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欠揍的中国小说人物榜
沧浪客
网上有一则题为《美书店评选“最欠揍”文学角色哈利·波特居首》的新闻,说“最欠揍”者除哈利·波特名列榜首之外,还有与哈利·波特一样不听话的《彼得兔》、莎士比亚经典作品《罗密欧与茱丽叶》里的男主角罗密欧、《巧克力冒险工厂》中的威力·旺卡、《饥饿游戏》的角色艾菲·纯克特、《大亨小传》中的杰盖·茨比,还有总是把别人家弄得乱七八糟然后消失的《灵猫》,以及《小妇人》中的艾美·马区、《汤姆历险记》的主角汤姆、《威利在哪里?》的主角威利、《孤星血泪》的郝维仙小姐、《纳尼亚传奇》主角之一爱德蒙·佩文西,以及《冰与火之歌》中的乔佛里·拜拉席恩。
一开始,我只是觉得这则新闻虽然无聊,但挺好玩:文学角色,虚拟的人物,你与他们较真,那不等于堂吉诃德与风车大战么?但细看哈利·波特荣登榜的理由,竟然是“哈利波特每次不听劝告屡次违反校规,让身边的朋友、老师身陷危险替他解围。”就觉得事情只怕不是那么可笑了——看来即便在欧美,文学的教化功能,至今也都还没有完全消退。
其实,最初哈利·波特荣登“最欠揍”榜首我并不感到惊讶,因为此前读过其作者J.K.罗琳的《偶发空缺》,感觉乏善可陈——问题在于,你可以认为“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文学价值接近于无,但其受众面之广、在全球销量及影响力之大,你不可以假装不知。尤其令我觉得蹊跷的是,出自于文学巨匠手笔、已经被证明为经典的作品中人,居然也有上榜的,比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马克·吐温的汤姆以及狄更斯的老处女郝维辛小姐(《孤星血泪》的文学直译本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远大前程》)。
于是查找这些原著匆匆再读,竟然发现:上榜的那些人还真是欠揍!他们的形象要么矫情,要么无聊,要么邪恶……总之是让人受不了。最显著的例子,是《远大前程》里的老处女郝维辛小姐,富有、变态、邪恶的她,派人把孤儿皮普找来,以伴老服务的名义,实施其恶毒的爱情游戏的计划。皮普每天忍受喜怒无常、骄横无端的小处女埃·斯黛拉的羞辱和老处女郝维辛小姐的嘲笑……这个邪恶的故事,虽然充分体现了邪恶的人滥用法律为非作歹之可怖,很现实也很辛辣,但作为故事始作俑者的老郝维辛小姐,也的确邪恶得令人发指,难怪她能入选“最欠揍”的文学角色榜单。
由是我想,或者可以反过来看,“最欠揍”的文学角色,未必不是被塑造得最成功的文学形象?正像现实主义文学流派所一直赞美的那样,他们可能就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
因此萌生了撰写此文的念头。
然而困难重重。首先是“中国小说”这个貌似简单的概念,你就很难给它下个精准的定义。连鲁迅先生当年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小说史略》时,开篇都不得不先讲述“史家对小说之著录及论述”。《山海经》里的神话与传说算小说吗?算的话,它们“神”了点;不算?却又具有某些小说的元素——比如虚构。继而,《汉书·艺文志》里所载的“小说”算不算?六朝的鬼神志怪呢?唐代的传奇、公案呢?宋、元、明三朝的志怪、传奇、话本呢?上述种种,算还是不算?——当然,如果我们放弃各种纠结,就以“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的出现为现当代小说的发端,把明朝的神魔小说,清朝的讽刺小说、狭邪小说、谴责小说等等都涵纳其中,那事情就简单多了。依此来照葫芦画瓢,开列一份“中国小说最欠揍的角色形象”,也就成为了可能。
但仅仅只是可能。因为众口难调。即便这份榜单的入选者长达一万名,那也还有个排序问题呢。何况我仅仅开列了10位。所以,最终的“欠揍者”,可能就变成了笔者本人。
总之,中国文学中的“最欠揍小说人物榜”,每个读者都可以开出一份。而下面这一份,只能算是笔者一个人的欠揍榜。
吴承恩《西游记》里的唐僧
有一则笑话是这样的:清晨,唐僧从梦中醒来,发现孙悟空跪在床前,于是便问:“悟空,你怎么了?”孙悟空满脸泪水地说:“师傅,我求你了,下次说梦话,不念紧箍咒,行吗?”
