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官职 中国历朝历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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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品级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清代官衔
文官分大夫、郎、佐郎三种,武官分将军、都尉、骑尉、校尉四种。
文官大夫为五品以上官员,郎为正六品至正八品官员,佐郎为从八品以下官员。
正 从
一品 光禄大夫 荣禄大夫
二品 资政大夫 通奉大夫
三品 通议大夫 中议大夫
四品 中宪大夫 朝议大夫
五品 奉正大夫 奉直大夫
六品 承德郎 儒林郎
七品 文林郎 征仕郎
八品 修职郎 修职佐郎
九品 登佐郎 登佐郎
从六品和正七品中如系吏员出身可为宣德郎,地位与正六品等,正从九品同称登佐郎。
武官中将军为从二品以上官员,都尉为正三品至从四品官,骑尉为正五品到七品官,校尉为正八品以下官员。
正 从
一品 建威将军 振威将军
二品 武显将军 武功将军
三品 武义都尉 武寅都尉
四品 昭武都尉 宣武都尉
五品 武德骑尉 武德佐骑尉
六品 武略骑尉 武略佐骑尉
七品 武络骑尉 武络佐骑尉
八品 奋武校尉 奋武佐校尉
九品 修武校尉 修武佐校尉
官员的服饰
清时官员的服饰有严格的规定,依品质,数量,颜色的不同来区分官位的大小,是不许滥用的。
服饰大致有下列五种:
一,顶戴,二,蟒袍,三,补服,四,腰带,五,坐褥。
这里把各品穿戴的顶戴,蟒袍,补服列表如下:
顶戴 蟒袍 补服
一品 珊瑚 九蟒五爪 (麒麟) 仙鹤
二品 起花珊瑚 九蟒五爪 (狮子) 锦鸡
三品 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 九蟒五爪 (豹子) 孔雀
四品 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虎) 雪雁
五品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 八蟒五爪 (熊) 白鹇
六品 砗磲及白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彪) 鸬鹚
七品 素金顶 五蟒四爪 (犀牛) 紫鸳鸯
八品 起花金顶 五蟒四爪 (犀牛) 鹌鹑
九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海马) 练雀
未入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獬豸) 黄鹂
(御史、按察史、提法史等衣饰图案为獬豸)
明朝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是临时官位。
清代,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
鸦片战争前,清共有8总督16巡抚。
八督: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
16抚: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云南、贵州、福建、江西。
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督抚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直隶、四川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1885年,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台湾建省)福建巡抚有闽浙总督兼任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
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宋朝收回节度使兵权,节度使后来只是荣誉称号,只发奖状不给实权。元代废除
宋朝官职制度的特点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蟹)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謄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蟹)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汉朝将军位
一品 大将军 (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二品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上为三公级将军)
抚军大将军、中军大将军、上军大将军、镇军大将军、国大将军、
南中大将军(以上为二品大将军)
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四征资深者皆为大
将军。以上为四征将军)
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以上为四镇将军)
三品 中领军(资深者为领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以上为四安将军)
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以上为四平将军)
征蜀将军、征虏将军、镇军将军、镇护将军、安众将军、安夷
将军、安远将军、平寇将军、平虏将军、平狄将军、平难将军、
辅国将军、虎牙将军、轻车将军、冠军将军、度辽将军、横海
将军(以上为三品杂号将军)
四品 中护军、武卫将军(中护军资深者为护军将军。以上为禁卫军)
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以上
野战军五校尉)
中坚将军、骁骑游击将军、左军将军(以上为四品常设将军)
建威将军、建武将军、振威将军、振武将军、奋威将军、
奋武将军、扬威将军、扬武将军、广威将军、广武将军、
宁朔将军、
左积射将军、右积射将军、强弩将军(以上为四品杂号将军)
东中郎将、南中郎将、西中郎将、北中郎将(以上为四中郎将)
振威中郎将、建义中郎将、奉义中郎将、平虏中郎将、
典军中郎将、抚军中郎将、武卫中郎将、司金中郎将、
司律中郎将、
护匈奴中郎将、率善中郎将(以上为四品杂号中郎将)
戊己校尉、平虏校尉、讨寇校尉、建忠校尉、护羌校尉、
护东羌 校尉、护乌丸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
戎校尉、东夷校尉(以上为派遣军)、监军(以上为监
军或护军)
五品 偏将军、裨将军(以上为五品常设将军)
鹰扬将军、折冲将军、虎烈将军、宣威将军、威远将军、
宁远将军、
伏波将军、虎威将军、凌江将军、荡寇将军、昭武将军、昭烈将军、
昭德将军、讨逆将军、破虏将军、讨寇将军、宣德将军、威虏将军、
捕虏将军、殄吴将军、殄夷将军、扬烈将军、建忠将军、立义将军、
