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解放军纪律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军发〔2010〕2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主席胡锦涛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作用与意义  第四条首长、机关的责任  第五条队列纪律  第二章队列指挥  第六条队列指挥位置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法  第八条队列指挥要求  第三章队列队形  第九条基本队形  第十条列队的间距  第十一条班的队形  第十二条排的队形  第十三条连的队形  第十四条营的队形  第十五条团的队形  第十六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  第四章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立正  第十八条跨立  第十九条稍息  第二十条停止间转法  第二十一条行进  第二十二条立定  第二十三条步法变换  第二十四条行进间转法  第二十五条坐下、蹲下、起立  第二十六条脱帽、戴帽  第二十七条宣誓  第二十八条整理着装  第二十九条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条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五章班、排、连、营、团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二条集合、离散  第三十三条整齐、报数  第三十四条出列、入列  第三十五条行进、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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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队形变换  第三十七条方向变换  第三十八条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枪、取枪  第三十九条摩托化步兵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第四十条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第四十一条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第四十二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第六章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乘坐汽车  第四十四条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乘坐火车  第四十六条乘坐舰(船)艇  第四十七条乘坐飞机  第七章敬礼  第四十八条敬礼的种类  第四十九条敬礼、礼毕  第五十条单个军人敬礼  第五十一条分队、部队敬礼  第八章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迎送  第五十二条国旗的掌持  第五十三条国旗的升降  第五十四条军旗的掌持  第五十五条军旗的授予  第五十六条迎军旗  第五十七条送军旗  第五十八条其他部队和院校迎送军旗  第九章阅兵  第五十九条阅兵权限  第六十条阅兵形式  第六十一条阅兵程序  第六十二条师以上部队阅兵  第六十三条其他部队和院校阅兵  第六十四条海上阅兵和码头阅兵  第六十五条空中阅兵  第十章晋升(授予)军衔、授枪和纪念仪式  第六十六条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第六十七条授枪仪式  第六十八条纪念仪式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武警部队适用  第七十条队列动作调整授权  第七十一条生效时间  附 录  附录一队列口令的分类、下达的基本要领和呼号的节奏  附录二队列指挥位置示例  附录三标兵旗的规格  附录四符号

  本条令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1997年10月7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保持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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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队列生活事项,按照有关条令、条例和总部、军兵种制定的规章执行。  第三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全体军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加强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  第四条本条令由各级首长和司令机关组织贯彻执行。首长和机关应当起表率作用,并对部属执行本条令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队列纪律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三)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力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出列、入列应当报告并经允许。  第二章 队列指挥  第六条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当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列纵队时在左侧前或者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右侧)或者左(右)侧后(见附录二)。  第七条队列指挥方法  队列指挥通常用口令。行进间,动令除向左转走和齐步、正步互换时落在左脚,其他均落在右脚。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以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八条队列指挥要求  (一)指挥位置正确;  (二)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三)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四)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  (五)严格要求,维护队列纪律。  第三章 队列队形  第九条基本队形  队列的基本队形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需要时,可以调整为其他队形。  第十条列队的间距  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通常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需要时,可以调整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和距离。  第十一条班的队形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可以成二列横队或者二路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班的队形  摩托化步兵班通常按照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或者狙击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身高列队。  (二)装甲步兵班的队形  装甲步兵班通常按照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自动步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驾驶员、副驾驶员或者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身高列队。  