的确,在许多人心目中,孙悟空是个大英雄,却经常被唐僧叨叨叨叨的紧箍咒念得满地打滚,相当不落忍。唐僧虽说是金蝉长老临凡,十世修行的好人,一点元阳未泄,但毕竟俗世中人一个,无通天彻地之能,他人妖不分,遇事只会念阿弥陀佛。老孙虽说是个问题少年,连大闹天宫的事都敢干,但他那么大的本事,还动不动就受那紧箍咒的恶罪,还常常被唐僧给打发回老家,好生没有面子,想想都叫人替他憋屈。以至于连郭沫若都在看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后,写了这样一首诗呈献毛泽东:“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咒念金箍闻万遍,精逃白骨累三遭。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教育及时堪赞赏,猪犹智慧胜愚曹。”姑且不论诗之优劣,至少他全诗揪住唐僧不放是对的——若非唐僧多次念咒,白骨精焉能逃跑!据说毛泽东和诗后郭又写一诗呈毛,毛批示说,不要千刀万剐唐僧肉了,与唐僧是人民内部矛盾,与白骨精才是敌我矛盾……当然这与本文无关,按下不提。
说实话,唐僧师徒四人一行前往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皆因唐僧而起——除了极少数热爱生活的女妖想和他做恩爱夫妻之外,绝大多数妖怪都是为了品尝唐僧之肉。因为据说唐僧肉妙用无穷,食之可以长生不老。猪八戒无德,沙和尚低能,若无孙悟空大展神威,断难渡过种种劫难。故抛开小说主旨不谈,就人物形象而论,唐僧的确是太欠揍了,
《水浒传》里的林冲
在《水浒传》一百单八将的排名中,林冲仅次于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和大刀关胜,位列第六,号称豹子头,远在小李广花荣、美髯公朱仝、行者武松、双枪将董平和没羽箭张清之上。我想,这主要得益于,正是他杀了王伦——当初晁盖、吴用等七人被通缉,逃到梁山入伙王伦,王伦不敢收留,重金要把他们送下山,林冲得吴用授计,次日杀了王伦,推举晁盖当头领,梁山方才呈现雏形——而并不是因为他真的绵里藏针、外柔内刚,有何过人之能。
林冲的故事,不外乎这样几桩:东岳庙降香、阅武坊买刀、误入白虎堂、大闹野猪林、风雪山神庙、火烧草料场、雪夜上梁山、火并杀王伦。桩桩件件,除了杀王伦,都不是什么惊人之举。倒是因见自己的漂亮老婆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诬陷时,他所表现的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和谨小慎微,让人感觉此人相当欠揍。
这也难怪,虽然林冲号称“八十万禁军教头”,但绝非“都教头”(总教头),其实在当时的大宋,他不过是个中下级军官,也就是军中的一个小“武师”而已。像他这样的教头,在“八十万禁军”中要多少有多少。比如《水浒传》第三回史进寻访师父,到了渭州,向茶博士打听经略府内有没有东京来的教头王进。茶博士说:“这府里教头极多,有三四个姓王的。”一个州军的教头就到了“极多”的地步,也证明王进地位不高。要是高,又是京师来的,肯定很轰动,茶博士没有不知道的道理。林冲的地位,也就与王进差不多。其次,林冲的武功,也不见得就高到哪里去,比如取投名状(人头,只要杀个人便可)时,楞是在风雪中等了三天,只等来丢了生辰纲的青面兽杨志,两人打了五十几回合,不分胜负,最后还拜成兄弟——注意:青面兽杨志,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只排名第十七!