怀集将军、横野将军、楼船将军、复土将军、忠义将军、建节将军、
翼卫将军、讨夷将军、怀远将军、绥边将军(以上为五品杂号将军)
安夷护军、抚夷护军(以上为监军或护军)
六品 和戎护军、殄虏护军(以上为杂号护军)
西汉的官职表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蟹)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的官吏,俸禄,印件及其掌职如下:
官名 秩俸 印件 掌职
太常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掌宗庙礼仪。
太常丞, 秩俸千石, 铜印黑绶,掌凡祭祀及行礼之事,总署曹事,典诸陵邑。
赞飨,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赞天子。
礼官大夫, 千石至六百石,散职无印,是太常礼仪顾问。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政事。
均都长丞, 主山陵上槁输入。
都水长丞, 主宗庙陵园治水堤。
曲台署长, 主典台殿事。
太史属官:
太史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天时,星历。
太史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辅佐太史令。
侍诏, 秩俸二百石, 分掌星历,龟卜,请雨事。
治历, 主历法。
太常掾,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太常丞。
掌故, 秩俸二百石, 主故事,掌历史上国家祭祀,丧娶事。
大典星, 掌星历。
望气佐, 主望气。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明堂。
灵台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黄绶,掌守灵台。
灵台侍诏, 分掌星,日,天象,钟律之事。
太乐属官:
太乐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之事。
太乐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太乐令助手。
员吏, 秩俸百石, 太乐丞手下的具体办事者。
乐人八佾舞, 凡祭祀时为之乐舞。
太祝属官:
太祝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读祝词及迎送诸神。
太祝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祝小神事。
员吏, 秩俸百石至斗食, 协助令,丞。
祝人, 祭祀时司告鬼神的人。
宰人, 主厨。
太宰属官:
太宰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时掌陈馔具。
太宰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明堂丞, 秩俸二百石, 铜印黑绶,凡国祭祀掌明堂馔具。
员吏, 百石至斗食, 太宰丞下具体办事者。
宰人, 主厨。
屠者, 主屠牲。
卫士, 主警卫。
太卜属官:
太卜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国有大事时主卜问。
太卜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助佐太卜令。
员吏, 具体办事者。
太医属官: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掌医药。
太医 掌医药。
诸宗庙寝属官:
令,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守宗庙,掌案行扫除。
食监,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食官令号。
丞,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助令守庙。
校长, 秩俸四百石, 铜印黑绶,主宗庙寝兵戎盗贼事。
监丞, 秩俸三百石, 铜印黄绶,食监助手。
中黄门, 食监助手。
寝陵园食官属官:
庙郎, 主宗庙。
寝郎, 主守寝。
园郎, 主守园。
员吏,
卫士, 主诸庙陵园警卫。
博士属官:
祭酒, 秩俸六百石, 铜印黑绶,主教育。
博士, 秩俸比六百石, 掌教育弟子,国有疑问,掌承问对。
博士弟子,
歌吹诸生。
2,光禄勋
光禄勋,由秦郎中令演化而来,主管宫廷内的警卫事务,但是实际的权力不止于此。
皇帝的智囊班子集中在这里,同时这里又是候补官员集中训练的地方。
光禄勋官吏:
光禄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光禄丞, 秩俸千石,
车郎将, 秩俸比千石,
户郎将, 秩俸比千石,
骑郎将, 秩俸比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郎中三将,主宿卫护从。
做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五官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右中郎将, 秩俸比二千石, 此三郎将统称中郎将,主宿卫护从。
虎贲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羽林中郎将,秩俸比二千石, 此二将统称为虎贲羽林,主宿卫护从。
光禄大夫, 秩俸比二千石,
太中大夫, 秩俸比一千石,
中散大夫, 秩俸六百石,
谏议大夫, 秩俸六百石, 此四大夫掌故问应对,为皇帝谋事。
议郎, 秩俸六百石, 为皇帝谋事。
仆射, 秩俸比千石, 主宾赞受事。
谒者, 秩俸比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常侍谒者, 秩俸六百石, 主宾赞受事。
给事谒者, 秩俸四百石, 主宾赞受事。
主事,
员吏,
掾。
3,卫尉
卫尉,秦时官名,西汉景帝初更名为中大夫令,有元年复为卫尉。
卫尉职掌宫门卫屯兵,是一个武职,是皇帝的禁卫司令,西汉兵制在京师有南北两军,北军由执金吾领,掌京师的徼巡,南军由卫尉统领,掌官门内屯兵。
卫尉官吏:
卫尉卿, 秩俸中二千石, 银印青绶。
卫尉丞, 秩俸千石, 卫尉卿助手。
公车司令, 秩俸六百石, 掌殿司马门,夜缴宫中。
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南宫卫士丞,
南宫卫士员吏,
南宫卫士,
北宫卫士令,秩俸六百石
北宫卫士丞,
北宫卫士员吏,
北宫卫士,
卫尉员吏,
卫尉卫士,
左都侯, 秩俸六百石, 掌剑戟,缴巡宫。
右都侯, 秩俸六百石,
宫殿掖门司马,秩俸比千石。
4,太仆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及牲畜事务。
太仆官吏:
太仆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车马,天子每出,负责安排前后的礼仪队伍。
太仆丞,
太厩令,
太厩丞,
太厩尉;
未央令,
未央丞,
未央尉;
家马令,
家马丞,
家马尉;
边郡六牧师苑令,
