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龙应台七十三篇亲情散文集 (摘要) 龙应台 目送散文集
整理卧房抽屉的时候,突然发现最里头的角落里有个东西,摸出来一看,是个红色的盒子。
这一只抽屉,塞满了细软的内衣、手绢、丝袜,在看不见的地方却躲着一个盒子,显然是有心的密藏,当然是自己放的,但是,藏着什么呢?
打开盒盖,里头裹着一方黑色缎巾,缎巾密密包着的,是两条黄金项链,放在手心里沉沉的;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只黄金打出的雕花胸针。黄澄澄的亮彩,落在黑色缎面上,像秋天的一撮桂花。
我记得了。
她是个一辈子爱美、爱首饰的女人。那一天晚上,父亲在医院里,她把我叫到卧房里,拿出这一个盒子,把首饰一件一件小心地放进去,说:“给你。”
我笑着推开她的手:“妈,你知道我不戴首饰的。你留着用。”
她停下来,看着我,一时安静下来。
我倒是看了看她和父亲的大床,空着──父亲不知还回不回得来。床头墙上挂着从老家给他们带来的湘绣。四幅并排,春兰、夏荷、秋菊、冬梅,淡淡的绯红黛青压在月白色的丝绸上,俯视着一张铺着凉席的双人床。天花板垂下来的电扇微微吹着,发出清风的声音。这房间,仍旧一派岁月绵长、人间静好的气氛。
她幽幽地说话了:“女儿,与其到时候不知道东西会流落到哪里,不如现在清清醒醒地交给你吧。”
她把盒子放在我手心,然后用两只手,一上一下含着我的手,眼睛却望向灰淡的窗外,不再说话。
把盒子重新盖上,放回抽屉里层,我匆匆走到客厅,拿起电话,拨她的号码;接通了,铃声响起,我持着听筒走到面海的阳台,夕阳正在下沉,海水如万片碎金动荡闪烁。直直看出去,越过海洋越过山屿越过云层,一重一重飞越的话,应该是澳门,是越南,是缅甸,再超越就是印度,就是非洲了。台湾在日出的那头,其实是我站在阳台怎么都看不见的另一边。我握紧听筒,对着金色的渺茫,仿佛隔海呼喊:“是我,小晶,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代序 你来看此花时(2)
我喜欢走路。读书写作累了,就出门走路。有时候,约个可爱的人,两个人一起走,但是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我看见早晨浅浅的阳光里,一个老婆婆弓着腰走下石阶,上百层的宽阔石阶气派万千,像山一样高,她的身影柔弱如稻草。
我看见一只花猫斜躺在一截颓唐废弃的断墙下,牵牛花开出一片浓青艳紫缤纷,花猫无所谓地伸了伸懒腰。
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工地白墙上,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看起来就像罗密欧对着朱丽叶低唱情歌的那个阳台。
我看见诗人周梦蝶的脸,在我挥手送他的时候,刚好嵌在一扇开动的公交车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地,在为他作相框。
我看见停在凤凰树枝上的蓝鹊,它身体的重量压低了缀满凤凰花的枝丫。我看见一只鞋般大小的渔船,不声不响出现在我左边的窗户。
我是个摄影的幼儿园大班生,不懂得理论也没学过操作,但是跟风景约会的时间长了,行云流水间,万物映在眼底,突然悟到: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难道竟是那机器,不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这世间的风景于我的心如此“明白”,何尝在我“心外”?相机,原来不那么重要,它不过是我心的批注,眼的旁白。于是把相机放进走路的背包里,随时取出,作“看此花时”的心笔记。
每一个被我“看见”的瞬间刹那,都被我采下,而采下的每一个当时,我都感受到一种“美”的逼迫,因为每一个当时,都稍纵即逝;稍纵,即逝。
目送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
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儿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
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
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雨儿
我每天打一通电话,不管在世界上哪个角落。电话接通,第一句话一定是,“我──是你的女儿。”如果是越洋长途,讲完我就等,等那六个字穿越渺渺大气层进入她的耳朵,那需要一点时间。然后她说,“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
“对,那就是我。”
“喔,雨儿你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我昨天才去看你,今早刚离开你。”
“真的?我不记得啊。那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再过一个礼拜。”
“你是哪一位?”
“我是你的女儿。”
“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香港。”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
到潮州看她时,习惯独睡的我就陪她睡。像带孩子一样把被子裹好她的身体,放周璇的《天涯歌女》,把灯关掉,只留下洗手间的小灯,然后在她身边躺下。等她睡着,我再起来工作。
天微微亮,她轻轻走到我身边,没声没息地坐下来。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身子愈来愈瘦,脚步愈来愈轻,声音愈来愈弱,神情愈来愈退缩,也就是说,人逐渐逐渐退为影子。年老的女人,都会这样吗?
