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新修订的《党章》 十八大新修订党章时间
2012年11月18日19:56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总 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 组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十八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2年11月14日19:43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大会一致同意在党章中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大会要求全党同志更加深入地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大会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大会强调,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奋力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大会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会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并作出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将这些内容写入党章,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对全党同志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会认为,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把这方面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大会认为,十七大以来,随着党的建设实践发展,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正视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重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实践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新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切实做到求真务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大会同意把这些新成果、新认识、新要求充实到党章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中,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总体布局、总体目标更加完善,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大会认为,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对党章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十分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广大党员应尽的义务;积极创先争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选拔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要更加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这些内容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同志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更好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推动干部队伍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各方面素质,更好发挥表率作用。
大会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同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完)
中共党章修改写入加强对主要领导监督内容
2012年11月19日03:00 新京报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应是我们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
据新华社电 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十八大秘书处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据介绍,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党章,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学习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于更好按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另据新华社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十八大对党章修改要点
修改涉及内容 党章修正案规定
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其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增写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增写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修改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增写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表述。
突出强调坚持改革开放
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
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对党员和干部新要求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
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对党的基层组织新要求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增写了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一句修改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备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 释疑
为什么党代会多次修改党章?
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表示,对党章进行必要修改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据新华社电 围绕十八大党章修改的相关问题,新华社记者专访了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
记者:为什么党代会多次修改党章?
李景田: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因此,党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必要修改。
所谓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党的理论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二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有新的创造和新的经验。
指导和规范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总章程,当然要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党的建设创新的新情况不断修改。
记者: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间,党章历经了多少次修改?
李景田:1921年党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没有来得及制定党章。
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
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应是我们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党章。
记者: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李景田:修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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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2012年11月20日03: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把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党章中,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要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刻理解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要深刻理解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要深刻理解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深刻理解党章增写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新内容和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新要求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各项新内容新要求的科学内涵,坚持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要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颁布为契机,在全党兴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热潮。
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内容,全党同志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各级党校、干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程。要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党同志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全党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全党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
十八大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诞生记
2012年11月21日21:59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新华社记者徐京跃、周英峰、崔静)一个政党,唯有继往开来,才能充满活力;
一面旗帜,唯有与时俱进,才能鲜艳夺目。
2012年11月14日上午,北京。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又一次见证了一个历史性时刻——
12时17分,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的2307名代表、特邀代表,以举手方式郑重表决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通过”——胡锦涛同志庄严宣布,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是全党共同期待的时刻。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一致同意将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新部署和对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新要求写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面高扬的旗帜,又一次闪耀着新的光芒。
2012年11月9日晚,一份散发着墨香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被分送到了党的十八大代表手中。
党章,是一个政党自己的旗帜,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
回首90多年的奋斗历程,党章穿越时空,见证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程,照亮中国共产党人前行的道路。
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国家博物馆,可以见到具有独特历史价值的各种早期党章文本。这些从外观和版式都带有鲜明时代印记的文本,是我们党伟大发展历程的缩影和展示。
从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纲领》,到党的二大诞生第一部党章;从党的七大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到党的八大党章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从党的十二大在拨乱反正的历史进步中对党章作出重大修改,到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作为一个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建设。”党的十八大代表们认为,党章的一次次修改,折射出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清晰轨迹;党章的一次次完善,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历史的时针指向了2012年。此时的中国共产党,又一次站在了重要历史节点上。
“建议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在党的十八大上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近年来,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提出适当修改党章的建议。2012年1月,在中央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期间,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同时,中国共产党会不会再次修改党章,也成为海内外广泛关心的一个话题。海外媒体认为,中共十八大将是历史性的大会,党章修正案将对中国未来发展提出新的大政方针。
党章是衡量党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修改党章,是关系一个政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前进规律的重大问题。
中央对修改党章的建议高度重视,对修改党章的决定十分慎重,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由习近平同志任组长的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
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符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
——修改党章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需要。
中央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写入党章,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有利于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必将对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修改党章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
