菊。打了很多花骨朵,3块钱一大把。拎着两大塑料袋沉重的东西,叫了出租车。
在厨房里工作如同绘画一样,需要细致周到的心情。研究菜谱,确定前后顺序,清洗,制作调料,切碎,下锅……小恩在厨房里放了一只他的旧收音机,这样可以一边做饭一边听音乐频道。声音有些粗糙,但听得清楚旋律。都是一些情歌,或新或旧的。她把一盆小的绿叶植物放在窗台上,随手洒些清水在泥土里。
炖了很久的汤开始慢慢飘散出香味来,混合着葱,姜,蒜,陈皮,八角,肉和蔬菜的鲜味。盖子扑通扑通地跳起来。她扭小了火。靠在窗台上看看逐渐暗下来的天色。天边有绚烂的晚霞,紫蓝色混合着绯红。可以看得很远。然后就能看到他在公寓大门外走进来。穿着黑色的外套,干净的短发。
下班的男人要回家来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是安静的,基本上不说什么话。小恩不愿意。她是和社会没有接触的人,她会缠着他,要他对她述说他的工作,他的同事,他的上司……有时候他说一些给她听,有时候他就会说,这些事情你就不要管了,我自己会处理。
他在这样大型的外资公司里工作,心里不是没有压力和困扰。但是他不愿意让她介入。或者说是不愿意让她窥探到他心里哪怕只有一丝丝的焦虑和乏力。这不是他喜欢让她看到的他的形象。
所以,晚饭依然常常是吃得很安静。两个人埋头吃饭。
吃完饭,他帮她洗碗,擦桌子,收拾厨房。小恩什么都不用管,就一个人在卫生间里洗头发。把润发素仔细地抹到发丝里,然后用浴帽包起来。她把脑袋探到门外面看。客厅里亮着灯。刚买来的雏菊插在放着清水的大玻璃瓶里。她对系着围裙的他说话。
今天我买了油漆和蜂蜡,明天想把家里所有的木头家具刷一遍。
他说,会不会累。或者星期六的时候让我来做。
小恩说,星期六休息的时候你还不好好补补觉。我来没关系。
她顿了顿,又说,K,你知道吗,我是很喜欢这个家的。虽然是租来的房子。
为什么?
因为感觉是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她笑。把头缩回门的后面,去洗头发。
9 争 吵
晚上他们拥抱在一起。小恩柔软的裸体在他的怀抱里蠕动,他抚摸和亲吻着她,然后反转过身体要她。做爱是他们生活里最重要的内容。可以连续地做爱,一直到她的身体出血。他不清楚这剧烈的欲望来自何处。他们在大铁床的白床单上做爱。这惘然的激情让人茫然不知所从。
他说,小恩,你不要再吃药了。
小恩说,不吃的话,我就会怀孕。
我就是想让你有个孩子。
为什么?
有了孩子你就不会走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的确是他心里最强烈的一种推动着欲望的力量。他看着小恩洁白赤裸的身体和漆黑的长发,她的脸有一种情欲的创伤和妖艳。她对他说,我已经动过三次手术了。如果再有孩子,再做手术,我会一辈子残废。
他说,为什么要再动手术。我要这个孩子。我也要你。
她安静地看着他。她说,我还不能要。我还需要时间。
她渐渐开始有一些朋友。也有了固定合作的业务。每周出去一两次。
一早起来,洗澡化妆,然后穿着干净宽大的布衬衣,粗布裤子和棉大衣,背一个黑色的帆布大包带着笔记本电脑出去。常去国际大厦一带谈公务,回来后就对他说,那里有北京最有气质的女人们。打扮得比上海女人还精致。
她是注重生活质量的人。化妆品一律是日本和法国的原装进口。光是不同的睡衣就可以买上许多,一件件挂了香薰袋子吊在衣橱里。当然这些她全都是自己购买。她从不问他要钱。除了家里的费用。
她的收入是不稳定的,但一旦有收入就会是一大笔。可能会是他工作半年或一年的全部。即使如此,她依然要他负担家里全部的杂费。她说,这没有什么二话,你是男人。再没有钱,你也得负担责任。当然如果你要AA制也可以。但如果AA制,我们就分房间,各不打扰。
他说,我是男人,也有收入。我们在一起,我肯定会承担责任。但你要说清楚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该用感情的时候用感情,该用金钱的时候用金钱。不要在该用金钱的时候用起了感情,而在该用感情的时候用起了金钱。她的眼神很漠然。
他说,那你心里对我有没有感情呢?
她看着他,不回答。
他说,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仅仅是为了找一个男人陪着你?
她说,找个男人要那么费劲吗?要千里迢迢带着大包小包飞过来?
他沉默,不再说话。
10 伤 口
那天两个人准备去超市买加湿器和电暖器,附带买了一些蔬菜和熟食。
结账的时候是小恩付的钱。两个人各自拎了大塑料袋,准备回家。刚走出超市大门,小恩就对他说,加湿器和电暖器不能算在你给我的杂费预算里。你要还给我800块钱。
他刚好因为借给朋友钱,这个月工资已经所剩无几,准备下个月给她。嘴巴里却对她开玩笑,为什么要还你。我不还了,这些钱你来出。
凭什么。我在家里做菜烧饭,做家务,还买床单被子瓷器鲜花,我什么时候对你计较过那些?你现在连买些小电器都不肯。那可是我们共同用的,又不是我一个人用。
他说,谁让你买床单杯子瓷器鲜花了?我的生活本来就很简单,不需要像你这样要求高。
我要求高?家里布置得好看难道你没有享受到吗?无能的男人才为自己找借口。
他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劈头盖脸地发作。而且说话的时候根本无视一个男人的自尊。他说,我一开始就告诉过你,我不会是你需要的那种男人。我也没钱。
没钱你就去死。她突然把手里装满了鸡肉,牛奶,苹果的塑料袋子往地上一放,转身就跑。他的手上也拎满了东西。旁边已经有人围观。他的怒气控制了他,已经无法思想。他也放下手里的东西,跑上去追她。她在满是车流的大街上简直是发疯一样地跑。汽车尖利的紧急刹车声响起来,司机探出脑袋来咒骂。
在一个拐角他抓住她。他紧紧地扭住她的手臂。她挣扎着,用手去扯他的头发。他劈头就给了她三个耳光,打得她晕头转向,差点跌倒。他气得浑身发抖。他说,你这个疯子。
她的确如同疯了一样,扑上去狠狠地咬住他的脖子。他痛极放手。一放开手,她就像一条鱼一样滑开。她再次离开他飞快地跑走。
一直到天黑她还没有回来。他打她的手机,一直在响,但她不接。他固执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直到最后传过来的是关机的提示。她不肯和他说话。
他在家里心神不宁。打开电脑玩游戏,想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无法奏效。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居然一直是在微微地颤抖着。他看着墙壁上她的照片,那些用陈旧的木相框框起来的黑白照片。她甜美脆弱的花朵一样的容颜。他每次凝望那些照片心里就会难过。虽然不明白为何会难过。
但是那一个晚上,他看清楚了。他在她的脸上看到始终没有愈合的创伤。她是一个赤裸的疼痛着的伤口。她的灵魂是他没有触摸到的喜欢躲在黑暗里的孩子。
他每过5分钟就打一次手机,虽然回复他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关机提示。北京是这样大而无当的一个城市,她如露水一样蒸发。她到底会去往何处。
深夜12点钟的时候,他终于打通了那个手机。她接了电话。
小恩,原谅我。我错了。他听到自己软弱而焦虑的声音。他说,你到底在哪里?
电话里很嘈杂,可以听到汽车的喇叭声,音乐和旁人激烈的话语。小恩的声音却很温和,懒懒的,并不介意。她说,我在吃东西。
你在哪里?告诉我。我过去接你。
不。不要你过来接。我自己会回来。一会儿就回来。
小恩,告诉我。你不要再惩罚我。是我不好。
她说,我在东直门吃麻辣龙虾,喝了酒,好像醉了。站不起来。
你等着。你千万别乱跑。我马上过来。
他跑下楼梯的时候,看到外面的天空下着雪。寒风刺骨,大朵干爽的雪花寂静地飘向黑暗的城市。他在街上拦了一辆TAXI。路上有恋人把衣服盖在头上,紧紧拥抱着走过去。
他想起他们曾经在电话里的对话。
11月初就下雪吗?上海1月份才有雪。一个晚上就停了。
你会在北京看到大雪纷飞的。不要担心。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同居在一起。那时候他不会想到自己会动手打她耳光。
很容易就在他们以前去过的小餐馆里找到小恩,她一个人占着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空的酒瓶和满满一大盆龙虾壳。她支着头,趴在桌子上,眼神游离。看到他,轻轻地笑。
我吃了60只龙虾。辣得嘴唇都肿了。她噘起嘴唇给他看。唇角都是油腻的污渍,果然是红艳艳的,像肿胀的花苞。
他看到的是她脸颊上,他留下的手指印。还有她嘴角的伤口。
你怎么可以吃那么多龙虾,你会吃伤的。他心力交瘁。我们回家吧,小恩,我求你。
好。回家。她摇晃着起身,撞得桌子移动。他扶住她。她看过去过分地平静了。他不知道她这一晚上都做了什么。
街上已经大雪弥漫。他们拦了一辆车。她在出租车上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就睡着了。
大约是凌晨3点左右,他突然惊醒过来。看到小恩赤裸着身体坐在大铁床的床尾,她用手抓着黑色的铸铁栏杆,长发披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
小恩,你在做什么。他在黑暗中抱住她冰冷的肩头,摸到她脸上的泪。她在哭。
她说,嘴唇上很痛。所以去吃龙虾,想让它被辣得更痛,感觉会木一些。但现在痛得睡不着了。
你怎么可以去做这样的事情。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
你老实告诉我,你有没有打过叶子。你有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不要再问这种问题了。小恩。
你说。你要告诉我。
我和她根本就没有住在一起。我们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你不会打她。你对她的感情,比我深得多。
这是你自己在这么想。
我那么远过来,和你在一起。
我知道。我知道。小恩,我求求你,不要再胡思乱想。
他抱住她。他感觉到自己眼睛里的泪水,没有触觉地流下来。然后在空气中消失。心里是有失望的。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失望。对这份感情的痛苦的失望。觉得自己要死过去一样。
这个任性的脆弱的受伤的女子。她像一道伤口,出现在他的生活里。而他们彼此本可以互相拒绝的。他们都不安全。
11 打 架
她决定去找工作上班了。
呆在家里容易得忧郁症。她对他说,我要见见陌生人,和他们在一起,这样就不会想起你对我的不好。
他也觉得她出去工作比较好。有时候下班回来,看到她一个人在家里,空气里都是冰冷的寂静,很难想象她是如何地把一天,硬生生地支撑下来。没有对话。没有气味。没有温度。
她的性格是不适合独处的。
可是我一个人在家里已经停留了很长时间。我很久很久没有出去工作了。她说。
找工作是要费点神。她想做美术设计。网站,报纸,杂志,公司都可以啊。她说。可是一家家地出去跑,结果却都不好。不是她觉得工资低,公司规模不够大,就是对方觉得她没有北京户口,态度不太明确。在一个月里面,她每天都往外面跑。神情奔波而憔悴。也不再在家里做饭、浇花、有那份闲情逸致。有时候很晚回来,头发上有烟草的混浊味道,往床上一躺,对他也没有话说。
他能感觉到她的心里有一股暗流,在危险而压抑地涌动。
果然。他发现她后来已经不再找工作,她只是每天晚上泡在三里屯一带,找个酒吧喝到半醉,才衣衫褴褛地回家。
他当然要制止她。他说,小恩,我不能容许你再去酒吧。
她说,你有什么资格。可笑。我难道连行动的自由也没有吗?她又是那种劈头盖脸的架势。
他说,如果你心里有什么不满,你直接说出来。
我讨厌你。
他想他还是能够控制自己的。直到她的手伸出来揪住他的头发。
她是有暴力倾向的人。他压抑了太久的愤怒再一次如潮水决堤。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厮打。从床上到地上。没有穿衣服,赤身裸体。他把她按倒在冰冷的地板上,一下一下地揍她。他能感觉到自己脑子里的空白。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机械地运动着手臂的意识。她用手护住自己的头和脸,一声不吭,蜷缩在地上,任他又踢又打。直到他疲倦。
每一次都是相同的。他很快恢复了思维,脑子里清醒过来。不再是空白,后悔和恐惧再次如阴影一样笼罩了他。
她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赤裸的身体上是尘土的污迹和红色的淤痕。长发散乱,被汗水粘在脸上。她的脸上居然有微笑。那缕冷漠的微笑因为她嘴唇边的鲜血,显得诡异。
他说,我知道你喜欢这样。你是被虐狂。
她不说话,爬到床上坐在那里。她一直在笑。
他走过去,抱住她。他紧紧地抱住她,把脸贴在她的脖子上。她的脖子上也是血。
小恩,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会这样?
