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孔乙己》 孔乙己原文

简析《孔乙己》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抨击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科举制度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途潦倒,成为了人们取笑的资料;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摸的事,终于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的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残害。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学中难得的精品。

关键词】:《孔乙己》 作品分析

鲁迅[1881-1936],我国现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周树人。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其后又发表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著名小说,其小说集《呐喊》成为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

《孔乙己》是鲁迅《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小说,写于1918年冬天,最初发表在1919年4月15日《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一号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简析《孔乙己》 孔乙己原文

巴金先生曾热情地赞叹说:“《孔乙己》写得多好啊!”日本有一位作家也说,孔乙己是一个最完美的艺术典型。

《孔乙己》是我国现代文学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极其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佳话细节描写,塑造了孔乙己这个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吞没的“读书人”形象。他那怜而又可笑的书生气十足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

小说可分为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作者通过对“我”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的描述,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的展开作了铺垫,这是小说的“序幕”部分。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的“短衣帮”与“长衫者”两大群体,他们泾渭分明,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形象作铺垫,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型的大框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常有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空长衫的惟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部分为第二层。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其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

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作是小说的尾声。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我”的思绪从二十几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评。

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着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又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是“读书人身份”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几十年的封建教育的结果,是早已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灵魂深处的结果。孔乙己没有丁举人那样幸运,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也没有中,这就注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身无缚鸡之力,不管他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了,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常常受到人们取笑和捉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他那渴望“高人一等”的幻想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越是沉迷于斯也就越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也就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他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又是他惟一的心灵避难所。

小说中,我们看到孔乙己完全生活在一个敌对异己环境中。上至权贵与统治阶层,即使是同居被压迫阶级的不同成员之间也是那样寡性与淡漠——丁举人对同是读书的孔乙己是那么毒辣凶狠,咸亨酒店的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和取笑的对象,专以揭其心灵的伤疤为乐。他唯一被人记起的就是他“还欠了十九个铜钱”。在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中,我们似乎可以听到作者那发自心灵深处的呐喊。

1.一、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呐喊》里《明天》也是发生在此,小说中的人物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洒店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掌柜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是把鲁镇变成了水乡罢了,酒店却在城里,《祝福》的背景也叫鲁镇。在鲁迅小说中,鲁镇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中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洒楼上》的S城,地方原型都是绍兴。这些地方都是旧中国社会的象征,鲁镇也好、故乡也罢,只是一个大的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个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咸亨,在《长明灯》、《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的后记中写道:“这是一篇很拙人小说……单地描写社会上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客人很清楚等级森严。“短衣帮”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则可走进屋里,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酒店里除了客人之间的差别外,酒店职员也有很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伙计常摆出一副凶面孔,嫌我“太傻”,不准侍候长衫客人,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互不信任,因掌柜唯利是图,卖酒孱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已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下,掌柜、长衫客人将其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的如短衣帮也同样对他冷酷无情,加以取笑,连地位低下的小伙计也对孔乙已反感,认为“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际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重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么?就因为作者把旧中国缩小成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了。

1. 二、人物形象塑造

2. (一)通过强烈的视觉形象塑造了四座铜像

鲁迅在众多相关人物身上,整理出一些类似孔乙己这个旧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的有关特点,然后创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场景和对话,就因为通过这个结构,整篇小说才产生了强大的爆炸力。

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了四次,每次都用“塑像”代替了叙述文字。

第一次出现在咸亨酒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脸色清白,皱纹间时常有一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过。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句话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这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体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是读过书的人,只是连半个秀才也没有捞到,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打折了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被践踏至潦倒卑下、穷途末路了。他的破烂长衫使他忘不了自己是读书人,君子高尚的内在意识标志。他高大身材可以劳动,但中了旧思想的毒素,耻于与“短衣帮”为伍,从而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含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惰的性格,表现了他悲剧的双重性。

第二次孔乙己出现时,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第三次出现时,被一群孩子包围着,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们,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内,还有一颗善良和恳切的心。他在咸亨酒店,品行比别人都好,老实,是被欺凌、侮辱的对象,也叹年青一代人也以自己的痛苦为乐。他本觉得社会冷酷无情才转向小孩来寻求安慰,而现实却让其更加失望。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作者把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缩到被打断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脸上黑而疲,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作者用这座雕像来代表主人公孔乙己永恒的、最后的悲剧

1. (二)通过人物的对话,戏剧的对白塑造人物形象

小说中人物语言都具有象征的色彩。

孔乙己一共在文中出现了四次,每次都与人作了简单的对话。

第一回(向大家申辩窃书不能算偷):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第二次与小伙计对话:

“你读过书吗?”