中央认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战胜一系列重大挑战,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积累和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体现在党章中,有利于全党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修改党章是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中央认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对于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并写入党章,必将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同时,在党章中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举措,有利于更好地把学习党章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为了使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能够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党中央决定对党章再次进行适当修改,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的政治品质。
党章修改小组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针对党章修改工作,中央确定了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概括、重要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党章修改也应与时俱进,在坚持中不断完善。
7月25日,北京中南海。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改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习近平同志阐明了修改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大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
责任在心,使命在肩。此时,距离党的十八大召开,仅有短短105天时间。肩负着全党同志的期望,党章修改小组夜以继日工作,拉开了党章又一次修改的大幕……
对于一个成立91年、执政63年的大党来说,能否修订出一份更加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的党章,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检验着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
这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现行党章的第六次修改,体现了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与创新;这是党的第十七部党章,凝聚了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与心血。
修改工作一开始,党中央就明确提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更加符合时代进步潮流、更加符合党心民心,成为一个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党章。
党章修改小组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回顾此次党章修改过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体现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党章修改过程中,是否修改、按照什么原则修改均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
7月23日,中央发出通知,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这一做法,同起草党的十八大报告先就议题征求全党意见一样,表明了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的尊重。
8月中旬,按照中央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21份关于党章修改的书面报告,普遍赞成对现行党章作适当修改并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完全赞同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490条,扣除重复意见,共有119条实质性修改意见。
一份份建议,一条条意见,汇聚到党的中枢。
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书面报告,党章修改小组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了40多万字的意见汇总本。同时,党章修改小组还收集了党的十七大以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
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仔细推敲。在深入研究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党章修改小组根据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原则,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采纳或体现了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119条意见中的90条,覆盖所有地区和部门的意见、建议。
8月23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讨论党章修改工作,审议党章修改方案,提出重要意见。
8月31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同意党章修改方案。
——党章修改过程中,修改什么、如何修改均十分重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
9月初,围绕党章修正案涉及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提法,党章修改小组列出40个专题逐一深入研究论证。
9月4日,中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这次征求意见,覆盖了各省区市、各部门和解放军各大单位,党的十七大代表和新当选的党的十八大代表全部参加了讨论,直接参加讨论的达4000多人。
8月下旬至9月上旬,胡锦涛同志先后在北京主持召开6个座谈会,与党章修改小组负责同志一道,面对面听取各省区市和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9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又向中央报送了121份书面报告,均表示完全赞同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普遍认为,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积极稳妥、务实严谨,指导思想、修改原则、修改程序、修改内容正确,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时代要求,使党章更加完善。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424条修改意见,扣除重复意见,共有实际修改意见和建议382条,涉及196处。党章修改小组对此进行逐条梳理,适当吸收比较集中的意见,提出了修改方案,涵盖23条、50多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9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再次召开会议,听取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审议党章修改小组提交的党章修正案修改建议方案。会议要求党章修改小组认真吸收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精益求精,精雕细琢,把党章修正案稿修改得更加完善。
10月22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拟提请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
——党章修改过程中,修改内容的最终确定经过了全国代表大会的充分讨论。
11月1日,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在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与会同志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据此对党章修正案稿进行了修改。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提请党的十八大审议。
11月8日至11月14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38个代表团的代表、特邀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写入党章,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概括、重要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顺应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集中全党智慧,体现人民心愿,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指导党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南,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时,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又进行了修改。
讨论、研究、起草;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
这是一组不同寻常的数字:在这3个多月时间里,党章修改小组先后召开4次全体会议和数十次工作班子会议,形成了30多份修改稿、过程稿。大到一个重大提法,小至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科学严谨的态度予以对待,为提出适应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党章修改过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政治上的成熟与思想上的清醒;党章修正案,是全党意志的反映和全党智慧的结晶。
17000余字的党章,内涵丰富;30处的修正,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代表审议时普遍认为,此次党章修改虽然是适当修改,但内容重要、影响深远。党章修正案吸收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在保持总体框架稳定的基础上,实现了三个“与时俱进”。
——充分体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论的与时俱进。
党章修正案最大亮点和最突出贡献是,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强调学习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八大代表高度评价,把科学发展观鲜明写在党的旗帜上,必将对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还增写了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党章中完整表述。党的十八大代表说,这样修改,有利于全党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充分体现了党的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的与时俱进。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明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阐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
党的十八大代表充分肯定,这样的修改不仅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而且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总要求、指导原则和主要着力点,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表述。同时吸收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认识。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还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代表们说,这有利于全党更加深刻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充分体现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对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基本规范的与时俱进。
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
代表们普遍认为,这些新内容有利于全党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统筹兼顾党的各方面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此外,党章修正案还将积极创先争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增写了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党重视监督干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内容。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
这旗帜,飘扬在2200多位党的十八大代表心中。
这旗帜,飘扬在8200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心中。
有了好的党章,关键在于执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同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党员的明确要求,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对领航中国的中国共产党的热切期待。
11月15日上午,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隆重举行。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章是规范和指导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对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切实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一个政党的前行,因有旗帜的引领而不会偏航;一个民族的奋进,因有旗帜的引领而注定辉煌。
“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1835年夏天,年轻的马克思如是说。
170多年过去了,作为一个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作为一个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继续高举起伟大旗帜,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中共党章修改均回应重大关切 曾为改革发展定调
2012年11月02日20:02 中国新闻周刊
中共党章修改的背后
中共党章的每一次修改,往往是对当时党面临的重大问题的回答,它反映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演进。十八大将修改党章,并将写入重大理论观点
本刊记者/申欣旺 文/高许冬
据新华社报道,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将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10月2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中共党的工作,加强中共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通过修改党章确立中共新时期新的战略思想的做法由来已久。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谢春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党章的每一次修改,往往是对当时党面临的重大问题的回答,它反映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演进。”
为改革发展定调
从中共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算起,到党的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先后15次制定和修改党章。党章的修改和完善,反映了中共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探索的情况,记录着党的历史发展进程。
如果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计算,中共党章共修改了六次。谢春涛认为这都是在“历史上若干个重大的关头”,关系到中共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此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已经做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
