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参在中国 中国人参看吉林
——吉林人参产业现状及剖析
人参产业是吉林省的特色资源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吉林省人参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5%、占世界总产量的70%。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发展对中国医药、保健、食品等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参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及《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2011-2015年)》等多项政策和法规。在《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人参列为大力发展的特色资源产业之一,提出加快实施人参产业振兴工程,打造千亿元产业。
世界人参产业发展状况
1.产区分布
目前,由于过度的采挖和森林的破坏,野生人参仅少量分布在中国长白山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日本和朝鲜野生人参基本绝迹。
种植人参主要分布于中国、韩国、朝鲜、日本、美国、加拿大及俄罗斯。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主要种植西洋参。中国种植人参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和辽宁,河北、山东、云南等省有少量栽培。
2.市场状况
据统计,在国际市场,人参和西洋人(以干人参计)的年贸易规模约在6000吨—6500吨,人参与西洋参贸易量基本持平。西洋参市场中,加拿大与美国占有率约为80%,中国约占20%;人参市场中,中国约占80%-90%,韩国、朝鲜、日本共计约占10%-20%。
中国人参主要销售到日本、香港和台湾,占出口总份额的66.4%。2010年,中国人参出口欧盟的主要国家为意大利和德国,出口量约占中国人参出口总份额的18%。出口价格为14030美元∕吨,同比上涨40%;出口量为602吨,同比下降16.7%。
3.产业结构
韩国人参产业既重视人参种植又重视产品开发。人参食品、化妆品品种繁多。其中,人参食品就有人参米、人参饮料、人参茶、人参果冻、人参糕点、人参冰点、人参咸菜、人参含片、鲜人参米片和人参甜味剂等十二大类600多个品种,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
中国人参主要作为医药和保健食品的原料,以生产药材原料为主,占整个产业的绝大部分份额。人参应用于食品、化妆品和洗涤用品微乎其微。其中,人参新资源食品研究应用刚刚起步。
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现状
人参为“百草之王”,是中国中医药宝库中的瑰宝,也是吉林省得天独厚的特产资源,作为医药、保健食品在中国已经有4000多年的应用历史。吉林省是人参的主产区,园参栽培历史有430多年,可以说世界人参在中国,中国人参看吉林。多年来,人参及人参制品已发展为中国中药行业有影响力的一个子产业,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出口创汇的主要商品。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支持人参产业的发展。
2010年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0)19号),计划通过实施人参产业振兴,在全省形成千亿元产值规模,全面提升中国吉林长白山人参国际地位。2010年,人参转向资金落实2000万元,用于支持项目44个;2011年,省财政列支专项资金3500万元,重点扶持46个项目。一些投资近亿元的人参精深加工项目也在陆续签约,全省人参产业呈现出一个持续向好、强劲发展势头。目前吉林省正在积极开展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该项试点完成后人参食品精深加工业将有巨大的发展。
可以说,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国医药、保健品、食品行业的发展,对中国人参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产业分布情况
(1)产区分布
吉林省人参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主要在延边、通化、白山和吉林4个地区,即敦化市、珲春市、和龙市、安图县、汪清县、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临江市、通化县、柳河县、梅河口市、集安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辉南县等十几个主产县。
(2)种植方式、规模
吉林省种植人参主要有伐林栽参、林下栽参以及非林栽参三中方式。据统计,吉林省鲜园参年单位面积产量总体在7818kg—9224.8kg范围内波动。2009年人参产值达到50亿元左右,园参留存面积约7200公顷,收获面积约3000公顷,园参产量约2.27万吨。林下参(移山参)面积5万公顷、林下参(移山参)产量10吨左右。2010年,人参总产值实现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3)产业政策
2009年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把人参产业确定为战略新兴产业,制定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出台了《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提出“坚持种植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加工精神化、产业集约化的发展方向。”
在参地资源管理方面提出了适度利用采伐迹地种植人参,规范发展林下参,示范非林地种植人参,合理确定人参种植规模。目前,通化地区飞林地栽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有集安益盛(80公顷)、大地参业(133公顷)、新开河等企业取得了成功经验,实现了人参种植方式的创新。
