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规模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估计,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3264万人,未来10多年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将继续扩张①。留守儿童生存状态如何?如何理性看待留守儿童现象?应采取哪些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发展?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上述问题并没有得到满意回答。
第一,媒体对留守儿童问题倾情渲染,导致留守儿童被“妖魔化”。在描述留守儿童现象时,“自闭自卑”、“极端独孤”、“心理失常”等词汇在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中俯拾皆是。同情留守儿童值得推崇,但过度的情感宣泄可能扭曲事实,不利于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研究信度和效度不高。(1)很多留守儿童研究属于个案研究。诚然,个案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路径,它有助于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内心体验、生命历程和生活意义。但个案不能代表群体,揭示留守儿童群体现象必须借助于大规模量化分析,否则容易以偏概全;(2)内部效度问题。很多研究缺乏对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对比分析,往往将属于儿童正常发展的心理表现(如孤独、叛逆)视为留守儿童特有现象,没有分清留守与非留守儿童的共性和差异;(3)外部效度问题。有些研究取样少,其研究结论很难推广到其它地区;(4)研究视角单一。很多研究用单一指标分析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这难以对留守儿童问题形成科学判断。
第三,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方向不明。由于人们对留守儿童群体特征缺乏科学认识,各地开展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易走极端:要么将所有留守儿童视为“问题儿童”,从而导致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形式化”和“运动化”,没有实际效果;要么将留守儿童问题淡化和虚无化,对那些真正需要关爱的留守儿童缺乏有力支持。
上述问题反映出,深入探究留守儿童现象、科学揭示留守儿童群体特征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对留守儿童问题的错误认识可能扩展为一种不良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在此场域中,人们善意的行动可能因超越限度而对留守儿童带来伤害。鉴此,为深入探究留守儿童生存状态,科学认识留守儿童问题,思考留守儿童政策制定的知识基础,受教育部和世界银行委托,2006年4月-2006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课题组对河北、湖北、安徽、河南、四川等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行了大规模调研。下面将从四个方面报告研究成果:(1)研究取样;(2)留守儿童生存状态;(3)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准确定位;(4)留守儿童政策选择。
二、调研情况说明
本研究在取样时遵循分层抽样和整群抽样原则,其基本程序是:(1)在全国选取湖北、河南、安徽、河北、四川等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省份为样本省;(2)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差异,在每个省选取2至4个县(市);(3)在每个县(市)选择3至5个不同发展层次的乡镇,每个乡镇选2至4所农村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4)在样本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整群抽样(包括留守与非留守),同时对教师、家长(监护人)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截止2006年12月,课题组在5省13个县(市)发放学生问卷8000余份,回收有效问卷6953份,有效回收率86.9%;发放家长问卷8000余份,回收有效问卷6358份,有效回收率79.5%。运用座谈、小组访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课题组分别对样本县(市)分管教育副县长、教育局行政领导、乡镇教育专干、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课题组成员还走访了学校所在地的村干部、村民和学生家长。总计访谈500多人次。通过调研,课题组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有了更全面深刻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指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滞留在农村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年龄介于6~14岁农村留守儿童。表1是学生样本基本情况(包含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从表1可以看出,学生样本平均年龄是l2.6岁,留守儿童(包括单亲留守和双亲留守儿童)占53.8%。在留守儿童群体中,单亲留守儿童(包括“父亲一人外出务工”和“母亲一人外出务工”)占44.2%,双亲留守儿童(即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占55.8%。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起住的比例是52.1%;和妈妈住在一起的比例是27.9%,和爸爸住在一起的比例是6.6%,由亲戚托管或自我监护的比例为l4.4%。总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超过一半留守儿童由祖辈监护,其次是妈妈抚养,其他托管类型的比例相对较低。
表1学生样本基本信息
三、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
课题组主要从营养、学习、情绪情感、交友和人生期望等角度探讨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
(一)留守儿童属于长期留守,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频繁
统计显示,超过一半留守儿童是双亲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和祖辈一起住的比例是52.1%。可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由祖辈监护。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的平均时间是4.9年。总体来看,留守儿童父母属于长期在外打工。平均每个月大约5.4%留守儿童与父母没有联系;24.5%的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1~2次;26.3%的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3~4次;43.9%的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4次以上。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比较频繁,70%留守儿童与父母每月联系3次以上。