由于中共工作重心的转移,一系列重大决策需要以党的总章程的形式确定下来,因此,中共十二大对党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很多内容都是首次提出,并对此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比如,中共十二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命题,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中共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我国经济建设的总目标,中共党章通过修改,确认了新时期的主要矛盾和现阶段的总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中共十二大党章第一次做出“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而另一处首次出现的内容是,明确规定中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共元老彭真主持了82宪法的修订,并针对“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提出“中共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中共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共自己也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活动”。
彭真之子、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傅洋认为,这一原则被写入党章,这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确立的中国自己的宪政原则。
中共十二大党章由于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被认为是七大党章之后的一个里程碑。这部党章的通过,标志着中共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建设轨道。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共十三大召开,此次会议对党章的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的特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党建问题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是依靠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新路子。
中共十四大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被写入党章。“报道评价这个决策是前无古人的历史性贡献,这个评价高得不能再高了。但是我觉得恰如其分。”谢春涛认为,十四大在党章中写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十五大修改党章,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进去。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中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等问题作出新的论断。
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实现了领导班子的新老接替,此次会议修改的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中共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令人关注的是,这次修改党章,对中共的性质作了新的界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此前的党章从未上升到后者的高度。比如,中共七大党章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
十六大的党章修改,亦补充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内容,并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作为新的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在2007年被写入十七大的党章。谢春涛认为,“提出这样新的发展思路,在我看来,就是因为中央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快速发展,遇到了困难、遇到了障碍、遇到了瓶颈。”
回应重大社会关切
在谢春涛看来,每一次中共党章的修改,都回应着重大的社会关切。党章修改的背后,是对禁锢改革发展过程中重大意识形态问题的回应。
以中共十六大党章写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例,这并非简单的词语上的描述,背后是如何对待民营企业家等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的问题。这个问题,此前困扰执政党很长时间,一直到中共十六大通过修改党章才彻底解决。
早在建国前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调动民族资产阶级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刘少奇到天津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发表了著名的“剥削有功论”。
但争论并未平息,富农党员在当时甚至被要求退党。这个争论一直持续到中共八大。这次会上,邓小平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指出:“党员必须是从事劳动而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八大”党章明确规定: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才能成为本党党员。
“文革”期间,50年代“红色资本家” 之说遭批判,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人员的定息被取消。
改革开放后,个体户应运而生,私营企业亦蓬勃发展。一方面,大量从事个体经营的中共党员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为响应中共的号召带头发家致富;另一方面,当时的政策使得他们受到批评,甚至要求开除党籍。关于这些问题的材料一直被送到最高决策层。
中纪委为此连开六次会议,决定把两种不同意见争论上报中央书记处。最后,开除雇工党员党籍问题按照邓小平“三不政策”(即不提倡、不阻止、不宣传)和“看两年再说”的指示获得妥善解决。
此后由于政治风波的发生,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提出:“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谢春涛说,“这个规定在此后十年直接影响到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问题。”
十五大之后,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到2000年前后,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就业的群体已经不容忽视。由于“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这个禁区存在,而背后持这种观点的人也大有人在,要放开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理论上进行回应。”谢春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营企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自由职业者、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后来被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这六种人在改革开放之前肯定没有,改革开放以后会越来越多。这些人的能耐肯定比我们的工人农民大得多!他们拥护你是一种效果,不拥护你又是另一种效果,而拥护不拥护取决于共产党对他们是什么政策。”
作为国内知名的中共党史专家,谢春涛受命参与到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调研。“我们遍查历史上关于这方面的文献,最后发现,瓦窑堡会议在对待什么人可以入党的问题上,有着非常明确的态度。”
1935年召开的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应该使党变为一个共产主义的熔炉,把许多愿意为共产党主张而奋斗的新党员,锻炼成为有最高阶级觉悟的布尔什维克的战士。”
谢春涛说,这个规定否定“唯出身论”的入党标准,既然如此,限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理论基础就不存在了。
“2001年江泽民在'七一’讲话当中,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说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阶层。”谢春涛说,“'也’是什么意思?就是传统的阶层是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但新阶层也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都是共产党的自己人,不是'异己’。”
新的政策还规定,符合条件的人也可以入党。1989年的老规定就直接废除了。谢春涛说,“中国共产党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广大’毫无疑问,包含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在里面。”
同样,在中共十四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前夕,关于“市场”还是“计划”的争论亦非常激烈。
谢春涛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关于“计划”与“市场”的论述为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奠定了基础。但在中共十四大报告起草的过程中,围绕着改革最终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体制问题,党内仍有争议。
时任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回忆,“1989年政治风波以后,有些人认为中国的改革就是被市场搞坏了,反对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声调很高,甚至跟走资本主义道路联系起来了,帽子很大。”
更为重要的是,撒切尔夫人曾当面对邓小平和江泽民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词是不成立的,只有资本主义才可能有市场经济。
陈锦华回忆,到体改委正式上任以后,首先研究的就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1990年9月30日,根据他布置的任务,江春泽送来了她整理的《外国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争论和实践以及对中国的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评论》。
陈锦华说,“这份材料说明,计划和市场根本就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与社会制度没有关联。后来苏联把它们联系起来,自己弄个禁锢把自己套上了。”
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4月1日晚上11点江泽民打电话给陈锦华,说:“改革的下一步怎么搞?你们是不是好好研究一下,给中央提个建议。”他还说,自己也在研究这个问题。
4月15日,国家体改委选择广东、江苏、山东、辽宁、四川五个省的体改委主任在北京专门座谈改革设想,主要议题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座谈会开了3个半天。会上,五个省一致表示,希望中共十四大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有所突破,明确提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后,陈锦华立即给江泽民和李鹏写报告。
很显然,理论上的准备对此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大战略思想写入中共党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谢春涛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些战略思想的写入,每一次都意味着打破旧的意识形态禁锢,对改革开放的推进意义重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八大修改中共党章,和即将写入党章的重大战略思想,亦将对当前的重大问题给予回应。”★
■ 新闻背景
中共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共1921年建党以来,已先后17次修正、制定党章。
●十二大制定党章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一次作出了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
●十三大党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此后差额比例不断扩大。
●十四大党章修改
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在这一阶段所执行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
第一次载明“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写了有关遵守党的纪律的条文。
●十五大党章修改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党章修改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
首次载明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明确提出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
●十七大党章修改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全国党员共8260.2万名 2011年底公务员702.1万人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2年11月09日 22:27
全国基层党组织达402.7万个,比2007年增加36.4万个;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不断提升,全国党员共计8260.2万名,比2007年增加844.9万名
【《财经》综合报道】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场中外记者招待会在11月9日举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京清在会上介绍了党的建设工作。以下为文字实录:
[王京清]: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之际,根据会议安排,今天我与大家一起就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交流,感到很高兴。我先介绍一些情况,接下来我会很乐意地回答大家的提问,希望我们的交流愉快而富有成效。
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回顾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着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发展进步,突出体现在八个方面:
第一,思想理论建设成效明显。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十七大以来,我们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大力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培训党员干部6619万人次,全党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全党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要成果。这几年,我们先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组织更坚强的要求。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与群众结成帮扶对子5200多万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6700多万件。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中,全国4550多万名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
第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机制。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建立和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意见和办法,大力推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制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统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民意调查制度,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不断提升。