我一边写,一边说:“干嘛那么早起?给你弄杯热牛奶好吗?”
她不说话,无声地觑了我好一阵子,然后轻轻说:“你好像我的雨儿。”
我抬起头,摸摸她灰白色稀疏的头发,说:“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
她极惊奇地看着我,大大地惊讶,大大地开心:“就是说嘛,我看了你半天,觉得好像,没想到真的是你。说起来古怪,昨天晚上有个人躺在我床上,态度很友善,她也说她是我的雨儿,实在太奇怪了。”
“昨晚那个人就是我啊。”我把冰牛奶倒进玻璃杯中,然后把杯子放进微波炉。远处隐隐传来公鸡的啼声。
“那你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她一脸困惑。
“我从台北来看你。”
“你怎么会从台北来呢?”她努力地想把事情弄清楚,接过热牛奶,继续探询,“如果你是我的雨儿,你怎么会不在我身边呢?你是不是我养大的?是什么人把你养大的呢?”
我坐下来,把她瘦弱的手捧在我掌心里,看着她。她的眼睛还是很亮,那样亮,在浅浅的晨光中,我竟分不清那究竟是她年轻时的锋芒余光,还是一层盈盈的泪光。于是我从头说起:“你有五个儿女,一个留在大陆,四个在台湾长大。你不但亲自把每一个都养大,而且四个里头三个是博士,没博士的那个很会赚钱。他们全是你一手栽培的。”
眼里满是惊奇,她说:“这么好?那……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今年几岁?结婚了没有?”
我们从盘古开天谈起,谈着谈着,天,一点一点亮起,阳光就从大武山那边照了进来。
有时候,我让女佣带着她到阳明山来找我。我就把时间整个调慢,带她“台北一日游”。第一站,洗温泉。泡在热气缭绕的汤里,她好奇地瞪着满堂裸身的女人目不转睛,然后开始品头论足。我快动作抓住她的手,才能阻止她伸手去指着一个女人,大声笑着说:“哈,不好意思啊,那个雨人好──肥喔。”
第二站,搭公交车,红五号,从白云山庄上车。一路上樱花照眼,她静静看着窗外流荡过去的风景,窗玻璃映出她自己的颜容,和窗外的粉色樱花明灭掩映;她的眼神迷离,时空飘忽。
到了士林站。我说:“妈,这是你生平第一次搭捷运,坐在这里,给你拍一张照片。”
她娴静地坐下,两手放在膝上。刚好后面有一丛浓绿的树,旁边坐着一个孤单的老人。
“你的雨儿要看见你笑,妈妈。”
她看着我,微笑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着黑衣白领,像一个中学的女生。
代序 你来看此花时(3)
在中国台湾、香港,新、马和美国,流传最广的,是《目送》。很多人说,邮箱里起码收到十次以上不同的朋友转来这篇文章。在大陆,点击率和流传率最高的,却是另一篇,叫做《(不)相信》。
是不是因为,对于台湾和海外的人,“相信”或“不相信”已经不是切肤的问题,反倒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才是刻骨铭心的痛?是不是因为,在大陆的集体心灵旅程里,一路走来,人们现在面对的最大关卡,是“相信”与“不相信”之间的困惑、犹豫,和艰难的重新寻找?
很难说。每个人,来到“花”前,都看见不一样的东西,都得到不一样的“明白”。
对于行路的我而言,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旧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此,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胭脂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山路
五万人涌进了台中的露天剧场;有风,天上的云在游走,使得月光忽隐忽现,你注意到,当晚的月亮,不特别明亮,不特别油黄,也不特别圆满,像一个用手掰开的大半边葡萄柚,随意被搁在一张桌子上,仿佛寻常家用品的一部分。一走进剧场,却突然扑面而来密密麻麻一片人海,令人屏息震撼:五万人同时坐下,即使无声也是一个隆重的宣示。
歌声像一条柔软丝带,伸进黑洞里一点一点诱出深藏的记忆;群众跟着音乐打拍,和着歌曲哼唱,哼唱时陶醉,鼓掌时动容,但没有尖叫跳跃,也没有激情推挤,这,是四五十岁的一代人。
老朋友蔡琴出场时,掌声雷动,我坐在第二排正中,安静地注视她,想看看──又是好久不见,她瘦了还是胖了?第一排两个讨厌的人头挡住了视线,我稍稍挪动椅子,插在这两个人头的中间,才能把她看个清楚。今晚蔡琴一袭青衣,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显得飘逸有致。
媒体涌向舞台前,镁光灯烁烁闪个不停。她笑说,媒体不是为了她的“歌”而来的,是为了另一件“事”。然后音乐静下,她开口清唱:“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蔡琴的声音,有大河的深沉,黄昏的惆怅,又有宿醉难醒的缠绵。她低低地唱着,余音缭绕然后戛然而止时,人们报以狂热的掌声。她说,你们知道的是我的歌,你们不知道的是我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对你们并不重要。
在海浪一样的掌声中,我没有鼓掌,我仍旧深深地注视她。她说的“事”,是五十九岁的导演杨德昌的死。她说的“人生”,是她自己的人生;但是人生,除了自己,谁可能知道?一个曾经爱得不能自拔的人死了,蔡琴,你的哪一首歌,是在追悼;哪一首歌,是在告别;哪一首歌,是在重新许诺;哪一首歌,是在为自己做永恒的准备?
