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文案、彭水诗案,后面还有何案?
《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山西省山西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分别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在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到法院。两名写信人已被判刑,另一人也被起诉到法院。三干部因文获罪事件在当地已经成为人们议论不休的焦点。
该案的出现,让我不得不想起前不久重庆市出现的彭水诗案。去年8月15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科员秦中飞,突然诗兴勃发,填了一首《沁园春•彭水》的词。内容为该县几个轰动的社会事件,但熟知彭水官场的人,却能从中解读到对县政府某些领导的隐喻。秦用短信以及QQ转发给了其他朋友。时隔半月,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经过数次提审,公安局于9月11日对其正式下发逮捕令。
在其妻子及亲属的努力下,社会舆论一时大哗,网民对彭水诗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具有戏剧性的是,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通知公民秦中飞,撤消对秦中飞的“取保侯审”决定,承认“诽谤案”属于“错案”,给秦中飞造成伤害“表示道歉”;彭水县检察院一口气之下、神不知鬼不觉的主动为秦中飞办理完毕了申请国家赔偿程序,关押29天、每天赔偿73.3元,于年10月24日下午将赔偿款2125.7元交到给秦中飞手中(见2006年10月26日《南方都市报》A13版)。
与秦中飞获得国家赔偿相对应的是,蓝庆华作为彭水诗案的另一位主角,于12月份被免去了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后,却于春节前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一时成为新华网的热门话题。本来直辖市下的县委书记就是副厅级,和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同级别,但很多网民误认为是提拔,因而使彭水诗案这一具有现代“文字狱”色彩的事件再次被炒热。参加“两会”的重庆市市长不得不出面解释,并承诺将对蓝庆华实施纪律处分。
我们在想,如果不是网络的力量,秦中飞会如此快地获得自由吗?如果不是网络的力量,蓝庆华最终会受到纪律处分吗?
彭水诗案已经划上了句号,但我们也不能忘记。今天,让广大的网民们一起再来关注稷山文案吧。如果我们的舆论对稷山文案视而不见,中华大地上就将会出现更多的“文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