第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着力优化领导班子来源经历结构,这一次地方党委换届后,新提名的省(区、市)党委常委中,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占61.6%;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分别占51.7%、66.1%。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2789名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中,40岁以下的由上次换届的82名增加到130名,增加58.5%;省(区、市)党委班子共配备女干部37名,比上次换届增加12.1个百分点;市、县党委班子配备女干部474名,比上次换届增加3.3个百分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2011年底全国公务员702.1万人。
第五,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认真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发现培养、管理使用、流动配置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793人。截至2010年底,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亿人,比2008年增加780万人。
第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国基层党组织达402.7万个,比2007年增加36.4万个;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不断提升,全国党员共计8260.2万名,比2007年增加844.9万名。五年评选的2985名全国劳动模范中,共产党员2541名,占85.1%;4292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手标兵”中,共产党员3693名,占86.04%。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七,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重视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各级党的委员会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监督机制等等,重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全国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覆盖率达98%以上。
第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5年累计共接受信访举报660.6万余件(次),立案64.3万余件,结案63.9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余人。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部署,明确了加强党的建设八个方面的重大任务。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下,通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将开创新的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将谱写新的篇章。
十八大将适当修改党章写入重大战略思想
2012年10月23日02:39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2日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
两稿听取意见后将提交十七届七中全会
会议听取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把这两份文件稿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七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努力起草出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大会报告,制定出适应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及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
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入党章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会议表示,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 新闻背景
中共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共1921年建党以来,已先后17次修正、制定党章。
●十二大制定党章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一次作出了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
●十三大党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此后差额比例不断扩大。
●十四大党章修改
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在这一阶段所执行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
第一次载明“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写了有关遵守党的纪律的条文。
●十五大党章修改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党章修改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
首次载明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明确提出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
●十七大党章修改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修正稿
2012年10月22日17:20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2日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把这两份文件稿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七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努力起草出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大会报告,制定出适应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及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总结党领导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要针对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战略全局上对我国改革发展作出规划和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会议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截至2012年底中共党员人数为8512.7万名
2013年06月30日15:06新华网
党员8512.7万名 基层党组织420.1万个
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充满蓬勃生机和活力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周英峰)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512.7万名,比上年增加252.5万名,增幅为3.1%;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达420.1万个,比上年增加17.5万个,增幅为4.3%。各项数据表明,2012年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从党员队伍结构看,全国有女党员2026.9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3.8%;少数民族党员580.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6.8%;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3408.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40%;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80.1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6%。
从党员职业看,工人725万名,农牧渔民2534.8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15.7万名,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2019.6万名,学生290.5万名,离退休人员1553.8万名,其他职业人员673.3万名。
从基层党组织分布看,全国7245个城市街道、3.3万个乡镇、8.7万个社区(居委会)、58.8万个建制村建立了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覆盖面分别达到99.97%、99.4%。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达到99.98%。147.5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数的99.95%。4.03万个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数的99.21%。3.9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组织,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数的99.61%。
分析2012年党内统计数据,专家认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国发展党员323.3万名,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142.9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4.2%,比上年增加3.2万名。其中,发展工人党员21.8万名,发展农牧渔民党员62.4万名,发展农民工党员4.3万名;党员队伍中工人和农牧渔民党员比上年增加71.6万名。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264.2万名,比上年增加4.3万名;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05万名,比上年增加2.1万名。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深入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全年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148.2万人次、新党员435.3万人次、大学生村官党员39.7万人次,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1523.3万人次。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年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1.1万个,党员服务中心(站、点)45.6万个。严格党员日常管理,7428.2万名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占党员总数的87.3%。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6.2万个、优秀共产党员147.3万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4.6万名。
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不断创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和先行组建群团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数量比上年增长18.8%;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党组织覆盖率分别比上年增长1.8、0.3个百分点。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共结成帮扶对子2097.8万个,为群众办实事4962.8万件。在抗震救灾等重大任务中,广大党员冲锋在前、无私奉献,充分展示了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和时代风范。
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08.9万人比4年前增49万人
2013年06月27日16:0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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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近日,针对社会关注的全国公务员队伍规模一事,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据统计,2011年底和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分别是702.1万人和708.9万人。
据介绍,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全国公务员数量的统计结果,已于2012年3月公布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分别是659.7万人、678.9万人、689.4万人。目前,2012年度全国公务员统计工作已经结束。据统计,2011年底和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分别是702.1万人和708.9万人。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比4年前的2008年增加了49.2万人。(实习生 尹深)
中国公务员是多还是少?
2012年03月27日01:56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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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官民比”情况。2010年我国的“官民比”应为1:194.3
前阵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说,由于乱设机构和乱定级别,现在领导干部的职位数超编和公务员超编现象严重,“官”满为患,我国公务员已达100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0万人,还在继续增加。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提出疑问,中国现有的公务员人数与人口相比,到底是多还是少?
中国194人养一名公务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随即给出答案:我国有1000万公务员的说法不实。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我国公务员为689.4万人(未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两三年公务员年均增加15万人。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5万人。经过简单计算可以得出,2010年我国的“官民比”应为1:194.3。“官民比”简单说来就是一个国家财政供养人数和人口总量的比值。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官民比”是高还是低?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明确一个问题,每个国家对“公务员”的界定各不相同。比如,美国公务员不仅包括联邦和地方政府公务员,还包括联邦和地方所属科研和文化机构的职员,以及法官、消防人员、警察、邮政工作人员和公立学校的工作人员,而英国的公务员仅包括全职和兼职政府雇员两部分。
为使各国公务员的数量有可比性,我们采取“政府财政供养”这一统一标准,对所有财政供养人员做一统计,然后再看孰多孰少。
“事业单位”数据缺席
据统计,新加坡公务员6万多人,英国公务员50多万人。虽然英国公务员比新加坡公务员多出好几倍,但新加坡的人口比英国少很多。因此,还是用“官民比”来比较更恰当。
根据调查和计算得出:英国“官民比”最低,为1:118,也就是说,118个公民“供养”一个公务员,平均每个公务员管理和服务118个公民。这一比例在加拿大最高,达1:9.8,意味着平均不到10人中就有一位政府财政供养人员。此外,法国的“官民比”是1:12.7,德国是1:13.7,俄罗斯是1:84.7,日本是1:28.5,新加坡是1:71.4,美国是1:12.7,南非是1:31.1,韩国是1:50.1,印度是1:109.5。
对比可以发现,我国1:194.3的“官民比”很低。不过,我国公务员中没有包括事业单位的人数,这些人也是政府财政供养的,如果加上这部分人数,我国的“官民比”肯定比现在高。(《中国经济周刊》实习生 白朝阳)
中共政治局常委会的诞生与变迁