挡了我视线的两个人头,一个是胡志强的。一年前中风,他走路时有些微跛,使得他的背影看起来特别憨厚。他的身边紧挨着自己大难不死的妻,少了一条手臂。胡志强拾起妻的一只纤弱的手,迎以自己一只粗壮的手,两人的手掌合起来鼓掌,是患难情深,更是岁月沧桑。
另一个头,是马英九的。能说他在跟五万个人一起欣赏民歌吗?还是说,他的坐着,其实是奔波,他的热闹,其实是孤独,他,和他的政治对手们,所开的车,没有“R”挡,更缺空挡。
我们这一代人,错错落落走在历史的山路上,前后拉得很长。同龄人推推挤挤走在一块,或相濡以沫,或怒目相视。年长一点的默默走在前头,或迟疑徘徊,或漠然而果决。前后虽隔数里,声气婉转相通,我们是同一条路上的同代人。
蔡琴开始唱《恰似你的温柔》,歌声低回流荡,人们开始和声而唱: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 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的来 让它好好的去
我压低帽檐,眼泪,实在忍不住了。今天是七月七号的晚上,前行者沈君山三度中风陷入昏迷的第二晚。这里有五万人幸福地欢唱,掌声、笑声、歌声,混杂着城市的灯火腾跃,照亮了粉红色的天空。此刻,一辈子被称为“才子”的沈君山,一个人在加护病房里,一个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彻: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为谁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回家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摆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红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
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跨大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
火车滑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打击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散步
回屏东看母亲之前,家萱过边境来访。细致的她照例带了礼物。一个盒子上写着“极品燕窝”,我打开看一下,黑溜溜的一片,看不懂。只认得盛在瓷碗里头加了冰糖的白糊糊又香又甜的燕窝;这黑溜溜的原始燕窝──是液体加了羽毛、树枝吗?还真不认识。不过,家萱当然是送给母亲吃的,我不需操心。
她又拿出一个圆筒,像是藏画的。一卷纸拿出来,然后一张一张摊开,她说:“我印得多了,想想也许你妈可以用。”
海报大小的白纸,印着体积很大、油墨很浓的毛笔字,每一张都是两三行,内容大同小异: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深爱您。
您的房子、看护、医药费,我们全都付了。
我们承诺,一定竭尽所能照料您。
请您放心。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最亲爱的妈妈:
我们都是您含辛茹苦培养大的。
我们感念您。
我们承诺:您所有的需要,都由我们承担。
请您放心。相信我们对您的深爱。
您的孩子:家萱
家齐
家仁
我看着家萱,忍不住笑。上一回,我们在交换“妈妈笔记”时,她说到八十岁的母亲在赡养院里如何如何地焦虑自己没钱,怀疑自己被儿女遗弃,而且一转身就忘记儿女刚刚来探视过而老是抱怨孩子们不记得她。我拿出自己“制造”的各种银行证明、抚养保证书,每一个证明都有拳头大的字,红糊糊、威风凛凛的印章,每一张都有一时的“安心”作用。没想到家萱进步神速,已经有了独家的“大字报”!
“是啊,”她笑着说,“我用海报把她房间的墙壁贴得满满的。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以一张一张读,每一张我们姐弟都给签了名。”
“有效吗?”我问。
她点头,“还真有效,她读了就安心。”
“你拿回屏东,贴在你妈房里吧。”
她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的。我也发现,她的白发不知何时也多了。
我把大字报一张一张拾起,一张一张叠好,卷起,然后小心地塞回圆筒。摇摇头,“妈妈又过了那个阶段了。她已经忘了字了。我写的银行证明,现在她也看不懂了。”
回到屏东,春节的爆竹在冷过头的冬天,有一下没一下的,凉凉的,仿佛浸在水缸里的酸菜。陪母亲卧床,她却终夜不眠。窗帘拉上,灭了大灯,她的两眼晶亮,瞪着空蒙蒙的黑夜,好像瞪着一个黑色的可以触摸的实体。她伸出手,在空中捏取我看不见的东西。她呼唤我的小名,要我快起床去赶校车,不要迟到了,便当已经准备好。她说隔壁的张某某不是个东西,欠了钱怎么也不还。她问,怎么你爸爸还没回家,不是说理了发就马上回来吗?