边郡六牧师苑丞;
考工令, 秩俸六百石, 制作兵器,弓弩刀铠。
考工左丞, 协助考工令。
考工右丞, 协助考工令。
5,廷尉
廷尉主管刑法和监狱以及审判案件。
廷尉官吏:
廷尉,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廷尉丞,
廷尉左监,
廷尉右监,
廷尉左平,
廷尉右平,
廷尉正。
6,大鸿胪
大鸿胪,原称为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为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
大鸿胪分管边区少数民族事务和诸王列侯朝聘事务。
大鸿胪官吏:
大鸿胪,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鸿胪文学,
大行治礼丞,
大行卒史,
行人,
翻译,
主客。
7,宗正
宗正主管皇室的宗室事务,皇帝,诸侯王,外戚男女的姻亲嫡庶等关系都由宗正来记录。
宗正官吏:
宗正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宗正丞, 秩俸比千石,
宗正员吏,
公主家令,
公主丞。
8,大司农
大司农主管全国的赋税钱财,是汉朝的中央政(蟹)府财政部,凡国家财政开支,军国的用度,诸如田租,口赋,盐铁专卖,均输漕运,货币管理等都由大司农管理。
大司农官吏:
大司农,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大司农丞,秩俸千石, 掌财政收支的统计财会事。
大司农部丞, 共有是三人,负责十三州事务。
治粟都尉,
太仓令,
太仓丞;
均输令,
均输丞;
平淮令,
平淮丞;
都内令,
都内丞;
籍田令,
籍田丞;
斡官令,
斡官丞;
盐市令,
盐市丞;
郡国盐铁官,
常平仓官,
大司农史,
稻田使者,
郡国农官,
榷沽官。
9,少府
少府主管皇室的财钱和皇帝的衣食住行等各项事务以及山海池泽之税。
少府机构官吏:
官名 俸禄 职掌
少府卿, 秩俸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掌山河池泽之税,以供皇室之用。
少府丞, 秩俸比一千石, 辅佐少府卿治事。
符节令, 秩俸六百石, 率符节台,主符节事。
兰台属官:
御史中丞,秩俸一千石, 领殿中兰台,掌图书秘籍,受公卿奏事,纠举不法。
侍御史, 秩俸六百石, 分五曹办事。
御史员, 秩俸六百石, 留台治百官。
尚书属官:
尚书令, 秩俸一千石, 掌皇上的奏章及出纳。
尚书仆射,秩俸六百石, 主章奏文书,尚书令不在时,可代行时。
尚书丞, 秩俸四百石, 佐尚书仆射。
侍曹尚书, 主丞相御史事。
二千石曹尚书, 主刺史二千石事。
户曹尚书, 主吏民上书事。
客曹尚书, 主外国四夷事。
三公尚书, 主断狱事。
太医令, 秩俸六百石, 掌诸医。
协律都尉, 掌校正乐律。
供皇帝服御诸令丞属官:
织室令, 主织。
东园匠令, 做陵内器物,有十六丞。
钩盾令, 主近苑囿。
尚方令, 主作器物。
尚书待治, 尚书令的属官。
御府令, 主天子衣服。
采珍宝金玉令, 主才珠宝金玉。
太官令, 主膳食,属官有尚食,尚席,食监三丞。
汤官令, 主饼饵。
导官令, 主择米。
若卢令, 主藏兵器。
水衡都尉, 掌上林苑,有五丞。
水衡都尉丞, 协助水衡都尉。
上林令, 主上林,有八丞,十二尉。
均输令, 有四丞。
均输丞, 协助均输令。
御羞令,
禁圃令,
辑濯令,
钟官令, 主铸钱。
技巧令,
六厩令, 掌天子六厩。
辩铜令, 主分辨铜之种类。
黄门令丞属官:
黄门令,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黄门,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驸马,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中谒者,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黄门署长, 掌侍左右,通报内外。
三,除九卿外的其他诸卿
1,执金吾
执金吾领京师北军,掌京师徼循。
执金吾的官吏:
执金吾, 秩俸二千石。
中垒令,
中垒丞;
寺令,
寺丞;
武库令,
武库丞;
都般令,
都般丞;
式道左中侯,
式道左中丞;
式道右中侯,
式道右中丞;
左京辅都尉,
左京辅都尉丞;
右京辅都尉,
右京辅都尉丞。
2,将作大匠
将作大匠,原为将作少府,本是从少府中分离出来,主要是掌治宫室。
将作大匠的官员:
将作大匠,秩俸二千石,银印青绶。
石库,
东园主章,
六章长丞,
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
3,大长秋
大长秋是后宫皇后的官署,秩俸二千石。
4,右扶风
右扶风,原名为都尉,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5,京兆尹
京兆尹,原名为内史或是右内史。是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6,左冯翊。
左冯翊,京师三辅地区的行政长官。
四,郡国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郡国同级。
郡国的编制:
郡守, 秩俸二千石, 掌一郡大小事。
国相, 秩俸二千石, 掌一国大小事。
都尉, 比二千石,
郡丞, 秩俸六百石,
长史, 秩俸六百石,
功曹史,
五官掾,
督邮,
郡府属官:
主记事掾史, 主录记事。
录事掾史, 主记。
奏事掾史, 主奏议事。
少府史, 总典守相私家财务出纳。
门下督贼曹, 主兵卫,巡查侍从。
门下贼曹, 主侍卫。
府门亭长, 主守卫。
门下议曹史, 主谋议。
门下掾, 杂务人员。
门下史, 杂务人员。
门下书佐, 杂务人员。
门下小吏, 杂务人员。
民政官员:
户曹掾史, 主民户,祭祀,农桑。
田曹掾史, 主垦埴畜养。
水曹掾史, 郡国水利人员。
时曹掾史, 主时节祭祀。
比曹掾史, 主郡内财物,尾数之检核。
财政官员:
仓曹掾史, 主仓谷事。
金曹掾史, 主货币盐铁事。
计曹掾史, 主上计之事。
市掾, 主市政。
兵政官员:
兵曹掾史, 主兵事。
尉曹掾史, 主徒卒转运事。
政法官员:
贼曹掾史, 主盗贼事。
塞曹掾史, 掌边塞之职。
贼捕掾, 主捕盗贼。
决曹掾史, 断罪决狱。
辞曹掾史, 主辟讼事。
交通官员:
督邮掾, 主奉诏系捕,录送囚徒,催租点兵。
法曹掾史, 主邮驿。
漕曹掾史, 主漕运粮草事。
教育卫生官员:
学官掾史, 主郡学校事。
郡掾祭酒, 主教育。
学经师, 主教育。
文学史, 主教育。
医曹掾史, 主医药事。
五,西域都护府
西域都护府与郡国同级,掌管西域各国。
西域都护府官吏:
西域都护, 秩俸二千石,
西域都护副较尉,秩俸比二千石,
西域都护丞,
西域都护司马,
西域都护候,
西域都护千人。
六,县制
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
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与县同一个级别的地方行政机构还有道,国,邑。国是侯国;邑是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境内有少数民族居住的称为道。
县官员:
县令, 秩俸为一千石至六百石,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县长, 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 管辖县内的所有政务。
功曹史, 总揆众事。
县尉,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掌县军事。
县丞, 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
主簿, 县府门长,官众事。
廷掾, 督乡事。
主记室, 管文书。
少府, 主财用。
门下游缴,
门下贼曹, 主兵卫。
门下议曹, 参议诸事。
门下掾史,
闾师。
县佐,
县史, 秩俸百石以下。
七,县以下的机构
县以下的基层机构是乡,里,亭。
汉制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乡官主要有三老。蔷夫,游缴。三老掌教化,蔷夫掌一乡之行政,兼收赋税,游缴捕盗贼,官治安。
乡下有里,什,伍。里设里长,什设什长,伍设伍长,亭设亭长,秩俸百石以下。
汉朝郡:
名称 治所
京兆尹, 长安
右扶风, 长安。
左冯翊, 长安。
河南郡, 雒阳。
东郡, 濮阳。
颖川郡, 阳翟。
汝南郡, 平舆。
沛郡, 相。
南阳郡, 宛。
琅琊郡, 东武。
东海郡, 郯。
会稽郡, 吴。
豫章郡, 南昌。
南海郡, 番禺。
交趾郡, 赢偻。
日南郡, 西捲
蜀郡, 成都。
益州郡, 滇池。
武威郡, 姑藏。
张掖郡, 觖得。
敦煌郡, 敦煌。
太原郡, 晋阳。
涿郡, 涿。
西域都护府, 乌垒。
渤海郡, 浮阳。
辽东郡, 襄平。
乐浪郡, 朝鲜。
主要参考文献为:
曾繁康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贺旭志著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张晋潘,王超编写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汉书》
唐代官职(一)
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故采其纲目条理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故不著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堂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行总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庶务皆会决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亲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状,三曰笺,四曰启,五曰辞,六曰牒。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内外百司之事,皆印其发日为程,一曰受,二曰报。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以岁终为断。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废尚书令;尚书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光宅元年,改尚书省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长安三年曰中台。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龙朔二年,改左右仆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曰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陈设。诸司皆如之。隋尚书省诸司郎及承务郎各一人,而废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诸司郎为郎中,承务郎为员外郎。贞观元年,复置左右司郎中。龙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肃机,郎中曰左右承务,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复置员外郎。神龙元年省,明年复置。初有驲驿百人,掌乘传送符,后废。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五品以上,以名上而听制授;六品以下,量资而任之。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为尚书、侍郎之贰。凡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之。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二番,以强干者为番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传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克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博士、助教,计讲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翊卫备身,东宫亲、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尉、直长、品子、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以侍郎颛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有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涖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硃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唐代官职(二)