2013年10月12日15:17环球人物杂志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已走过90余年风雨历程,从一个仅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从一个为革命而奋争的革命党成长为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执政党。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每一次调整、最高层人事安排的每一次变动,都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命运。
制度设计
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运转,主要由党代会制度、中央委员会制度和常委会制度保障。其中,党代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从1921年中共创建时就已确立。在此制度设计中,党的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和权力机关,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从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起,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进入常规化时期,即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制度衍生于党代会制度。在此制度设计中,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中共五大之前,这一机构被称作“中央执行委员会”;五大之后,改称“中央委员会”至今。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通常所说的“中共中央”、“党中央”就是对中央委员会的简称。
常委会制度是衍生于党代会制度的另一党内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常委,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在现实政治运作中,中国共产党已经形成以常委会制度为核心的决策体制,其成员简称“政治局常委”,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最高层领导人。
演变过程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选举产生了党的第一个中央领导机构——中央局。当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相关事务甚少,各地方组织也不健全,因此,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为什么将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因为书记是当时最小的官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文书、秘书。这表明了新政党与旧社会决裂,决不当官僚、决不做老爷欺压百姓的决心。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时,党员增加到近200名,因此大会选举出中央执行委员会。把中央领导机构命名为“中央执行委员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效仿苏共。“一把手”陈独秀的称谓相应改为“委员长”。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产生了中央局。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上又将“一把手”的称谓改为“总书记”。
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召开的中共五大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调整。当时,全国党员已超过5万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统领全党,于是,五大把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中央局改为中央政治局;同时增加一个领导层级,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是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由此形成中央四级领导体制——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为中共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其中,政治局常委会是领导核心。在五大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组成。
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在中央领导机构方面最明显的变化是注重领导成员的工人成分,典型体现就是码头工人出身的向忠发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政治局常委会主席。这是在对中国国情缺乏清晰认识的情况下照搬苏共经验的结果。从六大开始,称党的最高领导人为“主席”。
1945年4月至6月,在六大召开17年后,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此时的中共已今非夕比,党员发展到121万人,出席大会的代表共计755人。七大再次确认了中央四级领导体制,不再设政治局常委会,改设中央书记处,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
1956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八大是中共成为执政党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次大会上,中央领导机构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一是政治局和书记处分设,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其第一负责人称谓由“主席”改为“总书记”,邓小平被选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由此,中央决策机关——政治局和领导日常工作的机关——书记处分立。二是中央委员会在设立主席的同时,第一次设立副主席,且副主席有多名,并规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也是中央政治局的主席和副主席。三是恢复政治局常委会,并规定它是党的核心领导,由主席、副主席、总书记组成。
1969年4月中共九大在北京召开时,“文化大革命”正当高潮,此次大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秘密举行的。中央领导机构在此次大会上的变动包括:一是废除了八大有关中央书记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规定。二是第一次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委主席,由此成为定制。三是中央文革小组这一实际职权凌驾于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之上的特殊机构,在此次大会后停止活动,被新选出的中央政治局取代。四是在一系列不正常因素的作用下,随后召开的九届一中全会选举出的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中央委员会主席为毛泽东,林彪成为唯一的副主席。
1973年8月召开的中共十大,是在发生林彪事件的特殊背景下提前召开的。中央领导机构在此次大会上没有大的调整,但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情况下,江青集团重要成员全部进入中央政治局,其中,王洪文当选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仅次于周恩来。
1977年8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大对党进入历史新时期具有过渡性意义。大会对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主要是重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始设于1949年,1955年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九大上曾被取消。
以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进入历史新时期。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工作的需要,对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与变革:一是中共中央不再设主席、副主席,只设总书记,由总书记负责主持召集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以此为标志,中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职务。二是增设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干部交替的过渡性机构,其主任必须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三是规定中央军委主席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此前,中央军委主席一般由中央委员会主席或总书记兼任。四是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五是规定中央书记处仍旧负责党政军的日常工作,并处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之下。
1987年10月至11月召开的十三大对中央领导机构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中央委员会首次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二是调整中央书记处的职责与产生办法,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不再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改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三是不再规定中央军委主席、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时,在中央领导机构方面的变动主要是取消中央顾问委员会。延续10年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实现新老干部交替的历史使命。至此,中央领导机构的总体框架进入较为稳定的时期,在1997年十五大时基本没有变动,在2002年十六大时只经历了一个微调——此次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中,改变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中央军委主席的传统,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分别由胡锦涛和江泽民担任。但这一暂时变动很快恢复,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央军委主席的请求,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兼任,彻底完成了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平稳过渡。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则将中央实行的巡视制度、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写入党章,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领导机构总体框架。
“五四”领袖走进大革命
2013年10月12日15:19环球人物杂志
20世纪初,中国深陷内外交困的泥沼。国内,辛亥革命的果实落到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手里,愈演愈烈的军阀混战使国家长期分裂、动乱,民不聊生;国外,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导致中国面临帝国主义列强瓜分的危机。生死存亡之际,一群思想先进的年轻人聚集在一起,筹备成立一个全新的政党,力图挽救国家于危难之中。这个改变中国命运的政党就是中国共产党。
一大二大的三人最高领导层
1921年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一幢小楼里开幕。参加会议的代表有:上海的李达、李汉俊;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共13人,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参加会议。会议原定由陈独秀主持,因他未能来上海,临时推选参与一大筹备工作的北京代表张国焘主持。毛泽东、周佛海担任记录。
由于一大上海会场受到法租界巡捕的搜查,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会议首先讨论并通过了党的纲领和决议,接着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宣言》草案,最后一项议程是选举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中央局的人选很简单,共3人,即书记一人,组织主任一人,宣传主任一人。结果,陈独秀当选为中央局书记,张国焘当选为中央局组织主任,李达当选为中央局宣传主任。会议决定,在陈独秀没来上海之前,书记一职暂由周佛海代理。
选举时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插曲。选举前,共产国际授意张国焘就人选问题同各代表商谈,使选票能够集中。张国焘也很乐意借此提高自己在党内的威望。但在选举书记唱票时,还是念到了一张写有“李汉俊”的票。董必武马上问:“是谁选的?”刘仁静回答:“是我。”董必武没吭声。后来据刘仁静回忆,从董必武的惊讶来看,这可能是所有选票中唯一未按照事先约定投的票。后来有人评价说,刘仁静自由的一票,可以用来证明中国共产党即使在诞生时也并非对共产国际唯命是从。
中央局人选的确定,标志着中共中央最早的最高层领导集体形成。陈独秀1879年出生于一个官僚地主家庭,安徽怀宁人。他是清末秀才,日本早稻田大学肄业,《新青年》的主编、北京大学文科学长。他也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中国文化启蒙运动的先驱,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才华横溢,思想激进,具有从事政治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丰富经验,有号召力。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之后,他为中国革命做出了极大贡献。不过,陈独秀性格孤傲,脾气暴躁,给党内带来了家长制作风,他对中国国情认识不全面,也给革命带来消极影响。
张国焘1897年出生,江西萍乡人,和陈独秀一样来自官僚地主家庭,北京大学理学院毕业。五四运动中,他主持创建青年团北京地委,任书记,并协助李大钊、陈独秀建立中国共产党。在筹备中共一大的过程中,上海的李达、李汉俊都不善交往,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接触时发生了冲突,而张国焘处事精明,和马林相处得非常融洽。也正因如此,24岁的他在一大上被公推代替陈独秀主持会议,随后又被选入中央局。1922年1月,张国焘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参加了共产国际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受到了列宁的接见。张国焘思想偏“左”,个人主义意识浓厚。
李达1890年出生,湖南零陵人,来自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日本第一高等学校理科毕业。他曾作为总代表,率百余名留日学生到北京向北洋政府请愿,1920年回国,在上海担任中华书局编辑。李达是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之一,创办、主编《共产党》月刊,负责联络通知各地选代表开会。他理论水平高,但性格倔强,易动感情。1923年,李达在国共合作问题上与陈独秀发生严重的意见分歧,随后离开党组织,从事理论研究和教育工作。1949年,李达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同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后,李达历任北京政法大学副校长、湖南大学校长、武汉大学校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6年在武汉含冤去世,1980年平反昭雪。
1922年7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12人。虽然距离一大召开仅时隔一年,但党的地位得到了巩固,人数、质量上都有所增长,并且从实际工作中取得了经验。二大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提出了关于统一战线的思想和主张,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党章。
这次大会确定的领导机构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共有5名成员: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后根据马林建议,补选李大钊、李汉俊、向警予为候补委员。陈独秀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为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3人实际组成最高领导层。
蔡和森1895年出生在湖南双峰一个破落的商人家庭,毕业于湖南高等师范文学部。青年时代他就同毛泽东组织新民学会,后赴法国勤工俭学,由于组织领导留法学生进行政治斗争,被强遣回国。蔡和森理论水平高,对中国革命与建党理论研究深入,是二大宣言、决议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主要负责协助陈独秀开展理论宣传工作。
三大,毛泽东第一次进核心领导层
