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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得光秃秃的。这种记载,即便打下几成折扣,仍然是十分惊人的。如果仅仅为了练字谋生,完全犯不着如此。
“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这样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非人磨墨墨磨人”,是啊,磨来磨去,磨出了一个个很道地的中国传统文人。
在这么一种整体气氛下,人们也就习惯于从书法来透视各种文化人格。颜真卿书法的厚重庄严,历来让人联想到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同样品格。李后主理所当然地不喜欢颜字,说“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之粗鲁”,“有指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初次读到这位风流皇帝对颜真卿的这一评价时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从他的视角看去,说颜字像“叉手并脚田舍汉”是非常贴切的。这是一个人格化的比喻,比喻两端连着两种对峙的人格系统,往返观看煞是有趣。
苏东坡和董其昌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人。在董其昌看来,浓冽、放达、执著的苏东坡连用墨都太浓丽了,竟讥之为“墨猪”。他自己则喜欢找一些难贮墨色的纸张,滑笔写去,淡远而又浮飘。
赵孟頫的字总算是漂亮的了,但是耿直侠义的傅青主却由衷地鄙薄。他实在看不惯赵孟頫以赵宋王朝亲裔的身份投降元朝的行为,结果从书法中也找出了奴颜媚骨。他说:“予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逸恶其书。”他并不是故意地以人格取消书法,只要看他自己的书法,就会知道他厌恶赵书是十分真诚的。他的字,通体古拙,外逸内刚。
有些书法家的人格更趋近自然,因此他们的笔墨也开启出另一番局面。宋代书法家政黄牛喜欢揣摩儿童写的字,他曾对秦观说:“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故喜求儿童字,观其纯气。”汉代书法家蔡邕则一心想把大自然的物象纳入笔端,他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这些书法家在讲写字,更在吐露自己的人生观念、哲学观念、宗教观念。如果仅仅就书法技巧论,揣摩儿童笔画,描画自然物象,不是太离谱了么?只有把书法与生命合而为一的人,才会把生命对自然的渴求转化成笔底风光。
在我看来,书法与主客观生命状态的关系,要算韩愈说得最生动。他在《送高闭上人序》中说及张旭书法时谓:“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记得宗白华先生就曾借用这段话来论述过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生命意识。
宗白华先生是在研究高深的美学,而远在唐朝的韩愈却在写着一篇广传远播的时文。韩愈的说法今天听来颇为警策,而在古代,却是万千文人的一种共识。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对笔墨世界里的天然律令,确已渐渐生疏。
文章写到这里,很容易给人造成一个误会,以为古代书法可以与各个文人的精神品格直接对应起来。“文如其人”、“书如其人”,这些简陋的观点确也时常见之于许多文章。
“文如其人”有大量的例外,这一点已有钱钟书先生作过列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要说对应也只是一种“泛化对应”,在泛化过程中交糅进了种种其他因素。
不难举出,许多性格柔弱的文人却有一副奇崛的笔墨,而沙场猛将留下的字迹倒未必有杀伐之气。有时,人品低下、节操不济的文士也能写出一笔矫健温良的好字来。例如就我亲眼所见,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
人的生命状态的构建和发射是极其复杂的。中国传统文人面壁十年,博览诸子,行迹万里,宦海沉浮,文化人格的吐纳几乎是一个浑沌的秘仪,不可轻易窥探。即如秦桧、蔡京者流,他们的文化人格远比他们的政治人格暧昧,而当文化人格折射为书法形式时,又会增加几层别样的云霭。
被傅青主所瞧不起的赵孟頫,他的书法确有甜媚之弊,但甜媚之中却又嶙嶙峋峋地有着许多前人风范的沉淀。因写《艺舟双揖》而出名的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见到一幅赵孟頫的墨迹,乍看全是赵孟頫,但仔细一看,这个过于纯净的赵孟頫就不可能是赵孟頫。赵孟頫学过二王,学过李北海,学过诸河南,没有这些先师
们的痕迹,赵盂頫只剩了一种字形,显然是赝品。
这个论断着实高妙。像赵孟頫这么复杂的文人,只能是多重人格结构汇聚和溶化的结果;已经汇聚、溶化成了一个卓然独立的大家,竟还可以一一寻其脉络,并在墨迹指认出来。这种现象,与人们平时谈艺时津津乐道的“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正好相悻。这里,展露了中国文化的一种重要特征。