他轻声地疑惑地自言自语。他问她。他想起叶子的脸,那张在明亮温暖的阳光下像花朵一样绽放的脸。那时候他20岁。他第一次爱上一个女孩子。他是真挚地深切地爱过她。直到最后她离开他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
他曾经猜测过自己心里爱的能力还留下多少。他是否还能够继续走下去,把感情托付给另外一个陌生的女子。
他突然明白有些东西是无法修复的。他心里明亮的东西有大部分已经被阴影覆盖。那是一些自私的愤怒的寒冷的东西。从遥远南方过来的小恩,来到他的身边。他们在彼此激发。激发深藏着的阴影。
他们又开始做爱。小恩顺从地让他摆布。她没有声音也没有表情。她像一只彻底被破坏掉的玩具。甚至不再像以前那样提醒他及时抽身。他觉得自己太困了。贴着她的身体就睡了过去。
睡了一会儿,他被她摇醒。她说,我做梦了。刚刚做了一个梦。
她的神情看过去像一个睡意朦胧的天真的小女孩。他说,是噩梦吗?
不。我看到我们去订婚。排着队。很奇怪,不是结婚只是订婚,却要排那么长的队。我的手里还抓着粮食,好像是一把米。
你想嫁给我吗,小恩?他问她。
你要我嫁给你?
我想娶你。你相信我。
她没有说话,她又闭上了眼睛。她唇角和脖子上的血迹已经凝固了。她不让他擦干。她阻止他的姿态非常强硬。她又睡着了。
12 为什么不能这样做
第二天他一早起来去上班。
她还在熟睡。出门之前,他想给她留一张条子。他写:小恩,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原谅我。我以后再不会这样做了。你要相信我。
写完之后,看了一会儿,又随手把它撕掉。是。他不能让她看到他心里的软弱和恐惧。即使她已经融化在他的生活里,几乎不可分割。
他关上铁门下楼。因为脖子上有她指甲抓伤的血痕,他找出了一条围巾遮盖上。
还是在下雪。路上的雪全冻住了。他仰起头吸了一口凛冽的空气。他想,他还有工作,他还有一个现实正常的世界可以面对。他还有一个出生和长大的熟悉的城市。而小恩,她什么都没有。
他下了决心要对她好。
一整天上班他心神不定。常常无缘无故地掉下文件或碰到椅子。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他拨小恩的手机,她没有开机。应该还是在睡觉。下午他一直在寻找机会想早点回家。可是会议一个连一个,始终无法脱身。下班之后,上司又过来通知,因为他过生日,要邀请整个部门的同事出去吃饭。
不可推脱,于是又和一大帮同事们去了星期五餐厅。抽空打手机给小恩,依然是关机。怎么会这样呢。平时她为了方便客户联系到她,常常24小时开机。不敢喝太多酒,好不容易挨到11点左右,聚餐终于结束。
他马上打的回家。他突然担心她不会在家。可能又出去流连在酒吧。如果这样,那么他要赶过去一家一家地找,直到把她找出来。在上楼的时候,他甚至听到自己的心脏激烈跳动的声音。一下一下,跳得是那样的痛。
门一打开,房间里是寂静的空气。他走到房间里一看,小恩还睡在床上。他呼出一口气,说,懒虫,你有没有吃过饭呢,不会一整天就躺着吧。走过去一看,她的脸色苍白,额头上还冒着冷汗。
他把手捂在她的脸上。他说,病了?身体不舒服吗?
她闭着眼睛,只是疲倦地摇摇头。我要休息一下,明天会好一些。
他说,为什么会这样。告诉我,小恩。
她冷漠地看着他。她说,今天我去医院了。我做了手术。
你怀孕了?
是的。一个月前。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做?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又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她轻而坚决地推开他的手。
13 不知何处是家乡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彼此小心翼翼,突然客气了很多。
她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活力,开始在家里忙碌。他无法测量她所遭受的身体上的伤痛。
她曾经对他说过,她已经做过三次手术,如果再做,会有残废的危险。她说话的时候神情是严肃的,带着请求。是。他知道。她对伤痛的害怕是深切而真实的。
可是她什么都不对他说。
星期六的时候,他们决定去爬山。很久他没有带她出去玩。她到了北京之后因为人生地不熟,几乎从不曾去体会这个城市。
他们坐地铁到苹果园终点站,然后转车去八大处。
红叶早已经凋落。山间只有疏朗的树枝和满地酥脆的落叶。他们爬得很慢。到了适合观望风景的地方就停下来歇息。小恩靠在岩石上晒太阳。阳光很清淡。有黑色的鸟在树梢发出咔咔的奇怪声响。它张开翅膀,顺着山谷的坡度,一路滑翔下去。自由自在。北方的山,在冬天只有肃杀的凛冽。
他们看到一对年老的夫妇,穿着球鞋和运动装,随手拎着大袋子收集空的矿泉水瓶子。
小恩看着他们说,他们在一起应该很久了。
是的。大部分夫妻还是会在一起很久的。他说。他们已经下山。小恩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她常会觉得疲倦。在山间穿越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看到黄昏的阳光从树枝间穿越过来,金色的光线跳跃。像是电影里的某个场景。
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已经发不出声音。松鼠晃动着大尾巴,悄悄地爬上松树。不知名的美丽大鸟,低声鸣叫着惊跑。蓝得发紫的羽毛。
他们走到了山下。有暮色笼罩的小寺庙。点着的香散发出淡淡的味道。洁净的红砖和青石路面。柿子树上垂挂着最后几只红色的烂熟甜柿。粗壮枝干的中国玫瑰已经开得凋谢。
他们在庙里流连。墙上有各种字画。她一直停顿在那里看着一段话。他走过去,看着那里写着的是憨山大师的一段醒世咏。小恩说,最后两句话写得太好了。她回过头去看他,眼睛里有泪水。她念给他听,她轻轻地说,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家乡。
他突然发现自己停顿在那里无法动弹。他握住她冰冷柔软的手。他说,小恩,我需要你。
她淡淡地微笑。可是你了解我吗?我的过去你一无所知,我的未来你也无法把握。你所能做的,其实只要是对我好一些就可以。因为我一个人来到这里。
14 离 开
3月的时候,她找到了工作。
是在广州。一家很大的知名设计公司。
她说,我必须得去工作。我累了。我一个人很寒冷。
他知道肯定要放她走。看她慢慢地开始收拾自己的行囊。她只带走她的书,衣服和那一大堆旧的随身物品,包括小熊和瓷杯子,而把所有值钱的新购置的东西都留给了他。
他说,你还回来吗?
