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无人机战争 车臣战争中的无人机

众所周知,美国中央情报局近年在多个热点地区展开了以无人机为主要作战平台的“特种”战争。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中央情报局壁垒森严的保密制度,以及这些作战行动的突发性和时效性,这场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存在着许多不为外界所知的内幕。2011年 8月中旬,中央情报局发表了最为详尽的一份关于其执行的无人机作战行动的报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这一无人机战争的好机会。  

总的来说,中情局的无人机作战行动杀死杀伤的总人数远远超过了报告公布之前各界的推测。这里先列举几个中央情报局在报告中提供的无人机战争相关伤亡数字,自2004 年起,中情局的无人机仅在巴基斯坦(没错,中情局无人机的主战场是巴基斯坦的部分地区)就炸死了 2,292人。报告指出大多数被炸死的人是反美武装力量中的基层作战人员。炸死的武装分子中,有 126 人的身份已经被确认。

但最为令人不安的是,报告中指出死亡总数中至少有 395人被证明是平民,包括超过 160 名儿童。其中 56 名儿童是在奥巴马前 20 个月的总统任期内被炸死的。而受伤人数超过了 1,100人,这个数字是首次为大众所知晓。有记录的死亡案例比原本推测的数字高出40%。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美国武装力量在阿富汗境内进行的无人机空袭行动,在数量上远远少于美军地面作战行动受到严格限制的巴基斯坦境内的类似行动,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美国政府非常不希望在阿富汗境内发生重大的误伤平民事件。而因为无法在巴基斯坦境内进行较有规模的地面作战,无人机空袭行动就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纵容”。  

这里必须指出,根据 2011年美国布朗大学沃特森国际研究中心发表的研究报告,十年来的伊拉克及阿富汗战争已经造成了至少 132,000平民死亡。其中阿富汗死亡平民预估在 12,000 人到 14,000 人之间。而中情局执行的无人机空袭作战行动炸死了 395名巴基斯坦平民,考虑到美国在巴基斯坦并未进行较有规模的地面作战行动,这一数字说明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已经发展到了外界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规模。这已经不再是几名007式的间谍的个人战斗,也不是几十名特种兵杀死几名反美武装分子的特种作战行动,而是一场隐藏于美国“反恐”战争背景下、由建制复杂人数庞大的秘密作战部队进行的高技术战争。  

2011 年 11月,由于美军在巴军事行动造成了更多的伤亡,甚至发生了炸死巴基斯坦边防军人的恶性事件,中情局一度暂停了在巴基斯坦的无人机作战任务。55天之后,中情局的无人机重启针对巴基斯坦境内目标的轰炸任务。

错综复杂的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发展进程

对于作战无人机的价值,中情局和美军很早就有了清晰的认识,并给予了相当的投入。在历史上,中情局参与过许多以无人机为主要工具的作战行动,例如派出“火蜂”无人机侵入中国境内对重要目标进行摄影,但这些行动均以航空侦察为主要目的。1993年,为了支持在前南地区的维和及作战行动,美军参谋长联系会议决定购买一种已经具备实用能力的空地侦察监视系统,最后看中了当时通用原子公司刚刚从LSI 公司收购的 GNAT-750 无人机相关设备和技术。不久后,美军购买的 GNAT-750 无人机,转交给了中情局。后来GNAT-750 演变成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战无人机——RQ-1/MQ-1“捕食者”。

GNAT-750 无人机,机头上方还没有巨大的卫星天线整流罩

在这一时期,中情局为了将 GNAT-750的潜在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下了不少功夫。与后来的“捕食者”相比,GNAT-750使用的数据链通信设备要简单得多,因此中情局找到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找来了一架 RG-8 动力滑翔机,为 GNAT-750提供通信中继。用动力滑翔机作为中继平台显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RG-8 每出动一次,要花费 6小时往返于基地与作战区域,真正有效的通信中继工作时间只有两小时,而 GNAT-750 已经可以留空 48小时之久。地形和气象也给中情局无人机作战人员带来了很多困扰。最终中情局逐一克服了各种困难,为 GNAT-750增加了更好的发动机、传感器、通信设备,乃至侦察能力很强的合成孔径空地成像雷达。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雷达源自于被取消的海军 A-12先进攻击机项目。可以说,后来美国武装力量在伊拉克、阿富汗等战场所拥有的无人机作战能力,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情局在这一时期的艰苦工作。