“溶汇百家而了无痕迹”的情况也是有的,主要出现在早期创业者群体中。如王羲之,曾悉心学习过卫夫人的书法,后来又追慕钟繇和张芝,还揣摩过其他许多秦汉以来的碑迹。他自称隶胜钟而草逊张,终于融会贯通而攀上万世瞩目的书学峰巅。要在王羲之行书中一一辨认出他所师法过的前代书家痕迹,不太容易。但是,当高峰树起之后,它也就成了后世书家不能不继承的遗产。继承者又成了高峰,遗产也就累聚成一座深幽重叠的迷宫,使代代子孙既富足又惶恐,即便力求创新也摆脱不了遗传的干系。苏东坡算得敢于独立创新的了,但清代翁方纲却一眼看破,说苏字中最好的仍然是带有晋贤风味的那一种。二王余绪的远代流注,连苏东坡也逃不过。
胆子更大一点的书法革新家,虽然高举着叛逆的旗幡,却也要有意无意地让人看出种种承袭的游丝,其中有人还专门著文来说明自身隐潜的连脉。米芾承颜而恣野,郑板桥学黄山谷而后以隶为楷,怪怪的金农自称得意于“禅国山碑”和“天发神谶碑”,赵之谦奇峰兀立而其实“颜底魏面”……
这就是可敬而可叹的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但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着全盘,再强悍的文化个性也在前后牵连的网络中层层损减。本该健全而响亮的文化人格越来越趋向于群体性的互渗和耗散。互渗于空间便变成一种社会性的认同。互渗于时间便变成一种承传性定势。个体人格在这两种力量的拉扯中步履维艰。生命的发射多多少少屈从于群体情性的熏染,刚直的灵魂被华丽的重担渐渐压弯。请看,仅仅是一支毛笔,就负载起了千年文人的如许无奈。
比较彻底的文化革新很难从这么漫长的岁月中站起身来。别的且不说,看尛尛百代,偌大的中国会有哪个人,敢用别的书写工具来写信记帐?
也许,应该静静地等待时间的自然流变。
但是,既然整个传统文化早已构成互渗性的一统,时间并不能把中国文化推上逐级进化的台阶。
记得郭沫若曾经为书法提供过一则时间性变迁的范例,断定王羲之的字迹应不脱魏晋隶书笔意,传世《兰亭序》因此是伪作。《兰亭序》的真伪且不去说它,就基本思路论,我觉得郭沫若忽视了中国文化前后左右的互渗关系,忽视了中国文人复杂的艺术可能性,忽视了在前面这两个前提下魏晋时代书法艺术面对不同的实际需要(如刻碑、修帖、写便条)所必然产生的多元性。
从魏晋开始的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书法领域内部,几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为这是一个浑然一统的世界。颠倒、错位、裹卷、涡旋、复旧、超前,什么也不用奇怪。大体的阶段和脉络有一点,时肥时瘦,时浓时枯,但一旦要作过于科学的裁割,立即会顾此失彼,手忙脚乱。
事情必须要等到一个整体性变革的来临,才能出现根本性的阻断。
终于,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
终于,有了胡适之和白话文。
终于,有了留学生和“烟土披里纯”。①
终于,有了化学分子式和数学定理。
①英文“灵感”一词的音译,五四前后常见诸报刊,有人还把这5个字写入白话诗中。
毛笔文化的一统世界开始动摇了。起初,谁也没有想到新的时代会对遍洒中国的无数枝毛笔过不去。大家先从文化的内容着眼,因内容而想到载体,于是提倡白话文。毛笔只是一种手段性的工具,对它的去留人们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艺作品,用的当然是毛笔。懂外文的助手们捧着原著把文意口述给他听,他的毛笔在纸页上飞快地舞动着,一页又一页,一叠又一叠,一本又一本,涌向书肆,散落到无数青年手上。这或许是中国毛笔文化极成功的一次后期呈现,你看,就凭着毛笔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艺生动地
介绍了么?它不是已经适应了新的时代和世界潮流了么?谁说旧瓶不能装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渐渐上了瘾,他们开始用疑惑的眼光来打量这家专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们发现了原装酒,一喝,劲儿大多了,他们不再满足林琴南手上那只古色古香的小酒坛。
许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译小说的启蒙而学了外文,因学外文而放弃了毛笔。毛笔之外的天地是那么广阔,他们变得义无返顾。
林琴南握着毛笔的手终于颤抖了。他停止了翻译,用毛笔写下了声讨白话文兼及整个新文化的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对毛笔文化的一次系统维护。人们对这位老人怀着一种复杂的情感:他是窗户的开启者,又是大门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笔指点一些什么,却绝不允许让毛笔文化的整体构架涣散。
相比之下,当时新文化的斗士们却从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给林琴南写了一封回信,刘半农假冒“王敬轩”给他开了个玩笑,没有再与这位老人多作争辩。他们洞悉世界大潮和时代走向,信心十足,忙着干许多更重要的事。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与一种顽固的逻辑怪圈纠缠日久,对于他们自己也在用的毛笔,更不作任何攻难。