我到厨房拿热牛奶给她喝。她不喝。我抚摸她的手,拍她的肩膀,像哄一个婴儿,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躁动。我不断地把她冰冷的手臂放回被窝里,她又固执地将我推开。我把大灯打开,她的幻觉消失,灯一灭,她又回到四十年前既近又远、且真且假的彷徨迷乱世界。
大年初三, 二○○八年的深夜,若是从外宇宙看过来,这间房里的灯亮了又暗,暗了又亮,一整夜。清晨四时,我下了床,光脚踩在冰冷的地板上,说:“妈,既然这样,我们干脆出去散步吧。”帮她穿上最暖的衣服,围上围巾,然后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冬夜的街,很黑,犬吠声自远处幽幽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路底有一家灯火通明的永和豆浆店,我对她说:“走吧,我带你去吃你家乡浙江淳安的豆浆。”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走。空荡荡的街,只有我,和那生了我的女人。
路的地面上,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白线,细看之下,发现是鸟屎。一抬头,看见电线上黑溜溜的一长条,全停满了燕子,成千上万只,悄悄地,凝结在茫茫的夜空里。
母亲节
收到安德烈的电邮,有点意外。这家伙,不是天打雷劈的大事──譬如急需钱,是不会给他母亲发电邮的。不知怎么回事,有这么一大批十几二十岁左右的人,在他们广阔的、全球覆盖的交友网络里──这包括电邮、MSN、FACEBOOK、Bebo、Twitter、聊天室、手机简讯等等,“母亲”是被他们归入 spam (垃圾)或“资源回收筒”那个类别里去的。简直毫无道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高科技使你能够“看见”他,譬如三更半夜时,如果你也在通宵工作,突然“叮”一声,你知道他上网了。也就是说,天涯海角,像一个雷达屏幕,他现身在一个定点上。或者说,夜航海上,茫茫中突然浮现一粒渔火,分明无比。虽然也可能是万里之遥,但是那个定点让你放心──亲爱的孩子,他在那里。
可是高科技也给了他一个逃生门──手指按几个键,他可以把你“隔离”掉,让那个“叮”一声,再也不出现,那个小小的点,从你的“爱心”雷达网上彻底消失。
朋友说,送你一个计算机相机,你就可以在计算机上看见儿子了。我说,你开玩笑吧?哪一个儿子愿意在自己计算机上装一个“监视器”,让母亲可以千里追踪啊?这种东西是给情人,不是给母子的。
我问安德烈,你为什么都不跟我写电邮?
他说:妈,因为我很忙。
我说:你很没良心耶。你小时候我花多少时间跟你混啊?
他说:理智一点。
我说:为什么不能跟我多点沟通呢?
他说:因为你每次都写一样的电邮,讲一样的话。
我说:才没有。
他说:有,你每次都问一样的问题,讲一样的话,重复又重复。
我说:怎么可能,你乱讲!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
打开安德烈的电邮,他没有一句话,只是传来一个网址,一则影像──“我很无聊网”,已经有四千个点击,主题是“与母亲的典型对话”。作者用漫画手法,配上语音,速描出一段自己跟妈妈的对话:
我去探望我妈。一起在厨房里混时间,她说:“我烧了鱼。你爱吃鱼吧?”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你不爱吃鱼?”
我说:“妈,我不爱吃鱼。”
她说:“是鲔鱼呀。”
我说:“谢谢啦。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加了芹菜。”
我说:“我不爱吃鱼。”
她说:“可是吃鱼很健康。”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健康的人通常吃很多鱼。”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长寿的人吃鱼比吃鸡肉还多。”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爱吃鱼。”
她说:“我也不是在说,你应该每天吃鱼鱼鱼,因为鱼吃太多了也不好,很多鱼可能含汞。”
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去烦恼这问题,因为我反正不吃鱼。”
她说:“很多文明国家的人,都是以鱼为主食的。”
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
她说:“那你有没有去检查过身体里的含汞量?”
我说:“没有,妈妈,因为我不吃鱼。”
她说:“可是汞不只是在鱼里头。”
我说:“我知道,可是反正我不吃鱼。”
她说:“真的不吃鱼?”
我说:“真的不吃。”
她说:“连鲔鱼也不吃?”
我说:“对,鲔鱼也不吃。”
她说:“那你有没有试过加了芹菜的鲔鱼?”
我说:“没有。”
她说:“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会不喜欢呢?”
我说:“妈,我真的不喜欢吃鱼。”
她说:“你就试试看嘛。”
所以……我就吃了,尝了一点点。之后,她说,“怎么样,好吃吗?”
我说:“不喜欢,妈,我真的不爱吃鱼。”
她说:“那下次试试鲑鱼。你现在不多吃也好,我们反正要去餐厅。”
我说:“好,可以走了。”
她说:“你不多穿点衣服?”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你加件外套吧。”
我说:“外面不冷。”
她说:“考虑一下吧。我要加件外套呢。”
我说:“你加吧。外面真的不冷。”
她说:“我帮你拿一件?”