“死神”无人机已经锁定这辆皮卡,随时可以发动攻击

中情局第一次广为人知——注意,中情局由始至终从未正式承认实施了无人机空袭行动——的无人机反恐空袭作战,发生在 2002 年 11 月4 日,一架中情局MQ-1B“捕食者”无人机从位于北非法国领地吉布提的美军基地出发,在中情局和美军人员的遥控下,使用“地狱火”导弹攻击了也门境内一辆汽车,炸死车上所有六名基地组织人员。几乎在美军入侵阿富汗的同时,中情局和美国空军开始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境内实施无人机空袭任务。而中情局担负了当时大部分的无人机空袭任务,是这一类型的行动中的骨干力量。这点在时任国防部长的拉姆斯菲尔德的一次访谈中得到了证实,他表示美国四大军种是入侵阿富汗的主力,但大部分武装型“捕食者”无人机都处于中情局的控制之下——有趣的是,他挑选了具体的字眼,从而没有正面证实中情局在直接实施、参与无人机空袭行动。在实际操作中,中情局控制的部分无人机来自于空军作战部队编制,此外两者还合作建立了联合控制机构,以统筹战区上空各种无人机的交通管制等较为基本的操作。

MQ-1“捕食者”是美国的第一种实用化的作战无人机



Google Earth卫星地图显示在巴基斯坦沙姆西空军基地

停放的三架 MQ-1“捕食者”无人机

中情局所控制的无人机,大多数部署在阿富汗贾拉拉巴德空军基地和巴基斯坦萨姆西空军基地,从那里起飞出发奔赴往目标地区上空执行任务。而具体的飞行控制和作战操作,则由分别位于美国本土中情局总部所在的兰利地区附近的指挥中心,以及分布在阿富汗、巴基斯坦的基地内的中情局人员负责。所以中情局与美国空军一样,具备从美国本土遥控半个地球之外的无人机实施作战的能力。出于各种原因,中情局雇佣了一些民间承包商协助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行动,例如臭名昭著的“黑水”保安公司为中情局在巴国境内基地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并协助装配导弹、炸弹等具体操作。中情局在巴基斯坦境内最重要的无人机作战基地,设在该国西部的萨姆西空军基地之内。中情局的无人机单位在这一基地运转了很长时间,直到2011年底北约飞机“误炸”巴基斯坦边防哨所事件之后才停止了运作。中情局一度在该基地安置了人数达到一百人左右的无人机作战单位,外加海军陆战队人员和私人保安公司职员。  

如前所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情局是最频繁的在巴基斯坦境内发动无人机空袭的机构,而美国空军是在中情局开始这些任务一段时间之后,才更为积极的加入到对巴无人机战争之中。中情局对无人机战争不断加强的投入,最为直观的结果就是无人机空袭导致的地面人员伤亡数字直线上升。2010年,仅仅在巴基斯坦境内、由中情局自身发起的无人机空袭,就杀死了约 1,000人。如果我们对比一下阿富汗境内美军特种部队进行的“夜间特种作战”导致的死亡人数——约 2,000人,就不难看出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已经发展到了何等的规模。  

在华盛顿邮报进行的一次采访中,一名中情局官员很坦白的说,中情局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杀人机器”,不再是躲躲藏藏搞情报的特务机关。这个官员随后意识到这么说不太有利于中情局的形象,赶紧改口说中情局是一个“可怕的作战工具”,但意思是很明白的——现在的中央情报局不再仅仅是情报机构,而是直接参与战斗的作战单位。而最主要的作战方式就是无人机空袭行动。


MQ-1 无人机的远程控制站

中情局的这一转变进行得并不一帆风顺,特别是无人机作战行动的起步阶段尤为艰难。在巴基斯坦地区,中情局在 2004 年至 2007年,仅仅进行了 12次无人机空袭作战行动。这些行动都是针对基地组织及与其相关的人员。当时布什政府对使用无人机攻击巴基斯坦领土上的基地组织目标有较大的顾虑,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的巴基斯坦政府由被视为美国政治盟友的穆沙拉夫总统所控制。显然穆沙拉夫政权无法向巴基斯坦国民解释为什么美国可以侵犯巴基斯坦领空、甚至直接杀死本国境内的人员,更无法控制群众对平民被美军“误伤”的愤怒情绪。基地组织和其它反美派系也会借此煽动民间的反美和反穆沙拉夫情绪。

2009 年 3月被美国无人机摧毁的巴基斯坦村庄的房屋

于是在这几年里,中情局的这些无人机作战行动被美国政府决策层套上了枷锁:只能在确认巴基斯坦境内的目标是“高价值”的基地组织领导人,或协助基地组织的关键人物时,才可以使用无人机对其进行打击。而且,中情局必须在攻击前向政府决策层证明通过各种手段,空袭对平民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已经被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在这些严格的限制下,中情局仅仅进行了这么12次空袭,结果相当的不理想,战果仅仅是确认炸死了三名基地组织或巴基斯坦塔利班重要人员,而炸死的平民——虽然中情局已经被要求最大程度的控制附带损伤——高达121人。这一平民伤亡数字来自于西方媒体对众多来自空袭地区现场媒体报道的统计,是一个至少有据可查的数字。其中在2006 年 10 月,中情局派出的无人机错误的把 80名巴基斯坦学生炸死,掀起了巴基斯坦国内强烈的反美抗议浪潮。