○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契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二曰宾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未练、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涖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否。凡朝,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参;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表愿驾幸,遣使以闻。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端,其名物三十有人;苍乌、硃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籓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珠玉珍宝供祭者,不求于市。驾部、比部岁会牲之死亡,输皮于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实,所司长官封署以供。两京及碛西诸州火祆,岁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名臣墓,州县以官告祭。二王後享庙,则给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时省问。凡国忌废务日,内教、太常停习乐,两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于寺观。凡名医子弟试疗病,长官涖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舆乃遣,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斋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诸蕃朝见之事。二王後子孙视正三品,酅公岁赐绢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减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路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蕃客请宿卫者,奏状貌年齿。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太府丞一人涖之。蕃王首领死,子孙袭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摄者,嫡年十五还以政。使绝域者还,上闻见及风俗之宜、供馈赠贶之数。
○兵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之事;一人判簿及军戎调遣之名数,朝集、禄赐、假告之常。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则核簿书、资历、考课。皆为尚书、侍郎之贰。武散阶四十有五;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曰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下曰怀化将军;从三品上曰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曰归德将军;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正五品下曰宁远将军、怀化郎将;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归德郎将;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怀化司阶;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从六品下曰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怀化中候;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从七品下曰翊麾副尉、归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节校尉;正八品下曰宣节副尉、怀化司戈;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从八品下曰御侮副尉、归德司戈;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从九品下曰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自四品以上,皆番上于兵部,以远近为八番,三月一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输资如文散官,唯追集乃上。六品以下,尚书省送符。怀化大将军、归德大将军,配诸卫上下;余直诸卫为十二番,皆月上。忠武将军以下、游击将军以上,每番,阅强毅者直诸卫;番满,有将略者以名闻。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脩,岁与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鸿胪讯其国山川、风土,为图奏之,副上于职方;殊俗入朝者,图其容状、衣服以闻。
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上有差。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戎器、卤簿仪仗。元日冬至陈设、祠祀、丧葬,辨其名数而供焉。凡戎器,色别而异处,以卫尉幕士暴凉之。京卫旗画蹲兽、立禽,行幸则给飞走旗。凡诸卫仪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库器仗,则兵部长官涖其脩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甲、纛、旗、幡、槊;诸卫,给弓;千牛,给甲。
○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二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兽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以三等: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三当二役;中奴、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题时刻,夜题更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涖索。凡苇畚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外,榜以物色,期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
○工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焉。
虞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每岁春,以户小儿、户婢仗内莳种溉灌,冬则谨其蒙覆。凡郊祠神坛、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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