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税源管理专业化试点实施方案 税源专业化管理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适应经济税源日趋集约化、复杂化、多元化的特点,顺应税收征管日益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努力提高税源管理质效,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深入落实“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工作指导思想,充分体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根据总局、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现阶段推行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实际情况,特制定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发展,无论是纳税人的数量,还是税源的规模,都出现了高速度增长的态势,税源的形态日趋集约化、复杂化、多元化,同时,纳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力越来越强烈,逃避税收的手段越来越隐蔽,客观上增加了税收管理的负担和税收风险。为了应对这种局面,我市对原有的税源控管模式进行优化重组,通过划分事权、调整流程,建立起以信息化为依托,数据采集为基础,专业化案头分析评估为核心,派工核实、税务稽查为手段,评价考核为保障,提升税收征管质效为目的的税源控管新模式,使日常管理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得到有效统一,有力地促进了税源控管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我市推行的税源管理模式,虽然比较切合国家局提出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要求,但是,在工作思路和方法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因此,如何推进现有的税源管理模式向新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转换,成为摆在全市各级地税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务必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科学管理的具体体现

科学管理就是把先进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运用于税收管理活动中,使税收管理更加符合客观经济和税收的内在运行规律,从而达到依法治税提高质效的目的。而税源专业化管理则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实行专业化管理,才能在准确把握各种类型税源的特点和基本规律的基础上,通过配置专业管理队伍,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效。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税收增长方式的需要

在全能型管理模式下,拉动税收增长主要靠增加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结果导致税收任务越来越重和税收征管力量日趋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出现大税源管不深、小税源管不住的情况。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就是对现有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分工和布局,充分发挥智力、能力因素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使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相适应,做到量能用人,人尽其才,尽量减少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能产生最大效能的领域,促进税收收入由“人力、物力”推动增长型向“智力、能力”提升增长型转变。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是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的有力保障

在“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模式下,由于受征纳信息不对称以及税收权力过于集中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税收流失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对税收流失风险比较大的重点行业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由专业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并突出税源分析预测、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专业化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增强税收管理的执行力,最大限度避免税收流失。同时,可以分解过于集中的管理权力,实现有效监督制约,防范执法风险。

(四)税源专业化管理是落实信息管税的重要举措

税源专业化管理离不开税源信息的支撑。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助于集中采集和加工税源信息,筛选、整理有效信息,有利于税源信息的分析比对和深度挖掘利用,充分发挥税收信息在税源管理中的引领、控制作用。

二、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决策部署,以提高税源管理质效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基础,科学分类税源,进一步调整机构,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简化业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

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协调统一的原则。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涉及的方面很多,是一个整体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不能单打独斗,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统一的原则,综合配套,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努力形成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立足实际,要准确把握税源管理发展趋势,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税源分析、预测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又要着眼长远,从整体上谋划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的体系建设,逐步完成新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改造,推进税收基础管理和税源管理的协同发展。

三是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凡是有利于提高税源管理工作质效、减少税收流失的举措,就要大胆地改革和创新,并及时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上升到制度层面,切实做到简化、简便、宜行。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总体框架

以县(市、区和直属)地税机关及以下征管机构为基本单元,科学分类税源,突破属地管理,调整机构职责,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以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为中枢,以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和一般税源分类分岗管理为基础,以一体化部门协作为保障的税源管理机制。

(二)分类税源

在县(市区)范围内,根据规模、行业、产业结构,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包括中小税源和个体工商户)两类,重点税源一般为年税收收入占当地税收总收入比重较大(80%左右)且年纳税额一定规模以上(由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确定)的纳税人;重点税源以外的纳税人为一般税源。

(三)机构调整

1、市、县两级设立税源管理科。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重点税源的深度分析、预测和监控;

(2)负责对定点联系的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识别、提示、质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和风险排查;

(3)负责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4)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大涉税事项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并向稽查部门输送有关案源;

(5)负责重点税源信息的处理、利用以及第三方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利用;

(6)负责对基层重点税源管理的指导、督察、考核、评比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税源管理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建立重点税源管理互动联动机制;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市县两级税源管理科可根据特定的税源规模和控管的复杂程度,进行相应的分工:市局税源管理科主要对市级控管的相应规模的重点税源及县局难以控管的跨区域集团或关联性企业实施综合分析,必要时直接进行约谈核实;县级税源管理科对市局派发的纳税疑点和县级相应规模的重点税源进行案头分析、处理、反馈,必要时直接进行约谈核实,并指导、监督基层分局(科、所)税源管理岗的约谈核实工作。

税源管理科在力量配备上,要集中专业人才,优化人员配置。县市区局及市局各管理分局要有专职的副局长负责税源管理工作,要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税源管理机构,同时可采取外聘方式,聘用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等一些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从事适当的工作,以充实和加强力量。

2、县市区局机构调整

县市区局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调整管理机构职责,分别设置重点(或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和一般税源管理机构(附件一)。

――重点(或专业化)税源管理机构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应根据专业化和精细化要求,在内部按行业、规模设置日常管理科(组)和税源管理科(组),日常管理科(组)按户开展日常管理,负责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日常检查、核定核查管理、催报催缴等;税源管理科(组)负责税源分析预测、派发的纳税评估核实、开展县局税源管理科未评估的重点户的纳税评估等工作,并了解行业特点及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资金流向、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关联交易、项目建设、企业重组等重大涉税事项;定期采集企业相关涉税信息反馈税源管理部门。

——一般税源管理机构按照全职能分局(所)和非全职能分局(所)分别设置不同的岗位,实行分岗管理,负责一般税源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日常检查、核定核查管理、催报催缴、税源分析预测、纳税评估核实等事项。