第十二条排的队形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排的队形、装甲步兵排的队形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二)排长的列队位置  横队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第十三条连的队形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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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托化(装甲)步兵连的队形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等,以二列(路)或者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二)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中央为副连长)。  第十四条营的队形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营的队形、装甲步兵营的队形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部将所属单位人员,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炮兵连或者机枪连,参照摩托化步兵连的基本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  (二)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十五条团的队形  团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团横队、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和团纵队。  (一)摩托化步兵团的队形、机械化步兵团的队形  营横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团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团机关按照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装备处的序列,根据团队形性质,司令部编为三列(路),政治处和后勤处各编为二列(路),装备处编为一列(路)队形列队。  团属炮兵(坦克)营、连和直属各连,应当采用同摩托化(装甲)步兵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照编制序列列队;团后勤分队和装备分队,以建制为基础,根据团队形性质,按照三列(路)队形进行编组,位于本团队尾。  (二)团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各种队形中,团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团机关右侧,右路为团长、副团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团机关前,左路为团长、副团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三)军旗位置  掌旗员和护旗兵成一列。横队时,在团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团指挥员前。  第十六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形,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四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十七条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军人在宣誓、接受命令、进见首长和向首长报告、回答首长问话、升降国旗、迎送军旗、奏唱国歌和军歌等严肃庄重的时机和场合,均应当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携枪(筒)的要领:  (一)肩冲锋枪、自动步枪、40火箭筒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枪(筒)身垂直,枪口(筒尾)向下。  (二)持班用机枪、狙击步枪、81式自动步枪(打开枪托)时,右臂自然下垂,左手将背带挑起、拉直,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同时左手放下,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全部(81式自动步枪托前踵)在右脚外侧着地,托后踵同脚尖平齐。  第十八条跨立(即跨步站立)  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分区列队等场合。可以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  第十九条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第二十条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半面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协调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右(左)转,按照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照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三)持枪转动时,除按照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稍提起,拇指贴于右胯,使枪随身体平稳转向新方向,托前踵(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第二十一条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移步和礼步。  (一)齐步  齐步是军人行进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约5厘米(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5厘米;着作训服时,与外腰带扣中央同高),离身体约30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二)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他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春秋常服最下方衣扣约15厘米处(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15厘米处;着作训服时,高于外腰带扣中央约10厘米处),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三)跑步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垂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四)便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他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动,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照齐步或者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一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2.向前或者后退  口令:向前×步——走。  后退×步——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当按照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步、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步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七)礼步  礼步用于纪念仪式中礼兵的行进。  口令:礼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缓慢抬起(腿要绷直,脚尖上翘,与腿约成90度,脚后跟离地面约30厘米),按照脚跟、脚掌顺序缓慢着地,步幅约55厘米,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两臂下垂自然伸直、轻贴身体(抬祭奠物除外);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行进速度每分钟24-30步。  (八)携枪行进  持枪时,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将枪提起,使枪身略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身稳固,其余要领同徒手。  背枪、肩枪、挂枪、托枪、提枪时,听到行进口令,保持携枪姿势,其余要领同徒手。  (九)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行进  携折叠写字椅行进时,左手提握支脚上横杠,左臂下垂自然伸直,写字板面朝外。  