1923年6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30多人。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会。三大的主要议程是讨论国共合作问题,最终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方式实现国共合作。
然而,三大面临的人事难题也不容忽视。实际上,二大之后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不团结,李汉俊和李达离开了党组织,张国焘个人领袖欲和表现欲过强,喜欢在党内搞小宗派小集团。因此,陈独秀在三大作报告时对张国焘提出严肃批评:“张国焘同志毫无疑问对党是忠实的,但是思想非常狭隘,所以犯了错误。他在党内组织小集团,是个重大的错误。”而张国焘也不让步,极力反对共产国际的意见,并与曾经与他关系融洽的马林争论激烈,结果,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选举中,张国焘落选。
三大选出9名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由陈独秀、蔡和森、毛泽东、罗章龙、谭平山组成中央局,陈独秀担任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
毛泽东1893年出生于湖南湘潭的富裕农民家庭,湖南省立第一师范毕业。建党以来,他一直积极领导湖南工农运动,得到党内普遍认可。三大上,代表们对国共合作的方针曾有激烈争论,毛泽东赞成国共合作,并耐心劝导持反对意见的蔡和森等人,展示出其不凡的工作能力,被选入中央局并担任秘书。这个秘书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秘书,而是中共中央局领导人之一,相当于后来的中共中央秘书长,这也是毛泽东首次进入中央领导层。按照三大组织法的规定,中共所有的函件都要由陈独秀和毛泽东两人签字方能生效。事实上,毛泽东成为党中央领导核心的第二把手。
担任中央局会计的罗章龙出生于1896年,来自工人家庭,湖南浏阳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罗章龙是早期中国工运的实力派人物和重要领导人。1930年,因反对王明篡权,罗章龙被开除出中共,1934年到河南大学开始教学生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罗章龙调回北京,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中国革命博物馆顾问,1995年病逝。
四大,张国焘凭一封信当中委
三大以后,国共合作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股向着帝国主义和军阀势力猛烈冲击的革命洪流。与此同时,一股逆流也逐渐显现出来,国民党内部的左右派进一步分化,国共关系逐渐复杂化。中国革命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需要给予解答。
在这一背景下,中共四大于1925年1月11日在上海召开。大会总结了国共合作一年来的经验教训,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来自全国的20名代表参加了四大。需要指出的是,三大进入中央局的毛泽东因病缺席这次会议。
此次大会选出9名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5名候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又选出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组成中央局,陈独秀继续担任最高领导人兼中央组织部主任,其称呼由委员长改为总书记。彭述之任中央宣传部主任,张国焘任中央工农部主任,蔡和森、瞿秋白任中央宣传部委员。四大确定的人员设置,表明党内机构开始日益健全,陈独秀作为总书记的权力也随之扩大,成为党内名副其实的“家长”。
在推选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时,山东代表提出,有同志反对张国焘当选。对此,陈独秀解释说,党中央人才有限,用人只能取其能力和贡献,如果过分苛求,会丧失一些有用人才。那名山东代表也没有再坚持。张国焘因故没有出席四大,但他给大会写了一封信,申述自己的意见,其中一项是要求中央加强出版工作,把一些重要理论书籍和有关苏联的著作译成中文出版,提高国内党员水平并加强宣传工作。有人认为,张国焘这封信不过是在耍“竞选”伎俩,但不论怎样,他最终如愿以偿了。
在四大中,彭述之和瞿秋白进入中央局。彭述之1895年出生,湖南邵阳人,是中共最早的党员之一,口才与文笔都极好,擅长宣传。他曾受派遣前往莫斯科留学,与瞿秋白、罗亦农并称为中共党内“留苏三领袖”,是陈独秀的坚定支持者。正因如此,虽然他在四大前连中央执委都不是,但在四大上不但当选中央执委,还进入了中央局。由于当时中共极其重视宣传工作,所以中央局5名成员有3人负责宣传,又以彭述之为首,这让他实际上成为仅次于陈独秀的党内“二把手”。中共五大上,彭述之也当选为中央委员。但后来因不同意中央路线,他在1929年被开除出党。那以后,他的身影便在中共党内消失了。1983年,彭述之在美国去世。
瞿秋白,江苏常州人,1899年出生于没落官宦人家,早年积极参加革命运动并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1922年,陈独秀到莫斯科时瞿秋白为其担任翻译。交往过程中,陈独秀发现了他的能力与才华,随即邀请瞿秋白回国工作。回国后,他任《新青年》季刊、《前锋》主编,翻译了大量马克思主义相关著作,为中共的宣传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因此,在中共四大进入中央局。不过仅几个月,中央局再次进行调整,瞿秋白不再担任中央局委员,增选向警予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局委员。
五大,出现政治局常委
1927年4月12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在上海发动了反对共产党的“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但在共产国际和党内右倾错误方针的作用下,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央领导核心缺乏解决主要矛盾的、正确有力可行的决策。这次大会未能挽救大革命的失败。
出席五大的正式代表共82人。共产国际代表罗易、多里奥、维经斯基、鲍罗廷等也参加会议。这次大会上,中共领导机构第一次出现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的设置。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由31名正式委员和14名候补委员组成。随后的五届一中全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维汉、瞿秋白、张国焘、谭平山、李立三、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为政治局常委,陈独秀为总书记。张国焘、蔡和森、周恩来、李立三、谭平山分别担任组织、宣传、军事、工人、农民部部长。
五大会议上,陈独秀作了长达6个小时的报告。其中既没有正确总结经验教训,也没有提出挽救时局的方针和政策,反而为过去的错误进行辩解,提出了一些错误的主张。许多代表对他的报告表示非常不满,纷纷进行批评,带头开炮的就是瞿秋白和蔡和森。陈独秀做完报告后,第二天开会的时候,每位代表的座位上都放着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印着:“《中国革命之争论问题》,瞿秋白著”,瞿秋白在小册子中从理论到实际系统批判了党内的右倾机会主义观点,引起了代表们的兴趣。陈独秀对此很不满意,彭述之也附和说:“这是见了鬼。”
尽管受到批判,此次大会上陈独秀还是连任总书记。这一方面是因为共产国际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人选,另一方面是由中国共产党当时的条件所决定。首先,全体代表对右倾错误的严重危害性还认识不足;其次,陈独秀是党的主要创办人之一,在社会上仍有较大的影响;当然,当时党内确实还没有各方面综合实力超出陈独秀的领袖人物。
六大前的频繁调整
五大以后,党所面临的革命形势日益严峻,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事变动与调整非常频繁,几个月甚至一个月不到,就会出现新的面孔。
随着军事工作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在黄埔军校和国民革命中政治、军事才能突出的周恩来崭露头角。周恩来1898年出生,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淮安,1921年春入党。1927年3月,周恩来成功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因此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军事部部长。192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周恩来代理中央常委职务,参加中央核心领导,周恩来由此成为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之一。
1927年6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增补瞿秋白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但月底,瞿秋白因病请假。随后,会议又决定谭平山任政治局常委。
谭平山1886年出生,广东高明人,北京大学毕业。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中共广东支部书记。1927年8月,他与周恩来、朱德、贺龙等领导南昌起义,失败后流亡港澳。同年11月,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谭平山被错误地开除党籍。1937年抗战爆发后,他回到武汉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49年9月,谭平山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了10月1日的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等职。1956年在北京逝世。
在国共合作濒临破裂的紧急关头,1927年7月12日,共产国际训令中国共产党批判机会主义错误,改组中共中央。此时的陈独秀已经有职无权,在极度彷徨的心态下,他给临时中央写了一封信,称“我实在不能工作”,要求辞去总书记职务。自此,连任5届中共最高领导人的陈独秀离开中共中央最高岗位。1929年7月,中苏围绕东北的中东铁路权归属问题,爆发了“中东路事件”。11月,陈独秀在此事件上与中共中央产生激烈争论,并发表公开信表现出与中央决裂的姿态,随后被开除党籍。1932年10月,陈独秀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判刑后囚禁于南京。抗战爆发后,他于1937年8月出狱,先后住在武汉、重庆,最后长期居住于四川江津。1942年5月在贫病交加中逝世。
陈独秀辞职后,张国焘临时代理主持中央工作。由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组成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代行中央政治局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之职权。
李维汉1896年出生,湖南长沙人。他1919年赴法国留学,后参与了中国共产党欧洲支部的筹建工作,成为中共最早的党员之一。大革命时期,湖南工人、农民和学生运动蓬勃发展,其中李维汉功不可没。“八七”会议后,李维汉一度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中共主要领导人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1984年在北京病逝。
张太雷1898年出生,江苏武进人,共青团创始人之一,青年运动的卓越领导人。他是第一个被派往共产国际工作的中共党员,具有杰出的政治和外交才能,被誉为“真正的国际主义者”。1927年12月,张太雷在广州起义中阵亡,成为中共历史上第一个牺牲在前线的中央委员和政治局成员。
李立三1899年出生于湖南醴陵一个教师家庭,中学毕业后赴法国勤工俭学。他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发动和领导著名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是党内领导工人运动的领袖。
1927年7月21日,瞿秋白再次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三、张太雷、瞿秋白6人组成中央政治局临时常务委员会。
基于对大革命失败错误的总结,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对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进行较大动作的调整。会议选举产生临时中央政治局,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3人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其中苏兆征为新增常委。苏兆征1885年出生,广东香山人。中共党内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香港海员大罢工、省港大罢工、广州起义的领导人。
此次调整总书记空缺,瞿秋白以中央委员会临时政治局主席身份主持中央工作,由此成为继陈独秀之后的中共第二任最高领导人。
3个月后,中央临时政治局紧急扩大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增补周恩来、罗亦农为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此至1928年1月,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周恩来、罗亦农5人为常委。罗亦农1902年出生,湖南湘潭人。党内杰出的工农运动领袖,曾参与领导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和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1928年4月被捕牺牲。2009年,罗亦农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1928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项英加入中央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常委由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周恩来、项英组成。项英1898年出生,湖北武昌人。中共党内工人运动著名领袖,曾参与领导1923年“二七”大罢工和1925年沪西日商纱厂二月罢工。中共三大至五大,项英均当选为中央委员。
1928年,由于国内形势严峻,中央决定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瞿秋白、周恩来等出国负责筹备六大。由李维汉、任弼时、罗登贤3人组成中央临时(政治局临时)常务委员会,总书记继续空缺。
任弼时1904年出生,湖南湘阴人。参加革命后曾与刘少奇等一起赴苏联学习,回国后在共青团中央工作。任弼时性格耿直,一次因向陈独秀提意见,气得陈独秀把他的意见书当面撕碎。任弼时“八七”会议被选入政治局,成为中共历史上最年轻的政治局委员。
罗登贤1905年出生,广东顺德人。1925年,罗登贤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领导了同年6月19日爆发的省港大罢工,是中共党内擅长领导工人运动的后起之秀。1926年,他被选为中共香港市委委员,并参加市委常委工作;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曾率领工人赤卫队在前线作战;1928年前往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
白色恐怖下的坚守:不正常的六届四中全会
2013年10月12日15:20环球人物杂志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走上了独立领导中国革命的道路。由于面临中国社会性质以及革命性质、对象、动力、前途等关系革命成败的重大问题,共产党迫切需要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认真解决。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也开始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六大,工人向忠发成最高领导人
当时国内正值白色恐怖,共产党已经很难找到安全的地方开会。于是,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郊外的一座庄园里召开。这是中共历史上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共有代表142名,代表全国4万多名党员。因形势严峻,代表多数由中共中央指定出席。大会中心任务是: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制定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统一全党思想,发展革命力量。
六大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3人,候补中央委员13人。在随后召开的六届一中全会上,选举向忠发、周恩来、苏兆征、项英、蔡和森5人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立三、杨殷、徐锡根为候补常委。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秘书长。
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召开之前,因苏兆征病逝等原因,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政治局常委进行调整,由向忠发、周恩来、项英、杨殷、彭湃、蔡和森组成。六届二中全会上,政治局人员基本没有变动。
这段时间里,向忠发实际上是党的最高领导人。向忠发(1880─1931),湖北汉川人,原是一名兵工厂工人。他1922年入党,很快成为武汉地区党内领导工人运动的重要人物。在中共五大上,向忠发入选中央委员,当时实际地位并不高,但在中共六大上,由于共产国际片面追求中共领导人的“工人化”和注重领导成员的工人成分,向忠发平地飞升,一跃成为中共最高领导人。向忠发工作能力不强,实际上没能起到应有的领导作用。相反,他在生活上非常腐化,竟用党的经费住洋房,还养了一个情妇。
六届三中全会批李立三
中共六大之后的两年间,各种斗争极其残酷。到六届三中全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已经有不少人牺牲。这其中就包括杨殷和彭湃。