“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能么写的?”“不能写吧?……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

第三次:

“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第四次:

“温一碗酒” “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不要取笑!”

“跌断,跌、跌……”其实这四次对话,都是现代象征戏剧中的语言,具有丰富的想象力,这是让人听后再去感受其内涵,它不是普通小人物的对话。

文中写掌柜的评议也出现了四次:

第一次:“孔乙己好久汉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第二次:“孔乙己么?你欠十九个钱呢?”

第三次:“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第四次:“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掌柜的话虽然简短,却刻画出了一个市侩气十足,落井下石的人物形象。

小说中还写出群众的语言。

有人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来回的回字么?”

掌柜也伸出头去,“孔乙己,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仍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写出了人们“专以取笑别人为乐,没有同情心”等特点。

1. 三、喜剧的氛围,悲剧的内容

在笑声中强自表演,又在笑声中惨然谢幕。

《孔乙己》这篇小说虽不足三千字,但结构完整、情节安排巧妙、语言精炼。它在喜剧的氛围中展示悲剧的内容,以“笑”写“泪”的写作方法令人佩服。

古人以乐写哀,哀更显哀。同样,以喜写愁,也更添悲色。《孔乙己》一文所表现的悲剧性内容,就是在喜剧的氛围中展开并得到强化,“笑”纵贯了全文的始终。作者把它与孔乙己悲惨的一生紧紧地胶合在一起,让主人公在人们的笑声中登场,在人们的哄笑声中表演,最后又在人们的笑声中走向死亡。

文章首先介绍了孔乙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为孔乙己的出场作了一个引线。咸亨酒店中的我由于工作的单调、无聊和生活的苦闷,而特别记起给自己带来笑声的孔乙己,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忘记不得。孔乙己还未出场,读者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记得,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他是人们单调、无聊和苦闷生活中的一个笑料,能够给人一点精神的满足。因此,“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一生。

(一)笑声中“粉墨”登场

孔乙己一上场,就让人忍俊不禁,“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下层劳动人民的“短衣帮”们喝酒只能在柜台外“站着喝”,穿长衫的上层人物则“踱进隔壁的房子里”“坐着喝”,从这里可以看出孔乙己的身份,且是“唯一”的客人。主人公刚一亮相就以他们穿着和喝酒的方式显示了其特殊的身份与众不同。其实从他“站着喝酒”这一点来看,他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跟短衣帮没两样,但他又不肯脱下知识分子标志的“长衫”,说明他死要面子,硬摆“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这无疑会使他与周围的人孤立起来,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他穷困、懒惰,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常遭欺辱,“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又自视清高,好卖弄学问,对人说话,都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总之,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就通过他的身份、肖像、评议及绰号的描写,展示了他的现实处境与思想相矛盾而可笑。