第二十二条立定  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正步和礼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照上述要领进行)。  持枪立定时,在右脚靠拢左脚后,迅速将托底钣(95式班用机枪托底)轻轻着地。其余要领同徒手。  第二十三条步法变换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口令,右脚继续走1步,即换正步或者齐步行进。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齐步换踏步,听到口令,即换踏步。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齐步行进。  跑步换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踏步。  踏步换齐步或者跑步,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者跑步行进。  第二十四条行进间转法  (一)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走。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半面向右(左)转走,按照向右(左)转走的要领转45度。  (二)齐步、跑步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走。  要领:左脚向右脚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照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三)转动时,保持行进时的节奏,两臂自然摆动,不得外张;两腿自然挺直,上体保持正直。  第二十五条坐下、蹲下、起立  (一)坐下  1.徒手坐下  口令: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坐凳子时,听到口令,左脚向左分开约一脚之长;女军人着裙服坐凳子时,两腿自然并拢),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2.携枪坐下  口令:枪靠右肩——坐下。  要领:携枪坐下时,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尔后枪靠右肩(枪面向右),右手自然扶贴护木,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冲锋枪、81式自动步枪坐下时,听到预令,右手移握护木,使背带从肩上滑下,将枪取下。  携95式自动步枪坐下时,听到“右手扶枪——坐下”的口令,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同时将枪置于右小腿前侧,枪身与地面垂直,枪面向后;右手自然扶握上护盖前端,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枪坐下时,听到预令,右手移握下护手前端,使背带从肩上滑下,将枪取下。  3.携40火箭筒坐下  口令:筒靠右肩——坐下。  要领:携40火箭筒坐下时,两腿按照徒手坐下的要领进行,尔后筒靠右肩(筒面向左),右手自然扶握护板,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肩筒坐下时,听到预令,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右手移握提把,将筒取下。  4.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坐下  要领:当听到“放凳子”的口令,左手将折叠写字椅提至身前交于右手,右手反握支脚上横杠,左手移握写字板和座板上沿,两手协力将支脚拉开;尔后上体右转,两手将折叠写字椅轻轻置于脚后,写字板扣手朝前,恢复立正姿势;当听到“坐下”的口令,迅速坐在折叠写字椅上。  使用折叠写字椅的靠背或者写字板时,应当按照“打开靠背”或者“打开写字板”的口令,调整折叠写字椅和坐姿;组合使用写字板时,根据需要确定组合方式和动作要领。  5.背背囊(背包)坐下  要领:听到“放背囊(放背包)”的口令,两手协力解开上、下扣环,握背带;取下背囊(背包),上体右转,右手将背囊(背包)横放在脚后,背囊口向右(背包口向左);按照口令坐在背囊(背包)上。携枪(筒)放背囊(背包)时,先置枪(架枪、筒),后放背囊(背包)。  (二)蹲下  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前脚掌着地,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腿分开约60度(女军人两腿自然并拢),手指自然并拢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下过久,可以自行换脚。  持枪时,右手移握护木(95式班用机枪,握上护盖前端;冲锋枪、自动步枪和40火箭筒的携带方法不变),左手手指自然并拢,放在左膝上。  (三)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势或者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班用机枪架枪和40火箭筒架筒时,起立后取枪、筒。  携背囊(背包)起立时,当听到“取背囊(背包)——起立”的口令后,按照放背囊(背包)的相反顺序进行。  携便携式折叠写字椅起立时,当听到“取凳子——起立”的口令后,按照放折叠写字椅的相反顺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脱帽、戴帽  (一)脱帽  口令:脱帽。  要领:立姿脱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取捷径置于左小臂,帽徽朝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者帽墙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右手放下。  坐姿脱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置于桌(台)面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  戴贝雷帽脱帽不便放置时,将帽左右向内折叠,左手将左肩袢提起,右手将帽插入左肩袢下,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二)戴帽  口令:戴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迅速戴正。  (三)携枪(筒)时,用左手脱帽、戴帽。  (四)需夹帽时,双手捏帽檐或者帽前端两侧,取捷径将帽取下,左手握帽墙(女军人戴卷檐帽时,将四指并拢,置于下方帽檐与帽墙之间),小臂夹帽自然伸直,帽顶向左,帽徽朝前。  第二十七条宣誓  口令:宣誓。  宣誓完毕。  要领:听到“宣誓”的口令,身体保持立正姿势,右手握拳取捷径迅速抬起,拳心向前,稍向内合;拳眼约与右太阳穴同高,距离约10厘米;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高声诵读誓词。  听到“宣誓完毕”的口令,将手放下。  第二十八条整理着装  整理着装,通常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  口令:整理着装。  要领:两手(持自动步枪时,将枪夹于两腿间)从帽子开始,自上而下,将着装整理好。必要时,也可以相互整理。整理完毕,自行稍息。听到“停”的口令,恢复立正姿势。  第二十九条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95式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条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的操枪  第三十一条40火箭筒手的操筒  第五章 班、排、连、营、团的队列动作  第三十二条集合、离散  (一)集合  集合,是使单个军人、分队、部队按照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  集合时,指挥员应当先发出预告或者信号,如“全连(或者×排)注意”,然后,站在预定队形的中央前,面向预定队形成立正姿势,下达“成××队——集合”的口令。所属人员听到预告或者信号,原地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听到口令,跑步到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集合(在指挥员后侧的人员,应当从指挥员右侧绕过),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  1.班集合  口令:成班横队(二列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看齐。  成班二列横队时,单数士兵在前,双数士兵在后。  口令:成班纵队(二路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  成班二路纵队时,单数士兵在左,双数士兵在右。  2.