由此可见中情局无人机战争的起步实在是非常糟糕。尽管如此,中情局各方面清楚的认识到,从自身利益出发,无人机作战行动是绝佳的“增长点”,因此尽管受到了政府的各种限制、遭遇了广泛的舆论指责,中情局仍坚定的继续推进自身无人机作战体系的发展。在中情局内部,自2005年起,参与到无人机作战行动中的雇员获得了相对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毕竟阿富汗、巴基斯坦地区的反恐战争是中情局最为急迫需要参与的任务,相关雇员自然也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中情局也不可能满足于平均一年只进行三次无人机空袭任务的状况,在2007年开始大力游说白宫放松相关的各种限制。当时的中情局领导人海登劝说布什总统完全取消对可以攻击的目标的限制条件,这件事被纽约时报记者获知,并进行了详细报道。海登当时对总统提出为中情局无人机作战任务放宽限制,把无人机发起空袭的先决条件改为,只要目标(无论是人员,是一栋房子,还是一辆汽车)的各种动向,与中情局认定的基地组织重要人物的“生活方式”相符合,即可发起攻击。到了2008 年 1 月,布什政府终于做出了放宽限制的初步决定,但仅仅取消了少数限制。因此在 2008年上半年,中情局只进行了四次无人机空袭。  

最具决定意义的转折点发生在 2008 年 5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麦克·麦克奈尔出访巴基斯坦。他这趟行程可谓来者不善,主要目的是为了求证巴基斯坦军方是否正在秘密的支持塔利班武装力量,特别是其中一支名为“哈卡尼网络”的分支。“哈卡尼网络”当时正处于力量上升期,在阿富汗进行了不少反美活动。麦克奈尔及其下属得出的结论是,巴基斯坦军方确实在支持塔利班。这使得布什政府开始考虑给巴基斯坦政府和军方一些颜色看看,从而抑制基地组织和塔利班在巴基斯坦境内的活动规模。其中一个措施,就是取消了在无人机空袭前必须确认情报信息高度可靠的要求,对可能造成的平民伤亡也不再做过多的先期考虑。但是布什政府仍然将无人机作战行动的主要目标范围限制在阿富汗境内。不管怎么说,上述决定生效之后,中情局无人机作战力量像一台获得了绿灯信号的火车头,迅速的提升了无人机空袭的规模。在2008 年下半年的短短半年内,中情局平均每个月实施 4 至 5 次无人机空袭任务。  

随后,美国进行了总统大选,奥巴马政府上台。奥巴马政府执政初期,其内部多名关键人物对于美国能否彻底战胜基地组织,存在着不小的怀疑。当时的新任中情局领导人帕内塔四处游说,“不屈不挠”的为中情局的无人机战争寻求支持。帕内塔在他上任后的第一个记者招待会上,反复强调无人机空袭“很成功的动摇了基地组织的基础,破坏了基地组织的领导组织”。他不断的向美国公众推销一个观点:无人机战争是击败基地组织的重要手段。而实际上,当时无人机作战任务仍然主要限于攻击阿富汗境内的塔利班组织,根本没有对基地组织造成多大威胁。但是帕内塔的努力最终获得了相应的成果,在他的游说下政府决策层逐步放开了限制。到了2009 年,中情局无人机空袭次数已经高达 53 次,2010 年更是创造了 118次的记录。在这个阶段,中情局终于把自己所直接策划、实施的无人机战争发展到了原本设想的规模。 

 2011 年,中情局无人机空袭次数上升到了约 250次的水平。中情局的无人机部队,成为了奥巴马政府颇为倚重的一支作战力量。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美军无法对巴基斯坦境内的目标实施大规模作战,因此来去无踪的无人机显然成为了最为管用的手段。在这大约250 次空袭中,共有 1,800 余名武装分子和平民被炸死。

2011 年 10 月 27日,巴基斯坦官员展示美国无人机炸弹残片

时任中情局局长的帕内塔曾不无得意的在非官方的访谈中谈及自己对此的感想:“我想我们可以说这些行动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们一直非常精准”——他说的当然不是指杀死平民,但平民死亡却是这些“精准”打击行动的直接结果。奥巴马政府的反恐事务高级顾问约翰·布伦南在2011年下半年仍然坚称,在巴基斯坦境内实施的无人机空袭“并未将无辜的男人、女人和孩子置于危险之中”。这显然与平民伤亡数字反映出来的实情相左。而中情局现在仍信誓旦旦的宣称2010 年 5 月之后,其无人机空袭任务再也没有炸死炸伤任何平民。  