打电话是留守儿童与父母最重要的沟通方式。留守儿童与父母每次通电话的时间,少于l分钟的占3.6%;l~3分钟的占23%;4~10分钟的占42.2%;11~20分钟的占l9.5%;20分钟以上的占11.5%。总之,75%留守儿童每次与父母通话时间在4分钟以上。统计显示,留守儿童与父母交谈的主要内容是“孩子学习”、“饮食健康”、“安全”。上述项目所占的比例分别是88.9%,40.4%和49.O%。所以,外出打工的父母与留守儿童联系频繁,他们最关注孩子的“学习”和“安全”。
(二)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处于正常状态
1.留守儿童生活状况
受条件限制,我们对留守儿童生活情况调查主要借助两种办法。其一,了解儿童的饮食与零花钱使用状况;其二,通过对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面对面访谈和观察,了解留守儿童身体发育和精神面貌。为此,课题组分别调查了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每周吃“新鲜蔬菜”和“鱼肉等荤菜”情况,借此了解留守儿童营养和生活状况。
留守儿童本学期每周吃新鲜蔬菜的情况是:3.3%的留守儿童本学期没有吃过新鲜蔬菜,23.8%的留守儿童每周吃l~2次,29.9%的留守儿童每周吃3~4次,43.O%的留守儿童每周吃5次以上。比较留守与非留守儿童,两者的情况基本相似。统计检验表明,留守儿童的每周吃蔬菜的次数与非留守儿童没有显著差异(t:0.511,p>0.05)。上述信息表明:其一,留守儿童群体内部存在分化现象,不同家庭的留守儿童营养供给存在差异;其二,非留守儿童群体营养供给也存在差异;其三,农村儿童每周吃新鲜蔬菜的差异主要是组内差异,而非组间差异(即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异)。
表2儿童每周吃荤菜的次数
表2显示,13.8%留守儿童没有吃过荤菜,51.4%留守儿童每周吃l~2次,21.4%留守儿童每周吃3~4次,l3.4%留守儿童每周吃5次以上。比较儿童每周吃荤菜的情况,我们发现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情况稍好一些。统计检验表明两者间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留守儿童每周吃荤菜的次数比非留守儿童要多。
学生营养摄入差异反映了家庭经济状况差异。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普遍好于非留守儿童家庭,儿童零花钱就是一个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有效指标。从儿童每周零花钱看,留守儿童平均每天为0.88元,非留守儿童平均为0.80元。另外,大约63.6%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家里经济条件改善了,22.8%留守儿童对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置可否,l3.6%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对家庭经济条件没有改善。总体看,父母外出打工对家庭经济状况改善有积极作用,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可能对留守儿童营养与生活改善有积极作用。
2.留守儿童学习状况
课题组主要从学习兴趣、学习纪律和学习成绩进行比较。统计显示留守与非留守儿童都比较喜欢学习。在留守儿童样本中,回答“特别喜欢学习”的比例为57.5%,回答“比较喜欢学习”的比例为35.8%,“讨厌学习”和“非常讨厌学习”的留守儿童只有l.9%。将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比较,我们司以看到他们对学习都有高度认同感,二者没有显砻差异。
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非留守儿童,他们都认为读书很重要。从表3可以看出,大约82.7%留守儿童认为读书“非常重要”,l3.9%留守儿童认为读书“比较重要”。统计检验表明,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评价读书的重要性上没有显著差异。
表3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学习状况比较
对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上课迟到现象的调查表明,大约l.6%的留守儿童“经常迟到”,10.7%的留守儿童“偶尔迟到”。对于非留守儿童来说,上述比例分别是l.3%和l5.1%。对学生迟到频率按等级赋值,独立样本t检验表明非留守儿童迟到现象比留守儿童更严重,这种差异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t=4.468,p<0.001)。考虑到留守儿童在校住宿比例高于非留守儿童,这可能反映出农村寄宿制学校对儿童学习有积极影响。
在有关“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学习影响”的选项中,22.9%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导致学习成绩下降,54.4%认为学习成绩没有变化,22.7%认为学习成绩提高了。总体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父母外出后有升有降,且上升与下降的比例基本相当。课题组对湖北、河南、安徽等地农村老师的访谈表明,留守儿童成绩存在两极分化现象:成绩好的学生占有一定比例,成绩差的学生也占有一定比例,大多数学生处于中间层次。在班主任老师协助下,课题组成员随机对农村学校50多个班级留守与非留守学生成绩进行抽查,结果发现成绩居于班级前列的学生近一半是留守儿童,而成绩靠后的群体中,非留守儿童也占相当比例。可见,留守儿童成绩差异主要是组内差异,而不是组间差异。
(三)留守儿童孤独感强烈、他们对亲人倍加思念
课题组主要从儿童的孤独感及其想念父母的程度进行分析。在“我经常感到很孤独”的选项中,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态度呈现显著差异。调查显示,近30%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比较孤独,大约18%的非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比较孤独。这说明,孤独感在留守与非留守儿童身上同样存在,但留守儿童表现得更加明显一些。如果以等级法对儿童得孤独感赋值(非常同意=1,同意=2,不确定=3,不同意=4,非常不同意=5),独立样本t检验表明,留守儿童孤独感与非留守儿童有显著差异,留守儿童远比非留守儿童孤独(t=12.49,p<0.001)。
大约68.2%的儿童表示特别思念父母,29.1%的儿童对父母“有点思念",27%的儿童从不想念父母。可见,绝大部分(97.3%)留守儿童对父母思念情深。
(四)在社会交往上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差异不大,但留守儿童受人欺负的比例较高
统计显示,91.6%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有好朋友,8.4%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没有好朋友;与此类似,92.1%非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有好朋友,7.9%的非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没有好朋友。在交友方面,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异不大。
儿童在生活中是否经常受人欺负?大约21.3%的留守儿童认为经常受人欺负,大约l6%的非留守儿童表示经常受人欺负。以上信息表明,留守儿童受他人欺负的比例要高于非留守儿童。卡方检验表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受人欺负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儿童常常向谁求助?统计结果显示,大约58.7%的留守儿童会向“爸爸或妈妈”求助,依次是“好朋友”(47.2%),“老师”(31.9%),“同学”(28.6%),“亲戚”(18.7%)。这表明,父母在留守儿童生活中依然扮演重要角色。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社会,家庭亲情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因生活所迫,农村人口远走他乡,但无形的感情之线总是将留守孩子与外出打工的父母紧密联系着。