杨殷(1892─1929),广东中山人,中共早期工运领袖,是省港大罢工的重要领导者之一和1927年广州起义的组织发动者之一,也是中共早期情报和保卫工作领导人之一。六大上,杨殷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常委,1928年底出任常委。1929年8月,由于叛徒告密,杨殷在上海被捕,几天后被国民党秘密杀害。2009年,杨殷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彭湃(1896─1929),广东汕尾人,中共早期农民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广东海陆丰农民运动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被毛泽东称为“中国农民运动大王”。但是,在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后不久,彭湃就因叛徒出卖而被捕,与杨殷等4人同时就义。2009年,彭湃也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1930年3月,周恩来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赴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汇报中央的工作情况。在此期间,由于向忠发缺乏领导能力,中央工作实际上由李立三主持。不过,李立三主持中央工作期间的“左”倾冒险错误,给党带来了严重损失。
周恩来和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瞿秋白从苏联回国后,于当年9月在上海主持召开了中共六届三中全会。
会议批判了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错误。当年11月,李立三正式离开中共中央,不久去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汇报工作和交待错误。此后,他羁旅莫斯科长达15年。由于李立三勇于承认错误,在后来的中共七大上,他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共中央工委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等职,“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1967年蒙冤逝世。1980年,中共中央为李立三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鉴于中央委员会中一些成员牺牲,六届三中全会进行了补选,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会议决定,由向忠发、周恩来和徐锡根3人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仍为向忠发,周恩来则为实际负责人。
1930年10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确定把湘鄂赣联接到赣西南成为一个大区域,巩固和发展它成为中央根据地。因此,会议决定在中央根据地设立苏区中央局,同时成立由项英、毛泽东、任弼时、朱德等25人组成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苏区中革军委)。这次会议表明,中共中央开始对红军游击战争和农村根据地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新认识。
但共产国际方面一直对中共在六届三中全会前后的工作不满,指责中共在纠正李立三错误的过程中犯了调和主义错误,从而使三中全会以后的中共中央一度无法工作。虽然中共中央在此后承认有错误,但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米夫等人仍不依不饶,最终导致六届四中全会的人事变动。
不正常的六届四中全会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在米夫的把持下,王明等人借机批判和打击异己,会议开得极不正常,瞿秋白、周恩来成为会议的主要批判对象。
会后不久,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政治局成员分工和中央常委人选等问题,决定向忠发、周恩来和张国焘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陈郁、卢福坦、徐锡根为候补常委,主席仍为向忠发,并决定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改称为中央总书记。
3位候补常委中,陈郁(1901─1974),广东宝安人,是中共党内早期工运领袖之一,也是广州起义的策划者与组织者之一。新中国成立后,陈郁被任命为首任煤炭部部长。他在中共八大、九大、十大都当选为中央委员,1974年因病去世。
卢福坦(1890─1969),山东泰安人,是早期山东工运和青运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在中共六大注重工人成分的背景下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并于六届四中全会成为候补常委。
徐锡根(1903─?),江苏无锡人,是中共早期江苏和上海地区工人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在六大上,徐锡根当选中央政治局候补常委。1932年,徐锡根被捕后变节,加入中统特务组织。1940年,徐锡根任江西省政府特工委主任时,与另一名中共叛徒庄祖方一起制造了中共历史上著名的“政治皖南事变”——中共南方工委被敌人破获。“南委事件”破坏面之广,被捕人数之多,在中共历史上空前绝后:江西、广东、广西、湖南等省地下党组织损失极为惨重。仅江西省就有44个县委、200多个区委被破坏,2000多名党员被捕。徐锡根后来的下场不详。
六届四中全会开除了李立三的中央委员职务,瞿秋白也因“对立三路线的批判不够彻底”被解除了中央领导职务。此后,瞿秋白把主要精力用于领导中国左翼文化运动上。1934年,他到达中央根据地不久,红军长征开始,瞿秋白被留在了即将沦陷的瑞金。1935年,在转移途中瞿秋白被捕,后英勇就义。
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的领导权实际上被米夫支持下的王明所操纵。虽然共产国际远东局在会上想让王明出任候补常委的提议没有成功,但在1931年2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明终于被增补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正式委员为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王明4人,候补委员不变。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安徽六安人。1925年,王明赴莫斯科留学,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在中共党内的上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米夫的支持。1929年从苏联回国后,他即打着“反对立三路线”的旗号,从六届四中全会开始,在党内推行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更为“左”倾的机会主义路线,给中国革命带来极大危害。
到1931年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又有变动,新常委会由向忠发、周恩来、卢福坦、王明、罗登贤5人组成。
1933年2月,罗登贤由于叛徒告密被捕,先后被关押在上海、南京。他在狱中遭受各种酷刑,宁死不屈,8月29日在南京雨花台被反动派杀害。
临时中央政治局
1931年4月,由于中央特科负责人之一的顾顺章叛变,向忠发6月被捕。在狱中,向忠发经受不了酷刑考验很快叛变,出卖了组织和同志。而他那位妓女出身的情妇,却在反动派面前坚决否认向忠发的身份,以致后来人们慨叹:向忠发的贞操还不如一个妓女。最终,向忠发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写完招供材料后即被国民政府枪决,成为中共历史上最受唾弃的人物之一。
顾顺章和向忠发的叛变,给中共中央带来严重损失,上海等地的地下党组织几乎完全被摧毁,多人被捕被杀害。蔡和森即是其中之一。1931年6月,顾顺章带特务追到香港,将在那里参加海员会议的蔡和森逮捕。两个月后,蔡和森在广州英勇就义。
在紧急情况下,1931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由周恩来、王明、卢福坦、张闻天4人组成中央临时常务委员会,米夫指定王明任代理书记。
此后,中共中央机关又多次遭到破坏,到了9月,在上海的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均已不足半数,已失去“代表多数”的作用。同时,周恩来将赴中央苏区工作,王明也将去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这样一来,中央政治局已是有名无实,无法正常运转。
鉴于此,共产国际远东局指示中共改组中央领导,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即临时中央),并提出组成人员的具体建议。1931年9月中旬,周恩来和王明二人离开前,主持召开会议,临时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主要由王明提名,常委为博古、张闻天和卢福坦,不设总书记,由博古负总责。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继续贯彻执行“左”倾教条主义的方针。
博古(1907─1946),原名秦邦宪,江苏无锡人。他早年即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入党后于1926年被派往莫斯科学习,1930年5月回国。临时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博古能成为常委,与他和王明同为留苏派有直接关系。自此直至遵义会议,博古一直是中共实际最高领导人。由于他深受王明“左”倾路线影响,其错误给中国革命带来很大损失。但遵义会议之后,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支持毛泽东的正确路线。1946年,博古因飞机失事遇难。
张闻天(1900─1976),江苏南汇人。他是中共党内一位被誉为“红色教授”的学者型领袖。张闻天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从1925年开始留学莫斯科长达6年,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也正因此,他受到共产国际方面的重用。
党内三股力量汇合
在上海的临时中央面临危机时,以赣南闽西为中心的中央根据地却在巩固和发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举行,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苏维埃政权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此后举行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一直没到中央根据地任职)为副主席;选举毛泽东为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这实际上是苏区对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革命正确道路的认可。
但当时,临时中央对苏维埃政权还是没有全面的认识,仍继续执行其“左”倾错误。1932年3月,临时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陈云加入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卢福坦去职。1933年,卢福坦被捕叛变,后在国民党特务机关任职。新中国成立后,卢福坦被逮捕,并被长期关押,1969年被秘密处决。
1932年10月,临时中央增选王云程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王云程(1905─?),山东青岛人。他出身工人,早期积极参加和组织工农运动。1925年入党后,王云程赴莫斯科学习,后来其政治观点倒向王明。他入选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亦与其苏联背景相关。1933年,王云程被捕叛变,此后下落不明。
到1933年1月,临时中央在上海已经无法立足,于是决定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由上海迁到苏区。临时中央政治局与苏区中央局会合后,成立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局委员由六届四中全会政治局、临时中央和苏区中央局的部分成员组成,形成党内三股力量协调共事的局面。中共中央局常务委员为原临时中央成员的博古和张闻天二人,总书记为博古。
1934年1月,在中央苏区遭遇第五次“围剿”的关键时刻,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在当时的特殊形势下,此次会议虽名为全会,但实际许多中央委员缺席。会议增选了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并选出了新的中央政治局:由委员12人和候补委员5人组成。博古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书记处,代替原来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常委称为书记处书记。会议选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委)有博古、周恩来、张闻天、张国焘、王明、陈云、项英7人。博古仍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此前,毛泽东受到排挤,失去了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权。
陈云(1905─1995),上海人。他具有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才华。陈云早年参加“五卅”运动和工人罢工运动,很快成为党内劳工运动的领袖,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开始在党内崭露头角。
遵义会议,毛泽东进入书记处
1934年5月,第五次反“围剿”失利,中央苏区面临严峻形势,博古主持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进行战略转移,并报请共产国际批准。6月,为有效筹备战略转移,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最高“三人团”,由博古、李德和周恩来组成,博古负责政治,李德是共产国际派驻中国军事顾问,负责军事,周恩来负责督促军事计划的执行。但在李德的错误指挥下,党和红军陷入极为被动的困境,党内许多干部逐渐认识到毛泽东等人的正确主张。
1935年1月,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着重解决最为紧迫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遵义会议在纠正博古、李德“左”倾错误的基础上,改组了中共中央领导机构,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进入中央书记处工作,并决定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最高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周恩来为党内委托的在军事指挥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毛泽东为周恩来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张闻天负责宣传;博古负责组织工作。2月,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张闻天正式代替博古出任中央总书记。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以周恩来、毛泽东和王稼祥组成新的中央“三人团”,周恩来为负责人,负责全军的军事行动。在当时特殊的战争环境中,这是中央最重要的也是特殊的领导机构。
遵义会议是中共转危为安、走向成熟的重要转折点,在改组后的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红军长征途中不断取得军事胜利。但是,在中央红军和张国焘领导的红四方面军会师之后,一贯喜欢在党内搞宗派活动的张国焘又开始搞“小动作”。在1935年8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张国焘坚持“提拔工农”干部、增加红四方面军9人进政治局等意见,引起会议激烈争论。经各方协调后决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常务委员会)由张闻天、博古、周恩来、张国焘、王明、项英、毛泽东7人组成(张国焘、王明、项英当时不在中央所在地)。红军长征后,项英留在了南方,后来领导新四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1941年,项英在“皖南事变”后被叛徒杀害。
在中央和红军行动方向问题上,周恩来、毛泽东等多数人主张北上川陕,但张国焘坚决反对,主张南下川康。不久,张国焘无视中央的劝告,坚持南下,并企图危害和分裂党中央,在紧急情况下,毛泽东等人迅速决断,先行北上,使得张国焘的阴谋没有得逞。
在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1937年3月中央政治局在延安召开扩大会议,严厉批判了张国焘的错误,并对其进行教育,但张国焘阳奉阴违,表面承认错误,实际上拒绝党对他的教育和挽救,遂于1938年4月从陕甘宁边区叛逃,投靠了国民党。中共中央随后宣布将其开除出党。张国焘投敌后并未得到长时间的重用,在此后的时局变化中,其命运亦是风雨飘摇,1979年客死于加拿大。
1937年12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此次会议是一次严肃的党的核心层会议,会议决定,撤销中共苏区中央局,并改组了中央书记处。长期在共产国际工作的王明,在党内的特殊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和认可。根据王明的提议,决定增补刚刚由苏联回国的王明、康生、陈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此后,中央书记处成员主要包括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5人。1938年9月六届六中全会后,张闻天仍为主持中央常务工作的书记,只是其身份改为中央书记,中央书记处已不再设总负责人。