我说:“我刚刚出去过,妈妈,外面真的一点也不冷。”
她说:“唉,好吧。等一下就会变冷,你这么坚持,等着瞧吧,待会儿会冻死。”
我们就出发了。到了餐厅,发现客满,要排很长的队。这时,妈妈就说,“我们还是去那家海鲜馆子吧。”
这个电邮,是安德烈给我的母亲节礼物吧?
我村
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
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
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
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
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
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
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
“怎么知道?”
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
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
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的声音,微微的焦味。
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
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
海伦
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
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
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
“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
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
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
我是没学过。
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着记忆中她的做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
“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
“泡完要切吗?”
“要切。”
“什么时候放进粥里?”
“滚了就可以放。”
“谢谢。”
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
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
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摞又一摞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
“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
“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
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
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
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着
“这样,虫就不来了。”
“好聪明。”
“你……没学过?”
嗯,没有,没学过。
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
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
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
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
狼来了
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
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
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
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
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
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集。
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
《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
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
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
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
狼来了,唉,真好。
星夜
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
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
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
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
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
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
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
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
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
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
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
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
乱离
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
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
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
“凶宅?”
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
“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
“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
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
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
“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
“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
“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
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
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
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
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
“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
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
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
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
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
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
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
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
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
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
幽冥
“爸爸,是我。你今天怎么样?”
“牙齿痛。不能吃东西。”
“有没有出去走路呢?昨晚睡得好不好?”
你每晚做梦,一样的梦。
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一片旷野的。天很黑,没有星,辨别不出东西南北。没有任何一点尘世的灯光能让你感觉村子的存在。夜晚的草丛里应该有虫鸣,侧耳听,却是一片死寂。你在等,看是不是会听见一双翅膀的振动,或者蚯蚓的腹部爬过草叶的声,也没有。夜雾凉凉的,试探着伸手往虚空里一抓,只感觉手臂冰冷。
一般的平原,在尽处总有森林,森林黝黑的棱线在夜空里起伏,和天空就组成有暗示意义的构图,但是今天这旷野静寂得多么蹊跷,声音消失了,线条消失了,天空的黑,像一洼不见底的深潭。范围不知有多大,延伸不知有多远,这旷野,究竟有没有边?
眼睛熟悉了黑暗,张开眼,看见的还是黑暗。于是把视线收回,开始用其他的感官去探索自己存在的位置。张开皮肤上的汗毛,等风。风,倒真的细细微微过来了。风呼吸你仰起的脸颊。紧闭着眼努力谛听:风是否也吹过远处一片玉米田,那无数的绿色阔叶在风里晃荡翻转,刷刷作响,声音会随着风的波动传来?那么玉米田至少和你同一个世代同一个空间,那么你至少不是无所依附幽荡在虚无大气之中?
可是一股森森的阴冷从脚边缭绕浮起,你不敢将脚伸出即使是一步──你强烈地感觉自己处在一种倾斜的边缘,深渊的临界,旷野不是平面延伸出去而是陡然削面直下,不知道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甚至退路在哪里,是否在身后,也很怀疑,突然之间,觉得地,在下陷……
你一震,醒来的时候,仍旧闭着眼,感觉光刺激着眼睑,但是神智恍惚着,想不起自己是在哪里?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自己是在生命的哪一段──二十岁?四十岁?做什么工作,跟什么人在一起?开始隐约觉得,右边,不远的地方,应该有一条河,是,在一个有河的城里。你慢慢微调自己的知觉,可是,自己住过不止一个有河的城市──河,从哪里来?
意识,自遥远、遥远处一点一点回来,像一粒星子从光年以外,回来得很──慢。睁开眼睛,向有光的方向望去,看见窗上有防盗铁条,铁条外一株芒果树,上面挂满了青皮的芒果。一只长尾大鸟从窗前掠过,翅膀闪动的声音让你听见,好像默片突然有了配音。
你认得了。
缴械
“爸爸,是我。今天怎么样?做了什么?”
“在写字。礼拜天你回不回来吃饭?”
“不行呢,我要开会。”
你说,“爸爸,把钥匙给我吧?”
他背对着你,好像没听见。抱着一个很大的塑料水壶,水的重量压得他把腰弯下来。几盆芦荟长得肥厚油亮,瘦瘦的香椿长出了茂盛的叶子。
本来要到花市去买百合的,却看见这株孤零零不起眼的小树,细细的树干上长了几片营养不良的叶子,被放在一大片惊红骇紫的玫瑰和菊花旁边,无人理会。花农在一块硬纸板上歪歪斜斜地写了两个字,“香椿”。花市喧声鼎沸,人贴着人,你在人流中突然停住脚步,凝视那两个字。小的时候,母亲讲到香椿脸上就有一种特别的光彩,好像整个故乡的回忆都浓缩在一个植物的气味里。原来它就长这样,长得真不怎么样。百合花不买了,叫了辆出租车,直奔桃园,一路捧着那盆营养不良的香椿。
“不要再开了吧?”