美国政府另一个为无人机肆虐巴基斯坦做辩解的理由是,该国境内的各类恐怖组织已经打死了超过 4,000名巴基斯坦平民,因此美国针对巴基斯坦境内恐怖组织的举措对平民也是有利的。先撇开这些平民死亡数字是多了还是少了不说,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被无人机炸死的巴基斯坦平民的惨状,促使更多当地人同情乃至支持反美组织的活动。  

2011 年 9 月,在 911 事件 10周年之际,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又得到了美国司法部门的进一步支持:中情局被判定无需向美国公众公布使用无人机杀死恐怖份子嫌疑人的行动详情。在此之前,美国人权组织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强迫中情局公布相关信息,这一判决使得中情局在这一回合的法律斗争中获得了胜利。在这个诉讼中,有不少有趣的法律层面的细节,最有趣的地方是:尽管中情局发动的无人机战争已经被很多媒体详细报道过,可以说只要有留意这个话题的人都知道中情局在干这事,但中情局却从未正式承认过自己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使用无人机攻击地面目标。美国政府各级官员也一律拒绝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国务卿希拉里就曾经在一群巴基斯坦记者面前斩钉截铁的说:“我不会对(中情局无人机行动)做出任何评论”。  

人权组织在控诉中情局的过程里,指出此前帕内塔已经在公开媒体上宣称过无人机作战行动很“精准”,等于已经公布了这些行动的存在,所以不存在中情局无人机战争仍是国家机密、不能公开的问题。但最终法院还是判定帕内塔说的话不等于正式承认了这些行动,所以仍然要以国家机密对待相关信息,从而使得中情局无需向外界做出公布。既然中情局不需要向公众交代,那么公众监督的效果就被大幅度削弱了。由此可见,当牵涉到“国家安全”和“反恐战争”这些关键领域时,美国掌握话事权的各个层面为相关的行动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保护和支持,甚至不惜得罪公众,也要确保行动能够顺利实施。

中央情报局对进行无人机战争的内部需求

中央情报局对于其直接操控的无人机战争,有着深刻的内部需求。简单的说,在911恐怖袭击之前,中情局的职能比较偏重于情报收集与分析,而根据这些情报实施具体作战任务,并不是中情局的拿手活。但在911之后,中情局迅速的将“具体作战”纳入了自己的职能范畴,而其下属的无人机作战部队成为了骨干作战力量。注意,这是一支由中情局独立而直接控制的无人机作战部队,虽然少量飞机是从美国空军“借”来的,但这仍是中情局首次正式拥有的较大建制的作战部队。尽管中情局与美军各军种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合作关系,特别是与特种作战司令部形成了深层次的合作默契,也取得了很多战果(例如击毙本拉登的行动),但中情局一直坚持着让自己的无人机部队进行独立于美军之外的作战任务。

要清楚的认识美国中央情报局对无人机战争的内部需求,必须先研究一下中情局人力与资源分配的变化。中情局的反恐怖主义中心是策划实施反恐行动的关键单位,中情局无人机作战行动的各种细节,例如选择目标,都是由这个中心的无人机作战部门进行的。在911 事件发生时,反恐怖主义中心仅有大约 300 名雇员,到了 2011 年时,这个中心扩充到了 2,000多人,占去了整个中情局雇员人数的十分之一。而中情局的情报分析部门,原本的主要任务是为美国国家政策决策人提供情报分析服务,这在反恐战争的背景下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到了今天,情报分析部门里有三分之一的雇员直接或间接的为中情局反恐作战行动提供从情报收集到具体实施的各类支援。而这部分直接、间接支援作战行动的雇员之中,又有接近三分之二的人在为反恐怖主义中心的无人机作战部门提供情报工作,其中最主要的情报就是适合由无人机实施攻击的目标的相关信息。 

美军 MQ-9 “死神” 无人攻击机

这些重大变化,直接决定了无人机作战行动与中情局能够获得的自身利益更为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些行动对中情局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反过来使得中情局越来越着力于推进这类行动。上述人力与资源上的重新分配,是伴随着近一两个年代以来美国反恐战争的扩大与深入而发生的,而2008年左右在巴基斯坦地区的无人机作战规模升级,使这种重新分配更为深化,更多的中情局人员参与到了无人机战争之中。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中央情报局无人机战争的发展里程,就能更加清楚的看到中情局如何从中扩展和巩固自己的利益。中情局前领导人迈克尔·海登任职期间,曾非常努力的游说国内各个方面支持中情局的相关作战行动,但当时无人机空地作战这一形式几乎走到了让人看不到希望的地步,一度面临“下一顿没有着落”的尴尬局面。海登竭尽全力的游说,现在回头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人机作战是中情局已经投入了很多资源、能够为自身带来巨大回报的一种作战方式,为了中情局自身的利益,海登不得不尽力去保证这一作战方式获得充足的资金、人力和政策支持。  