康生(1898─1975),山东胶南人。他早期即为“五卅”运动和上海三次武装起义的领导人之一,并长期领导中共秘密战线的工作。康生曾经拥护过王明的“左”倾路线,1933年起在苏联工作了4年。此次成为常委又是得益于王明的推荐,其中原因不言自明。
由于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加上落脚延安以来党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六届六中全会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共中央领导机构基本没有变动。
五大书记“进京赶考”:刘少奇任弼时新晋书记
2013年10月12日15:21环球人物杂志
如今,对每一位到延安的游客来说,位于杨家岭的中央大礼堂都是行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站。1945年,正是在这里,中共七大隆重召开,产生了三个层次的领导集体,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为党领导人民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基础。
刘少奇、任弼时新晋书记
在现有历史资料中,“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是对七大最准确、最权威的概括。七大之所以能具有“团结、胜利”的局面,不得不回溯到几年前。
早在1931年,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将召开七大作为全党“最不可延迟的任务”之一。之后,中央多次提出并决定召开七大,但都未能按计划实施。究其原因,一是受到内战和抗日战争的影响,代表不易集中;二是党内思想上还不一致,对党的领导核心有着不同的认识。
遵义会议后,毛泽东重返中央领导层,但王明回国后,不断以各种非组织方式向他和中央挑战。1941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围绕此前的“左”倾错误和右倾错误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博古、张闻天等人进行自我批评的态度不同,王明一再推卸责任,为自己的错误辩解,遭到与会者的一致批评。次年,全党整风运动开始。
1943年3月20日,刘少奇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会上提议“中央书记处设一个主席,两个书记,书记是主席的助手”,以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调整中央机构,推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并决定他为书记处主席,刘少奇、任弼时任书记。其中,刘少奇实际成为党内地位仅次于毛泽东的中央领导人。这次会议,已经将王明排斥于中央领导层之外。
刘少奇1898年出生,湖南宁乡人。他早年曾领导并参加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等,在五大时当选为中央委员,成为党内工运和白区工作领袖。遵义会议上,刘少奇坚决支持了毛泽东的正确主张。1941年皖南事变后,他临危受命,与陈毅等一起扭转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
任弼时长征期间是红六军团和后来红二方面军的最高政治领导人,后随八路军总部东进抗日前线,在政治方面负总责。1940年3月,任弼时参加中共中央书记处工作,次年9月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从人事安排到谁吃大灶、中灶、小灶都要管,由于处理问题周到,被称为“党内的老妈妈”。
1943年3月的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规定,对于书记处会议讨论的问题,书记处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自此,中共最高领导人也完成了从张闻天到毛泽东的平稳过渡。1950年以后,张闻天转到外交战线,先后担任驻苏大使和外交部常务副部长,1976年7月1日,病逝于江苏无锡。
1945年4月,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标志,整风运动结束。经过延安整风,全党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经实践证明为正确的毛泽东思想在全党得到一致的认可,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与统一,这为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放手的民主,高度的集中”
1945年春末,延安城内,陌生的面孔日益增多。抗战胜利在即,为了系统总结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为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做准备,在六大召开17年之后,七大就要在这里召开。
几年前,中共中央就明确要求,各地代表选出待命。那以后,代表们就陆续从各抗日根据地、国民党统治区和沦陷区向延安集中。他们穿越封锁线,通过敌占区,有的人辗转数月到一年才抵达目的地,还有人牺牲在途中。影片《铁道游击队》中,游击队曾接受了一项政治任务,护送胡服同志穿越敌人的封锁线,现实中,这位胡服同志就是刘少奇。他跨越津浦铁路,就是为了前往延安筹备和参加七大。“山一程,水一程,万里长征足未停。太行笑相迎。昼趱行,夜趱行,敌伪关防穿插勤。到处是军屯。”陈毅也用一首《长相思 冀鲁豫道中》,写出自己赴延安参加七大途中的真情实感。实际上,即便会议筹备工作已近尾声,仍有代表风尘仆仆向延安赶来。
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召开的最后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那时,全国已有共产党员121万人,出席大会的代表就有755人。为了适应会议规模,1942年,中央机关的同志亲手盖起了一座集西式风格与陕北窑洞为一体的、占地千余平方米的建筑——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它虽然无法同现在的许多高大建筑相比,但在当时的延安却是独一无二的。
在春日的明媚阳光里,七大在大礼堂正式开幕。在党的历史上,七大的会期最长,从4月23日至6月11日,整整开了50天。
会议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这是与会代表普遍关心、讨论最多的问题。经过反复讨论,最终确定和坚持了三个原则:一、对过去犯过错误的同志,不要一掌推开,只要承认错误,决心改正错误,还可以入选;二、对中国革命在长期分散的农村环境中形成的“山头”,既要承认和照顾,又要缩小和消灭,要把各个地方、各个方面党的先进代表人物都选进来;三、不要求每一位中央委员都通晓各方面知识,但要求中央委员会通晓各方面知识,因而,要把有不同方面知识和才能的同志选出来。
选举的过程也比之前党的历史上任何一次选举都民主:先由各代表团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预选,再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最后举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任何代表都可以提名候选人,没有任何指定,没有任何限制,对候选名单中的任何一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提;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问。
代表们在讨论候选人名单时,有的代表提意见点名道姓,非常尖锐。对于在中国革命过程中犯有严重错误的王明,很多代表不愿意选,毛泽东就亲自做说服工作,提议他继续担任中央委员,说选上他对团结犯过“左”倾路线错误的人有好处。
选举那天,投票结束后,几个计票员在后台忙碌地统计每位候选人得的票数。当时没有计算机,只能把候选人的名字写在黑板上,一个人念,另一个人在名字下写“正”字。工作人员计票时,其他代表都出去休息了,只有毛泽东坐在那里吸烟。当计票人员统计王明选票超过半数后,毛泽东才放心地离开。
经过选举,七大选出中央委员44人,候补中央委员33人。王明在正式中央委员中排在倒数第二,也有的说是最后一名。七大之后,王明在党内主要从事政策研究以及起草法律条文。1950年秋,王明以治病为名举家前往苏联,此后多数时间滞留莫斯科。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前,中央邀请他回国参会,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向中央请假,但八大仍然选举他为中央委员(虽然他在97名中央委员中得票最少)。此后,王明长期留居苏联,1974年病逝于莫斯科。
七大的民主选举方式在党的代表大会是第一次。会后,毛泽东曾以“放手的民主,高度的集中”进行评价,认为这次选举“是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民主与集中相配合的模范”,并提出,这种制度和方式“全党都应采用”。
6月11日,七大闭幕,通过了新党章,第一次明确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
8天后,七届一中全会在杨家岭召开。会议选举出13名中央政治局委员,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康生、高岗、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会议同时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5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在中共历史上被称为“五大书记”。此次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至此,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其中,毛泽东是核心,负责全面工作;朱德负责军事工作;刘少奇负责土地改革与城市工作;周恩来负责外联、统战,并协管军事;任弼时负责组织、办公厅和群团工作。“五大书记”各自发挥所长,各有分工,团结协作,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团结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中枢。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五大书记”一直是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层。
七届一中全会选举让朱德进入中共最高领导层。朱德,1886年12月1日生于四川省仪陇县一个佃农家庭,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曾参加领导八一南昌起义、湘南起义,后任中国工农革命军(后改称红军)第四军军长。1930年起,历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军团长,第一方面军总司令,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八路军总指挥(后改称第十八集团军,任总司令)。
“五大书记”夜间集体办公
1945年8月14日,就在七大结束后不久,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在当时的复杂时局下,毛泽东不顾个人安危,决定与周恩来共赴重庆与国民党谈判,表明中国共产党争取国内和平的愿望。
对于这次赴重庆谈判,毛泽东做了最坏打算。8月26日,即赴重庆前两天,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不少与会同志都为二人此行的安全担心,但毛泽东说:“我到重庆后,你们回到各自的根据地,坚决打击进犯的蒋军。胜仗打得越多,我就回来得越快;打不胜,我就回不来。”他还说:“重庆是可以去,必须去。领导核心还在延安,党内也不会有什么扰乱……因为有了里面的中心,外面也就能保得住。”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在他和周恩来赴重庆谈判期间,为了保证中央书记处能保持五人开会,由刘少奇代理主席职务,并增选陈云、彭真二人为书记处候补书记。彭真1902年出生,山西曲沃人,参加革命后积极领导工农运动,早期就是中共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中共白区工作的重要领导人,在支持毛泽东的正确路线、培养党的领导骨干和开展党的地下工作等方面有着重大贡献。
在重庆,毛泽东与蒋介石经过前后10次会谈,各自表达了自身的政治意图,却并未取得外界预期的结果。10月11日,毛泽东返回延安。
在延安,毛、朱、刘、周、任“五大书记”基本上都住在一起,经常一起开会讨论、研究党务国事。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后,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转战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但那也只有短短一年多时间。1948年9月政治局扩大会议后,“五大书记”会合。
“五大书记”工作时,为了配合毛泽东夜间办公的习惯,周恩来和任弼时从转战陕北时起就改为夜间办公,后来,原本习惯在白天工作的刘少奇、朱德也加入进来,五个人经常在夜间集体办公,研究、部署、指挥三大战役。经常是每天晚上8点钟左右,其他人来到毛泽东的办公室,几乎每次都工作通宵。习惯早睡早起的朱德坚持不住,总要打盹儿,每次醒来,他总会抱歉地说:“哎呀,我睡着了。”毛泽东便为他开脱。任弼时血压高,工作一紧张,容易头晕,连续熬夜也支撑不住,便在躺椅上稍稍休息一下。
1949年3月,解放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中共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这次会议后,中央书记处书记名单次序变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候补书记为陈云、彭真。与七大时相比,排名先后有所变化,刘少奇、周恩来的排名提前。
新中国建立前夕的1949年3月23日,“五大书记”率领中共中央机关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临行前,毛泽东高兴地说:“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周恩来风趣地回答道:“我们都应该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接着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一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
新中国成立后的调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核心成员几乎全部进入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并成为政府各个重要部门的领导骨干。“五大书记”中,除任弼时因身体原因无法承担工作外,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为副主席,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另外,彭德怀当选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陈云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财经委员会主任,彭真为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1950年6月,因任弼时生病需要休养,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在此期间由陈云参加中央书记处的工作。陈云是党内不可多得的擅长财经工作的人才,1944年3月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期间,他主持中共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有效地执行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为边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恢复与调整中,陈云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陈云进入中央书记处工作也是中央综合考虑的结果。这次会议还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组成七届三中全会主席团。
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经毛泽东提议,陈云被正式批准在任弼时休假养病期间代理中央书记处书记。1950年10月,任弼时病逝,中共中央决定,由陈云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彭德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
由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时机尚不成熟,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了一次全国代表会议。鉴于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计划委员会主任高岗分裂党、破坏党的团结,为加强党的纪律,与党员中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会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原来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5年4月,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由于任弼时病逝,高岗自杀,会议补选林彪、邓小平为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还是由13人组成。毛泽东仍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仍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5人。这样的中央领导机构格局,经历了七届六中全会、七届七中全会,到中共八大召开前基本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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