我不知道那么多喜欢《水浒传》的人,会把林冲视为近乎完美的男子汉。我只是知道,当梁山接受招安,调戏过自己老婆、把自己逼上梁山的高俅上山时,林冲硬是因宋江的所谓忠义,把吐出来的苦恨都给吞了回去,眼巴巴看着仇人高俅从自己眼前溜走,并从此落下病根,最终因中风挂掉了。就这样一个连夺妻之恨都能忍气吞声的悲情男,反正我觉得很欠揍。
《三国演义》里的关羽
必须明确的是,这里所说的关羽,是罗贯中《三国演义》里作为文学形象的关羽,而不是现如今已经被神格化了的关公,否则欠揍的就是笔者本人了。
《三国演义》里的关羽,主要事迹有:桃园结义;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水淹七军;败走麦城;刮骨疗伤。除刮骨疗伤显得比较像忍者神龟之外,其他哪一桩都不见得有多么的惊世骇俗。比如,华雄、颜良和文丑,并非都像曹操麾下的许褚、典韦、张辽、张郃、徐晃、乐进、李典、夏侯敦或孙权麾下的甘宁甘兴霸那样生猛,而上述这些人中,徐晃就明明白白地与关羽打了个平手!再比如,他过五关时斩了六将,名头响彻天下,但若问,具体是哪六将?估计大多数人都难以准确答复。
之所以把关羽列入“欠揍者”名单,是因为当初曹操像对一尊神那样敬着他,可他偏一根筋地要追随刘备,个中缘由,历来都被解读为重情重义,这大抵是不错的,但依我看,曹操手下猛将如云,他很难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他与刘备是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兄弟,且排名老二,无人能与他相争,这才是深层原因。关于这一点,后来刘备军中推评“五虎上将”时,已然身为上将之首的他仍对马超和黄忠发出伤人之语,可为凭证之一。因为事实上,就算在小说中,正当壮年的关羽在长沙大战位列五虎之末、年近六旬的老黄忠,连战三日也没分胜负,那还是因为黄忠感于关羽传说中的义气,不忍用弓箭相伤,只射中他的盔缨……他又凭什么骂黄忠不配与他共列“五虎上将”,傲慢如斯呢?
如果有人认为我无理取闹,那么写《三国志》的陈寿同志当不会瞎掰吧,连他都说,关羽“称万人敌,为世虎臣。然刚而自矜……羽善待士卒而骄于士大夫。”就是说此人刚愎自用,还一直瞧不上士大夫,所以罗贯中写关羽“大意失荆州”时,就已经明确表明了关羽自以为是自大轻狂的意思——荆州,《三国志》说“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其战略位置之重要可见一斑,岂可因“大意”丢失。
文不如诸葛、曹操、周瑜,甚至与吕蒙陆逊、张昭、程普、鲁肃相比也大为逊色,武不及吕布一半(实例是“三英战吕布”也未能取胜,而张飞的武功至少与关羽伯仲难分),就这样一个关羽,当孙权为安邦计,遣使替子向其女儿求婚时,他居然大骂:“虎女焉能嫁犬子,休要再提,不然乱棍打出帐外!”把孙权气得半死。须知,连一代枭雄曹操都赞叹“生子当如孙仲谋”啊,人家的儿子怎么就成“犬子”了!关羽凭什么?就凭曾经与刘备是磕过头的兄弟?
简而言之,关羽不仅欠揍,而且“败走麦城”被人割去脑袋,都自然而然。
当然,我再次声明:这里所说的关羽,是罗贯中在小说中“编造”出来的关羽,与“武圣”、“财神”等今人所供奉的关公无干。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
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密事。可惜以上五类人,我好像都不是。我就一凡夫俗子,那应该看到什么呢?看到了贾宝玉欠揍。事实上贾宝玉也的确经常被他老爸贾政胖揍。当然,那是因为他叛逆,行为“偏僻而乖张”,而不涉及《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贾宝玉出身不凡,又聪明灵秀,生得“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我估计无论曹雪芹出生于何等豪门世家,他都没有见过人妖,否则他不会拿描述人妖的文字,去形容贾宝玉。据说贾宝玉乃是神瑛侍者转世,来到俗世后自称怡红公子、绛洞花主、混世魔王、遮天大王、富贵闲人和多情公子……等等,众多别号,相生相克,按当今的流行语,可归纳为:霸气娘炮。
宝二爷最著名的独到见解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为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以及“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你说,哪个男人听了这种混账话不想揍他!
作为荣国府嫡派子孙,贾宝玉被贾氏家族寄予厚望,可这个宝二爷却厌恶封建知识分子的仕宦道路,尖锐地讽刺那些热衷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这很好。在《红楼梦》第三回中有两首《西江月》,说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还“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这也没啥大错,那时候的四书五经,不读也罢。但他整天混在女人堆里,还喜欢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就不对了——你光吃林妹妹一个人嘴上的胭脂行不行啊?所以,连女人们也想揍他。
在《红楼梦》中,警幻仙姑称贾宝玉是“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书中除明写他与袭人发生过性关系之外,还在大观园里与多少女性发生过关系,实无法统计。尤为麻烦的是,贾宝玉不但喜欢女孩,还有断袖之癖,比如与蒋玉菡、秦钟等人的“颠鸾倒鸾”。既然“男人是泥做为骨肉,浊臭逼人”,为何偏偏要把北静王、蒋玉菡和秦钟等几人除外?而“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你为何又与多名女子那个!