他仍旧把背对着你,阳台外强烈的阳光射进来,使他的头发一圈亮,身影却是一片黑,像轮廓剪影。
他始终弯着身子在浇花。
八十岁的人,每天开车出去,买菜,看朋友,帮儿子跑腿,到邮局领个挂号包裹。每几个月就兴致勃勃地嚷着要开车带母亲去环岛。动不动就说要开车到台北来看你,你害怕,他却兴高采烈,“走建国高架,没有问题。我是很注意的,你放心好了。”没法放心,你坐他的车,两手紧抓着手环不放,全身紧绷,而且常常闭住气,免得失声惊叫。他确实很小心,整个上半身几乎贴在驾驶盘上,脖子努力往前伸,全神贯注,开得很慢,慢到一个程度,该走时他还在打量前后来车;人家以为他不走了,他却突然往前冲。一冲就撞上前面的摩托车,一个菜篮子摔了下来,番茄滚了一地,被车子碾过,一地烂红。
再过一阵子,听说是撞上了电线杆。母亲在那头说:“吓死哩人喽。你爸爸把油门当作刹车你相不相信!”车头撞扁了,一修就是八万块。又过了几个月,电话又来了;他的车突然紧急刹车,为了闪避前面的沙石卡车。电话那一头不是“吓死哩人喽”的母亲;母亲已经在医院里──刹车的力道太猛,她的整个手臂给扭断了。
兄弟们说,“你去,你去办这件事。我们都不敢跟他开口。爸爸只听女儿的话。”
黄昏的光影透过纱门薄薄洒在木质地板上,客厅的灯没开,室内显得昏暗,如此的安静,你竟然听见墙上电钟行走的声音。
他坐在那片黄昏的阴影里,一言不发,先递过来汽车钥匙,然后把行车执照放在茶几上,你的面前。
“要出门就叫出租车,好吗?”你说,“再怎么坐车,也坐不到八万块的。”
他没说话。
你把钥匙和行车执照放在一个大信封里,用舌头舔一下,封死。
“好吗?”你大声地再问,一定要从他嘴里听到他的承诺。
他轻轻地说:“好。”缩进沙发里,不再做声。
你走出门的时候,长长舒了口气,对自己有一种满意,好像刚刚让一个骁勇善战又无恶不作的游击队头子和平缴了械。
你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出租车的他,从此不再出门。
“礼拜天可不可以跟我去开同学会?”他突然在后面大声对你说,隔着正在徐徐关上的铁门。铁门“哐当”一声关上,你想他可能没听见你“没时间”的回答。
年轻过
“爸爸是我,吃过饭了吗?”
“吃不下。”
“不管吃不吃得下,都要吃啊。你瘦了很多。”
秘书递过来一张小纸条:“议会马上开始,要迟到了。”可是,信箱里有十八岁的儿子的电邮,你急着读:
妈,我要告诉你今晚发生的事情。
我今晚开车到了朋友家,大概有十来个好朋友聚在一起聊天。快毕业了,大家都特别珍惜这最后的半年。我们刚刚看完一个电影,吃了叫来的“披萨”,杯盘狼藉,然后三三两两坐着躺着说笑。这时候,我接到老爸的电话──他劈头就大骂:“他妈的你怎么把车开走了?”
自从拿到了驾照之后,我就一直在开家里那辆小吉普车,那是我们家多出来的一辆车。我就说,“没人说我不可以开啊。”他就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晚上不准开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经验不足,晚上不准开车?”我就说,“可是我跟朋友的约会在城里,十公里路又没巴士,你要我怎么去?”他就更生气地吼,“把车马上给我开回家。”我很火,我说,“那你自己过来城里把车开回去!”
他一直在咆哮,我真受不了。
当然,我必须承认,他会这么生气是因为──我还没告诉过你,两个月前我出了一个小车祸。我倒车的时候擦撞了一辆路旁停着的车,我们赔了几千块钱。他因此就对我很不放心。我本来就很受不了他坐在我旁边看我开车,两个眼睛盯着我每一个动作,没有一个动作他是满意的。现在可好了,我简直一无是处。
可是我是小心的。我不解的是,奇怪,难道他没经过这个阶段吗?难道他一生下来就会开车上路吗?他年轻的时候甚至还翻过车──车子冲出公路,整个翻过来。他没有年轻过吗?