1. (三)笑声中强自表演

活在读书求仕的理想世界的孔乙己,一进入现实社会,就变得尴尬不安,就与周围环境对立起来。所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一个“又”字,一个“新”字,说明孔乙己因偷窃而挨打受伤已不是新鲜事,也不止一次。这样的取笑对于孔乙己也是家常便饭了。所以他不想搭理他们,但短衣帮们却不想放过这个开心的机会,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对读书人的“清白”看得很重的孔乙己此时不得不争辩:“你怎么诬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在那个崇尚“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里,读书是最高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和读书有关,就是值得尊敬的,甚至像偷窃这样的丑事,一旦和读书发生关系,也就不成为丑事了,甚至还有点光荣。这一点在孔乙己看来这样的,当然这只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个托辞,因为“偷”与“窃”是一个意思,只是一口语一文言而已。至于他后面说的“君子固穷”之类的话,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是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来为自己辩解,以示其读书人所为都是按圣贤所教做的,非一般人所能理解。说这话时,孔乙己脑海中未必就没闪现过自己和许许多多颠簸求仕而不得其遇的干禄者形象。但科举求仕统治了他的精神世界,是他和很多知识分子至死不渝的理想,虽然他不曾实现这个理想。他这种自欺欺人、执迷不悟的辩白,只能更引起众人的哄笑,一时“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凌弱怕强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大通病,看着比自己更弱者受害受辱是有些人的乐趣。同样,对比自己更穷困却以读书人自居的孔乙己进行取笑,也更让短衣帮们快活不已。“孔乙己,当真识字么?”对这样的发问,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这是一种明显的骄傲情绪,读书是他惟一引以自豪的事。可是“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落第”是孔乙己最痛的伤疤,被视为奇耻大辱,平时对它是讳莫如深,惟恐别人来触及。短衣帮酒客们清楚他的痛楚所在,偏偏喜欢来揭它,以此窘他。在这种打击下,“孔乙己立即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一则上面的话触到他内心最痛苦,也最难解释、最难掩饰的地方,他为此感到羞愧,面上无光,有口难言,所以只能用一些别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的话来搪塞;二则,孔乙己越是被紧逼穷迫,就越会失去口语而代之以他熟悉的文言。他只有在用文言文构建的观念世界里才是自由的。而他的观念世界恰恰完全堵死了参与现实与人们共存的日常世界的道路。对于短衣帮们来说,孔乙己只有科举合格了才是具有权威性的存在,他头脑里储存的知识本身什么权威也没有。学问、知识只有通过当官从政才能实现其价值。孔乙己没有官职和经济地位,只是作为一个一文不名的读书人而置身于人们面前,这样,他头脑中储存的知识的权威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孔乙己头脑中储存的知识不具备任何权威,这一无情的现实铸成了不得不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的“寂寞”。可是,这与其说是孔乙己个人的责任,毋宁说有更为深刻的文化背景。因为孔乙己的“寂寞”是与“圣人”孔子的“寂寞”相重叠的。鲁迅说过:“孔夫子到死了以后……每一县固然都有圣庙即文庙,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样子,一般的庶民,是决不去参拜的,要去,则是佛寺,或者是神庙。”孔乙己内心深深的寂寞和苦痛,短衣帮们是无法理解的,也是不愿了解的,更不用说同情了,所以他们反而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里再一次写到孔乙己给人们带来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却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喜剧的氛围中上演着孔乙己科场失意的悲剧。

孔乙己知道自己不能与大人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寻找知音,借以补救自己精神上的寂寞和无聊,这表现在教小伙计“我”有关“茴”字的四种写法和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这两个情节。教“茴”字的四种写法,又暴露出孔乙己一旦参与现实就势必表现出的“迂腐”,而支撑他的“迂腐”的是顽固的文字信仰。其实,文字由繁而简,是一条规律,“茴”字的各种异体写法是僵死而无用的知识,而孔乙己却视之为“宝贝”,加以炫耀。这种迂腐落后的思想行为势必不受人喜欢,难怪小伙计毫不热心,要“努着嘴走远”。连小孩子也对他“多乎哉,不多也”的陈腐语言报以嬉笑,在笑声中走开了。

这样一个迂腐、落魄的穷知识分子在大人和小孩心目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也是毫不受人尊敬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句话就一方面深刻说明孔乙己可有可无、可笑可怜、无足轻重的地位,再次显示他的寂寞与悲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的“凉薄”(即冷漠、薄情)、麻木,对别人毫不关心、毫不同情。

(三)、笑声中惨然谢幕

乐极悲极,人们开心到顶点的时候也是孔乙己悲苦到顶点的时候。当孔乙己再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时候,他的外形已大为改变:脸色黑瘦,穿一件“破夹袄”,两腿盘坐在一个用绳子挂在肩上的蒲包上“走”来。外形的改变,正是孔乙己悲惨遭遇的写照,说明他不仅精神被毒害、摧残了,连肉体也被摧残得不成样子。对身心俱毁、濒临绝境的孔乙己,属于剥削阶级的掌柜自然是不会表示同情的,玩弄、欺凌受苦人是他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的。可是短衣帮酒客们也随声附和“笑了”,这就更深刻地表现也社会的悲凉,人们的“凉薄”。既然对弱者的痛苦不会表示同情,那么对强者的残暴也不会表示出愤慨了。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凉薄”还是显示出鲜明的特殊性;孔乙己和丁举人都是穿长衫的科举知识分子,人们对丁举人的炎威越是臣服,对失败者孔乙己的“说笑”着,看着他喝完了酒店,坐着用手“慢慢走去”。身残体废又无谋生手段的孔乙己以后该如何生活呢?他的结局必须只有一个:死亡。