排集合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班横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横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成班纵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纵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右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3.连集合  口令:成连横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横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横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并列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者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4.营集合  营集合,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地点、方向、队形、基准分队以及应当携带的武器、器材和装具等事项。  各连按照营的规定,由连长整队带往营的集合地点,随即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跑步到距主持集合的指挥员5-7步处报告人数。例如:“营长同志,×连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参照本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实施。  5.团集合,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  (二)离散  离散,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分队、部队各自离开原队列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  1.离开  口令:各营(连、排、班)带开(带回)。  要领:队列中的各营(连、排、班)指挥员带领本队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2.解散  口令: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第三十三条整齐、报数  第三十五条行进、停止  第三十七条方向变换  方向变换,是改变队列面对的方向的一种队列动作。  (一)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停止间口令:左(右)转弯,齐(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转弯,齐(跑)步——走。向后——转,齐(跑)步——走(当需要向后转走时,应当先下“向后——转”的口令,待方向变换后,再下“齐步——走”或者“跑步——走”的口令)。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要领:一列横队方向变换时,轴翼士兵踏步,并逐渐向左(右)转动;外翼第一名士兵用大步行进并同相邻士兵动作协调,逐步变换方向(愈接近轴翼者,其步幅愈小),其他士兵用眼睛的余光向外翼取齐,并保持规定的间隔和排面整齐,转到90度或者180度时踏步并取齐,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  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时,第一列轴翼士兵停止间用踏步、行进间用小步,外翼士兵用大步行进,保持排面整齐,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听口令前进或者停止;后续各列按照上述要领,保持间隔、距离,取捷径进到前一列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二)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通常是左(右)转弯,或者左(右)后转弯,必要时可以向后转。  停止间口令:左(右)转弯,齐(跑)步——走,或者左(右)后转弯,齐(跑)步——走。向后——转,齐(跑)步——走(按照横队和并列纵队向后转走的方法实施)。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者左(右)后转弯——走。  要领:一路纵队方向变换,基准兵在左(右)转弯时,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转法(停止间,左转弯走时,左脚先向前1步)的要领实施,在左(右)后转弯时,用小步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者180度后,照直前进;其他士兵逐次进到基准兵的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数路纵队方向变换时,按照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的要领实施。  第三十八条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枪、取枪  摩托化步兵班的置(架)枪,通常以班横队实施。  (一)置枪  口令:置枪。  要领: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将枪放在右脚外侧前,枪面向右,托后踵(95式自动步枪托底)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左手打开脚架,两手协力将枪架在右脚外侧前,托后踵(95式班用机枪托底)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将弹盒袋(95式班用机枪弹鼓)放在左脚前。  40火箭筒射手,以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左手接握护板,右手握提把,左手打开并握脚架,左脚向前1步,两手协力将筒架在右脚外侧前,筒尾与脚尖齐,右手将提把扳向右。  40火箭筒副射手,先放自动步枪(要领同自动步枪手);后放弹药背具(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一齐放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势。  (二)架枪  口令:架枪。  要领:听到“架枪”的口令,班用机枪(40火箭筒)射手按照架枪(筒)的要领架枪(筒);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或者左前、右前)1步,将枪靠在班用机枪护木、40火箭筒护板上或者背具上。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的动作要领同置枪。  (三)取枪  口令:取枪。  要领:81式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取枪。  95式自动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左手掌心向下,反握上护盖前端,右手反握枪托中间部位,然后,按照肩枪的要领将枪送上右肩。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折回脚架,取枪。  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取回弹盒袋或者弹鼓(弹药背具、自动步枪)。  40火箭筒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脚架后移握护板,右手将提把扳向左,然后,按照肩筒的要领将筒送上右肩。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回原位,全班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第三十九条摩托化步兵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置(架)枪前,视情况调整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按照本条令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实施。取枪后,恢复原间隔、距离。  