回来。过年的时候就回北京来看你。在上海我已经没有家了。在北京就留一个家给我吧。
他看着她。他不相信她。他相信她一到新的地方就会抛弃她记忆中所有的往事。她只恋物不恋人。她早就这样对他说过。
他送她去机场。她还是背着她来时的包。她喜欢的日本包,褐色的麂皮,摸上去绒毛会一层层地倒下去。名字叫Tokyo。她穿着旧牛仔裤,跑鞋,厚的纯棉T恤,头发长了许多,凌乱地贴在脸上。
她看着他。她的脸上又有了那种天真甘甜的笑容。她像一朵干燥的花恢复了水分。在他身边的时候,她的冷漠和愤怒曾是这样的多。
她背了包起来准备进候机厅。他看着她背上一个包,手里分别拎着两个,倔强而坚持地用力支撑自己。她一贯如此。
她转身对他挥了挥手,然后消失在拐角处。
15 原来也就这么多
他们同居的日子一共是7个月零9天。
他把房子退了。准备回家。他要把剩下的东西都搬到家里。
最后一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搬家公司的大卡车已经停在楼下。
他作最后的检查。在卫生间的瓷砖里看到一缕头发。他捡起来看,很长的漆黑的发丝,应该是小恩洗头的时候遗留下来的。
他想,这才是她留给他的惟一的东西。
他们彼此之间有过的,原来也就这么多。
生命是一场幻觉
伤寒天空
我渐渐习惯睡眠时间的减少。常常在躺下去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发白。很多次就在床上侧躺着,看窗外的那一片天空渐渐地明亮起来。像被擦去了雨水的玻璃,带着湿润和模糊的晴朗。
那是一段平静的时光。从窗外吹进来的凉风,带着露水和树叶的清香。然后,北京西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锻炼的乐曲响起来,有人开始大声说话。新的一天开始了。
那段奇异的时间,带着暧昧的气息,仿佛只是瞬间。
早上我会喝一杯泡了柠檬的冰水,不吃早餐。我放了爱尔兰音乐,在浴缸里洗衣服,再用竹竿穿起来,放到阳光下面。它们有时候滴下没有拧干的水,我用一个盆盛着那些水。
然后去公司。走在路上,看绿色的大片叶子在灿烂的阳光中晃动,透明得能看得清细碎的脉络。阳光在脸上沉重地跳跃着,我能听到它碎裂的声音。
失眠的晚上,当天还是黑的时候,人会有轻微的幻觉。我开着空调,房间里冷得像冰窟。用毯子一层层地把自己裹起来。无法新陈代谢的身体。觉得自己像放在冰箱里的鱼。
大海消失了。死亡被延续。
只有在深夜和凌晨交接的这段时光里,我是平静而敏锐的。可以做些孤独的事情。比如写作,喝水,照镜子,放小声而喧嚣的音乐,还有流泪。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会掉眼泪。对着陌生人的时候,我的笑容甜美。我不清楚原因。我渐渐依赖上这样的释放方式。
一个炎热的午后,跟着朋友去徐家汇的小巷子,买了十多张盗版的CD。天气非常热。脸上都是汗。音乐是治疗疼痛和幻觉的药丸。音乐缠绕我们。我试听了很多CD。只要唱机里突然爆发出混乱至极的电子音乐,我就把它买下。有时候我听小红莓,有时候是U2,有时候是BLUR,有时候是CURE。激烈混浊的摇滚,把人包围的时候,非常安全。
那些恐惧的叫声。
那天我在凌晨3点的时候,打开电脑开始上网。
我上网,看到我不睡觉的朋友们。朋友在遥远的美国。我对他说,我睡不着,不知道为什么。他说,现在我这里是阳光灿烂的下午,从窗口望出去,能看到绿色的河和鸭子。我无法想象他的此时此刻。他写了很多小说,他曾经结束一场爱情。他喜欢我那张躺在床上的照片,他说,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但是所有的照片已经突然消失了。好像烟花。那是我为自己放的一朵烟花。熄灭的尘烟掉落在脸上。
我在IRC里被一个陌生人狂踢。他好像有些寂寞,每次见到我的名字,就开始一次次地杀线。也许他恨我。人会无端地产生毁灭的倾向。
我一次次地重新连接。这个游戏他很喜欢吗?我想。
然后他厌倦了。他不再踢。或者是走了。
我搞不清那些没有来由的恨。
但我知道有没有来由的爱情。偶然的,看到一个男人的唇角,你爱上他。他的唇角有诡异的记号,你辨认出来。你看着他,在人流川越不息的大街上,尾气和灰尘把你包围。他越过你的时候,距离你只有两厘米。但是他过去了。你不知道他去哪里。一生都不会再看到他。
恨让我想起我在南京拔的那颗智牙。人被麻醉的状态里,只有牙齿被榔头重击的感觉,一次一次地透过身体。那一刻,我想起它曾带给我的许多折磨,它被迫脱离我的时候,已经支离破碎。
我一直记得它。
没有一个人能够像这颗牙齿。我的伤口渐渐都变得暧昧不清。
我记得一些片段。一些模糊的瞬间。那天我躺在某处高级公寓的草地上,看夜空里被风吹得迅速移动的云朵。大楼是倾斜的。好大的风,吹着裙子乱飞,好像是泡在清凉的湖水里面。真的很好。似乎不属于这个城市。只是我很快被赶走了。保安对我说,你可以去公园。但是公园的人太多,树也太多。我看不到。
在黑暗的酒吧里,一个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我的手指上,他说,这是一种巫术,你能看到什么?我说,我感觉不到你血液流动的声音。我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
吧台边挤满跳舞的人群。充满迷幻的电子音乐。黑暗中的汗水和欲望。洋人浓烈的香水味道。颓靡的白色长枝花朵。琥珀色的酒精。古怪的镜子里有苍白的容颜。长发的女子,柔软的腰肢。他拉住我的手,带我穿越过黑暗的人群。他的手出人意料的强硬。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绝望。
台阶上坐满了年轻的洋人。我们跑到偏僻的马路上。
远处24小时营业的超市发出刺眼的白色灯光。一个涂着冰蓝眼影的女孩在幽暗的墙脚下走过。她像觅食的猫。有人在接吻。流浪汉蜷缩在树下,伸出肮脏的手。
我害怕自己再去那个茂名南路的酒吧。它的绝望击中了我。那种堕落到底的欲望,隐藏在每一个不知道何去何从的人身上。把一个残破的罐子用力地摔在地上,听它破碎的声音。这是一部分人想做的事情。他们的语言,他们的欲望,他们的伤口,被破碎声所淹没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上海。它的冷漠覆盖了所有的绝望。
我想我爱上它。我会独自去那里跳舞。
我喜欢凌晨1点左右,回到自己的房间的感觉,黑暗的楼梯,打开灯。上楼,然后熄灭。打开上一层楼的灯。上楼,然后再熄灭。长长的走廊里,有绿色的植物在呼吸。我想我不会把任何人带到我的房间。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地方。可以有写作和哭泣。没有任何人可以出现。
有时候我会很快离开公司,有时候很晚。那个夜晚我离开公司是9点45分,然后我没有吃饭。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他在公司里写作,我去看他。我在一家店铺里买汉堡和可乐。他们快打烊了,汉堡在做。我坐着等。我看到玻璃窗外有一对情侣欢天喜地地走过。他们很快乐。街上的出租车开得太快了,发出沙沙的轮胎磨擦声音。梧桐树的叶子很绿。天空里还有大朵大朵白色的云,在风中行走。那一刻,我突然产生凝滞,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想我是在哪里呢。是在我曾经停留过的城市里的哪一个呢?
那种可怕的陌生的感觉围绕着我。我想我是经过这里的一个路人。我已经接受自己这种身份。任何城市任何人。一个路人。
因为爱他,所以要离开他。
IRC上面的女孩,这样对我说。
我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好。纯粹的东西死得太快了。
我喜欢走过一棵树的时候,摇动它,如果刚下过一场雨。清凉的雨水四处飘洒,淋湿了头发和裙子。那时候我想起瞬间的爱情。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吻别,然后离开他。永远。
我们在IRC上面聊天,她把一个男人的信转发给我。他在和她联系。他提起我。提起他自己。他说,我住的城市离上海很近。常去家旁的一间酒吧,两个可爱女孩开的,三四米宽,10米长的狭长地方,两三张桌子,一张台球桌,放着外文歌,靠近一家涉外宾馆,主要是些老外光顾。基本上这些老外都经过上海过来,常抱怨上海money
city,too many
people。可我喜欢上海……不知为何凌晨3点就醒了,也许跟昨晚的咖啡有关,可我11点才睡,外面雨声很大,没有雨入池塘那种清新好听的声音,是那种打击屋顶,汇成水流冲击地面的嘈杂声……
我看着那些文字,不能相信是他写的。一个男人的心里隐藏着些什么,永远都无法得知。他做了一个网站给我。有他最喜欢的图片和我所有的文字。那是纪念。
遗忘也是纪念。
我裹着毯子在凌晨3点多的房间里,对着电脑。我的泪水一直流下来。为那些信,为一些破裂的语句,为幻觉,为残酷。我很多年不曾碰酒精和香烟,因为我觉得不需要它们,它们使人肮脏。我只是不停地喝水。就像王家卫的电影,他让一个失恋的男人不停地去跑步,因为跑步会让身体内的水分蒸发,就不会再流泪。而我在不停地喝水。所以我不停地流泪。我的眼泪让我自己干涸和充盈。
那一刻我想,也许我是可以离开上海的。北京也好,广州也好,总是能找到一个地方让自己生活下去。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可以恐惧些什么呢。恐惧有时候是牵挂。我知道牵挂是什么。只是无法得到。
我喜欢孩子。有些孩子是不被容许出生的,他们丧失在阴暗的爱情和脆弱的时间里面。能够健康出生的孩子,他们的眼睛看到了明亮的阳光。真好。我在街上看到洋人夫妇,他们在推车里放着一个,手里牵着一个,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像小小的动物,让人怜爱。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缠绕在身体上,纠结在灵魂里。
我想抚摸他们。一些孩子的出生和爱情有关,一些无关。他们也许会幸福地长大,有健全的家庭。也许会没有父亲,或者没有母亲。但是就这样敏感而清澈地长大了。生命如此脆弱而甜美。带来安慰。像青涩的果实。照着阳光的一边散发出芳香。被杜绝的另一边是死亡。
我们去看电影了。很久没有看电影。在台阶上吹着很大的风,天空有两架夜机飞过。从虹桥机场的方向,飞向某处。一些人在空中掠过。一些生命在过渡。城市的石头森林在高空中看下来,会很绚烂。爱情,欲望,理想,孤独,被发酵,被搅拌,被蒸发。
我抬着头看飞机。我听它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我想起在西安的机场,空荡荡的候机大厅,一个清瘦的欧洲男人,他用钢笔在一张明信片上写字。他写得很慢,明信片上是凌乱的英文。他穿一身的绿衣服,背着绿色的包,有绿色的眼睛。我一直在想,他是在告别还是在回归。告诉他所爱的人,他走了,或者是他回来了。这样的猜测让我感动。大厅里开始用中文,英文,日文轮换地播出航班的讯息。我背着沉重的登山包,我从华山回来。无处告别。后来我写了那篇小说。
天空是奇异的蓝。朋友说,那种蓝好像是得了伤寒的病人的脸。我说,我觉得它像绒布。一块掩盖了所有痛苦的绒布。没有真相。
冷眼看烟花
已经有很多人不喜欢谈论爱情了。
有时候我会去采访一些特立独行的人。他们不喜欢工作,在孤独中写作,一直行走在路上,或者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他们当中有很多是70年代中期出生的孩子。
每一次,我都会问这个问题,能谈谈你对爱情的看法吗?我不想涉及到隐私,仅仅只是想听到一种观念,但是结果却让我失望。
一个沉溺于哲学、写作和贫困中的男人,想了很久,然后对我说,他没什么看法,他觉得爱情是个伪概念。
还有一个男人,他开过艺术画展,口才很好,但问到这个问题,他的眼睛就开始犹犹豫豫。话题被明显地敷衍了。
我想,可能是有些暧昧不清的东西,变得难以被表达或者无需表达。只是不知道是问题本身还是人。
如果这个问题是别人问我呢。我想我会回答他,我不相信爱情,但我会接受它。因为它是一种安慰。
在去常熟开会的时候,我记得和同事加班到深夜,修改我们的报告版面。到报告的末尾,我们选了一幅蓝色的图片,大海,城市的石头森林,然后有白色的三个大字:我爱你。旁边是一行英文,只有死亡才能让我们分离。
很喜欢那幅画。这样的深情和勇敢的表白。而我们把它用到了一个工作报告上面。的确是一群有创意的人。笑。或许是觉得能使用它的机会太少。几乎没有。
有谁值得我们去许下这样的诺言呢。还是用在工作报告上较合适。真爱流转。这是美好的愿望。只是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爱情。
在混乱的酒吧,有如水的欲望,闪烁的眼神。女孩花朵般的身体,男人发热的手指。瞬间的游戏。飘忽的情缘。一切都很安全。只是没有诺言。
没有诺言的爱情,会让人浑身发冷。
就像一个人捧了很多木柴在身边,但他的心里没有火焰,无法点燃。他依然是寒冷。
那簇小火焰,就是我们的真爱。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候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
现代冷酷而灵活的爱情观念,的确已经和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海枯石烂的爱情不同。
当一个人谁都不爱的时候,他就可以爱上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这种绝望的感觉,让人陷入最后的深渊。一片黑暗。
一直记得小时候看到的有一对老人。他们每天黄昏的时候都会在街上散步,两个人牵着手,安静地说着话,沿着住宅区兜上很长的一圈。
