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汽车经销商:
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系统自推广使用以来,在广大汽车经销商地积极配合下,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部分功能没有正确使用的情况。针对其中突出存在的配置选择不规范的问题,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打印《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时,应点击“申报人申明”栏中的“配置(放大镜)”,通过选择模式或者查询模式查找到所申报纳税车辆的厂牌型号,在系统提供的各种配置的车辆中,选择符合申报纳税车辆实际配置的车辆。
二、如果通过选择模式或者查询模式找不到申报纳税车辆的厂牌型号,请联系窗口,确定为新车型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三、窗口受理申报时,发现《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人声明”栏的左上角没有配置的,或者所表达的配置不符合车辆实际配置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