第四十条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机枪班、炮兵班的基本操作,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军事训练教材的规定实施;当排、连实施操作时,应当在架枪(炮)前和拆枪(炮)后,适当调整所属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营、团)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副营、副团)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参谋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  纵队时,副连长(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参谋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  第四十二条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乘坐汽车  分队乘坐汽车,通常在汽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通常情况下,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车长位于驾驶室,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位于左后角。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脚后或者集中放置。上车后,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并挂好安全链。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第四十四条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一)调整哨的设置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根据需要,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可以设置调整哨。  调整哨应当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位置,通常由1人担任,徒手或者持红旗、绿旗,对行进中需要停止、转弯和直行的车辆进行调整指挥;必要时可以增设游动调整哨,协助调整指挥。调整哨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武器装备、指挥和通信器材等。  (二)调整指挥的要领  1.示意车辆停止: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对车辆,左臂向前上方直伸与水平面成45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两眼平视前方;右手不动。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右手持绿旗不动。  2.示意车辆左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45度;左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水平摆向右侧,与两肩略成一线。  3.示意车辆右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右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左)平直,向左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4.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面向公路。徒手时,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尔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领同右臂),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左臂向右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  5.示意车辆由右向左直行:调整人员位置同本项第4目。徒手时,左臂向左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约45度;尔后,右臂向右平伸(要领同左臂),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右臂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右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第四十五条乘坐火车  第七章 敬礼  第四十八条敬礼的种类  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  第四十九条敬礼、礼毕 (一)敬礼  1.举手礼  口令:敬礼。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卷檐帽、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约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2.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3.举枪礼(用于阅兵式或者执行仪仗任务)  口令:向右看——敬礼。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胸前,枪身垂直并对正衣扣线,枪面向后,离身体约10厘米,枪口与眼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接握表尺上方,小臂略平,大臂轻贴左胁;同时转头向右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二)礼毕  口令:礼毕。  要领:行举手礼者,将手放下;行注目礼者,将头转正;行举枪礼者,将头转正,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前踵轻轻着地,同时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第五十条单个军人敬礼  要领:单个军人在距受礼者5-7步处,行举手礼或者注目礼。  徒手或者背枪时,停止间,应当面向受礼者立正,行举手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行进间(跑步时换齐步),转头向受礼者行举手礼(手不随头转动),并继续行进,左臂仍自然摆动,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携带武器(除背枪)等不便行举手礼时,不论停止间或者行进间,均行注目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第五十一条分队、部队敬礼  (一)停止间敬礼  要领:当首长进到距本分队(部队)适当距离时,指挥员下达“立正”的口令,跑步到首长前5-7步处敬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再向首长报告。例如:“团长同志,×连正在进行队列训练,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连长×××”。报告完毕,待首长指示后,答“是”,再敬礼。待首长还礼后礼毕,尔后跑步回到原来位置,下达“稍息”口令或者继续进行操练。  (二)行进间敬礼  要领:由带队指挥员按照单个军人行进间敬礼的规定实施,队列人员按照原步法行进。  第八章国旗、军旗的掌持升降、授予与迎送   第五十二条国旗的掌持  国旗由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掌持国旗的姿势为扛旗。  扛旗要领:右手将旗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开始行进。  第五十三条国旗的升降  要领:升旗时,掌旗员将旗交给护旗兵,由两名护旗兵协力将国旗套(挂)在旗杆绳上并系紧,掌旗员将国旗抛展开的同时,由护旗兵协力将旗升至旗杆顶。  降旗时,由护旗兵解开旗杆绳并将旗降下,掌旗员接扛于肩。  下半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徐徐降至旗顶与旗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旗时,先将国旗升至旗杆顶,然后再降下。  升、降国旗时,掌旗员应当面向国旗行举手礼。  第五十四条军旗的掌持  军旗由部队首长指派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携自动步枪(冲锋枪)成挂枪姿势,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旗员通常由连、排级军官或者士官充任,护旗兵由士兵充任。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当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一)掌旗姿势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扛旗和端旗。  持旗要领:立正时,右臂自然下垂,右手持旗杆,使旗杆垂直立于右脚外侧。稍息时,持旗姿势不变。  