他们可以在一起看夕阳,可以一直陪伴着到死,可以看到孩子延续彼此的生命而成长。这是幸福的。但是后来看到太多别人的爱情,被金钱、利益、欺骗、利用、背叛……损害得面目全非。每个人都想保护自己。这是对的。
当心变得坚硬的时候,温柔的手就难以触摸上去。一些纯粹的观念,被无情而疼痛地摧毁了。
有一段时间,我不断地接到喜宴请帖。每一次参加的婚礼都让我感觉喧嚣却空洞。我想,大家是都已经累了吧,所以想停靠下来。
如果在路途中刚好看到一个隐约的码头,而且又很安全。
或者是漂流了太长的时间,双手空空,又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虽然旧码头已经苍老。但毕竟仍然在那里。
我也参加了薇的婚礼。薇是我12岁开始就在一起的少年朋友,那时候我们常常在彼此的小房间留宿,两个小女孩挤在黑暗中说的话,现在回想起来,非常的模糊,却又清晰。就像有时候我在拥挤的公车上,闻到的12岁女孩的那种气息,温暖而清香,从头发从肌肤从清澈的眼神中散发出来,彻底得让人有微微的晕眩。
过了10多年以后,这样的气息已经涣散至尽。就像我们曾经热烈而盲目地讨论过的爱情,变成记忆中流泻到床边的淡淡月光,其实永远都无法触摸。
我们幻想着那个还未出现的,自以为肯定会属于他的男人,不厌其烦地猜测他的外表和灵魂。一个英俊的明亮的男人。想着他会等到我们真正地长大。
少年的爱情,是走过樱花树时,突然在风中兜头飘洒下来的雨水和花瓣。眼泪和甜蜜,诺言和疼痛,心动和失望,纠缠交织。像柔软的手指,抚搓着洁白的理想,无声无息地,在上面留下许多印痕。
起初,那些痕迹也是洁白的,但在时光的深处,再俯首观望,发现它们的颜色变成了颓败的黯黄。
终于是有了答案。这样的答案是在疑虑和犹豫中,被缓慢而不容迟疑地放在了手里。
薇碰到了一个男孩,坚持不懈地喜欢她。从12岁开始持续了10多年的感情。我目睹着她从失望一直走到依赖,其中有无尽磨难。她曾想离开他,他也曾想离开她。但最后,终于是嫁了。
婚礼上的薇穿着鲜红的丝缎旗袍,化着艳丽的浓妆。我看得到她的疲惫。我想,我们真的是老了。不再是那两个穿着棉布睡衣,挤在小床上笑闹不停的女孩。那时候我们的心是白纸,柔软地铺展着,等待着饱蘸墨汁的笔触。然后一切覆盖下来。曾经想象过的一切在发生的同时开始永远地失去。
薇说,她想尽快地生个孩子。我突然发现,一个女人的苍老是从她失去了期待以后发生的。
我微笑着拥抱她,那一刻,我感觉到悲凉。想起我们年少时,因为失眠而深夜起床,坐在地上看着房间里的月光。我们的手在月光里游动,什么也抓不住。
幻想中的那个男人,原来真的是不存在的。
70年代出生的孩子,他们不像60年代的孩子,心里有太多浓重的命运阴影。也不像80年代的孩子,被太多的生活方向混搅得焦灼而不安。他们是一块夹心饼干里面,最中间的那一层。味道混浊而沉重。
有很多人经历过早恋。也许都曾经很早地失身。他们用激情而直接的方式,摸索爱情的路途,但是走得太快,所以难免有时候会心里迷惘。等到真正地成人以后,心里有了破碎的痕迹。很多爱情,就以某种匆促的姿态完成了结局。平淡的现实的结局,把所有曾经挣扎过的叛逆和激情,全部地淹没了。
也有一些人,就像我采访过的那些孩子,我行我素,走自己的路。爱情或许可以是孤独的酒精,自由的情欲,一场不动声色的游戏,一个拖在身后的黑暗影子。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并非结局。爱情同样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理想。所以,对他们而言,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或许也是宁愿被替代的。
就像一个做地下文化和音乐网站的男人对我所说的,他想和爱情保持永远的距离。一个不会失望和被破坏的距离。
这样深情和无望的坚持,戴着一张冷漠和不置可否的面具。
充满了矛盾。
父母辈的爱情模式通常是让我们失望的。那种被历史和政治因素所控制的感情,造就的是很多被捆绑在一起的婚姻,充满沉重的负罪感和顺服的无奈。新新人类的爱情还在如花朵般地盛开在城市和边缘,四处弥漫辛辣的气息。他们文身,染发,吸烟,泡吧,在大街旁的车站旁若无人地接吻,用电子邮件和MIRC倾诉衷情。但是那些70年代出生的孩子,他们已经不想谈爱情。
我还是常常想,爱情原来很像我们去观望的一场烟花。它绽放的瞬间,充满勇气的灼热和即将幻灭前的绚烂。我们看着它,想着自己的心里原来有着这么多的激情。
然后烟花熄灭了,夜空沉寂了。我们也就回家了。
就是如此。
行走
那天一帮人出去吃饭。同桌的还有几个初次见面的朋友。朋友介绍,轮到我。笑着说,这是跑了好多地方的人,常常说走就走。记得其中一个男人微笑着问我,是什么?是什么支撑着你做出这样的举动?想了半天,没想出来,然后略带惭愧地回答,是拒绝一种侵蚀吧。
侵蚀着灵魂的东西太多。像潮水一样,在时光中不断地扑打和淹没。有时会感觉窒息。浮出海面。让阳光倾射在眼睛上。放肆地呼吸空气。直到对这种感觉上瘾。
一直是不喜欢电视的人。但关于旅行的节目是看的。那天认真地看完一个关于山峡附近古老民居的报道。片尾出现字幕,旁边是一双走在沙漠中的前进的脚。旧的牛仔裤和厚底的短筒皮靴。沉着的脚步。配的音乐很优美。不知道是二胡还是木笛。音色极为凄凉。
独行者的自由和孤独。在刹那间有了体会。心里就开始发凉。这个节目叫《走四方》。
一个晴朗的黄昏,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看着它划过城市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飞到我们无法预料的未来。因为知道自己没有翅膀。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掉的稻田。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一个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身边男人的肩上去。沿途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站在路边面无表情的农民。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我只想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一刻就够。可是后来,我放弃掉了这个想法。我想,其实任何人的相爱,都只是一瞬间。
去过最多的地方是山。喜欢爬山。喜欢那种起落的艰难和空洞。到达山顶的时候,知道眼前美景无法拥有。在山顶的飓风中沉默。下山的时候,感受轮回从最初回到最初的虚无。
然后是城市。在不同的城市里游荡的时候,夹在陌生人群里可以体会它的独特气息。逛逛繁华的大街,也转一下冷僻的小巷。别有风味的小饭馆和小酒吧会去坐坐,吃很多东西。但不喜欢去旅游胜地凑热闹。宁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挑一个咖啡店的靠窗位置,坐在温暖的阳光中,凝望异乡的尘烟和风情。
很想走得更远。但有时会受很多限制。心里始终有一个远行的目的地。在没有实现之前,似乎也是快乐的。因为心在路途上。没有停息。
喜欢的行李包是很久前买的,NIKKO的登山包,非常庞大,用到现在。重的东西是要放在包的底部,然后再把衣服,相机,香水,水壶,要阅读的书籍全部放进去。旧旧的颜色。可以防雨。然后还有一个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小包,放点坐车买水的零钱。
用过很多的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搭过运货的大卡车。在南昌的时候,还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看滕王阁。
平时是素面朝天的人,但旅行的时候,一定用香水。因为旅途劳累,容易疲倦。香水非常提神。牛仔裤有好几条,穿着它既能坐在酒店的大堂里,也能随便找个街边的台阶就往下蹲。棉布衬衣和黑色T恤柔软吸汗,一直是我惟一的选择。
找不到有时间的朋友,就自己独行。
独行的心情有时候就像一次放逐。在陌生的地方,从不牵挂别人,也无明信片和电话传到远方。只是让自己看。呼吸。尽情地呼吸。
自己在外面,就需要独立,买票,订酒店,看路线,搭车,全部自己安排。然后在旅途中,会遇到有缘的陌生人。曾经有些人,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以后,再放在心上。转了一圈回到家,收到卡片或电话。把它当成意外的惊喜。相信真情。
印象里和朋友一起出去的,是和乔去北京。
父亲给了我3000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乔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我们买了卧铺票。
晚上乔挤到我窄小的铺位上来,对我说她的故事。那些一段一段的情节,支离破碎。在火车轨道有节奏的撞击声中,乔温暖的眼泪一滴一滴掉落在枕上。火车一路开过去,从南到北,风景渐渐从南方的青翠鲜活转向北方的荒凉单调。一路经过山东,河北,所有我只在地图上看到的地方。到北京的时候,是深夜12点多。
整整6天。和乔在北京拿着地图到处跑,拍掉4卷胶片。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为了忘记一个人,跑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躲不开的是自己的沦陷。
那是少年时代的旅行。
有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像一只昆虫一样,寄居在城市的一角,蜷缩起自己的激情和想象。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是温柔的棉被,遮盖起所有的失落。也有失眠的深夜,寂静阅读。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
那一刻,我听到自己血液里的声音。它始终潜伏在那里。
在上海我认识了很多喜欢旅行的朋友,包括一个数次独自走入西藏的女孩。
她在小学里教书,节假日的时候就打起背包在全国晃荡。今年五一节她去了江西一个与世隔绝般的县城,8月份还想再去西藏。她的笑容已经和普通的上海女孩不同了。那是风尘和阳光洗礼后的笑容。清澈如水。
蓝得透明的天空,绿得沉静的草原,高得寒冷的山岭。笑靥如花的藏族少女,漆黑的长发编成一条一条细细的小辫子,穿戴着艳丽的衣服和首饰。英俊的康巴汉子,有漆黑明亮的眼睛。走在夕阳原野上的喇嘛,浑身被一种寂静幽凉的光芒所照耀。还有被云层缠绕的巴颜喀拉山,山下的空阔草原上,散落着星罗棋布的牛羊群。
她说,她相信人的本性是善良的。那是自然给予她的启示。并非逼仄的城市生活。
国内我想去的省份太多。四川、云南、新疆、西藏……它们是一些远方的声音。
还想去越南。看看那里的女人,是不是和我很像。我喜欢那种没落的地方。曾经的繁华和旧梦一去不复返。所以每一条街,每一个人都充满意味深长的伤感。这样的国家还包括印度、埃及等。都是想去的地方。
8月份,决定去趟北京,因为要处理一些事务,见见朋友。潜意识中,感觉自己又可以被放逐一次,所以充满起飞之前的沉重质感。之前一直出没于上海西区,写字楼和租住房都在北京西路,所以每天的路程就是车流不息的一条老马路。
机票到手以后,给自己买了一顶黑色的棉布帽子,还有黑色的短袖T恤。旧旧的破牛仔裤也洗干净了。还要洗球鞋。这样的时候,想起来自己为了工作,真的很久没有出行了。
心里充盈着明亮的情绪。北方的太阳会非常灼热。他们说。可是我热切期望着阳光在手臂上发出细碎破裂的声音。
给北京的一个朋友打手机,快乐地告诉他,星期六我就在北京了。朋友愣了一下,然后说,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拉萨呢。
都笑了。
玻璃之城
这个片名很美。《玻璃之城》。张婉婷的作品。
通俗意义上的文艺片。只是拍得精致而温情,像深夜读给自己听的一段轻轻的诗歌。片头一出来就是一段流畅清泠的钢琴。带着悲剧的阴影。还有黑暗夜空中的烟火。这是两个清新的细节。所以耐心地看了下去。
有些情节感觉很熟悉,好像心底隐藏的一些往事,因为相似因为翻涌而被轻易地打动了。港生深爱着韵文,年少情怀,纯真的,又带着一点点轻率。似乎是轻易地别离。再次邂逅时已是中年,彼此都有了家庭。难以割舍的罪恶和快乐。直到彼此在一场车祸中相拥而死。他们给自己的孩子都取了康桥的中文名字。这是他们年轻的时候,想去的地方。韵文和港生同居的时候,两个人的容颜都已沧桑。韵文痛苦地问港生,我们该怎么办?港生说,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这个世间有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
再次听到《Try to Remember》。经典的老歌。
是自己曾经抄在笔记本上的。那时还在校园里。电影里放这首歌的时候,是韵文去监狱看望港生。她带了唱片和阿司匹林给他。港生送给她的鲜艳玫瑰,养在清水中。每天一片阿司匹林。在他离开她的时候。
港生离开香港去巴黎的时候,给韵文一只石膏做的手。他说,我手上的爱情线、生命线和事业线都是你的名字拼成的。韵文应该无憾。一生拥有一句这样美丽的情话。是被一个男人这样的深爱过。
听着那首歌的时候,感觉到时光的衰老。
只是我们还拥有记忆。这样就已足够。
港生在巴黎过着艰难的生活。韵文想去看他。努力地挣钱。存够钱才可以打3分钟的电话给港生。她在那端无奈地说,港生,你别不说话啊。你不说话是浪费钱啊。凄楚的声音。无奈的生活。
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爱情。