新文化队伍中的人士,写毛笔字在总体上不如前代。他们有旧学根基,都能写;但当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后,笔墨的优劣已不是他们的价值系统中的敏感部位。陈独秀和胡适的毛笔字都写得一般,鲁迅、郭沫若、茅盾写得较好,鲁、郭两位或许还能跻身书法家的行列。对他们来说,毛笔字主要已成为一种并不强悍
的工具形态。“文房四宝”,已完全维系不住他们的人格构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现了负面。
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五四文化新人与传统文化有着先天性的牵连,当革新的大潮终于消退,行动的方位逐渐模糊的时候,他们人格结构中亲近传统一面的重新强化是再容易不过的。像一个浑身湿透的弄潮儿又回到了一个宁静的港湾,像一个筋疲力尽的跋涉者走进了一座舒适的庭院,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中国文化的帆船,永久载有这个港湾的梦;中国文人的脚步,始终沾有这个庭院的土。因此,再壮丽的航程,也隐藏着回归的路线。
我们很难疾言厉色,说这种回归是叛变。文化人格学的阐释,要比社会进化论达观得多。中国的事情总是难办,重要原因就在于有这一幅幅文化人格图谱不易索解。
陈独秀够激进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时,却首先批评了这位青年书法家的字:“昨天看见你写的一首诗,诗很好,字则其俗在骨。”对这句话,沈尹默刻骨铭心。沈尹默后来也写写白话诗,但主要精力却投注在书法上,终身不懈。成了中国现代毛笔文化的一个重要孑遗。
周作人不失为五四前期头脑特别清醒的斗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纪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题,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显地高人一筹。但他后来却深深地埋向毛笔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笔抄一些古书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书为文当然也有一系列并不落后的文化哲学观念在左右,但留给社会的整体形象,已成为一个毛笔世界里不倦的爬剔者。他写于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买墨小记》,道尽了他所沉溺的那个天地,也展露了那个天地中的他。文章写得很有韵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就很不合适了。……
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当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买来磨的是光绪至道光年间的墨。据说严格一点应该用光绪五年以前的墨,再后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还搜集到了俞樾、赵之谦、范寅等人的著书之墨,“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种人格情趣。而这种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现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异又必然。
很巧,就在周作人写《买墨小记》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鲁迅也写了一篇有关笔墨的文章,题曰《论毛笔之类》。尽管不是故意的,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了。鲁迅说: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等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两位成熟的大学者忽然都在乍看起来十分琐碎的用笔用墨问题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细细品味他们的文句即可明白,这里潜伏着一种根本性的人格对峙。鲁迅洒笔开去,从用笔说到了中国社会变革的一个大课题:“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