固然,贾宝玉是封建统治阶层的一个不肖逆子,是一个在新旧交替的时代的一个不可救药的贵族之家合乎规律的产儿。但若抛却《红楼梦》伟大的各种意义不谈,就他以那样的方式叛逆,就欠揍。
鲁迅《孔乙己》里的孔乙己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主旨大多揭示民族之劣根,所以他塑造的文学形象,几乎个个都欠揍。但《孔乙己》是他继《狂人日记》之后所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文中的孔乙己这个人物,从出场到消逝,无不都在被人暴扁中“成长”。所以理应光荣入选“最欠揍者排行榜”。
孔乙己是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没有考上秀才不是他的错,但作为一个读书人,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就相当欠揍。举例说,鲁迅先生用了这样四个场景,描写孔乙己的脸色:第一次,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因此他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人更直呼:“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第三次:有人问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于是“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第四次,是描写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使之欠揍且确实被揍的因由及后果落到了实处。
而我之所以觉得孔乙己特别欠揍,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困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穷得“将要讨饭了”……这些原本都不是他的错,错在他死活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他写得一笔好字,完全可以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为了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尊严”,他不仅发明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之谬论,还不时发些诸如“君子固穷”、“之乎者也”之类令人哄笑的怪话。尤为可悲的是,偶尔“不算偷”的行径得手之后,他还要到小酒店“排”出几文大钱,或者卖弄茴香豆的茴字的四样写法,或者伸开五指将装茴香豆的碟子罩住,对一些馋嘴的小屁孩说,“多乎哉?不多也。”但最后一次,孔乙己“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结果“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而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小酒店来,“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据鲁迅先生自己说,孔乙己是确有原型的,他因此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昨天的孔乙己,与我们今天许许多多“主动失业”的大学生何其相似?惟其如此,我才觉得此人特别特别的欠揍!
钱钟书《围城》里的李梅亭
改编电视剧时,《围城》里的李梅亭是由葛优扮演的。当时的葛优还没有成为影视巨星,大家都觉得他长得比较欠揍。由他扮演同样欠揍的李梅亭,相得益彰。果然,后来二者都大红大紫了。
李梅亭小人得志,太顾及脸面以至于时常露其本质。故钱钟书称其为“爬虫”,以示不屑。钱老的不屑,其实就是李梅亭这个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欠揍的理由。
李梅亭不是贯穿《围城》的主角,在对他有限的描述中,却每笔刻画都刀刀见血,在钱钟书异常辛辣尖酸的笔端下,李梅亭尴尬猥琐的形象,是个人都想对他一揍以解却千般厌恶。
读过《围城》的人都知道,李梅亭堂而皇之地给自己安排了三个衔头:“国立三闾大学主任”、“新闻学研究所所长”、还有一条是一个什么县党部的前任秘书——当时李梅亭等人还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哪来的“国立三闾大学主任”?而李的解释更是让人看出其内心的虚荣、卑鄙、猥亵和无耻,可笑和荒唐:“新闻学研究所”是他跟几位朋友在上海办的补习学校;第一行头衔省掉“中国语文系”五个字可以跟第二三行字数相等。
李梅亭的尴尬猥琐、自私自利、不学无术、虚荣功利,在现当代中国文学作品中,可谓无人能出其右。比如,作为教授,他讲授的是“先秦小说史”,但稍具中国文学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先秦之时,中国哪来的“小说史”!再比如,李梅亭带着一箱药梦想发财,却不肯给同行生病的孙小姐一包仁丹治病,吝啬得掏出启封过的小药丸才肯送人;在小镇经费不够时,李梅亭假装钱财充公却私攒买烟买山薯,并且躲在墙角吃独食而被方鸿渐发现;满口仁义道德却半路在镇上嫖土娼;自己爱打牌却禁止别人打牌……因他始终戴着一副墨镜,故而钱如此写道:“梅亭仗着黑眼镜,对孙小姐像显微镜下看的微生物似的细看……”
作为当今无数同类教授、专家的祖师爷,李梅亭不欠揍,那都没有天理了。
金庸《天龙八部》里的段正淳
如今很流行“坑爹”这个词,但在大理国、西夏、辽国与大宋对峙的年代,对于段誉段公子来说,这个词应该颠倒过来,叫“爹坑”。理由很简单,至情至性的段誉,有一个比他更至情至性而且风流倜傥的老爹。段誉被迫行走江湖之后,他先后喜欢上、甚至刻骨铭心地爱上的女子,计有钟灵、木婉清、阿朱、阿紫和“神仙姐姐”王语嫣。不幸的是,或迟或早,他都发现,她们都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这叫段公子情何以堪啊!