下着漫天飞雪的巴黎的街头电话亭里,终于空荡荡的。只留下雪花的声音。
别离总是黯然。
舒淇是美丽的。最喜欢她浓密舒展的长发。像一把海藻。在这部电影里,她的哀婉的柔情比一贯的飞扬调皮得多。也许是剧情的需要。
港生再次因为要陪自己的妻子而对韵文失约的时候,韵文决定离开他。她说为什么我们常常会同时喜欢两个人呢。她对自己的罪恶感手足无措。
港生曾对她说过,怕什么,我肯定是会娶你的。在舞会之后的校园里,他想要她。可是最终他并没有娶她。
他只是爱她。无力自拔地爱她。韵文去了伦敦。他去找她。绝望中试图用望远镜找到她一闪而过的身影。可是镜头中闪烁而过的都是往事的片段。
韵文年少的容颜,在夜色中像一朵鲜艳的玫瑰。韵文在风雨中扑向他的怀抱,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姿势。最终扑向死亡。
可是死亡是完美的结局。他终于永远属于她。
电影里有那么多的音乐。钢琴。柔情的旋律如水滴般清澈,还有满目灿烂绚丽的烟火。在黑暗寂寞的夜空中。
爱情是一场偶遇的烟火。有些人能够看到。有些人一辈子平淡。在钢筋水泥的都市里。在玻璃之城。没有人有太多机会看到烟火。
漫画作者欧阳应霁,有一组关于烟火的漫画。他说,这个城市的人突然看到一场耀眼的烟火。可是并没有什么节日。所以他们相信这只是一场幻觉。欧阳也是香港人。
电影的结尾。
空寂的走廊上,少年的港生拉着韵文的手去参加学校的舞会。韵文清脆的笑声在黑暗中遥远。
时光的路途上,只留下爱情的足音。
然后一切消失。
爱情理想
张艺谋的电影越来越返璞归真。从华丽繁琐的舞台道具和色彩气氛的渲染,发展到无任何矫饰的实物拍摄,这种变化是让人喜欢的。它让我看到一部清澈质朴的电影。《我的父亲母亲》。
这部作品一如既往,获得柏林电影节的大奖。故事情节和结构简单平淡,没有环环相扣的跌宕起伏和波澜迭起的动人心魄。从某种意义上看,它的内容仅是一张单薄的皱纸。但是因为纸张的柔软和纯白,笔触在上面的涂抹就显得自由和艳丽。
音乐。画面。人物。导演对影片每一个细节的关注都达到了极至。从而使影片的故事性显得单纯,而艺术性和人性却得到了反衬。电影的主题音乐有很大的超越。作曲三宝用了一种熟悉的乐器。我不能确定是长笛或中国的笛子,但隐隐感觉希望它是风笛。胸口好像是被温暖的潮水扑打了一下,哗的一声。那样的沉静。
那是母亲第一次看到父亲。高大英俊的城里来的男人,出现在偏僻的山村。他穿着蓝布中山装,头发理得很短,口袋里插着钢笔,笑容干净。这个男人是知识和爱情的象征,一下子就戳入母亲的灵魂。在电影里,音乐无处不在。它们是清澈温暖的水滴,渗透在每一个灵魂骚动和沉静的时候里。
一个贫瘠而淳朴的年代。但是爱情在,对知识的向往在,人性的坚忍和温暖在。
章子怡的美丽让人目眩。一种真正的因为年轻才有的气息。好像一只苹果,因为甘甜的果肉和汁液,而从嫣红的表皮里发散出甜蜜。有着不忍面对腐败的恐惧。
18岁的章子怡在宽银幕的近镜头里,无忧无虑地袒露出没有任何化妆的脸。透明般的肌肤在阳光下像平滑的丝缎。漆黑的眼睛明亮湿润。玫瑰般的嘴唇。甚至包括脸上俏皮的雀斑。那些人老心不老,几近中年,却奋不顾身地在银幕上扮演青春少女的女人,不知道会如何感想。章子怡是值得自傲的。因为拥有青春。以此她能够不需要任何脂粉,一张素面就笑对数百万观众。
在平原的草地上,她撒开双腿,像一只小鹿一样娇憨跳跃地奔跑。这样的姿势应该是经过设计的。但是是这样的让人惊艳。那是40年前的女孩,40年前在山村的纯净空气和宽阔平原里长大的女孩,才有的奔跑。
总觉得在张的审美观里,对女性的美有一种固执的标准。不管是巩俐还是章子怡,她们总是有漆黑浓密的长发,洁白的牙齿,明亮的眼睛和灿烂的笑容。在电影里,她们是野性和桀骜的,在沉默寡言中有驴子般的倔强脾气。对人对事,有一种形式莽撞的忠诚,看起来很盲目,却又目的明确。因为确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也许,张表现的一直是他自己。他是个自恋的男人,像所有的艺术家,把自己的个性和理想,赋予自己所创造的作品。张挑选的每一个女演员,都是他的作品。她们是没有个性的,只映射一个男人固执而阴郁的理想。张对她们的塑造,霸道而不容妥协。他喜欢把她们放在封闭的环境里,让她们遭遇一些需要极力抗拒或者追寻的事情。
在潜意识里,我觉得张是个孤独的人,他希望与世隔绝,只保留自己真正向往的精神和希望。
他惟一涉足城市题材的电影并不出色,那仅仅是他想做的一次尝试,不能反映他的精神和思维方式,所以女主角瞿颖在里面毫无特色,只是一个漂亮花瓶。而在那些他为之而沉溺的影片里,他电影里的女性变成了他自己,她们是惟一的主角,男性角色可以模糊或者隐去。而女性的形象就像火焰一样,明亮艳丽,烧灼着整部电影的灵魂。
张挑选到的地点好像一个世外桃源。明亮的阳光照射在绿色的山谷和树林上,照射在草丛和平原上。一条迂回的泥土路。封闭的农村是张的情结。他赋予它贫穷以外的意义。好像是一个梦想起源的地方。而这次,他给了这片寂静的土地,一个关于爱情的理想。
《我的父亲母亲》,反映了一种中国式样的爱情。含蓄到无法言语,坚忍到百折不挠。一眼在人堆里看到的男人,是这样的喜欢他,做最好的食物想给他吃,总是想看到他。在冰天雪地里等待他,在荒山野林里追逐他,在地老天荒中陪伴他。
这样的爱情,也许曾经在一个湮没的年代里发生过。
也许还会一直存留在我们的理想里。
她比烟花寂寞
去音像店的时候,老板推荐了一部奥斯卡获奖电影,《Hilary and Jackie》。
封套设计成凝重的红色。两个亲密依偎的女孩。一头金发的Jackie有着不羁的眼神和笑容。而躲在她背后的Hilary看过去是隐忍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画面让人忧郁。
一对姐妹,从小情深如海。长大后,渐渐走上不同的道路。
Jackie因为惊人的音乐天分,开始演奏大提琴的漂泊生涯。盛名背后,隐藏无尽空虚。而姐姐Hilary放弃了她吹横笛的机会,嫁了心爱的男人,甘心在乡下过平淡幸福的家庭生活。
Jackie深爱着Hilary,却注定要四处漂泊。姐姐嫁人以后,Jackie想和姐姐一起过单纯的生活,也想分享她的男人。结果三个人因为深爱而软弱,又因为软弱而痛苦。Jackie只有黯然离去。最后Jackie因为长期的颠沛流离,患病而死。
中文的译名是《她比烟花寂寞》。另一个译名是《狂恋大提琴》。
电影的色彩处理很有风格。无论是天空的蓝,乡村的树叶,欧洲街道的古典,还是女孩的丝缎裙子。浓郁清冽,带着些许的怆然。这样的颜色,以前只在BENETTON店铺里看到过。杏黄,玫红,松绿,或者灰蓝。这个意大利牌子现在声势下跌,衣服常以三折处理。但是我很喜欢它的广告画。比如一个脸上缀着小雀斑的欧洲女孩,露着洁白的牙齿很快乐地笑。健康得像朵向日葵。
曾经买过一件男式毛衣。酒红色。看上去陈旧而温暖。M的型号穿在身上非常宽大。喜欢把这件大毛衣配着旧牛仔裤穿。在那年秋天的午后,会独自带一瓶矿泉水,去图书馆看书。还记得风中清醇的桂花香,飘浮在从窗外倾泻进来的阳光里。
在电影经典的色彩里面,又让人闻到怀旧的清香。隐藏在心的深处。
电影里有许多精彩的台词。
Jackie说她想找一份工作,Hilary对她说,你除了拉大提琴,什么都不会。就好像我除了吹横笛,也什么都不会。我们是没有谋生能力的。我们是baby。
你以为做一个简单的人就比做一个特别的人容易吗?并不是这样。
当我们爱一个人,会记得一些和他有关的画面。失去他以后,只要一想起,他就会出现。他会出现在那些画面里。
然后,当Hilary要求她的男人去接受Jackie的时候,她对他说,Jackie只是想证明。证明她能够被爱。
临终前Hilary对Jacdie说,你曾经告诉我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果然如此。
一段高潮是在这里。
Jackie对Hilary说,她要和姐夫做爱。她直接天真的性格使她自己没有余地。当Hilary戒备地劝阻她,Jackie悲愤交加,一个人跑到荒凉的旷野。
Hilary在后面追赶她。冬天寂静的旷野不见人影,一路却见到Jackie的衣裙一件件铺落。Hilary惊慌地大声呼唤,跟随着衣服的踪迹和Jackie的哭泣找到树林。赤裸的Jackie蜷缩着坐在灌木丛里,腿上被荆棘划得鲜血淋漓。她抱头痛哭,像一只受伤的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动物。情欲和寂寞让她在煎熬中崩溃。她哭着对Hilary说,你一点也不爱我。我仅仅只是想做一次爱。但是你不肯给我。心碎欲裂的Hilary脱下大衣,紧紧地在寒风中搂住Jackie。
Hilary终于屈服。
人性的复杂和脆弱发挥到极至。嫉妒,自私,宽容,深情。混乱而无助地交融在一起。这是电影里面感人至深的镜头。看的时候终于流下泪来。
这是Jackie一生最温暖安定的一段日子。在Hilary偏僻乡村的房子里。没有物质的华丽和盛名的包围。却有她深爱的姐姐。以及她姐姐的男人和孩子。
Jackie渴望和Hilary分享这一切。她说,我们能永远这样多好。但事实告诉她,她不但伤害了自己,还伤害了两个深爱着她的善良而无辜的亲人。
Hilary终于凄然地对她说sorry。她说,从小到大,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全部都会给你。
一个不辞而别的清晨,Jackie背上大提琴黯然而去。
Jackie继续自己无法改变的生活。
寒冷的冬天,她穿着深红的上衣和橘红的短裙,独自背着大提琴走过风雪弥漫的异乡街头。长发飘散,神情淡漠。
绚丽的艳装后面,是寂寞的灵魂。
也许心里有一场无法如愿的爱情已经道别。那个不属于她的男人,短暂地欢爱过后,不再相见。等待着的,依然是无尽的漂泊。
撕裂中的琴弦发出凄厉的声音。Jackie捂住耳朵大声尖叫。
电影的镜头一个个切换。Jackie穿着缎子长裙,坐在黑暗中的一束光线里拉琴。
大提琴如泣如诉。裙子的颜色不停地变换。灵魂是惊世骇俗的艳丽。却始终空洞。然后有一天,她在舞台上站不起来。音乐会潮水般的掌声和欢呼消失,曲终人散。整个演奏大厅空洞寂静。
终于她发现自己的手,变成一个无法挽回的寂寞姿势。
Jackie临终的那个夜晚,她的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来。只能抽搐和哭叫。她的父亲对她说,你说不出话来,我们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是有一个人知道。上帝会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
终于从小就有心灵感应的Hilary顶着狂风,从很远的乡下赶过来见她最后一面。乖女孩。乖女孩。Hilary坐在床上,轻轻地把虚弱和神志不清的Jackie抱在怀里。我们的王子要穿越大河沙漠和草原,前来相见。这是两小无猜的童年。她们亲密的游戏。
Jackie仰着头躺在她的怀里。她已经看不清楚Hilary的容颜,也听不清楚她的声音。
曾经的深爱和无言的憎恨。刻骨铭心的爱恨纠缠,在生命的尽头,是一片平静。
即使在深切的热爱里面,我们也是孤独。
繁华落尽,如梦无痕。
心动
临上飞机的时候,他递给她一个木盒子。是送给她的礼物。他们互道珍重。然后她提着行李远去。在机舱里,她打开盒子。里面有一张卡片和一堆照片。卡片上写着,这些是我想你的日子。那些照片上是一天又一天的天空。清晨的,黄昏的。晴朗的,阴郁的。每一张后面都写着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就像他们少年的时候,他躺在阳台上。看着天空。想着她。
17岁。她家后面的那条巷子。他靠在墙上等她。夜色中,她像一只鸟一样从黑暗中跑过来。快乐的。惶恐的。他还在读书,没有什么钱。除了看电影,只能在街上闲逛。买小摊便宜的食物吃。
深夜的时候站在街头,等着最后一班公车。她怕冷。她总是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敞开夹克,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放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她的眼睛漆黑而明亮。17岁的时候,她的脸上才有的幸福的笑容。她轻轻地对他说,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到天亮好不好?他说,好。
然后有一天,他们对彼此的父母撒了谎。准备坐船去一个海岛过夜。他们渴望能整个晚上在一起。温暖的身体。甜蜜的气味。纯真的缠绵。相拥着看到夜空中的曙光出现。她对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他没有说话,只是在背后抱着她,轻轻亲吻她的头发。
父母终于发现了。她的母亲找到他,质问他,你大学都没考上。你养得起她吗?如果有了孩子,你如何来负责?母亲哭了。他终于答应母亲。等考完大学,再去找她。他没有再去找她,也不再给她电话。
终于在一次争执中,她对他说,你既然这样我们就分手好了。他也很生气。他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她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
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
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
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他一直是一个great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张艾嘉的电影《心动》,再一次让人回味爱情的甜美和脆弱。时光重来,人已不在。
最孤独的人