全职能分局(所)设置征收服务、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四类业务岗位;

非全职能分局(所)设置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三类业务岗位;

烟台市地税局税源管理专业化试点实施方案 税源专业化管理
纳税服务厅设置征收服务、综合管理两类业务岗位。

3、市局直属单位机构调整

――四个直属分局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对税源进行分类,对重点税源进行集中管理,按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成立重点税源管理科(所)和一般税源管理科(所)(附件一)。

重点税源管理科(所)按户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日常检查、核定核查管理、催报催缴、税源分析预测、对税源管理科下达的评估任务进行核实等事项。(同县级局重点税源管理机构职责)

一般税源管理科(所)实行分岗管理,负责一般税源户籍管理、发票管理、日常检查、核定核查管理、催报催缴、税源分析预测、纳税评估核实等事项。(同县级局非全职能分局职责)

――或四个直属分局保持目前市直四个管理分局的征管范围和机构职能不变,以其成立的税源管理科为中枢,履行县级局税源管理科职责。分局的管理科(所)实行分岗管理,设置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三类业务岗位。

(四)岗位设置

将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岗位根据税源管理事项调整为征收服务、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四大类,根据四大类事项分别设置明细岗位(附件二)。征收服务类事项包括税务登记受理岗、申报征收岗、涉税事项受理岗、发票发售岗、发票代开岗、财务报表录入岗等等;日常管理类事项包括户籍管理岗、发票管理岗、日常检查岗、核定核查管理岗、催报催缴岗等;税源管理类事项包括税源调查分析岗、纳税评估核实岗等;综合管理类事项包括工作考核岗、档案管理岗、基层会计岗、发票库房管理岗、票证管理岗、任务分配岗、特殊业务查询岗、综合查询岗等业务;另外设置审核审批类的科所长岗。

基层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人员数量设置岗位、配备人员,采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但日常管理类业务和税源管理类业务之间不能混岗。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适当整合或合署办公,以利于分组设岗;也可分别确定各类业务的主要责任人,有下户任务时相互配合。

(五)各业务部门税源管理职责

税源管理部门是税源管理的中枢部门,负责将税源管理风险分解到市、县、所(分局、科)和税收管理员各层级,以及税源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服务支持;征管部门负责拟定税源管理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的规划、制度、方案,并定期开展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计统部门负责税收经济分析;税种管理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风险预警指标设置和税收分析;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反避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和非居民税源管理与服务;稽查部门负责以查促管;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协调统筹;人事部门负责税源管理机构、岗位职能调整、人员配备、能级、绩效管理,以及税源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信息中心负责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所需数据的抽取、提供,以及数据维护、相关信息系统的完善等技术支持工作;综合治税部门负责第三方信息采集,制定信息交换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涉税信息交换的内容和时间。

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要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衔接顺畅。

一是健全税源专业化管理考核机制。结合管理方式的转变,针对分岗管事的特点,市局将进一步改进完善税收执法、征管质量、工作绩效等各项考核机制;在建立岗责体系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标准,按照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要求,科学设定工作质量、数量和完成时限等考核指标,把考核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实现人员、能级与岗责的有机结合。

二是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为配合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试点,市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大集中系统工作流程,按专业化岗位加大专业化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应用,切实提高人员素质,以满足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尝试建立上岗资格考试制度,税收管理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岗位资格考试,未通过考试的将待岗学习。

三是调整税收计划管理方式。将以往层层分解、税收管理员背任务的方式,改为通过综合税源预测、征管质量评价、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最终认定等方式落实任务,税收任务不再分到人头。试点单位要通过各部门全方位的作用发挥,形成税收计划科学预测机制和税收任务落实机制,保障税收任务的完成。

四是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要发挥现有软件的作用,重点是已上线运行的税收预警、纳税评估、户籍和两税比对等数据加工软件的应用。在省局完成“大集中”系统各项设置的配套调整后,要加大软件系统操作应用培训力度,以尽快适应软件系统的配套调整,熟练掌握新上线软件系统的应用,保证正常有效运行。

五是加强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专业化管理带来的业务变化和职责调整,建立和完善纳税辅导制度,合理布局事前、事中、事后的纳税辅导业务。按照全面覆盖和紧密衔接的原则,调整纳税辅导职责,明确前后台分工,区别不同的辅导内容,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地税服务网站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提供咨询服务。

六是改进个体税收管理的方式方法,深入研究个体税收简并征期、简易申报的管理措施,制定个体税收的行业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提高管理效能。

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步实施阶段(2009年1月到2010年一季度)

市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统一部署,制定下发试点方案和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等工作制度。试点单位根据市局的试点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应报市局批准),完成人员调整和定岗定责各项工作,确定各自的试点单位,分期分批组织推行。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0年二季度)

试点单位针对前期试点的运行情况,及时总结和解决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推行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从2010年下半年起)

市局结合试点情况,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推行应用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调整配套措施,逐步完善。

六、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对税源专业化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市局成立以杨丰仪为组长,徐永军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工作。

(二)因地制宜,稳步试点。为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全面顺利实施,市局将选取莱州、招远局针对本地石材、黄金等重点行业进行税源分类和机构调整试点,其他单位可自行确定行业进行试点。试点中要搞好工作动员,提高认识程度;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消除不良情绪和模糊认识,及时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要求征管、税政、计统、税源管理、信息中心等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密切配合,确保把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及时向各级政府领导汇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赢得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要向纳税人广泛深入宣传管理方式转变的目的意义,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纳税人的反应,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改进工作中的问题,赢得纳税人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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