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医案本身就是一个荒唐滑稽的“案件”。
多年前就有不时有谣传,说刘太医刘弘章先生是个大骗子,卖假药,要关他个至少七年。本来,这就是个别部门搞的一个政绩工程,自以为抓到了一条“大鱼”,可以做为邀功请赏的“工作业绩”。
参考:
“刘太医”原形毕露还是药监局原形毕露?
是“太医世家”的覆灭还是“药监局公信力”的覆灭?
滑稽的是,案件提交检察院之后,即找不到真正的受害者,也没有刘弘章先生的药物是假药的任何证据。倒是找到了一大堆刘弘章先生的受益者,其中有癌症、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几乎所有西医所说的不治之症患者战胜疾病的案例。
除了一个隐瞒歪曲事实的“无齿之徒”的陈祖甲到处叫嚣说刘太医害死了他胞妹,反方竟然再无任何反击武器。荒唐的是药监局提供的“刘弘章卖假药”的第001号证据,是福建一位女士的汇款单。而这位癌症患者在庭审当天特意赶到现场,要求出庭为刘先生作证。要求出庭作证的人太多,最后律师只安排了三位刘弘章先生的病人出庭作证。
新闻媒体的表现又如何呢?
参考:
新华社关于刘太医的调查极其不负责任
新闻报道重大失实原因分析:《审判“刘太医”》
网易新闻“视频访谈”《争议“刘太医”》完整全文
凤凰卫视节目质量探讨-曾子墨之《刘太医养生术》
自从2008年11月刘弘章先生被捕,到今天已经13个月了。其实案情非常清楚。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都不愿意违背法律和良心,也不愿意因某些压力而做出令自己后人蒙羞的判决。因为刘太医案必将载入史册。
只是,有些人该如何下台的问题,成了一大难题。在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后的5个多月,终于安排了一个能稍微挽回有关人员一点颜面的方法:
治病救人是真的,但是“有罪”判缓刑;
药物是真的,但是“非法经营”给以罚款。
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媒体,悲剧的原因在于缺乏承认错误的勇气,及不敢承担相应的后果。
大结局: 体面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