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提出大力推广人参安全优质生产、良种使用、测土栽参和生物产业等先进适用技术、尽快提高人参产品科技含量。近年来,吉林省开发了吉参1号、宝泉1号等5个人参新品种,尽管有福星1号、集美两个品种通过审定,但均未应用于产业化种植。人参良种研制工作亟待加强。目前集安、理春、抚松、敦化等地先后开展了测土栽参土壤检测工作。2010年底,全省测土栽参面积已经达到200玩平方米。2011年又在14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县(市)全面推广,计划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在人参专用肥和专用农业产品开发方面已经有世纪田王、集安益盛、延边春雷等厂家实现了试生产。
(4)标志化生产
吉林省政府启动人参产业振兴工程以来,把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作为从源头上提升人参产业竞争力的干部措施。确定了5种模式20个人参生产基地。严格按照中药材GPA、绿色和有机食品标准组织生产,从源头上确保人参质量安全。
目前已经有靖宇同仁堂92公顷,长白参隆几天148公顷,集安康美新开河200公顷,抚松宏久参业有限公司150公顷,4个基地合计面积590公顷公国人参GAP认证。占全省种植面积的8.2%。靖宇西洋参集团通过西洋参GAP基地以及长白山参场、抚松第一参场按照SOP规程通过认定。吉林省农委还组织抚松人参协会和抚松县传奇生态参业有限公司两家单位通过了有机人参基地认证,认证面积达600公顷。
(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品牌建设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原产地域产品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与农产品国际贸易是对特定地域特定产品实施保护的一种法制方式。地理标志产品制度为特定区域内某种产品被认知提供了一个信誉先导,为相关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构建了一个高位平台。
2002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吉林长白人参”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区域分布在全省14个县(市、区)。2004年,省参茸办、吉林人参研究院、国家参茸产品质检中心等单位的专家起草完成了GB∕T19506-2004《原产地域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标准,为“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了引导全省企业积极参与“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吉林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鼓励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奖励政策,设专项基金,以省政府名义予以奖励。截止2011年3月份,全省已有39户人参生产企业使用“吉林长白山人参”地理表产品标志,“吉林长白山人参”品牌得到了全面推广。
吉林省政府在人参品牌建设中,还在积极推广统一使用中国吉林“长白山人参”商标。通过注册和使用证明商标,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吉林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积极推广以“长白山人参”品牌为主题,龙头企业自有品牌为子系列的品牌建设模式。同时,不断加大品牌标准的建设。
2010年,省立组织了“长白山人参”品牌首批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评选做工。首批批准了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的71个产品,为首批“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
(6)检验机构
全省现有法定人参检测机构9家(日期截止到2011年8月)。
(7)科研现状
目前全省有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左家特产研究所、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集安人参研究院、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集安人参研究院、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集安人参研究所、抚松县人参研究所等10余家从事人参科研和教学的单位,人参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有3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0多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人参科研体系。在种植方面以吉林农业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左家特产研究所为主,在药理药效、产品研发方面以吉林大学、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长春中医药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单位较为突出。
经过长时期的研究和公关,吉林省人参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参加工转化技术创新、规范化生产示范、品种培育、相关标准制定等诸多应用技术研究、多学科组合研究均取得了较大突破。先后开发出以人参为基源8个新药品种,其中参一胶囊、振源胶囊、舒心素胶囊和人参二醇组注射液4种新药取得了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以人参为原料开发出的人参千金片、参茸雪蛤软胶囊等20余个功能产品,已有10余个产品投产上市。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长春中医药大学和吉林省农科院等单位,启动实施了中国人参基因组织计划,开展了人参基因方面的而研究与开发。
