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批复文件:《市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塘以东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苏府复〔2012〕64号)
为指导相城区元和塘以东地区的建设发展,统筹安排区内各项建设,加强该地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为元和塘以东地区的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苏州市规划局和相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委托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相城区元和塘以东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经过多次汇报和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2012年8月2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规划。按照《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西起元和塘,东面与227省道相接,北起太阳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25.59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相城区行政中心,以居住为主要功能,集商贸、科研、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片区。
三、人口规模
现状人口:17.02万人(包括外来人口);规划人口:25万人
四、建设用地规模
现状:21.72平方公里;规划:23.85平方公里
五、规划结构
总体形成“一核、一心、三轴、四片区”布局结构。
“一核”:即位于规划区东南角的相城区行政中心。
“一心”:在建元路与相城大道交叉口规划片区中心,并结合家具城形成有专业特色的,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重点商贸区。
“三轴”:利用元和塘及两侧较宽绿带规划相城区南北向绿色开敞空间轴;沿华元路、徐图港形成相城区东西向公共服务设施及绿色开敞空间轴;沿相城大道形成南北向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轴。
“四片区”:以相城大道及徐图港为轴分别形成的四个片区。
东南片:以居住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西南片:以居住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东北片:居住+科研,以居住及研发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西北片:以居住用地为主,兼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六、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85.4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94%。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519.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1.80%。
3.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近期保留部分工业用地,远期不再规划工业用地,全部转化为研发用地、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道路广场用地
![相城区元和塘以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元和塘大闸蟹](http://img.413yy.cn/images/31101031/31064629t01c1eb79018c286290.jpg)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48.3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8.80%。
5.绿地
规划绿地354.7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