文森特·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通写的前言。他曾给梵高写过一本传记。书名是《渴望生活》。
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
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拖了几天后死去。在他弟弟提奥的怀里。
只有提奥支持他的绘画。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这本书信集里,孤独的梵高说完了他一生想说的语言。
为了忘掉忧虑,我躺在一棵老树干边的沙地上,画这棵老树的素描。我穿着一件亚麻布上衣,叼着烟斗,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望着沼泽和草地,这使我快乐。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次艰难的航行,我不知道潮水会不会上涨,乃至没过嘴唇,甚至涨得更高。
但是我要前行。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
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
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
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黏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
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梵高终于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自我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向自己开了一枪。
破碎带来快乐。可以不再绝望。
爱尔兰音乐
爱尔兰音乐是从1998年开始听。一直听到现在。第一张CD是在小店铺里买的盗版,忘了所有的曲目,只剩下零星的旋律,残留在心底。那是真的像水滴一样清澈的音乐。好像幽暗的丛林里一片深蓝的水洼。风把红色的树叶,粉白的花瓣吹落下来,漂浮在水面上,然后被带走。这是音乐带来的意象。
在去北方看一个朋友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带着这一张CD。我见到他,然后和他一起听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曲子。然后把它留给了他。后来我决定消失。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最喜欢的CD留在了北方,留在一个我不想再见的人身边。我后来再也买不到起初的那一张。我只是买了其他的爱尔兰音乐。非常多。
有三张是我最常听的。《Celtic
Dance》。小提琴拉出来的舞曲,伴随着风笛和钢琴。快板酣畅淋漓,慢板迂回柔缓。单纯的节拍里,有纯粹的心情。《Celtic
Woman》。7位女歌手倾心演唱的14首清醇甜美的歌曲。歌名有《Trees》,《This Moment》等。《Song of theIrish
Whistle》。舒缓的旋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暖暖》,《七年》等小说,都是在深夜的《The Level Plain》,《TheSouth
Wind》的旋律中写出来。
从早上听到晚上。从深夜听到凌晨。那种高亢起来明亮尖锐,低沉的时候柔软婉转的旋律。像一条丝线,不断地不断地缠绕。
我不清楚音乐和文字的关系。有时候房间里什么声音也没有,只听见键盘在空气里敲击的声音。有时候流水一样的音乐四处倾泻,我坐在电脑面前,看着窗外曙光隐隐浮白的凌晨。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那时候是秋天。我记得。1998年的秋天。我的一个人的封闭生活。只有爱尔兰音乐和写作陪伴着我。它们让我保持着清醒,没有在寂静中腐烂。
听这种音乐,要在深夜到凌晨之间的,那段暧昧的时间里。秋天,稍微有点清冷的天气。光脚,裹一条毯子。独自。窗外有雨声。点点滴滴打在玻璃上,好像心里的回声。
在小店铺的一大堆盗版盘里,它们偶尔出现。后来我很少去买CD。我是怀旧的人,会把很多用过的东西留在身边。我总想着它们也许是可以陪着我一直度下去的。直到它失去声音。直到我意念模糊。可是我们的灵魂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交融。每一条心的纹路都被温柔地覆盖。填补。和愈合。
每一次在不同的地方搬迁或转移,我就得扔掉很多东西。流离的生活让人无所依傍。
旧日的信,日记,E-mail在清理的时候,是有快感的,一切突然空白,仿佛白雪茫茫。
只有对物质的温暖依赖。旧衣服,旧照片,旧书,旧CD。带着它们到处走。2000年我把最喜欢的3张爱尔兰音乐CD带到了上海。这个拥挤的城市。深夜在租住的北京西路的旧公寓里写作,让旋律如水般四处流泻。然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平静的容颜。
还好。没有物是人非。
生活在别处
读高中的时候,我认识海伦。我一直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区分的标准很简单,那时候在班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不喜欢她,说她矫揉造作。但是海伦一如既往。
她是个浑身散发出浪漫气息的女孩。走路的时候喜欢轻轻摆动腰肢,常常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看人,非常妩媚。如果那时候很多女孩还仅仅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那么海伦是离阳光最近的那枚果实。
我不介意和海伦做朋友,因为她是个阅读广泛,有自己品位的人。我们在一起交谈的机会不多,那时各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对她很温和,有时候我们说话,能够就看到的某本画册谈上很长时间。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本,里面写到她参加的一个舞会,认识一个美国男人,他自己开画廊,在上海工作。在那个舞会上,他教她跳狐步舞。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在我们这样一个重点中学里只能是一个传奇,很多女生知道这个故事,她们说她有幻想症状。可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高中毕业以后,海伦去北方读大学。
她不断地有信来,信上的字迹一律是倾斜跳跃的,飘忽地拥挤在一起。她在信里有许多事情可以描绘,比如在秋天的北京看银杏树的黄叶飘飞如雨,在天津骑着自行车去各个大学校园参加舞会,和同学一起去河北农村,学校的宿舍里她挂着一个日本纸灯笼……当然,始终都有那个美国男人,她叫他John。她说John的金发梳成马尾,常常穿一件秋叶黄的麻质西装,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比她大很多,离婚,有一个孩子。可是他爱她。
假期的时候,海伦回到南方的城市。我们见面。她的个子高挑,脸上有健康的肤色和笑容。离开这个南方俗气的城市,海伦如鱼得水,找到她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再有平庸的同性取笑她的与众不同。
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以色列的外籍同学,一个是北京女孩。她把她们去海边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一群高高大大的女孩,神情自若地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有一种自由和桀骛的气息。她说,她们打算去安徽农村看旧时的老房子,还想去四川。但是西藏是不去的。因为她觉得那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她必须要和自己最爱的男人一起去。
那时候,海伦已经有自己的电脑。她始终是个走在前沿的人,英语出色,喜欢阅读和音乐,对电影绘画服装都有很好的品位。在她的家里,我看到满满一柜子的画册,CD和影碟,还有非常漂亮的衣服鞋子。绿色的翻绒皮鞋子,纯黑吊带蕾丝背心,褐色丝绒西服,还有上千元的华丽的羊毛披肩……大部分都是很昂贵的名牌。
她用微波炉烘烤爆米花,有些烤焦。然后她打开电脑,给我看她下载下来的冰岛歌手比约克的照片。这个歌声诡异的女孩,有一张猫一样天真而冷傲的脸。我们同时还喜欢王菲,收集她所有的CD。
大学毕业以后,使我感觉不解的是海伦依然回到了南方城市,没有留在北京,也没有去她喜欢的上海。她最爱的男人在上海,但是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然我不问她任何问题。我还是希望自己相信,她所描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
有一次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在杭州街头邂逅一个马来西亚年轻男人,她觉得他很英俊,就过去请他给她拍照片,然后一起找了咖啡馆喝咖啡。分开后彼此打电话交往很长时间,那个男人去香港工作,居然获得最有魅力男人奖。她绐我看他寄给她的照片和杂志封面及介绍,果然是同一个人。
同样的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她翻时尚住宅杂志,里面介绍住在香港的一个英国男人的居室,她很喜欢他房子里的宗教气息,就给他发了传真。然后,那个男人回了信,他们开始通E-mail,等等。
我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勇气、梦想和传奇的味道,不是平淡生活中的人所能轻易做到的。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制造离奇故事的人。所以我觉得海伦有缓慢释放的漂亮。她的个性很张扬。
她每天早上坐班车去离市区很远的保税区上班,做一份乏味但稳定的工作。回到家以后,用流利的英文在网络上和外国男人聊天,如果感觉有趣她就会去上海看他们。她还是提起John,说他已经回美国,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喜欢他,但是他依然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他在电话里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她说她和国内的男人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当然这个观点我很理解,但并不赞同。
她也曾提到很想辞职,一度非常想去澳大利亚读书,但都没有实现。所以我觉得她会做这份工作很久,因为她说过自由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现实基础上。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在网络上刚刚碰到一个远在加拿大的中年男人,他有一个自己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曾经有数次连续交谈从深夜到凌晨,那个男人说他会到上海,希望与她见面。海伦的脸上神情妩媚。
她开始和朋友相约出去旅行。去敦煌拍照片,会被国外一家网络站点采用。我把一条红格子棉布长筒裙送给了她,那条裙子是用一块一块棉布拼起来的,有少数民族野性妖艳的风格。她很喜欢。自然我们一直交换许多礼物,香水,耳环,挂件等。
她的一个首饰盒我一直在用,原木做的,有树的清香,用一个皮带扣子系着,描着花草的细碎花纹。
那次见面海伦的头发扎着两个辫子,穿着她在北京阿尤的店里买的红色碎花灯心绒裤子,嘴唇涂抹得湿漉漉。虽然她一直都是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但的确与众不同。
我希望海伦有一天能够和她心爱的男人去西藏,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中,眯起眼睛看到远方她梦想中的生活。那一刻,只要快乐就好。
人淡如菊
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去南京西路的日本寿司店吃晚饭。从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钟左右的路程。
夜晚7点左右的寿司店,灯光明亮,不时有铁板烧灼耳的尖叫声。穿着蓝衬衣和白色围裙的干净的男人,从垂下的长长布幔里探出头来,戴着手套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寿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浓的南京西路,车流和人群,纷杂地交错。