段正淳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他就是大理中宗,亦作段政淳,清代因避讳改淳为纯。他是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十五世国王,公元1096-1108年在位。出现在金庸《天龙八部》里的时候,他还没继承王位,只是段王爷。照理说,那个时代作为一位王爷,有很多个女人并不欠揍,欠揍的是,段正淳对每一段感情都非常专一,对自己经手过的每个女人都一样的喜欢,恨不得为对方去死,以至于每个女人都愿意为她生下孩子——难道他不知道那些女子并非妃子,而是江湖女儿么?江湖儿女,快意恩仇,谁又能容忍自己的如意郎君左拥右抱?还同样的掏心掏肺!结果,像甘宝宝(女儿钟灵)、秦红棉(女儿木婉清)、王夫人(亦名阿罗,女儿王语嫣)、阮星竹(女儿阿朱和阿紫)、康敏(即马夫人,与段正淳的婴儿被她所杀),这些江湖侠女,不变态是不可能的,以至于他的儿子段誉段公子,多次险被千刀万剐,实是拜他老爹所赐。
当然,段正淳他看着几个女人为他而死,觉得惭愧,自杀了,这也算是为他的欠揍消解了几分理由。而金庸是化解恩怨的高手,他最终让段誉成为段正淳正室夫人刀白凤因乃夫滥情而与段延庆在天龙寺外报复性苟合所生,与段正淳毫无血缘关系,方抱得美人归,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与段正淳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欠揍的还有《鹿鼎记》里的韦小宝。韦小宝占尽天下美女本不欠揍,欠揍的是他把混迹于妓院的那一套拿去混宫廷,居然一样的畅行通吃,让人很不愉快:宫廷规则怎么能和妓院一样一样的!
贾平凹《古炉》里的狗尿苔
狗尿苔是一种毒蘑菇,矮小而丑陋,因大多生长在狗撒过尿的地方而得名。但在贾平凹的《古炉》中,狗尿苔是一个来历不明而被蚕婆收养的孤儿,他的“别名”还挺多,如:虫子、虱子、虼蚤、狗东西、祸水、瞎瞎膏药——当然,这些都是蚕婆在人前对他的称呼,其实狗尿苔鲜为人知的大名,叫平安。
古炉村的“文革”爆发时,狗尿苔大约十二岁,像他的名字一样,估计是脑下垂体的某个地方出了问题,这个患了侏儒症的小四类分子特别欠揍,用书中一位叫做秃子金的人的话说:“你要是个贫下中农,长得黑就黑吧,可你不是贫下中农,眼珠子却这么突!如果眼睛突也就算了,还肚子大腿细!肚子大腿细也行呀,偏还是个乍耳朵!乍耳朵就够了只要个子高也说得过去,但你球高的,咋就不长了呢?!”
