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系统人士:国地税合并?不妨等2016年再谈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13年05月27日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地税将合并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近期从财税系统人士处获悉,“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但并不会在短期内完成。
而国地税合并的话题已经讨论多年,今年“两会”前夕更被猜测会在此轮大部制改革中有所体现,然而此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并未涉及,由此业界认为短期内不会再有触及。
随着“营改增”的扩大,地税的税收业务出现萎缩,而今年各部委公布的“三公经费”榜单上,国税总局因为垂直管理,人员多开销大排名第一,再次被学者建议应当合并国地税,精简人员。
对不断传出的“国地税合并”传闻,多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国税和地税不会立刻大规模合并,更有业内人士笑言,“不妨等到2016年再谈”。业内认为,之所以传闻不断,缘于“营改增”后,地税的税收业务萎缩令其不安。
但是对“潜在”的合并趋势,有财税体系人士透露,比较大的可能是地税的业务并入国税,人员则由财政和国税分流。
而针对国税和地税的职能划分,也有地方税务机关人士表达了不满,如果把个税征收从地税拿走,地税就基本变成了“收费机关”。
除此之外,国税总局2008年设立大企业司,对接大企业税务服务,但由于囿于属地管理难题,推进困难。有基层国税干部撰文指出,目前税收管理模式与大企业管理模式不适应,其一是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域经营、总部决策、集中核算与现行税收征管属地管理体制下的孤立、分散型管理以及由基层税务机关处理所有涉税事项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而除去管理层面的因素,国税总局主导的金税三期工程为国地税合并提供了技术支持。
据了解,金税三期工程2008年正式启动,这一工程将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口径。通过对税收元数据的属性定义,保证数据项标准、口径的唯一性,同时还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逐步建立以总局为主、省级为辅的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模式,在总局进行征管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存储,并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和税务机构、人员情况。
此外,这一工程还将统一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统一。
据税务系统的人士透露,金税三期建设对国地税系统的影响深远。“金税三期具有全国应用大集中、国地税统一版本、数据标准统一规范等特点,上线后税务总局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各地基层税务机关的准确征收信息,不再依靠层层上报,一旦全国推广,国地税系统的合并将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此外,各地地税局现在除了税收任务外,还承担了许多地方规费基金的征收职责,其中包括社会保险费,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涵盖了地方规费基金的征收,并可直接在系统中反映,未来便于高层实现对地方规费基金项目的统一规范。
据介绍,这一工程在试点省(市)均是国地税系统同时上线。“国地税合并是大势所趋,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未来地税的职能很有可能并入国税,人员则会向国税和财政分流。”上述人士推测说,“金税三期一旦全面上线,推动速度会更快,因为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这一工程全盘掌握全国准确的税收信息。”
根据国税总局2010年10月公布的信息,金税三期工程将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区市)级国地税局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国推广。
不过,据介绍,金税三期工程目前仍在建设中,今年年初重庆国地税刚刚开始运行金税三期的主要征管系统,真正实现全国推广还需时日。
http://sou.fangjia.com/zixun/xinwen/51a321b8e4b011de6b666e51金税工程:金税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从1994年上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先后经历了一期和二期建设阶段。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可研报告;2008年9月24日,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金税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从94年,根据朱总理“先试点,后推广”的指示精神,开始组织力量在辽宁鞍山、江苏镇江和广东珠海三市试点,1996年1月1日起全国凡是开具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全部安装运行防伪税控系统,2000年1月1日起,所有十万元版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截止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进入全面的三期推广阶段,全面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开具专用发票就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可以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我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造发明。简介
据了解,金税三期工程将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国推广。这项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融合了税收业务变革和技术创新,具有六大创新点: ――运用先进税收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做好总体规划运用流程管理理念规划征管系统,直接使用工作流工具,增强征管系统的适应性,有效支持业务由职能导向转变为流程导向,由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规划管理决策系统,并与征收管理、行政管理系统进行有效衔接,提高信息应用水平。运用面向服务的理念、技术整合行政管理系统,把已开发的应用软件以松耦合方式整合到行政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共享。――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口径通过对税收元数据的属性定义,保证数据项标准、口径的唯一性;通过规范数据采集方式和标准,实现涉税信息的“一次采集,系统共享”,并为涉税信息的拓展应用奠定基础。――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逐步建立以总局为主、省级为辅的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模式,在总局进行征管数据的集中处理和存储,并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和税务机构、人员情况。――统一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统一。应用系统将在统一技术基础平台的基础上,增强开放性、灵活性和可动态配置,充分适应国地税的业务管理和技术发展需要。――统一规范纳税服务系统通过统一规范总局、省局的纳税服务渠道、功能,建设全国的纳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统一、规范的信息服务、办税服务、征纳互动服务。――建立统一的网络发票系统通过建设统一的网络发票管理、查询等系统,制定网络发票开具标准和赋码规则等相关制度,及时获取纳税人开具发票信息,与申报信息分析比对,促进税源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发票信息辨伪查询;并逐步实现发票无纸化,最大限度地压缩假发票的制售空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重庆税务局作为全国地税首家金税三期试点单位将于2013年2月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个人税收管理、决策支持1包和外部信息交换等软件。一、金税三期工程简介
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的“两提高、两降低”的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上线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1日0:00至2013年2月8日24:00上线切换准备。
(二)2013年2月6日18:00开始暂停网上办税(社保费)、银行端查询缴税(社保费)、网络发票超定额补税业务和电话申报业务。
(三)2013年2月9日0:00开始全面停止对外业务办理。
(四)2013年2月9日0:00至2013年2月21日24:00,进行内部业务办结、老系统数据静止、历史数据迁移、新系统初始化、系统验证等工作。
(五[1])2013年2月22日0:00新系统正式启用,对外办理除电话申报以外的所有涉税业务。http://baike.baidu.com/view/48181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