孔乙己在笑声中登场,最后又在笑声中走向死亡,“笑声”贯穿着全篇。这阵阵笑声跟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它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冷酷,同时也批判了群众的麻木。这种以喜写悲的写法,使小说的主旨表现得更突出、更深刻。

四、《孔乙己》的语言艺术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篇幅不长,全文不过两千多字,却成功地塑了孔乙己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读后久久不能忘记。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思想毒害而至死不悟的旧知识分子的典型,是封建科举制度的殉葬品。孔乙己这样的人物跟我们隔着一个时代,然而我们读了这篇小说,对他却是那样的熟悉、了解。我们不仅能描述他的衣着、相貌、举止、神态,而且能讲述他的思想、际遇以及他从人世带走的悲哀。孔乙己之所能能给我们留下如此鲜明、深刻的印象,是与作者塑造人物时运用语言的娴熟、精当分不开的。文学是评议的艺术,从评议的角度来观察分析文学作品,也是赏析作品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是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认识孔乙己的,咸亨酒店是孔乙己活动的重要场所。作者把自己的主人公安排在这样的环境里,自然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主人公的思想性格。所以,对咸亨酒店作一番了解也是必要的。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曲尺是大家所熟悉的东西,以曲尺状其形,既省笔墨,又容易为读者了解。在咸亨酒店,这曲尺形的大柜台便宜是社会地位不同的顾客的分界线。阔绰的长衫主顾可以“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做工的短衣帮则只能“傍午傍晚散了工”,“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纵使能买点下酒物,也无非是一碟盐煮笋或茴香豆之类。长衫和短衣,柜里和柜外,慢腾腾慢地坐喝和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长衫客既有钱又有闲。作者形容他们走路的样子用了一个“踱”字,突出了他们迈四方步、摆阔架子的姿态。“坐喝”之前又加上个状语“慢慢地”,更表现出他们尽情享乐、悠闲自得的神态。傍午傍晚散了工来这里喝酒的短衣帮则完全不同。他们既无钱又无闲,他们需要的是解乏提神。“热热的喝了休息”,这既写出了动作的方式,又写出了动作的目的,语言质朴而精炼,非常符合人物的特征。

这个等级森严而且饱含着世态炎凉的咸亨酒店,便是孔乙己这个悲剧人物活动的舞台,是展示其悲剧性格的典型环境。

下面来看看作者是怎样描写作品的主人公孔乙己的。孔乙己在咸亨酒店出现时,作者是这样介绍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理应踱进屋里慢慢地坐喝,然而孔乙己却踱不进去,因为“他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靠柜外站着喝酒。既然穷到这步田地,就该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走进短衣帮的行列,然而他却不能,因为他思想深处铭刻着那个时代赋予的教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使得他自以为高人一等,看不起劳动和劳动人民,即使处在穷极潦倒的境况之下也不肯正视现实,还要摆读书人的架子。于是孔乙己已成了病态社会的病态人物,成了咸亨酒店的上不去下不来的特殊顾客——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的惟一的人。这十七个字是对孔乙己这个矛盾人物的思想性格特征高度的形象概括。

作者对孔乙己外貌的描写极具特色: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青白脸色”是食不果腹的表征;皱纹间的伤痕是经常受人凌辱的记号;“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是岁月的记录,更是潦倒的象征;又脏又破的长衫是贫穷的标志,也是不劳动的证明。当他蘸着酒在柜台上教小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时,我们还看到了他的长指甲,那更说明他四体不勤。总之,孔乙己既不是养尊处优的阔佬,也不是饱经风霜的劳动者。从孔乙己外貌的描写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好逸恶劳、穷酸潦倒,饱受凌辱摧残的悲剧人物的形象,文字处理是那样的简练朴素,而形象又是那样的生动逼真!