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鲁迅说,改造传统很艰难,而禁止青年人却很容易。在中国,当“改造传统”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让的时候,常常是后者占上风。但禁止的结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鲁迅究竟是鲁迅,他从笔说到了人。“笔墨官司”所打的,原来是青年一代中国文人的人格选择。这种人格选择的实际范畴当然比用笔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写文章的前两年,当年讽刺过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刘半农作为教授参加北京大学招生阅卷,见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误写成了“倡明文化”,他竟为此发表了诗作并加注,考证“倡”即“娼”,嘲笑学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刘半农的这种讽刺显然是极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学生应有的形象已经纳入一条乾嘉式的道路。为此,其他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满,记得曹聚仁还借此发表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我们以为青年人错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对的,我们今天以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别字;中国文字构架如此宏大繁复,青年人难免会经常写别字、读别字,这是青年人应享的权利。
曹聚仁也够水准,他同样从别字说到了人,与鲁迅相呼应。他国学根底深厚,却不主张让青年人重返港湾和庭院,反对他们在毛笔文化中把聪明才智耗尽。宁肯鲁莽粗糙一点,也不要成为古风翩然、国学负担沉重的旧式斯文人。
过于迷恋承袭,过于消磨时间,过于注重形式,过于讲究细节,毛笔文化的这些特征,正恰是中国传统文人群体人格的映照,在总体上,它应该淡隐了。
这并不妨碍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时时需要获得审美慰抚,书法艺术对此功效独具。我自己每每在头昏脑胀之际,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轻轻翻开,洒脱委和的气韵立即扑面而来。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但良知告诉我,这个民族的生命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健全的人生须不断立美逐丑,然而,有时我们还不得不告别一些美,张罗一个个酸楚的祭奠。世间最让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对美的祭奠。
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使我们在祭奠之后还能留下较多的安慰。
读余秋雨《笔墨祭》有感
冰雪清幽的博客
女儿今夏师从中国书法家协会一位颇负盛名的青年书法家,开始了艰苦漫长的书法研习之路。受书法老师的推荐,我与女儿细心阅读了当代大文豪余秋雨的《笔墨祭》一文。
真佩服作者渊博厚实的历史和文学功底!最欣赏文中“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的诗句,展现的是对一种生命状态的喜悦。而文中所列举的事例典故,如古人为练字磨干缸水、洗黑池塘、划破衣衫、摘光芭蕉叶代纸的故事,隋唐时期智勇和尚“烂笔头积满五大麓子”、唐代书法家怀素“坏笔成丘挖坑掩埋成‘笔冢’”的故事,不失为激励和教育孩子的好教材!整篇文章将一部简要的书法发展史呈现给大家,回顾毛笔文化的同时也写到了人格气韵、人生修养和爱国情怀,全文流畅华美,一气呵成!
想起一位大师曾经说过,中国字,本身就是一种智慧符号,是我们先祖智慧的结晶。世界上再没有比中国字更富有表现力更富有精神内涵的文字了!所以做为中国人,做为华夏子孙,我们理当热爱我们的文字并很好的运用它。但是,正如作者在文中所提到的,“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但中国文化不能说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传统的磁场紧紧地统摄著全盘。……毛笔文化既然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存在过数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锻铸得极其灿烂。只要认识中国字,会写中国字,即便是现代人,也会被其中温煦的风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还会一步步登堂入室,成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员。”