如果我们看看中央情报局现任领导——大卫·彼得雷乌斯对无人机战争的看法,就更能明白中情局的内部需求是如何左右着他们对待无人机战争的态度。彼得雷乌斯对无人机战争的看法,发生过很大的转变,这很能说明问题。他转到中情局前,是美军中央司令部最高司令官(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事中举足轻重的美军指挥官职位),后来接替了转任国防部长的中情局领导者莱昂·帕内塔的职位。当彼得雷乌斯还在中央司令部的时候,他对无人机作战行动的总体策略,特别是使用无人机越境攻击巴基斯坦目标的行动表示了一定的怀疑。在2009 年 5月的一次中央司令部内部评估中,他清楚的指出这些无人机作战行动正在给巴基斯坦境内的反美运动“火上浇油”,认为这些行动有相当的负面作用。可是他到中情局走马上任后,他的态度转变为积极的支持和推进中情局的无人机战争进程。例如他在2011年前后多次宣称中情局不但要继续执行在巴基斯坦的类似行动,还要在中东和北非建设新的无人机作战基地——这一计划已经成为了现实,美军和中情局确实在该地区发起了更加频繁的无人机作战行动。显然彼得雷乌斯在新的岗位上更加清楚的看到了这场无人机战争对中情局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和巨大价值,这导致了他做出了与此前完全不同的表态和决定。

无人机战争的技术难题

911事件后,无人机愈发频繁的实战应用,带来了不少技术上的难题。这是历史上第一场具体作战人员在远距离外遥控武器装备进行战斗的大规模战斗,参战人员表现出了一些很奇特的心理现象。表面上看,似乎端坐在加州或兰利基地里的无人机操纵人员(多数曾担任战斗机飞行员)应该舒坦得很,因为他们不需要直接面对敌人射来的子弹,完成任务后还可以回到自家床上好好睡一觉。但在实际作战过程中发现很多人员无法适应几小时前还在激战,几小时后就回到家里放松下来的生活。于是美军为之进行了不少心理研究工作,甚至将一些人员集中到基地营房里进行长达几星期的战斗、休息,然后才让他们回家放个大假。  

从装备技术上看,作为无人机战争中的核心装备,MQ-1“捕食者”和MQ-9“收割者”无人机表现出了非常强大的战斗力。特别是“收割者”无人机,因为有着超越“捕食者”无人机数倍的载重能力和更好的飞行性能,加上出色的武器携带能力(它可携带多达14 种空对地武器,包括“地狱火”导弹和 500磅激光制导炸弹等),成为了战斗的主力。尽管如此,这些无人机仍有着不少缺点,例如最大速度依然有限,载重能力有待提高,在恶劣气象下飞行能力不太有保证。它们的探测能力已经较为先进,可是地面操纵人员始终无法获得和飞行员一样直观、灵活的感知能力。这些无人机的作战能力严重依赖于双向数据链,而这是一个可能被敌人渗透、破坏的薄弱环节,尽管没有证据标明有哪个敌手已经攻破了相关的信息安全防御,但这恐怕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2007 年 10 月,阿富汗,一架MQ-9“死神”起飞执行任务


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无人机战争 车臣战争中的无人机


MQ-9 无人机的典型作战挂载:4 枚地狱火+2 枚LGB,出动一次可以打击多个目标

另外一个技术难题是,几年下来美军和中情局的无人机获得了海量的动态视频与静态图片,远远超越了情报分析机构的处理能力。仅仅空军的无人机在2010 年获得的视频情报,就已经比 2007年时多出了两倍之多。随着更多、更好的无人机探测手段的部署和使用,这个数字还会不断的加速增长。例如“收割者”无人机携带的多频谱光电系统具备多方向的探测能力,而且其光电探测能力还将不断的得到扩展,获得的视频信息将成数量级的赠长。至2009 年时,美国空军每天要处理的作战区域动态视频的播放长度超过 1,500 小时,静态照片多达 1,500张。所有武装力量总计存有多达 2,400 万小时的视频。

MQ-9 无人机的传感器转塔

这让兰利基地的空军情报中心和中情局相关部门疲于奔命,而且许多信息需要实时的进行监控和分析,例如为地面部队提供关于路边炸弹的实时探测,进一步扩大了在分析能力上的缺口。不仅对最新获得的视频如此,中情局分析部门发现对比新旧视频是非常关键而有效的分析手段,特别是用于判断地面可疑目标人物的起居出行状况是否出现了异常,但直到现在,只有很小一部分旧视频获得了对比分析。不过直到今天,仅有一小部分的库存视频资料被重新翻出进行这样的情报分析。这种状况必然导致大量有价值的情报无法获得适当的处理。