扛旗要领:听到“齐步——走”的预令后,左手握旗杆套下方约10厘米处,两手协力将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听到动令,开始行进。  端旗要领:右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臂向前伸直,右手约与肩同高,左手握旗杆下部,左小臂斜贴于腹部。  (二)扛旗、端旗互换  1.扛旗换端旗  口令:正步——走。  要领:听到“正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时,左手在右手腕处握旗杆;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距旗杆套约10厘米处;再出左脚的同时,右臂向前伸直,左手向后压,两手协力转换成端旗姿势,继续行进。  2.端旗换扛旗  口令:齐步——走。  要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的同时,收右臂,左手前推,将旗扛于右肩;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旗杆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脚的同时,左手放下,换齐步行进。  (三)掌旗员、护旗兵行进中变换方向时,以掌旗员为轴。迎送军旗时,其行进、转弯、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由掌旗员下达。  第五十五条军旗的授予  团以上部队和院校被授予军旗时,应当组织部队列队举行授旗仪式,由上级首长授旗。  要领:授旗前,应当将旗套在旗杆上,由一名掌旗员持旗,护旗兵位于掌旗员两侧,成横队立于授旗台左侧适当位置,面向部队。当听到授旗仪式主持人宣布“授旗”时,掌旗员、护旗兵右转弯面向授旗首长持旗正步向前,将旗交给授旗首长;然后掌旗员、护旗兵按照相反方向正步撤至预定位置。被授旗单位首长带领掌旗员、护旗兵正步走到授旗首长面前(掌旗员位于首长后面,护旗兵在掌旗员两侧成横队),被授旗单位首长向授旗首长行举手礼。  当授旗首长将旗授予被授旗单位首长时,被授旗单位首长双手接旗,然后面向部队;此时,授旗仪式主持人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在场全体军人向军旗敬礼。当下达“礼毕”口令后,被授旗单位首长将军旗交给掌旗员,掌旗员持旗与护旗兵正步行至授旗台右侧适当位置,然后面向部队,成持旗立正姿势。  第五十六条迎军旗  将展开的军旗持入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举行迎军旗仪式。摩托化步兵团迎军旗时,通常成营横队的团横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机关和指定的分队参加,按照部队首长临时规定队形列队。  摩托化步兵团迎军旗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行进,当由正前或者左前方向本团右翼进至距队列40-50步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和阅兵台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本团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团机关队形时,主持迎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至团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弯立定,成立正姿势。  第五十七条送军旗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当整队举行送军旗仪式。摩托化步兵团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摩托化步兵团送军旗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送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成扛旗姿势)、护旗兵按照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军旗出列后行至团机关队形右侧前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全团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时,主持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返回原出发位置。  第五十八条其他部队和院校迎送军旗,参照摩托化步兵团迎送军旗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九章 阅兵  第五十九条阅兵权限  阅兵,由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及团以上部队军政主官或者被上述人员授权的其他领导和首长实施。通常由1人检阅。  第六十条阅兵形式  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以只进行一项。 第六十一条阅兵程序  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级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本级军事首长任阅兵指挥;当本级军政主要首长检阅时(由1人检阅,另1名位于阅兵台或者队列中央前方适当位置面向部队),由副部队长或者参谋长任阅兵指挥。  第十章 晋升(授予)军衔、授枪和纪念仪式  第六十六条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通常在接到晋升(授予)军衔命令15日以内举行,也可以每半年集中举行一次。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晋升(授予)军衔仪式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宣读晋升(授予)军衔命令;  (四)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  (五)更换(佩带)军衔标志服饰;  (六)奏唱军歌;  (七)晋升(授予)军衔仪式结束。  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时,被晋升(授予)军衔人员在主席台前适当位置列队,面向主席台下方参加仪式人员成立正姿势;首长向被晋升(授予)军衔人员颁发晋升(授予)军衔命令状,被晋升(授予)军衔人员向颁发命令状的首长行举手礼后接过命令状。  第六十七条授枪仪式  授枪时,应当组织授枪仪式。授枪仪式通常以连为单位组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授枪仪式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授枪、接枪;  (四)宣誓;  (五)首长讲话;  (六)授枪仪式结束。  接枪誓词:我宣誓,像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武器装备,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武器装备,保守武器装备秘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宣誓人:×××。  授枪、接枪时,授枪首长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被授枪人员答“到”并出列至授枪首长前适当位置,向授枪首长行举手礼;授枪首长将枪授予被授枪人员,并高声呼点被授枪人员姓名、枪支型号和编号;被授枪人员双手接枪,携枪成立正姿势,听到“入列”的口令后入列。  舰艇、飞机、导弹等大型装备授装仪式由军兵种规定,其他装备授装仪式参照授枪仪式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十八条纪念仪式  组织纪念仪式,通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纪念仪式开始;  (二)礼兵在规定的位置就位;  (三)奏唱国歌;  (四)敬献花篮,奏《献花曲》,抬花篮礼兵抬起花篮礼步行至规定的位置,摆放花篮并在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  (五)按照纪念仪式的主题,组织致敬、宣誓、演讲等;  (六)纪念仪式结束。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七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的队列动作根据需要可以作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由总参谋部确定。  第七十一条本条令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1997年10月7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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