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龙池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司法所法律宣传

2011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2012年度和静镇司法所法律援助计划

根据区司法厅和县法律援助中心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1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镇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

2、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和静镇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我镇各村的宣传力度。

二、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外来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外来打工者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打工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和静镇司法所

2012年2月20日

六合区龙池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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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5日

龙池司法所成功调解“烟头案”

近几个月来天气干燥,长时间没有降雨,大家都在注意防火防灾,而最近在龙池社区发生了一起小火灾,不是因为气候干燥,而是由人的疏忽大意引起的。

4月20日,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社区的王某来到龙池司法所请求帮助,他说道:自己家住在龙池花园小区里,上个月一天家里老太翻晒被褥,楼上住户刘某抽烟扔烟头丢到我家阳台上晾晒的被褥上,被褥烧着了,晾晒的衣服也被烧毁了。王某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刘某只是说不好意思,不肯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王某多次要求赔偿,刘某闭门不见。

经过调查了解,我们得知刘某确实扔了烟头烧毁了王某家被褥衣服,也觉得是该赔钱,但是刘某觉得老王要1000元太多了,所以一直没有理会。

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双方双方达成了协议,刘某赔偿王某损失600元,并承诺不会再发生往楼下丢烟头的事情。并在龙池司法所当即履行了。

王某对龙池司法所调解员说:“真是谢谢你们啊,我们儿女都在外地打工,过年才能回来,遇上这事都找不到人帮我们老夫妻俩,幸亏找到了你们,真是太感谢了!”

龙池司法所在这次纠纷调解后,还联合龙池社区,在龙池花园小区内增加了防火的宣传标语。

2011年3月8日,龙池街道头桥村翁庄组等11个组与南京滁河生态园区

土地流转纠纷圆满解决,这起纠纷从去年8月至今已经延续半年多,经过街

道多个部门进行多次协调,仍然搁置未决。这起纠纷是这样的,南京滁河生

态园有限公司流转头桥村包括翁庄在内的11个组1100亩低洼地做水产养殖,

每年每亩支付流转土地的村民420元,但南京滁河生态园区每年每亩扣除了

100元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多次上访,冲突激

烈。2010年3月,龙池司法所对此次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解决了这件久置未

决的矛盾,南京滁河生态园有限公司对流转的土地扣除一年的基础设施建

设费,即每亩100元,之后严格按照合同支付。这起纠纷的解决有效的防治

了大面积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的街道的稳定。

蠡县举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培训班

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9月21日至22日,蠡县司法局举办了为期2天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班,来自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20多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蠡县司法局局长张志忠同志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以达到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力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政治原则,更加自觉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他强调法律援助工作要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和经济建设的护航者,积极参与社会依法维权、信访接待、维稳工作,为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服务。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窗口服务、业务文书、质量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促效率,使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以确保十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法律援助日常工作实际,加强实务知识培训,安排了法律援助基础知识、律师办案艺术、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分别邀请了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股干律师律师及公证处的负责人进行授课,并现场答疑,培训场面生动活泼。

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内容针对性强,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授课质量高,对提高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夯实了基础。

2009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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