AGM-114“地狱火”导弹与发射滑轨

为此美军和中情局一直在积极扩展各自的视频图像信息处理能力,除了大规模扩招相关人才之外(美国空军情报中心在近期一次招聘活动中,就放出了2,500个情报分析员职位),部署具备更好的视频图像自动化分析能力的计算机系统也成为了相关工作的重点。此外云计算相关技术的兴起,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中情局计划利用相关技术,将各个无人机平台和地面设施融入到一个高度整合的网络中,使得处理与共享任一无人机平台获取的视频信息的过程更为快捷。

MQ-1 “捕食者”无人机在行动中拍摄的视频图像

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复杂的问题并不是找到最为适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而是如何让这些新系统与现有的军队决策、指挥体系有效的融合在一起。而军队指挥体系中的技术核心是军队指挥自动化系统,这是美军在冷战时期已经建成的一套庞大的体系,要想将新的情报处理系统融合到其中,不做出重大的技术、流程乃至人员编制上的改革,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从正面因素来看,美武装力量一向锐意改进,从海湾战争到科索沃,再到伊拉克战争,在正规战争中美武装力量在很短时间内取得了重大的指挥作战体系革新的成绩。但从负面来看,尽管在正规作战方面成果显著,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两场“反恐”战争中却显得相当笨拙,想要改变这一情况并不只是中情局的问题。  

类似的弊端,这样的问题在中情局内部更为严重,因为他们原本并不是一个直接进行作战的单位,内部改革所带来的阵痛更为剧烈。其中经历的重大变革的详情不为外人所知,但通过种种信息可以判断中情局在这一领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中情局无人机作战的主要方式

中情局目前使用作战无人机的主要作战方式是“搜索-猎杀”模式,使用无人机负责监视搜索目标区域内的敌情,发现高价值目标后,由携带空地武器的无人机发起攻击。与以往的特种作战方式相比,作战无人机的出现令美国能够更为便利的在未能取得全面控制的地区实施攻势作战。特别是在美军尚未进入、或者因为国际政治等原因不便公开干涉的地区,无人机已经被看成是在这些地区以极低成本进行反恐作战的关键工具。  

在相关的作战方式里,无人机几乎不需要来自于目标地区地面友军人员的支持——或者说可以大幅度减小对地面作战、支持人员的需求。这一特性使得无人机作战成为了美军和中情局极为钟情的手段,毕竟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进行的战斗已经遭到了国内外、各个角度的大量指责,在这种情况下派出地面作战人员、甚至少量地面情报人员都有可能惹来很大的麻烦。无人机作战的优点甚至反过来对美国“反恐战争”决策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少对这些决策有关键影响力的人士都认为美国应该更加依仗无人机、巡航导弹、传统作战飞机空袭等打击手段来实施反恐作战行动,而不必在阿富汗、巴基斯坦乃至中东、非洲等敏感地区实施传统的大规模地面战争,甚至可以大幅度减少小股特种部队在这些地区实施的传统模式的特种作战(这是无人机战争兴起之前阿富汗地区美军最为频繁采用的作战方式)。奥巴马总统、拜登副总统和政府智囊人员都做出了相关的表述,而在近期美军、中情局的中东、非洲行动之中,干脆就完全把无人机战争当作了核心的作战方式。

无人机为中情局反恐行动带来的变革  

中央情报局从未正式承认自己在进行一场无人机战争,因此我们只能侧面的对无人机为中情局反恐行动带来的变革进行了解。美国空军首席科学家梅伯里表示,无人机是911事件之后军事装备方面最为重要的发展,对延长美军在战场执行作战任务的持久能力非常有帮助。显而易见,与有人作战飞机相比,无人机能够在更长的时间里对更广阔的地域进行监视,从而能够更有效的对更多的目标实施探测和攻击。无人机使得美军控制人员能够长时间的对计划中要针对的目标进行观察,同时又能更加有效的发现突发的事件和目标。更为重要的是,上述特点能够让无人机获得美军更多用于有效识别目标的宝贵时间,而这在过去常常是十分欠缺的。携带先进观测设备、通信设备和空地武器的作战无人机的出现,将搜索、监视、识别和攻击等原本分离的环节融合在了一起,大大增加了应对时间敏感性目标的能力。  

因此,在基地组织、塔利班转向广阔的偏远地区分散行动,与平民混杂,以至于藏身在美军不便发起正规作战行动的巴基斯坦境内的背景之下,无人机对美军以及中情局有效的进行探测、识别和攻击目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最终无人机在2010年代后半期成为了美国最高当局、包括了中情局最高负责人直接参与和控制的一个重要工具,收集的信息常常直达总统率领的领导班子,而总统做出的作战决定也多次由无人机直接实施。例如,虽然本拉登是被美军特种兵击毙的,但整个过程中无人机参与了监控及指令传递,而直接由无人机独立完成的空袭任务则更是多不胜数。  