对此,我深有感触。确实,作为中国人,怎能不写好中国字呢?有责任也有使命啊!很喜欢歌手解晓东唱的那首《中国娃》:“最爱说的话永远是中国话,字正腔圆落地有声说话最算话。最爱写的字是先生教的方块字,横平竖直堂堂正正做人要像它。最爱做的事儿呀是报答咱妈妈,走遍天涯心不改永远爱中华。……”唱词中蕴含着浓浓的爱国深情。但是,想起为孩子在幼儿园里交学费,一位财务人员开发票给我,上面写的字真是惨不忍睹难看得很,再一看她人也是五官不端正还有满脸的痤疮红印瘆人得很,印象之深从此再也忘不掉了。心里真是无限感慨!财务岗位那么重要,经常直接面对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服务,写的字总得让人看着舒服整洁才行啊!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笔墨祭》一文中也提到,书法艺术在总体上是一种形式美,它与人品的关系自然更加曲折错综,所以不可错觉“文如其人、字如其人”,文字是不能完全与人的精神品格直接相对应的,譬如历史上有名的叛臣秦桧和蔡京也写得一手好字呢。但是又不可否认,字和人的关系有时真是难舍难分的。所以心里还是替那些写得一手难看字的人惋惜,为什么那么多人怎么就肯忽视文字这个代表我们形象的另一种表现手段呢?在佛家的《地藏菩萨本愿经》里有一句话,“心如工画师,而由心故画,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由此我也深刻感悟到“书,心画也,作意则不妙耳”这句话!理解了作者所说的,“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著自己的生命形象。”写字的同时,无疑也是在吐露着自己的内心思想以及对人生的态度、观念和价值!只是现如今,造成如此这般情形,也不能怨写不好字的人了,因为过去学校没有教怎么写好字嘛。
听说今年国家已出台政策,今后要将毛笔字法纳入到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及大学教育的必须课,心中不甚快哉!书法艺术作为中华一项最宝贵的传统文化又得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了,写字终于要从小娃娃抓起了。
在大大的一张书桌上摆上文房四宝,铺上毛毡纸砚镇纸,看着那年纪幼小还未曾正经学过写字的女儿,站在书桌前郑重其事的挥毫抹墨,在同龄小朋友刚刚只会写一二三的时候,她已经能工整的写下“军、马、东、成、南”等繁体字,嘴里还念的头头是道:“横平坚直,左低右高、排列均匀、撇捺对称....”。心里很是欢喜,很为她自豪,中国娃终于能写好方格字了,还不忘提醒她“堂堂正正做人也像它”。同时也不忘督促自己,立志与孩子一起将练习书法做为毕生的喜好与责任。
作者在文章最后明确表示:“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人能够擅长此道,将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光耀百世.....只好请当代书法家们好生努力了。”
所以心中更是对当代书法家对书法事业孜孜不倦的探索和传承而感动。在喧闹迅捷的现代社会急需获得审美慰抚之时,在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表现力还需要在更宽广的天地中展开之时,在中华民族又一次以宽容和接纳的心态重新迎来国学和传统文化的回归和复兴之时,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扬无遗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和巨大的贡献!
在此,末学要由衷地感恩女儿的书法老师及所有一切献身书法艺术事业的老师和艺术家们,衷心地谢谢你们为祖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
《笔墨祭》有感
文 /挥别天涯
网络上传言:余秋雨自己不懂书法,没长脑子,学书法捞不到名利,却为书坛设起祭坛(《笔墨祭》)使其名噪文坛,真可谓卑劣之至。他将自己的文革经历迁怒于书法,此崇洋媚外者看西方无此艺便欲除之而后快,此等只知跟电脑比记忆力的愚蠢文人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和悲哀!
对此,挥哥将信将疑,不敢苟同!挥哥不想人云亦云,就百度了一下余秋雨先生的《笔墨祭》,让挥哥有了初步的认知。
《笔墨祭》确实是一篇不错的文章,秋雨先生用较为犀利的视角洞察出了中国许多文人的交点――笔墨文化。在文章的开头,秋雨就提及到两种文化载体的对抗(即毛笔文化和钢笔文化)。接着,他就向我们展开了一幅中国毛笔文化的画卷,从师宜到二王,从苏轼到赵孟頫,从对他们字的分析谈到他们的人品。他用这幅画卷揭示了笔墨文化在中国文化环境中存在的自然性和必定性。
然后,秋雨先生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文化渗透。浩浩中国,文化连绵悠长,许多诗词人经常在别人的作品中寻经引典,何况是古老的笔墨文化呢?书法家的书法自然不是天成,多多少少都有些前人的痕迹。正因为文化之间的互相渗透,我们才能够把零散的文化珠子连起来,才有比较完整清晰的文化体系。当然,文化世界里毕竟也会出现奇迹,也会有一两个不站在前人肩膀上的巨人,但他们毕竟是极少数,如果文人们都能创造如此的奇迹,那么文化的奇丽自然让人叹为观止,但从整体上而言,这种文化是支离破碎的,是难以担负起历史的重量的,也就难以构建起绵长的中华文明。
如今自然也有写毛笔书法的人,除了一些闲来无事的垂垂老者外,就是许多青少年了。那些青少年大多是从很小的时候学习书法的,其中也不乏精通者,但看着他们,我总觉得好笑而且无奈。据我所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学习书法是为父母所逼,那么是否说明他们父母热爱中华文化,希望他们得以继承呢?我看并非如此,那些家长无非想让孩子有一技之长,将来当他们上学或是走上社会时比别人有优势罢了。由此可见,这些人学习书法存在着很强的功利心。毛笔文化已不是他们的爱好或是生命。而仅仅成为了他们争取功名的一种手段,这也许就是毛笔文化的悲哀。正所谓心诚则灵,如果让功利填满了心,又有谁能真正地领略到毛笔文化的精髓呢?
