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怀化学院招聘77人公告
怀化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湘黔、枝柳、渝怀三条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学生辅导员共计77人。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怀化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学院人事处(怀化市怀东路18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简历等材料及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hhxyrsc001@163.com),邮件标题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及专业。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应聘者可以报考多个岗位,如考试日期相同,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引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和评委组成
①应聘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面试(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音、体、美等特殊专业岗位或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委组由以下两类评委组成:分别为专业测评评委和综合评议评委。每一类评委原则上不低于5人。专业测评评委由系(部)专家和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的专家组成;综合评议评委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系(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组成;专业评委组为应聘者进行试讲和面试的专业测评,综合评委组对应聘者进行试讲和面试的综合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专业测评占50%,综合评议占50%。
试讲:试讲内容采用现场指定和预先告之两种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师范素质、专业基础和表达能力等。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②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招聘计划中辅导员岗位公布招聘男女人数的,应聘者按男女分别计分。
辅导员岗位的评委组由学校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原则上不低于7人。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管理学和写作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审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党委会审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博士为3个月、硕士为6个月、本科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原标题:怀化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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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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