(五)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对“家”的感受存在差异
统计表明:82.1%的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大约9.3%的留守儿童不同意上述观点;90.1%的非留守儿童认为自己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大约4.6%的非留守儿童不同意上述说法。总体看,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非留守儿童,他们对“家”的体验和评价都是积极的。不过,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对家的感受存在差异。部分留守儿童(9.3%)对“家”抱有的消极评价应当引起人们特别关注。
相对而言,92.O%留守儿童希望好好学习回报父母,82%的非留守儿童对此表示赞同。独立样本t检验表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上述观点上有显著差异(t=9.96,p<0.o01)。可见,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更懂得好好学习回报父母恩情的道理。
在访谈中,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告诉我们:尽管有极少数留守儿童品行不端或自卑、孤僻,但绝大多数留守儿童很懂事、能吃苦、也很开朗,他们能够体会父母外出的艰辛与不易。调研组在翻阅农村留守儿童的日记和作文时,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思念与牵挂让人感动;他们立志向学、回报父母的誓言显示出儿童的成熟与自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从某种角度看,父母外出也是催生留守儿童早日自强自立的一个诱因。
(六)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对人生的期望没有显著差异
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对生活的感受、人生志向和自我概念怎样?研究显示,绝大部分留守儿童的人生期望是积极向上的、健康的。与非留守儿童比较,留守儿童的人生期望和人生态度是相当正常的。研究显示,大约77.2%的留守儿童认为生活很美好;大约81.1%的非留守儿童认为生活很美好;在儿童的人生期待中,绝大多数儿童对生活有积极信念。大约87.6%的留守儿童认为“生活充满希望”,大部分非留守儿童(89.7%)对生活充满积极期待。统计显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生活期待没有显著差异。
四、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基本判断
对比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同伴交往和人生期待等方面的差异,课题组发现:留守儿童生活状态是一个多面、多维的复合体。下页表4是对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异综合比较(所有信息来自课题组的实证研究)。从表4中可以看出,从群体角度看,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既有共性也有差异。留守与非留守儿童之间的差异不一定具有消极的含义。比如,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更懂事、更懂得感恩。因此,对留守儿童群体特征的判断很难用“好”或者“不好”等词汇轻易下结论,因为留守儿童群体是分化的,他们生存状态具有多样性。
表4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异比较a
基于对五省留守儿童问卷调查和田野考察,我们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有以下基本判断:
第一,相对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父母外出后,农村留守儿童不安全感更强、心灵更加孤寂、对父母思念更切。长此以往,这种生存和生活状态对儿童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因此,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应当得到更多亲情抚慰;
第二,留守儿童并不是“问题群体”或“问题儿童”。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发展中存在的某些心理特征,如孤独、忧郁、自卑和逆反等现象在非留守儿童身上也同样存在。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一样也在健康成长。少数留守儿童学习不良、心理不健康或品行不端并不能代表所有留守儿童。所以,留守儿童问题不应被夸大化和“妖魔化”;
第三,留守儿童是一个分化的群体,少数留守儿童在情感、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确存在偏差。留守儿童中的“脆弱群体”主要包括:少数父母长期外出的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特困家庭留守儿童等。这部分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应当引起人们高度关注,这也说明留守儿童关爱应当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第四,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关爱和干预,但这种干预不能脱离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我们对那些不做科学评估和测量却武断地将留守儿童归于“另类群体”,并贴上“留守儿童综合症”的做法持保留意见。毕竟,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儿童发展的常态之中。大多数留守儿童在亲情呵护、教师关心和同伴交往中健康地成长。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人们不宜给留守儿童贴标签。否则,留守儿童将被人为地排斥在正常儿童之外。这将对留守儿童角色认同、自我概念和人格发展带来无法估量的伤害;
第五,留守儿童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独特矛盾在现阶段的反映,农村人口流动只是激化这种矛盾。留守儿童问题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教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伴随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而产生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暴露了我国农村经济、农村社会和农村教育发展的脆弱性。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当有更宏观的视野,而非仅仅局限在教育系统内部,仅仅依靠学校和教师。
五、留守儿童政策选择