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顾客都把孔乙己当作笑料。为了取乐,他们常常打趣、嘲讽孔乙己;为了自己,孔乙己常同这些人“交战”。作者正是通过这样的场面来揭示孔乙己的内心世界的。“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双添新伤疤了!”既说“又”,就不止一次;既说“新伤疤”,必有旧伤疤。这说明孔乙己经常被人殴打。然而,对此孔乙己并不理睬,而是以“排出九文大钱”,要酒要菜,表示自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是对挑逗者的无声回击。这个“排”字,写的是动作,表现的却不止是动作,还有动作者的神态。当孔乙己把九文钱一个一个地排在柜台上的时候,可以想见他的心里和脸上一定是十分得意的。接着酒店客们加强攻势,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先前是含沙射影,现在是单刀直入,而且故意高声叫嚷。这回孔乙己不能再以无声战有声了,于是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不说冤枉好人,而说污人清白,这是孔乙己独有的语言。可惜的是评议虽雅,却缺乏力量,因为他自己并不“清白”。于是,对方趁势进逼,拿出了真凭实据:“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挨打的时间、地点都说出来了,这下孔乙己真急眼了。他“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这“绽”字十分传神,使人感到孔乙己额上暴起的青筋似乎清楚可数,逼真地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的神情。死要面子的孔乙己在真凭实据面前仍不服气,还要争辩,说什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与“偷”本是同义词,所不同的一是文言,一是白话,可孔乙己却认为不能相同并论。他宁可承认“窃”,决不承认“偷”。在他看来,“窃”比“偷”似乎高一等,何况他“窃”的是与读书人关系密切的书,这就更高一等了。其实这是强词夺理,是自我解嘲。不过这解嘲的方式和语言都是孔乙己特有的。这自然只能招来一阵哄笑,使酒客们得到了满足。

“孔乙已,你当真识字吗?”孔乙已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已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点不懂了。

既然读过书,当然识字,何以又问“你当真识字么”,这明明是对孔乙已的奚落,“当真”二字尤为刺耳。但孔乙已毫不在乎,因为他不但认识字,而且“写得一手好字”,这在鲁镇是闻名的。因而孔乙已对这样的攻击可以摆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可是当人家问他“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已便失去了精神支柱,像泄了气的皮球,“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了一层灰色”。“不屑置辩”与“颓唐不安”又是两种精神状态的对比。“不屑置辩”,其神情多么高傲;“颓唐不安”,其精神多么沮丧。“脸上笼了一层灰色”又把“颓唐不安”具体形象化了。这个对比深刻揭示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什么当人家一提及他没考上秀才他便如此颓丧呢?孔乙已满脑子的“学而优则仕”,对仕途始终抱着极大的幻想。学而不仕,意味着学而不优,屡试不第便成了孔乙已一生的奇耻大辱。因此,只要一触及他这块心病,他便语言阻塞,精神颓唐。以上关于酒客奚落、嘲讽孔乙已和孔乙已解嘲、争辩的描写,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极富有个性,因而使得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孔乙已是寂寞的。在咸享酒店他只是一个笑料。不幸的孔乙已“便只好向孩子说话”。通过孔乙已与小伙计及酒店邻居孩子们的的关系描写,作者揭示了孔乙已性格的另一侧面:热心和善良。当他问小伙计茴香豆的“茴”是怎样写的,小伙计认为孔乙已怀配“考”他,把脸皮别过去。“孔乙已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孔乙已怕态度是很耐心的,说话的语气是“很恳切”的,可见孔乙已心动教小伙计,也很自然贴切,因为茴香豆是咸亨酒店的常备酒菜,也是孔乙已常用的下酒物。当小伙计懒懒地说出“茴”字的写法时,孔乙已是那样的高兴,不但“将两个指头的长甲敲着柜台”,还点着头连声说,“对呀对呀!”可小伙计更不耐烦,干脆“努着嘴走远”。“努着嘴”也形象表现了十二三岁的小伙计不耐烦的动作特征。见些情景,孔乙已不是生气,而是“叹了一口气”,显露出来的不是不高兴,而是“极惋惜的样子”。这些描写,都表现了孔乙已帮助他人的热心。

孔乙已虽然穷,但还舍得把自己可数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尽管每人只有一颗,但也足以表现出他的善良。当然,即使在这样的时候,孔乙已也是愚腐可笑、酸气十足的。“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已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身材高大的孔乙已自然有一双大手,把五指伸开放在碟子上,确乎像个罩子。这个“罩”字不仅将孔乙已着慌的样子形象化了,而且也反衬出碟子之小,茴香豆之少。孔乙已弯下腰去对孩子们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他几乎是在恳求孩子们不要跟他争这为数不多的几粒豆。他直起腰看一看豆,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地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神情更加可笑,使孩子们“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断腿前的孔乙己脸上时常带些伤痕,尽管经常遭到人家的冷落和嘲讽,但我们偶尔还能看到他高兴的样子,听见他愉快的笑声。断腿后的孔乙己便宜只剩下了内心的哀鸣。当他最后一次用手爬到咸亨酒店时,作者对他的描写仍然采用了对照的手法。先前的话要弯下腰去,现在盘着两腿脚,坐在蒲包上,不能站立,跟随别人讲话须要“仰面”。先前人家嘲笑他,他常常脸红脖子粗地为自己辩解,现在却“不十分分辨”,只是用眼色“恳求”掌柜不要再提他的断腿。孔乙己仍是要面子的,他不承认腿是因偷东西被打折的,而以“跌断”来遮掩,不过说话的声音极低,而且断断续续。此时的孔乙己,肉体上精神上都已彻底坍塌。