诗词对联等文化也有着同样的命运,会者寥寥,乐者寥寥,精者更寥寥。
五四狂潮留下了中华文化的根,却卷走了中华文化的魂,让中华文化出现了传宗接代的困难,给中华文化带来了灭顶之灾,但这到底是它的错,还是现代中国人的错?
中国要富强,中华民族要复兴,靠的不仅仅是军事经济的崛起,另一个重要的筹码就是文化。我们有自己的文化,不用向别人“借”,只要我们将已经拥有的文化发扬光大,就足以翘首世界。而如今,中华文化走向了下坡路,甚至还有可能走向末路。因此,我们必须正视中华文化,用心去学习和感受它的内涵与魅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去继承它,从而将它发扬光大。
正如一代武侠小说宗师金庸,他本人并不会武功,靠着自己的理解与顿悟,一招一拭,信手拈来,却能在刀光剑影中泼墨挥毫!我们不能苛求秋雨先生是一个全才,就其当代文坛地位与修为,写一篇《笔墨祭》本无可厚非,不值得如此沸沸扬扬,乃至于使出“国骂”,于人于己,的确有染于文学这片静土。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那一杆毛笔,那一方墨砚,因为那是我们的根,那是我们民族的魂啊!
余秋雨《笔墨祭》,拼凑文章不忍读
文/钟情听雪
十多年前,看余秋雨先生的书从那本《文化苦旅》开始,因为女朋友喜欢,她买的我也拿来看,被那种夹叙夹议的散文形式吸引,对于从小学习鲁迅、老舍、冰心、杨朔等作者,三国、红楼等名著来说,看到这样一种散文形式,体验到一种从容自然镇定叙述带来的享受,畅快淋漓。后来余秋雨出的几本书,我也都买了,但觉得没有《文化苦旅》好了。
前不久,在网上再看到了余秋雨写的《笔墨祭》,倒吸一口凉气。因为我有一个想法,在垂垂暮年哀哀老矣之时,写一篇文章纪念一下自己学习写毛笔字的趣事。人之将死嘛,和用过的笔墨说一声再见。不曾想,余秋雨先生的文章题目居然与我想的题目一样,仅这一个题目就让我的背心发凉。等到把这文章读完,凉意消了,倒是急出一身汗来。
余先生的文章总是和文化有关系,那些字句总是有失落、人性、人格、传统、流变、思变等等词汇,这些词汇用来讲书法,就觉得扯不到一起去,有些牵强了。既然是《笔墨祭》当然要讲笔和墨,象是只讲了毛笔,主要是指毛笔书法,读完这篇文章,觉得应该改改题目,暂且改做《毛笔书法祭》或《中国书法祭》。因此有一急,急得我想上茅厕。
说起上茅厕,好象和笔墨还有点联系。我的理解,写些东西是要费些笔墨的,笔墨这玩意儿,可以是一张写了字的纸,小时候没草纸的时候就用写过的字擦屁股,常把本子撕了,也不可惜那些笔墨,因为学生写作文没稿费文章也没什么内容,擦屁股可能是这些笔墨最大的用处了。好坏用的钢笔,也不会把屁股擦花了,我也想把这件事和文化扯到一块儿去,无论如何也不成,文化会有厕所的味道.想到这里,因此有一急,急得摸了摸额上的几滴汗珠。
早就听说过古代的书法家“颓笔成丘”“洗砚池”那些故事,还有用水在青石板、芭蕉叶上写字,真正到了学习毛笔字的时候,感觉到咋就这么难呢,要找到写毛笔的灵感,应该不在笔和墨的问题,古人写字要用砚,为了找到用砚的感觉,我把洗衣的青石板砸掉一块,自己抠了个砚,还是把毛笔字写不好。写不好也不要紧的吧,那些故事也太感动人了,因此更佩服古人的毅力,今天看到余秋雨先生的《笔墨祭》,又重温了一遍这些故事,但总觉得他把这些故事讲出来就不同了,古人的书法到了这个境界了,怎么学也超不过,学习书法的人都是傻子,浪费时间,想到我花那么多时间去抠一块砚台,真是太蠢了,因此一急,满头大汗。