这些作战能力和实战战果,并不是一夜之间就获得的,而是美军与中情局经过深刻而痛苦的改革才获得的。在 911事件之前,美军早已开始了使用无人机进行直接作战的探索和尝试,但这些尝试处于非常初期的阶段,实际作战中无人机很大程度上局限于执行监视任务,而不是空袭任务。直到911 事件发生前的几个月,RQ-1“捕食者”无人机才首次完成了发射“地狱火”空地导弹的试验。到了 911时,美军无人机没有成规模的实际空袭作战能力。在此后的几年里,无人机的空袭作战能力才逐步发展起来。曾任美国空军参谋长(空军最高指挥官)的张普尔将军在2005年曾向国会表示,因为作战需求非常紧迫,如果可能的话,他想买下每一架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制造出来的“捕食者”无人机,而且在几年之内空军都想这么干。这当然不是现实状况,因为中情局的无人机部队要走了相当一部分的“捕食者”及其改进型号。  

就在同一个场合里,张普尔道出了无人机战争给包括中情局在内的美国武装力量带来的显著变化,特别是情报收集与实际作战相互关系的变革。他说:“这(指无人机战争)造成了情报部门和作战部门之间的‘一点’‘文化冲突’,但我们已经获得了正确的结果。现在当我们找到高价值的、能够逃跑并消失的目标时,我们有能力使用携带实弹的作战平台(指无人机)做出相应的行动。”这句话道出了两个重点,一,到了2005年,经过几年的努力,美武装力量终于获得了较为完善的无人机作战能力;二,在这几年里,美军和中情局理顺了情报收集与实际作战之间的关系,改变了这两个领域相对独立的状况,将情报获取与实施攻击之间的时间差大幅压缩。这也反过来印证了中情局大幅度改变内部架构,以更好的实施其无人机战争的决策与努力。张普尔还谈及了在这一变革之中遇到的阻力。他表示部队和其他部门里有不少人认为无人机是飞行员的敌人,但真正懂得作战的人都被无人机的能力迅速的折服了。

中情局与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的紧密合作

美国武装力量发动的无人机战争中的一个亮点是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JSOC)与中央情报局的紧密合作。跨部门的合作是不容易的事,而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与中央情报局实现了非常紧密的合作。原本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司令部是实施特种作战的部门,但近年来其人员深入的参与了各种类型的情报收集行动,包括了臭名昭著的对嫌疑人的酷刑逼供,这就好比把一只脚踏进中情局的地盘上。而中情局方面,如前所述建立了直接实施行动的作战单位,其作战内容很多是以往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负责的范畴。在911 事件之前,双方不时为这些“交集”发生争论乃至摩擦。但是,911之后双方出于反恐战争大环境下的共同利益,乐于进行深入合作,从中共同获益,不仅越来越切实的进行着情报共享和联合实施作战行动,在职能上也主动的进行了融汇乃至互为替补。

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反恐战争的大局需要,但也有一些内在的因素,例如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在美军里是一个规模较小的单位,他们的预算与资源有限,还经常被公众舆论、国会政治斗争所掣肘,无法仅靠自身在世界各地大打出手。即便是在集中精力对付伊拉克、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三个热点国家里的作战任务的前提下,他们也还是需要一些伙伴进行合作,例如中情局。而中情局卷起袖子大打出手也只是短短几年里的事,有了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这个掌握着“海豹”、“三角洲”等经验最为丰富的实战部队的伙伴,很多作战行动会变得容易一些。此外两者之间能够获得的授权和活动范围互不相同、互为补充,当需要绕过繁复的授权过程时,合作就成为了最佳的选择。再就是为了对付美国国内日益高涨的反对无人机战争的舆论浪潮,双方可以交替执行任务,利用各自所在的决策、保密体制中获得的保护,分担相关压力。  

双方愈发紧密的合作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原因。在伊拉克战争及其后几年的美军占领时期,美军缓慢的情报收集和决策过程在与伊拉克反美武装力量交战的进程中暴露无疑,特别是闹出了不少酷刑逼供的丑闻,对政府和武装力量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美武装力量各个方面都不得不对传统的情报收集的方式进行反思和改革,而无人机战争显然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与潜在机遇,这必然拉近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和中情局在无人机研发、使用事项上的距离。技术上的互补也促进了双方的合作。在击毙本拉登之前,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所拥有的定位与分析中心通过刑事法医常用的一些技术,分析了本拉登住处附近获得的一些物品,从生化分析的角度提供了可信的依据,通过分享结果,直接帮助了中情局最终做出了关键的判断。  