的确,狗尿苔很变态,他能跟猫狗对话,跟花木对话,甚至跟自然界的一切非生物对话。他还有一个能闻出不祥和灾难的鼻子,连贾平凹自己也说:“在现实中要有一个象征的东西,一些不宜道破的东西都在里面。所以说给他,他这种人出身又不好,长的又丑,肯定身上出现怪异的东西,在那个年代,说他是怪胎也行,说他是畸形人也行,但是在那个年代必然产生这种人。”可见,这种变形怪物着实欠揍。
更严重的是,狗尿苔还会“龟缩大法”,比如他就曾成功地做了这样一个梦:一群人叫喊着追打他,眼看就要撵上了,他急了,心想这下死定了,就不再跑,一下子闭了气,身子紧缩。突然间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身子紧缩后慢慢静伏下来,伏在了路旁的一个石头旁,果然,追打他的人没有发现他,向前跑去。这一次的梦让狗尿苔掌握了一种逃避的办法,这办法简直太奇妙了,并且很快派上了用场。榔头队和红大刀队之间的斗争终于演变为战争,泉塄畔路上,人们举着大刀向山上奔跑,“他们的脸全变了形,眼珠要从眼眶里暴出来,牙也似乎长了许多”……狗尿苔就想起了梦境,身子开始往小里缩,缩成一疙瘩,闭住气,一动不动,他们果然没理他,径直跑了过去……会“龟缩大法”本来很好,偏偏狗尿苔喜欢热闹,哪儿人多他就往哪儿凑——文化大革命是你能参与进去的么!所以狗尿苔就随时带着一根点燃了的用包谷缨子搓成的火绳,专门给大家献殷勤——点烟,还热爱给人跑小脚路,像个小狗腿子,以至于引发古炉村的两大革命造反队,“红大刀队”和“榔头队”在大字报上互相攻讦,都指认“国民党伪军官的孙子狗尿苔”隶属于对方,差点又大干一场……是可忍,孰不可忍!
罄竹难书的狗尿苔,相当欠揍!
莫言《红树林》里的林岚
在莫言的“文学共和国”中,最欠揍的人,无疑是恶得像厉鬼同时也善得如圣母的“我姑姑”,以及把处死人的独门绝技“檀香刑”发挥到了极致的京城刑部首席刽子手赵甲。但考虑到他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被裹挟,出于迫不得已,只好作罢。
还有《生死疲劳》里的那个司马闹,原也欠揍之极,可惜在书中一露面就被毙了,他重新投生的驴、猪、狗、猴等等,也欠揍,然终非人类,还得作罢。
无奈,我只好把“最欠揍的人”这一“光荣称号”,授予其长篇小说《红树林》里的女主角林岚。
林岚是个美女,出生于抗日英雄家庭,打小刁蛮任性,因得不到自己所爱之人的爱,加之疯狂年代对人性的扭曲,她索性嫁给了高官的傻儿子,结果与公爹生养了一个凶残狠毒的儿子,然后步步高升,最终做到了市长。
《红树林》围绕着美女市长林岚的“人欲大爆发”而展开,她的饥不择食、不择手段,可谓触目惊心——她甚至不惜找“鸭子”以挥洒自己的性欲。当然,发于斯也毁于斯,就成了她的宿命。
当然,林岚固然欠揍,但在莫言塑造的所有文学人物中,她并非名角。把她列入“最欠揍榜”,主要是想给当下的天空一记耳光。
阎连科《寨子沟 乱石盘》里的朝廷三爷
阎连科的小说里欠揍的角色也比比皆是,比如《风雅颂》里研究诗经的教授杨科,比如《为人民服务》里的将军夫人。但由于太过喜欢他的“耙耧系列”小说,故而我认定其作品中“最欠揍的人”应当属于《寨子沟乱石盘》里的朝廷三爷。
朝廷三爷是寨子沟里乱石盘村的“皇上”。寨子沟是独立于天地的一隅,“乡干部没有一个到过乱石盘。县、乡地图上也没有这个自然村。”因此,“一向没有啥儿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社会主义集体化,丰收了不交公粮,歉收了也不吃返销粮。”故而,在女主角小娥看来,“满沟男女,都捏在爷的手里。爷的左手捏男娃,右手捏女娃,他双手一碰,沟里就又多了一对夫妻。他要左右手一摔,就是男女倒霉了。不过,爷摔右手的多,沟里倒霉的差不多都是女人。”
寨子沟“离镇47里,离县城70里”,由于要出去卖草药,沟里的女人就遏制不住对外界的向往。而朝廷三爷为了沟里的男人都能讨上老婆,不使人口灭绝,严禁女人外嫁,而他所采取的手段是令人发指的——早年,他用“老线枪”亲手打死了自己那欲到外面过更好日子的老婆,后来,又依照他制定的“惯例”,把到外面与情人相会的女儿赤裸着上身绑在树上受“羞刑”,致使女儿服食“刺青梅”自尽。再后来,他又强迫自己17岁的孙女小娥嫁给同村的男子三豹,小娥不愿,他尽然默许三豹对小娥施暴……至此,朝廷三爷不仅欠揍,其“暴毙”的结局已经注定。
2013年12月14日于昆明西坝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