店里有微微蓬松的米饭,三文鱼橘红色的生鱼片,生菜沙拉,酱汤,蒸蛋。城市生活,紧张的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回到家里独自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丧失掉所有温暖的意义。而在空调适度的干净店铺里,吃一顿干净而营养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觉是关爱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得到了舒缓和放松。
常常我看到一个独自吃晚餐的女人。我们之间相隔了一个空的位置,放着她大大的手提包。她的晚餐内容很简单,一碟鱼子寿司,一盘清炒蘑菇,生鱼片,还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吃得缓慢而悠闲。有时候侧着头看窗外的灯火璀璨,很安静的,好像想着一些心事。
30岁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干净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蓝印花上衣,简单的短发,皮肤很好。耳朵上戴雅致的小颗钻石耳钉,手指上一只戒指也没有。我能够用直觉判断看到的各种陌生人,通过她的神情,味道和细节。所以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大机构里主管级的人物,单身,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独立。自由。
她拿筷子的那只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优雅的气息,一只碧绿的玉镯子轻轻地从瘦的手腕滑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寻味。
一直习惯看到那些一到30岁就迫不及待在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中下层的商场柜台后面,在农贸市场的满地泥泞中,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里面。用着低劣化妆品的脸,会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鲜红唇膏和堆积在一起的惨白厚粉。那种惟恐青春逝去而极力挽留的局促,让人感觉悲哀。而且脾气通常异常暴躁,小小一个吃亏就可以被仇恨和咒骂,因为贫乏,性格亦变得自私和贪婪。曾经如花的容颜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复返。整个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压垮。无力翻身,亦无处可逃。
也许一到30岁的女人,是会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独立和聪明。会活得很辛苦。还没有嫁出去的,会急于寻找长期饭票,因为自己无力在社会上打拼,开拓有价值的前程,担心被淘汰,温饱会有问题。而男人是越来越挑剔和自私了。他们没有兴趣去供养一个无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爱情变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会把自己丢掉,整个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发现身边的男人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门外,呼天号地,无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为缺乏自信。因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别人为基础。
而我相信逼仄残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双手撑起来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会潮流尖端的女人,她们会越来越美,随着年龄的增长,释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欢那些到了30岁还神定气闲的女人。喜欢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聪明果断,为社会创造价值。喜欢她们选择简洁的衣服,用进口的化妆品。喜欢她们因为生活的磨砺和沉浮,而越来越沉着和平静。喜欢她们不依赖男人,但有欣赏男人的好品位。喜欢她们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关心自己的健康。喜欢她们懂得付出,充满柔情,而又冷静地和感情保持距离。喜欢她们享受独处的快乐。喜欢她们的成熟。
那天对朋友说,觉得女人最美丽的时期是两段。15—17岁,花蕾初绽的清醇甜美。然后是靠近30岁的时候,因为经历过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间有无人得知的秘密,人淡如菊,更显不羁。但前提是她必须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钱不是靠男人的给予,所以她不会刻意装扮自己,不会为谁而改变。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
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
漂亮女孩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通常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经典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
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上去好像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上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位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巅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
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是有着强烈的表达力的。
舒淇拍的RED
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
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
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就是如此
暗香
如果是独自一人,最想陪在身边的是香水。
常常做的事情,是在手腕上轻轻地抹上一点,然后在休息的间歇,悄悄地闻它。
这是很纯粹的私人的感受。香味对人是一种安慰。
当自己觉得爱上某个人,或者想离开某个人的时候,会想闻到香水。
喜欢那种带着点诡异的清香。
不应该太单纯。伤感,野性,颓废,优雅,混杂在一起。无法分辨,却可以用心去感受。
喜欢的人也是这样。
比如一个穿着很简朴的棉布衬衣的男人,平静地站在街边的阳光下,但是你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暗涌。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柔情的。
无从捉摸的感觉,充满诱惑。
看《玻璃樽》的时候,我喜欢舒淇。她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好像原野上盛开的蓝紫色野花,在风中烂漫而明亮。
香水是有个性的气味。
一瓶香水里包括的成分,可以有鸢尾,百合,茉莉,玫瑰,铃兰或者橡苔。
当然还有更多的,例如佛手柑,风信子,月桂,含羞草,甚至琥珀。
一整个春天,都可以在那瓶有色或透明的液体里,给灵魂带来安宁或激情。
用过很长时间的是PETIT GUERLAIN。娇兰公司专门为婴儿设计的香水。
香味是简单而清淡的。柑橘和柠檬的前味,然后是玫瑰和茉莉。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
然后是CK ONE。中性的香水,和那个服装设计师推崇的简单优雅的风格是一致的。
NINA RICCI的淘气小精灵,香味就比较浓郁一点。但是有一种绮丽的忧郁。
最近买的是KENZO的清泉,仅仅因为炎热的夏天即将来临。而这种水果味道的香水,涂在脖子上有凉凉的感觉,也许加入了薄荷。
对香水我是没有常性的人。
如果常常闻着同一种味道,很容易让嗅觉麻木。
不安定的感觉,有时让我们的灵魂保持灵敏的状态。
有时会喜欢一些香水的名字。
例如有一种香水是叫SOLO。单独表演,单独飞行,是我喜欢的意思。
还有NARCISSE。古希腊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自恋的少年。奇怪的是自己在北方旅行时,买来的两件外销的格子棉布衬衣,也是这个牌子。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
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觉着它。
或者让自己爱的人感觉它。如此而已。
中国的男人很少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把香水用得很适当。以前是碰到过的。很容易给人张扬尴尬的感觉。
所以宁可他们是整洁的。因为干净的头发和皮肤,本身就有天然性感的味道。
如果曾经爱过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气息。甚至有些人我们会淡忘他的容颜,但仍然记得他的气息。
这是无法被时间代替的。
山中岁月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地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妈妈的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向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摘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像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像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
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惟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
对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像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汽弥漫,外公在往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戒指
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像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过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拿出这枚惟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得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上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惟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南方八月
到达另一个城市的时候是黎明。南方潮湿温暖的夏天早晨,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清新得透明。
背上的NIKKO还是很沉。矿泉水和药片都在。买的那件棉织的开襟上衣,旧旧的玫瑰红。是自己喜欢的。想着可以配一条小碎花的棉布裙子穿。麻编的球鞋。涂一点点淡粉色的胭脂。在火车的卧铺上,把它整夜地盖在腿上。还能闻到棉的淡然清香。
想着我还能为你流浪多久。为你美丽多久。
在阳台上看到的白色茉莉。小小的柔软花朵。在暮色中有了褐色的枯萎痕迹。就好像时光在心底留下的纹路。黯然的。