我的整个晚上都泡汤了,心情恶劣到极点。我觉得,成年人不记得年轻是怎么回事,他们太自以为是了。
秘书塞过来第二张纸条:再不出发要彻底迟到了,“后果不堪设想”。你匆忙地键入“回复”:
孩子,原谅他,凡是出于爱的急切都是可以原谅的。我要赶去议会,晚上再谈。
议会里,一片硝烟戾气。语言被当作武器来耍,而且都是狼牙棒、重锤铁链之类的凶器。你在抽屉里放一本《心经》,一本《柏拉图谈苏格拉底》,一本《庄子》;你一边闪躲语言的锤击,一边拉开抽屉看经文美丽的字: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生香味触法 无眼界 乃至无意识界 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 亦无老死尽 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深呼吸,你深深呼吸,眼睛看这些藏着秘密的美丽的字,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你就可以一苇渡过。可是粗暴的语言、轰炸的音量,像裂开的钢丝对脆弱的神经施以鞭刑。你焦躁不安。
这时候,电话响起,一把抢过听筒,以为十万火急的数据已经送到,你急促不耐几近凶悍地说“喂”──那一头,却是他悠悠的湖南乡音说:“女儿啊,我是爸爸──”慢条斯理的,是那种要细细跟你聊一整个下午倾诉的语调,你像恶狗一样对着话筒吠出一声短促的“怎么样,有事吗?”
他被吓了回去,语无伦次地说:“这个──这个礼拜天──可不可以──我是说,可不可以同我去参加宪兵同学会?”
你停止呼吸片刻──不行,我要精神崩溃了,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生香味触法──然后把气徐徐吐出,调节一下心跳。好像躲在战壕里注视从头上呼啸而来的炮火,你觉得口喉干裂,说不出话来。
那一头苍老的声音,怯怯地继续说:“几个老同学,宪兵学校十八期的,我们一年才见一次面。特别希望见到我的女儿,你能不能陪爸爸去吃个饭?”
距离
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
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
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茴塞是泰寮边境湄公河畔的小村。一条泥土路,三间茅草屋,婴儿绑在背上的妇女两腿叉开蹲在地上用木柴生火。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肩上一根扁担正挑着两桶水,一步一拐举步艰难地走在泥地上;凶悍的火鸡正在啄两只打败了却又逃不走的公鸡。茴塞,没有机场,因此空中的两百公里只是理论而已。
如果有公路,那么把空中的两百公里拿下来,像直绳变丝巾一样拉长,沿着起伏的山脉贴上,变成千回百转的山路,换算下来就是四百公里。四百公里山路,从茴塞到古城,无数的九湾十八拐,需要多少时间去横过?
这个问题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贫穷的寮国山中没有公路。从茴塞,走湄公河水路是唯一抵达古城的方法。
湄公河这条会呼吸的大地丝带,总长四千两百公里。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五公里穿过山与山之间润泽了寮国干涸的土地。从茴塞到琅勃拉邦的水路,大概是三百公里。这三百公里的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去克服?
本地人说,坐船吧。每天只有一班船,趁着天光,一天行驶七八九个小时,天黑了可以在一个河畔山村过一夜,第二天再走七八九个小时,晚上便可以抵达古城。
我们于是上了这样一条长得像根香蕉的大木船。茴塞没有码头,船老大把一根木条搭在船身和河岸上,我们就背负着行李巍巍颤颤地走过。村民或赤足或趿塑料拖鞋,重物驮在肩上,佝偻着上船。鸡笼鸭笼米袋杂货堆上了舱顶,摩托车脚踏车拖上船头,旅客们拥挤地坐在木板凳上。木板又硬又冷,不耐艰辛时,人们干脆滑下来歪躺到地板上。没有窗,所以河风直直扑面终日冷呛,但是因为没有窗,所以湄公河三百公里的一草木一岩石、一回旋一激荡,历历在眼前。
没有人能告诉你,三百公里的湄公河水路需要多少时间,因为,湄公河两岸有村落,当船老大看见沙滩上有人等船,他就把船靠岸。从很远的地方望见船的影子,村落里的孩子们丢开手边的活或者正在玩的东西,从四面八方狂奔下来。他们狂奔的身子后面掀起一阵黄沙。
孩子们的皮肤晒得很黑,身上如果有蔽体的衣衫,大致都已磨得稀薄,或撕成碎条。比较小的男孩,几乎都光着身子,依偎在哥哥姐姐的身旁,天真地看着人。每经过一个村,就有一群孩子狂奔到水湄,睁着黑亮的眼睛,望着船上金发碧眼的背包客。船上有一个欧洲的孩子,卷卷的睫毛,苹果似的脸颊,在年轻的父母身上爱娇地扭来扭去,咯咯笑个不停。讲荷兰语的父母让孩子穿上寮国的传统服装,肥肥手臂上还套着金光闪闪的手环,像个部落的王子。
每经过一个村子,就有一群孩子狂奔过来。他们不伸出手要糖果,只是站在沙上石上,大大的眼睛,深深地看。这里是寮国,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这些湄公河畔的孩子,也没有学校可去。他们只是每天在大河畔跟着父母种地、打渔,跟伙伴们在沙里踢球。然后每天经过一次的船,船上有很多外国人,是一天的重大记事。
这些孩子,距离船里那打扮得像个寮国王子的欧洲孩子又有多远?可不可测量?