孔乙己的周围充满了冷漠与残忍,可作者笔下一再出现笑声。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消失,大笑声中演完他一生的悲剧。孔乙己是一切人的笑料,谁都可以笑他,长衫顾客和短衣帮,掌柜和小伙计,乃至看热闹的孩子们。是的,孔乙己身上确有不少可笑的地方,然而人们不只是笑他满口之乎者也的迂腐气,不只笑他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歪理,也笑他脸上的伤疤,也笑他被人毒打致残的断腿。这令人战栗的笑声是残忍的,然而人们从中却得到了“快活”。那些长衫主顾、掌柜以捉弄、戏耍孔乙己为乐,这是不足为奇的。不幸的是短衣帮也以讥笑孔乙己的伤疤和断腿为快,这就不能不使人们感到压抑。小说中多次重复的笑声一方面是对孔乙己好逸恶劳、自甘堕落、自视清高种种劣根性的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也是对短衣帮缺乏同情、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的批判和否定。可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中的“其”,不光是孔乙己,也包括了短衣帮。

在咸亨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的品行“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而且孔乙己总是给酒店带来笑声,使“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些当然不会使掌柜反感,惟一使他遗憾的是到死也没能还给他的十九个钱。孔乙己长久不到店里来,掌柜想起来的是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爬到酒店来,掌柜见面第一句话仍是“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了年关,掌柜下粉板时说的也是这句话。到第二年端午,掌柜说的还是这句话。作者用一种评议间隔复出的方式充分揭露了掌柜的冷酷和贪婪。小伙计对孔乙己又是怎样呢?在咸亨酒店,小伙计是活泼不得的,“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只有”“才”表示惟一条件。也就是说,在别的条件下,小伙计是不敢笑的。按说小伙计该是惦记孔乙己的,可事实并不如此。只是掌柜时忽然提起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小伙计“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这里的“才”是表时间,“刚刚”“这会儿”“现在”的意思,就是说,在这以前他并没有想过孔乙己。至于短衣帮,他们对孔乙己的命运也是漠不关心。下面是他们对孔乙己不幸遭遇的一段议论: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辨,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孔乙己和丁举人同是封建社会的读书人。一个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穷愁潦倒,被人踩在脚下;一个中了举,爬到了社会的上层,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在短衣帮看来,孔乙己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简直是“发昏”,胆大妄为。“竟”本来是个普通的语气副词,表现动作行为超出常情,出人意料,用在这里却很份量。一方面表示丁举人的霸道凶残,另一方面表现了孔乙己穷途末路、冒死求生,处境悲惨。孔乙己的命运到底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这漫不经心,模棱两可的回答,透着一股刺凉气,说明了他们对孔乙己的冷漠。

五、“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整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涵着深沉的批判力量。叙述中“我”实际上又是一位对社会人生有着丰富体验和深刻认识的中年知识分子,用我的口吻,回忆着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幕幕景象。——经过二十多年的世事变迁,当年的小伙计早已到中年,并远离鲁镇和咸亨酒店,却仍然对穷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及自己在当时对待孔乙己的态度念念不忘,其中复杂的内心隐曲是可想而知的,但作者又刻意隐藏了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只是以一种含蓄平淡的口吻徐徐道来,增添了小说的艺术魅力。

六、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又是“大约”,又的“的确”,岂不矛盾?不然,仔细想想,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孔乙己既然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没有人关心他,谁能确切地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活着,只能说“大约”。孔乙己是一个好喝懒做的人,只要有一口气,就是爬也要爬到咸亨酒店来喝上一口的,然而从初冬到年关,到第二年的端午,再到中秋,又到年关,始终没见孔乙己来,看来孔乙己并非“许是死了”,而是“的确死了”,这是很合乎逻辑的。结尾处这看似矛盾的词语更加含蓄、深刻地表现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无疑这也加强了小说对吃人的封建制度控诉和鞭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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