JSOC 的特种作战部队

中情局的无人机部队有不少职员和外包承包商人员有着特种作战部队的背景,曾任职于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的人数量不小。这些人事上的特殊关系,使得双方的合作又有了一种独特的默契。中情局长期以来一直从特种部队以及其他军种,特别是退役人员里招募情报及作战人员。在反恐战争的背景下,在巴基斯坦、阿拉伯及非洲国家,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不便大打出手,挑起这一重担的中情局需要具备特种作战经验的人来在这些国家执行任务,而进驻这些地区的无人机部队当然也配备了很多这一类型的人员。假如一个退役人员在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部队中参与过空地特种作战任务,例如参与特殊改装的C-130 间谍情报飞机、或者无人机任务,那么他在中情局找到一个工作职位的机会相当的大。

目前,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和中情局之间可谓合作融洽,中情局甚至将一些重要的作战行动直接“外包”给联合特种作战司令部。最好的战例就是击毙本拉登的行动,双方都在行动里发挥了自身的最大作用,成功的完成了这一关键任务。这一战例已有很多详尽的报道,就不多做描述了。

中情局无人机战争的现行策略

  2011 年 11 月,24名巴基斯坦边防军人在本国边境哨所内被北约发起的空袭炸死。这一事件究竟是北约的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目前不得而知。事发后巴基斯坦国内反美反北约情绪高涨,以至于各方面纷纷向北约及美国当局提出警告,如果事态继续恶化,巴基斯坦很可能完全放弃对“反恐战争”的支持。作为实施大量相关无人机作战行动的主导方,中情局不得不相应的对其无人机战争策略进行了最新一轮的修改。根据中情局内部透露出来的信息,相关的无人机空袭次数将被大幅度缩减,以确保造成的伤亡人数降低到巴基斯坦方面较为容易接受的水平。  

在这一期间,中情局也做了一些必要的公关工作,试图避免国际及美国公众对其无人机战争的反感情绪进一步升级。中情局的一些官员以匿名身份接受了华盛顿邮报等重要媒体的采访。在采访中,官员们表示长期的无人机空袭行动,特别是在巴基斯坦实施的空袭有效的打击了基地组织,宣称目前基地组织只剩下少数几名高级领导人,因此现在不是停止无人机空袭的时候,必须对基地组织发起“最后一击”。 

 另一个关键事件是基地组织知名人物、美国公民安瓦尔·奥拉基被美无人机炸死。奥巴马总统说这是打败基地组织的“重要里程碑”,但这一行动因为奥拉基的美国公民身份掀起了悍然大波。这一美国政府未经法庭审判而动手杀死本国公民的事件开创了美国“法外处死(extrajudicialkilling)”本国公民的先例。一方面这件事充分印证了中情局已经成为了关键的“法外处死”执行者,并获得了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国家法规约束的行动能力,另一方面掀起了美国国内及国际上的强烈抗议,这些反对意见很可能又会给中情局相关的行动套上新的枷锁。无论如何,中情局的无人机战争在这次事件令人有了一种出笼猛兽的感觉,似乎有脱离了体制与法规管束的趋向。

新型的“复仇者”无人机,具有隐身能力喷气式发动机

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在 2011 年底到 2012年初,美国政府和军方内部对中情局无人机战争的不满意见开始转化为实质的政策改变。对中情局持批评意见的相关军政人员认为,中情局在无人机战争问题上越来越明显的将自身的短期目标凌驾于国家整体战略利益之上,过多的对巴空袭行动对美国在当地实施反恐战略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跟随着这些半公开的表态,美国政府最高层为中情局无人机战争套上新的“枷锁”:不再允许中情局使用无人机对人数较多的低级别“反美战士”进行空袭。这类空袭行动虽然能够杀死一些敌方人员,但造成重大平民伤亡的风险很高。而且这类任务几乎没有大的实际作用,基地等反美组织很快就可以填补上这些低级别人员的空缺。因此,中情局的无人机行动被限制为只能够针对具有较高价值的目标,例如基地组织的高级指挥官。  

美国方面还对巴基斯坦方面做出了一些妥协,双方达成了新的反恐合作协议。从美国政府内部透露出来的消息称,巴基斯坦获得了更多的中情局在其境内实施的无人机行动的详细信息。同时,美国承诺将无人机行动次数降低到2010年之前的水平,并缩小作战地域。在巴基斯坦境内负责实施相关行动的美国军人、中情局特工的人数也将被缩减。  

综合各种因素,中情局的无人机战争在这一两年来一段时间将不得不进行较大的变革。究竟这些变革是否能够真的降低对平民造成附带伤亡,还是造成更多更进一步的伤害,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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