魂归
“喂──今天好吗?心经写了吗?”
“太久没写字,很多字都不认得了。”
“试试看,妈妈,你试试看。”
这是他十六岁时离开的山沟沟里的家乡。“爱己”要他挑着两个箩筐到市场买菜,市场里刚好有人在招少年兵,他放下扁担就跟着走了。
今天带他回来,刚好是七十年后。
有两个人在门前挖井。一个人在地面上,接地面下那个人挖出来的泥土,泥土用一个辘轳拉上来,倾倒到一只竹畚箕里,两个满了,他就用扁担挑走。很重,他摇摇晃晃地走,肩头被扁担压出两条肉的深沟。地面下那个人,太深太黑了,看不见,只隐隐听见他咳嗽的声音,从井底传来。“缺水,”挑土的人气喘喘地说,“两个多月了。没水喝了。”
“你们两个人,”你问,“一天挣多少钱?”
“九十块,两个人分。”
“挖井危险啊,”你说,“有时会碰到沼气。”
那人笑笑,露出缺牙,“没办法啊。”
灰扑扑的客运车卷起一股尘土而来,停住,一个人背着一个花圈下了车。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但是轻,背起来像个巨大的纸风车。乡人穿着洗得灰白的蓝布褂,破旧的鞋子布满尘土。
父亲的照片放在厅堂中央,苍蝇到处飞舞,粘在挽联上,猛一看以为是小楷。
大哥,那被历史绑架了的长子,唤你。“族长们,”他说,“要和你说话。”
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
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
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我们明白你们不想铺张的意思,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回到家乡安葬,我们还是有我们的习俗同规矩。我们是要三天三夜的。不能没有道士道场,不能没有花鼓队,而且,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的,那骨灰要由八个人或者十二个人抬到山上去,要雇人的。不这么做就是违背家族传统。”
十几张脸孔,极其严肃地对着你,讨一个道理。十几张脸孔,黝黑的、劳苦的、满是生活磨难的脸孔,对着你。这些人,你心里说,都是他的族人。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
母亲寒着脸,说:“他也可以不回来。”你赶忙握紧她的手。
你极尽温柔地解释,佛事已在岛上做过,父亲一生反对繁文缛节,若要铺张,是违背他的意愿,你不敢相从。花鼓若是湘楚风俗,当然尊重。至于雇别人送上山,“对不起,做儿女的不舍得。我们要亲自捧着父亲的骨灰,用自己的手带他入土。”
“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你清朗地注视他们的眼睛,想从那古老的眼睛里看见父亲的神情。
这一天清晨,是他上山的日子。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乡人奔走相告,苦旱之后,如望云霓。来到这陌生的地方,你一滴眼泪都不掉。但是当司仪用湘音唱起“上──香”,你震惊了。那是他与“爱己”说话的声音,那是他教你念“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腔调,那是他的湘楚之音。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你深深跪下,眼泪决堤。是,千古以来,他们就一定是以这样悲怆的楚音招魂的: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花鼓队都是面带沧桑的中年妇女,一身素白,立在风中,衣袂飘扬。由远而近传来唢呐的声音,混着锣鼓。走得够近了,你看清了乐师,是十来个老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那最老的,他们指给你看,是他的儿时玩伴。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湿润的空气混了泥土的气息。花鼓队开始上路,兄长捧着骨灰坛,你扶着母亲,两公里的路她坚持用走的。从很远就可以看见田埂上有人在奔跑,从红砖砌成的农舍跑出,往大路奔来,手里环抱着一大卷沉重的鞭炮。队伍经过田埂与大路的接口时,她也已跑到了路口,点起鞭炮,劈里啪啦的炮声激起一阵浓烟。长孙在路口对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女跪下深深一拜。你远远看见,下一个田埂上又有人在奔跑。每一个路口都响起一阵明亮的炮声,一阵烟雾弥漫。两公里的路,此起彼落的鞭炮夹杂着“咚咚”鼓声,竟像是一种喜庆。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满山遍野的茶树,盛开着花,满山遍野一片白花。你们扶着母亲走下山。她的鞋子裹了一层黄泥。“擦擦好吗?”兄弟问。“不要。”她的眼光看着远处的祝融山峰;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下山的路上你折了一支茶花,用手帕包起。泥土路上一只细长的蜥蜴正经过,你站到一边让路给它,看着它静静爬过,背上真的有一条火焰的蓝色。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于香港沙湾径完稿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于台北阳明山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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