闲话少叙,再说说余秋雨的《笔墨祭》,东拼西凑的书法家的一些故事,说秦桧和蔡京的书法实在不差。一会儿又说“文房四宝”维系不了鲁迅、郭沫若、茅盾的人格构架。周作人买墨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周作人把买墨的心情写成一篇小文章,被余老师当以文化、人格情趣进行评论,情趣就是情趣,何来人格情趣,把一个人的普通爱好祭之高堂,未免少了好生之德。鲁迅说毛笔不如钢笔便当,不如钢笔写字多写字快,被余老师引用联系起来“兄弟俩围绕着同一个问题发表的意见大相径庭,真可称作是一场“笔墨官司”这一节看得我糊涂哇,急我一身的汗,我也觉得墨碇是个有意思的物件,也觉得毛笔不如钢笔写字快,看了余老师的文章,真的害怕自己的人格有什么问题,我晕。把用钢笔还是用毛笔说成是一种人格选择,真是让人受不了。]
我不知道今后会不会出一篇类似的《电脑、钢笔祭》,总之是吃饱了没事干!
美的祭奠——读余秋雨《笔墨祭》
张英宏
读罢此文,掩卷沉思,有几丝怅然,几丝悲怆,为那饱蘸的笔墨;有几丝欣然,几丝安慰,为那渐行渐远的毛笔文化。
没错,文化是需要载体的,精神是需要传承的。“五四”之前,毛笔文化是何等的繁盛呀!这是一次盛会,三五文人,抑或是潇洒的一群,推杯换盏,那觥筹交错之间散发着酒香,继而雅致已到,于那宣纸之上,挥毫泼墨,记述的是生活,洋溢的是个性,挥洒的是才情。
于是韩愈呈上了《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一句“草色要看近却无”,彰显的是细致,一句“绝胜烟柳满皇都”尽显对长安春光的赞美;于是《滕王阁序》成为了千古绝唱,“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语惊四座,也成为王勃个人炫耀的一个资本;于是苏轼推出了《念奴娇赤壁怀古》,那“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音犹在耳,豪放之气冲荡于天地之间;于是易安送来了《醉花阴》,“瑞脑销金兽”之时,道尽了“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相思之苦,婉约之趣跃然纸上……
是应该欣慰啊,没有毛笔文化,哪有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的气势;是应该庆幸呀,没有那浓墨重彩,哪来的小桥流水、寸断柔肠的情致……但它毕竟是完成了它的使命,在承载着深厚而蕴藉的文化之后,它累了,它乏了,它将传承文化的重任交给了钢笔,将艰巨的使命委托给“年青一代”。
打开唐诗宋词的画卷,少不了那充溢的墨香,但是,大量的影印、繁复的白话以及人们和社会需求的提高,它显然已显得迂腐,变得沉迷,有些模糊,多了含混。不甘也好,无奈也罢,倒不如敞开胸怀,留几声快乐的朗笑,笑看兴衰,乐看荣辱。
因而,我们用钢笔给它做祭,昭告一个时代的消亡,不,准确说是渐行渐远,忽然很想口占几句:
一砚盛来琥珀光,
饱蘸泼豪尽流芳。
激流勇退甘平淡,
笑看书画昨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