对留守儿童问题认识不清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不佳。对五省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调查表明:一方面,留守儿童不是“问题儿童”,社会应当更客观、更理性、更全面地认识留守儿童现象;另一方面,因亲情缺失,少数留守儿童的安全和情感发展面临阻碍。人们既不要过分夸大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也不能低估留守儿童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基于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基本判断,课题组认为留守儿童政策应遵循“政府主导、责任共担”的原则。只有明确目标群体,瞄准留守儿童中的“脆弱群体”方能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一)将留守儿童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
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这种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直到我国城市化率达到一定水平,当务农和务工收入水平均衡,城市和农村生活质量差别不大时,农民工大规模转移才能基本结束②。从国家发展战略看,我们应采取积极主动政策促进留守儿童发展。
1.逐步消除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自由迁徙的束缚,建立起以城市常住人口为基准的城市规划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减少人为的体制约束,让农民工子女在“进城”与“留守”之间享有更多自主、自由的选择权。
2.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特点,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财政保障体系,在财政拨款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域予以倾斜。
3.以政府为主导,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社会化支持网络。根据留守儿童变化发展趋势,在试点基础上,分类规划、分层推进,逐步建立起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发展支持网络。
(二)聚焦目标群体,重点关注留守儿童中的“脆弱群体”
留守儿童是一个分化的群体,留守儿童政策要瞄准目标群体,重点关爱留守儿童中的脆弱群体,不能乱撒胡椒粉。
1.建立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留守儿童、外出务工父母和临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摸底汇总,建档造册,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信息库。在探索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基础上,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全国中小学电子信息系统。
2.对部分父母长期外出的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留守儿童、特困家庭留守儿童实行倾斜性政策。比如,在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中优先为他们安排“代理家长”;优先考虑儿童的寄宿需求;在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对留守儿童中的“脆弱群体”在生活、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关注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安全和情绪、情感发展问题
问卷调查和田野访谈表明,留守儿童的情感情绪问题、安全问题是孩子发展中最脆弱的方面。③p10-24与非留守儿童比较,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可能性更大:其一,父母不在孩子身边,孩子生活学习缺乏父母及时关注和关心,孩子安全缺乏有效的预防机制;其二,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家里缺乏有效应急机制。此外,寄宿制学校往往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在“军事化”的管理模式中,不少留守儿童精神生活贫乏、心情压抑。因此,应在儿童安全、情感、心理健康等方面给予留守儿童更多关注。在儿童安全保障方面。湖北沙洋的做法值得借鉴。④
(四)政府主导,责任共担,建构留守儿童关爱的长效机制
当前留守儿童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承担,财政、公安、妇联、民政、文化等部门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的效果。因此,应加强党政统筹力度,建立起政府主导、各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陕西石泉县的经验值得参考。目前,石泉县建立了“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配合、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农村留守儿童管护工作机制⑤,效果非常显著。
(五)家庭、社区、学校共同配合,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
学校是关爱留守儿童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但农村教师难以承担无限责任。⑥pll5-126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需要家庭、社区和学校各负其责、共同配合。
1.增加农村教师编制,减缓教师过重压力。建议重新修订教师编制标准。根据师生比、“班级一教师比”、“科目一教师比”等指标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标
准,并向农村学校倾斜;
2.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应对农村寄宿制生活管理员编制、公用经费标准、住宿条件等进行科学测算,制定出农村寄宿制
学校分类办学标准,提高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3.设立“留守儿童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或者中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中西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域进行资助;
4.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功能,建立农村少年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目前,江西于都县为留守儿童建立社会托管中心和周末学校,上述做法值得其它地区参考和借鉴。⑦
注释:
①段成荣,杨舸.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究,2008,32(3).
②韩长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N].人民日报.2005.12.01.
③雷万鹏.中国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研究[R].教育部政策咨询报告.2007.
④湖北省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一切为了师生平安[R].2008.09.
⑤陕西省石泉县县委.石泉县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汇报[R].2008.10.
⑥雷万鹏.中国农村教育焦点问题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9.
⑦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从人民满意出发推进“留守孩关爱工程”[R]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