这个古朴沉郁的城市。是我宿命中飘忽的线索。空旷的街道。还有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喜欢它带一点点的荒凉。一点点的慵懒。似乎恍然。历史沉淀。悄然无声。它负载太多的前世和今生。
好大的雨。在豆浆店里,看着玻璃门外暗淡陈旧的砖墙。那一刻,怀念我的《IrishMusic》。渐渐相信,它们是灵魂深处的一些声音。
在这样的午后。是离你这样遥远的一个女孩。平淡的时光。
告诉过你,也许会写一段新的文字。我的南方八月。
在百货公司看到的那瓶香水,是西班牙的。海玫瑰。很诡异的名字。拿过来闻,是淡淡的气息。有些忧伤。
还是午后突如其来的大雨。南方的夏天弥漫水雾。从街对面跑到百货公司的那一段路程。听到自己畅快的心跳。在宽阔的大街上跑过去。成排的汽车停止在红灯后面。突然感觉像一只鸟。裙子湿湿地裹在身上。店里的冷气扑面而来的时候。冻得笑了。
二楼有个咖啡走廊。到处弥漫着咖啡浓郁的芳香。放着音乐。是一个男人温柔的声音,在那里低声地唱,谢谢你曾经爱过我。重复的。
在试衣镜里看到自己寂静的眼睛。
去牙科看那颗刚开始长出来的牙齿。
它是这样的疼痛。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吗。它长得如此艰难。麻醉的时候,想起李碧华的文章。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是牙齿。失去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血肉模糊的。绝然割舍。
医生艰难地拔这颗长了一半的牙齿。在心里对它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然后它走了。留给我一道缝着线的创痕。在疼痛中缓慢愈合。
无论如何。我想我已经可以忍受。一言不发。像个沉默的男人。
深夜的时候想起来喝水。
看到窗外的高层公寓,似乎可以触及漂浮白色云朵的夜空。想着心里如果有个爱过的人。又暖又美的往事。心里即使有些惆怅。
时光苍凉。然后感觉眼泪依然清澈。
不是爱的人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宿命给我们的结局,只是叫我们摊开手心。里面是空洞的。没有诺言。也没有永恒。
少年往事。爱恨纠缠。放弃以后才获得自由。只有彼此能平淡相处的人,才能长久。
然后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迷路了。公车把我带向郊外。我知道我的方向搞错。可是我安然地坐在阳光下,看着窗外的夏日风景如风掠过。
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没有方向的人。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没有家的人,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地方都当做家。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不会爱的人,也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我也知道。
然后眼泪就轻轻地掉下来。
送给你的戒指你很喜欢。戴在手指上直到它磨出戒痕。
可是我最不喜欢的首饰是戒指。因为不喜欢束缚。自由惯了。
收藏一个细细的银戒指。想等它很久的时候,再看看爱情是不是苍老得面目全非。所以我不喜欢你送我戒指。
有时候,我想你只是在身边,看着我。安静的。平淡的。
也许我也已经苍老。
在火车的暗淡灯光下,拿出杜拉斯的《物质生活》,进行漫长的阅读。
杜拉斯写夜里的最后一个顾客。她写着:我们哭。要说的话都没有说。我们后悔彼此并不相爱。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这个人,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就像是夜里遇到的最后一个顾客。
一个15岁就陷入无望爱情的女孩。从此残废。在孤独和酗酒中打发一生。只有写作是惟一的安慰。杜拉斯。她的眼睛如此美丽。因为美丽而过早地凋谢。
想起《情人》那部电影里的旁白。女人的声音平静地叙述。叙述她生命中最初的一条河流。没有任何伤痛。只有回忆。所有的情缘都被岁月沉淀。
不知道在邮船渐渐离开码头的时候,伏在栏杆上的女孩,看着岸上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她内心的感觉。可是电影镜头上,只有她淡漠的眼神。
她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火车在夜色中穿行辽阔空旷的田野。漆黑的窗外偶尔有疾驶而过的火车,在交会时发出刺耳的呼啸。好像闪电一样明亮。有时火车停在那里。看到对面的轨道上也有一列。缓缓地开动了。陌生的人群坐在那里。一张张也许不会再见的面容。偶然地邂逅。
一些人在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停留了很久。然后也消失了。
喜欢那些沉寂的绿色山脉。神秘的。无法捉摸。还有小小村落的灯火。在拂晓的薄雾中,隐约闪烁。裹着毯子,把脸靠在玻璃上,凝望着田野无法言语。深夜的时候,不断地惊醒。火车停靠过一个个站台。继续前行。
我知道它带我去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我漂泊太久。已经疲倦。
八月南方。阳光充沛。雨水清凉。空气中有茉莉和木槿的清香。
黄昏散步的时候,看到安静的鸟群。它们一圈圈地盘旋在城市的上空,不断地变换各种队形。看起来似乎是快乐的。
秋天快来了吗?
天蓝蓝的日子。我为你停留。
小乖
有时候我怀念我的小狗。惟一养过的一只小动物。
是20岁的时候得到的生日礼物。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茸茸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趴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哪里,它的视线跟到哪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像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养着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我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肯再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少年樱花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的校门口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刺鼻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一瞬间的幸福。
他们在一起很长时间。高中毕业,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
累得发困的时候,在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
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足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整天整夜地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
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
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就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
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北方旅途
1998年的冬天,独自去大连。因为想看看冬天寂寞的大海。
这一天是大年初三。冬天的黄昏,寂静的田野升起淡淡的夜雾。透过候机厅大幅的玻璃窗,能看见广阔灰色的天空。整个机场都是空荡荡的。飞往大连的航班是晚上6点。
我坐在窗边,凝望天际深浓的暮色。候机厅里零散地坐着一些表情枯燥的旅人。毕竟这是春节期间,温暖的气氛和旅途的孤寂,总是让人有些黯然。
我记得那个男人转过脸来看我的时候,他的眼神和他的言语。他说,这时候的机场就像世界末日一样。似乎是很冒昧突兀的想法,但是他的眼睛像水一样安静。为什么?我微笑着接住他。我想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两个同在旅途中的寂寞的人。
你看天空的颜色。还有风的声音。让人感觉荒凉。世界似乎随时会消失。他说。一个年轻的男人。里面穿着格子的棉布衬衣。短发,有一双深的眼睛。一个福建人,和她一样飞往大连。
你不像是这个城市的人。他说。为什么?我再次饶有趣味地看着他。一种感觉。你身上的漂泊气息。还有你的眼睛。你不属于这个城市。我看着他。我一直在微笑。也许当一个人的心始终在流动着的时候,他的身上就不会有太明显的地方特征。我感觉到彼此交谈的顺畅。这是个聪明并且有阅历的男人。应该走南闯北,做了很多年的事情。但心里仍有一些敏锐的东西。直觉告诉我,这会是个令人愉快的谈话对象。
登机的时候,夜色已经弥漫了整片旷野。是从海口飞过来的MD-82,整排窗口灯火通明,像一艘巨大的航船。
他给我找到靠窗的位置,然后帮我把行李放到行李舱里。像所有有教养的男人,照顾一个独自出行的女孩。把外套脱下来,否则等会儿到大连,你会感冒。他说。明亮的机舱,空姐悦耳的声音。漆黑的天空。夜航的感觉有微微的晕眩,好像一次梦中的旅行。我屏住呼吸,倾听飞机在跑道上加速的呼啸,然后在全力的疾驰中,突然跃上天空,倾斜着往上爬升。他微笑着看我孩子气的样子,他说,你害怕吗?
不。我喜欢这一刻。突然蹿上去的这一刻。自由了。飞了。
很多时候,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这是曾经写过的文字。在那个城市里,日复一日,竭力让心不感觉到麻木。突然脱离大地的时候,心里甚至是疼痛的。有什么地方是我们能够真正停留下来的呢?我把头靠在窗边,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疲惫地闭上眼睛。醒来的时候,飞机正在平稳地飞行。外面漆黑一片,没有了灯火。
他说,我们现在是在海面上。他替我拿了盒饭,矿泉水和苹果。我一边吃饭,一边听他讲他自己的经历。他说他很早就离开家出来做事,几乎一直在全国不同的城市之间奔波。你有过那种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上很长时间,然后又转向另一个城市的经历吗?他问。那真的是一种非常孤独的感觉。想念在福建的家人,可是无法回到他们的身边。他轻轻呼出一口气。一直想着有一天能挣到足够的钱,然后回去买个农场,种植草坪。
听着一个男人的梦想,心里突然有轻轻的感动。曾经我恐惧自己有一天会失去所有的梦想。那种心如死灰的沉寂。眼前的男人,明显地受过生活的风尘。可是他是坚持的。
我们聊天,然后开始玩纸牌。又看到一个灯火灿烂的城市。有长长的街道和高耸的钟楼。可是不知道是哪个城市。他说,因为是晚上,所以只能看到黑暗,其实我们已经飞越过大海。
我说,还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看过一篇散文,一直忘不了。
他突然笑了,他说,冬日,不要忘了到海边去走走。因为冬天的大海是寂寞的。我也笑了。虽然已不太能够记得里面优美的语句,但这的确是一篇让人难忘的散文。
我们都很快乐,彼此都记得。
有人来接你吗?他说。有,有一个朋友,还没见过面。我回答他。是网上认识的朋友?是。不管如何,我想给你一个手机号码。这样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彼此联系。好好照顾自己,如果他真的是一个你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朋友。他认真地报给我号码。
我看着这个男人。我想他也许猜到那是一个网友,虽然他不知道那是我非常好的能够彼此信任的朋友。但是,我感受到一些温暖亲切的情感。
萍水相逢的人。有短暂的缘分,轻触对方的灵魂。
微笑着看他,什么也没说。
飞机飞到大连的上空。海边的美丽城市。在漆黑的夜空下有璀璨的霓虹光影。我趴在窗上,忍不住发出轻轻的惊叹。每一次快降落的时候,我都会庆幸自己又逃过一劫。他说。生命是脆弱的,但是又如此美丽,让人难舍。
下了飞机,刺骨的冷风,让人意识到,这是遥远的北方,而不再是南方的阴湿城市。我说,我们跑吧。我都冻僵了。两个人背着包在空旷的机场上跑。夜空遥远的星光,明亮而寒冷。走过机场出口的时候,我看到我的朋友站在那里,当我和朋友挥手后转过头看他的时候,那个瘦瘦的男人已经不见。我忘记了和他道别。
过去很久了,遗失了他的手机号码,却一直记得他的名字和眼睛。还有那次春节中的夜航。旅途中邂逅的陌生人一直很多,碰到了,散了,然后又遭遇新的容颜。那种敞开心扉的交谈和无所企图的关怀,像清澈的水滴,在心里留下甘甜的回味。
虽然仅仅是一些繁琐平淡的细节。但让人难忘。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