(8)人参病虫害情况
人参病虫害的防治水平是目前人参生产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在栽培生产过程中人参病虫害种类较多,已知的就有40多种,其中常见的重要病害主要有疫病、瘁倒病、黑斑病等。人参虫害包括地下河地上两部分害虫,地下害虫多食蝼蛄、金针虫、蛴螬和地老虎,地上害虫有草地螟等。他们分布广、食性杂、危害重,被害人参呈空洞和缺刻状并易导致病害的产生,因而大大降低人参的产量和质量。据调查目前国内防治人参病虫害的农业主要有:多菌灵、多抗霉素、代森锰锌、硫酸铜、波尔多液等60多种。
(9)产品出口
亚洲和欧盟是中国人参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据海关数据统计,2010年,人参产品对亚洲的出口额达4216万美元,占中国人参出口总金额的81.4%;对欧盟的出口额为844万美元,占出口总金额的16.3%。
2010年,中国对新加坡出口的人参产品价格较高,对香港地区出口的人参价格较低。受需求拉动影响,对荷兰人参产品出口量增长最快,出口量达66吨,同比增长187%。
2010年,中国人参出口企业为148家,其中,民营企业106家,占对外出口额的51.2%,国营企业仅占21%左右。
2010年,吉林省人参出口额1590万美元,同比增长41%,位居全国首位。主要出口地区为台湾、日本、德国和意大利。
(10)人参食品
1990年以前,中国部分人参制品被允许作为食品在市场上销售,如人参酒、人参烟、人参糖、人参饮料、人参蜜饯等。2002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将人参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凡是以人参为原料的制品不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自此,市场上以人参为原料的食品几乎消失殆尽。
2010年9月,卫生部批准吉林省开展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经先后有两批76家人参生产企业获批开展人参食品试点工作,257个人参食品为试点品种,涵盖了茶类、饮料类、米类、酒类等10多个食品种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品质量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吉林省人参生产的70%为散户种植,管理松散,人参良种少,没有专用肥料和农药,未大面积开展测土栽参,标准化种植程度不高,部分参农追求短期效益,超标准使用农药、肥料,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量超标现象严重,发生了多批次进口产品被扣留的情况,国际市场竞争力不高。人参进入食品的基础研究相对薄弱,尚不明确人参食品中人参与食品的主材料及其它添加剂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因此对于人参食品中的人参安全添加量及长期安全性还不十分明确。
人参品种研发严重滞后,尚未有主推品种,全省人参生产品种混杂问题严重,没有标准化的种源很难提高人参生产的规范化水平。人参质量标准化基础极其薄弱,制约了人参质量和品质的提高。
长期以来吉林省人参科研体制还不完善,机制不灵活,科研力量分散,整体合力不强,特别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脱节,已有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而人参育种、人参加工控制、加工设备等工艺技术方面科技成果少,不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尤其是在人参有效成分、药理药效、长期食用安全性评价、人参种植与炮制加工技术、人参精深产品开发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急需科研上取得的重大突破。
(2)产业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吉林省人参生产和加工以传统作坊式粗加工为主,企业普遍规模小、分散、实力弱,集约化程度低。产业链条延伸度低,低端产品多、高端产品少,近80%的人参直接以原料的形式消费或出口,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经济效益差。
(3)人参食品与人参保健品概念界定尚不明确。
对发展人参产业的建议
1.建议开发人参应用领域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改进产品结构。
2.建议加大人参种子、专用肥料和农药科研力度,尽快解决人参生产没有优良品种、没有专用肥料和农药的瓶颈问题。
3.建议大力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促进人参产业健康课持续发展。
4.建议加强对人参企业的监管,整合资源,扩大深加工规模,提高生产加工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5.建议尽快建立人参产品溯源制度。未进行产品追溯标识的人参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保证国内市场的人参产品质量。建立人参出口准出制度,制定严格的人参出口标准,不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口,从而提高吉林省人参在国外的信誉。
6.建议吉林省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人参产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把现有的各类人参信息都整合到该平台上。主要包括人参种植、加工、产品等技术信息,产品购销信息,人参产品及方剂的化学成分、药理作用、毒副作用等研究开发信息,国际市场的人参需求信息和各国医药法规、技术标准及专利情况,并建立国际市场信息数据库。
7.吉林省的人参酒代表中国的人参,因此吉林省应当担负起中国人参产业发展的重任,严防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扰乱人参市场。建议全省全面协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人参鉴定机构资格认证标准,建立全国唯一的人参鉴定信息网上查询号码,并把人参鉴定机构的网上信息查询整合到“人参产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